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际、市域、有轨电车建设审批流程
地铁建设审批流程
地铁建设审批流程一、申请材料的准备地铁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首先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基础设施规划、土地使用规划等多个方面的资料。
这些材料将作为审批的基础,用于评估项目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对环境的影响等方面,因此必须具备一定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1. 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规模、投资规模、运营模式、盈利预期、社会效益等内容。
申请单位需要详细描述项目的背景、目的、需求以及未来发展规划,以便审批机构能够全面了解项目的整体情况。
2. 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地铁建设项目审批的重要依据,其中包括市场分析、技术方案、投资估算、财务测算、风险评估等内容。
该报告需要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市场需求、技术可行性、投资回报率、风险控制等方面。
3.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铁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是审批的关键问题之一,申请单位需要提供详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包括项目规划范围内的环境状况、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
该报告需要符合国家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项目的环境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4. 基础设施规划地铁建设项目需要与城市的基础设施规划相协调,申请单位需要提供项目所在地的基础设施规划,包括道路、供水、排水、供电等方面的规划方案,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运营。
5. 土地使用规划地铁建设项目需要依托一定的土地资源,申请单位需要提供项目用地的规划方案,包括用地范围、用地性质、用地用途等内容,以满足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的要求。
通过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可以更好地展现项目的整体情况和合理性,为后续的审批工作奠定基础。
二、审批机构的选择地铁建设项目的审批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包括规划、环保、交通、地产、建设等多个方面,因此需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审批机构。
一般情况下,地铁建设项目的审批机构包括城市规划和城建部门、环保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等多个单位。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投资维持高景气度,将迎来新一轮发展周期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投资维持高景气度,将迎来新一轮发展周期一、轨道交通投资维持高景气度(一)、不同类型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特征及2019年中国城市交通轨道运营里程排行情况城市轨道交通是一种电能驱动、快捷便利的公共出行方式,极大地满足了居民的生活需要,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取得了巨大发展。
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可分为七种类型,分别是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有轨电车、磁浮系统、自动导向轨道系统和市域快速轨道系统。
《2020-2026年中国轨道交通装备行业市场专项调查及投资规划分析报告》显示:从我国城市交通轨道运营里程排行榜来看,截至2019年,我国城市交通轨道运营里程最高的城市为上海,运营里程达705公里,拥有车站415座,线路共有17条。
其次,北京以里程626公里位列第二,拥有车站389座,线路共有21条。
(二)、铁路投资预期是主导板块估值的核心,预计保持高强度全国铁路投资存周期性波动特征,十三五期间整体表现平稳。
2008年底,由于我国经济增速的放缓,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当年全国铁路投资上调至4168亿元,同比增长达到61%。
2008-2010年,我国铁路投资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2011年动车组事故等原因导致铁路建设投资缩水近30%,行业投资规模大幅下滑。
2012-2015年,虽然经济增速逐步放缓,但铁路投资恢复较快增长。
2016年以后,由于铁路行业发展已达到阶段高位,铁路投资基本保持稳定。
复盘历史,铁路投资预期是主导板块估值的核心因素。
2008年到2011年,由于全国经济增速放缓,为扩大内需,铁路投资大幅提升。
铁路投资额作为铁路设备行业景气度的先行指标带动了板块整体上行。
2010年底,高铁投资加速,京沪高铁、郑西高铁等先后竣工,仅12月单月通车高铁达872公里,高铁投资加速和高铁运营里程快速增长持续强化市场预期。
2011年连续的黑天鹅事件导致板块出现大幅下跌。
2011年2月铁道部党组书记、部长刘志军涉嫌违纪被双规,板块风险偏好下移,铁路设备股价出现较大幅回调,其中,南车、北车跌幅分别达到30%、35%。
轨道交通审批程序
为了规范轨道交通规划的报批程序,国务院在2003年发布的第81号文件——《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中对轨道交通的前期准备和审批工作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文件明确指出:现阶段,申报发展地铁的城市应达到下述基本条件。1、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在100亿元以上;2、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3、城区人口在300万人以上;4、规划线路的客流规模达到单向高峰小时3万人以上。但是,除了设定的这些门槛之外,对于地铁审批的程序,81号文依然是语焉不详。
审批部门:由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进行审查后上报国务院批准开工。
审批部门:技术层面上,该规划需要经过两次审查,一次是由国家发改委委托其认可的三家咨询公司中的一家(例如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即意味着在技术层面上获得国家发改委的认可;另外一次是由建设部委托所在省的建设厅组织的初审,初审通过即意味着在技术层面上获得建设部的认可。行政层面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需在预审和初审通过后,由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共同拟出意见报国务院及国务院主要领导批准。
第三步: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提出的线路建设顺序,对拟建线路的必要性、可行性和规模进行论证,编制完成《**市轨道交通*号线预可行性研究报告》。
审批部门:由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进行审查后上报国务院批准立项。
第一讲城市轨道交通工作流程及主要内容
一、线网规划
3、与总体规划的关系
4)用地性质 规划建设用地。线路区间可穿过非建设用地,但是不宜在此范围内设置车站或
场段。 设站,非建设用地缺少客流支撑;设车辆段(停车场),根据征地条例,难以
办理土地使用许可证。 5)人口要求
3.0.5 在中心城区,规划人口规模500万人及以上的城市,城市轨道交通应在 城市公共交通体系中发挥主体作用;规划人口规模150万人至500万人的城市,城市 轨道交通宜在城市公共交通体系中发挥骨干作用。
3.0.6 对规划人口规模不满150万人、确有必要发展建设轨道交通的城市, 可在城市总体规划中预先安排轨道交通线路,规划预留相关设施建设用地。
一、线网规划
3、与总体规划的关系
一、线网规划
4、线网规划成果及审批
线网规划的主要任务是确定城市远期(2020年)和远景(2030或2050)的线 网规模及形态。
地铁
轻轨
≥300万人 ≥150万人
≥1000亿元 ≥600亿元
≥100亿元 3万人以上
——
≥60亿元 1万人以上
——
40%
70% 不超过5%
[2018]52号
对比
地铁 ≥300万人
≥3000亿元
轻轨 ≥150万人
≥1500亿元
≥300亿元
≥150亿元
3万人以上
1万人以上
0.7万人/日•公 里
0.4万人/日•公里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标准》: 3.0.2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的规划范围应与 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范围一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城市规划区应为规划编制 的重点范围。 2 、在市域范围,应结合市域城镇发展和交通需求特征,研究规划建 设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必要性。需要规划建设的城市,规划范围应增加市域空间层 次。市域城镇连绵地区超出城市行政辖区范围的城市,可将城市行政辖区范围以外 的城镇连绵地区作为规划编制的协调范围。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04-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04-2008)2008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04-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施行日期:2008年7月1日2008北京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08〕57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设厅(委、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建设部《二○ ○三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建标函〔2004〕43号)的要求,由建设部负责编制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在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审批、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要求,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建设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建设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 ○八年三月四日前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是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任务,由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会同全国城市轨道交通领域部分设计、研究、建设、运营方面的单位共同编制的。
原《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试行本)是由建设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自1999年5月1日开始施行,至今已经过去八年。
实践证明,在国内城市中轨道交通建设得到良好的贯彻和运用。
近几年来,在轨道交通制式方面,直线电机、低地板(70%)车、跨座式单轨等轮轨系统已建成运营。
随着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迅速发展,各城市在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中也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理念在不断更新和发展,需要及时吸收到标准中来,对标准中的一些参数需要及时更新和完善。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条文说明目录第一章总则…………………………………………………………………………………………………………………… (33)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36)第三章总体布局与线路工程………………………………………………………………………………………………… (41)第四章车辆与限界………………………………………………………………………………………………………………… (47)第五章运营组织与管理………………………………………………………………………………………………………… (50)第六章车站建筑与结构工程………………………………………………………………………………………………… (55)第七章机电系统及设备………………………………………………………………………………………………………… (61)第八章车辆基地及配套工程………………………………………………………………………………………………… (65)第九章安全防护、环保和节能………………………………………………………………………………………………… (69)第十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72)3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阐明本建设标准的修订目的。
一、原《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试行本)是由建设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自1999年5月1日开始施行,至今已经过去八年。
实践证明在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得到良好的贯彻和运用。
近几年来,在轨道交通制式方面,直线电机、低地板(70%)车、跨座式单轨等轮轨系统已建成运营。
随着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迅速发展,各城市在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中也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理念在不断更新和发展,需要及时吸收到标准中来,对标准中的一些参数需要及时更新和完善。
我国大城市轨道交通“四网合一”规划模式
我国大城市轨道交通“四网合一”规划模式摘要为有效地将“国铁、城际、城市轨道、有轨电车”四个层面的轨道交通统一起来,实现功能衔接、空间叠合、枢纽锚固、运营统筹、建设协调的格局,佛山市尝试编制轨道交通系统规划,对佛山市轨道交通事业产生重要指导作用。
关键词轨道交通;四网合一;佛山;规划模式1 佛山市轨道交通系统规划开展的背景1.1 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佛山城市轨道交通规划(1)佛山市轨道交通建设进入快车道,2010年,佛山第一条城市轨道广佛地铁开通运营,是国内第一条跨越两个城市的快速轨道交通线路。
2012年9月,国务院审批通过《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2~2018年)》。
(2)2012年佛山市开展了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提出了“1+2+5+x”的强中心、多组团城市空间格局策略,有必要对既有轨网进行修编,以满足城市快速发展需要,同时利用轨网进一步稳定优化城市形态。
(3)佛山西站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得到明确,作为广佛“四主一辅”铁路枢纽中的主枢纽之一,按照既有城市轨道线网规划,仅3号线和8号线两条线路接入佛山西站,其中8号线为远期的外围联络线,难以充分发挥佛山西站服务功能。
(4)随着城市机动化快速发展,城区交通拥堵日益加剧,轨道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凸显,亟须结合近期城市及交通发展需求,启动新一轮城市轨道建设规划修编。
作为轨道建设规划编制依据的城市轨道网规划,应尽快启动修编工作,为建设规划修编提供充分理论支撑。
1.2 多层次轨道交通同步推进,亟须进行系统统筹和整合工作除城市轨道之外,佛山市还积极开展了国家铁路、城际铁路以及有轨电车等多种方式轨道交通的相关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新型交通系统层面,伴随着近年来国内BRT(快速公交系统)、有轨电车等的兴起,2010年佛山市编制了《佛山市新型交通系统规划研究》,同时,南海、顺德、三水、高明等区也编制了各区的新交通规划,但各区规划对所采用的新交通模式均有不同思路和做法。
详解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审批流程
详解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审批流程一、线网规划线网规划是一个城市在有意向做轨道交通时,首要要做的事情,有了线网规划方案,得到市政府的同意才有可能做接下来的工作。
线网规划的上位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这是线网规划的重要依据,规划者要了解城市的现在和未来(包括:城市布局、人口、用地、交通、社会、经济、环境等)。
轨道交通的线路走向要符合城市的总体规划,每一条线都要确定其功能定位,一般有骨干线和次干线之分。
其中骨干线要串联起城市中重要的客流集散点,是城市中客流最集中的廊道,是支撑城市发展的。
另外还有次要线路和加密线、如有必要,还可以有其他系统制式的线路。
此外,还有引导城市重要功能区发展的线路,具有TOD效应。
线网规划一般由规划院或专业咨询公司来做,时间在半年到1年左右,确定城市线网的规模、线网的形态、系统的制式、线路大的走行方向、车站布设、车辆、车辆段选址、联络线及工程总体投资。
确定后上报市政府审批,但无需国家发改委审批。
发改委目前对修建地铁的标准是拟建地铁初期负荷强度不低于每日每公里0.7万人次,拟建轻轨初期负荷强度不低于每日每公里0.4万人次。
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40%,政府资本金占当年城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例一般不超过5%。
目前很多城市由于发展比较快,做过一轮建设后,都会再做线网修编等工作。
二、建设规划建设规划编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在一轮的建设过程中,明确远期目标和近期建设任务,以及相应的资金筹措方案,控制好轨道交通建设的节奏,依据城市的发展和财力情况量力而行,有序发展。
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是确定近期建设的线路以及线路建设的时序,线路修建的必要性、建设线路的路由、敷设方式、车站布设、车辆段选址、工程筹划、工程投资及资金筹措等方面。
编制好的建设规划及4个规划附件(城市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线网规划、轨道交通用地控制规划)由业主单位上报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进行评审,同时还要对线网规划中的客流预测结果进行评审,并征求国家建设部意见,然后责成所在省建设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家评审意见汇总汇签后上报发改委后由国务院审批。
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审批办事指南
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审批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本市各类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审批事项的咨询、编报、审查、审批等事项的申请和办理。
其他专项规划审批事项,参照本指南办理。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事项名称: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审批事项代码:1198分项名称:新编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审批修改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审批三、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
第三十五条城乡规划确定的铁路、公路、港口、机场、道路、绿地、输配电设施及输电线路走廊、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管道设施、河道、水库、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防汛通道、消防通道、核电站、垃圾填埋场及焚烧场、污水处理厂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以及其他需要依法保护的用地,禁止擅自改变用途。
《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一条涉及城乡空间安排的各类专项规划由市有关专业管理部门会同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经批准后纳入相应的城乡规划。
专项规划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审批机关审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先经市人民政府审核。
法律、法规、规章未规定审批机关的,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三十四条城市总体规划应当明确综合交通、环境保护、商业网点、医疗卫生、绿地系统、河湖水系、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地下空间、基础设施、综合防灾等专项规划1的原则。
编制各类专项规划,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
《上海市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审批操作管理规程》第三条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经市政府审批的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专业系统布局规划及涉及市政交通基础设施新增或重大调整的,均应编制专项规划。
四、办理机构(一)机构名称上海市人民政府(授权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办理)(二)办理权限专项规划由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组织编制,或者由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行业主管部门(单位)(以下简称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组织编制,报市政府审批。
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
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三章保护区管理第四章运营与服务第五章安全与应急第六章综合开发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轨道交通管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城市轨道交通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安全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单轨、有轨电车、市域快轨等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系统。
本条例所称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是指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与轨道、隧道、桥梁、车站(含出入口、通风亭和无障碍电梯)、路基和涵洞、变电所、控制中心、中间风井、车辆段等土建工程,车辆、供电、通风空调、通信、信号、给排水、消防、防灾报警、环境设备监控、自动售检票、电梯、站台门、标志标识、乘客信息等系统设备,以及为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和为乘客提供便利服务而设置的其他相关设施。
第四条城市轨道交通属于市政公用事业,遵循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统筹规划、优先发展、安全运营、规范服务的原则。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工作的领导,建立综合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规划、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等重大事项。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轨道交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督管理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监督管理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监督管理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公安、财政、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审计、国资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轨道交通的相关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协助做好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等有关工作。
第六条城市轨道交通所需资金由政府投资、社会筹集等方式解决。
鼓励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投资及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管理,并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铁路项目可研审批全流程
铁路项目可研审批全流程铁路为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工程,现行投资政策下以政府出资为主,仍然采用审批制。
根据2016年12月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新建(含增建)铁路: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中的项目,中国铁路总公司为主出资的由其自行决定并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其他企业投资的由省级政府核准;地方城际铁路项目由省级政府按照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核准,并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按照出资主体及批复机关不同,铁路项目批复形式可分为以下三类:一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铁路项目,由省级发改委审批;二是国家铁路集团出资的项目,由路省联合审批;三是国家干线铁路和跨省铁路项目,由国家发改委审批。
一、省发改委审批的项目1、审批单位、申报资料清单省发改委审批项目,由省发改委驻行政审批大厅窗口受理,基础设施发展处主办。
申报资料包括:(1)建设单位和沿线市政府的联合报批请示;(2)可研报告;(3)鉴定中心可研评审意见;(4)自然资源部用地预审意见;(5)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意见书;(6)用海预审意见(如有);(7)沿线政府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认定意见;(8)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评估报告;(9)节能承诺书;(10)环评报告书情况说明;(11)建设单位出具的资金筹措方案;(12)沿线政府出资承诺。
2、审批流程及时限由省发改委驻行政审批大厅窗口受理,申报资料审核通过后转至省发改委内网审批系统;转内发改委内网后,由基础设施发展处主办,投资处、重点处、环资处会会办,该过程为并联审批,正常流程需4个处室联合会审或委托评估,时限较长,因取得了鉴定中心的可研评审意见,该流程可争取简化。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委托评估时间除外);承诺办结时限:一般为7-10个工作日。
二、路省联合审批的项目1、审批单位、申报资料清单路省联合审批项目,由国铁集团发改部受理并起草批复,国铁集团内部程序完成后,发省会签。
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市域铁路、城际铁路的概述
文章标题:城市轨道交通、市域铁路、城际铁路概述1. 介绍城市轨道交通、市域铁路、城际铁路是现代城市交通系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们为城市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交通方式,促进城市之间的联系和发展。
在本文中,我们将就这三个主题进行全面评估,并撰写一篇有价值的文章,以深入探讨它们的意义、特点及发展趋势。
2. 城市轨道交通2.1 定义和特点城市轨道交通是指在城市内建设的以电力为动力源的地下或高架轨道交通系统,主要包括地铁、轻轨和有轨电车等形式。
它具有速度快、承载能力大、环境友好等特点,是现代城市交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2.2 发展现状和趋势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得到了广泛关注和投入。
我国的地铁建设和运营已经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未来城市轨道交通将继续向智能化、节能环保和舒适性发展。
3. 市域铁路3.1 定义和特点市域铁路是连接城市周边地区与市中心的铁路交通系统,其服务范围一般位于城市郊区或近郊地区,其特点是区域覆盖广、服务范围广,通常可实现与城市轨道交通的衔接。
3.2 发展现状和趋势随着城市郊区化进程的加快,市域铁路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我国各大城市的市域铁路建设也在积极推进中,未来市域铁路将更加普遍、便捷,成为城市居民出行的重要选择。
4. 城际铁路4.1 定义和特点城际铁路是连接城际间的铁路交通系统,主要用于城市之间或城市与周边地区间的快速交通。
其特点是速度快、承载能力大,是连接各大城市的重要交通枢纽。
4.2 发展现状和趋势随着城市间联系的加深,城际铁路的建设和运营也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未来,随着高铁技术的进步和应用,城际铁路将更加快速、便捷,为城市和城市间的联系和发展提供更好的交通保障。
5. 总结和展望通过对城市轨道交通、市域铁路和城际铁路的概述,我们可以看到,它们各具特点、互相衔接,共同构成了现代城市交通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这三者将会得到更好的发展和完善,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交通服务。
第一讲:城市轨道交通工作流程及主要内容-陈剑伟
第三阶段:工程可行性研究
三、工程可行性研究
1、编制依据
1)关于工可审批部门 《 国 务 院 关 于 取 消 和 下 放 一 批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等 事 项 的 决 定 》 ( 国 发 [2013]19 号 , 2013年5月15日)
取消国家发改委“企业投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信号系统和牵引传动控制系统制造 项目核准”; 国家发改委“企业投资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按照国家批准的规划核准”下放省级 投资主管部门。 注意: 计划单列市:深圳、宁波、青岛、大连、厦门,副省级城市,工可可直接由市发改 委批复。
《城市轨道交通2018年度统计 和分析报告》:截至2018年底,中 国大陆(不含港澳台)共有35个城 市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185条, 运营线路总长度5761.4公里。在建 线路总规模6374公里。
二、建设规划
1、编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
国务院机构改革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划给自然资源部, 那么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城市轨道交通的线网规划管理是否也会相应的 划归到自然资源部,建城[2014]169文会不会修编?
第二阶段:建设规划
二、建设规划
近年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进 入快速发展新时期,截止2017年末, 全国共有44座城市(含包头、温州) 获批建设轨道交通。
一、线网规划
3、与总体规划的关系
1)相互关系 线网规划是指导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的重要依据,是城市综合交通 体系规划的组成部分,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 线网规划是否与总体规划中的相关内容一致,是线网规划审查的重点。如果线网 规划与总体规划中的内容不一致,总体规划需要修编,总体规划审批重点城市在国务 院,小城市在省政府。
轨道交通项目的一般审批流程
轨道交通项目的一般审批流程
轨道交通项目的审批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项目立项申请
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单位需要根据城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提出项目建议,并向政府部门提出项目申请。
主要内容包括线路走向、站点设置、运营方案、投资估算等。
2. 项目可行性研究
如果政府部门原则同意该项目,则由建设单位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项目的社会效益、环境影响、经济效益、财务效益等。
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要经过专家评审。
3. 项目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审后,建设单位将申请报告报送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申请项目立项审批。
发改委等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召开项目审批会,根据评审意见决定是否同意项目立项。
4. 施工图设计及审查
项目立项通过后,建设单位需要组织开展轨道交通线路及站点的详细设计工作,形成施工图设计方案。
施工图设计需要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5.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大型轨道交通项目还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报告需报环保部门审批。
6. 土地规划审批
为开展项目建设,需要获得规划用地的批准。
需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用地预审及用地规划许可。
7.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在获得用地预审同意后,建设单位需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获得项目用地。
8. 施工许可
在取得规划许可证后,建设单位需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施工许可,方可开工建设。
9. 其他审批
项目建设过程中,还需要获得建设部门的施工监理资质审查、消防审验、竣工验收等多项审批。
10. 运营许可证
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需向交通运输部门申请运营许可证,通过审核后方可正式运营。
铁路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流程
铁路办工程规划审批流程
1.地方政府上报《关于建设XX铁路有关问题的请示》。
2.铁总委托设计规划部门(例如铁四院、铁五院)进行规划论证研
究。
3.铁总委托铁路设计单位启动设计方案竞选。
4.铁路设计单位编制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
5.铁总工程设计鉴定中心对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预审。
6.铁总、地方政府联合向国家发改委上报项目建议书。
7.工程咨询公司对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
8.国家发改委批准项目建议书(立项)。
9.铁总工程设计鉴定中心对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阶段的重大技术方
案问题进行现场调研。
10.铁总工程设计鉴定中心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
11.铁总、地方政府联合向国家发改委上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2.工程咨询公司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
13.铁总工程设计鉴定中心对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审查。
14.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5.施工招标,准备开工。
市域(郊)铁路审批程序探究
市域(郊)铁路审批程序探究摘要:解读《关于促进市域(郊)铁路发展的指导意见》及相关规范,探讨市域(郊)铁路的概念。
研究市域(郊)铁路的审批要求,为我国城市发展市域(郊)铁路提供参考。
关键词:市域(郊)铁路、技术标准、审批引言2017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市域(郊)铁路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促进市域(郊)铁路科学有序、健康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改善我国轨道交通结构、优化城镇空间布局、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将发挥重要作用。
《意见》对市域(郊)铁路的概念进行了阐述,明确了其审批流程。
下面从这两个方面分别展开论述。
一、市域(郊)铁路定义《意见》开宗明义,市域(郊)铁路是城市中心城区联接周边城镇组团及其城镇组团之间的通勤化、快速度、大运量的轨道交通系统,提供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外,2017年4月和5月分别由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和中国铁道学会发布实施了《市域快速轨道交通设计规范》和《市域铁路设计规范》,其分别对市域快速轨道和市域铁路的定义进行了说明。
根据《市域快速轨道交通设计规范》,市域快速轨道交通是一种主要服务于城市郊区和周边新城、新镇与中心城区联系,并具有通勤客运服务功能的中、长距离的大运量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简称市域快轨。
根据《市域铁路设计规范》,市域铁路是位于中心城区与其他组团间、组团式城镇之间或与大中城市具有同城化需求的城镇间,服务通勤、通学、通商等规律性客流,设计速度100-160km/h,快速、高密度、公交化的客运专线铁路。
综合《意见》和规范要求,可以明确市域(郊)铁路的两项基本属性。
一是市域(郊)铁路属于城市轨道交通范畴;二是市域(郊)铁路服务于城市通勤客流。
市域范围内除市域(郊)铁路以外,还包括其他城市轨道交通系统。
市域范围以外,则以国铁和城际铁路为主要的轨道运输方式。
结合《城际铁路设计规范》和《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从服务范围、设计速度和投资主体等几个方面对城际铁路和市域范畴轨道交通进行对比分析,如下图所示:图1:各类轨道系统技术标准对比分析图根据图示比较城际铁路和市域范畴轨道交通,其主要区别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两者服务对象不同。
高铁工作流程审批流程步骤
高铁工作流程审批流程步骤一、引言随着科技及交通运输的发展,高铁作为一种快速、安全、便捷的交通工具,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
然而,高铁的建设与运营并非一蹴而就,需要经过一系列审批流程和步骤。
本文将介绍高铁工作流程的审批流程步骤,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高铁建设与运营的流程。
二、高铁工作流程的审批流程步骤1. 立项申请:高铁工作流程的审批流程第一步是提交立项申请。
此申请包括了高铁建设或运营的基本信息、目标及预期效益等。
相关部门会对申请进行详细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策。
2. 概念设计评审:在获得立项批准后,进行高铁概念设计评审。
此评审会对高铁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以及社会环境影响等进行全面评估。
评审结果将作为后续决策的重要依据。
3. 总体规划审批:一旦概念设计通过评审,接下来进行总体规划审批。
这个步骤主要包括高铁的路线规划、站点规划、车站布局等方面的评估和批准。
各个相关部门将参与审批过程,确保规划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4. 建设设计与施工图审查:在总体规划审批通过后,进行建设设计与施工图审查。
这个步骤涉及到施工图纸的评审和审查,以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施工图的正确性。
审查通过后,才能进入下一步的施工准备工作。
5. 施工许可证申请与颁发:施工许可证申请与颁发是高铁工作流程的审批流程中一项重要的步骤。
申请方需要向相关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经过层层审核后,才能获得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的颁发标志着高铁项目正式进入施工阶段。
6. 施工监督与验收:在高铁项目施工阶段,需进行施工监督与验收。
这一步骤主要涉及到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满足相应标准和要求。
验收合格后,可以进入下一步的运营准备。
7. 运营许可证申请与颁发:高铁工作流程审批流程的最后一步是运营许可证申请与颁发。
申请方需向相关交通主管部门提交运营许可证申请,经过审查和评估后,才能获得运营许可证。
运营许可证的颁发意味着高铁可以正式投入商业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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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正在编制的《城际铁路设计规范》规定,城际铁路定义为专门服务于相邻城市间或城市群,旅客列车设计速度200km/h及以下的快速、便捷、高密度客运专线铁路。
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之后,城际铁路的规划建设实行“政府主导、独立成网、统一管理”的原则。
一、规划审批流程
1、根据城市群相关规划编制区域城际铁路线网规划。
2、由地方政府组织全国专家进行评审。
3、由国家发改委审批后,报国务院批准。
二、项目审批流程
1、根据线网规划选定项目,进行项目分阶段设计(一般包括预可研、可研、初步设计、实施图设计)。
2、由地方政府组织全国专家进行评审。
3、省发改委对项目分阶段批复。
4、省发改委审批后项目开工,报国家发改委备案。
市域铁路是市域范围内中心城区与外围城镇中心(新城)间快速、大容量、公交化服务的有轨交通系统。
市域铁路系统标准有城市轨道交通和国铁两种制式。
一、规划审批流程
市域铁路规划可以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市域铁路网规划和区域城际铁路线网规划成果中体现,城际线网审批见《城际铁路建设审批流程》。
1、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编制线网规划。
2、由地方政府组织全国专家进行评审。
3、由地方政府批复线网规划。
地方政府批复线网规划后,根据线网规划编制建设规划,审批流程如下:
1、如经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流程,建设规划需由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共同拟出意见报国务院批准。
2、如经市域铁路网规划流程,建设规划需由国家发改委审批。
二、项目审批流程
1、根据线网规划选定项目,进行项目分阶段设计(一般包括预可研、可研、初步设计、实施图设计)。
2、由地方政府组织全国专家进行评审。
3、由省发改委对项目分阶段批复。
4、省发改委审批后项目开工,报国家发改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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