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设计导则应当控制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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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导则应当控制什么
城市设计导则应当控制什么
城市设计导则究竟应当如何做?控制那些东西?需要控制到什么程度?在昨日的一个项目讨论中,逼着自己重新仔细思考一些乍看起来很容易但实际运作时则相当不容易的问题。
项目属于地块层面的城市设计,基地位于两条道路(均是是城市两条关键性主干道,道路名称也很有意思,一曰杭州、一曰桂林,这显然与HS城市自身风景资源相当优越的实际特征相呼应)交叉口西北角,东侧跨路是HS式行政中心,南侧是现有的金融机构:两家国有银行的办公楼,东南角跨越道路交叉口是行政中心向南延续下来的市民广场,广场周围是已建或者在建的市级文化建筑群,广场再往南,是规划中的未来城市活力区---CAZ(借用西方炒作正旺的时髦词汇)。
因而,基地实际上处于整个城市的核心区范畴之内,基地四周人文资源、自然资源均相当优越。
城市设计的目标是对基地未来的发展进行概念性研究,因为当前并没有确定的项目计划,开发商也未最后选定。因而城市设计研究其实包含了四个大的方面:发展定位研究、功能策划研究、概念性设计探讨以及在此基础上得出的地块发展策略和设计导则。
前三个问题基本无话,最后一个环节则感到有些“力不从心”,主要疑问聚焦在究竟应当控制到何种程度上面。其中其实又包含了另外一个问题:依据何种标准来确定控制的具体深度。
按照一般的理来说,城市设计可以认为是为了达成整体有序而富有活力的城市环境而对未来的私有开发进行适当的控制,当然也包括进行合理的引导,因而导则的目标在于为具体设计提供一个设计条件---对设计的设计(在此处略去控规和修规的环节,在中国,城市设计的导则实施必须通过控规、修规层面的转化,成为法定文件,才有可能指导具体的开发建设,但这以属另外一个层次的问题)。“控制”意味着不允许做什么事情,而“引导”则包含了希望应该这样或者那样的含义,当然这是从城市设计师角度来看的。在这样的一个逻辑中,设计师充当了一个“仲裁者”或者说“公共利益代言人”的角色。
如果说上面的逻辑成立的话,那么,接下来就是城市设计导则控制的程度到底应当在何种层次上了?这又牵扯到一个标准问题:为什么,凭什么要这样控制而不那样控制?依据何种理由?这样的连续追问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还有极为重要的一点:城市设计导则终究不属于法定文件,因而处理好与控规图则的差异是一个首先必须予以明确的前提。
思来想去,对于本项目而言,初步有几点体会。
1,导则是否可以由:目标、策略、规定性图则和设计引导四个层面构成?这样的成果构成综合了语言和图示两种形式,语言表述为主,图示为辅,既有一定的约束性,有为具体设计的灵活性提供一个基础条件,并更容易与后续的控规相衔接。
2,对于目标来讲,首先应当是简要阐述总体发展把目标,其次是拆分若干
关键性子目标,具体可包括:公共空间、建筑形态、功能与用途等方面,其中公共空间和建筑形态尤其重要。当前没有确定的项目,因而功能与用途目标的权重可以适当靠后一些。
3,每个目标紧接着是具体的设计策略,也就是为了某项目标,应当通过什么途径来贯彻和实现。
4,前面三项内容均用语言表述的方式来实现,为了更明确,图则是不可或缺的一个关键内容。图则的表达可以参照控规的方式进行,可以精确到具体数据,但由于城市设计不是法定文件,因而,此数据仅仅是指导型的。
5,设计引导,可以认为是倡导性的设计建议---希望将来的发展能够如何如何,这部分内容同样也是用简洁的文字表述来实现,为了与管理相接轨,并促使其得以尽可能的实现,可以融入一些奖励措施:诸如容积率奖励、开发权转移之类。
因而初步的框架也许可以这样:
一目标与策略
总体发展目标
综合基地所处关键的城市区位、基地周边地段在城市发展框架中的职能定位、以及微观层面的地区需求等三大因素,本项目发展的总体目标在于:通过新功能的引入,进一步完善基地所在区域作为大HS城市核心区的公共服务职能,并进一步激发所在地段的城市活力;通过独特的空间形态处理,与行政中心、人民广场以及现有金融办公建筑有机协调,共同塑造统一有序、生机盎然的城市核心区。
子目标-1:公共空间
基本策略:
1,基地发展应当充分留出公共开放空间的位置;
2,公共空间多元化:在基地上塑造多样化的公共开放空间,包括:步行林荫道、商业步行街、街头广场等;
3,在杭州路和桂林路交叉口留出街头广场,提供公共休闲空间,并便于疏解人流;
4,结合地形特征,鼓励公共空间立体化;
5,......
子目标-2:建筑形态
基本策略:
1,基地新建筑充分考虑与临近行政中心建筑的和谐关系,建筑风格以“典雅”、“大方”、“简洁”为主,靠空间的感染力而不是奇巧的造型塑造标识性;
2,新建筑的高度采用高低错落的组群式,高层建筑靠基地的西侧、西北部布置;
3,新建筑低层、多层体量建筑在基地东侧、中部布置,并建议向桂林路逐层退台,以求的与行政中心建筑良好的体量关系;
4,基地中部不鼓励进行多层体量建筑的建设;
5,建筑布局考虑与现有地形的创造性利用,以便塑造特色;
6,鼓励建筑空间立体化发展,空间形态设置注重塑造“人看人”的空间效果,激发环境魅力;
7,......
子目标-3:功能策划
基本策略:
1,地块未来功能安排应当以公共服务职能为主,以便与现有行政中心、市民广场、市级公建等共同承担起城市核心区的作用;
2,功能的安排建议采取某种主导职能为依托,多种相关职能为辅助和依托的“功能集群”模式,功能复合发展,便于提升地段活力,并规避单一功能开发带来的资源浪费和潜在的市场风险;
3,......
子目标-4:景观绿化
基本策略:
1,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充分考虑现有地形,并鼓励创造性地发回地形特征;
2,广场和步行道以及其他公共空间均应进行合理的绿化配置,并合理安排树种;
3,在公共空间内以及基地关键部位,鼓励设置优秀的艺术作品,诸如雕塑、水景、艺术喷泉等;
4,室外场地铺装优先采用彩色系列,但注意色彩组合应当符合美学及视觉心理学相关规律;
5,......
二:控制图则
要点:多层分布范围、高层分布范围、低层分布范围(退线规定建议);
交通组织方式:地下车库出入口位置、机动车出入口位置、地面停车带位置;
核心公共空间大体位置与形态;
图例与适当文字简述;
图暂略
三:设计引导与特定激励措施
1,自基地西侧往东至桂林路方向,基地上建筑高度呈“退台”式逐级跌落,最低级建筑高度不超过政协办公楼高度(自桂林路路面标高算起);
2,自基地西北至东南方向,建筑高度建议他那个样采用“跌落”式处理,以求来自人民广场的视线具有一定的视觉景深,并进一步与行政中心建筑取得和谐的群体关系。
3,除规定的建筑退让和留出公共开放空间外,新建筑若进一步塑造出城市公共开放空间,可获取一定的容积率奖励;
4,新建筑应塑造自身的形态独特性,强化所在城市核心区域的景观艺术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