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课件
跨国公司的税收筹划
跨国公司通常会利用各国税制的差异 进行税收筹划,以降低整体税负。这 种行为可能导致税收不公和财政收入 损失,引发各国税务当局的关注。
为了应对跨国公司的税收筹划行为, 各国税务当局需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协 作,制定更加严格的反避税规则,并 加强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监管。
国际税收的公平与效率问题
其他税收
总结词
除了以上几种税收外,还有许多其他 类型的税收。
详细描述
其他税收包括财产税、遗产税、赠与 税、资源税等。这些税收在不同国家 有不同的征收方式和标准,但都是国 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03
国际税收的征收管理
国际税收的征收方式
源泉征收
由收入来源国对纳税人的跨国所得进行征收,是国 际税收的基本方式。
跨国公司的税收管理
01
02
03
统一税收政策
跨国公司需要遵循各东道 国的税收政策,确保按时 缴纳税款,避免因违反税 收法规而遭受处罚。
合理税务筹划
跨国公司可以通过合理的 税务筹划,降低整体税负 ,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防范税收风险
跨国公司需关注各东道国 的税收法规变化,及时调 整自身的税收策略,以防 范税收风险。
国际税收的争议与解决
国际税收争议
由于各国税收法规和税收 征管存在差异,跨国纳税 人和跨国企业之间容易产 生国际税收争议。
协商解决机制
国际社会正在推动建立更 加有效的协商解决机制, 以解决国际税收争议,促 进国际税收合作与协调。
国际仲裁机制
一些国家之间已经建立了 国际仲裁机制,为解决国 际税收争议提供了一种有 效的途径。
02
国际税收的种类与特点
所得税
总结词
第八章 国际税收管理练习题及答案
第八章国际税收管理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A、国家与个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B、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C、国家与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D、国家与集体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2、按照联合国范本和经合组织范本的规定,下面那一项不是确定居民身份判断规则()A、是否具有经常性住所B、看其重要利益中心设在哪国C、是否有习惯性住所D、是哪个国家的国民3、我国在对外已经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列入协定的适用税种主要()A、财产税B、流转税C、所得税D、关税4、国际税收协定的核心内容是()A、明确所得概念B、协调各缔约国之间的税收管辖权C、保证收受无差别对待D、免除双重征税5、跨国纳税人偷税、逃税最常见的手段是()A 、转移资产B、伪造凭证C、转让定价D、隐瞒收入6、在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各项方法中,最彻底的方法是()A、扣除法B、抵免法C、低税法D、免税法7、造成国际重复征税的基本原因是()。
A、跨国所得B、税收管辖权的冲突C、税收竞争D、税法不统一8、国际税收中所指的国际重复征税,一般属于().A。
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B。
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C.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D.双边性国际重复征税9、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根本原因是()。
A。
经济全球一体化B。
跨国企业的产生C。
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的重叠 D.收入来源的国际化10、下列选项中属于国际税收研究范围的是()A、国际税收与国际经济法的关系B、国际税收涉及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C、国际税收和国际经济的关系D、国际税收与各国政府的关系11、国际税收是关于()A、发生在国家之间的一切税务关系B、本国税制中有关涉外的部分C、发生在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D、对某些外国税制所进行的比较研究12、国际税收是一个历史范畴,它不能脱离()A、社会阶级而独立存在B、个人所得税而独立存在C、公司所得税而独立存在D、国家而独立存在13、判别国际税收涉及的纳税人的标志是()A、该纳税人在某国取得了公民身份B、该纳税人在某国有永久性住所C、该纳税人具有外国国籍D、该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承担纳税义务14、下列所得中属于投资所得的是()A、转让财产的价值B、转让不动产的价值C、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D、临时或偶然所得15、在确定跨国自然人居民身份时所采用的法律标准实际上运用的是()A、户籍标准B、公民标准C、时间标准D、居所标准16、我国在确定税收管辖权时,参照国际惯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实行( )A、地域税收管辖权B、居民税收管辖权C、所得来源地管辖权D地域税收管辖权和居民税收管辖权17、国际双重征税的扩大化的问题主要导源于()A、不同的税收管辖权体现了不同的财权利益B、直接投资的增多C、跨国纳税人的形成D、国际法的复杂程度18、对跨国纳税人来自非居住国的投资所得行使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约束性规范是依据()A、劳务提供地标准B、权利使用地标准C、实际支付在标准D、比例分配标准19、合理分配收入与费用分配,有利于()A、兼顾来源国与居住国之间的财权利益B、兼顾跨国公司与其居住国的利益C、兼顾各有关国家之间的财权利益D、兼顾各跨国联属企业之间利益20、国际避税行为形成的客观原因是()A、各国的所得税制度的差异B、国别的差异C、经济体制的差异D、收入来源地的差异21、跨国纳税人成立控股公司的主要目的在于利用其()A、进行消极投资B、从事贸易活动C、逃避遗产税D、控制其他公司22、发达国家对避税地的态度原则上是()A、鼓励B、忽视C、默认D、敌视23、影响避税港经济稳定性的重要因素是()A、政治经济状况B、国民收入水平C、经济管理体制D、国际地位24、某些国家或地区乐于成为避税港的最主要原因是()A、一般经济不甚发达B、跨国纳税人牟取额外收益的欲望C、税基的差异D、经济特别发达25、B 国X 银行向A 国Y公司提供了一笔贷款,获得利息,A 国政府对此项利息征收所得税,A 国政府行使的是:()A、居民税收管辖权B、地域税收管辖权C、公民税收管辖权D、地域和居民管辖权26、位于A国的子公司分配、汇寄股息给B 国母公司时,一般应缴纳预提所得税。
国际税收(第7-8章)
【例7-4】财产税的国际税负资本化例子
假设有一个B国居民向一个A国居民出让其 位于A国的房产,该房产每年可取得租金10万 元,房产的原始成本为70万元,出让人希望以 房产评估价100万元出售给A国居民,但该房产 每年要按80万元的税务局固定价值的2%缴纳额 外财产税,结果那位A国居民最终以70万元的 价格买下这一房产,按A国5%的市场例如把税 负资本化后基本都转给了B国居民。
实际后转财产税= 市场评估年价利率– 实际成交价 = 30万元
④未能后转资本化财产税(受让人承担的资本化财产 税)
未能后转资本化财产税=应后转资本化财产税 – 实 际后转资本化财产税=2万元
16 本课件为方卫平《国际税收》配套课件 版权所有
说明:
(1) 国际税负资本化并不影响A国财产税收入, A国每年仍然可以征收到1.6万元财产税。
7 本课件为方卫平《国际税收》配套课件 版权所有
说明: (1) 为了维持原税前利润水平,A国公司产品的 价格应提高857万元。 (2) 国际税负前转不影响A国公司所得税收入, 但税负将由B国承担,有可能减少B国进口企业 的利润,导致B国企业所得税收入相应减少,由 B国企业承担税负。 (3) 国际税负前转不影响A国的商品税收入, 但B国商品价格可能提高,增加B国商品税收入, 由B国消费者承担税负。
10 本课件为方卫平《国际税收》配套课件 版权所有
说明:
(1) 为了维持原税前利润水平,该公司的B国生 产部工薪应压低857万元(4000-3143)。
(2) 国际税负后转不影响A国公司所得税收入, 但税负将由B国劳动力承担,有可能使B国个人 所得税收入相应减少。
(3) 国际税负后转并不影响两国商品税收入,B 国水平仍然以原来的价格销售,B国仍然可以征 收到原来水平的商品税。
税务硕士《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章节题库-中国际税收(圣才出品)
第八章国际税收一、单项选择题1.国际重复征税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跨国纳税人的同一()进行分别课税所形成的交叉重叠征税。
[中央财经大学2013研]A.税源B.征税对象C.税目D.计税依据【答案】B【解析】国际重复征税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跨国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进行分别课税所形成的交叉重叠征税。
A项,税源与征税对象有密切联系,但是税源有时与征税对象并不符;B项,征税对象决定着一种税的基本征税范围;C项,税目是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D项又称税基,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量的规定。
2.国际上对不动产所得来源地的确定,通常的判定依据是()。
[中央财经大学2012研]A.取得收入地B.不动产所在地C.收入支付地D.不动产所有人的居住地【答案】B【解析】对于不动产所得来源地的确定,国际上一般都是以不动产的所在地或坐落地为依据,即不动产所得的来源地是不动产的所在地或坐落地,应由不动产的所在地或坐落地国家行使收入来源地管辖权。
3.居住国政府对跨国纳税人从非居住国得到优惠减免的那部分税收,视同已经缴纳而给予抵免的方法称为()。
[中央财经大学2011年研]A.直接抵免法B.间接抵免法C.税收饶让D.免税法【答案】C【解析】税收饶让,又称“虚拟抵免”和“饶让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在国外得到减免税优惠的那一部分所得税,视同已经缴纳,同样给予税收抵免待遇,不再按居住国税法规定的税率予以补征。
它是在抵免方法的规定基础上,为贯彻某种经济政策而采取的优惠措施。
税收饶让这种优惠措施的实行,通常需要通过签订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的方式予以确定。
4.对法人双重居民身份的判定,国际上通行的判定标准是()。
[中央财经大学2011年研]A.注册地标准B.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C.生产经营地标准D.分支机构所在地标准【答案】B【解析】从目前各国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来看,当出现一家企业被两个国家同时判定为税收居民时,协定一般是将所得的征税权给予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
国际税收课件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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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贸总协定》的八轮谈判
• 第八轮(“乌拉圭回合”):1986年9月开始, 有117个国家和地区参加。根据乌拉圭回合协 议,工业化国家将在6年内削减农产品关税36 %,发展中国家将在10年内削减农产品关税24 %,各缔约方工业品关税总水平将削减40%, 平均关税水平将降至3%
• 1993年12月结束的乌拉圭回合还作出了一个 重大决定,即从1995年1月1日起成立世界贸 易组织,以取代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秘书处, 负责监督、维护和发展全球贸易的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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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贸总协定》的八轮谈判
• 第一轮:1947年在日内瓦举行,23个国家参 加,占发达国家应征税进口额54%的商品参预 减税,关税平均降税幅度为35%,减让项目45 000个
• 第二轮:1949年在法国安纳西举行,33个国 家参加。减税商品占应税进口值的5.6%,平均 降低关税35%,减让项目5000个
• 第三轮:1950年-1951年在英国多尔基举行, 38个国家参加,减税商品占应税进口值的11.7 %,平均降低关税26%,减让项目8700个
• 第四轮:1955年-1956年在日内瓦举行,28 个国家参加,减税商品占应税进口额的16%, 平均降低关税15%,减让项目30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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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贸总协定》的八轮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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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税价格审定方法的国际协 调
• 《关贸总协定》明确规定:缔约方不得通过改 变完税价格的审定方法来减损其所做出的关税 减让的价值
• 在“东京回合”的贸易谈判中,《关贸总协定》 缔约国全体通过了《海关估价协定》,规定海关 在审定进口商品的完税价格时,应以合同价格 或发票价格为依据,同时可对合同或发票价格 进行必要的调整。至于完税价格以到岸价格还 是以离岸价格为依据,则允许缔约国根据本国 立法确定
纳税筹划第八章自测题
第八章国际税收筹划(一)单项选择题1. 国际税收筹划不仅需要跨国企业遵循其本国的税法,而且要遵循()。
A. 中国税法B. OECD 税法C. 联合国税法D. 东道国的税法答案:D。
解析:由于不同国家实现其税收管辖权的方式并不相同,因此,各国对境外企业在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税收规定也不相同。
在现实中,大部分国家同时实行居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
这意味着,大部分国家对于境外企业在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都要征收所得税,同时对本国居民在境内外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全部所得都要征收所得税。
当一国企业到另一国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取得收入时,往往需要按照东道国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还要按照本国税法的规定缴纳所得税。
因此,跨国企业在进行国际税收筹划时,不仅应当遵循和考虑其居住国的税法,而且要遵循和考虑其东道国的税法。
这也是国际税收筹划的最主要特征。
2. 国际税收筹划的直接目的是减轻()。
A. 高税国税负B. 境外税负C.本国税负D. 整体税负答案:D。
解析:由于各国税法存在巨大差异,而且企业在不同国家开展经营活动的性质、获利水平存在差异,因此,企业旨在降低其在某一国税负的税收筹划安排很有可能导致其在另一国税负的增加。
这种“摁下葫芦浮起瓢” 的筹划方法会增加企业在全球的整体税负。
这显然不是税收筹划的理想结果。
因此,作为从全球获利、在多个国家纳税的跨国企业,其国际税收筹划活动需要综合考虑各国税制的特点和差异,并以此为基础,对组织结构、交易形式、成本费用与收入等进行合理的安排,以降低企业在全球的整体税负。
3. 如果一个企业或个人被一个国家认定为其税收居民,那它(他)就要在该国承担()。
A. 无限纳税义务B. 有限纳税义务C.本国纳税义务D. 外国纳税义务答案:A。
解析:税收居民是指按照一国法律,由于住所、居所、管理机构所在地、总机构所在地、注册地或任何其他类似标准,在该国负有全面纳税义务的人。
税收居民的界定是各国行使居民管辖权的标志,一个纳税人一旦被一个国家(或地区)认定为税收居民,就需要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就其来自于境内外的全部所得在该国家(地区)缴纳所得税。
第八章转移定价与国际税收管理
二、国际税收管理
3、分公司和子公司缴税方式不同 ➢ 分公司:税款由母公司缴纳,无论其外国来
源所得是否交给母公司,都被列入母公司的 国内来源所得来计算税负;
➢ 子公司:只有当其以股利的形式支付给母公 司才在母国纳税。
二、国际税收管理
4、居民公司的认定
注册登记地标准:美国、芬兰、墨西哥、瑞 典等国;
良好投资形象,更大程度获得东道国的政治 及经济优惠政策,以及金融市场便利的筹资 渠道;
➢ 适当调低利润,避免引起竞争者、工会、政 府以及潜在投资者的注意。
二、国际税收管理
(一)国际税收管理概念 跨国公司利用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和税收 协调关系进行统一的纳税筹划,其目标是使 纳税额最小化。
二、国际税收管理
内容安排
一、转移价格
二、国际税收管理
一、转移价格
(一)概念 跨国公司从全球经营战略出发,为谋求公司
整体利益最优,在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 与子公司之间购销商品和提供劳务时所采用 的内部价格。
一、转移价格
(二)方式 1、实物交易中的转移价格 2、货币、证券交易中的转移价格 3、劳务、租赁中的转移价格 3、无形资产的转移价格
➢ 方式:
①免税方式:对来源于对方国家的所得不再征税。这常被认 为是最好的方式。它能给资本输出国的企业在发展中国家经 营业务提供必要条件,使其与当地企业处于同等的竞争地位。 但目前只有南斯拉夫、法国、荷兰、比利时等少数国家采用。
②抵免方式:即对在来源地国家缴纳的税额,可以在本国汇 总计算的应纳税额中减除。目前大多数国家采用抵免方式, 中国税法上也规定采用这一方式。
金融机构、控股公司) 4、利用转移定价避税 5、避免成为高税率国家的居民公司
二、国际税收管理
财政学》第八章国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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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税收管辖权及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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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管辖权概述
(一)税收管辖权的含义 税收管辖权是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
它表现为一国政府在税收方面所行使的立法权和 征收管理权力。 (二) 税收管辖权的原则 1.属地原则 2.属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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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收管辖权的类型 1.地域管辖权 2.居民管辖权 3.公民管辖权
×(来源于境外所得总额/境内境外所得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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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国际税收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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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税收的概念和分类
国际税收协定亦称国际税收条约,是指两个或两个以 上的主权国家,为了协调相互间处理跨国纳税人的税 收分配关系和解决重复征税问题,本着对等原则,在 有关税收事务方面通过谈判所签订的一种书面协定、 协议或条约。认
(一)地域管辖权的确认
1.经营所得来源地的确认 2.劳务所得来源地的确认 3.投资所得来源地的确认 4.其他所得来源地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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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民管辖权的确认 1.自然人居民的判定标准 2.法人居民的判定标准 (三)公民管辖权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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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世界各国税收管辖权的选择
法律性重复征税 经济性重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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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际重复征税的产生
(一)同种税收管辖权的重叠 1.居民管辖权与居民管辖权的重叠 2.地域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的重叠 3.公民管辖权与公民管辖权的重叠 (二)不同种税收管辖权的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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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际重复征税的经济影响
(一)国际重复征税加重了跨国纳税人的税 收负担 (二)国际重复征税违背了税收公平的原则 (三)阻碍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 (四)影响有关国家之间的税收权益关系
国际税收习题答案
第一章 国际税收导论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与关境不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 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A.涉外税收B.对外国居民征税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D.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3.1991年,北欧的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5国就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合作问题签订 了:()。
A.《同期税务稽查协议范本》B.《税收管理互助多边条约》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D. UN 范本4.()是重商主义时代最著名的贸易协定,也是关税国际协调活动的开端。
A.《梅屈恩协定》B.《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D.《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第二章 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1.税收管辖权不属于国家主权,只是一种行政权力。
2.判定纳税人的身份是一国正确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前提。
3.美国的公司所得税除了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之外,还坚持公民管辖权。
4.我国目前同时采用居所标准与停留时间标准判定纳税人的居民身份。
5.我国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标准实际为法律标准及实际管理机构标准,只要满足其一便可 确定为本国居民。
6.外国公司设在本国境内的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由总机构汇总缴纳所得 税。
第八章 国际关联企业转移定价及其税务处理 《国际税收》PPT课件
• 以合资经营形式组建的子公司,必然会涉及东道国的当地合作者,这对外方 母公司来说,存在着实行转移定价政策的诱因。例如,在合资经营双方各占 50%股份的情况下,合资企业经营得再好,外国公司充其量只能从形成的 税后利润中得到一半。当地合作者有权分享这一子公司的税后利润,但却无 权分享外国母公司的利润。外国母公司正是抓住这一点,尽量在子公司最终 利润形成之前,通过转移定价提高子公司原材料购入价和压低其产品的销售 价,把应在子公司实现的利润转移到母公司所在国。这种在子公司最终利润 形成之前,以转移定价“先捞一把” 而转移的利润,不仅拿走了母公司应分 得的一半,而且顺手牵羊将子公司当地合作者应分得的一部分收入也“拐跑” 了。
(三) 劳务提供
• 劳务涉及的范围很广,比贷款更为复杂。关联企业之间 提供的设计、维修、广告、科研、咨询等劳务活动,均 存在收费与否和劳务收费标准高低的问题。甚至总机构 管理活动的存在,也被视为一种劳务,要按一定比例向 各分支机构分摊管理费用。跨国公司可以通过对这些劳 务的收费与付费的价格高估或者低估,去影响公司集团 不同成员的成本与利润。
(二) 贷款往来
•通过提供贷款,可以利用利率的高低来影响子公司的 产品成本费用。例如,如果母公司想提高子公司的总 收入,母公司可以利用本系统的金融机构向子公司提 供优惠的低息贷款,不收或少收利息,以减少子公司 的利息支出;相反,若想减少子公司的总收入,可以 采取提高利率的办法,增加子公司的利息支出。
二、转移定价的动机
(一) 税务动机
•利用关联方转移定价避税,一方面是利用不同企 业、不同地区税率及免税条件的差异,将利润转 移到税率低或可以免税的关联企业;另一方面是 将盈利企业的利润转移到亏损企业,从而实现整 个集团的税负最小化。具体主要体现在减轻公司 所得税税负,逃避预提税,减轻关税,增加外国 税收抵免额等。企业集团经常通过在关联企业间 人为地抬高或降低交易价格,调节各关联企业的 成本和利润,以达到减轻其税负,使各关联企业 的共同体获取最大利润的目的。
纳税筹划第八章自测题
第八章国际税收筹划(一)单项选择题1.国际税收筹划不仅需要跨国企业遵循其本国的税法,而且要遵循()。
A. 中国税法B. OECD税法C. 联合国税法D. 东道国的税法答案:D。
解析:由于不同国家实现其税收管辖权的方式并不相同,因此,各国对境外企业在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税收规定也不相同。
在现实中,大部分国家同时实行居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
这意味着,大部分国家对于境外企业在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都要征收所得税,同时对本国居民在境内外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全部所得都要征收所得税。
当一国企业到另一国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取得收入时,往往需要按照东道国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还要按照本国税法的规定缴纳所得税。
因此,跨国企业在进行国际税收筹划时,不仅应当遵循和考虑其居住国的税法,而且要遵循和考虑其东道国的税法。
这也是国际税收筹划的最主要特征。
2.国际税收筹划的直接目的是减轻()。
A.高税国税负B.境外税负C.本国税负D.整体税负答案:D。
解析:由于各国税法存在巨大差异,而且企业在不同国家开展经营活动的性质、获利水平存在差异,因此,企业旨在降低其在某一国税负的税收筹划安排很有可能导致其在另一国税负的增加。
这种“摁下葫芦浮起瓢”的筹划方法会增加企业在全球的整体税负。
这显然不是税收筹划的理想结果。
因此,作为从全球获利、在多个国家纳税的跨国企业,其国际税收筹划活动需要综合考虑各国税制的特点和差异,并以此为基础,对组织结构、交易形式、成本费用与收入等进行合理的安排,以降低企业在全球的整体税负。
3.如果一个企业或个人被一个国家认定为其税收居民,那它(他)就要在该国承担()。
A.无限纳税义务B.有限纳税义务C.本国纳税义务D.外国纳税义务答案:A。
解析:税收居民是指按照一国法律,由于住所、居所、管理机构所在地、总机构所在地、注册地或任何其他类似标准,在该国负有全面纳税义务的人。
税收居民的界定是各国行使居民管辖权的标志,一个纳税人一旦被一个国家(或地区)认定为税收居民,就需要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就其来自于境内外的全部所得在该国家(地区)缴纳所得税。
第8章国际税收
再次,由于所得税首先在来源国 征收,来源国如何计算应税所得、怎 样设计所得税税率等,直接影响着征 税国和纳税人的经济利益。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中,凡具有中 国法人地位、总机构设在中国境内的 企业作为中国的居民企业,要求其境 内、境外所得要在中国汇总纳税;对 不具有中国法人地位、总机构不设在 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对其实行收入 来源管辖权,仅要求其就来源于中国 境内的所得缴纳所得税。
例如甲国某居民来自国内所得80 万元,来自乙国所得20万元,甲国的 所得税税率为35%,但对本国居民来 源于国外的所得规定适用10%的低税 率征税,乙国的所得税税率为40%。
甲国实征税收: 80×35%+ 20×10% =30(万元) 此方法只能减轻跨国纳税人的负担, 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国际重复征税。
二、消除国际重复征税(double taxation) 的措施 国际上由居住国政府采用的避免 重复征税的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 1.抵免法(Tax Credit)。税收抵 免法即对跨国纳税人的国内外全部所 得课征所得税时,准许以其在国外已 纳的所得税款,抵充应缴纳的税款, 只就抵充后的余额纳税。
(1)税收直接抵免(Direct Credit) 对同一纳税实体的本国纳税人在 国外缴纳的税款直接给予的抵免,一 般适用于统一核算经济实体的总分支 机构之间。
1.母公司来自子公司的所得: 100+300×1/7= 142.8571(万元) 2.母公司应承担的子公司所得税: 300×1/7 = 42.8571(万元) 3.间接抵免限额: 142.8571× 35% = 50(万元)
4.可抵免税额: 母公司已纳(承担)国外税额 42.8571万元,不足抵免限额,故可按 国外已纳税额全部抵免, 即可抵免税 额42.8571万元 5.母公司实缴甲国所得税: 50-42.8571 = 7.1429(万元)
第8章国际税收协定
8.2.2 两个范本的基本内容
一、国际税收协定适用的范围 • 1.协定涉及的纳税人范围
– 在经合组织和联合国的两个范本中,都把协定包括的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公司、社团以及基 金会等)限制在缔约国一方或同时成为缔约国双方的居民。
– 两个协定范本规定:除了协定的个别条款(无差别待遇条款、税收情报交换和政府职员的退休 金等)外,非缔约国居民不能享受协定的待遇。
常设机构的分类
物理性常设机构的具体形式通常包括: ①管理机构; ②分支机构; ③工厂;④车 间(或作业场所); ⑤矿场、油井或气井,采石场或其他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⑥建筑工地或建筑,装配或安装工程及有关监督活动和劳务活动等。
– 代理性常设机构是指一个实体代表企业进行活动并有权在缔约国家以企业的名义对外缔结合同。 这种权限必须经常行使而不仅仅是在个别案件中行使。
常设机构的分类
• 常设机构的分类:物理性常设机构和代理性常设机构。 • 物理性常设机构:一个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的固定营业场所。 • 营业场所:企业用于从事营业活动的任何房屋场地、设施和设备,不管该房屋场地、设施和设备是否
完全用于进行营业活动这个目的。 – (1)无完整性要求 – (2)可以是自有或租赁的 – (3)包括适合于营业活动的任何重要、有形物体(但排除轻便和可携带的机器设备、工具;排 除证券或银行帐户;排除专利和软件。) – (4)在另一国租用的服务器或网址构成营业场所
– 在税收协定中严格规定“人的范围” 的重要意义在于限制纳税人不当地使用税收协定。
2.协定涉及的税种范围
– 在两个税收协定范本中均规定协定仅适用于对所得和财产征收的各种直接税。 – 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涵盖的税种主要是两个所得税,即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
财务管理第八章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
International taxation
一、国际税收的内涵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跨国纳税人的 跨国所得或跨国财产各自行使征税权力,而 形成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 广义的国际税收
• 是指各国相互间基于征税权力对从事国际经济活动、 具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和法人征收所得税、财产税、 关税以及商品税等等所带来的有关国家之间的税收分 配关系。
=18(万元) 如A国不实施税收饶让: 在居住国应纳税额=100 ×30%-40 ×15%
=24(万元)
三、国际逃税、避税途径及防止 措施
• 国际逃税
– 指跨国纳税人利用各种隐蔽的非法手段,使一笔应税收 入的税收管辖权落空,从而达到不交或少交有关国家税 法和国际税收协定要求应纳税款目的的行为。
• 国际避税
4.抵免法:
指一国政府在对本国居民的所得征税时, 允许其就国外所得已向有关国家缴纳的税款 冲抵应在本国缴纳的税款的方法。
应纳居住国所得税=全部所得×居住国税率-允许抵免 额
允许抵免额:是居住国税法规定的允许跨国
纳税人抵免的在非居住国已纳的所得税额。
◆如果居住国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
【举例说明】
某A国居民一年内取得所得2万元,其中居 住国所得1.5万元,B国所得0.5万元。
– 对各类所得和一般财产价值征税权的分配在内 容上主要包括对营业利润、投资所得、个人劳 务所得、财产所得的征税权的规定。
• 国际双重征税免除的规定
– 两个范本都主张在免税法和抵免法中选一个。
– 税收饶让原则也为一些制定有对外国投资者给 予减免税优惠规定的国家所坚持。
– 从目前我国对外已签协定看,除中美税收协定 外,其余协定都在不同程度上列入税收饶让抵 免条款。
国际经济法概论知识点总结 第八章 【最全】【共10章】
第八章国际税法学习本章的目的和要求:了解国际税法的概念,理解税收管辖权和国际重复征税,了解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深刻理解协调跨国所得和财产价值征税权冲突的原则,掌握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理解国际逃税、避税的主要方法,掌握防止国际逃税、避税的主要措施。
考核目标与具体要求识记国际税法的定义、调整对象、法律渊源、“产生条件;税收管辖权的概念、居民身份认定标准、所得来源地的认定标准;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产生原因、危害;税收协定的内容、我国签订税收协定的原则;协调跨国所得和财产征税权的各项原则;避免重复征税的方法、饶让抵免的概念及作用;国际逃税与避税的含义、方式及管制措施;转移定价税制的内容。
领会各国同时实行多种税收管辖权的重要性、避免重复征税的意义、税收协定的意义与作用、税收协定与国内法的关系、常设机构原则的含义、实行限额抵免制度的重要性、反国际逃税与避税国际合作的重要性。
应用(1)分析应当如何划分征税权、抵免权的具体计算方法。
(2)计算分析跨国纳税人的所得税纳税义务。
历年考点1.税收管辖权2.居民身份认定标准3.所得来源地的认定标准4.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产生原因、危害5.协调跨国所得和财产征税权的各项原则6.国际逃税与避税的含义、方式及管制措施第一节国际税法概说一、国际税法的产生1.国际税法是调整国际税收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2.19世纪末,世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由自由竞争过渡到垄断阶段,资本输出代替商品输出成为这一时期资本主义经济的主要特征。
随着资本输出的不断扩大,货物、资金、技术和劳动力等经济要素的跨国流动日趋频繁,从而促使从事跨国投资和其他经济活动的企业和个人的收入和财产日益国际化。
企业与个人收入和财产国际化的普遍存在和不断发展,为国际税收关系和国际税法的产生奠定了客观经济基础。
而19世纪末20世纪初作为现代直接税标志的所得税制度和一般财产税制度在当时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相继确立,则是国际税收关系产生和发展的必要法律条件。
第八章国际税法
二、跨国劳务所得征税权协调
按照住所或固定基地原则,由劳务所得人 得本国具有税收管辖权,但是有以下情况 下所得来源国由税收管辖权: 1、在东道国居住超过183天; 、在东道国居住超过183天; 2、所得来源于东道国得国民或企业; 3、所得来源于在东道国的常设机构。
三、跨国投资所得征税权冲突的协调
1、所得来源国有税收管辖优先权; 2、投资者本国也有税收管辖权; 3、所得来源国与投资者本国可以通过规定合 理的税率达到税收共享。
1、直接抵免
直接抵免是指对跨国纳税人已向收入来 源国直接缴纳的所得税税款的抵免,它适 用于自然人、跨国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
2、间接抵免
间接抵免,是指居住国对跨国纳税人在收 入来源国间接缴纳的税款进行抵免,适用 于母公司与子公司两个具有完全独立的法 律地位的法人单位之间的抵免。
三、税收饶让
税收饶让(tax sparing),又称为税收饶让抵免,是指 税收饶让(tax sparing),又称为税收饶让抵免,是指 采用抵免法来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国家,对本国居民纳税 人在来源国享受税收优惠而减免的那部分所得税,视其已 经缴纳,不再补征税款。 税收饶让的特点: (1)税收饶让的目的是为了来源国对外资的税收减免 优惠收到实际效果; (2)税收饶让,必须通过双边安排才能实现; (3)税收饶让是正在行使和发展中的特殊抵免制度, 还没有取得所有资本输出国的承认。
四、跨国不动产活财产受益的征税冲突调整 1、不动产所在国对非居民有征税优先权; 2、跨国财产转让收益 (1)不动产有所在地国征税; (2)其他财产由机构所得国征税; (3)转让公司财产股份收益,由公司财产所 在地国征税; (4)其他股份由居住国征税。
第四节 避免重复征税的方法
一.免税 免税,亦称税收豁免,是指居住国政府 对本国居民纳税人来源于来源国的、已向 来源地区纳税的跨国所得,在一定条件下 放弃居民税收管辖权,允许不计入该居民 纳税人的应税所得额内免予征税的方法。
第八章 国际税收
本章分三节讲授,主要教学内容如下:●税收管辖权与国际税收的形成◆税收管辖权的概念与类型◆国际税收的概念及其形成条件●国际重复征税及其减除◆国际重复征税的原因及其影响◆国际重复征税的减除:一般途径与具体方法●国际税收协定◆国际税收协定的概念◆国际税收协定的基本内容本章教学要求:✧熟悉税收管辖权及国际税收的概念✧掌握国际重复征税的成因及其减除方法✧理解国际税收的形成条件✧了解国际税收协定的概念及基本内容第一节税收管辖权与国际税收的形成一、税收管辖权的概念与类型税收管辖权是国际税收理论与实践中的基本范畴,它是国家管辖权的派生物,也是现代国家管辖权中不可缺少的内容。
要说明税收管辖权,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国家管辖权。
扼要地说,国家管辖权是国家对其政治权力涉及范围内的人和物行使主权的表现,又称国家的最高管理权。
它一般分为四类:领域管辖权、国籍管辖权、保护性管辖权、普遍性管辖权,其中,以前两类管辖权最为重要。
税收管辖权实际上是指国家在征税方面拥有的权力,即一国政府有权决定对哪些人或哪些物征税、征哪些税和征多少税。
由于税收管辖权的行使以国家主权所能达到的人员或地域范围为依据,从而形成了两类性质不同的税收管辖权:地域税收管辖权、居民(公民)税收管辖权。
(一)地域税收管辖权地域(或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依据属地主义原则拥有的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及存放于本国境内的财产的课税权。
当一国政府行使地域税收管辖权时,该国政府依据自主制定的税法,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营业所得、投资所得、劳务所得、财产所得以及存放于本国境内的财产征税,而不论这些应税所得和应税财产归谁拥有或支配。
(二)居民(公民)税收管辖权居民(或公民)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依据属人主义原则拥有的对与本国存在人身隶属关系的居民(或公民)的征税权。
当一国政府行使居民(公民)税收管辖权时,该国政府按照自主制定的税法,对本国居民(公民)的应税所得或财产征税,而不论其居民(公民)的应税所得来自国内还是国外,也不论其应税财产存放于境内还是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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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我国采用全额免税法,
应纳所得税= 8×27%
= 2.16(万元)
(2)如果我国采用累进免税法, 应纳所得税=15×33%×8/15 = 2.64(万元)
由上例可以看出:
实行累进免税法,纳税人的税负 要高于实行全额免税的税负,反映了居住国 政府对本国居民的国外所得有保留地放弃征 税权力,也体现了居住国对有关国家的地域 税收管辖权仅承认其优先地位,而非独占地 位的原则。因此,目前实行免税法的国家主 要采用累进免税法。
• 各类所得和一般财产价值征税的规定
–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它直接涉及协定的 中心问题,即对跨国纳税人重复征税的消除。 –通过规定某项所得该由哪一国取得优先或独占 的征税权来协调国际税收分配关系。 –对各类所得和一般财产价值征税权的分配在内 容上主要包括对营业利润、投资所得、个人劳 务所得、财产所得的征税权的规定。
• 实行税收饶让有赖于国与国之间的配合。
举
例
某A国企业全年应税所得100万元,其中在B国 40万元,两国企业所得税率均为30%,但在B国可 得到减半征收的优惠。 如A国实施税收饶让: 在居住国应纳税额=100 ×30%-40 ×30% =18(万元) 如A国不实施税收饶让: 在居住国应纳税额=100 ×30%-40 ×15% =24(万元)
三、国际逃税、避税途径及防止 措施
• 国际逃税
–指跨国纳税人利用各种隐蔽的非法手段,使一笔应税收 入的税收管辖权落空,从而达到不交或少交有关国家税 法和国际税收协定要求应纳税款目的的行为。
• 国际避税
–是一种合法行为,指跨国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法的漏洞与 各国税法间的差距,通过变更纳税人身份、改变经营地 点和方式或转移应税收入等办法减轻税负。
• 五、国际税收协定 • 1 免除双重征税 • 2 保证税收无差别待遇 • 3 消除和减少国际逃税
第八章复习思考题
1.什么是国际税收?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联 系与区别是什么? 2.什么税收管辖权?各类税收管辖权的含义是 什么? 3.国际重复征税的产生原因和消极影响是什么? 4.如何减除国际重复征税? 5.什么是税收饶让? 6.为什么在抵免法中按允许抵免额来抵免而不 是按国外已纳税款来抵免?
(三)税收管辖权的冲突
1 含义:由于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不
完全相同,致使税收管辖权出现交叉,称为税收 管辖权冲突。
2 税收管辖权冲突类型 同种管辖权之间的冲突
不同种管辖权之间的冲突
导致国际重复征税
1
同种管辖权之间的冲突
(1)各国居民或公民身份的判定标准 不同; (2)各国收入来源地的判定标准不同。
所以,抵免法维护了居住国的税收权益。
◆如果居住国所得税采用比例税率 :
允许抵免额=非居住国所得×居住国税率 非居住国所得税额=非居住国所得×非居住国税率
比较两式:
①当居住国税率=非居住国税率时, 允许抵免额=已纳非居住国所得税额,全额抵免。 ②当居住国税率<非居住国税率时, 允许抵免额<非居住国所得税额,普通抵免。 ③当居住国税率>非居住国税率时, 允许抵免额>非居住国所得税额,补足差额抵免。
计算如下:
在A国的允许抵免=(1×20%+1×30%)×0.5/2 =1250(元)
在A国应纳所得税= 1×20%+1×30% -0.125 = 3750(元) 为什么不直接抵免纳税人 在国外已纳的税款2000元?
仍以上例说明:
纳税人在B国已纳税款=0.5 ×40%=2000(元)
如果回国后可以全部给予抵免, A 国应征税额=1×20%+1×30%-0.2=3000(元) 如果A国政府放弃对本国居民的国外所得征税, A 国可征税额=1×20%+0.5×30%=3500(元)
4.抵免法:
指一国政府在对本国居民的所得征 税时,允许其就国外所得已向有关国家缴纳 的税款冲抵应在本国缴纳的税款的方法。
应纳居住国所得税=全部所得×居住国税率-允许抵免 额
允许抵免额:是居住国税法规定的允许跨国
纳税人抵免的在非居住国已纳的所得税额。
◆如果居住国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
【举例说明】
某A国居民一年内取得所得2万元,其 中居住国所得1.5万元,B国所得0.5万元。 如果A国实行超额累进税率: 应税所得<1万元:税率20%; 应税所得>1万元:税率30%; B国实行比例税率为40%,在B国已纳税 0.2万元。 他应向A国缴纳多少所得税?
2
不同种管辖权之间的冲突
(1)居民税收管辖权与地域税收管辖权 冲突; (2)公民税收管辖权与地域税收管辖权 冲突; (3)居民税收管辖权与公民税收管辖权 冲突;
三、国际重复征税及其减除
国际重复征税
(一)含义: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 上国家,对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同一纳税人的同一 所得,同时征收相同或相似的税收。 (二)特征: 1.征税主体的非同一性; 2.纳税主体的同一性; 3.纳税客体的同一性; 4.课税期间的同一性; 5.涉及的税种的相同或相似性。
• 国际双重征税免除的规定
–两个范本都主张在免税法和抵免法中选一个。 –税收饶让原则也为一些制定有对外国投资者给 予减免税优惠规定的国家所坚持。 –从目前我国对外已签协定看,除中美税收协定 外,其余协定都在不同程度上列入税收饶让抵 免条款。
• 特别规定 –税收无差别待遇 • 所谓税收无差别待遇就是要消除对外国居民 的税收歧视,在税收上给予外国居民和本国 居民同等待遇。 • 国籍无差别待遇 • 常设机构无差别待遇 • 费用扣除无差别待遇 • 企业资本无差别待遇 –相互协商程序 –情报交换
–狭义的国际税收
• 主要是指由于对跨国所得征收所得税所带来的有关国 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国际税收的特点
1.国际税收反映的是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而
国家税收反映的是征税人与纳税人之间的征纳关 系。
2.国家税收是凭借政治权力强制课征的,而国际税
收凭借的是具有国际公法性质的国际税收协定、
公约及惯例。
应纳居住国所得税=居住国所得×居住国税率
这种做法是一国政府单方面放弃对 本国居民国外所得的征税权力,它是运用往 往与国家需要采取某些特殊的经济政策有关。 (2)累进免税法:
【举例说明】
我国某企业一年内取得应税所得15万元, 其中来自国内的所得8万元,来自国外的所得7 万元。 我国实行全额累进税率(考虑税收优惠) 应税所得<3万元: 税率18%; 3万元——10万元: 税率27%; 应税所得>10万元: 税率33%; 该居民在我国应纳所得税为多少?
(Hale Waihona Puke )具体的减除方法1.扣除法:
应纳居住 居住国 = + 非居住 - 已纳非居住 国所得税 所得 国所得 国税额 居住国 × 税率
2.低税法: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来源于国外的所
得,单独制定较低的税率征收。
3.免税法: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
来源于国外的所得免予征税。
在实行累进税率的国家,有两种做法:
(1)全额免税法:
3.国际税收没有独立的纳税人,没有独立的课税对
象,没有独立的税种。
二、税收管辖权及其交叉或冲突
(一)税收管辖权
1 概念:税收管辖权是国家在征税方面所
拥有的权力。
2 确立原则: 属地原则 属人原则
地域税收管辖权 (1)居民税收管辖权 (2)公民税收管辖权
(二)两类税收管辖权的基本含义
1.地域税收管辖权:国家有权对 来源于本国的收入课税,而不论这收入归谁 所有。 2.居民税收管辖权:国家有权对 本国居民课税,而不论其收入来源于何处。 3.公民税收管辖权:国家有权对 本国公民课税,而不论其收入来源于何处。
• 国际逃税和避税的主要途径 –逃避税收管辖权 • 通过选择或改变税收居所的方式逃避税收管 辖权,达到避税目的。 –转移和隐匿征税对象 • 利用关联企业间转让定价转移收入和费用。 • 利用常设机构进行收入与费用转移。 • 通过避税港实现转移利润避税。 –利用税法规定作出避税决策 • 利用延期纳税的规定,不分或少分股息,通 过不合理保留利润达到避税目的。 • 选择有利的企业组织形式避税。 • 滥用税收优惠。
财政学
主讲教师: 段铸 河北金融学院
第八章
国际税收
International taxation
一、国际税收的内涵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跨国纳税人 的跨国所得或跨国财产各自行使征税权力,
而形成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广义的国际税收
• 是指各国相互间基于征税权力对从事国际经济活动、 具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和法人征收所得税、财产税、 关税以及商品税等等所带来的有关国家之间的税收分 配关系。
• 双边 • 多边
–按照协定内容的不同分类
• 单项 • 综合
–《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
• 协定适用的范围
–国际税收协定的适用范围是指国际税收协定所 规范的纳税人和税种的范围,说明哪些人、哪 些税种应受国际税收协定的约束,说明了国际 税收协定在时间和空间上的约束力。 –人的适用范围
• 税收协定适用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三)消极影响
• 对跨国纳税人有失公平
• 阻碍国际间经济技术交流
国际重复征税的减除
(一)协调途径 1.限定各国只行使居民(或公民)税收 管辖权并统一判定标准。 2.限定各国只行使地域税收管辖权并统 一判定标准。 3.允许各国同时行使两种或两种以上的 税收管辖权,并在此基础上,承认地域税收 管辖权优先,其它税收管辖权从属行使。
• 国际逃避税的防止措施
–防止逃避税收管辖权 –运用正常交易价格原则,调整转让定价 –对利用低税国转移或隐匿征税对象的制约 –对改变经营形式避税的制约 –加强税务行政管理
四、国际税收协定
• 国际税收协定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为了协调、处理对跨国纳税人 征税方面的税收分配关系,消除或减轻国际双重(或多 重)征税,而签订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 –按参加国家的多少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