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主要范围的参照简表-深圳
2015新版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确保审查质量,根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制定本技术要点。
第二条本技术要点所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包括:
(一) 高度超限工程:指房屋高度超过规定,包括超过《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抗震规范》)第6章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第8章钢结构最大适用高度,超过《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以下简称《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第7章中有较多短肢墙的剪力墙结构、第10章中错层结构和第11章混合结构最大适用高度的高层建筑工程。
(二) 规则性超限工程:指房屋高度不超过规定,但建筑结构布臵属于《抗震规范》、《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的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
(三)屋盖超限工程:指屋盖的跨度、长度或结构形式超出《抗震规范》第10章及《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索结构技术规程》等空间结构规程规定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不含骨架支承式膜结构和空气支承膜结构)。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具体范围详见附件1。
第三条本技术要点第二条规定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属于下列情况的,建议委托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一) 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B级高度的混凝土结构,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第11章最大适用高度的混合结构;
(二) 高度超过规定的错层结构,塔体显著不同的连体结构,同时具有转换层、加强层、错层、连体四种类型中三种的复杂结构,高度超过《抗震规范》规定且转换层位臵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层数的混凝土结构,高度超过《抗震规范》规定且水平和竖向均特别不规则的建筑结构;
超限高层建筑施工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确保审查质量,根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制定本技术要点。
第二条本技术要点所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包括:
(一) 高度超限工程:指房屋高度超过规定,包括超过《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抗震规范》)第6章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第8章钢结构最大适用高度,超过《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以下简称《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第7章中有较多短肢墙的剪力墙结构、第10章中错层结构和第11章混合结构最大适用高度的高层建筑工程。
(二) 规则性超限工程:指房屋高度不超过规定,但建筑结构布置属于《抗震规范》、《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的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
(三)屋盖超限工程:指屋盖的跨度、长度或结构形式超出《抗震规范》第10章及《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索结构技术规
程》等空间结构规程规定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不含骨架支承式膜结构和空气支承膜结构)。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具体范围详见附件1。
第三条本技术要点第二条规定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属于下列情况的,建议委托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一) 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B级高度的混凝土结构,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第11章最大适用高度的混合结构;
(二) 高度超过规定的错层结构,塔体显著不同的连体结构,同时具有转换层、加强层、错层、连体四种类型中三种的复杂结构,高度超过《抗震规范》规定且转换层位置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层数的混凝土结构,高度超过《抗震规范》规定且水平和竖向均特别不规则的建筑结构;
高层建筑超限判别表
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超限审查判别表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表一:房屋高度超限判别
表二:房屋结构一般不规则判别
按楼板不连续的开洞对待;序号a、b不重复计算不规则项;局部的不规则,视其位置、数量等对整个结构影响的大小判断是否计入不规则的一项。
表三:房屋结构特别不规则判别(一)
表四:房屋结构特别不规则判别(二)
连接。
综合结论:本工程属于(不属于)超限工程。
设计单位:(打印及盖出图章)施工图审查机构:佛山市中图建筑技术
服务
注册结构师:(签名及盖注册章)审查人:(签名)
日期:日期:
论高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与控制
C08土木一班吴松081208121 短号663418
【摘要】由于高层建筑结构规模庞大、功能繁多、系统复杂、建设标准高,所以其施工具有非常鲜明的特点:规模庞大,工期成本高、基础埋置深,施工难度大、结构高,施工技术含量高、作业空间狭小,施工组织难度高、建设标准高,材料设备来源广、工期长,冬雨季施工难以避免、材料设备垂直运输量大、功能繁多,系统复杂,施工组织要求高。
【关键词】高层建筑;灰色预测;质量控制
现阶段,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和需要,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比重越来越大,其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也越来越明显。近二十年来,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尤为重视,质量问题一直是消费者投诉热点。质量问题影响工程寿命和使用功能,增加工程维护量,浪费国家财力、物力和人力,给使用单位和人民生活带来困难.由于诸多原因,上个世纪我国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使用寿命缩短的问题己经不同程度的存在与出现,有关钢筋混凝土工程的维修加固和补强现象不断增加,工程隐患使工程质量事故可能突然发生。质量低劣的工程,不仅会在经济上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也将在政治上造成难以挽回的影响,贻误子孙,祸及后世。因此,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探索和研究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的问题,具有实际的意义。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
根据国家建设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技术要点》确定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结合我省实际予以细化,归纳整理如下:
一、房屋高度超过以下规定的高层建筑属于超限高层建筑
(一)现浇钢筋混凝土房屋适用的最大高度(M)
结构类型烈度 6 7 8 9
框架60 55 45 25
框架-抗震墙130 120 100 50
抗震墙140 120 100 60
部分框支抗震墙120 100 80 不应采用
框架-核心筒150 130 100 70
筒中筒180 150 120 80
板柱-抗震墙4 0 35 30 不应采用
注:1、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的高度(不包括局部突出屋顶部分);
2、框架-核心筒结构指周边稀柱框架与核心筒组成的结构;
3、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指首层或底部两层框支抗震墙结构;
4、乙类建筑可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适用的最大高度;
5、超过表内高度的房屋,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采取有效的加强措施。
(以上摘自《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表6.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6.1.1条还规定:平面和竖向均不规则的结构或建造于Ⅳ类场地的结构,适用的最大高度应适当降低(规范条文说明规定“一般降低20%左右”)。
(二)钢结构房屋适用的最大高度(M)
结构类型6、7度8度9度
框架110 90 50 框架-支撑(抗震墙板)220 200 140 筒体(框筒、筒中筒、桁架筒、束筒)和
巨型框架300 260 180 注:1、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的高度(不包括局部突出屋顶部分);
超限审查要点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确保审查质量,根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制定本技术要点。
第二条本技术要点所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包括:
(一) 高度超限工程:指房屋高度超过规定,包括超过《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抗震规范》)第6章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第8章钢结构最大适用高度,超过《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以下简称《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第7章中有较多短肢墙的剪力墙结构、第10章中错层结构和第11章混合结构最大适用高度的高层建筑工程。
(二) 规则性超限工程:指房屋高度不超过规定,但建筑结构布置属于《抗震规范》、《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的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
(三)屋盖超限工程:指屋盖的跨度、长度或结构形式超出《抗震规范》第10章及《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索结构技术规程》等空间结构规程规定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不含骨架支承式膜结构和空气支承膜结构)。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具体范围详见附件1。
第三条本技术要点第二条规定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属于下列情况的,建议委托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
家委员会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一) 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B级高度的混凝土结构,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第11章最大适用高度的混合结构;
(二) 高度超过规定的错层结构,塔体显著不同的连体结构,同时具有转换层、加强层、错层、连体四种类型中三种的复杂结构,高度超过《抗震规范》规定且转换层位置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层数的混凝土结构,高度超过《抗震规范》规定且水平和竖向均特别不规则的建筑结构;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家委员会的专项审查工作,根据《行政许可法》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制定本技术要点。
第二条下列工程属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一) 房屋高度超过规定,包括超过《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抗震规范》)第6章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第8章钢结构最大适用高度、超过《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以下简称《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第7章中有较多短肢墙的剪力墙结构、第10章中错层结构和第11章混合结构最大适用高度的高层建筑工程。
(二) 房屋高度不超过规定,但建筑结构布置属于《抗震规范》、《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的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
(三) 房屋高度大于24米且屋盖结构超出《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和《网壳结构技术规程》规定的常用形式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暂不含轻型的膜结构)。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主要范围参见附录一。
第三条在本技术要点第二条规定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中,属于下列情况的,建议委托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
会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一) 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B级高度的混凝土结构,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第11章最大适用高度的混合结构;
(二) 高度超过规定的错层结构,塔体显著不同或跨度大于24m的连体结构,同时具有转换层、加强层、错层、连体四种类型中三种的复杂结构,高度超过《抗震规范》规定且转换层位置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层数的混凝土结构,高度超过《抗震规范》规定且水平和竖向均特别不规则的建筑结构;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确保审查质量,根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制定本技术要点。
第二条本技术要点所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包括:
(一) 高度超限工程:指房屋高度超过规定,包括超过《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抗震规范》)第6章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第8章钢结构最大适用高度,超过《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以下简称《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第7章中有较多短肢墙的剪力墙结构、第10章中错层结构和第11章混合结构最大适用高度的高层建筑工程。
(二) 规则性超限工程:指房屋高度不超过规定,但建筑结构布置属于《抗震规范》、《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的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
(三)屋盖超限工程:指屋盖的跨度、长度或结构形式超出《抗震规范》第10章及《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索结构技术规
程》等空间结构规程规定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不含骨架支承式膜结构和空气支承膜结构)。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具体范围详见附件1。
第三条本技术要点第二条规定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属于下列情况的,建议委托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一) 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B级高度的混凝土结构,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第11章最大适用高度的混合结构;
(二) 高度超过规定的错层结构,塔体显著不同的连体结构,同时具有转换层、加强层、错层、连体四种类型中三种的复杂结构,高度超过《抗震规范》规定且转换层位置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层数的混凝土结构,高度超过《抗震规范》规定且水平和竖向均特别不规则的建筑结构;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确保审查质量,根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制定本技术要点。
第二条本技术要点所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包括:
(一) 高度超限工程:指房屋高度超过规定,包括超过《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抗震规范》)第6章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第8章钢结构最大适用高度,超过《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以下简称《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第7章中有较多短肢墙的剪力墙结构、第10章中错层结构和第11章混合结构最大适用高度的高层建筑工程。
(二) 规则性超限工程:指房屋高度不超过规定,但建筑结构布置属于《抗震规范》、《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的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
(三)屋盖超限工程:指屋盖的跨度、长度或结构形式超出《抗震规范》第10章及《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索结构技术规程》等空间结构规程规定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不含骨架支承式膜结构和空气支承膜结构)。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具体范围详见附件1。
第三条本技术要点第二条规定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属于下列情况的,建议委托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
委员会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一) 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B级高度的混凝土结构,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第11章最大适用高度的混合结构;
(二) 高度超过规定的错层结构,塔体显著不同的连体结构,同时具有转换层、加强层、错层、连体四种类型中三种的复杂结构,高度超过《抗震规范》规定且转换层位置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层数的混凝土结构,高度超过《抗震规范》规定且水平和竖向均特别不规则的建筑结构;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主要范围的参照简表-深圳
附件一: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主要范围的参照简表
注:平面和竖向均不规则,或Ⅳ类场地,按减少20%控制。
二、具有下表所列某一项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
三、同时具有下表所列三项及三项以上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
四、其他建筑工程
注:表中大型建筑工程的范围,参见《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4。
附件二: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表项目
1、基本情况(包括: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筑面积,申报日
期,勘察单位及资质,设计单位及资质,联系人和方式等)。
2、抗震设防标准(包括: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抗震设防分类等)。
3、勘察报告基本数据(包括:场地类别,等效剪切波速和覆盖层厚度,液化判别,持力层名称和埋深,地基承载力和基础方案,不利地段评价等)。
4、基础设计概况(包括:主楼和裙房的基础类型,基础埋深,地下室底板和顶板的厚度,桩型和单桩承载力,承台的主要截面等)。
5、建筑结构布置和选型(包括:主楼高度和层数,出屋面高度和层数,裙房高度和层数;防震缝设置;建筑平面和竖向的规则性;结构类型是否属于复杂、特殊类型;大型空间结构屋盖的尺寸和结构形式;混凝土结构抗震等级等)。
6、结构分析主要结果(包括:计算软件;总剪力和周期调整系数,结构总重力和地震剪力系数,竖向地震取值;纵横扭方向的基本周期;最大层位移角和位置、扭转位移比;框架柱、墙体最大轴压比;构件最大剪压比和钢构件应力比;楼层刚度比;框架部分承担的地震作用;时程法的波形和数量,时程法与反应谱法结果比较,隔震支座的位移;大型空间结构屋盖稳定性等)。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实施办法.doc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
实施办法
一、内容
对超出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所规定的适用高度和适用结构类型的高层建筑工程,体型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以及有关规范、规程规定应进行抗震专项审查的高层建筑工程进行结构抗震设计审核批准。
法律依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二条。
二、设定的法律依据
(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7月1日施行);
(二)《广东省建设厅委托实施行政许可项目》(2008年2月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1次常务会议通过);
(三)《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第五、六条;
(四)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委托实施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粤建法字[2009]34号)。
三、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随时受理,直接向本机关申请。
四、条件
(一)符合《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质[2010]109号)要求;
(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为“通过”。
五、申请材料
(一)《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表》;
(二)高层建筑工程超限设计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可行性论证报告应说明其超限的类型(如高度、转换层形式和位置、多塔、连体、错层、加强层、竖向不规则、平面不规则、超限大跨空间结构等)和程度,并提出有效控制安全的技术措施,包括抗震技术措施的适用性、可靠性,整体结
构及其薄弱部位的加强措施和预期的性能目标。
(三)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包括岩土特性参数、地基承载力、场地类别、液化评价、剪切波速测试成果及地基方案。当设计有要求时,应按规范规定提供结构工程时程分析所需的资料。处于抗震不利地段时,应有相应的边坡稳定评价、断裂影响和地形影响等抗震性能评价内容。
2015高层超限审查要求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的通知
建质[2015]6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做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工作,我部组织修订了《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现印发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审查。2010年10月印发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质[2010]109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5月21日
附件1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主要范围参照简表
表1:房屋高度(m)超过下列规定的高层建筑工程
注:平面和竖向均不规则(部分框支结构指框支层以上的楼层不规则),其高度应比表内数值降低至少10%。
表2:同时具有下列三项及三项以上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不论高度是否大于表1)
注:深凹进平面在凹口设置连梁,当连梁刚度较小不足以协调两侧的变形时,仍视为凹凸不规则,不按楼板不连续的开洞对待;序号a、b不重复计算不规则项;局部的不规则,视其位置、数量等对整个结构影响的大小判断是否计入不规则的一项。
表3:具有下列2项或同时具有下表和表2中某项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不论高度是否大于
表1)
表4:具有下列某一项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不论高度是否大于表1)
注:仅前后错层或左右错层属于表2中的一项不规则,多数楼层同时前后、左右错层属于本表
的复杂连接。
表5:其他高层建筑工程
关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主要范围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主要范围
发布者:admin 来源:发布时间:2010-10-28 11:13:57
下列工程属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一)房屋高度超过规定,包括超过《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抗震规范》)第6章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第8章钢结构最大适用高度、超过《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以下简称《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第7章中有较多短肢墙的剪力墙结构、第10章中错层结构和第11章混合结构最大适用高度的高层建筑工程。
(二)房屋高度不超过规定,但建筑结构布置属于《抗震规范》、《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的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
(三)房屋高度大于24米且屋盖结构超出《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和《网壳结构技术规程》规定的常用形式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暂不含轻型的膜结构)。
附录一: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主要范围的参照简表
表一房屋高度(m)超过下列规定的高层建筑工程
注:当平面和竖向均不规则(部分框支结构指框支层以上的楼层不规则)时,其高度应比表内数值降低至少10%;
表二、同时具有下列三项及以上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不论高度是否大于表一)
注:深凹进平面在凹口设置连梁,其两侧的变形不同时仍视为凹凸不规则,不按楼板不连续中的开洞对待;
序号a、b不重复计算不规则项;
局部的不规则,视其位置、数量等对整个结构影响的大小判断是否计入不规则的一项。
表三、具有下列某一项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不论高度是否大于表一)
注:仅前后错层或左右错层属于表二中的一项不规则,多数楼层同时前后、左右错层属于本表的复杂连接;
表四、其他高层建筑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确保审查质量,根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制定本技术要点。
第二条本技术要点所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包括:
(一) 高度超限工程:指房屋高度超过规定,包括超过《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抗震规范》)第6章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第8章钢结构最大适用高度,超过《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以下简称《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第7章中有较多短肢墙的剪力墙结构、第10章中错层结构和第11章混合结构最大适用高度的高层建筑工程。
(二) 规则性超限工程:指房屋高度不超过规定,但建筑结构布置属于《抗震规范》、《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的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
(三)屋盖超限工程:指屋盖的跨度、长度或结构形式超出《抗震规范》第10章及《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索结构技术规程》等空间结构规程规定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不含骨架支承式膜结构和空气支承膜结构)。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具体范围详见附件1。
第三条本技术要点第二条规定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属于下列情况的,建议委托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
委员会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一) 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B级高度的混凝土结构,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第11章最大适用高度的混合结构;
(二) 高度超过规定的错层结构,塔体显著不同的连体结构,同时具有转换层、加强层、错层、连体四种类型中三种的复杂结构,高度超过《抗震规范》规定且转换层位置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层数的混凝土结构,高度超过《抗震规范》规定且水平和竖向均特别不规则的建筑结构;
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中 偏心布置和塔楼偏置的讨论
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
中 偏心布置和塔楼偏置的讨论
陈才堡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审图所 北京 1000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质(2006)220号通知发布了新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简称要点)。要点的发布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提出新的审查要求,对超限高层建筑的定义更明确了,条文的可操作性更强。现就要点规定的有关偏心布置和塔楼偏置的条文谈点看法。
要点附录一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主要范围的参照简表”,第二项第2款是关于偏心布置的条款、第三项第6款是关于单塔或多塔塔楼偏置的条文。
要点第二条第2款的“偏心布置”类型的涵义为“偏心距大于0.15或相邻层质心相差较大”。该条文的前半句出处是《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88)第3.2.2条的第1款:“任一层的偏心率大于0.15(偏心率应按本规程附录二的规定计算)”。而JGJ99-98附录二偏心率计算的公式为:
ε)()(22xKyKKe yxxyx Σ+ΣΣ=ε )()(22xKyKKe yxyxy Σ+ΣΣ=ε
式中,εx ,εy 分别为所计算楼层在x 和y 方向的偏心率;e x ,e y 分别为x 和y 方向水平作用合力线到结构刚心
的距离;ΣK x ,ΣK y
分别为所计算楼层各抗侧力构件在x 和y 方向的侧向刚度之和;x ,y 以刚心为原点的抗侧力构件坐标。为所计算楼层的扭转刚度。 )()(22xKyK yx Σ+Σ
由于地震作用合力总是通过质心的,所以上述公式表达的偏心率为单塔楼每层质心与刚心间的偏置率。 要点该项涵义的后半句没有数据界限,实际操作会很困难,作为商榷,笔者认为以相邻层质心相差超过15%的相应边长作为质心相差较大,即不规则的判别界限为宜。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实施办法.doc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
实施办法
一、内容
对超出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所规定的适用高度和适用结构类型的高层建筑工程,体型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以及有关规范、规程规定应进行抗震专项审查的高层建筑工程进行结构抗震设计审核批准。
法律依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二条。
二、设定的法律依据
(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7月1日施行);
(二)《广东省建设厅委托实施行政许可项目》(2008年2月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1次常务会议通过);
(三)《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第五、六条;
(四)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委托实施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粤建法字[2009]34号)。
三、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随时受理,直接向本机关申请。
四、条件
(一)符合《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质[2010]109号)要求;
(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为“通过”。
五、申请材料
(一)《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表》;
(二)高层建筑工程超限设计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可行性论证报告应说明其超限的类型(如高度、转换层形式和位置、多塔、连体、错层、加强层、竖向不规则、平面不规则、超限大跨空间结构等)和程度,并提出有效控制安全的技术措施,包括抗震技术措施的适用性、可靠性,整体结
构及其薄弱部位的加强措施和预期的性能目标。
(三)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包括岩土特性参数、地基承载力、场地类别、液化评价、剪切波速测试成果及地基方案。当设计有要求时,应按规范规定提供结构工程时程分析所需的资料。处于抗震不利地段时,应有相应的边坡稳定评价、断裂影响和地形影响等抗震性能评价内容。
高程超限审查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家委员会的专项审查工作,根据《行政许可法》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制定本技术要点。
第二条下列工程属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一) 房屋高度超过规定,包括超过《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抗震规范》)第6章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第8章钢结构最大适用高度、超过《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以下简称《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第7章中有较多短肢墙的剪力墙结构、第10章中错层结构和第11章混合结构最大适用高度的高层建筑工程。
(二) 房屋高度不超过规定,但建筑结构布置属于《抗震规范》、《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的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
(三) 房屋高度大于24米且屋盖结构超出《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和《网壳结构技术规程》规定的常用形式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暂不含轻型的膜结构)。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主要范围参见附录一。
第三条在本技术要点第二条规定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中,属于下列情况的,建议委托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
会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一) 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B级高度的混凝土结构,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第11章最大适用高度的混合结构;
(二) 高度超过规定的错层结构,塔体显著不同或跨度大于24m的连体结构,同时具有转换层、加强层、错层、连体四种类型中三种的复杂结构,高度超过《抗震规范》规定且转换层位置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层数的混凝土结构,高度超过《抗震规范》规定且水平和竖向均特别不规则的建筑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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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主要范围的参照简表
注:平面和竖向均不规则,或Ⅳ类场地,按减少20%控制。
二、具有下表所列某一项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
三、同时具有下表所列三项及三项以上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
四、其他建筑工程
注:表中大型建筑工程的范围,参见《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4。
附件二: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表项目
1、基本情况(包括: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筑面积,申报日
期,勘察单位及资质,设计单位及资质,联系人和方式等)。
2、抗震设防标准(包括: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抗震设防分类等)。
3、勘察报告基本数据(包括:场地类别,等效剪切波速和覆盖层厚度,液化判别,持力层名称和埋深,地基承载力和基础方案,不利地段评价等)。
4、基础设计概况(包括:主楼和裙房的基础类型,基础埋深,地下室底板和顶板的厚度,桩型和单桩承载力,承台的主要截面等)。
5、建筑结构布置和选型(包括:主楼高度和层数,出屋面高度和层数,裙房高度和层数;防震缝设置;建筑平面和竖向的规则性;结构类型是否属于复杂、特殊类型;大型空间结构屋盖的尺寸和结构形式;混凝土结构抗震等级等)。
6、结构分析主要结果(包括:计算软件;总剪力和周期调整系数,结构总重力和地震剪力系数,竖向地震取值;纵横扭方向的基本周期;最大层位移角和位置、扭转位移比;框架柱、墙体最大轴压比;构件最大剪压比和钢构件应力比;楼层刚度比;框架部分承担的地震作用;时程法的波形和数量,时程法与反应谱法结果比较,隔震支座的位移;大型空间结构屋盖稳定性等)。
7、超限设计的抗震构造(包括:结构构件的混凝土、钢筋、钢材的最高和最低材料强度;关键部位梁柱的最大和最小截面,关键墙体和筒体的最大和最小厚度;短柱分布范围;错层、连体、转换梁、转换桁架和加强层的主要构造;关键钢结构构件的截面形式、基本的连接构造;型钢混凝土柱的含钢率和构造等)
8、需要重点说明的问题(包括:性能设计目标简述;超限工程设计的主要加强措施,有待解决的问题,试验结果等)。
注:填表人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增减,自行制表,以下为示例。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表(示例)
附件三:
申报材料基本内容
一、建设单位申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我局对该项目工程设计方案审批意见书(复印件);
2、申请书;
3、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表(申报表项目见附件二,至少5份);
4、建筑结构工程超限设计的可行性论证报告(至少5份);
5、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6、结构工程初步设计计算书(主要结果,至少5份);
7、初步设计文件(建筑和结构工程部分,至少5份);
8、当参考使用国外有关抗震设计标准、工程实例和震害资料及计算机程序时,
应提供相应的说明;
9、进行模型抗震性能试验研究的结构工程,应提出抗震试验研究报告。
二、申报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时提供的资料,应符合下列具体要求:
1、高层建筑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应说明其超限的类型(如高度、转换
层形式和位置、多塔、连体、错层、加强层、竖向不规则、平面不规则、超限大跨空间结构等)和程度,并提出有效控制安全的技术措施,包括抗震技术措施的适用性、可靠性,整体结构及其薄弱部位的加强措施和预期的性能目标。
2、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包括岩土特性参数、地基承载力、场地类别、液化评价、
剪切波速测试成果及地基方案。当设计有要求时,应按规范规定提供结构工程时程分析所需的资料。
处于抗震不利地段时,应有相应的边坡稳定评价、断裂影响和地形影响等抗震性能评价内容。
3、结构设计计算书应包括:软件名称,力学模型,电算的原始参数(是否考虑
扭转耦连、周期折减系数、地震作用修正系数、内力调整系数、输入地震波和峰值加速度等),结构自振周期、振型、位移、扭转位移比、结构总重力和地震剪力系数、楼层刚度比、墙体(或筒体)承担的地震倾覆力矩等整体计算结果,主要构件的轴压比、剪压比和应力比控制等。
对计算结果应进行分析。采用时程分析时,其结果应与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结果进行比较。对多个软件的计算结果应加以比较。
4、初步设计文件的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的要求,
设计说明要有建筑抗震设防分类、设防烈度、设计地震分组或设计地震动参数、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等内容。
5、抗震试验数据和研究成果,要有明确的适用范围和结论。
附件四:
广东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专家委员会
专家名单(深圳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