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网络政治参与——以周久耕事件
网络政治参与存在问题的探析
网络政治参与存在问题的探析网络政治参与指的是通过互联网平台,如社交媒体、网上论坛等,参与政治讨论和表达政治态度的行为。
这种参与形式在提升政府的透明度、增强公众参与意识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网络政治参与也面临很多问题,以下是其中的一些。
网络政治参与容易滋生民粹主义。
网络政治平台的匿名性和言论自由使得一些民众将自己的不满情绪转化为愤怒言论或攻击性言辞,对政府和政治体制进行抨击。
这种现象在网络上尤为常见,因为人们声称网络上的言论更加自由和开放。
这种冲动式的言论往往没有事实依据,严重扭曲了事实。
民粹主义言辞偏激和仇恨言论对社会和政治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网络政治参与容易引发信息泛滥。
互联网上的信息繁多,大量信息的传播速度非常快,这导致人们很难辨别真伪。
在政治领域,谣言和虚假消息常常通过社交媒体广泛传播。
这些虚假信息可能导致公众错误认识政治事件和政策,甚至误导选民。
网络政治参与也容易造成信息过度负荷,公众往往无法有效处理这些信息,影响了他们对政治事务的理解和判断。
网络政治参与容易形成意见相同的“信息圈”。
人们在网络上往往只关注与自己立场相同的人或组织发布的信息,形成相对封闭的信息圈。
这种行为强化了群体性思维和集体偏见,使人们更加排斥不同政治观点的声音。
信息圈的形成使得政治辩论变得困难,民众容易受到信息狭隘和偏见的影响,无法全面了解政治问题。
这种情况阻碍了民主政治的发展,使得政策制定过程缺乏多元声音和公众参与。
网络政治参与容易被政府监控和操控。
政府可能利用网络监控技术和言论管制手段,对网络上的政治参与进行监视和操控。
政府可以通过删除反对言论、封禁不同意见的账号和控制网络流量等手段,限制公众表达和参与的自由。
这种情况下,网络参与的公众可能会受到威胁和恐惧,不敢直接表达自己的政治立场。
网络政治参与存在一系列问题,包括滋生民粹主义、信息泛滥、信息圈形成和政府监控操控等。
我们应该认识到这些问题,并积极寻求解决方案,以提高网络政治参与的质量和效果。
从周久耕案看网络反腐
从周久耕案看网络反腐作者:魏孜博来源:《法制与社会》2015年第15期摘 ;要近几年网络反腐案件层出不穷,网络反腐也成为新时期治理腐败的一个新的途径和重要手段,在人民心中的认可度也不断提高。
从结果来看网络反腐在查处和抑制腐败的过程中确实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其弊端也日益显现。
我们如何做到趋利避害,利用好网络反腐这个新兴的治理手段是我们接下来所要认真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
本文将从周久耕案着手,阐述网络反腐的利与弊,通过本文的分析让大家对网络反腐有一个清晰而又理性的认识。
关键词网络反腐腐败周久耕案作者简介:魏孜博,西华师范大学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630.9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5-155-03一、周久耕案2008年12月10日,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原局长周久耕一句“对于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下一步将和物价部门一起进行查处,以防止烂尾楼的出现”,把自己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上,这句话也引起了民众对其工作作风的怀疑,随后他的腐败问题也被曝光。
10个月后南京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周久耕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没收财产人民币共计120万元,受贿所得赃款予以追缴并上缴国库。
如果单从普通腐败案件的角度去考虑周久耕案,那么这个案件早已尘埃落定,我们也没必要再去深入挖掘它。
但是从周久耕最初的言辞以及个人信息首先被网络所曝光,以及在这个案子中网友所热衷讨论的“天价烟”、“天价表”等情况看,这个案件又显得有点特殊。
可以说周久耕案是我国网络反腐的一个具有标志性的案件,我们有必要对其背后隐藏的东西做一个深入的挖掘。
二、网络反腐的定义在我们探讨周久耕案背后深层次的东西之前有必要对网络反腐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我的理解是网络反腐是人们利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对官员进行监督的一种手段。
互联网时代公民政治参与探析
互联网时代公民政治参与探析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公民政治参与也逐渐发生变化。
互联网时代中,公民政治参与不再局限于传统的选举、请愿、游行示威等方式,而是包括了更为广泛的参与形式,如网上签名、微博评论、群众监督等。
这些新型的政治参与方式,不仅为公民提供了更便捷、高效、开放的参与渠道,同时也使政府和公民之间的互动更为多元化、信息化。
本文将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媒体和公民个体等四个角度,探析互联网时代的公民政治参与。
一、政府部门在互联网时代,政府部门逐渐尝试利用新媒体,扩大公民政治参与的范围。
政府机构纷纷在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平台上设立官方账号,主动向公众发布政策信息、征询民意、解答疑惑,并通过网上问卷调查、网上公开听证等方式大胆尝试着开放更多的政治参与空间。
例如,《治国理政新实践》中称之为“慢制度”的调整,如对公共政策的民意调查,由过去的纸质调查改为现在的网络问卷调查,让更多的人能够参与到政策制定过程中。
二、社会组织互联网也为社会组织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参与空间。
非政府组织可以通过网络招募志愿者、策划线上活动,扩大组织影响力。
同时,网络上的社会组织也可以在政策制定过程中行使影响力,将公民的诉求传递到政策制定的高端平台上。
例如,公告牌联盟等反贪组织通过发布微博、推广网络视频等方式,成功地引发了公众对反腐的关注,并且发挥了对相关政策的影响力,为反腐提供了有效的支持。
三、媒体互联网时代的媒体作为信息传递的重要渠道,也在公民政治参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网络媒体不仅能够迅速传递国内外新闻,而且可以通过互动评论等方式,让公众更好地了解、参与热点话题的讨论。
而且,媒体实现个人化推荐可谓是时尚发展的一种趋势,通过差异化的推荐,让公众更多地接触到自己感兴趣的社会话题,提高公众的政治素养。
四、公民个体互联网给每个人都提供了公开、开放的平台,个人通过网络发表对政治话题的看法,也成为了其参与公民政治的方式之一。
例如,网络上的反腐日报每天推出反贪新闻、案例等,不但扩大了博客、微博等新的意见领袖的影响力,同时也让公众听到了更多不同的声音。
高中语文作文素材之时评例文:警示官员——头上三尺有“网民”
警示官员-—头上三尺有“网民”那个被网民“搜索”出来的南京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原局长周久耕,终于被立案调查了。
有关报道称,专案组根据举报以及外围调查,已经初步掌握了其涉嫌严重违纪的证据。
另有消息说,周久耕涉嫌贪污受贿,数额高达200万元。
此外,他本人还在江宁拥有总面积近400平方米的3处房产.关于这3处房产来源是否合法,办案人员正在全力调查。
恐怕周久耕怎么也想不到,一句伤害民众情绪的不当言论,一盒单价150元的“南京九五至尊”香烟和戴在腕上的昂贵名表(怀疑),竟给他带来了灭顶之灾!其实,岂止是周久耕,恐怕中国的绝大多数官员也都没有想到,不管他(她)是“清”的,还是“贪”的。
周久耕的败露,再次让中国的官们领略了“网"的强大威力。
清者坦荡,自会为网络监督叫好;浊者胆怯,虽然怨恨但也只能暗自叫苦,从此活得更加小心,不敢在人前“露富”。
这就叫“威慑力”吧.周久耕的“香烟门",令笔者想起一件与烟有关的旧事。
近20年前,一桩南方某市副市长的受贿大案竟是由一个小小的打火机“牵”出水面的。
在一个饭局上,酒足饭饱的副市长用自己的打火机点燃了一支香烟。
邻座的“瘾君子"想借火点烟,可怎么也打不着。
副市长笑着拿回打火机亲自给烟友点了火,并说明“这个港商送的打火机只认我的指纹”。
大家连连称奇。
事后“有心人”进行了查核,发现这种在境外量身定制的小玩意儿价值竟在7000元以上(彼时2000元就可立案),于是立马举报。
而后该副市长的确因受贿等罪行被判重刑。
与今天所不同的是,那时没有无处不在的“网”和火眼金睛的网民,而“事后监督”的报道只介绍了犯罪事实和处分情况,只字未提那个神奇的打火机。
类似的一件件典型案例不能发挥应有的儆戒作用,贪腐官员反而前赴后继,这种尴尬显然与监督的严重缺失和软弱无力密切相关。
已故香港知名社会活动家徐四民先生曾经在政协会议上猛抨愈演愈烈的贪腐之风。
他对某些地方十官八贪、余下两个要么同流合污要么淘汰出局的官场风气深恶痛绝,认为除制度建设、道德规范外,遏制贪风的最快捷有效办法就是充分发挥传媒的舆论监督功能,让官员知道“头上三尺有传媒”,时时盯着他们,让他们不能贪、不敢贪。
从周久耕事件看中国式“扒粪运动”
从周久耕事件看中国式“扒粪运动”周久耕事件是过去一年中最具有代表性的网络揭丑事件,它的推动平台来自于新媒体互联网,推动力量则来源一大批怀有公义之心的芸芸网民。
因事件不是由特定“舆论领袖”制造的命题下经“哄客”乱搅而产生的传统炒作事件,它的产生正好反映了一个新时代的开端。
而所谓的“新时代”则基于一系列制度经济学和社会学的观察后所呈现出的异质社会形态,它是在既有的反腐机制完成一系列制度交易后向低成本高效率交易机制靠拢后的自觉行为,是大众理想主义在被物质主义摧残压迫数十载后又重新屹立起来的象征。
我们有很多实证性的数据来支持我们的观点。
首先,互联网的普及已经把两亿以上的中国市民成为虚拟世界里比较固定性的“居民”,他们代表全国人口中最能适应信息时代和接受文化教育程度普遍较高的群体;其次,他们群体性表现出“道德自省”和“卫道士”精神,是络化的公民觉醒,这主要表现在他们对社会问题的持续关注和深入讨论,也表现在搜索动员机制中自觉尽一份“人肉搜索”职责。
“人肉搜索”,不同于只是把现有的资料从资料库中简单提取的搜索引擎,它是源源不断地把虚拟世界之外现实世界中的真实材料搬运到网络上进行人工对比与分析,并完成一系列归纳与解析的深层次逻辑思维,它形成了持久性的“新闻纵深报道”,震撼民心,效果昭彰。
第三,以往零散的网络“揭丑”逐渐演变成2008年密集式的揭露社会阴暗面和讨伐官员丑行的“网络群众运动”,如先后被网络力量揪出来的公款集体考察拉斯维加斯、深圳海事局某位领导不检点行为、某税务局领导酒后失态、某市级大会睡倒一片的与会干部们等。
只是与声势浩大的网络舆论不成比例的是,被网络揭发的有关当事人均未在实体监察机关制度构架上得到网民所期望的惩处,只有周久耕事件能成为进入“新时代”的标杆事件,因为周久耕被网络曝光公款奢侈消费天价香烟、被指戴名表开名车,而很快被有关部门免去了职务。
虽然周的被免,官方的文件所称的主要依据是周发表不当言论,未经授权称“谁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房就要查处谁”的官方言论,不过,假如没有网络揭丑这一情节,周再发数道“不当言论”,恐很难被摘掉乌纱帽。
我国公民网络政治参与问题及完善路径研究的开题报告
我国公民网络政治参与问题及完善路径研究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普及,网络空间已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和政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这个时代,网络政治参与已成为了公民参与政治的新途径和新方式,而在中国,网络政治参与已经成为了公民参与政治的重要形式之一。
然而,随着中国政治参与环境的变化,网络政治参与中存在着一些问题,给公民参与政治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因此,对我国公民网络政治参与问题进行研究并探索完善路径具有很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本研究旨在通过对我国公民网络政治参与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寻找完善的途径,推进我国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进一步发展,具体包括以下目标:(1)分析我国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现状,发现存在的问题。
(2)寻找完善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途径,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3)推进我国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进一步发展,提升公民政治参与水平。
三、研究内容及方法(1)研究内容本研究将围绕我国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问题和完善途径展开研究,主要包括:1.我国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现状及分析,包括参与人数、参与方式、参与效果等方面。
2.我国公民网络政治参与中的问题分析,包括公民参与意识不足、参与渠道受限、信息发布和获取不足等方面。
3.完善我国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途径探索,包括加强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意识宣传、拓展参与渠道、提供更多公共信息资源、建立相应的法律和制度等方面。
(2)研究方法本研究将采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案例分析法和专家访谈法等方法进行研究。
具体包括:1.对网上相关文献进行收集和整理,了解我国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2.设计和实施问卷调查,通过问卷调查获取关于我国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情况和公民对网络政治参与的态度。
3.通过案例分析法,对我国现有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方案进行分析和探讨。
4.对相关领域的专家和学者进行访谈,了解其对我国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看法和建议。
四、研究计划安排本研究计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问题清晰化和相关文献资料的收集和整理,预计完成时间为一个月。
网络反腐
从“天价烟”局长周久耕看网络反腐汉语言南京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原局长周久耕受贿案,2009年10月10日在南京中院一审宣判。
周久耕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20万元,受贿所得赃款1071257元、港币11万元,予以追缴,上交国库。
2008年12月10日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曾因表态“要查处低于成本价卖房”遭到网友人肉搜索,原因是周久耕开会时的照片被网友上传至各大论坛,网友们关注的不是周久耕本人,而是他手上拿着的一盒烟。
《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抽烟1500元/条》的帖子出现在猫扑等各大论坛,点击率一路飙升。
发贴者“保存一百年”上传了一组周久耕开会时的照片,并将其左手边放着的一盒香烟圈点,给它来了个特写,还配上了文字说明:这是什么烟?这是南京卷烟厂出产的顶级“九五之尊”南京烟!一条就要1500元啊!网友进行一番人肉搜索后发现,周久耕所抽的烟是南京卷烟厂生产的“南京”牌系列“九五之尊”香烟,每条售价1500元至1800元之间。
随后被曝光抽1500元/条的“九五之尊”烟,被人们戏称为“周至尊”。
网络反腐,即通过网络技术及所引起的社会舆论效应对行政行为与执政行为的监督和对权力的约束,从而达到有效预防、遏制、惩戒腐败行为的一种全新方式,是反腐败事业的新方式。
网络反腐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个内涵明确的概念,就在于它在本质意义上整合了三方面的内容,即网络、民意、执政能力。
网络以其独有的特征,一方面吸纳了民意表达,有效整合了民众的智慧和意见,形成了一个良性互动的社会民主环境,从而对执政、施政行为产生了无所不在的监督和约束。
周久耕案网络检举的成功使得它作为的经典案例为网络反腐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这一新兴的反腐方式,逐渐以其鲜明的特点成为反腐新宠。
短短几年时间里,网络反腐发展迅速,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也因此有了众多战果:广东肇庆区副区长公款出国旅游事件、湖南浏阳广电局负责人公款奢侈出国游事件等等。
但网络反腐在硕果累累下也出现了王帅的“诽谤案”,张志坚“网络反腐”遭报复等事件。
浅析从周久耕案看网络反腐
浅析从周久耕案看网络反腐论文摘要近几年网络反腐案件层出不穷,网络反腐也成为新时期治理腐败的一个新的途径和重要手段,在人民心中的认可度也不断提高。
从结果来看网络反腐在查处和抑制腐败的过程中确实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其弊端也日益显现。
我们如何做到趋利避害,利用好网络反腐这个新兴的治理手段是我们接下来所要认真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
本文将从周久耕案着手,阐述网络反腐的利与弊,通过本文的分析让大家对网络反腐有一个清晰而又理性的认识。
论文关键词网络反腐腐败周久耕案一、周久耕案2008年12月10日,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原局长周久耕一句“对于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下一步将和物价部门一起进行查处,以防止烂尾楼的出现”,把自己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上,这句话也引起了民众对其工作作风的怀疑,随后他的腐败问题也被曝光。
10个月后南京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周久耕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没收财产人民币共计120万元,受贿所得赃款予以追缴并上缴国库。
如果单从普通腐败案件的角度去考虑周久耕案,那么这个案件早已尘埃落定,我们也没必要再去深入挖掘它。
但是从周久耕最初的言辞以及个人信息首先被网络所曝光,以及在这个案子中网友所热衷讨论的“天价烟”、“天价表”等情况看,这个案件又显得有点特殊。
可以说周久耕案是我国网络反腐的一个具有标志性的案件,我们有必要对其背后隐藏的东西做一个深入的挖掘。
二、网络反腐的定义在我们探讨周久耕案背后深层次的东西之前有必要对网络反腐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我的理解是网络反腐是人们利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对官员进行监督的一种手段。
三、网络反腐产生的背景任何事情产生都有它的背景,不分析背景我们就无法对这个事务进行深入的理解与分析,网络反腐同样也不例外。
当今社会互联网已经深深的嵌入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网络以快捷、透明、高效的特点为广大网友所喜爱,在反腐过程中网络恰好能发挥其自身的优势,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反映给相关部门,可以说网络对于反腐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而传统的反腐方式在很多方面却做不到这一点,所以网络反腐也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了公众的视野,使得这个新名词为大家所熟知。
人肉搜索中的舆论监督效应初探——以周久耕事件为例
日 , 友 郭 先 鹏 实 名 发 信 给 江 宁 区 区 网 长信 箱进行举报 。
20 0 8年 1 2月 1 日 , 民 “ 大 7 网 伟
的人 民 ” 帖 披 露 周 久 耕 的 弟 弟 周 久 发 忠 是 房 地 产 开 发 商 。周 久 耕 打 击 “ 降 价 销 售 的 房 产 商 ” 与 其 弟 有 很 大 利 益 . 关系 。20 0 8年 1 2月 2 日, 久 耕 又 3 周 被 曝 出儿 子 是 建 材 商 , 以及 周 久 耕 妻 子 曾 公 开 谈 丈 夫 的 高 档 生 活 品 位 等 消 息 。 由 于 不 少 网 民依 据 人 肉搜 索 的 结果 向南 京市 有关方 面举 报周 久耕 ,
形 成 了 持 久 性 的 新 闻 纵 深 报 道 . 论 舆
“ 花 半 里 ” 出 《 问 江 宁 房 产 局 周 小 发 八
局 长 》 帖 子 , 其 言 论 进 行 质 疑 。 随 的 对 后 , 民 “ 传 寄 生 6 在 凯 迪 社 区 发 网 宣 ” 布 了 题 为 《 撒 英 雄 贴 , 查 南 京 市 江 遍 追 宁 区房 产 局 局 长 周 久 耕 》 帖 子 , 多 的 许 网 民 加 入 到 人 肉搜 索 中 , 民对 周 久 网 耕 的人 肉 搜 索 由此 展 开 。 随 后 , 民 “ 存 一 百 年 ” 在 网 网 保 便 上 发 表 题 为 《 照 片 南 京 房 产 局 长 抽 看
人 肉搜索 中的舆论监 督效应初探
以周 久 耕 事件 为例
◎ 徐 玉 芳
【 摘要】 众通过人 肉搜 索进行 舆论 监督 的标杆 事件—— 周久耕 事件 , 管昙花一 现 , 也 公 尽 但
深 刻 生 动 地 证 明 : 肉搜 索 具 有 舆 论 监 督 参 与 主 体 广 泛 、 象 多样 . 论 监 督 渠道 多元 等 效 应 , 人 对 舆 在 网络 舆 论 危 机 中具 有 重 要 作 用 。但 人 肉搜 索 在 舆 论 监 督 过 程 中也 凸显 侵 犯 个人 隐 私 和 对 个
南京周久耕案,见证网络公民的崛起
会 的希 望 。 ( 达林) 傅
开胸验肺 ,良性制 度导 引_ 序的社会争 议 仃
张 海超 ,河南 省新 密 市 工人 ,2 0 04年 6月 到 郑 州振 东 耐磨 材 料 有 限公 司上 班 ,工作 三 年 多后 ,他被 多 家 医 院诊 断 为尘 肺 ,但 企业 拒 绝 为 其提 供 相关 资 料 。 在 向上 级 主管
便 严 厉 惩 罚 ; 而 李 世 民 则 是 对 “ 曹案 典 ” 也 “ 财 物 试 诸 以 之 ” 但 不 同 的 是 ,唐 太 宗 有 裴 炬 进 谏 ,说 这 种 “ 人 以 。 陷
罪 ” 的 做 法 , “ 非 导 德 齐礼 之 义 。 太 宗 深 以 为 然 。 而 如 恐 ”
是 某些所谓 的 “ 法人 员” 执 ;更 败坏 了官德 与公 德 ,甚 至摧
毁政 府 的行 政 伦理 。 然 而 ,对 此 问题 我 们还 必须 进 行 更 为 深 入 的 思 考 , 不 仅 仅 要 惩 罚 “ 人 以 罪 ” 的 “ 鱼 执 法 ” 陷 钓 , 捍 卫 政 府 的执 政 伦 理 ;更 重 要 的 是 改 革 我 们 的 财 政 会 计 制 度 , 规 制 预 算 外 资 金 ( 金 库 ) 从 而 斩 断 执 法 者 罚 没 款 与 小 , 执 法 单 位 及 其 含 人 利 益 之 间 的 纽 带 , 消 除 执 法 者 为 个 人 利
人 只 好 跑 到 郑 大 一 附 院 ,不 顾 医 生 劝 阻 铁 心 “ 胸 验 肺 ” 开 ,
局 长 的周 久耕 接 受 当地 9家媒 体 的联 合 采 访 时抛 出 “ 于 对 开 发商 低 于成 本价 销 售楼 盘 ,下 一 步将 和 物 价部 门一起 进
法 盘 \; 聚纛 治角 t谚
网络反腐典型案例
典型网络反腐案例(均来源于网络)2005年1月郑大水受贿案苏州市沧浪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郑大水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
郑大水的落马源于一则神秘的网上秘密举报。
根据苏州市沧浪区检察院公布的信息,2005年1月,该院网上秘密举报系统收到关于郑大水在政府采购管理中收受贿赂的举报。
此后,该院举报中心人员运用网上秘密举报系统的互动性,多次与举报人取得联系,获取了更多信息。
2005年1月8日,郑大水因涉嫌受贿被警方刑事拘留。
2007年7月童外元被举报案2007年7月网上一篇“副市长殴打情妇,引来举报信”的文章,揭发了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副市长童外元暴打情妇、婚外情等问题。
该州纪委工作组进驻该市,对此事展开调查。
8月2日,童外元的职务被罢免。
2008年天价烟局长周久耕事件周久耕,男,汉族,1960年6月出生,原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2008年12月因对媒体发表“将查处低于成本价卖房的开发商”的不当言论,以及被网友人肉搜索,曝出其抽1500元一条的天价香烟,戴名表、开名车等问题,引起社会舆论极大关注,人送其“最牛房产局长”、“天价烟局长”等多个极富讽刺意义的称谓。
2009年10月10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周久耕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20万元,受贿所得赃款予以追缴并上交国库。
2009年1月韦俊图公款按摩案件今年1月,一个网名为“081209”的网友在某网站发布了几张消费清单的图片,并称清单是浙江某县级市审计局局长消费的清单。
几张消费清单显示的消费时间都是2003年,列明的服务包括贵宾包房费、钟费、加钟、小费、饮料等,全部采用了挂账(即没给现金,记账)。
每组清单图上有两张单据,分别是电脑打印的结账小票和手写的客户消费签单挂账凭单,总价值7000多元,签字的是审计局一名姓韦的局长。
事情发生后,东阳市委市政府迅速责成有关部门开展调查,证明东阳市审计局用公款娱乐情况属实。
从微博看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2009年,南京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戴的一块名表被曝光,让他最终获刑 11年。
• 近年来,被网络微博曝光的问题官员数目 惊人,种类繁多。他们被曝光的原因各不 相同,被曝光后的各种表现更是相去甚远。 其间不乏种种雷人雷语,也有被人“冤枉” 的大吐苦水…… • 思考:公民在网络上发微博体现了公民的 哪些政治权利和自由?
微博是我的地盘,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不应该受到限制。
参与政治生活,把握基本原则
• 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 (1)含义: • (2)体现: ① ② ③ • (3)注意点: • ① 一律平等是指司法平等和守法平等,不是 立法平等 • ②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现实生活中一律平等
• 2.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 (1)关系:①②③④ • (2)要求: • ① • ②
• 关于“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认识误区
错误认识 等同论:权利即义务,义务 即权利 割裂论:权利和义务是可以 分离的 先后论:先享有权利,后履 行义务 指正 权利与义务是有严格界限的,不 能将二者等同起来 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能将二 者割裂开来 这种理论实质上割裂了权利与义 务的关系
侧重论:享有权利比履行义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初三学生杨某被警 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杨某曾发微博质疑该县一名男子非正 常死亡案件有内情。 微博发布虚假信息,司法机关依法对杨某 实施刑事拘留。 • 诽谤的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 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就属于情节严重,认定为犯罪;后果标 准,行为人实施诽谤,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 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不论网帖内容被点击和转发的次数是多少, 就构成诽谤罪。
均等论:享有多少权利就履 行多少义务
高中语文作文素材之时评例文:公仆当心被“网”住暴露无遗
公仆当心被”网"住暴露无遗因一句“猛话”和一盒烟引火烧身的南京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原局长周久耕,被判刑入狱了;因离职前连夜签署调令遭曝光的河北省武安市教育局原局长冯云生,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了;因“借用”百万豪车招质疑的内蒙古阿荣旗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刘丽洁,被迫引咎辞职了。
2009年这三起著名的官员落马案件,彰显了网络的巨大力量,一方面增强了人们利用网络开展反腐斗争的信心,另一方面则对官员们产生了强烈的震慑作用。
由此,公仆们进一步看清网络监督的威力,萌生了敬畏之心,那些本来就“有事”的人更是担心遭遇“人肉搜索”,害怕像周久耕那样一不留神就被“网”住“扒个精光”,无所遁形。
将心比心,由于长期缺少实质性的监督,众多官员已经把“封闭”做官当作了行事的常态,让大家一下子进入随时可能被“人肉搜索”的透明“玻璃柜”,心理的难受劲可想而知。
但是,难受归难受,现实归现实,社会已经步入发达的网络时代,对官员的监督只会越来越严密,不可能发生逆转。
因此,面对这一大势,公仆们只能接受、不能回避,只能适应、不能抵制。
否则就难免陷入被动,不断惹来麻烦。
其实,公众人物无隐私,官员必须透明行事,在发达社会早已成为一种公认的通行法则。
正是这一法则的通行,随时提醒包括各级官员在内的各类社会公众人物,不得肆意妄为,时时处处检点自己的言行;也正是这一法则的通行,造就了强制官员遵纪守法的强大群众基础和良性社会氛围,有效抑制了贪腐等恶行的滋生、蔓延、泛滥。
香港已故知名社会活动家徐四民先生曾经就反腐倡廉问题提出建议,认为内地应该借鉴香港的成功经验,除制度建设、道德规范外,充分发挥传媒的舆论监督功能,让官员总有“头上三尺有传媒”的感觉。
笔者在香港客居数年,对此亦有实际体验.说香港10多万公务员,全部被媒体24小时“罩着”、“照着"、“盯着",可能有些过分,但高级官员(包括其亲属),享受媒体“全天候照顾”确是事实.前财政司司长梁锦松所谓的“偷步买车”事件,就是被家门口“守候"的记者即时曝出来的,搅起了轩然大波,最终导致了梁锦松辞职。
互联网时代公民政治参与探析
互联网时代公民政治参与探析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与普及,公民的政治参与方式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为公民提供了更加便利和多元的政治参与途径,使其能够更加直接、自由地参与政治事务的讨论和决策,有效地扩大了公民的政治参与的范围和深度。
互联网为公民提供了更广泛的信息获取途径。
互联网的兴起使得公民可以更加便利地获取各种信息,不再受限于传统媒体的局限性,通过互联网,公民可以随时随地了解最新的政治事件、政策动态以及各种政治观点和理论,拥有更多的信息可以帮助公民做出更加准确、明智的政治选择,提高政治参与的能力。
互联网提供了更开放的政治讨论空间。
互联网的互动性和多媒体特性使得公民可以更加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和意见,并与其他公民进行交流和讨论。
在传统的政治参与方式中,往往存在地理和时间的限制,而在互联网上,公民可以通过网络论坛、社交媒体等平台直接参与到政治讨论中,无论是提出建议、发表看法还是与其他公民进行辩论,都可以更加便捷和即时。
互联网提供了更直接的政治参与方式。
在传统的政治参与方式中,公民往往需要通过选举、请愿书等方式将自己的意见和诉求传达给政府或者议会代表,而互联网的出现使得公民可以直接向政府或者议会提交意见和建议,并得到及时的回复和反馈。
互联网还为公民提供了在线投票等方式,使得公民的参与更为便捷和直接,能够更加快速地影响政策的制定和决策。
互联网使公民的政治参与具有了全球性的特点。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信息的流动和交流已经不再受到国界的限制,公民可以通过互联网参与到全球范围内的政治讨论和行动中。
互联网使得公民可以关注并参与到自己国家以外的政治事件中,通过与其他国家的公民进行交流和合作,达到共同推动全球政治发展的目标。
互联网时代的公民政治参与也面临一些挑战。
互联网的信息过载和虚假信息的传播给公民带来了困扰,使得公民很难从海量的信息中获取真实、准确的政治信息。
互联网的民主缺失也是一个问题,互联网上的政治讨论往往只是表达意见的平台,并不能保证真正的政治决策过程是公开和透明的。
从对政府官员的人肉搜索看公民行使网络监督权与隐私权的冲突
从对政府官员的人肉搜索看公民行使网络监督权与隐私权的冲突作者:申雨霏来源:《法制与社会》2011年第23期摘要:近些年来,在网络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伴随着一系列问题的显现,特别是人肉搜索的现象,我国互联网中发生“人肉搜索”现象的次数呈明显上升的趋势,而其中的一部分“人肉搜索”往往涉及到政府官员,公民有对政府官员行使监督权的权利,那么对政府官员的人肉搜索是否属于行使监督权?在其行使权利的时候又是否侵犯了政府官员的隐私权?关键词:政府官员人肉搜索监督权隐私权作者简介:申雨霏,中国政法大学。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8-202-02周久耕,男,原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2008年12月对媒体发表“将查处低于成本价卖房的开发商”的言论,周久耕迅速被网友人肉搜索。
12月14日下午,网友“西方不亮东方亮”发帖《腐败不腐败,看照片南京房管局长抽1500元的烟》,并配发了周久耕发表言论时的照片,证实周久耕所抽的镶有蓝边黄色盒子的香烟是1500元一条的“九五之尊”,随后,更多网友参与这场人肉搜索,从照片中看到周久耕戴的名贵手表,更有网友爆出周久耕每天开着名车上班,后来,周久耕的所有资料包括家庭住址、家庭电话都被暴露在网上,由此引起社会舆论极大关注,周久耕也在网上被网民们戏称“中国最牛局长”。
天价烟事件表明网络监督权正在兴起并逐渐走红为人们所认可,公民对于公权利的堕落总是很仇视,而天价烟事件激发了网民对于监督权的热情,网络监督这种方式既方便又快捷,网民通过自己的力量反腐成效极大。
以人肉搜索这种途径来对政府官员实施监督权已是很普遍的方式,那么对于政府官员的人肉搜索是否侵犯了其隐私权呢?网络监督权与政府官员的隐私权是否存在冲突?一、公民行使网络监督权与政府官员隐私权的冲突在网民利用人肉搜索这种方式对政府官员进行资料收集的时候,可能会与政府官员的隐私权相冲突。
在天价烟事件中,网民在通过人肉搜索后将周久耕的照片、姓名以及各种资料都公布在网上,因周久耕的身份特殊,属于国家公务人员,而运用这种方式是否属于公民行使其监督权?将周久耕的全部资料发布在网上,是否侵犯了其隐私权?通过这两个问题来分析在网络环境中监督权与隐私权之间的冲突。
网络舆论与职务犯罪侦查的新途径——以周久耕案为例
网络舆论与职务犯罪侦查的新途径——以周久耕案为例[摘要]本文阐述了三个方面的内容:即网络逮捕了周久耕,从周久耕案看网络舆论的特点,网络反腐的新构想。
[关键词]网络舆论职务犯罪网络反腐一、网络逮捕了周久耕2008年12月10日,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接受了《新华日报》等12家媒体的集中采访。
因其表示将对低价售房行为进行查处,而被认为是房地产商的代言人和推动者遭人肉搜索。
很快周久耕抽1500元一条的“九五至尊南京烟”天价烟及在多个公开场合所戴不同名表的照片被贴出,并有网民向相关部门举报。
事发后第9天,《成都商报》一篇题为《南京市纪检委:网络事可信,不会调查》的报道称,市纪委“10号接待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网络消息不可靠”,“偶尔抽一包九五至尊香烟,尝尝鲜有何不可?”,“纪委不会凭几张网络照片就调查周久耕”,此言论引起网络舆论的极大不满。
2008年12月28日,在区纪委调查基础上,江宁区委以不当言论和公款高档消费的过错为由免去周久耕房产局局长职务,但这一处理结果并不能平息网络舆论对此案的进一步深究。
2009年3月20日,南京市纪委向新闻媒体通报称,周久耕因严重违纪被“双开”,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周久耕案是网络舆论监督政府官员的一个经典案例。
政府的应对措施有许多值得人深思的地方。
但从司法机关的角度而言,最让人遗憾的是当地检察机关对网络舆论没有表现出足够重视,坐失依法独立办理周久耕案的良机。
二、从周久耕案看网络舆论的特点互联网与传统媒体相比具有极大优势,表现在互联网信息传播的全方位性和廉价性。
正是由于这些得天独厚的特点,互联网在我国得到了飞速发展。
在1995年,中国网民人数基本上还是空白,但到2009年中国网民数量已达到3.16亿,位居世界第一。
网络舆论已日益成为我国民众表达意见的一个重要渠道,也成为民意走向的重要风向标。
周久耕案正是网络舆论推动了司法的进程,导致了一个贪腐官员的落马,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讲,网民代替司法机关“行使”了侦查权,以舆论的形式“逮捕”了房产局长周久耕。
从周久耕事件看网络舆论对报纸新闻框架的影响
首先.谈一谈网络舆论的动力。 网络舆论实质上是舆论监督的一种 类型.其动力源于制约公权力的体制缺 陷。孟德斯鸠提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 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 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 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公权力是用来维 护社会公共组织正常运转的行政力.这种 权力被授予公职人员来掌握或使用.因为 不能保证公职人员与公民的利益一致.也 不能保证每个公职人员会正当地行使被 赋予的权力。这种公职人员与公民权利的 不平等性就是舆论监督存在的前提.作为 体制外的约束力发生作用.舆论监督便成 为可以制约公权力的权力。 其次。谈一谈网络舆论的主体。 在网络衍生的公共领域中。参与的主 体是“公众”.哈贝马斯笔下的公众概念有 一个实现的前提——“已经参与到公共领 域的人在进行讨论的时候根本不考虑社 会地位的问题”,以此为前提来确保舆论 共识达成的社会公共性和广泛参与性。在 虚拟的网络空间中,广泛的参与者之间很 大程度地脱离了现实社会的依存关系。没 有政治、经济、体制、意识形态的相互制 约,参与者阅读信息、讨论话题、发表见解 是自发自愿的.这就使网络舆论的主体具 备了哈贝马斯所述的理想的前提条件。 阿络舆论的主体具备的一个特点就 是与舆论客体的利益相关性。王梅芳认 为:舆论几乎总是一部分人、一个临时性 的利益同盟的声音。是通过一部分声音对 局部利益的关注,起到对社会偏失的矫正 和提示作用.从而使社会在整体上更趋于 完善。笔者认为.这一段话解释了舆论主 体与舆论客体具有利益相关性的原因。比
义为两类:第一类是界限(boundary),就是 对事实的取材范围:第二类是架构(build. ing frame)。就是如何诠释、表达外在世界。 笔者认为新闻框架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 解:一是新闻框架的“界限”层面。在具体 新闻1=作中体现为新闻-T作者对新闻事 实衡量的标准,也就是新闻价值的取向; 二是新闻框架的“架构”层面.是新闻要 素.即五个“W”和一个“H”的具体表达。
由“周久耕事件”反思网络时代的新闻处理
由“周久耕事件”反思网络时代的新闻处理
汪晓霞
【期刊名称】《视听界》
【年(卷),期】2009(000)002
【摘要】去年12月10日,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在接受10余家媒体联合采访时。
表示“开发商低于成本价卖房将被查”。
该消息次日经媒体报道后,引起轩然大波.引发了一场轰动全国的网络“人肉搜索”事件。
这起事件最终以免去周久耕职务落幕。
作为当时采访周久耕的记者之一.笔者认为,这一事件给当今新闻传播传递出不少启示。
【总页数】2页(P99-100)
【作者】汪晓霞
【作者单位】新华日报社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213
【相关文献】
1.网络舆论与职务犯罪侦查的新途径——以周久耕案为例
2.从"周久耕事件"看网络社区的议程设置
3.人肉搜索中的舆论监督效应初探——以周久耕事件为例
4.从"周久耕事件"看网络社区的议程设置
5.2009:网络反腐会更“牛”——周久耕事件的三个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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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芳 ——申芳
从这样一个事件中可以看出我国公民网络监督已 经开始发挥重要作用。此案为公民网络监督的正 面价值提供了充分的评价依据,给予网络监督正 面价值予以肯定。网上民意的恶意攻击、诋毁的 例子也不少,但是这样纯粹是为了一时口舌之快, 或者自己一时出气的言论不具有社会普遍意义。 而周久耕事件中,但是网民的巨大热情能量,却 是专职办案机关所无法达到的。 网络政治监督这把双刃剑,会像“潘多拉魔盒” 网络政治监督这把双刃剑,会像“潘多拉魔盒” 一样,释放出能量侵蚀人们,但是更多的是它 “宝葫芦效应”开始发挥作用,加以引导使其积 宝葫芦效应” 极性更好地发挥。
公民网络政治参与——以周 公民网络政治参与——以周 久耕事件为例
2009109027 申芳源自政治参与王浦劬的定义:所谓政治参与,是指普通 民众通过各种途径介入政治生活,试图影 响政治体系运行方式和运行规则,尤其是 政治决策过程的活动。
公民网络政治参与
所谓网络政治参与就是指一个国家的普通 公民以网络为媒介,通过网上发布政治信 息、网上选举、网上利益表达、网上评论、 网上讨论、网上民意调查、网上信访等方 式参与并试图影响政治过程的行为。
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特点
直接性和廉价性 平等性和开放性 多元化合互动性 匿名性和高效性
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双刃剑功能
宝葫芦效应
周久耕事件
被网友称为“天价烟局长” 被网友称为“天价烟局长”的周久耕前不久被江 苏省南京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 十一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20万元,受贿所得赃款 十一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20万元,受贿所得赃款 予以追缴并上交国库 。随着周久耕的倒下,网络 反腐再度成为热点 。周久耕因为一句不太得人心 的言论,有网民质疑其观点,并上升到其个人生 活细节的披露,进而从其消费能力与个人合法收 入严重不符,引发了网友对其“人肉搜索” 入严重不符,引发了网友对其“人肉搜索”,终 于引起了党纪、政纪、司法部门的关注,直至被 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