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誓的起源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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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誓的起源与意义
作者:暂无
来源:《公民导刊》 2018年第6期
■杨云彪
在宣誓仪式中,誓词传递着特定的目标和价值观,以及宣誓者本人所担负的责任,这个责
任可以来自于法官和律师作为法律的守护者,可以来自于政治家与人民的契约,可以来自当事
人对法律的敬畏,也可以来自于公民对祖国的效忠。
《圣经·创世纪》记载,神与诺亚及其子民订立“彩虹之约”,将彩虹放在云彩中,作为
神与地立约的记号,以保证洪水不再泛滥。
但是,今日的宪法宣誓已不是“彩虹之约”的原意,是宣誓人对祖国和人民的效忠,是将“彩虹”回报给热切期盼的人民群众。
宣誓的起源
宣誓,依照历史和场合的不同,其实可以理解为双重承诺。第一层承诺是立约的时候,在
古代社会,既没有签字,也没有摁手印,发誓守约就成为订立契约的必经程序。第二层承诺应
是在签字画押出现之后,再加一层发誓的保险。比如法庭之上,对于本人签署过的文件作证;
而对于即将就任的公职发誓,显然更是在契约之上加一层人格险。
2018年3月,新当选国家领导人手按宪法文本,面对国旗,庄严地向宪法宣誓,这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历史上是第一次——宪法承载着职责,国旗代表着人民,拳头是炽热的忠诚。
宣誓不是现代人发明的,早在古罗马王政时代,诉讼当事人要各献牛羊给僧侣,一旦败诉,牛羊就作为违背誓言的惩罚而被没收。而我国西周《周礼·秋官·司盟》同样载明:“凡盟诅,各以其地域之众庶,共其牲而致焉。”大意是说凡行盟诅,双方当事人各在其居住地召集当地
民众,预备祭神用的牲物,一旦违背誓言,这些牲物就被惩罚没收了。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人类文明史,也是宗教和神灵的除魅史。在世俗化的社会里,宣誓的约束力已经渐渐化为
契约的道德力量。
所谓契约的道德力量,无非是当一个人违背誓言的时候,即会背上不诚信的十字架。而誓
词的对象越庄重,这种道德力量也越强,如宪法法律。除了我国宪法宣誓要求效忠宪法外,美
国总统就职的时候,虽然是手按圣经,但是监誓人是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誓词内容也直
指宪法:我谨庄严宣誓,我必忠实执行合众国总统职务,竭尽全力,恪守、维护和捍卫合众国
宪法。
教化和宣示作用
除诉诸宪法和民族国家以强化宣誓的道德律令外,有时誓词的内容具有教化和宣示作用。
如1892施行的美国公立学校效忠誓词是:我宣誓效忠国旗和它所代表的美利坚合众国。显然,经历了内战和殖民化的美国,更加追求国家统一和公民个人自由。
我国的宪法宣誓要求忠于祖国。宪法宣誓誓词中提到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也是
全人类的基本价值需求。
违背誓词的后果,许多国家和地区在程序和实体上都有各种惩罚选择。《全国人大常委会
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让香港两名候任立法会议员因宣传港独而
被香港法院裁定取消议员资格。实体上,根据香港法例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条例》第三十一条,发假誓罪最高可被判监禁7年。2009年美国总统奥巴马宣誓就职时出现口误,部分宪法专家据
此质疑,奥巴马事实上还不是美国总统。所以,后来奥巴马不得不又宣誓了一次。
尽管违背誓词会造成不利后果,但是在许多国家,宣誓仪式具有可选择性,这和许多誓词
内容所要传达的内涵相契合。比如,在许多欧美国家,宣誓仪式即分为宗教宣誓和非宗教宣誓。2007年美国国会议员、民主党人基斯·埃里森,因为信奉伊斯兰教就职时手按《古兰经》宣誓,打破了美国政界宣誓手按《圣经》传统;而在此之前,美国律师迈克尔·纽道尔挑战公立学校
在上帝名义之下的宣誓誓词的合法性,对此,加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判决说,公立学校背诵效
忠誓词的作法违反了宪法不准确立国教条款。
宣誓的力量
显然,从宣誓起源和发展来看,宣誓的力量来自于理性和非理性两个层面。所谓非理性,
乃在于世界不可知和不确定,令人类始终无法根本摆脱大自然或曰天命的渊薮;所谓理性的力量,是人类发展出法律和政治的规训后,对违背规则实施的人为惩罚。
在宣誓仪式中,誓词传递着特定的目标和价值观,以及宣誓者本人所担负的责任,这个责
任可以来自于法官和律师作为法律的守护者,可以来自于政治家与人民的契约,可以来自当事
人对法律的敬畏,也可以来自于公民对祖国的效忠。宣誓仪式要求宣誓者要么具备对信仰的崇敬,要么怀着对规则的敬畏,反过来,宣誓仪式也能够起到规训的作用。
总之,宣誓的那一刻,即表示不违背任何契约——天上的,地下的。我国的宪法宣誓,无
疑建立在公职人员与民众立约基础之上。而宪法宣誓誓词里也明确指出:忠于人民!
(作者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全国人大深圳培训基地
客座教授,法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