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六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0-04-23
华东医药: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10年3月) 2010-03-27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公告编号: 2010-010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10年3月25日经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和披露以及对公司内幕知情人的登记备案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长批准,公司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向外界报道、传送或以其他方式向外界泄露公司内幕信息。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股票交易价格。
第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二章 公司内幕信息及其范围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公司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但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披露的信息。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公司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或出售资产的决定;(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遭受重大损失;(六)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七)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以及公司股权结构的其他重大变化;(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十一)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十二)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十三)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十四)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十五)公司依法披露前的定期报告及财务报告;(十六)公司董事会拟审议的议案或事项;(十七)公司尚未公开的并购、重组、增发、重大合同签署等活动;(十八)任一股东所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十九)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二十)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二十一)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应予披露的其他信息;(二十二)相关证券监管机构、公司证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权机构要求提供而尚未公开披露的其他信息;(二十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新 大 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0年度现场检查报告书 2011-04-2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现场检查报告书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陆”或“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制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新大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至2010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2010年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发表如下意见: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保荐代表人通过认真审阅公司相关制度、访谈企业相关人员、复核和查阅公司资料,对新大陆的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环境、独立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公司的经营状况、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进行了核查。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经核查,新大陆目前已建立《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治理文件,对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总经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运作等,均作了相应规定。
经核查,新大陆根据职责划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聘任了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设置了综合管理部、投资运营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证券部、审计部等职能部门。
公司组织结构健全、清晰,并能实现有效运作;部门设置能够体现分工明确、相互制约的治理原则;各机构间管理分工明确,信息沟通有效合理。
经核查,新大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发布通知并按期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完整,会议记录中时间、地点、出席人数等要件齐备,会议文件由专人归档保存;会议记录正常签署;监事会正常发挥作用,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三会决议能够有效执行。
华东医药:关于控股子公司部分产品价格调整的公告 2011-08-09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公告编号:2011-016关于控股子公司部分产品价格调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2010年8月5日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1670号),决定从9月1日起降低部分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共涉及82个品种、400多个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为14%。
此次药品价格调整涉及到本公司控股75%的子公司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美华东”)生产并销售的糖尿病系列部分产品。
其中阿卡波糖片(商品名:卡博平,代表品规格50mg*30)最高零售价格由原61.4元/盒调降至54.3元/盒,降幅为11.56%;吡格列酮片(商品名:卡司平,代表品规格15mg*7)最高零售价格由原29.1元/盒调降至21.3元/盒,降幅为26.80%。
阿卡波糖片为中美华东公司主要产品之一,2010年及2011年1~6月销售收入占整体销售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0.59%和20.60%;吡格列酮片2010年及2011年1~6月销售收入占整体销售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和3.26%经过对此次降价幅度及各地目前中标价格的初步分析,此次降价对中美华东阿卡波糖片的销售将带来一定影响,但因影响产品市场需求变化的因素较多,目前难以就本次调价对该产品未来销售的影响做出准确预测,预计该产品降价对中美华东总体业绩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吡格列酮片此次降价幅度较大,对其未来市场销售的影响相对较大,但由于吡格列酮片占中美华东整体销售收入比重不大,对总体业绩的影响也较小。
总体上说,由于近年来国内医药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中美华东产品的中标价格总体上也在持续下降。
但由于糖尿病用药市场持续增长,公司的销售规模也一直在扩大,生产规模化加上持续的技术改造和工艺革新,部分抵消了降价的不利影响。
华东医药:董事会议事规则(XXXX年9月)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0年9月3日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规范运作及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和职权第二条公司设立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由股东代表担任的董事六名,独立董事三名,公司设董事长一人。
第四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项;(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ST 大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10年4月) 2010-04-24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经2010年4月23 日公司第七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并依据《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以下统称“证券”)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监管机构指定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告信息,并按规定程序送达监管机构。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第三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第四条 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五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六条 公司出现下列情况,认为无法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信息的,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豁免申请:(一)公司有充分理由认为披露某一信息会损害公司的利益,且该信息对其证券价格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二)公司认为拟披露的信息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情况。
第三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第七条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一节 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第八条 公司编制招股说明书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苏常柴A:监事会五届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4-23
股票简称:苏常柴A、苏常柴B 股票代码:000570、200570 公告编号:2010-011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五届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1日在公司党委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五届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1日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5名监事,实到5名,为吕伟民、袁小冬、倪明亮、吴克云、卢仲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伟民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一、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核销部分应收帐款的议案;监事会同意董事会作出的关于核销兴化飞达机械公司等7家单位欠款11,928,876.38元坏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已于2010年4月13日届满,经监事会研究,拟提名下列人员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吕伟民、袁小冬、吴克云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过,选举倪明亮、卢仲贵为职工监事,直接进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监事候选人及职工监事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0年4月23日监事候选人简历吕伟民,男,1954年10月出生,江苏常州人,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职称。
历任常州柴油机厂团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工会主席,常柴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联会主席、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现任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质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的惩罚或谴责。
不持有公司股票。
袁小冬,女,1963年1月出生,江苏常州人,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职称。
历任常州市财政局预算科办事员、科员、副科长,常州市财政局预算处副处长,常州市财政局行政政法处副处长,现任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考核评价处处长。
华东医药:公司章程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年8月修订)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三章股份第一节股份发行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三节股份转让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股东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第五章董事会第一节董事第二节董事会第六章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七章监事会第一节监事第二节监事会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第二节内部审计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第九章通知与公告第一节通知第二节公告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第二节解散和清算第十一章修改章程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3083157E。
第三条公司于1999年12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于2000年1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Huadong Medicine Co.,Ltd.第五条公司住所:杭州市延安路468号1号楼1号门7、9、10楼,邮编:310006。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49,809,548元。
第七条公司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华东医药: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XXXX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公告编号: 2010-013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10年3月25日经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二章 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计划买卖本公司证券的,应在买卖前三个交易日内填写《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附件1)并提交公司董事会,由董秘具体负责确认。
董秘收到《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后,应核查本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形成同意或反对的明确意见,填写《有关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的确认函》(附件2),并于《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所计划的交易时间之前将其交与问询人。
董事、监事、高管在收到董秘的确认函之前,不得擅自进行有关本公司证券的交易行为。
董秘买卖本公司证券的,应参照上述要求由董事长进行确认。
董秘应对《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有关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的确认函》等资料进行编号登记并妥善保管。
第六条 因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形,对董事、监事和高管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做出附加转让价格、附加业绩考核条件、设定限售期等限制性条件的,公司应当在办理股份变更登记或行权等手续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将相关人员所持有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华东医药:201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011-04-23
(深圳证券交易所代码:000963)201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四月目录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3)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第4-6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天健〔2011〕247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我们接受委托,对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医药公司)201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真实、完整地提供所有相关资料是华东医药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华东医药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发表专项意见。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华东医药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要求,现将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华东医药公司201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以附表的形式作出说明。
附表: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注册会计师:胡燕华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王福康报告日期:2011年4月20日附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2010年度编制单位: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第 5 页共6 页第 6 页共6 页。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10-002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修正后本期业绩预计情况项目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净利润 修正前 修正后上年同期2008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修正后的增减变动幅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3,600万元~28,600万元31,300万元~39,000万元16,860.97万元增长85.6%~131.3%基本每股收益 0.54元~0.66元 0.7211元~0.8985元0.39元增长85.6%~131.3%修正前的业绩预告披露情况2009年10月26日,在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公司业绩预告公告中预计2009年1-12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40%-70%。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公司2009年10月26日的业绩预告公告中的预测数字未包含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杨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项目收益(因其当时尚未开始全面交房)。
随着国内房地产市场的逐步回暖,杨歧房产商品房在2009年销售情况良好。
自2009年11月开始的交房工作进展顺利,与之相关的预售收入也相应得到确认。
公司预计其全年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业务产生的净利润约为8300万元~9800万元,从而使公司2009年度整体业绩较原预测数进一步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公司2009年1-12月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特此公告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0年1月28日。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出资2500万元受让新药技术的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公告编号: 2010-044关于控股子公司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出资2500万元受让新药技术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1、本公司2010年12月23日召开的六届十四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美华东,本公司持有其75%的股份)出资2500 万元独家受让杭州华东医药集团生物工程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工程研究所)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和伏格列波糖新药技术的关联交易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生物研究所与中美华东均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李邦良、周金宝、万玲玲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共6人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6 票同意,没有反对和弃权。
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张静璃、祝卫、熊泽科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2、生物研究所2010年临时股东会已同意上述转让行为,并同意由中美华东委托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元评估公司”,原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此次转让涉及的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新药技术和伏格列波糖原料药及制剂产品生产技术(以下简称“新药技术”)进行资产评估,并以评估价格为依据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3、2010年12月23日,生物研究所与中美华东签订了相关的《新药技术转让合同书》,由生物研究所将拥有的上述新药技术转让给中美华东。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需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复。
因该关联交易成交金额不足3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杭州华东医药集团生物工程研究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 年6 月,法定代表人潘福生,注册资本为300万元,由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5%)和自然人潘福生(持股5%)共同出资组建。
华东医药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华东医药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李邦良先生简历:李邦良,男,1946年出生,大学本科。
⑴、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1964年9月-1968年11月,就读于华东工程学院(现南京理工大学);1968年11月-1970年6月,上海警备区军垦农场劳动;1970年6月-1992年10月,任职于杭州华东制药厂,历任设备科副科长、车间主任、厂办主任、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1992年10月-现在,担任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1997年-现在,担任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⑵、李邦良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⑶、李邦良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
⑷、李邦良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周金宝先生简历:周金宝,男,1953年出生,硕士学位。
⑴、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1974年9月-1977年7月,就读于华东化工学院抗生素制造专业;2002年-2003年,就读于复旦大学管理学院EMBA;1970年9月-1974年9月,任职于杭州民生药厂;1977年7月-1991年9月,历任杭州第二制药厂技术科技术员、杭州华东制药厂供销科科长、副厂长;1993年1月至今,任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2年10月至今,任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0年1月起兼任杭州九源基因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⑵、周金宝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⑶、周金宝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
惩戒。
万玲玲女士简历:万玲玲,女,1963年出生,硕士学位。
⑴、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1983年-1986年,就读于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商业企业经营管理专业;2005年-2007年,就读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专业;1980年12-2001年12月,历任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保管员、办公室主任、业务副经理、经理;2002年1月-2008年12月,任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西药事业部总经理;2009年1月至今,任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商业片总经理。
华东医药:教材监事会议事准则(9月)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10年9月3日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公司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确保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权利。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第三条公司设监事会。
监事会由5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二)检查公司财务;(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出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公告编号:2009-005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出资2500万元受让他克莫司新药技术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2009年3月4日,本公司召开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美华东,本公司持有其75%的股份)出资2500万元独家受让杭州华东医药集团生物工程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工程研究所)他克莫司(FK506)新药技术的关联交易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邦良、周金宝、周文彬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共6人进行了表决,6票同意,没有反对和弃权,审议通过了由中美华东出资2500万元独家受让生物工程研究所他克莫司(FK506)新药技术。
本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09年3月5日,中美华东与生物工程研究所就他克莫司(FK506)产品新药技术转让事宜签订了《技术转让合同书》。
二、关联方介绍杭州华东医药集团生物工程研究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法定代表人潘福生,注册资本为300万元,由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5%)和自然人潘福生(持股5%)共同出资组建。
经营范围为化学原料药和化学药制剂研究开发等。
生物研究所的控股股东为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由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组建,是其控股股东。
由于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同时又是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股份17.72%),本公司又是中美华东的控股股东(持有其75%股份),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1.他克莫司产品简介:他克莫司(Tacrolimus)又名FK506,是由日本藤泽制药公司(现已更名为安斯泰来制药)于1984年提取的一种真菌代谢产物。
华东医药:股东大会议事规则(XXXX年9月)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0年9月3日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本规则条款与上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若有抵触,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职权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十二)审议单笔或累计标的超过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十三)审议批准本规则第五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十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十五)审议批准符合下列标准(受赠现金资产除外)之一的交易行为: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 万元人民币;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 万元人民币。
华东医药:关于公司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 2010-12-28
关于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天健〔2010〕34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医药公司)2008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浙天会审〔2009〕518号《审计报告》。
根据华东医药公司2010年12月23日第六届十四次董事会的决议,现将华东医药公司有关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1.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原因根据华东医药公司第六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将2008年内华东医药公司收购北京市泰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西安博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华东医药(西安)博华制药有限公司)78.87%股权的事项修正为关联交易,并确认股权收购日及之前十二个月内,华东医药公司与北京市泰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同受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上述企业合并类型修正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追溯调整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经华东医药公司第六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华东医药公司将在 2010年度财务报表中将上述事项作为重要前期会计差错追溯调整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调整情况如下:第 1 页 共 3 页项目 调整前 调整数 调整后 2008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商誉 58,991,441.06-56,160,255.662,831,185.40其中:原值 81,818,989.85-76,990,255.664,828,734.19减值准备 22,827,548.79-20,830,000.001,997,548.79资产总计 3,092,418,941.21-56,160,255.663,036,258,685.55资本公积 59,860,139.78-52,133,863.367,726,276.42其中:股本溢价 52,133,863.36-52,133,863.36盈余公积 27,798,639.55-2,485,639.2325,313,000.32未分配利润 230,405,071.21-1,540,753.07228,864,318.1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752,123,841.54-56,160,255.66695,963,585.88权益合计2008年度合并利润表资产减值损失 36,910,357.94-20,830,000.0016,080,357.9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168,609,741.7520,830,000.00189,439,741.75的净利润每股收益 0.390.050.44 2009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商誉 58,991,441.06-56,160,255.662,831,185.40其中:原值 81,818,989.85-76,990,255.664,828,734.19减值准备 22,827,548.79-20,830,000.001,997,548.79资产总计 3,568,506,867.34-56,160,255.663,512,346,611.68资本公积 60,032,390.38-52,133,863.367,898,527.02其中:股本溢价 52,306,113.96-52,133,863.36172,250.60盈余公积 45,134,634.57-2,485,639.2342,648,995.34未分配利润 591,490,265.81-1,540,753.07589,949,512.74第 2 页 共 3 页归属于母公司股东1,130,717,281.76-56,160,255.661,074,557,026.10权益合计上述追溯调整事项对2009年度合并利润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无影响。
000963华东医药:关于签署产品独家许可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公告编号:2021-050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产品独家许可协议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1、签署协议类型:产品独家开发、生产及商业化许可协议2、签署协议内容: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医药”、“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美华东”)获得日本SCOHIA PHARMA, Inc.(以下称“SCOHIA”)临床Ⅰ期在研产品SCO-094(GLP-1R 和GIPR靶点的双重激动剂,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肥胖和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NASH)等疾病)在中国、韩国、澳大利亚等25个亚太国家和地区(不含日本)(以下简称“授权区域”)的独家开发、生产及商业化权益。
中美华东将向SCOHIA支付400万美元首付款,最高可达1,100万美元的开发和注册里程碑,最高可达1,300万美元的销售里程碑,以及分级的净销售额提成费。
3、特别风险提示:SCOHIA的SCO-094产品目前处在研发过程中,未来在授权区域内是否能顺利完成注册并进行商业化,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因此本次公司和中美华东与SCOHIA签署产品独家开发、生产及商业化的合作协议,未来是否能实现预期收益,受产品研发进展、注册法规、上市时间和商业化运作结果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的九届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产品独家许可协议的议案》,本公司及中美华东已于2021年6月1日签署了相关合作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交易概况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美华东与SCOHIA于2021年6月1日签署了产品独家许可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中美华东将获得SCOHIA 临床Ⅰ期在研产品SCO-094在中国、韩国、澳大利亚等25个亚太国家和地区(不含日本)的独家开发、生产及商业化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临床开发、生产及新药注册、销售和市场推广。
华东医药:独立董事关于中美华东出资受让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和伏格列波糖原料药及制剂 2010-12-28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中美华东出资受让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和伏格列波糖原料药及制剂产品新药技术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在认真审议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出资受让杭州华东医药集团生物工程研究所有限公司伏格列波糖生产技术(包括原料药及其胶囊、咀嚼片制剂)和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新药生产技术所有权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中介机构的相关评估报告的基础上,本着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现发表独立意见及有关说明如下:
1、公司对于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必要性在本次会议前有充分论证,董事会成员进行了沟通,决策程序合法;
2、本次关联交易经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在此基础上,参考国内市场相关产品转让价格,降低了拟受让价格,交易价格公允;
3、本次关联交易避免了同业竞争;
4、本次关联交易经有利于继续贯彻公司的经营宗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独立董事签名:
张静璃 祝 卫 熊泽科
201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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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公告编号: 2010-019
六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0年4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经书面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9000万元续授信的议案》
因主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需补充流动资金,现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申请人民币9000万元续授信,借款期限为一年,从贷款人实际发放贷款之日起生效。
该笔授信借款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