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与社会正义界说
社会正义的定义是什么?
社会正义的定义是什么?
1. 社会正义的概述
社会正义是指社会中的公正、公平和民主,以及如何在这种情况下分配资源、权利和机会。
社会正义是一种理念,是一种政治哲学和道德原则,旨在消除社会中的不平等和不公正的现象,提高社会的整体福利。
2. 社会正义的重要性
社会正义对于一个公正、平等、民主的社会来说,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个缺乏社会正义的社会容易导致各种社会不平等和不公正的现象,例如贫穷、不良居住环境、贫困的健康和教育服务等。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也会影响整个社会的发展。
3. 社会正义的实现方式
社会正义的实现需要政府、社会各界和个人共同努力。
政府应该制定公平合理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确保资源和权利的公平分配,并监督执行情况。
社会各界应该密切关注社会不平等和不公正的现象,并通过各种形式的行动发出自己的声音。
个人应该时刻关注自己的行为和言论,尽可能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并帮助他人。
4. 社会正义的实现瓶颈
社会正义的实现面临很多挑战和难题,其中最大的障碍是经济不平等。
现代社会中,财富和资源集中在富裕阶层手中,他们通过各种方式维
护自己的利益,而贫困和弱势群体则无力抗拒。
同时,社会正义的实
现也受到文化、社会和政治等多方面的影响,需要通过长期的改革来
实现。
5. 社会正义的未来展望
社会正义是一个长期的事业,未来的发展需要政府、社会各界和个人
共同努力。
需要关注公平教育、机会平等、人权保障和环境保护等问题。
同时,社会各界也需要更多的互相合作,探索新的方式和方法,
通过创造更加公正的社会环境来实现社会正义的愿景。
王海明论公正的一般问题
王海明论公正的一般问题王海明论公正的一般问题王羹渊整理自王海明《新伦理学》转贴请注明链接出处与作者第一节公正界说the definition of justice一、正义、公平、公道与公正Justice and Fairness罗尔斯的《正义论》继承了道德契约论的传统,认为正义等道德原则都不过是一种契约;而真正的、正确的正义等道德原则只能是在一种平等的、公平的原初状态中被一致同意的契约。
作为公平的正义,这里的公平是指原初状态的公平。
作为公平的正义=作为在公平的原初状态被一致同意的正义原则。
王海明认为,公正、正义、公平、公道是同一概念,但以公正最为典型和常用,因而可以统称为公正。
正义问题:生活中好的东西和坏的东西应当如何在人类社会的成员之间进行分配。
二、公正的经典定义The classic definition of justice公正的经典定义:公正就是给人应得。
公正是一种关于行为应该如何的道德原则,因而只能是行为所具有的属性。
三、公正的精确定义The precise definition of justice应得乃是一种回报或交换,是应得者此前行为之回报或交换。
交换份为经济交换与非经济交换。
经济交换的根本特点是,交换者给予对方某物,是为了换取对方的他物,因而相互间的交换关系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
非经济交换的根本特点是,交换者给予对方某物,未必是为了换取对方他物,因而相互间的交换关系未必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而往往是因果关系。
经济交换必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而非经济交换关系则往往是因果关系。
经济交换所换来的,都是物质财富,都是有利的东西,因而互为目的;而非经济交换的东西,却未必是物质财富,未必是有利的东西,而往往倒是有害的东西,因而也就往往只能互为因果而不能互为目的。
交换是一个外延极为广泛的范畴,它不仅存在于经济领域,而且存在于人类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存在一切人际关系之中:一切社会行为说到底都是交换行为;一切人际关系说到底都是交换行为。
金庸武侠小说中的英雄精神与正义观:引导学生关注社会公正和人权问题
金庸武侠小说中的英雄精神与正义观:引导学生关注社会公正和人权问题1. 引言金庸先生是中国现代文学界最具影响力的作家之一,他创作了许多经典的武侠小说,如《笑傲江湖》、《神雕侠侣》等。
这些作品不仅包含了精彩的武打场面和扣人心弦的剧情,更融入了深刻的人性思考和对于正义、道德价值观的探索。
2. 金庸武侠小说中的英雄形象在金庸的武侠小说中,英雄形象几乎无所不在。
这些英雄们崇尚正义,愿为民除害,拥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坚定的信念。
他们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展现正义精神,成为人们心目中的榜样。
2.1 正直坚韧金庸笔下塑造了一系列具有正直坚韧品质的英雄形象。
他们像师徒关系中默默守护对方、为正义不断奋斗的郭靖和黄蓉,或是执着追求真相、与邪恶势力抗争到底的侠客令狐冲等。
2.2 不畏强权金庸笔下的英雄们都不畏强权,大胆挑战邪恶势力。
无论是华山派的张无忌还是少林寺的达摩祖师,他们在面对敌人时都表现出了勇气和果断。
这种反抗精神鼓舞了读者,引发了对社会公正和人权问题的思考。
3. 正义观在金庸小说中的体现金庸小说以其深刻的正义观而闻名。
通过对不同角色命运的描述以及他们之间斗争与合作关系的展示,金庸传达了他对正义问题的独特见解。
3.1 营救无辜者金庸小说中经常出现英雄主动营救被欺凌或困扰着的无辜者。
比如《倚天屠龙记》中张无忌拯救白起宫女、《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保护杨铁心家人等情节。
这些描写反映了金庸对于保护弱势群体和追求社会公正的追求。
3.2 对抗邪恶势力在金庸小说中,英雄们经常要面对各种邪恶势力,如降龙十八掌的高手、江湖上的恶人等。
他们不畏艰险,勇敢地与邪恶势力作斗争,并最终取得胜利。
这种对抗邪恶的行为传递出了一种追求正义、维护法律秩序的价值观。
4. 金庸武侠小说对学生关注社会公正和人权问题的启示读者通过金庸武侠小说可以获得丰富的人类道德观念培养和心灵成长。
这些故事中展现的英雄形象以及他们面对挑战和矛盾时表现出来的勇气和决心,引发了我们思考许多社会公正和人权问题。
关于正义的论点要览
一些关于正义的论点要览(转摘自卓泽渊<法理学论点要览>)在伦理上,正义即善,被看成是一种个人美德和人的需要或者要求的一种合理的、公平的满足。
# R8 v% x* u" d; f) L, v: x3 Q 在政治、经济上,正义指一种与社会的理想相符合,足以保证人们的合理需要和利益的制度。
......2 C! W, u; D+ `. S% V7 q F--章若龙、李积桓主编:《新编法理学》,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年9月版,第224页。
' R( { p" T3 B) Z 正义有最低的、不变的内容:(1)正义要求分配利益和不分配利益不是任意的,要有一定的规范和标准。
......(2)按一定标准的平等,或者是量的均等、或者是按人的贡献的平等、或按身份的平等,这是指正义要求一定的普遍性;(3)起码的中立,即分配利益的人起码保持一定的中立,这主要表现在审判中的不能自断其案,防止感性、个人利益等非理性的干扰。
这就是正义要求起码的"理性"。
3 j) @' y F& D, G: q) g7 o, c2 t--周永坤、范忠信:《法理学》,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6月版,第63页。
- B+ W+ a; A8 ]+ h& I8 T 什么是正义,通常又可称公平、公正、正直、合理等。
......总的来说,仅从字面上看,正义一词泛指具有公正性、合理性的观点、行为以至事业、关系、制度等。
从实质上看,正义是一种观念形态,是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
" Y, f0 k' S& Q: A--沈宗灵主编:《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7月版,第47页。
, j- u- {9 P2 z总之,正义是一定社会中各阶级、阶层或集团关于社会制度及由此确立的各方面关系是否公正、合理的观念和行为要求,正义是具体的、历史的,其内容最终决定于物质生活条件。
当代诺齐克的正义思想总结
当代诺齐克的正义思想总结当代诺齐克(John Rawls)被誉为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政治哲学家之一,他的正义思想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框架,来思考社会公正和个体权利之间的平衡。
在他的主要著作《正义论》中,他提出了一个具有广泛吸引力的正义理论,被称为“无知之幕下的原则”。
诺齐克的正义思想集中关注社会公正,他认为社会公正应当建立在原则上,以保障每个人在社会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他的核心观点是,社会不应该由那些能力、财富和特权分配最为不均的人来决定,而应该通过公正的制度和规则来实现,以确保每个人都有公正的生活条件。
首先,诺齐克提出了两个核心原则:自由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
自由平等原则要求社会制度和规则要对每个人有相同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这包括政治自由、言论自由、宗教自由等。
差别原则则允许财富和资源的不平等分配,但只有当这种不平等是对社会中最弱势群体最有利的情况下才是正义的。
这个原则的关键是减少社会间的不平等,特别是对于最不幸的人来说。
诺齐克认为,一个社会的正义程度应该被衡量于它对社会最不幸的成员的待遇。
其次,诺齐克认为人们在决定社会制度和规则时应当处于一个“无知之幕”的状态下。
这意味着决策者在制定规则时应当忽略自己的特殊地位和利益,而应当考虑到所有人的利益。
这种思维模式可以确保决策者不会将规则设计成只有一部分人受益,而忽视其他人的权益。
通过无知之幕,诺齐克提供了一种公正和客观的方法来评估社会制度是否合理。
诺齐克的正义思想还强调对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尊重。
他认为,个体的人格和自由只有在公正的社会制度下才能真正得到保障。
因此,他主张社会应该提供机会均等,确保每个人都能够充分发展自己的能力和才华。
这意味着社会应该提供基本教育、医疗保健和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确保人们有平等的起跑线,能够在公正和平等的环境下去追求自己的理想。
此外,诺齐克还探讨了自由意志和正义的关系。
他认为,人们有权自主决定他们生活的方式,而政府应当尊重人们的选择,只有当一个人的行动对他人没有伤害的时候,政府才有权干预。
亚里士多德正义论的主要内容
亚里士多德正义论的主要内容
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论主要内容如下:
亚里士多德认为,正义是政治学上的善,是以公共利益为依归的。
他将正义分为普遍的正义和特殊的正义。
普遍的正义指的是数量相等,即在平等的个人之间各人的所得在数目和容量上都相等;特殊的正义指的是比值相等,即在不平等的个人之间根据各人的价值不等按比例分配与之相称的事物。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正义的核心在于平等,避免通过夺去另一个人的所有或通过拒绝给予某个人以他应得的尊敬、偿款和不遵守对他的诺言来为自己谋利。
这种正义观主要用于人的行为,并逐渐被专门用作评价社会制度的道德标准。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关于正义的涵义的界定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关于正义的涵义的界定柏拉图在他的代表作《理想国》里,对正义从法律、政治、哲学、道德四个层面分别进行了深入阐述,他欲构建一个新的城邦带领全体公民达到幸福,首要条件就是寻找什么是正义?在回答正义是什么之前,柏拉图批评了当时社会上三种流行的正义观。
一、正义是什么(一)正义就是说真话,欠债还钱。
这种观点把正义当作:其一,是一种信用。
正义就是诚实守信,讲真话,不欺人,不自欺。
其二,是一种责任、义务。
即正义就是把欠某人的东西归还给某人。
当一个人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承担了自己应尽的义务,不损害别人的利益,就是正义。
柏拉图认为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正义,“有话实说,有债照还”,有时是正义的,有时是不正义的。
比如将朋友头脑清醒时借的武器还给已成疯子的他,就是不正义的,将全部事情告知一个疯子也是不正义的。
《理想国》中柏拉图对正义的界说就借鉴了这种观点。
他说,正义就是“每个人都不拿别人的东西,也不让别人占有自己的东西。
”他对正义涵义的界定是以财产私有为前提的,区别了“我的”和“他的”财产,厘清了财产的界限。
(二)正义就是以善酬友,以恶对敌。
正义是善,不正义是恶。
这是从伦理道德层面探讨正义,将正义提到了善的地位。
朋友是好人,好人要待之以善;敌人是坏人,坏人要报之以恶,这就是一般人认定的正义。
但敌友如何区分呢?朋友不只是表面上看起来可靠,而是真正可靠的人。
敌人与之相反,但无论怎样伤害任何人都是不正义的。
(三)正义是强者的利益。
这种观点揭示了正义的内涵是利益——强者的利益。
在阶级社会中,强者就是统治者,强者的利益也就是统治者的利益,而弱者是社会上占绝大多数的弱势群体,更应该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
在任何地方,法律都是由强者(统治者)制定的,法律就是正义。
柏拉图坚决反对这种强权正义观,因为统治者立法时也可能制定出对自身不利的法律,并命令人们去遵守,正义并非完全是强者的利益。
因而这是片面的、狭隘的、不正确的正义观。
正义论导读
契约、公平与社会正义∗ ——《正义论》导读 香港中文大学政治及行政学系导师 周保松 美国当代哲学家罗尔斯(John Rawls,1921~2002)1971年出版的《正义论》(A Theory of Justice)是二十世纪划时代的政治哲学著作1。
它复活了规范政治哲学的传统,打破了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政治哲学已死』的困局,并主导了过去三十年道德及社会政治哲学的讨论2。
罗尔斯的同事,右派自由主义代表人物诺锡克(Robert Nozick,1938~2002)早在1974年便预言,《正义论》之政治哲学家,要么在罗尔斯的理论框架内工作,要么便必须解释为何不如此做3。
事实的确如此。
七一年后蓬勃发展的政治哲学,从强调私有产权至上的右派自由主义到左派的平等主义,从效益主义到社群主义,从文化多元主义、女性主义到环保主义及国际正义理论,林林总总,无论所持立场为何,都无法不回应罗尔斯的理论。
《正义论》被公认为二十世纪最重要的政治哲学著作。
学术性的哲学书籍,一般只能卖一千本左右。
但此书出版至今,单在美国已售出逾三十万本,并被译成二十七种语言,成为哲学、政治及法律本科生的基本读物。
迄今为止,已有超过五千篇文章专门讨论罗尔斯的理论。
以一本厚达六百页,充满哲学术语的书来说,殊不寻常。
罗尔斯逝世后(2002年11月24日),英美各大报章纷纷发表悼念文章,高度评价他的贡献。
例如贝利(Brian Barry)在《金融时报》称他改变了整个学科的发展,《泰晤士报》则誉他为继十九世纪的弥尔(l)之后最伟大的政治哲学家。
要了解当代政治哲学,《正义论》是一个最好的出发点。
《正义论》英文修订版在1999年出版,罗尔斯修正了初版的一些基本论证,并声称修订版较初版有重大改善4。
本文尝试对《正义论》修订版作一基本介绍。
我将先简略介绍罗尔斯的生平及该书的写作背景,然后逐步分析《正义论》的论证,以期大家能对他的理论有一基本了解。
文章最后亦列出一份罗尔斯的完整著作目录,以供参考。
经济法的社会正义观
经济法的社会正义观摘; 要:作为社会经济和法学共同发展的产物,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具有其特殊性,这决定了它所追求的价值理念以及建立于其上的正义观就不同于其他的部门法。
经济法追求社会正义的实现。
社会正义以社会利益的整体提高为根本出发点,这主要是通过平等原则与差别原则在经济法得以遵守来实现的。
平等原则是在经济法领域内实现社会正义的主要原则,而起矫正作用的差别原则是辅助性原则。
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是完善的法律制度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每一法律部门都同时追求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实现,实质正义不是经济法所独有的正义观。
关键字:经济法,正义观,社会正义,实质正义一、正义的终极目的是实现权利义务的合理分配。
正义是人类永恒的理想和追求,它值得我们用全部的思想和智慧去求索。
虽然我们很难用一句话去界定正义是什么,但是它却象空气一样时刻陪伴着我们。
小到对某个行为,某个个体,大到对某一法律制度甚至于整个社会的基本制度的评价,都从某种程度上体现着我们用正义的观念。
正义深深地根植于人们的思想意识之中,它是人类道德、伦理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它又是检验其他道德、伦理规范是否公平、公正和合理的重要尺度。
正因为如此,正义成了哲学、社会学、伦理学和法学等学科所共同关注的命题。
从古希腊的先哲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近代哲学大师康德、卡尔?马克思等,先后基于不同的维度对正义进行了探讨,因此关于正义的界说也就林林总总,不一而足。
正如博登海默所言,“正义有着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a Protean face),变幻无常,随时可呈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
”[1] 从发展的观点来看,正义观是动态的,它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与人们的认识能力的提高而变化的;正义又是历史的,每一个时代有每一个时代的主流正义观。
[2] 由此可见,我们很难得出正义的终极结论,只能基于我们的认识能力使我们的正义观更接近于我们所处的社会生活的现实。
虽然对正义的界定和理解体现出多元化的特征,但自查士丁尼的《法学总论》在开篇给出了正义的经典定义——“正义乃是使每个人获得其应得的东西的永恒不变的意志”——以来,不管是把正义定义为意志、习惯,还是把正义界定为德行,亦不论把正义视作社会基本结构的衡量尺度,“给予每一个人以其应得的东西乃是正义概念的一个重要的和普遍有效的组成部分。
人类对社会正义的呼唤——演讲稿
人类对社会正义的呼唤——演讲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好!
人类对社会正义的呼唤,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正义,是人类社
会永恒的追求。
它不仅仅是一种道德准则,更是一种社会秩序的维护。
然而,在当今社会,我们不难发现,正义的呼声似乎越来越远,社会的不公平现象层出不穷,贫富差距日益扩大,弱势群体的权益
被侵犯,这些都让我们深感不安与痛心。
在这个充满挑战的世界里,我们需要更多的人站出来,为社会
正义发声。
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口头上的呼喊,更需要的是实实在
在的行动。
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对社会不公的指责,更需要的是对
社会不公的改变。
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对弱势群体的同情,更需要
的是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和帮助。
正义,是每个人内心深处的呼唤。
正义,是每个人肩负的责任。
无论我们身处何地,无论我们的职业是什么,我们都有责任为社会
正义发声,为社会正义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深知教育是培养正义感的重要途径。
在校园里,我们要教育学生尊重他人,关爱弱者,勇于正义。
我们要教育学生,不仅要学会自我保护,更要学会保护他人。
我们要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担当精神,让他们成为社会正义的守护者。
同时,作为一名公民,我们也要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关注社会问题,为社会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
我们要呼吁更多的人加入到社会公益事业中来,让社会的温暖之手遍布每个角落。
在这个充满挑战的世界里,我们需要更多的人站出来,为社会正义发声。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呼唤社会正义,为构建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谢谢大家!。
社会正义的演讲稿
社会正义的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和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站在这里,和大家一起探讨一个永恒的话题——社会正义。
在我们生活的世界里,社会正义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也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关心的重要问题。
社会正义,顾名思义,就是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是每个人都能够享有公平权利和机会的社会。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却常常看到社会正义的缺失,贫富差距日益扩大、歧视现象层出不穷、弱势群体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这些都是社会正义面临的严峻挑战。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去面对这些挑战呢?首先,我们需要认识到社会正义是每个人都应该关心的问题,而不是某些人或者某个群体的事情。
只有当每个人都意识到社会正义的重要性,才能够共同努力去构建一个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
其次,我们需要积极参与到社会正义的实践中去。
无论是从个人行为上,还是从组织和社会层面上,我们都可以为社会正义贡献
自己的一份力量。
比如,我们可以主动关心弱势群体,积极参与公
益活动,倡导公平的待遇和机会,让更多的人都能够享有平等的权
利和尊严。
最后,我们还需要不断地呼吁和促进社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只有通过制度的改革,才能够真正地解决社会正义面临的问题。
我
们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包括参与政治、提出建议、发起倡导活动等
方式,来推动社会制度的改革,为社会正义的实现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今天这个时代,社会正义的重要性更加凸显。
我们每个人都
应该为社会正义负起责任,让社会更加公平、更加正义。
让我们携
起手来,共同努力,为实现社会正义而奋斗!
谢谢大家!。
人类权利与社会正义演讲稿
人类权利与社会正义演讲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好!
人类权利与社会正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主题,也是我们每个人应当关注和努力实现的目标。
人类的历史是一部权利与正义的追求史,我们不断地追求着自由、平等、公正和尊严。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时常面对着各种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这就需要我们更加努力地去追求人类权利与社会正义。
首先,人类权利是每个人都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
这包括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和文化权利等各个方面。
每个人都应当有言论自由、宗教自由、生存权、教育权等基本权利。
而社会正义则是指社会中各种不公平现象的纠正和改善。
比如贫富差距过大、教育资源不公平、就业机会不公正等问题,都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去解决。
其次,人类权利与社会正义是相辅相成的。
只有当每个人都能够享有基本权利,社会才能够更加公正和和谐。
而只有在一个公正和和谐的社会中,每个人才能够更好地实现自己的权利。
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地努力去追求人类权利与社会正义,让每个人都能够得
到尊重和关爱。
最后,实现人类权利与社会正义需要每个人的共同努力。
政府需要加大对人权的保障力度,建立更加公正和公平的社会制度;社会各界也需要积极参与到人权保障和社会公正的建设中来,共同努力推动人类社会迈向更加美好的未来。
在人类的发展史上,人类权利与社会正义始终是我们不懈追求的目标。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实现人类权利与社会正义而奋斗!
谢谢大家!。
法理学3正义
1.法律要求或法治要求旳应该旳行为是能够行为旳准 则;
2.类似情况类似处理旳准则; 3.法无明文要求不为罪旳准则; 4.要求自然正义观旳准则。
程序正义论:
• 这种学说以为,程序正义是法律所固有旳,检验 司法活动公正是否旳原则。它支配着审判旳全过 程。
• 较之形式正义论,程序正义论愈加强调司法过程 旳正义问题,而且它基本上是与实体正义论相相 应旳,而不是与详细正义论相相应旳。所以,程 序正义论也还有一定旳独立地位。
赫拉克里特
• 以为世间万物变动不居 ,人旳正当行为也是没 有明确原则旳,法只能 是权力旳象征,无所谓 正义是否。
• 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 河流。(人一次也不能 踏入同一条河流)
2、根据正义旳起源不同可分为 神学正义论 理性正义论 规范正义论
神学正义论:
强调正义旳原则是超经验、超历史旳永恒旳 完美旳上帝旳意志。
• 在英文中,justice一词,具有正义、正当、公平 、公正等意思。
• 在经验上人们可能很轻易体会到什么是公正, 什么是不公正。但是,就像我们每天在时间中 生活却难以给时间下定义一样,我们虽能在经 验上说出正义不正义、公道不公道,却难以给 正义(公道、公正)下一种大家都能接受旳定 义。所以,在中外学术著作中,正义才有那么
• 代表人物是戈尔丁。
二、中国正义学说旳演变
• 从根源上讲,中国老式法旳正义价值与西方老
式旳法旳正义旳价值并无两样,它都是人类社会 发展到一定时期旳产物。 • 中国老式法旳正义价值能够古体“法”字进行过 分析。在探寻旳历史进程中,人类最终需要以自 己旳认识来判明事理旳公正是否,于是“什么是 公正”,就是法不得不回答旳问题。
• 上述老式埋下了悠远旳文化基因,致使长久以来 我国占主导地位旳观点以为:
社会公义辩论辩题
社会公义辩论辩题正方,社会公义是确保每个人都能享有平等权利和机会的基本原则,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基石。
在当今社会,贫富差距日益扩大,社会不公正现象层出不穷,因此我们有必要重视社会公义,努力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首先,社会公义是确保每个人都能享有平等权利和机会的基本原则。
正义哲学家约翰·罗尔斯曾说过,“社会正义意味着公平的机会和资源的公平分配。
”这意味着每个人都应该有平等的机会去追求自己的理想和目标,而不受到社会地位、财富或种族的限制。
其次,社会公义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基石。
当社会不公正现象严重时,会导致社会动荡和不稳定。
而一个公正的社会能够激励人们更加努力地工作,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正如马丁·路德·金所说,“不公正的地方,就是我们所有人都受到伤害的地方。
”。
最后,社会公义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我们有责任关注社会不公正现象,并积极参与到社会公义的实现中来。
正如尼尔·阿伦所说,“社会公义不是一种抽象的概念,而是每个人都应该关心的事情。
”。
综上所述,社会公义是确保每个人都能享有平等权利和机会的基本原则,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基石,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因此,我们有必要重视社会公义,努力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反方,社会公义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很难界定和实现。
在现实社会中,往往存在着各种不公正现象,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应该追求社会公义。
事实上,过度追求社会公义可能会导致一些负面影响,甚至是不公正的结果。
首先,社会公义的界定是模糊不清的。
每个人对于社会公义的理解都有所不同,因此很难达成共识。
而且,即使达成共识,实现社会公义也是非常困难的。
正如托马斯·索维尔所说,“社会公义是一个永恒的追求,而不是一个可以轻易实现的目标。
”。
其次,过度追求社会公义可能会导致一些负面影响。
比如,过度的社会福利政策可能会导致社会的不公平和浪费。
而且,一味追求社会公义可能会削弱个人的动力和创造力,从而影响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社会正义原则
戴维·米勒《社会正义原则》读书笔记社会正义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民主政治的核心问题和活跃理想。
即使是那些反对它的人也都意识到了它的潜力。
但是社会正义的含义仍是晦暗不明的。
米勒则提出来创新性观点,他指出必须在语境中理解正义诸原则,每一原则都在不同形式的人类结合体中得到认同。
由于现代社会的复杂性,政治理论也必定是复杂的。
米勒认为,人是社会生活中的人,正义则是社会的正义,社会正义具有其所实现的环境,社会正义观念能够用来在总体上确定社会的公共政策并引领社会公民的一系列行为。
认为社会正义从根本上来讲是一种分配正义,那到底分配什么?谁来分配?分配遵循什么原则?都是必须首先明确的内容,“诸如收入和财富、工作和教育机会、医疗保健等等此类的资源的分配是任何正义理论所关心的重点”这是米勒认为的分配对象。
需要注意的是,分配物不单是大众认为普遍好的东西,坏的东西也同样需要在社会成员间进行分配,利益和负担共同进入分配领域。
分配对象具有历史性,并不存在罗尔斯意义上的“基本好”的规范的一类物品,与正义相关和无关的物品的划界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具有时代性的,这种界限取决于人们在分配物品上的共识程度和社会制度的技术能力。
米勒认为,国家是最重要的分配机构,国家通过颁布法律、提供公共福利政策等现实地促成了社会正义以及社会不正义。
但是在市场发挥作用更加完全的情况下,非政府部门和机构的补充作用凸显。
众所周知,罗尔斯提出了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美德,社会正义思想显性化为国家制度,而米勒则认为,如果没有其他制度和机构等非政府部门的合作,国家将在很多领域很大程度上虚弱无力,因此需要把社会正义的原则同样应用到能够产生社会分配后果的亚国家制度上去。
亚国家制度是值得我们关注的领域,“必须把这类其个别影响虽然相当局部,但合在一起就会产生社会后果的实践和机构都包括在内。
”米勒和罗尔斯的一个主要区别正在此,米勒是在更加具体的意义上来谈正义。
一、三个假定的前提米勒提出了其社会正义理论必须满足的三个假定的前提。
正义的古文
正义的古文“正义”一词,古文中早已有之。
在古代中国,正义意味着“公正无私、正直无偏”。
下面,我将用2000字左右的篇幅,从古代中国的角度,对“正义”进行一番梳理和论述。
首先,我们来追溯一下“正义”一词的起源。
在古代中国,最早的“正义”一词出现在《荀子》一书中。
在这本书中,“正义”被解释为“公正无私、正直无偏”。
这个解释,反映了古代中国人民对于公正、公平、正直的普遍追求和崇尚。
在古代中国,正义的概念不仅仅停留在道德层面,还被广泛应用于政治、法律等领域。
在政治上,正义意味着“为民做主”,即统治者应该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秉持公正无私的原则治理国家。
在法律上,正义则体现为“公平裁判”,即司法官员应该依据法律,公正无偏地裁决案件。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古代中国的思想家们提出了一系列的理论和主张。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儒家的“仁义”学说。
儒家认为,“仁”即爱人,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爱和尊重;“义”即正理,是对于公正、公平、合理的追求。
儒家强调,统治者应该以仁爱之心治理国家,实行德政;司法官员则应该以义正之理裁决案件,做到公正无私。
除了儒家之外,法家也是中国古代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家主张法治,认为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平正义的重要工具。
他们强调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认为每个人都应该遵守法律,不得以私欲干扰公正。
在古代中国,正义的概念还与道德伦理密切相关。
儒家认为,道德是人的本性,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标志。
同时,儒家也强调道德的实践性,认为只有通过实践才能真正体现一个人的品德和修养。
因此,在儒家看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就是追求和实践正义的过程。
总的来说,古代中国的正义概念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它涵盖了道德、政治、法律、文化等多个领域。
在这个概念的影响下,古代中国人民对于公正、公平、正直的追求和崇尚得以体现和传承。
同时,古代中国的思想家们也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理论资源和实践智慧来认识和理解正义的本质和价值。
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对正义概念的探讨与研究仍需要不断地深入与发展例如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如何维护和发展人权平等与社会公正如何处理各种复杂的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如何防止和纠正各种腐败现象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对正义概念进行更为深入细致的研究与探讨这不仅关系到个人的价值观问题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方向问题。
正义观的概念
正义观的概念正义观是指一个人或一个社会对于公正、道义、伦理的价值观、立场或原则,是对于什么是正当的、合理的、公平的、公正的等一系列概念的认知和判断。
正义观是人们在社会交往和生活中形成的一种行为模式和思维方式,具有普遍性和历史性,反映了人类社会发展的特定阶段和背景下对于正义的追求和要求。
正义有多种含义和理论,在不同的哲学、宗教、文化和社会体系中,正义的含义和界定也可能不同。
但总体来说,正义观可以分为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指社会、政治机构的运行、分配资源和社会关系的公正与公平;另一方面是指个体对于道德和伦理价值的追求和坚守。
在社会层面上,正义观意味着社会制度应当公正、公平地分配资源和机会,保障每个人的社会权益和人权。
正义观关注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追求社会公正和平等,反对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不平等对待。
它强调社会各个层面的公正原则,即法律的公正、政治的公正、经济的公正和教育的公正等。
例如,一个公正的社会应当保障每个人平等的教育机会,消除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在个体层面上,正义观指的是个体对于道德和伦理价值的追求。
它关注个体对待他人的态度和行为是否公正、合理、道德。
正义观强调个体应该遵守道德规范,尊重他人的权益和尊严。
个体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伤害他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追求共同利益。
正义观是一种价值追求和生活态度,它体现了道德和伦理价值在社会和个体层面上的实践和应用。
正义观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基石,它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塑造了人类社会的道德意识和文明行为。
正义观的形成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首先,宗教信仰对于正义观的塑造具有重要作用,不同的宗教传统和信仰系统对于正义的界定和实践有不同的指导意义。
其次,法律和道德规范对于正义观的塑造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法律制度规定了社会行为的底线和边界,道德规范则是人们行为准则的一部分。
最后,个体的社会环境和人生经历也会对正义观的形成和塑造产生影响。
正义观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推荐下载
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下)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杨朝明张立文王博《光明日报》( 2014年07月29日 16 版)正义:核心价值观的牢固根基中国孔子研究院教授、院长杨朝明近代以来,我国学人多以西文“justice”一词为基础谈论“正义”问题,大量引进西方的“正义”理论,许多社会问题的论述也以此为依据而展开。
殊不知,我国的“正义”学说更加源远流长、内涵丰富。
更重要的是,它是我们核心价值观念的深厚土壤和牢固根基。
早在尧舜时代,“义”就已经是人们谈到的重要命题。
后来,“义”作为“五常”之一,又成为极其重要的道德范畴。
在我国的早期论述中,“义”就有“正义”的意义,《中庸》说:“义者,宜也。
”“义”一定正,不正何“义”?所以《墨子·天志下》说:“义者,正也。
”“义”包涵人之行为的正当与公正,也包涵社会制度评判上的合宜与公平。
认真对比分析,不仅西人“正义论”的基本内容尽在其中,而且意涵更加丰富。
首先,正义是天下和谐、和顺的前提。
人类文明的普遍法则与基本价值在于公平和正义,它首先表现为社会秩序上的和谐与和顺。
孔子、儒家追求“天下为公”,“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唯公然后可正天下”。
“义”意味着“公”,我们今天追求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都以“公义”和“正义”为前提。
人人“讲信修睦”,社会和谐,人心和顺,“老有所终,壮有所用,矜寡孤疾,皆有所养”(《孔子家语·礼运》),这是历代中国人的社会理想。
只有安定才能前进,只有和谐才能发展,只有“天地位”才能“万物育”,《墨子·天志中》说:“天下有义则治,无义则乱。
”《荀子·赋篇》说:“行义以正,事业以成。
”贾谊《新书·威不信》也说:“古之正义,东西南北,苟舟车之所达,人迹之所至,莫不率服。
”“义”是历代国人的共同价值追求。
第二,正义是人之为人的社会性要求。
中国传统文化尤其儒家学说,其突出特色在于思索人性与人的价值,思索“人之所以为人”的问题。
《盐铁论》名词解释
《盐铁论》名词解释
盐铁论是由古希腊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于公元前400年提出
的一种思想学说,他认为人类的道德精神应该是像盐和铁一样,既有辛辣的味道又有坚硬的坚韧,应该处处都符合诚实、端庄和正直的原则。
亚里士多德把苛刻和刚毅结合起来,比喻出一种充满怜悯的完美性格,既具有坚强的正义感又具有热情的大度,使坚韧的原则能够温柔的表现。
在《盐铁论》中,亚里士多德要求人们追求完美的道德精神,并将某些具体的德行贴到实践层面。
他认为,任何人,不论他在什么社会,都应该要自觉遵守社会共同体的道德标准,以保持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盐铁论提出了一种结合了怜悯和坚韧的道德原则,即要坚定地执行道德准则,又能够充满同情心。
盐铁论是一种充满正义精神的原则,重视正义和诚实,主张以正义和平的态度来处理社会的冲突。
它的核心是以正义和诚实的态度为基础,在追求正义的同时,以柔和的态度处理解决争端,使人们具有宽容性,接纳同伴的特点。
亚里士多德的盐铁论是演进至今的哲学思想的一大里程碑。
在道德和哲学的发展过程中,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都包含了亚里士多德强调的道德原则,即要求人们坚守真理、正义、公平和正直,要求人们保持宽容和热情。
他的盐铁论为当代社会的道德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建议和借鉴。
人们应该尊重道德准则,以正义和诚实的态度去行事,维护正义,
维护平等。
在日常生活中,各国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应该以亚里士多德的盐铁论为基础,维护和谐的社会环境,为构建一个自由、平等、富强的社会生活提供重要的借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图分 类号 :O~ 2 文献标识码 : 文章编 号 :0 66 5 (0 10 -0 10 D 0 A 10 -12 2 1 )60 6 -3 -
正 义是 人类 永 恒 的追 求 , 开 自由主 义 、 群 主 抛 社 义 、 和主 义等 西方话 语 方式 的种 种幻 象 , 共 我们 说正
第3 0卷 第 6期 21 年 1 01 2月
江汉大学学报( 人文科学版 ) J raoJ nhnU i rt H m n i i c E i n on lfi ga n ei ( u aie S e e di ) u a vs y ts c n t o
V 1 3 No 6 o .0 . D c 2 1 e,01
义无非有两种 : 一为分析的或认识的正义 , 一为体验 的或直 觉 的正 义 。就 认 识 而 言 , 义 是人 们对 社 会 正
正 义 的抽 象 , 人 们对 社 会 正 义 形 而 上 的 追 问 与求 是
正义一般独立 于社会诸 价值之外 , 独立于充满 争议 的各 种 主 张 之外 ”2。在 这 里 , 德 尔 认 为 正 ¨ J 桑 义是 其他 诸种 价值 的 内在根 源 , 是其 他 价 值 和善 的
索; 而社会正义是人们关 于正义 的诸种观念在现实 社会生活中的落实和体现。用冯友 兰先生的说法来 讲, 社会正义关照的是社会中的诸种道德价值 , 属于 “ 实际” 是殊相 ; , 而正义关 照的是这些道德价值 的 共相 , 于“ 际” 属 真 。就 体 验 或 直 觉 而 言 , 会 正 义 社 指 向某种社会关 系, 是对此种社会关系正当性的反 思与追 问, 仅仅具有道德意义 ; 正义则指向一种绝对 的精神性的价值 , 是个体要超越具体历史处境 即社 会关系而进入永恒 , 自觉地与人类价值这一共相合 而为一 ,当其 贯 日月 , “ 生死 安 足 论 ” 此 时就 超 越 了 , 道德意义而具有了天地境界 的精神意义。
一
依赖于直接定在的独立性 、 一切相对性的扬弃 。须 知为了真正克服这种定在 , 抽象 的个别性就应该把 它观念化 , 而这只有普遍性才有可能做到” 3 J。正 义正是由于超越了社会正义所依存 的具体社会情境 而获得了普遍性 的意义 , 它既体现 了人类智 慧和 “ 思维 的高度 , 又可 以为 现实 中变 动 不居 的万 事 万物 提供一个形而上 的支撑点。这个支撑点 , 往往蕴藏 着人类的理想和智慧 , 是人类文明的精华所在”4 。 17 年 , 8 1 马克思在为 国际工人协会起草 的“ 共同纲
正义 与社会正义 界说
路 振 召
( 北京 大学 哲 学系 , 北京 10 7 ) 0 8 1
摘 要: 长期 以来人 们 习惯于对正义和社会正 义不加 区分地 混 同使 用, 无疑影 响 了对 正义的深入 理解。在 这
厘 清正 义与社 会正义的 区别与联 系的基础上 可为对正 义展 开深入 的讨 论提 供 一个独特 的理论视 角。正义是人 们 对社会 正义的抽 象, 而社会 正义是 . Y r JE在社会生 活中的落实与体现 。 v _ .
关系中的至高无上的准则” 以使 “ , 加入协会的一切 团体和 个人 , 承认 真理 、 正义 和道 德是 他们彼 此 间和 对一 切人 的关 系的基 础 , 而不 分肤 色、 信仰 或 民 族。 _6 ̄果说桑德尔所谓的“ ”3o I ]7 正义不仅仅是作为 偶然的因素” 尚不能说明正义的绝对性与必然性的
偶然的因素被权衡和考虑的许多价值中最重要的一 种 价值 , 而且 更 是权 衡 和 估 量各 种 价值 的定律 。
收 稿 日期 : 0 1 0 0 2 1 — 7— 8
是“ 至高无上 的准则” 的论 断是完全~致 的。他们
作者简介: 路振召(92 ) 男, 17 一 , 河南叶县人, 北京大学哲学系博士生, 研究方向: 政治哲学。
・
6l・
江汉大学学 报
总第 3 0卷
的论 断都指 向 同一样 东西 , 就是 正义 具有 普遍性 、 那 必然性 和绝 对 性 。尽 管对 不 同 的国 家 与 民族 而 言 ,
会、 人生 的认识 和理 解 , 含着 对 自我 的认 同。而 更包
“
一
时之 大义 ” 则是对 “ 一人 ” 的反 向限定 , 反 向 限 说
话, 则其 正 义“ 是权衡 和 估 量各 种 价值 的定 律 ” 更 的 论 断则 充分 表 明了这 一点 。这 种说法 和 马克思 正义
之大行也 。 ( 苟子 ・ ”《 臣道篇》 罗尔斯 “ ) 由正义保 障
的 权 利 不 受 制 于 政 治 的 交 易 或 社 会 利 益 的 权 衡 ”1 _ 。这些说法都表 明了这一点。但 相较 而言, J 桑德 尔 的表 述 更 为 清 楚 明 白 , 正 义 不 仅 仅 是 作 为 “
、正义 的ຫໍສະໝຸດ 对 性 正义的绝对性 : 其一是说正义就是正义 , 它不可
能是 非正 义或 别 的东西 。 其 二 是说 正 义具有 对 其他诸 种 道德 规范 的优 先
性与超 越 性 , 苟 子 : 从 道 不 从 君 , 义不 从 父 , 如 “ 从 人
领” 中明确指出 :努力做到使私人关系间应该遵循 “ 的那种简单的道德和正义的准则成为各 民族之间的
… …
标准 , 而不是与其他诸种价值并列且处于 同等重要 地位的价值之一 , 故而也就具有绝对的优先性 。 其 三是说从 社 会正 义 中抽 象 出正义 这一 理念也 是人类 社会 反 思 的 绝 对 方 向 , 为 “ 象 的个 别 性 因 抽
只有从 那 个与 它相 对 立 的定 在 中抽 象 出来 , 能实 才 现它 的概 念—— 它 的形式 规定 、 粹 的 自为存 在 、 纯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