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税税法二第二章第1-2节重点
2022注册税务师《税法二》第二章复习(5)
2022注册税务师《税法二》第二章复习(5) 第一,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公益性捐赠只有12%的比例扣除规定,没有全额扣除的规定。
其次,企业将外购或自产的货物用于捐赠,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货物(视同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展所得税处理。
14、有关资产的费用(1)企业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允许扣除;(2)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费:准予扣除。
15、总机构分摊的费用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供应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合范围、定额、安排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16、资产损失(1)企业当期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淌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由其供应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2)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等缘由不得从销项税金中抵扣的进项税金,应视同企业财产损失,准予与存货损失—起在所得税前按规定扣除。
例:某企业损失库存材料10万元,另损失运费1万元,收到保险公司的赔款6万元,责任人赔款1万元,残料变价收入1万元。
(1)转出进项税额借:待处理财产损溢117000贷:库存材料1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000借:待处理财产损溢10752.69贷:库存材料1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752.69=10000/(1-7%)×7%(2)保险公司赔款6万元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赔款60000贷:待处理财产损溢60000收到赔款时:借:银行存款60000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赔款60000(3)责任人赔款1万元借:其他应收款——××10000贷:待处理财产损溢10000(4)变价收入1万元借:银行存款10000贷:待处理财产损溢10000“待处理财产损溢”借方的损失金额减去贷方的保险公司的赔款、责任人的赔款、变价收入后的余额=117000+10752.69-60000-10000-10000,转入“营业外支出”,在税前扣除,为净损失。
财产转让所得--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法二》第二章讲义2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法二》第二章讲义2财产转让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1.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量化资产股份转让A、集体所有制改制为股份合作制的,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B、转让时,按转让收入额扣减取得时支付的费用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个人出售自有住房,按财产转让所得征税;A、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不再减免个税。
B、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税。
(十)偶然所得:1.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2.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一次中奖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超过1万的全额征税。
3.累计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属于偶然所得。
(十一)其他所得:1.超过国家利率支付给储户的揽储奖金,应按“其他所得”项目征税。
2.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A、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的。
B、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
具体征税办法:(1)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对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典型例题】(2012年单选题)下列各项,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新编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2讲义(全)0201名师精品资料.
第二章个人所得税◆近三年考试题型题量分析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计算题综合分析题合计2007 年10 分12 分-12 分34 分2008 年11 分14 分-12 分37 分2009 年11 分14 分-12 分37 分◆本章内容:本章共九节:第一节概述(了解)第二节征税对象(熟悉)★★第三节纳税人(熟悉)第四节税率(掌握)★第五节计税依据的确定(重点掌握)★★第六节应纳税额的计算(重点掌握)★★★掌握11 个税目应纳税额计算、特殊计税方法(13 项)第七节减免税优惠(熟悉)★第八节申报和缴纳(了解)第九节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掌握)★◆本章新增或变化内容:1. 新增:上市公司高管取得股票期权所得的规定;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法(P187)2. 新增: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的征税问题(P191)3. 新增: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P198)第一节概述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特点(一)实行分类征收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大体分为三种类型: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和混合所得税制。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制。
(二)累进税率与比例的税率并用分类所得税制一般采用比例税率,综合所得税制通常采用累进税率。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根据各类个人所得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将这两种形式的税率运用于个人所得税制。
对于劳务报酬、稿酬等其他所得,采用比例税率。
(三)费用扣除额较宽对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减除费用2000 元;对劳务报酬等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 元的减除800 元,每次收入4000 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四)计算简便用应税所得的收入减去允许扣除的,剩下的部分作为所得额,乘以规定的税率。
(五)采取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征税方法课源制,支付单位来代扣代缴税款;申报制,有一些个人所得的项目要自行申报纳税。
2015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精讲:第二章(2)
2015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精讲:第二章(2)第二节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的基本标准是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的大小和会计核算水平;在年应税销售额不能达到规定标准但符合资格条件的,也可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基本认定标准——销售规模的金额标准1.原增值税业务——销售、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认定标准(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含)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含)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2.“营改增”业务——应税服务的认定标准“营改增”试点实施前(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
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3%)。
【解释】年应税销售额的范围: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
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营业额按未扣除之前的营业额计算。
【解释】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
【注意辨析】(1)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不需要重新申请认定,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2)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纳税人--注册税务师辅导《税法二》第二章讲义2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法二》第二章讲义2纳税人【考点三·★★】纳税人【考纲要求】(一)熟悉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标准(二)掌握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范围(三)熟悉所得来源的确定(四)熟悉扣缴义务人【重点内容】一、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区分1、住所=习惯性居住地2、居住时间: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临时离境不扣减在华居住的天数。
二、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所得的征税问题三、个人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按一天算在华实际逗留天数。
按半天算在华实际工作天数。
【典型例题1:2010年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满5年的个人,对其第6年来源于境内外的所得,下列税务处理中,正确的是()。
A.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B.凡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C.个人在临时离境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仅就由中国境内的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D.在境内居住不超过90天,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应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答疑编号6486020104]『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在境内居住满5年的个人,如果从第6年起以后的各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申报纳税,B选项的陈述符合规定。
【典型例题2:2009年多选题】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连续居住满5年的个人,从第6年起以后的各年度中,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所得申报纳税B.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应当就来源于境内、境外所得申报纳税C.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但超过183日的,仅就其该年度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申报纳税D.在境内居住不满90日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的部分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
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二章考点.doc
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二章考点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二章考点第二章增值税法一、增值税的征税范围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气体、和热力。
(注意增值税法中的“固定资产”范围。
在会计核算中称为“固定资产”的项目在税法有一部分归增值税征收范围,例如机器设备;一部分归营业税征收,例如房屋。
)2.提供加工(严格限制在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修理修配劳务(使货物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注意:是修理动产,不是改良和制造不动产)3.特殊项目①货物期货交增值税,在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非货物期货(买卖合约)交营业税)②银行销售金银业务,交增值税。
③典当业的死当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物品,交增值税。
98年以后按4%征收。
④集邮商品的生产,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单位个人销售,交增值税。
(邮局卖,则交营业税)4.特殊行为①视同销售(各种题型都可能考到,熟练掌握)。
A.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B.销售代销货物C.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用于生产就不算),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D.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无论作何用途,一律视同销售E.外购的货物:对外使用(包括投资、分配和无偿赠送)时,作销售计算销项;对内使用(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和福利等),作进项税额转出(请注意各章中提到的所谓“非应税项目”;在增值税章中,指的是交营业税的项目和在建工程;而在营业税章中,“非应税项目”就是指交增值税的项目。
)例如,购进货物200万元,付增值税进项34万,其中50%作为投资,视同销售,可以抵扣增值税;50%用于福利,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如果购进的时候已经抵扣,而后发生进项不得抵扣的情形,则需要将已经抵扣的进项转出。
②混合销售:从事生产批发零售的,视为销售货物。
③兼营非应税劳务:不能准确核算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的,一律征收增值税。
5.其他征免税的有关规定(1)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①未经央行和对外贸易合作部(即商务部)批准的(税务不承认为融资租赁,按经营租租凭或销售对待)——转移所有权的,交增值税;——收回融资设备的,交营业税。
注税税法二所得税重点笔记
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居民企业:①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②依照外国法律成立在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①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的企业;②在中国境内无机构、场所,有来源来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登记注册地标准及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收入的确认销售货物收入确认的一般规定——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①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特殊收入的确认处置资产收入的确认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即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等)、提供劳务、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括技术转让)的成本。
企业外销货物的成本要包括不得免征和抵扣的增值税。
费用,可扣除的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及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费用税金损失:①损失的范围: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②按损失净额扣除: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③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工资、薪金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利息费用(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
税务师考试《税法二》全章节重要考点汇总
税务师考试《税法二》全章节重要考点汇总章节考纲要求掌握的考点第一章企业所得税(1)掌握基本税率的规定,低税率的适用范围(2)掌握应税收入总额的确定(3)掌握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的内容和企业接收政府和股东划入资产的税务处理(4)掌握扣除项目的原则、范围和标准(5)掌握不得扣除的项目(6)掌握亏损弥补的规定(7)掌握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8)掌握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9)掌握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10)掌握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11)掌握税法规定与会计规定差异的处理(12)掌握资产损失扣除的政策(13)掌握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14)掌握企业重组的一般性税务处理(15)掌握企业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16)掌握股权、资产划转的所得税处理(17)掌握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收入的税务处理(18)掌握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成本、费用扣除的税务处理(19)掌握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计税成本的核算方法(20)掌握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特定事项的税务处理(21)掌握免税收入的规定(22)掌握减征与免征优惠(23)掌握高新企业的优惠(24)掌握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25)掌握加计扣除的优惠(26)掌握创投企业的优惠(27)掌握加速折旧的优惠(28)掌握减计收入的优惠(29)掌握税额抵免的优惠(30)掌握非居民企业的优惠(31)掌握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优惠(32)掌握其他有关行业的优惠(33)掌握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34)掌握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35)掌握居民企业核定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36)掌握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37)掌握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38)掌握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39)掌握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问题(40)掌握扣缴方法(41)掌握税源管理(42)掌握股权转让所得的管理(43)掌握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处理(44)掌握同期资料管理(45)掌握转让定价方法管理(46)掌握预约定价安排管理(47)掌握资本弱化管理(48)掌握一般反避税管理(49)掌握纳税申报(50)掌握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51)掌握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所得税管理(52)掌握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第二章个人所得税(1)掌握工资薪金所得的范围(2)掌握劳务报酬所得的范围(3)掌握稿酬所得的范围(4)掌握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范围(5)掌握经营所得的范围(6)掌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范围(7)掌握财产租赁所得的范围(8)掌握财产转让所得的范围(9)掌握偶然所得的范围(10)掌握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判定标准、纳税义务范围(11)掌握适用税率的具体规定、预征率的具体规定(12)掌握应纳税所得额的一般规定、特殊规定(13)掌握法定免税的项目(14)掌握法定减税的项目(15)掌握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计税方法(16)掌握非居民个人四项所得的计税方法(17)掌握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18)掌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计税方法(19)掌握财产租赁所得的计税方法(20)掌握财产转让所得的计税方法(21)掌握偶然所得的计税方法(22)掌握特殊情形下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23)掌握自行纳税申报管理方法(24)掌握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25)掌握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三章国际税收(1)掌握税收管辖权相关规定和分类方法(2)掌握约束税收管辖权的国际惯例(3)掌握国际税收抵免制度(4)掌握我国对签署税收协定典型条款(5)掌握国际避税基本方法(6)掌握国际反避税基本方法第四章印花税(1)掌握印花税的征税范围(2)掌握纳税人的具体规定(3)掌握税率种类(4)掌握减免税的基本优惠和其他优惠政策(5)掌握印花税的计税依据(6)掌握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7)掌握印花税违章处理的规定(8)掌握印花税的管理第五章房产税(1)掌握房产税的税率(2)掌握减免税的基本规定(3)掌握减免税的特殊规定(4)掌握房产税的计税依据(5)掌握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6)掌握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第六章车船税(1)掌握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第七章契税(1)掌握契税的征税范围(2)掌握契税的计税依据(3)掌握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第八章城镇土地使用税(1)掌握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2)掌握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3)掌握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4)掌握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第九章耕地占用税(1)掌握耕地占用税的计税依据(2)掌握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3)掌握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4)掌握耕地占用税的纳税申报第十章船舶吨税(1)掌握船舶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2014年注税考试大纲《税法二》第二章:个人所得税
2014年注税考试大纲《税法二》第二章:个人所得税第二章个人所得税一、概述(一)了解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二)熟悉个人所得税的特点(三)了解个人所得税的立法原则二、征税对象(一)熟悉工资、薪金所得的内容(二)熟悉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的内容(三)熟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内容(四)熟悉劳务报酬所得的内容(五)熟悉稿酬所得的内容(六)熟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内容(七)熟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内容(八)熟悉财产租赁所得的内容(九)熟悉财产转让所得的内容(十)熟悉偶然所得的内容(十一)熟悉其他所得的内容三、纳税人、税率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熟悉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标准,掌握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范围,熟悉所得来源的确定,熟悉扣缴义务人(二)掌握适用税率的具体规定,掌握稿酬所得减征、劳务报酬所得加成征税的规定(三)掌握应纳税所得额的一般规定,掌握应纳税所得额的特殊规定四、应纳税额的计算(一)掌握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二)掌握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三)掌握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四)掌握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税方法(五)掌握稿酬所得的计税方法(六)掌握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计税方法(七)掌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计税方法(八)掌握财产租赁所得的计税方法(九)掌握财产转让所得的计税方法(十)掌握偶然所得的计税方法(十一)掌握特殊情形下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扣除捐赠款的计税方法;境外缴纳税额抵免的计税方法;两人以上共同取得同一项目收人的计税方法;对从事建筑安装业个人取得所得的征税办法;对从事广告业个人取得所得的征税办法;对演出市场上个人取得所得的征税办法;年终一次性取得奖金的计税方法;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的计税方法;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股票认购权取得个人所得的计税方法等五、减免税优惠(一)掌握免税的项目(二)熟悉减税的项目(三)熟悉暂免征税的项目(四)熟悉纳税人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时的审批原则六、冲报和缴纳(一)熟悉源泉扣缴的纳税申报方法(二)熟悉自行申报纳税的方法(三)熟悉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四)熟悉对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五)熟悉医疗机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六)熟悉个人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起征点提高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七)熟悉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
2015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精讲:第二章(1)
2015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精讲:第二章(1)提供应税服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归纳与提示1】应税服务的基本界定基本行为界定——有偿、营业性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非营业活动,是指:(1)非企业性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活动。
(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应税服务。
(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应税服务。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地域界定——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突破基本行为界定的应税行为:视同提供应税服务——无偿、营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1)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归纳与提示2】应税服务的具体范围1.交通运输服务,包含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
【注意6个问题】(1)陆路包括地上、地下运送客货,包括铁路运输和其他陆路运输;(2)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陆路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3)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4)航空运输企业提供的旅客利用里程积分兑换的航空运输服务,不征收增值税;(5)航空运输企业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航空运输服务,属于以公益活动为目的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税务师考试《税法二》各章考点总结
税务师考试《税法二》各章考点总结《税法二》的难度在五科中属于较为容易的科目,只有九章,而且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占正本教材的70%,将这两个税种掌握好了,基本这个科目也就可以了,其他的税种非常简单,记住征税范围、应纳税额计算和税收优惠基本就差不多了,下面针对每一章的学习进行一个系统分析,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本科目共九章,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两个所得税(企税与个税),在此会以各种题型给予考察,特别是计算题和综合题;第二部分是财产、行为税,共计7个税种,其中较为重要的是土地增值税与印花税,对于土地增值税会与企业所得税结合一并给予考察,两者对于计税依据的确定也有着一定的区别,要注意区分。
下面通过章节的重要程度给予依次总结个章节的学习方法。
1企业所得税非常重要的一章,定位于综合题,其次还会通过单选题和多选题给予考察。
1.征税对象、税率及纳税义务人的划分要会掌握各种所得来源的确定。
注意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标准(登记注册地or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两者只要满足一个则为居民纳税人;其次判定出纳税人的身份之后接着确定征税范围及适用的税率,这样我们就向前迈出万事开头难的第一步。
还有居民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征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税。
2.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此部分非常重要,考试中主要得分值点基本都在这儿,下面我们会从收入总额的确定、扣除项目的确定、不得扣除项目、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这几方面给予分别分析。
(1)收入总额收入总额中注意今年新增的企业接收政府和股东划入资产的所得税处理。
其次对于采取不同销售方式下销售收入实现的确定及特殊情况下提供劳务收入的确定,还有结合会计,确定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及视同销售收入的总和,作为确定广宣费、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计提基础。
(2)税前扣除原则和范围①工资、薪金支出注意“合理”和“据实”两个关键字。
注意一下企业因雇佣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的处理。
税法二第2章总结
补充记录3、无住所的人员取得不满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征税的规定(1)按日工资和实际天数换算出月工资;(2)按月工资计算全月税款金额;(3)将全月税款金额按其实际工作天数折算实际工作天数应纳的税款4、查证征收个体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1)作为业务招待费和广告宣传费计提的收入基数是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销售退回和折扣、折让的收入额。
包括:销售收入,劳务服务收入,营运收入,工程价款结算收入,工业性作业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其中其他业务收入具体包括:销售材料、废料、废旧物资等收入、技术转让收入(不含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收入、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入和自产、委托加工产品视同销售收入。
对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纳税人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或从股份企业分回的股息等,不作为招待费税前扣除的基数。
5、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1)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可以据实扣除;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不得扣除。
(2)购置的单台价格在5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和试验室装置的购置费,准予扣除;超出部分不得扣除。
(3)费用减除标准:2011年9月1日之前为2000元/月,之后为3500元/月。
另外支付给业主的工资不得扣除。
(4)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成本+费用+损失+准予扣除的税金)―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5)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一定是按年征收,不足一年,要换算为一年。
6、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1)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每个月费用减除标准×实际承包月数-上交的承包费(2)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不足一年的,根据实际月数计算。
7、稿酬所得(1)同一作品再版所得,视为另一次所得;(2)同一作品先在报刊连载后出版的,视为两次所得;(3)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的,所有收入合并一次征税;(4)预付、分次支付稿酬,合并一次征税;(5)同一作品追加稿酬的,应与之前出版的稿酬收入合并一次征税;(6)同一作品同时在几个地方出版、发表的,应分别计算征税。
2012注册会计师测试税法第2章知识点(一)
2012注册会计师测试税法第2章知识点(一)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第二章增值税法知识点一、增值税的概念、计税方法增值税:是以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一)那么计算增值税有几种方法哪?增值税的计税方法1.直接法:先算增值额后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分为加法和减法。
2.间接法:不直接根据增值额计算增值税,而是首先计算出应税货物的整体税负,然后从整体税负扣除上一道环节的已纳税款。
该方法简便易行、计算准确、适用广泛,大多数国家广泛采用。
(二)在间接法下,我们可以看出扣除的重要性,所以我们来看一下,由于扣除标准不同,有几种增值税类型:理论上增值额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即货物或劳务价值中的V+M部分,(C:消耗的生产资料,V:工资;M:剩余价值)在我国相当于净产值或国民收入的部分。
实行增值税的国家,据以征税的增值额是一种法定增值额,并非理论上的增值额。
所谓法定增值额是指各国政府根据各自国家的国情、政策要求,在增值税制度中人为确定的增值额。
法定增值额不一定等于理论增值额,不一致的原因:主要区别在于对购入固定资产的处理办法不同。
知识点二、增值税类型与特点1、生产型增值税法定增值额不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税款和折旧。
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
2、收入型增值税法定增值额允许扣除当期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费部分。
相当于国民收入。
3、消费型增值税法定增值额允许扣除当期购入固定资产价款所含的税款。
课税对象不包括生产资料部分,仅限于当期生产销售的所有消费品。
知识点三、征税范围一般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注意的问题:①销售货物。
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不包括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对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销售行为,按现行税法规定,应当征收营业税。
②进口货物。
③提供应税劳务。
提供加工(严格限制在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修理修配劳务(使货物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XX年注册税务师税二讲义 第二章 个人所得税
第二章个人所得税第一节概述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特点〔一〕实行分类征收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大体分为三种类型: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和混合所得税制。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制。
〔二〕累进税率与比例的税率并用分类所得税制一般采用比例税率,综合所得税制通常采用累进税率。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根据各类个人所得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将这两种形式的税率运用于个人所得税制。
对于劳务报酬、稿酬等其他所得,采用比例税率。
〔三〕费用扣除额较宽对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减除费用2000元;对劳务报酬等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四〕计算简便用应税所得的收入减去允许扣除的,剩下的局部作为所得额,乘以规定的税率。
〔五〕采取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征税方法课源制,支付单位来代扣代缴税款;申报制,有一些个人所得的工程要自行申报纳税。
三、个人所得税的立法原那么〔了解〕『正确答案』CD第二节征税对象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
〔共11项〕一、工资、薪金所得注意范围: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一〕不予征税工程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根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二〕征税工程几项特殊规定1.企业减员增效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实行内部退养方法人员取得收入征税问题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2012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第2章知识点参考
2012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第2章知识点参考第二章行政许可法律制度知识点一:行政许可的概念和分类(一)什么是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其特征有: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2.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对社会实施的外部管理行为。
3.行政许可是一种经依法审查的行为。
4.行政许可是准予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授益行政行为)。
(二)行政许可与相关概念的区别1.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批。
2.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的区别(1)区分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的关键标准是如果行为人的权利形成于行政机关作出决定之前,则是行政确认。
如果行为人的权利产生于行政机关作出决定之时,则是行政许可。
(2)行政确认行为,如: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认定、火灾事故原因和责任认定、房地产部门的房地产登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出口退税资格审核登记等。
3.行政许可与行政登记(1)行政机关在登记程序中一般没有裁量权;行政机关在行政许可程序中则拥有一定的裁量权。
(2)行政许可与登记共同作为行政法上的控制手段作用于不同的对象,并且目的不同。
行政许可的目的在于对行政相对人的行为事先加以严格控制。
行政登记的目的在于建立一种秩序。
如出口退税资格审核登记以及房屋产权登记。
(3)行政许可的结果是被许可人获得从事某种行为的资格和权利,而行政登记则不一定产生这种后果。
(三)行政许可的分类从行政许可的性质、功能角度可以将行政许可分为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
知识点二: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1.法定原则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3.便民和效率原则4.救济原则5.信赖保护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是我国行政法律首次确立的)6.行政许可不得转让原则7.监督原则知识点三:行政许可的设定一、行政许可设定的有关程序制度及可设定事项(一)行政许可设定的有关程序制度设定行政许可四项内容(实施机关、条件、程序、期限)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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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个人所得税第一节概述一、概念: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分类征收;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费用扣除额较宽;计算简便;采取课源制与申报制征收办法三、立法精神:调节收入分配;增强纳税意识;筹集财政收入考点是个人所得税特点,一般以多项选择题形式出现,近两年未出现考题。
第二节征税对象应税所得项目体现了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目前共 11项。
—、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动所得。
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也被确定为工资、薪金范畴。
1、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雇员)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的费用全额并入营销人员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按此项目征税,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2、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考点是工资、薪金所得的特殊规定,一般以多项选择题形式出现。
例题(2006):以下应当按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b、出租车经营单位的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方式取得的营运收入c、个人承包企业后,工商登记不变,且承包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规定取得一定所得d、出版社的专业记者撰写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取得的稿费收入答案abc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体出租车驾驶员(包括挂靠单位的)取得的收入,个人从事彩票代销取得的所得,照此税目征税。
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按照其他应税项目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外商投资企业采取发包、出租经营且经营人为个人的,对经营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分享的收益或取得的所得,亦按照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考点是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不同税目(3种)征税的情况,一般以选择题形式出现。
例题(2006):以下应当按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b、出租车经营单位的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方式取得的营运收入c、个人承包企业后,工商登记不变,且承包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规定取得一定所得d、出版社的专业记者撰写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取得的稿费收入答案abc四、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劳务取得的所得,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是判断一种收入是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还是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重要标准。
1、个人担任董事、监事职务,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取得的董事费收入,按此项目征税。
在公司任职、受雇的,取得的董事费收入与个人工资合并按工资薪金项目征税。
2、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非雇员)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应根据所发生的费用全额并入该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按此项目征税。
3、在校学生勤工俭学取得的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考点是劳务报酬所得的特殊规定,一般以选择题形式出现。
例题(2006):以下不应当按照劳务报酬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
a、某著名演员以形象作广告取得的收入b、编剧从非任职的电视剧制作单位取得剧本使用费c、私人诊所的医生提供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d、承包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取得的承包收入答案bcd例题(2009):下列个人所得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a.董事费收入 b.个人兼职收入c.教师自办培训班取得的收入d.个人从事彩票代销业务取得的收入e.在校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取得的收入答案abce五、稿酬所得指个人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取得的所得,包括遗作稿酬。
报刊、杂志、出版社等单位的专业任职人员(记者、编辑等)在本单位刊物发表作品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非专业人员的上述所得按此项目征税;出版社的专业作者由于以图书形式出版的作品取得收入按此项目征税。
考点是稿酬所得的特殊规定,一般以选择题形式出现。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特许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提供著作权使用权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1、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故应按此项目征税。
2、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此项目征税,税款由支付赔款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
3、从2002年5月1日起,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此项目计征税。
考点是特许权私用费所得的特殊规定,一般以选择题形式出现。
例题(2007/2008):下列个人收入,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a.个人取得的特许权经济赔偿收入b.作家公开拍卖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复印件的收入c.电视剧编剧从任职的电视剧制作中心获得的剧本使用费收入d.教师自行举办培训班取得的收入e.出版社专业作者翻译后,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收入答案:abc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1、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包括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纳税年按此项目征税。
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考点是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特殊规定,一般以选择题形式出现。
八、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包括财产转租所得。
视同租赁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商店购买者个人签订协议,以优惠价格出售其开发的商店给购买者个人,购买者个人在一定期限内必须将购买的商店无偿提供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出租使用。
该行为实质上是购买者个人以所购商店交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而取得的房屋租赁收入支付了部分购房价款。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对购买者个人少支出的购房价款,应视同个人财产租赁所得,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每次财产租赁所得的收入额按照少支出的购房价款和协议规定的租赁月份数平均计算确定。
考点是视同租赁行为,财产转租收入也属于此税目征税范围,一般以选择题形式出现。
例题(2009):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中的()。
a.偶然所得 b.财产转让所得 c.其他所得 d.财产租赁所得答案d九、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特别规定:1、目前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量化资产股份转让按此项目征税;3、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征税问题考点是财产转让收入的特殊规定,一般以选择题形式出现。
十、偶然所得: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所得十一、其他所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8j83号)的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房屋或其他财产,不论所有权人是否将财产无偿或有偿交付企业使用,其实质均为企业对个人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1.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的。
2.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
具体征税办法:1.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对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考点是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一般以选择题形式出现。
例题(2006):以下个人所得税税目确定正确的是( )。
a、上海电影制片厂一专职编剧,某月其撰写的剧本被上影厂采用,获得剧本使用费20000元,对此,应当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税b、上海一出租汽车公司,将出租车作价卖给驾驶员后,驾驶员继续挂靠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取得的客货运收入,应当按照“个体工商业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税c、个人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作者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征税d、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应按“劳务报酬所得”征税答案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