规范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11公选乡镇领导班子副科级及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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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完善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议

有关完善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议

有关完善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议第一篇:有关完善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议有关完善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议摘要:目前,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已取得一定效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应加大政府公共财政支持力度,并变自愿原则为强制原则,从而保障农民医疗权益的实现。

关键词:公共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是近年来在政府持续深化各项民生制度改革背景下出台的一项重大惠农政策。

但其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须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现状近年来,由于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出现,农民对医疗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的需求日渐强烈。

“新农合制度”即是为解决这些问题并使更多农民获得基本医疗保障的途径。

有研究表明,在国家公共医疗卫生资源分配方面,城市人口占全国人口总数的30%,却使用了近80%的公共卫生资源。

改革开放后,“20多年来的所谓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质上只是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并不涉及到广大农村医疗体制”。

因为我国社会保障的整体水平不高,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下,并远远落后于城市社会保障水平。

这说明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十分迫切。

为此,党中央、国务院于2002年10月做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试图通过再分配的制度设置,实现农民健康权益的维护,进而达到社会资源的公平合理配置。

该《决定》明确提出逐步在全国建立“新农合制度”,从2003年起试点,至2010年实现基本覆盖。

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提出新农合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农民的生命健康权。

它是以政府组织、引导与支持,农民自愿参与为原则,以个人、集体与政府多方筹资的方式(农民每人每年交10元,中央和地方政府各补助10元,人均合计30元),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的制度。

新农合管理制度

新农合管理制度

新农合管理制度新农合是我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保障农村居民的健康权益,提高其医疗保障水平,使广大农民能够享受到与城镇居民相当的医疗服务。

为了有效实施新农合,在管理制度上,需要建立有利于新农合运行的机制和流程,使其能够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下面从三个方面来探讨新农合管理制度。

一、组织结构新农合的管理工作需要有一个完整的组织架构体系。

由此可见,组织架构是新农合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组织结构方面,应设立新农合管理部门。

该部门应该有完整的机构设置和工作流程,具备规范化和制度化的管理体系,包括领导班子、保障基金管理、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管理等部门职能,划分明确,工作协调,职责明确。

以下是新农合管理部门的组成要素:1、领导班子:包括主管领导、副主管领导、行政管理、监督检查等岗位。

主管领导负责领导新农合管理部门,制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新农合的业务工作;副主管领导协助主管领导工作,充分发挥团队协作和沟通的作用;行政管理负责行政事务和内部管理和协调工作;监督检查负责监察和检查业务工作。

领导班子是新农合管理部门的核心。

2、保障基金管理:负责筹措、管理和运用新农合基金,保障基金收支平衡和安全性,制定具体的策略和实施方案。

3、医疗服务监管:负责医疗机构的考核、批准和监管。

4、信息管理:负责新农合信息的采集、整理、存储和对外发布,建立信息数据基础,方便领导决策,保障新农合的运行和管理。

以上是新农合管理部门的基础组成部分。

不同地区或不同省市的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新农合管理的关键环节。

这包括制定各方面的制度和规章制度,确保新农合制度能够更加标准化、科学化、稳定化。

1、基金筹集制度新农合基金是实现新农合制度的基础和保障。

建立基金筹集制度应该有科学的策略和方法,并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实行。

例如,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医疗救助机制,为贫困人口提供医疗救助金,增加扶贫效果。

2、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建立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制定精细的财务管理办法,监测新农合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包括基金的使用、基金投资和基金的风险控制等,防范各种风险,保障新农合基金的合理利用和安全。

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

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

文章标题: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3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4〕21号)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穗府办〔2004〕44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要特征的一种医疗共济制度。

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是一件为民、便民、利民的大好事,是党中央、国务院稳定农村、关心农民、执政为民的重大举措,必须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为农民建立初级卫生保障体系,提高农民保障水平,缓解农村看病难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卫生差距,走共同奔康致富的道路。

二、工作目标按照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要求,2005年,实行区办区统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80以上,争取建成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示范区;2006年覆盖率达85以上,建立起比较规范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三、组织管理区政府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

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措施的制定、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设立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内,负责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的执行,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实施指导和监督。

委托专业管理服务机构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报销、审核和支付等具体工作进行管理。

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使用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规范及完善策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规范及完善策略
3 . 1 开 放 程 度 不 高
4 我 国 高 校 图 书馆 服 务 社 会 化 的 有 效 开展 方 式
高 校 图书 馆 是 一 个 知 识 和 技 术 密 集 的 部 门 .其 中聚 集 了很 4 . 1 向社 会 读 者 提 供 图 书 借 阅 高校 图 书 馆拥 有众 多 文献 信 息 资 源 .可 以在 不 影 响 本 校 师 生 的 情 况 下 面 向 社 会 大 众 提 供 图 书 借 阅 服 务 . 如在 寒 暑 假 期 间 让 广 大 社 会 大 众 进 行 图 书 借 阅 .这 样 既 提 高 了 高校 图 书 馆 的 利 用率 . 又 提 升 高 校 图 书馆 的社 会 地 位 。
( 怀 柔 区卫 生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会 , 北京 1 0 1 4 0 0 )
[ 摘 要] 我 国 新 型 农村 合作 医疗 ( 以 下 简称 为新 农 合 ) 试点工作在 2 0 0 3年 开 始 实行 . 经过 1 0多年 的 发展 为 农 村 人提 供 了 基 本 的 医疗 保 障 。新 农 合 制度 在 推 广 的过 程 中暴 露 出一 定 的 问题 . 管 理 体 制 不健 全 无 法 与 实际 工作 相 适 应 . 补 偿 标 准 不合
高 校 图书 馆 拥 有 大 量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和 各 个 门类 的 专 家 .
种 读 者 提 供 所 需 要 的信 息 资 源 高校 图 书 馆 员 这 种 专 业 能 力 如 4 . 2 开展 特 色 服 务 可 以 定 期 举 办 一 些 适 合 社 会 大 众 学 习 的讲 座 、培 训 会 、宣 讲 会 等. 为社 会 大 众 提 供 系 统 的 知识 服务 . 从 而 提 高 社 会 大 众 的 信 息 知识 文化 素养 . 促 进社 会 和谐 发 展 4 . 3 资 源共 建 共 享 . 从 而更 好 地 服 务 大 众 高 校 图 书 馆 之 间 或 者 与 公 共 图 书 馆 建 立 联 盟关 系 .实 现 信 息资源的共知 、 共建、 共享 , 这样 既 可 以节 省 图 书 馆 经 费 , 又 有 效 避 免 了人 力 资 源 的 浪 费 . 充 分协 调信 息 资 源 更 好 、 更 全 面 地 服 务 社 会 大众 。

新农合管理制度模板

新农合管理制度模板

新农合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目的:为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的管理,保障参合农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新农合的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及参合农民。

二、组织管理1. 成立新农合管理委员会,负责新农合的全面管理工作。

2. 设立新农合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参合管理1. 参合资格: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确定参合农民的资格条件。

2. 参合程序:明确农民参合的申请、审核、登记等程序。

四、基金管理1. 基金筹集: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方式,筹集新农合基金。

2. 基金使用:基金主要用于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报销,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报销范围和标准。

五、医疗服务管理1. 定点医疗机构:选择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作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2. 医疗服务规范:制定医疗服务规范,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六、费用报销管理1. 报销流程:明确参合农民医疗费用的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

2. 报销审核:设立专门的审核机构,对报销申请进行审核。

七、监督管理1. 监督检查:定期对新农合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违规处理:对违反新农合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八、信息化管理1. 建立信息系统:建立新农合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2. 数据安全:确保新农合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新农合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基本的模板,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政策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新农合医疗管理工作制度

新农合医疗管理工作制度

新农合医疗管理工作制度为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确保农民群众获得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服务,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省、市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合作医疗)坚持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

由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构建农民医疗互助共济机制。

鼓励社会各界爱心资助合作医疗。

第二条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必须履行出资义务,同时享有医疗补助权利。

第三条合作医疗实行“政府负责、农民参与、区办区管”的工作方针;坚持以收定支、略有节余、公平公开、方便群众的原则;合作医疗形式以大病统筹+门诊统筹(含特殊慢病门诊)的统筹补偿模式。

第四条实行专款专用,按章审核,方便农民群众就医与申报补偿,基金账务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区参加合作医疗以及与合作医疗有关的个人、单位。

第六条合作医疗工作纳入区对各相关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考核。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七条成立芙蓉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合管委),由区长任主任,相关区领导任副主任,区委办、区政府办、编办、宣传、财政、卫生、人事、民政、监察、审计、发改、劳动等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本区合作医疗工作。

第八条各相关街道、乡成立合作医疗管理领导小组,由行政一把手任组长,纪检、财税、卫生、民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宣传发动,组织本辖区内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办理农民缴纳合作医疗基金的有关手续;筹集乡村集体组织的合作医疗扶助资金;监督辖区内合作医疗正常、健康运行,协调处理本街道、乡合作医疗工作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成立区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合管中心),由区卫生局负责管理。

各相关街道、乡设立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合管办),配备2名以上办事人员,办公地点可设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内。

区合管中心的人员和工作经费列入区级财政全额预算。

新农合医疗管理工作制度

新农合医疗管理工作制度

新农合医疗管理工作制度1. 引言新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是我国农村推行的一项公共医疗保险制度,旨在提供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

为了保障新农合的顺利开展和运营,需要建立健全的医疗管理工作制度,本文将对新农合医疗管理工作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2. 职责与权限2.1 中央医疗管理部门中央医疗管理部门是全国新农合医疗管理的核心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 制定和完善新农合医疗管理相关政策; - 协调各级医疗管理机构,推动新农合医疗管理工作的落实; - 监督和评估各级新农合医疗管理的执行情况; - 建立医疗管理信息系统,提供数据支持。

2.2 地方医疗管理机构地方医疗管理机构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新农合医疗管理组织,其主要职责包括: - 负责本地区新农合医疗管理的具体实施; - 指导和监督县级医疗管理机构的工作; - 组织新农合医疗费用的核算和结算; - 开展对参合农民的宣传和培训。

2.3 县级医疗管理机构县级医疗管理机构是各县(市、区)的新农合医疗管理组织,其主要职责包括: - 负责县级新农合医疗管理工作的协调和推进; - 监督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医疗费用的合理性;- 开展新农合医疗费用的审核和报销工作; - 组织新农合医疗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3. 医疗费用管理3.1 费用定点管理新农合医疗管理工作制度将医疗费用定点管理作为重要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 制定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统一医疗服务价格; - 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名录,并定期评估和更新;- 监督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医疗费用的合理性; - 实行按病种付费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制度。

3.2 费用核算与报销为保证参合农民能够及时享受到医疗费用报销的权益,新农合医疗管理工作制度规定如下: - 参合农民需及时将医疗费用票据提供给医疗机构和医疗管理机构; - 医疗机构和医疗管理机构要按规定的流程进行费用核算和报销; - 提供方便快捷的在线报销渠道,加快报销速度; - 对异常报销行为进行监测和风险评估,保障报销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

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

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我国农村基层卫生保健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农民提供权益公平、费用合理、覆盖面广的医疗保障服务。

然而,在实践中,新农合制度的实施存在一定问题,如资金不足、覆盖面窄、质量参差不齐等。

因此,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对于解决实际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二、方案目的本方案旨在解决当前新农合制度面临的实际问题,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为构建全面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三、方案内容1.加强政策支持政府应加强资金投入,实施农村医疗卫生扶贫计划,扩大新农合的覆盖面,提高补偿水平,压缩医疗费用,鼓励医院降低检查、治疗等费用。

同时,强化对医院、医生的监管力度,减少过度治疗现象。

2.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医疗服务和技术水平。

鼓励医生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提高农民就医的便利性。

同时,加强对医生的培训和考核,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引导医生注重医疗质量。

3.完善保障机制建立预防保健机制,加强健康教育宣传,提高农民健康意识,降低医疗负担。

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鼓励医疗机构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医疗机构的发展。

建立个人医疗账户,引导农民积极预防和治疗疾病。

4.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对新农合资金的监管,建立和完善财务制度,做到公开透明。

加大对医生和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建立完善的医疗机构评估制度,对无良医生和机构进行纠正。

加大对黑幕行医的打击力度,并为群众举报者提供充分的保障。

四、方案实施1. 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参与度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该制度的了解和参与程度。

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各项医疗服务,并对参与者给予一定的奖励,提高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 建立健全的工作机构相关部门应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工作,包括督促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遵守相关规定、做好报销、审核工作等。

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议

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议

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议背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中国农村地区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于2003年开始实施。

在过去的十几年里,该制度为亿万农村居民提供了良好的医疗保障,同时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如医保资金不足、基金亏损等。

近年来,随着农村城市化和城乡融合的加速发展,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需求也越来越高,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完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建议为了满足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需求,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保障水平,我们提出如下建议:1. 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应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加大保障力度,提高医保待遇。

例如,可以增加医保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增加保障项目,如门诊就医补贴、大病保险等,缓解农村居民的医疗压力。

2. 完善社区医疗机构建设农村居民看病需要面临路程遥远、交通不便等问题,因此完善社区医疗机构的建设对于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保障水平是至关重要的。

可以通过增加社区医疗机构的数量和规模、引进先进的医疗设备和技术等方式,提高社区医疗服务的质量。

3. 优化医保资金管理医保资金的管理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可以通过加强资金监管、完善医保结算方式、优化基金投资组合等方式,降低医保基金的亏损率,保证医保基金的安全稳定运行。

4. 加强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是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效率、优化服务的重要手段。

可以通过建立农村医保电子档案、建立移动医疗平台、启动医保服务热线等方式,提高农村医保服务的便捷性和质量。

结论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需求,在政策制定和实施中注重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和机构建设,实现医保资金的安全稳定运行,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保障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关于推进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几点思考

关于推进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几点思考

关于推进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几点思考第一篇:关于推进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几点思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从2004年7月至去年底,我市相继在XX、XX、XX进行了试点,先后有50万农民参与,占全市171万农民的29%,受到了农民的欢迎和好评。

今年这项工作已在全市59个乡镇全面启动,参与的农民达132.6万人,占全市农民总数的85%以上。

我市推行这项制度以来,解决了农民看病就医中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及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

从委员们目前调研的情况看,这项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应引起市委、市政府的重视。

一是依照国家补助标准,县级财政筹资困难。

今年初按省要求人均筹资40元,县财政需人均补助5元,完全可以消化。

目前要达到国家要求人均筹资50元的目标,有的县财政一时还难以承受。

XX县反映,现在市里正在测算,如需提高补助标准,县财政还有一定难度。

二是农村卫生事业投入较少,基础设施和医疗水平较差。

1995年到2005年的十年间,我市农村卫生投入4893万元,农民年人均仅为2.86元。

农村医疗资源与城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偏远的自然村屯还存在缺医少药的现象。

三是大病费用仍然难以承受,小病还未能就近治疗。

出于资金运行安全考虑,大病报销上限1.2万元,确实给农民带来了很大实惠,但如需花几万元以上,对于一般农民而言,个人应承担的部分仍然是难以化解的“天文”数字。

由于指定的医院都在镇政府所在地,路途较远的农民看病很不方便。

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为此,委员们对我市推进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出以下建议:1、强化政府主导地位。

应在完善、巩固和提高上下功夫,使覆盖面更宽、监管更严、服务更好、保障更有力。

一是政府应进一步明确承诺这项制度是一项长期的制度,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工作,消除部分农民思想上的历史痕迹和疑虑,让农民吃上“定心丸”。

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1. 制度目标- 确保农村居民享有基本医疗服务。

- 降低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

- 促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2. 参保对象- 所有农村户籍居民。

- 农村地区常住非户籍居民。

3. 资金筹集- 政府财政补助。

- 个人缴费。

- 社会捐助。

4. 参保缴费- 明确个人缴费标准,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合理设定。

- 缴费周期设定,如年度缴费。

5. 医疗服务范围- 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

- 特殊疾病和大病医疗保障。

6. 报销政策- 明确报销比例,区分门诊和住院。

- 特殊疾病和大病报销政策。

7. 医疗服务网络建设- 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 建立远程医疗服务体系。

8. 药品供应保障- 确保基本药物供应,降低药品成本。

- 规范药品采购和使用。

9. 监督管理- 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障基金的监管机制。

- 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管。

10. 信息化建设- 建立农村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 推广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

11. 政策宣传与教育- 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意识。

- 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居民健康素养。

12. 激励机制- 对于积极参与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个人和单位给予奖励。

- 建立医疗保障工作考核机制。

13. 持续改进- 定期评估制度实施效果,及时调整改进。

-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多元化的医疗保障体系。

14. 法律保障-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制度的合法性和执行力。

- 明确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

15. 特殊群体关怀- 对于贫困人口、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额外的医疗保障措施。

通过上述措施,可以逐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规范及完善策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规范及完善策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规范及完善策略作者:徐莉丽来源:《中国管理信息化》2014年第22期[摘要]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为新农合)试点工作在2003年开始实行,经过10多年的发展为农村人提供了基本的医疗保障。

新农合制度在推广的过程中暴露出一定的问题,管理体制不健全无法与实际工作相适应,补偿标准不合理等,都影响着新农合制度的完善发展。

新农合制度的规范与完善要强化机构管理,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建立融资长效机制,实现内部与外部之间关系的改善。

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能够使新农合效率稳步提升。

加快立法能够保证新农合制度的稳定性。

新农合制度的建设是新医改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社会良性发展,和谐关系建立的关键因素。

[关键词] 新农合制度;新医改;城乡一体化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4 . 22. 064[中图分类号] F840.68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4)22- 0098- 03新农合制度是提升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发展以及农民生活水平的提升有着深远的影响。

新农合实行政府管理,自愿参加的基本理念,对大病进行补助,实现农民风险的分担。

推行新农合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社会公平发展,促进医疗资源分配均衡,降低农民承受的经济负担。

新农合主要经过了试点运行、全面覆盖以及巩固提高3个阶段。

在推广期间实现并解决了农民的就医问题,转变了农民对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的认识,在新农合制度推行中得到了实惠,改变了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公平现象,实现发展结构的转变,在一定程度上缩短了贫富之间的差距,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1 新农合制度发展成果新农合是我国一项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农合互助共济制度。

新中国建立之初没有系统的新农合保障体制,新农合制度在20世纪50年代开始出现,并且在60年代期间发挥重要的作用。

农合办管理制度

农合办管理制度

农合办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保障农民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医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合作医疗条例》,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农合)办公室(以下简称农合办)是指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设立、管理和运行的机构,负责指导和管理农村合作医疗事务。

第三条农合办应当遵循“服务农民、规范管理、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的原则,依法做好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第四条农合办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实施当地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落实合作医疗资金管理,指导和监督合作医疗服务提供机构的工作,开展合作医疗宣传与教育,做好农民参合工作,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设置第五条农合办的组织设置包括办公室、财务科、信息科、宣传科等职能部门。

第六条农合办设有正职领导,具体岗位包括主任、副主任等。

同时设立相关的中层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第七条农合办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具体的岗位,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岗位进行调整。

第八条农合办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素质和工作经验,严格遵守岗位职责,保证农合办的正常运转。

第三章负责制度第九条农合办应当建立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并落实到个人。

第十条农合办的主要负责人对于农合工作的决策和实施负有全面的责任,应当保证政策的落实和资金的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农合办各职能部门领导负责本部门各项工作,并对部门工作效果负责。

第十二条农合办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部门的工作流程和规定进行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四章规章制度第十三条农合办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程序。

第十四条农合办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的工作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总结工作,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第十五条农合办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规范各项工作。

第十六条农合办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制度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的医疗保障工作也日益受到关注。

为了更好地满足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需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将从该制度的背景、目标和实施措施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背景由于传统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制度设计不完善、管理混乱等问题,难以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需求。

因此,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制度被提出。

目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的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解决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保障广大农村居民的健康权益,促进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

实施措施1. 完善制度设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制度通过对传统制度的改革,完善了制度设计,更好地适应农村居民的需求。

例如,制度将农村合作医疗与城市职工医保相衔接,确保农村居民享受到与城市居民相当的医疗保障待遇。

2. 加强管理机制:为了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

包括加强对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监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医保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严厉打击医保欺诈等不良行为。

3. 创新服务模式:为了提高农村居民的就医便利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制度需要创新服务模式。

例如,通过与县域级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农村居民基层医疗服务网络,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标准化治疗。

4. 加强宣传教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广大农村居民的支持和参与。

因此,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村居民对新制度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至关重要。

可以通过农村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向农村居民普及新制度的政策和福利,以及使用医保卡等医保服务方式的方法。

总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制度的出台,对于改善农村医疗保障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完善制度设计、加强管理机制、创新服务模式和加强宣传教育,该制度将有效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为广大农村居民带来更好的健康保障。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本科毕业论文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本科毕业论文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来自抚州市的实证研究报告毕业设计(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原创性声明本人重承诺:所呈交的毕业设计(论文),是我个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与取得的成果。

尽我所知,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的地方外,不包含其他人或组织已经发表或公布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我为获得与其它教育机构的学位或学历而使用过的材料。

对本研究提供过帮助和做出过贡献的个人或集体,均已在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意。

作者签名:日期:指导教师签名:日期:使用授权说明本人完全了解工学院关于收集、保存、使用毕业设计(论文)的规定,即:按照学校要求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本;学校有权保存毕业设计(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并提供目录检索与阅览服务;学校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数字化或其它复制手段保存论文;在不以赢利为目的前提下,学校可以公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容。

作者签名:日期:摘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本文从考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历史沿革,分析其兴衰原因入手,参考各地具有代表意义的新型农村医疗试点工作研究报告以与相关研究成果,概括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规分析。

结合抚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展开实证研究,为进一步推进新农合发展提出政策建议。

农村合作医疗发端于乡村建设运动时期先驱们的可贵实验,新中国成立后有过一个全面发展时期,但20 世纪70年代末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导致其全面衰退。

90年代以来的改革和重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渐恢复。

2003年1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国快速推进。

农村合作医疗兴衰有一个明显的分水岭----70年代末经济体制改革前的全盛时期、之后的衰退时期。

为什么存在这么一个明显的分水岭?其深层次原因是什么?笔者认为,是外部制度环境的根本改变。

规范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规范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规范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2003年开始试点以来,快速推动,今年将实现大体覆盖的目标,令人欣喜,但又不免让人担忧:太快可能会隐藏某些风险因素(包括这个制度自身的和外部条件),从而使其稳固性不够。

清醒地熟悉和分析这些因素,采取适当防范办法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我以为,至少在以下3个方面需要特别关注。

第一,要恰本地把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性质。

传统的农村合作医疗是农人的自治组织,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府筹资额度占80%,是政府直接管理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份。

它对于保障农村的稳定及和谐是不可或缺的。

同时,在城乡二元化的大体魄局没有实质性改变的条件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在筹资水平、医疗消费习惯与水平、面对的服务系统等方面都有庞大的不同。

因此,不能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成一种由政府资助的集体商业医疗保险(据我调查,有少数地方的做法实质上就是如此);也不宜慌忙地把城乡医疗保障制度整合在一路而挤占支付能力较低的农村居民的利益。

第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身的规范与完善。

这个方面涉及4个议题。

1.管理体制的确立和管理能力的建设。

管理体制上目前各地大致有3种形式:一是由卫生行政部门主管;二是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主管,或新组建的一个独立机构(直接隶属于地方政府)来管理;三是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管理。

后二者目前的比例很小。

这里主要涉及是由第三方(如社保部门)来管理,仍是卫生部门“一手托两家”(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障)的争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仍是方才成立起来的一种制度,许多事情看得不那么清楚。

我以为,短时间内不要慌忙改变各自的管理体制现状,可以通过观察、对比和总结,在适当的时候再出台政策,明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性质和管理体制等问题,从而免去许多没必要要的摩擦。

此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人员数量严重不足,素质也有待提高。

从久远看,需要成立专门的培育项目,源源不断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输送管理人材。

《新农合门医疗规章制度》

《新农合门医疗规章制度》

《新农合门医疗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民健康水平,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促进全县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__〕1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__〕3号)以及卫生部等七部委局《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农卫发〔20__〕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与,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第三条在自治县境内的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农民自愿参加、多方筹资,以收定支、保障适度,基金统筹、互助共济,公开公平、民主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大病住院统筹加门诊统筹基金补偿模式,以大病住院统筹为主。

第六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县办、县乡镇共管体制,以县为单位管理大病住院统筹,以乡镇为单位管理门诊医疗统筹和健康体检。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七条县、乡镇分别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合管会),村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工作。

自治县卫生行政部门为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

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由卫生、财政、农业、发改、民政、审计、食品药品监督、广播电视、扶贫、残联、民宗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组成,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主任。

县、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合管办),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负责辖区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业务管理和日常工作,其人员和工作经费纳入县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乡镇合管办接受县合管办的业务指导,办公地点设在乡镇卫生院。

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佚名
【期刊名称】《世纪行》
【年(卷),期】2008(000)002
【摘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以来,农民因病致贫返贫得到缓解,健康意
识得到增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民参合率逐年增高,参合农民普遍受益.合作医疗制度深入人心。

尽管成绩突出,但是,合作医疗运行中也存在几个突出问题:一是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有待增强。

二是合作医疗办事机构办事效率有待提高。

三是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机制有待健全。

四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救助制度有待完善。

五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宣传力度有待加大。

六是重置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基金缴纳标准有待研究。

【总页数】1页(P2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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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医疗制度研究——以河南省为例5.试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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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2003年开始试点以来,快速推进,今年将实现基本覆盖的目标,令人欣喜,但又不免让人担心:太快可能会隐藏某些风险因素(包括这个制度自身的以及外部条件),从而使其稳固性不够。

清醒地认识和分析这些因素,采取适当防范措施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我认为,至少在以下3个方面需要特别关注。

第一,要恰当地把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性质。

传统的农村合作医疗是农民的自治组织,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府筹资额度占80%,是政府直接管理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对于保障农村的稳定及和谐是不可或缺的。

同时,在城乡二元化的基本格局没有实质性改变的条件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在筹资水平、医疗消费习惯与水平、面对的服务系统等方面都有巨大的差异。

因而,不能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成一种由政府资助的团体商业医疗保险(据我调查,有少数地方的做法实质上就是如此);也不宜匆忙地把城乡医疗保障制度整合在一起而挤占支付能力较低的农村居民的利益。

第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身的规范与完善。

这个方面涉及4个议题。

1.管理体制的确立和管理能力的建设。

管理体制上目前各地大致有3种形式:一是由卫生行政部门主管;二是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主管,或新组建的一个独立机构(直接隶属于地方政府)来管理;三是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管理。

后两者目前的比例很小。

这里主要涉及是由第三方(如社保部门)来管理,还是卫生部门“一手托两家”(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障)的争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还是刚刚建立起来的一种制度,许多事情看得不那么清楚。

我认为,短期内不要匆忙改变各自的管理体制现状,可以通过观察、对比和总结,在适当的时候再出台政策,明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性质和管理体制等问题,从而免去许多不必要的摩擦。

现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人员数量严重不足,素质也有待提高。

从长远看,需要建立专门的培养项目,源源不断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输送管理人才。

管理能力的建设也包括管理手段的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完善,是保证其高效日常运行的重要工具。

2.建立稳定的筹资增长机制。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5年之中翻两番,这种增长势头令人兴奋。

但是,这种增加还带有明显的人治痕迹,稳定的筹资增长机制尚未建立起来。

缺少了这一点,作为一种保障制度的保障功能就无法稳定地得以发挥。

因此,根据医疗费用、政府财政收入、农民收入的增长等因素,建立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增长的模式是一项亟待完成的工作。

3.科学有效地使用不断增加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农民尽可能多地受益。

目前农民总体上的受益水平还不算高(2007年才近31%),这一方面是受筹资水平的制约,另一方面也与科学地制定补偿方案有关。

由于未能准确地测量农民疾病的风险,或不懂得如何科学地制定补偿方案,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结余过多或超支的现象在不少地方存在。

在筹资水平很低的时候,主要分担农民较大的疾病风险,特别强调以“补大(住院)为主”是适当的。

但随着筹资水平不断提高,就需要适当强调“补小(门诊)”的问题,即要不断增加对门诊补偿的基金数量,以扩大参合农民的受益面。

4.继续加强督导与评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几年来能够快速地顺利推进,也得益于有组织地、严密地督导和评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尚未进入稳定的常态运行阶段,这类督导和评估活动不应减弱。

第三,不断改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外部的关系,形成良好的互动局面。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医院/卫生院)是两个相对独立的利益群体。

可以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医疗服务供给者行为的规范状况及医疗费用合
理控制的状况,基本决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行状况和农民的受益状况。

对医院行为的规范和控制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如果解决得不好,将直接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巩固和发展。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需要同医疗救助制度相衔接。

若两种制度不能实现紧密衔接,贫困农民肯定会较少地利用卫生服务。

事实上,至今还有不少地方存在这一问题。

研究并提出有效的衔接方式,保证贫困农民公平地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也是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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