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基本任务
工代会职代会决议范文
如何做好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一、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
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二、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围绕信用社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针对本社经营管理、分配制度和职工生活方面的重要问题确定议题。
三、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必须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修改。
四、职工代表大会可根据需要,设立经营管理、提案审查、生活福利等专门工作小组。
五、各专门小组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其主要工作是: 1、审议提交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议案。
2、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职工代表大会的授权,可以审定属本小组分工范围内需要临时决定的问题,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3、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职工提案的处理,并向职工代表提出报告。
4、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有法律效力吗首先,你要确保职代会通过的决议合法,程序要合法,特别要注意的是决议需要公示。
职代会的决议是有法律效力的。
可以参照以下的职权:(1)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决定或者报请审查批准企业的各项计划;(2)决定企业行政机构的设置;(3)报请政府主管部门任免或聘任、解聘副厂级行政领导干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4)任免或聘任、解聘企业中层行政领导干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5)提出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和重要规章制度,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查同意;提出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的建议,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6)依法奖惩职工;提请政府主管部门奖惩副厂级行政领导干部。
企业可以设立管理委员会或通过其他形式,协助厂长决定企业的重大问题。
最后,如果企业不执行职代会的决议,可以与之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职工大会表决-请问:1、企业在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职工利益取向1。
《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
《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中国工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就此次工会章程修改的内容、意义和必要性,记者专访了中华全国总工会负责人。
问:为什么要修改《中国工会章程》?答:随着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产业结构和职工队伍构成都发生了新变化,工会工作的对象日益扩大,对工会工作和工会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党的十八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确立了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描绘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宏伟蓝图,赋予了中国工会新的历史使命和光荣任务。
党中央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为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指明了方向。
为使工会工作顺应时代要求、适应社会变化,有必要对现行的《中国工会章程》进行修改。
此次提交中国工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共有31处修改。
其中:增改25处,删改1处,文字改动5处。
问:《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是如何完善工会组织的维护职能的?答:《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了工会组织对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职能。
一是从开展劳动法律监督方面。
近年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充分证明在新形势下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因此,根据《劳动法》第八十八条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中相关规定,在《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第十五条中增加一款“各级工会组织应当组织和代表职工开展劳动法律监督。
”二是提出了工会法律服务机构建设的新要求。
工会通过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形式维护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工会参与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化解劳动关系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华全国总工会2012-2014年推进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规划》确定了职工法律援助机构建设三年目标,即到2012年底,地市级工会建立职工法律援助机构的要达到100%;到2013年底,县区级工会建立职工法律援助机构的要达到100%。
工会委员的基本任务和职责
工会委员的基本任务和职责一、基层工会的基本任务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二十七条内容要求,教育工会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有以下九个方面:1、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2、代表和组织教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工会委员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3、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学校教育行政方面建立联系制度,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帮助和指导教职工与学校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教职工与学校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
4、组织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科研、生产的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教育教学改革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做好先进工作(生产)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5、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鼓励支持教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6、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教职工生活。
7、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摧残、迫害女教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8、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
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
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9、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和工会的企业、事业。
二、基层工会委员会的组成基层工会委员会的成员有主席、副主席、委员。
以7个成员的委员会为例:一般设主席、女工委员、组织委员、财务委员、宣传委员、业务委员、生活委员。
青工委员和文体委员可由其他委员兼,人数多的委员会可设副主席1—2名,委员一人一职,不兼职。
应注意到成员有机组合的群体素质和委员会的整体效能,要注意合理的年龄结构、性别结构、专业知识结构、智能结构和气质互补结构。
工会章程法全文
工会章程法全文中国工会章程第一章会员第一条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第二条职工加入工会,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工会基层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
第三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撤换或者罢免不称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三)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五)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就业服务等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六)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第四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学习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学、技术和工会基本知识。
(二)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四)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五)维护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六)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第五条会员组织关系随劳动(工作)关系变动,凭会员证接转。
第六条会员有退会自由。
会员退会由本人向工会小组提出,由工会基层委员会宣布其退会并收回会员证。
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当视为自动退会。
第七条对不执行工会决议、违反工会章程的会员,给予批评教育。
对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开除会籍。
开除会员会籍,须经工会小组讨论,提出意见,由工会基层委员会决定,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第八条会员离休、退休和失业,可保留会籍。
工会基层委员会日常工作制度和各工作委员会职责(2)
工会基层委员会日常工作制度和各工作委员会职责一、工会基层委员会日常工作制度1. 会议制度:每月召开委员会会议,讨论工作计划和现场工作情况,并进行工作总结和分析。
2. 工作计划制度:制定年度、季度或月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 工作记录制度:记录每次工作会议的内容和决议,进行工作跟进和反馈。
4. 工作督查制度:定期进行工作督查,确保工作符合制度和规定。
5. 经费使用制度:严格按照经费使用规定使用经费,做到公开、透明,杜绝浪费和挥霍现象。
6. 业务培训制度:对委员会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和业务考核,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7. 工作文化推广制度:组织工作文化推广活动,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和归属感。
二、各工作委员会职责1. 组织委员会负责组织会员入会、退出会的手续办理,维护工会组织关系;负责举办各类文体活动和比赛,增强职工团结和凝聚力;负责组织职工参加各种培训、学习活动,提高职工业务水平。
2. 宣传委员会负责制定工会宣传方案和宣传策略,营造舒适和谐的工作环境,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参与度;负责撰写和发布工会文艺作品,加强工会与职工之间的联系和沟通。
3. 活动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策划各种活动和庆祝活动,如员工生日会、职工运动会、晚会等,增进职工之间的友谊和凝聚力;负责组织参加各种文艺活动和竞赛,提高职工文艺水平。
4. 经济委员会负责开展物资采购、工资福利、住房配套等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负责组织职工进行消费投诉、投保咨询等方面的活动,规范职工消费行为。
5. 妇女委员会负责组织职工妇女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社区活动和女职工培训活动,提高女职工的综合素质;负责维护职工妇女的合法权益,关注职工妇女的身体健康和工作环境。
以上工作是基层工会各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了更好地完成这些任务,基层工会应当建立完善的日常工作制度,为职工服务提供更加高效、专业的服务。
中国工会章程
中国⼯会章程中国⼯会章程 第三章 全国组织 第⼗六条 中国⼯会全国代表⼤会,每五年举⾏⼀次,由中华全国总⼯会执⾏委员会召集。
在特殊情况下,由中华全国总⼯会执⾏委员会主席团提议,经执⾏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可以提前或延期举⾏。
代表名额和代表选举办法由中华全国总⼯会决定。
第⼗七条 中国⼯会全国代表⼤会的职权是: (⼀)审议和批准中华全国总⼯会执⾏委员会的⼯作报告。
(⼆)审议和批准由中华全国总⼯会执⾏委员会的经费收⽀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作报告。
(三)修改中国⼯会章程。
(四)选举中华全国总⼯会执⾏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第⼗⼋条 中华全国总⼯会执⾏委员会,在全国代表⼤会闭会期间,负责贯彻执⾏全国代表⼤会的决议,领导全国⼯会⼯作。
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主席⼀⼈、副主席若⼲⼈、主席团委员若⼲⼈,组成主席团。
执⾏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团召集,每年⾄少举⾏⼀次。
第⼗九条 执⾏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主席团⾏使执⾏委员会的职权。
主席团全体会议,由主席召集,⼀般每季度举⾏⼀次。
主席团下设书记处,由主席团在主席团成员中推选第⼀书记⼀⼈、书记若⼲⼈组成。
书记处在主席团领导下,主持全国总⼯会的⽇常⼯作。
第⼆⼗条 产业⼯会全国组织的设置,由中华全国总⼯会根据需要确定。
产业⼯会全国委员会的建⽴,经中华全国总⼯会批准,可以按照联合制、代表制原则组成;也可以由产业⼯会全国代表⼤会选举产⽣。
全国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任期届满,应如期召开会议,进⾏换届选举。
在特殊情况下,经中华全国总⼯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
产业⼯会代表⼤会和按照联合制、代表制原则组成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职权是:审议和批准产业⼯会的⼯作报告;选举产业⼯会全国委员会或产业⼯会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独⽴管理经费的产业⼯会,选举经费审查委员会,并向产业⼯会全国代表⼤会或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作。
产业⼯会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若⼲⼈、常务委员若⼲⼈组成。
最新版中国工会章程全文(优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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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会章程》全文
《中国工会章程》全文《中国工会章程》全文总则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中国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本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是维护社会安定的强大而集中的社会力量。
中国工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团结和动员全国职工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中国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努力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不断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
中国工会坚持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坚持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维权观,促进完善社会主义劳动法律,维护职工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利,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社会利益关系,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的长期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
中国工会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依法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
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1)
第三十条 工会基层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 可以在分厂、车间(科室)建立分厂、车 间(科室)工会委员会。分厂、车间(科 室)工会委员会由分厂、车间(科室)会 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 和工会基层委员会相同。
第六章 工会干部
第三十一条 各级工会组织按照革命化、 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努力建 设一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熟悉本职业务, 热爱工会工作,受到职工信赖的干部队伍。
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团召集,每 年至少举行一次。
第二十条 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全 体会议闭会期间,由主席团行使执行委员 会的职权。主席团全体会议,由主席召集。
• 主席团闭会期间,由主席、副主席组成的 主席会议行使主席团职权。主席会议由中 华全国总工会主席召集并主持。
• 主席团下设书记处,由主席团在主席团成 员中推选第一书记一人,书记若干人组成。 书记处在主席团领导下,主持中华全国总 工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八条 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决 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 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 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和其他形式,参 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事 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 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 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第二十七条 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委员,应 当在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 础上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 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也可以由工会基层委员会选举产生。大型 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作 需要,经上级工会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 常务委员会。工会基层委员会、常务委员 会和主席、副主席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 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 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 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 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 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者其他专项协议, 并监督执行。
基层工会委员会职责
基层工会委员会职责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与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企(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主持,督促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平等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等活动。
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五、搞好职工思想政治教育,鼓励和支持职工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六、监弩有关法规政策的贯彻执型,协助和监督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
七、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八、搞好主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发展和管理,努力争创“合格(先进)职工之家”。
九、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和工会的企业、事业。
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
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1992年4月14日全国总工会第12次书记处会议通过)为贯彻落实中国工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工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关于工会基层组织的“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至五年”的规定,充分发挥会员代表联系会员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团结、依靠会员群众把工会组织建设好,特作如下规定:一、会员代表第一条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本人为中国工会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生产、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议事能力;热心为会员群众说话办事,在会员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第二条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
会员在200至5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5%至20%;会员在501到1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0%至10%;会员在1001至5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10%至6%;会员在5001人至10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5%。
会员超过万人的大型企事业单位,会员代表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0人。
个别特大型企业单位,会员代表需超过500人的,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批准;以产业工会指导为主的单位,报相应的全国产业工会批准。
会员在200人以下的基层工会,一般应召开会员大会。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时,须经上级工会批准,代表人数比例不得少于会员的30%。
第三条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组成,应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
企业单位中的工人会员代表,学校、科研单位中教职员工和科研人员会员代表,一般应占会员代表总数的60%以上。
女职工和青年职工会员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第四条会员代表应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
会员代表的候选人,由其所在单位(分厂,车间、科室,下同)工会组织,按照基层工会确定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和代表条件,组织会员讨论提出名单,报基层工会平衡后,由代表所在单位的工会负责人主持,经会员直接选举为正式代表。
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可以由所属单位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乡镇工会制度工会委员会的基本任务
一、基本情况
二、领导机构
三、工会委员会的基本任务
四、工会主席副主席职责七、会员的权力与义务
八、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九、会议制度
十、民主管理和监督制度
十一、走访慰问制度
十二、创建“职工之家”的条件
工会委员会的基本任务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乡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工会会员的义务
一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二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四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五维护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三、依法维权: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开展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工作;自觉执行职工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和其他劳动保障规定;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关心困难职工生活;结合单位实际开展互助互济活动;维护和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女职工四期保护措施落实得好..
四、活动正常:组织职工学习政治、法律和科学文化知识;配合企事业单位开展职工文化技术培训、经济技术创新、“双爱双评”和评先选模活动;组织职工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文体生活..
5、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工会委员会召集职工代表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会议制度
一工会会员大会
会议由工会主席或副主席主持;全体会员参加;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的职权是:审议和批准工会工作报告;审议和批准工会年度经费收支情况报告;传达贯彻上级工会组织的工作规划..
工会组织如何参与双创
一、“双创”对海口发展的意义 二、“双创”给海口带来了什么? 三、工会组织如何参与“双创”? 四、“双创”下一步如何做?
“双创”在海口发展史上的定位
海口1926年正式建市以来的“第一次”: 对城市容貌和形态进行大规模整治 对市民文明行为的全面规范和提升 政府与市民进行全面深入良性互动
划时代、里程碑、加油站
城市文明与乡村文明的差别------
城市文明体现在普遍交往中;乡村 文明渗透于熟人关系中。
城市文明崇尚平等;乡村文明尊崇 等级。
城市文明实行法治;乡村文明依靠 人治。
文明城市是一座城市文明水平的 最集中表现和最高荣誉
四个文明:政治文明、产业文明 社会文明、生态文明
“双创”是海口历史上的 四大工程:
第二十八条பைடு நூலகம்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基本任务 是:
(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 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 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推进企业文化 职工文化建设,办好工会文化、教育、 体育事业。
工会组织如何参与“双创”
对全市特别是本单位的双创提出合理化 的建议
对“双创”可能带来的利益调整过程中, 维护职工的合法和合理的权益
教育职工参与和支持“双创”工作 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升职业的思想文
明素质
一、“双创”对海口发展的意义 二、“双创”给海口带来了什么? 三、工会组织如何参与“双创”? 四、“双创”下一步如何做?
从突击行动转化为长效机制
投入的长效机制 监管的长效机制 奖惩的长效机制 教育的长效机制
三大社会制度的基础建设
城市容貌的变化——形态文明 市民精神面貌的变化——精神文明 干部作风的变化——政治文明
基层工会工作的主要内容(含5篇)
基层工会工作的主要内容(含5篇)第一篇:基层工会工作的主要内容基层工会工作的主要内容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工作的意义基层工会是工会组织的细胞,是工会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
切实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有利于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工会的广大会员活动在基层,工会工作开展在基层,会员的意见要求靠基层工会组织反映,工会的各项任务要由基层工会组织发动广大职工去完成,工会工作重点在基层,要面向基层为基层服务。
我国现有60多万个基层工会,直接联系着1亿会员。
工会要代表广大会员和职工群众的利益,最直接的就是基层工会组织,只有基层工会搞好了,工会工作整体水平才能提高。
二、有利于发挥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工会作为职工群众组织,其生命力既植根于广大职工群众中。
只有做好基层工会工作,取得广大职工群众支持和拥护,工会工作才有坚实的基础。
只有密切联系职工,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才能增强工会工作的活力,有利于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推进工会自身改革。
发挥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工人阶级是生产建设的主力军,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动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对此工会可以起到其他组织所无法替代的作用。
加强基层工会工作,在改革过程中,及时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党和政府开展各项工作,协助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动员和组织职工支持改革、投身改革。
三、有利于促进职工民主管理企业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是加强基层民主建设,促进企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保证。
基层工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在组织职工参加企事业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方面负有重要的责任,要通过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调动职工的积极性,组织动员职工参加企事业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
四、有利于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职能是新时期我国工会的基本社会职能之一。
职工合法权益大部分体现在基层,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工会要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就必须加强基层工会工作,了解掌握职工的情况,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把维护落到实处。
工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工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共几章几条?答:共七章、五十七条。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会组织;第三章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基层工会组织;第五章工会的经费和财产;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
2、中国工会的性质是什么?答: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3、加入工会具备什么条件?答: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4、工会的基本职责是什么?答: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5、加入工会如何办理手续?答: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工会基层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
6、《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条就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建立工会组织是如何规定的?答:可以建立基层工会联合会。
7、《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是哪年哪月哪日经什么会议通过并施行的?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1年10月27日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条就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是如何规定的?答: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9、《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条中对工会组织中女职工委员会建立是如何规定的?答: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立女职工委员。
10、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什么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答: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
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基本任务
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基本任务
1、按照工会“维护、参与、教育、建设”四项职能,开展工会工作,执行委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2、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3、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4、组织职工开展“经济技术创新工程”结合实际,认真抓好本单位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
5、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6、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场作斗争。
7、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
8、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
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1992年4月14日全国总工会第12次书记处会议通过)为贯彻落实中国工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工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关于工会基层组织的“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至五年”的规定,充分发挥会员代表联系会员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团结、依靠会员群众把工会组织建设好,特作如下规定:一、会员代表第一条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本人为中国工会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生产、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议事能力;热心为会员群众说话办事,在会员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第二条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
会员在200至5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5%至20%;会员在501到1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0%至10%;会员在1001至5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10%至6%;会员在5001人至10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5%。
会员超过万人的大型企事业单位,会员代表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0人。
个别特大型企业单位,会员代表需超过500人的,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批准;以产业工会指导为主的单位,报相应的全国产业工会批准。
会员在200人以下的基层工会,一般应召开会员大会。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时,须经上级工会批准,代表人数比例不得少于会员的30%。
第三条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组成,应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
企业单位中的工人会员代表,学校、科研单位中教职员工和科研人员会员代表,一般应占会员代表总数的60%以上。
女职工和青年职工会员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第四条会员代表应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
会员代表的候选人,由其所在单位(分厂,车间、科室,下同)工会组织,按照基层工会确定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和代表条件,组织会员讨论提出名单,报基层工会平衡后,由代表所在单位的工会负责人主持,经会员直接选举为正式代表。
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可以由所属单位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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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者其他专项协议,并监督执行。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等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推进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对困难职工开展帮扶。
依法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八)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
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
做好会员的发展、接收、教育和会籍管理工作。
加强职工之家建设。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和工会的企业、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