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高速公路区域联网不停车收费示范工程暂行技术要求的通知-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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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交通运输价格管理【发文字号】交公路发[2014]64号【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发布日期】2014.03.07【实施日期】2014.03.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4]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2007年,原交通部组织开展了京津冀和长三角区域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以下简称ETC)示范工程,并于2010年顺利完成。

在示范工程的引领下,ETC技术在全国各地得到了广泛应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初步显现。

实践证明,实施ETC是解决公路收费站拥堵、提高公路通行效率的有效途径;是促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节约土地和管理成本的重要举措;是适应公路网络化管理、发挥路网整体效益的现实需要;也是大力推进“四个交通”发展的重要载体。

为充分发挥ETC的规模效益,交通运输部决定组织开展全国ETC联网工作。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及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2014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加快实现全国ETC联网,全面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出行,促进经济发展。

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原则,立足路网建设和管理的长远发展,做好全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顶层设计,并结合各地ETC联网发展情况及特点,分期分批、有步骤地推进全国ETC联网工程实施。

坚持“统一标准、严格检测”原则,依据国家、行业统一的标准和技术要求,对工程实施的关键设备和关键环节进行严格检测评价,确保联网系统兼容互通和稳定可靠。

坚持“创新机制、提升服务”原则,以用户需求为导向,创新服务模式,发挥市场作用,形成规模效益,构建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

坚持“全国联动、合力推进”原则,建立紧密配合、相互协作的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各负其责、攻坚克难、共同推进。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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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4.03.07•【文号】交公路发[2014]64号•【施行日期】2014.03.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4]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2007年,原交通部组织开展了京津冀和长三角区域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以下简称ETC)示范工程,并于2010年顺利完成。

在示范工程的引领下,ETC技术在全国各地得到了广泛应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初步显现。

实践证明,实施ETC是解决公路收费站拥堵、提高公路通行效率的有效途径;是促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节约土地和管理成本的重要举措;是适应公路网络化管理、发挥路网整体效益的现实需要;也是大力推进“四个交通”发展的重要载体。

为充分发挥ETC的规模效益,交通运输部决定组织开展全国ETC联网工作。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及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2014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加快实现全国ETC联网,全面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出行,促进经济发展。

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原则,立足路网建设和管理的长远发展,做好全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顶层设计,并结合各地ETC联网发展情况及特点,分期分批、有步骤地推进全国ETC联网工程实施。

坚持“统一标准、严格检测”原则,依据国家、行业统一的标准和技术要求,对工程实施的关键设备和关键环节进行严格检测评价,确保联网系统兼容互通和稳定可靠。

坚持“创新机制、提升服务”原则,以用户需求为导向,创新服务模式,发挥市场作用,形成规模效益,构建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

坚持“全国联动、合力推进”原则,建立紧密配合、相互协作的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各负其责、攻坚克难、共同推进。

第6部分:IC卡技术要求和数据格式_20080626

第6部分:IC卡技术要求和数据格式_20080626

高速公路区域联网不停车收费示范工程暂行技术要求第6部分电子收费 IC卡技术要求和数据格式2008年8月目次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1)4 用户卡技术要求 (1)5 PSAM卡技术要求 (2)6 用户卡数据格式 (3)7 PSAM卡格式 (3)8 数据编码定义 (3)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道路电子收费应用中用于非现金支付的IC卡的数据格式及编码。

本标准适用于智能交通之电子收费系统及相关领域,即道路收费系统中的各种非现金收费应用,包括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及人工非现金收费系统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6649 识别卡带触点的集成电路卡JR/T 0025-2005 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GB/T 242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ISO/IEC 14443-2000 识别卡非接触式集成电路卡近程卡(Identification cards - Contactless integrated circuit cards - Proximity cards)《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3.1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1用户卡subscriber card在道路收费系统中具有支付能力的CPU卡。

根据应用和发行方法可以分为记账卡、储值卡等类型。

3.2 缩略语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

COS 芯片操作系统(chip operating system)IC 集成电路(integrated circuit);ISAM 充值安全存取模块(increase secure access module)PBOC 中国人民银行(people bank of china)PSAM 消费安全存取模块(purchase secure access module)PPS 协议和参数选择(protocol and parameters selection)4 用户卡技术要求4.1 功能要求本标准所定义的各种卡片应满足如下功能要求:——支持一卡多应用,各应用之间相互独立;——支持多种文件类型包括二进制文件,定长记录文件,变长记录文件,循环文件;——在通讯过程中支持多种安全保护机制(信息的机密性和完整性保护);——支持多种安全访问方式和权限(认证功能和口令保护);——支持JR/T 0025-2005所规定的Single DES、Triple DES算法;——用户卡应支持JR/T 0025-2005中规定的电子钱包和电子存折功能;——用户卡应支持JR/T 0025-2005中规定的复合消费功能;——支持多级密钥分散机制,用分散后的密钥作为临时密钥对数据进行加密、解密、MAC等运算,以完成终端与卡片之间的合法性认证等功能。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1年第13号--关于公布《收费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要求》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1年第13号--关于公布《收费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要求》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1年第13号--关于公布《收费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要求》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
•【公布日期】2011.02.23
•【文号】交通运输部公告2011年第13号
•【施行日期】2011.02.2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1年第13号)
关于公布《收费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要求》的公告为提高收费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规范收费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根据《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我部组织制定了《收费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要求》,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高速公路区域联网不停车收费示范工程暂行技术要求》(交公路发〔2008〕275号)同时废止。

该技术要求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运输部,日常解释和管理工作由主编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负责。

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函告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邮政编码100088),以便修订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运营和服务规范实施细则暂行

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运营和服务规范实施细则暂行

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运营和服务规范实施细则(暂行)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2014年11月前言为更好的组织开展全国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ETC)联网运营与服务工作,根据《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运营和服务规范》(JTG B10-01-2014)的要求,由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组织编制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共包括6章,第1章总则、第2章清分结算、第3章联网信息管理、第4章指标参数、第5章车道服务、第6章用户服务。

本实施细则由王刚负责第1章,陈霖、于海宁、尹秀玲、王梦佳负责第2章,陈霖、梅乐翔、刘鸿伟负责第3章,高薪、刘曼琪负责第4章,李剑、杨蕴、韩彬、宋杰负责第5章,刘旭负责第6章。

主编单位: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北京速通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省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中心、安徽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营有限公司、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主编:王刚、杨蕴主要参编人员:李剑、陈霖、刘旭、高薪、陈喆、谢蒙萌、沈志祥、刘曼琪、于海宁、尹秀玲、梅乐翔、王梦佳、宋杰、刘鸿伟、韩彬主审:孙兴焕、李剑参与审查人员:颜鹏、余强、陈喆、左海波、黄汝存、王凌霄、李哲梁、谭峰、张明月、梁华、宋晓红、谢蒙萌目次1总则............................................................................................................................................ - 3 -2清分结算.................................................................................................................................... - 3 -2.1清分处理........................................................................................................................... - 3 -2.2结算管理........................................................................................................................... - 5 -2.3争议交易处理................................................................................................................... - 7 -2.4退费处理......................................................................................................................... - 10 -2.5补交处理......................................................................................................................... - 14 -3联网信息管理.......................................................................................................................... - 14 -3.1黑名单............................................................................................................................. - 14 -3.2参与方信息..................................................................................................................... - 15 -3.3用户信息......................................................................................................................... - 16 -4指标参数.................................................................................................................................. - 17 -4.1指标参数类别................................................................................................................. - 17 -4.2指标参数内容及说明..................................................................................................... - 17 -4.3指标统计周期................................................................................................................. - 22 -5车道服务.................................................................................................................................. - 23 -5.1ETC车道设置标准 ........................................................................................................ - 23 -5.2车道处理流程................................................................................................................. - 23 -5.3ETC车道服务要求 ........................................................................................................ - 24 -6用户服务.................................................................................................................................. - 25 -6.1服务总则......................................................................................................................... - 25 -6.2发行服务......................................................................................................................... - 26 -6.3服务渠道......................................................................................................................... - 27 -6.4发行方应向用户明示的基础规范................................................................................. - 28 -6.5投诉处理......................................................................................................................... - 29 -1总则1.1根据《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运营和服务规范》(JTG B10-01-2014)有关规定,为详细规范和指导全国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联网运营与服务,制定本实施细则。

(完整word版)ETC设计

(完整word版)ETC设计

目录第一章工程实施方案概述 (2)1.1编制目的 (2)第二章系统设计 (5)2.1 系统构成 (5)2.2 系统功能 (7)2.3 车载单元(OBU) (8)2.4 收费车道控制系统 (11)第一章工程实施方案概述1.1编制目的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是为了减少道路收费口处的交通拥挤,加快车辆通过收费口的速度而建设的。

不停车收费系统采用车载装臵纪录代付款协议等信息,插入IC卡后,当通过电子收费口时,利用收费口通信天线与车载设备之间的通信,在计算机收费系统和IC卡双方均完成对通行费的纪录,从而实现电子结算收费。

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具有全路段封闭型、智能卡车载、电子托收、联网分账等特点。

通行效率比人工缴费显著提高。

系统特点:24小时无人监管不间断工作;车道过车和银行托收都是由系统自动实现;在收费站不设服务器,通过网络浏览器打印报表,降低成本,提高系统的安全性;银行托收一般在一分钟内完成;提供互联网服务,电子标签用户可以在网上查询过车费用。

1.1.1 参考资料《XX项目合同》及技术协议等附件。

《XX项目工作内容清单》《XX项目现场实施环境内容调研表》《XX项目实施计划及采购预案》《XX项目施工设计图纸》等。

1.1.2遵循规则《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198—199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 70-1994。

《工业电视系统工程实施设计规范》GBJ 115-1987。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75-1994.《工业企业通信设计规范》GBJ 42-1981。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03-1988。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FBJ 93-1986。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1992。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1994、《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IECI 312。

《计算机信息系统防雷安保器》GA 173=1998等。

交通部关于发布《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暂行技术要求》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发布《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暂行技术要求》的通知

【发布单位】交通部【发布文号】交公路发[2000]463号【发布日期】2001-09-06【生效日期】2001-10-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交通部关于发布《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暂行技术要求》的通知(交公路发〔2000〕4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上海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为了提高高速公路的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规范全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现发布《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暂行技术要求》,自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要求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各地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函告我部(公路司),以便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二000年九月六日附件: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暂行技术要求为提高高速公路的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规范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根据《公路法》及有关技术标准,制定本暂行技术要求。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高速公路应首先实现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联网收费,逐步实现省(自治区、直辖市)际间的联网,为全国联网收费电子货币化做好基础工作。

第二条同一条收费高速公路由不同的交通主管部门组织修建或者由不同的公路经营企业投资建设或经营的,应当实行“统一收费、按比例分成”的管理方式。

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实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时,应按照“统一规划、一次设计、分期实施、逐步联网”的方针,在不断总结和积累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联网收费的规模和范围。

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总体规划;统一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模式、系统技术标准和收费业务流程;制定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管理规章等。

第五条联网收费项目的实施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

第六条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应结合当地高速公路管理体制,设置收费结算中心,按照“准确、公正、高效”的要求,对各收费单位收取的通行费进行拆分和清算。

第3部分:清分结算系统运行规则_20080626

第3部分:清分结算系统运行规则_20080626

高速公路区域联网不停车收费示范工程暂行技术要求第3部分清分结算系统运行规则2008年8月目录1 范围 (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术语和定义、符号、缩略语 (2)4 框架模型 (2)5 省(区、市)内清分结算管理规则 (6)6 跨省(区、市)清分结算管理规则 (9)7 清分结算工作流程 (10)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清分结算系统的框架模型、省(区、市)内和跨省(区、市)的清分结算运行规则。

本规范适用于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清分结算系统的设计、开发与应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8277—2000 公路收费制式GB/T 18367—2001 公路收费方式GB/T 20610—2006 道路运输与交通信息技术电子收费(EFC)参与方之间信息交互接口的规范3 术语和定义、符号、缩略语3.1 术语和定义《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则。

3.2 缩略语本标准所用缩略语如下表。

表1 缩略语缩略语英文全称含义MTC Manual Toll Collection (人工)半自动收费ETC 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 电子(不停车)收费IC Integrated Circuit 集成电路TAC Transaction Authorization Cryporgram 交易认证码MAC Message Authentication Code 信息鉴别码4 框架模型4.1 总体框架模型逻辑图本框架模型依据《GB/T 20610—2006 道路运输与交通信息技术电子收费(EFC)参与方之间信息交互接口的规范》编制。

4.1.1 跨省(区、市)清分结算框架模型此模型描述跨省(区、市)电子收费清分结算体系。

(整理)etc车道系统方案设计0607.

(整理)etc车道系统方案设计0607.

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工程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公司: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日期: 2010 年 6 月一、概述1.1、项目背景国家正在大力推行智能交通建设,加快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和联网不停车收费已经作为“十二五”高速公路建设和智能交通工作的重点工作。

国家推行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和联网不停车收费主要目的共有三点:一是建立和谐社会和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二是节约能源和实现绿色出行;三是提高高速公路使用效率。

1.2、项目建设目标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工程建设项目,将按照“统一标准、互联互通、统筹规划,务求实效”的原则,实现以下高速公路联网电子收费系统建设项目总体目标:1.扩大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覆盖范围,显著提高高速公路收费站通行能力。

2.健全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的相关标准规范体系,为全面实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奠定基础。

3.运用现代经营方式,依托信息技术,逐步建成覆盖面广、服务优质的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客户服务体系。

1.3、项目建设原则所选用的硬件设备、应用软件及技术方案应至少遵循下述原则:1. 标准化整个系统的技术体系和技术路线,应遵循国家、交通运输部和各省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

2. 先进性应用系统需要采用成熟、先进的技术和设备,确保系统技术的先进性。

3. 易用性应用软件应与各省高速公路体制、管理模式相适应;充分考虑使用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专业结构、业务需求情况,做到易学易用、操作简便。

4. 可靠性承包人在设计软、硬件方案时,要充分考虑系统运行时所可能发生各种情况,采用高可靠性的产品和技术,提高整体系统的安全能力、应变能力和容错能力。

5. 可维护性应能使管理员通过集中控制台方便地配置、监视、控制、诊断整个系统,并且能够监视和控制用户情况、提高效率、消除隐患。

管理人员可通过系统管理功能和权限管理方便地维护和管理该系统。

6. 可扩展性开发的系统必须充分考虑到与已有系统、其它单位系统以及将来待开发系统之间的互联。

2021年10月高速公路管理模拟试卷与答案解析43

2021年10月高速公路管理模拟试卷与答案解析43

2021年10月高速公路管理模拟试卷与答案解析43一、单选题(共20题)1.公路按其在公路网中的地位分为( )、省道、县道、乡道。

A:国道B:高速公路C:一级公路D:二级公路【答案】:A【解析】:2.对于同一辆车ETC已成功交易扣款、未抬杆放行转人工处理的,应进行ETC卡内的( )判断后放行,不得再次刷ETC卡重复扣费或通过现金及移动支付等其他方式重复收取通行费。

A:入口站B:门架信息C:过站信息D:以上都是【答案】:C【解析】:3.部联网中心于( )日向通行省中心下发ETC通行省际拆分通知书。

A:C+1B:C+2C:C+3D:C+4【答案】:A【解析】:4.高速公路通行预约服务平台管理端通行费显示所有的查验车辆累计的免费金额和( )。

A:追缴金额B:车辆总数C:货物分类D:总金额【答案】:A【解析】:5.通行介质与( )一一对应单次通行应基于同一通行介质。

A:客户B:CPC卡C:车辆D:OBU【答案】:C【解析】:6.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速公路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运输车辆预约通行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中,对查验结果为不合格或假冒的收割机运输车辆,应对不合格或假冒的具体情况进行拍照取证,查验全过程的影像记录资料在本地保存期限宜不低于( )A:6个月B:1年C:2年D:3年E:5年【答案】:D【解析】:7.因设备造成的废票,如何处理?下列做法不正确的是( )。

A:应马上通知监控(分)中心、当班班长,在监控员和当班班长的监督下重新打印一张票B:由当班班长在废票上写明原因,签名作证,下班时交财务处理C:直接丢掉D:省联网结算收费中心【答案】:C【解析】:8.收费站遇无卡、闯关车时应核查车辆是否领取CPC卡,进行( )并详细登记。

A:核查处理B:特情处理C:稽查处理D:补办处理E:补票处理【答案】:B【解析】:9.出现入出口车牌不一致、无入口信息、无卡或坏卡、路径不可达等特情,应通过系统查询或与客户核实确认入口或路径信息,无法还原路径部分,按( )收费。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促进高速公路应用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促进高速公路应用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促进高速公路应用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0.07.21•【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促进高速公路应用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厅公路征【2010】1号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一日)为进一步利用信息技术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快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简称ETC)的推广应用,促进节能减排,根据《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号)以及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交通节能中长期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现就促进高速公路应用ETC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充分认识高速公路实行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高速公路发展迅速,国家高速公路网络逐步形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

随着社会进步和机动车辆的快速增加,公路网的流量急剧增加,部分公路交通因停车收费而造成的交通拥堵现象时有发生。

为此,在交通运输部组织“京津冀和长三角区域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示范工程”的带动下,我国已经拥有自主产权的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系列国家标准和相关设备,并已经在我国东中部地区得到推广应用。

实践证明,实施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是通过技术手段解决公路收费站堵车、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的有效措施;是促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节约用地的重要举措,是适应公路网络化管理趋势、发挥公路网整体效益和服务水平的现实需要;也是推广应用高科技成果、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重要载体。

(二)基本思路。

贯彻交通行业做好“三个服务”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发挥科技成果的支撑作用,在总结示范工程经验的基础上,按照需求引领、政策指导、统一标准、稳步推进的基本思路,在基本具备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区域,加快推广应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逐步形成跨省区联网收费格局,并加快形成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的规模化应用和产业链,充分发挥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应用的规模效益,在大幅提升高速公路服务水平和网络化效益的同时,实现节能减排和节约土地的目标,为广大群众提供畅通、便捷、安全、高效、绿色的公路运输交通运输服务体系。

收费公路联网不停车收费暂行技术要求_第1部分:密钥管理规则

收费公路联网不停车收费暂行技术要求_第1部分:密钥管理规则

收费公路联网不停车收费暂行技术要求第1部分密钥管理规则2010年10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收费公路非现金支付IC卡密钥统一管理,保证收费公路非现金支付的安全性,根据《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的规定及有关技术标准,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路电子收费密钥分为国家密钥和省级密钥。

第三条凡为开展收费公路非现金支付业务的密钥管理必须遵守本规则。

第四条本规则所称用户IC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具有收费公路通行费缴纳功能的智能卡;密钥是指对用户IC卡信息进行加密变换的保密数据;PSAM卡是指收费公路收费终端设备的安全访问模块;OBE-SAM模块是指不停车收费车载单元的安全访问模块。

第二章国家密钥管理第五条国家密钥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具体工作由其委托的单位承担。

第六条国家密钥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一)制作及管理全国消费主密钥;(二)分发、管理省级密钥母卡和传输卡;(三)分发、管理PSAM卡、OBE-SAM模块及OBE-SAM一次发行母卡;(四)指导省级密钥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营;(五)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省级密钥管理第七条省级密钥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具体工作可由其委托的单位承担,但应确保其唯一性。

第八条省级密钥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一)按照附件一的要求建设省级密钥管理系统并负责维护;(二)制作及管理各类最终应用密钥;(三)申领省级密钥母卡、传输卡;(四)申领全国联网电子收费PSAM卡及OBE-SAM一次发行母卡;(五)发放和管理本辖区内各种密钥母卡、PSAM卡、用户IC卡,并对上述各类卡片的使用进行注册登记和监控管理;(六)其他相关工作。

第九条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按照附件二的要求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省级密钥母卡和传输卡。

第十条获得批准后,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派专人持批复函件,向国家密钥管理承担单位领取省级密钥母卡及传输卡。

第十一条省级密钥管理承担单位应妥善保管省级密钥母卡及传输卡,母卡内密钥仅限于导入本省密钥管理系统。

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暂行技术要求

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暂行技术要求

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暂行技术要求为提高高速公路的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规范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根据《公路法》及有关技术标准,制定本暂行技术要求。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高速公路应首先实现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联网收、费,逐步实现省(自治区、直辖市)际间的联网,为全国联网收费电子货币化做好基础工作。

第二条同一条收费高速公路由不同的交通主管部门组织修建或者由不同的公路经营企业投资建设或经营的,应当实行“统一收费、按比例分成”的管理方式。

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实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时,应按照“统一规划、一次设计、分期实施、逐步联网”的方针,在不断总结和积累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联网收费的规模与范围。

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总体规划;统一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模式、系统技术标准和收费业务流程;制定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管理规章等。

第五条联网收费项目的实施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

第六条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应结合当地高速公路管理体制,设置收费结算中心,按照“准确、公正、高效”的要求,对各收费单位收取的通行费进行拆分和清算。

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结算中心应预留预付卡(储值卡、记账卡)和电子不停车收费的结算功能,以防止和避免重复建设。

第二章联网收费的一船规定第八条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制式一般采用封闭式。

收费站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九条在全国统一的车型分类标准尚未实施之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首先确定本省区域内统一的车型分类标准。

第十条联网收费区域内的收费结算中心应根据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与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统一制定费率。

第十一条收费方式一般采用人工半自动收费,即“人工收费、计算机管理、检测器校核”。

电子不停车收费是收费技术的发展方向,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逐步予以发展。

收费公路联网不停车收费暂行技术要求_第2部分:关键信息编码规则

收费公路联网不停车收费暂行技术要求_第2部分:关键信息编码规则
图 3 发行方标识编码规则 发行方标识编码规则的各部分定义方法: z 区域代码为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唯一标识,用2个汉字(4个字节)表示; z 运营商标识为省内运营商的唯一标识,采用压缩BCD编码方式,由2个字节组成:第
1字节为省级行政区划代码,依照标准GB/T 2260;第2字节为省内运营商的唯一标 识号,由“公路电子收费密钥管理及安全认证系统”建设单位分配并登记;
1
图 2 OBU 序号编码规则 说明: —— 省级行政区划代码、运营商序号、初始化年份、初始化星期均采用压缩 BCD 编
码方式; —— 省级行政区划代码依照标准 GB/T 2260; —— 运营商序号由“公路电子收费密钥管理及安全认证系统”建设单位分配并登记; —— OBU 序列号与 OBU 的 MAC 地址中“OBU 制造商内部编码”一致。 5 RSU 的 BeaconID 编码规则 RSU的BeaconID编码规则同OBU的MAC地址编码规则,即: z manufacturerID采用“制造商代码”; z individualID由RSU制造商根据其生产、管理等方面的需要自行定义。其取值范围
为:0x000000~0xFFFFFF。 6 发行方标识编码规则
“发行方标识”是指OBE-SAM中“系统信息文件”(EF01)的第1~8字节和CPU用户卡中 “卡片发行基本数据文件”(0015)的第1~8字节,发行方标识由“公路电子收费密钥管理 及安全认证系统”建设单位统一分配并登记备案。发行方标识编码规则见图3。
7 OBU 的合同序列号编码规则
GB/T20851.4《电子收费 专用短程通信 设备应用》标准中,合同序列号的ASN.1数据类
型为:
ContractSerialNumber::=SEQUENCE{

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暂行技术要求

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暂行技术要求

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暂行技术要求为提高高速公路的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规范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根据《公路法》及有关技术标准,制定本暂行技术要求。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高速公路应首先实现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联网收、费,逐步实现省(自治区、直辖市)际间的联网,为全国联网收费电子货币化做好基础工作。

第二条同一条收费高速公路由不同的交通主管部门组织修建或者由不同的公路经营企业投资建设或经营的,应当实行“统一收费、按比例分成”的管理方式。

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实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时,应按照“统一规划、一次设计、分期实施、逐步联网”的方针,在不断总结和积累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联网收费的规模与范围。

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总体规划;统一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模式、系统技术标准和收费业务流程;制定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管理规章等。

第五条联网收费项目的实施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

第六条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应结合当地高速公路管理体制,设置收费结算中心,按照“准确、公正、高效”的要求,对各收费单位收取的通行费进行拆分和清算。

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结算中心应预留预付卡(储值卡、记账卡)和电子不停车收费的结算功能,以防止和避免重复建设。

第二章联网收费的一船规定第八条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制式一般采用封闭式。

收费站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九条在全国统一的车型分类标准尚未实施之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首先确定本省区域内统一的车型分类标准。

第十条联网收费区域内的收费结算中心应根据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与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统一制定费率。

第十一条收费方式一般采用人工半自动收费,即“人工收费、计算机管理、检测器校核”。

电子不停车收费是收费技术的发展方向,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逐步予以发展。

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工作总体技术方案

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工作总体技术方案

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总体技术方案(2015 年版)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5 年1 月修订记录序号主要修订内容1 修改第二章,更新全国 ETC 建设及客服发展情况;删除 2014 年 14 省市 ETC系统运行现状,调整为截至目前全国 14 省市联网运行情况;对 2.3 节内容做了部分调整2 在第 3.3.4 节增加对 TAC 计算域及验证方法的说明3 修改第3.3.7,将黑名单的下发机制和时间按照《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运营和服务规范实施细则(暂行)》进行了调整,如“全量每天早上7:00发送”调整为“发行方每日 9:00 发送全量名单,......”等4 增加第3.4.2.2小节,将部路网中心于2014年12月24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ETC发行管理工作的通知》(交路网[2014]226号)文件补充到技术方案,明确提出对省级ETC发行管理工作的要求5 增加第3.4.4.2小节,补充对省级服务网站的基本功能要求6 修改第3.5.1 节,说明通信链路建立总体方案,并按照2014 年全国联网通信链路情况,明确了当前主备通信链路提供商及网络拓扑结构等内容7 增加第3.5.2节,补充对国家中心及省级中心的数据传输中间件型号和版本要求8 在第3.5.3节中,将部路网中心于2014年11月13日下发的《关于启动数字签名证书相关事项的函》补充到技术方案,明确了数字签名证书的申领、使用、更新、吊销的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9 修改第3.7.1节,要求车道系统必须针对由于天线未收到标签的扣款成功回复而导致交易失败的异常情况进行处理,明确了处理方法及流程,相当于将原总体技术方案中建议的处理方法调整为强制要求。

同时,明确了对于ETC 车道不具备人工刷卡功能的省(区、市),应要求ETC出口车道将用户卡中0019文件出口信息填写完整10 增加第3.8.2节,补充省(区、市)界站ETC车道监测评价方案,明确了监测评价指标、数据管理、数据传输接口等内容序号主要修订内容11 修改第3.11 节,调整为与《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总体技术方案》补充技术要求(交办公路[2014]205号)附件4:《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用户卡、ESAM卡文件结构和数据定义》的调整说明一致12 修改第四章联网实施方案,删除2014 年全国14 省市联网开通实施方案,补充2015年15省(区、市)联网实施方案13 修改第五章联网测试,调整为关于2015 年15 省(区、市)接入全国ETC联网区域测试的相关内容,同时将省(区、市)界站ETC车道监测评价系统列为联网测试内容14 增加附录4《省(区、市)界站ETC车道监测评价系统参与方接口设计》注:修订记录是指在2014年《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总体技术方案》(交办公路[2014]112号)及补充技术要求(交办公路[2014]205号)的基础上修订的内容。

第12部分:专用标志标线设置规范

第12部分:专用标志标线设置规范

收费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要求 第12部分专用标志标线设置规范2010年10月目录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总则 (1)4 一般规定 (1)5 ETC车道预告标志 (2)6 ETC车道指示标志 (2)7 非ETC车辆禁行标志 (2)8 ETC车道岛头标志 (3)9 ETC车道地面标线和文字 (3)10 ETC辅助标志 (3)附录A 交通标志专用字体示例 ............................................... A-1 附录B 标志版面设计示例 ................................................... B-1ETC专用标志线设置规范1范围本规范对ETC标志标线的布设内容、方式以及要求进行了规范和统一,适用于新建和改扩建的ETC系统的标志标线设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 5768.2—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3—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关于印发高速公路区域联网不停车收费示范工程暂行技术要求的通知》交公路发〔2008〕275号;《高速公路区域联网不停车收费示范工程暂行技术要求》2008年8月;《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交通部2007年第35号公告;3总则为使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以下简称ETC)标志标线的设置科学、规范、系统,更好的满足ETC使用者的使用需求,促进ETC系统的安全与畅通,制定本规范。

ETC系统的标志标线的设置,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etc)示范工程和发展

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etc)示范工程和发展

实施成功的因素
• 适用的系统
- ITS: no constraints while charging and observing - available and approved
• 公众的接受
- data protection - depends on local traffic situation - RP-implementation should be based on local initiatives
交通量的变化
收费区内交通延误降低 30% 进入收费区的主要道路交通延误降低 20% 进入收费区域的交通量减少 18% 收费区域外没有明显的交通冲突 司机对收费反应平静
其他实施拥堵收费的城市
目标(包括政策的)和实施时间
E C F
E = environmental improvements C = reduction of congestion F = raising of financial means
• 中央政府的支持
- necessary: a legal basis - interoperability of different systems
• 清晰的目标
- transparent system aims - open communication with the public - revenues are spent for transport purposes - aims of transport management are possibly gaining importance
• 政治
- desired consensus of main political parties
2、日本的ETC

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暂行技术要求

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暂行技术要求

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暂行技术要求为提高高速公路的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规范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根据《公路法》及有关技术标准,制定本暂行技术要求。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高速公路应首先实现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联网收、费,逐步实现省(自治区、直辖市)际间的联网,为全国联网收费电子货币化做好基础工作。

第二条同一条收费高速公路由不同的交通主管部门组织修建或者由不同的公路经营企业投资建设或经营的,应当实行“统一收费、按比例分成”的管理方式。

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实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时,应按照“统一规划、一次设计、分期实施、逐步联网”的方针,在不断总结和积累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联网收费的规模与范围。

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总体规划;统一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模式、系统技术标准和收费业务流程;制定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管理规章等。

第五条联网收费项目的实施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

第六条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应结合当地高速公路管理体制,设置收费结算中心,按照“准确、公正、高效”的要求,对各收费单位收取的通行费进行拆分和清算。

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结算中心应预留预付卡(储值卡、记账卡)和电子不停车收费的结算功能,以防止和避免重复建设。

第二章联网收费的一船规定第八条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制式一般采用封闭式。

收费站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九条在全国统一的车型分类标准尚未实施之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首先确定本省区域内统一的车型分类标准。

第十条联网收费区域内的收费结算中心应根据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与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统一制定费率。

第十一条收费方式一般采用人工半自动收费,即“人工收费、计算机管理、检测器校核”。

电子不停车收费是收费技术的发展方向,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逐步予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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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高速公路区域联网不停车收费示范工程暂行技术要求的通知(9月4日
附件更新)
交通运输部文件交公路发【2008】275号 2008年09月04日
北京、河北、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省交通厅(委),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为进一步指导、规范高速公路区域联网不停车收费示范工程建设,根据《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部组织制定了《高速公路区域联网不停车收费示范工程暂行技术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在部政府网站w w w.m o t.g o v.c n下载),请遵照执行。

本标准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运输部,日常解释和管理工作由主编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负责。

请你们在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函告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邮政编码:100088),以便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高速公路电子收费通知抄送: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08年8月25日印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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