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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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公司的实名制管理制度

劳务公司的实名制管理制度

劳务公司的实名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劳务公司的管理,保障劳务人员的权益,落实实名制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实名制管理原则1. 实名制原则。

劳务公司要建立健全实名制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劳务人员的身份信息真实可靠。

2. 基本原则。

对于每一位劳务人员,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凡未经实名登记的劳务人员不予招用。

3. 保密原则。

严格保护劳务人员的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

公司内部及外部人员只有在必要情况下可以查看相关信息。

第三章实名制管理范围1. 实名登记。

劳务公司对招用的劳务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2. 实名查验。

劳务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身份信息核查,确保员工的信息没有变动。

3. 实名采集。

劳务公司对新招用的员工进行身份信息的采集,确保信息的真实可靠。

第四章实名制管理程序1. 招用登记。

公司在招用劳务人员时,经过面试合格后,须要求员工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进行实名登记。

2. 实名核查。

公司在招用员工后,定期对员工的身份信息进行核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3. 实名更新。

员工的身份信息发生变动时,公司要及时更新员工的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实名制管理措施1. 建立档案。

公司建立员工实名档案,包括个人信息、合同信息、考勤信息等,做到信息化管理。

2. 提升意识。

公司要通过培训和宣传,提升员工对实名制管理的意识,加强管理的约束力和执行力。

3. 加强监督。

公司要建立监督机制,对违反实名制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理,确保制度的落实。

第六章实名制管理责任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实名制管理的执行和监督工作,确保制度的落实。

2. 部门协调配合。

各部门要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确保员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实名制度宣传。

公司要加强宣传工作,让员工充分了解实名制管理制度,增强员工的合规意识。

第七章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不妥之处,经公司讨论后可进行修订。

劳务实名制管理条例

劳务实名制管理条例

劳务实名制管理条例
一、引言
本劳务实名制管理条例旨在规范劳务实名制管理,维护劳务市场秩序,保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协调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劳务实名制事务的管理和监督,包括劳务提供方和劳务接受方之间的合作关系。

三、劳务实名制的基本要求
1. 劳务提供方和劳务接受方应建立劳务实名制管理档案,包括劳务人员的基本信息、就业合同、工资支付情况等。

2. 劳务实名制管理档案应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要求进行存储和保护,不得泄露、篡改或滥用。

3. 劳务提供方和劳务接受方应确保劳务人员实名制信息真实准确,并定期进行核实和更新。

4. 劳务提供方和劳务接受方应建立劳务实名制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交流。

四、监督与处罚
1. 劳务实名制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劳务提供方和劳务接受方的监督,确保劳务实名制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2. 对于违反劳务实名制管理条例的行为,劳务实名制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暂停业务等。

3. 对于恶意规避劳务实名制管理的行为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情况,劳务实名制管理部门有权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附则
1.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取代之前相关的劳务管理规定。

2. 劳务实名制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劳务实名制管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意识和能力。

3. 劳务实名制管理部门应定期评估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效果,并
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

以上为《劳务实名制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细则及
配套政策将在后续发布。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无删减范文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无删减范文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1. 引言劳务实名制是一种用于管理劳务工的制度,旨在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提高劳动力市场的透明度和效率。

本文档旨在介绍劳务实名制的管理办法,包括实名制的定义、实施范围、具体操作流程等内容。

2. 定义劳务实名制是指劳务工必须通过实名登记和核验身份信息,获取劳动力市场准入的制度。

在劳务实名制下,劳务工的个人信息将被记录在统一的数据库中,用于管理和追踪劳动者的就业情况。

3. 实施范围劳务实名制适用于以下情况:1. 劳务工与劳动力市场进行任何形式的劳动合作;2. 劳务工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3. 劳务工与用人单位进行劳动者关系的建立或解除;4. 实施流程劳务实名制的实施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4.1 注册雇主或劳务公司需要先在劳务实名制平台进行注册,提交相关企业信息并获得唯一的账号和密码。

4.2 登记劳务工雇主或劳务公司在成功注册后,需要登记相应的劳务工。

登记时需要提供劳务工的基本个人信息,例如姓名、、等。

同时,需要核验劳务工的联系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证件。

4.3 数据库管理平台将登记的劳务工信息存储在统一的数据库中。

雇主或劳务公司可以通过查询和更新劳务工信息,实时了解劳务工的就业状况,并进行相关的管理操作。

5. 劳务实名制的优势劳务实名制的实施可以带来许多优势,包括但不限于:- 提高劳动力市场的透明度:劳务实名制将劳务工的信息整合在一个统一的平台上,使劳动力市场的信息更加透明和可追踪。

- 保证劳动者的权益:通过实名制,劳工的身份信息得到验证和备案,增加了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减少了劳动纠纷和非法劳务的发生。

- 提高劳动力市场的效率:实名制可以快速查找和筛选符合特定条件的劳务工,提高劳动力市场的匹配效率,减少用人单位的招聘成本。

6. 注意事项在实施劳务实名制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严格保护劳务工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雇主或劳务公司应当合法经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劳务工的合法权益;- 加强对劳务公司的监管,防止劳务中介机构违规操作。

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办法为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保障工程顺利进行,促进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劳动关系和谐发展,规范项目部、分公司的劳务用工管理,使劳务管理工作条理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工程中标后,由各预算员提供招标时所有分部分项的工程量清单(如基础土方、钢筋、模板、混凝土、脚手架、砌体、地面、屋面、安装部分、装饰部分、防水部分等)报项目部、分(子)公司、劳务公司和安全生产部备案。

第二条财务资产部建立项目劳务工工资专项资金,由劳务公司审批并与施工队伍共同办理劳务工工资专项资金的使用,施工单位个人不得办理。

第三条项目部、分(子)公司在将施工工程的劳务进行分包时,需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提交《劳务分包申请》,申请批准后由集团公司与劳务公司签订《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安全生产部进行备案。

第四条劳务公司选派优秀的劳务队伍承包施工工程劳务作业,劳务队伍的劳务工在进入施工现场前,项目部必须组织学习《劳务工入场须知》(附件1)和满足以下条件:1、劳务公司必须与劳务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工程量、单价(或者日工资标准)和总劳务金额,规定每月发放“实发工资”金额,“预计工资金额”在施工工程结束后发放,并将劳务工花名册报项目部、分(子)公司留存。

2、劳务公司必须为劳务工购买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保险费用由承包劳务队伍负责人承担,并将保险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及被保险人员名单报项目部、分(子)公司留存。

3、劳务公司必须为入场的劳务工按照建筑有关规定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承包劳务队伍负责人承担,并将体检报告及体检人员花名册报项目部、分(子)公司留存。

4、劳务公司的劳务工必须在劳务公司办理实名制IC卡手续,做到一人一卡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进行作业。

5、劳务公司的劳务工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正确穿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做到“三穿一带”。

6、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劳务工,必须持证上岗,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及花名册报项目部、分(子)公司留存。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第二条劳务实名制管理合用于用工单位与劳务供应单位之间的劳务用工关系,包括劳务派遣、劳务合作、劳务外包等形式。

第三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和管理流程,保障劳务用工过程的公开透明和合法有序。

第四条劳务供应单位应当按照用工单位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劳务员工信息。

劳务员工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岗位技能、工作经验、劳动合同等内容。

第二章劳务用工流程第五条用工单位与劳务供应单位签订劳务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劳务用工的时间、地点、人数等相关事项。

第六条劳务供应单位在劳务用工前,应当对劳务员工进行地点的培训和技能测试,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岗位技能和工作能力。

第七条劳务供应单位应当按照用工单位的要求,提供劳务员工的个人身份信息,包括有效身.分.挣件、户口簿、学历证明等。

第八条用工单位在接收劳务员工后,应当核实其身份信息,办理相关的入职手续,并与劳务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劳务员工在劳务用工期间,享受与用工单位内员工相同的待遇和福利,包括工资、社会保险、工作时间等。

第十条劳务用工期满或者应劳务员工自愿终止用工关系时,用工单位应当与劳务供应单位进行结算,履行相应的清偿义务。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劳务实名制管理由劳动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用工单位和劳务供应单位应当配合监督工作,提供相关的劳务用工资料。

第十二条劳动行政部门可根据需要,对劳务用工过程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罚违规行为。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对于违反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的用工单位和劳务供应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第十四条用工单位和劳务供应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劳务员工的合法权益造成伤害的,应当予以赔偿。

附件:1. 用工单位与劳务供应单位劳务合作协议范本2. 劳务员工个人身份信息采集表3. 劳动合同范本4. 相关法律法规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务派遣:指劳务供应单位将其所拥有的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就业,并由用工单位支付劳务费用的行为。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劳务用工管理,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所属各工程项目及相关劳务用工活动。

二、管理目标与原则(一)管理目标通过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实现对劳务人员的精细化管理,确保劳务人员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防范劳务纠纷,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提升企业劳务管理水平。

(二)管理原则1、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劳务实名制管理合法合规。

2、全员覆盖原则:将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劳务人员纳入实名制管理范围,做到应管尽管。

3、真实准确原则:劳务人员信息采集、录入和更新应确保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

4、动态管理原则:及时跟踪劳务人员的进退场、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实现动态管理。

5、信息安全原则:加强劳务人员信息的安全保护,防止信息泄露。

三、管理机构与职责(一)成立劳务实名制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企业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劳务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人力资源、工程管理、财务、安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二)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和完善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

2、协调解决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监督检查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三)各部门职责1、人力资源部门(1)负责劳务人员的招聘、入职手续办理和劳动合同签订。

(2)建立和维护劳务人员信息数据库,及时更新劳务人员信息。

(3)组织劳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2、工程管理部门(1)负责劳务人员的现场管理,包括进退场登记、考勤管理等。

(2)监督劳务分包单位落实劳务实名制管理要求。

(3)对劳务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和考核。

3、财务部门(1)负责劳务人员工资的核算和支付,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2)监督劳务分包单位的工资发放情况。

4、安全部门(1)负责劳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

(2)对劳务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本企业劳务用工管理,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工程项目中使用的劳务人员管理。

第三条劳务实名制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真实准确、动态管理、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劳务实名制管理领导小组,由企业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劳务人员的招聘、入职、离职等手续办理,建立和维护劳务人员档案。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劳务人员在工程项目中的工作安排、考勤管理、绩效考核等。

第七条财务部门负责劳务人员工资的核算、发放和监督。

第八条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和技术支持。

第三章劳务人员信息登记第九条劳务人员入职时,应如实填写《劳务人员信息登记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工作经历、技能证书等。

第十条企业对劳务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真实有效。

审核通过后,为劳务人员建立实名制档案,并录入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

第十一条劳务人员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更新档案和系统信息。

第四章考勤管理第十二条工程项目部应采用电子考勤或书面考勤等方式,对劳务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记录。

第十三条考勤记录应包括出勤日期、工作时间、加班时间、请假情况等。

第十四条劳务人员应按时打卡或签到,不得代签、补签。

第十五条项目部定期对考勤记录进行汇总和公示,劳务人员对考勤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项目部及时核实处理。

第五章工资支付管理第十六条企业按照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工资。

第十七条工资支付应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直接发放到劳务人员本人的银行账户,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劳务市场的规模和复杂性不断增加,劳务关系的管理成为了一项重要任务。

劳务实名制是一种重要的管理方式,旨在维护劳务从业者的权益,规范劳动用工关系,促进劳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详细阐述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二、劳务实名制的概念和意义劳务实名制是指用人单位在与劳务从业者建立劳动关系时,要求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和相关资质证明。

这种制度可以提高劳务从业者信息的可信度,减少虚假从业者的存在,有效预防用工纠纷的发生,保障了劳动关系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三、劳务实名制的实施步骤1. 公开征集意见:在制定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之前,应该广泛征集各方意见,包括各级政府、劳务从业者、用人单位等相关利益方,确保管理办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 制定管理办法:根据各方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劳务实名制的管理办法,明确劳务从业者需要提供的身份信息和资质要求,同时规定用人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3. 系统建设和信息采集:建立劳务实名制管理的信息系统,记录并存储劳务从业者的基本信息和资质证明,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 宣传和培训: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劳务实名制的政策和管理办法,加强用人单位和劳务从业者对制度的认识,提高实施的积极性和合规性。

5. 监管和强制执行:建立监管机构,对用人单位和劳务从业者的劳动关系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确保劳务实名制的有效实施。

四、劳务实名制的优势和挑战1. 优势:a. 促进劳务市场的健康发展,减少虚假从业者的存在,改善招聘环境。

b. 保障劳务从业者的权益,提高工资待遇和工作条件。

c. 建立劳务用工关系的诚信机制,减少劳资纠纷的发生。

2. 挑战:a. 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和管理机制,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可靠。

b. 监管和执法力度需要加强,提高惩罚力度,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

c. 受教育程度较低的劳务从业者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和知识盲区,需要加强培训和指导。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劳务实名制管理,保障用工单位和劳务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用工单位和劳务者的劳务关系,具体包括但
不限于短期用工、临时用工等形式。

三、实名制登记
1. 用工单位对参与劳务的劳务者进行实名登记,包括但不限于
劳务者的联系明、工作内容、工时安排等信息。

2. 实行电子化劳务实名登记,建立统一的电子管理系统,确保
信息准确、完整、安全。

四、劳务合同签订
1. 用工单位与劳务者签订劳务合同前,应对劳务者进行身份验证,确保其真实身份。

2. 劳务合同应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资标准、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关键条款。

五、工资支付与社会保障
1. 用工单位应按照劳务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及支付周期,及时足额支付劳务者工资。

2. 用工单位应为劳务者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确保劳务者的合法权益。

六、劳务用工的监督管理
1. 用工单位应加强对劳务者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劳务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

2. 对违反劳务合同的行为,用工单位应及时进行纠正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违规处理
1. 对违反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的用工单位和劳务者,将依法给予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工整顿等措施。

2. 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本办法解释权归某某机构所有。

以上为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内容,用工单位和劳务者应严格遵守,违者将受到相应处理。

劳务班组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班组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班组实名制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劳务班组管理,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劳务用工管理水平,促进工程项目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劳务班组实名制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工程项目中使用的劳务班组及劳务人员。

三、管理职责1、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劳务班组实名制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各项目的执行情况。

2、工程项目部负责具体实施劳务班组实名制管理工作,包括信息采集、录入、更新和维护等。

3、劳务班组负责人应配合项目部做好本班组劳务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四、劳务班组及人员信息登记1、工程项目部在劳务班组进场前,应要求劳务班组负责人提供以下资料:劳务班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劳务班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劳务人员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种、联系电话等。

2、项目部对劳务班组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真实有效。

审核通过后,将劳务班组及人员信息录入实名制管理系统。

五、考勤管理1、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设置考勤设备,如指纹考勤机、人脸识别考勤机等,对劳务人员进行考勤记录。

2、劳务人员每天上下班应按时考勤,考勤记录作为计算工资和发放工资的依据。

3、项目部应定期对考勤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对异常考勤情况进行核实处理。

六、工资支付管理1、劳务班组应根据劳务人员的出勤情况和工作量,编制工资表,并经劳务人员本人签字确认。

2、项目部对劳务班组提交的工资表进行审核,确保工资计算准确、合规。

3、企业财务部门根据审核通过的工资表,通过银行代发的方式将工资直接支付到劳务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

七、培训与教育1、项目部应定期组织劳务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职业技能、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

2、培训和教育应记录在案,包括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名单等。

八、劳动保护与福利1、企业和项目部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为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劳务班组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班组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班组实名制管理办法劳务班组实名制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劳务班组管理,确保施工工地安全生产,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类施工工地的劳务班组实名制管理。

三、劳务班组管理责任1. 工地负责人应配备专人负责劳务班组实名制管理,确保劳务班组人员的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和管理工作的落实。

2. 劳务班组负责人应当配合工地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实名制管理义务,确保其下属劳务人员的实名信息准确完整。

四、实名登记程序1. 劳务班组负责人在劳动者入场施工前应当收集劳务人员的联系明文件,并确认其真实身份信息。

2. 劳务班组负责人应当与工地负责人或管理人员确认登记信息无误后,将劳务人员的身份信息录入专用登记系统。

五、实名制管理要求1. 劳务班组负责人应当定期检查人员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报告相关部门。

2. 工地负责人应当定期抽查劳务班组人员的实名信息登记情况,确保实名制管理的有效运行。

六、违规处理1. 对于故意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篡改身份信息的劳务人员,劳务班组应当立即停止其工作,并报告工地管理部门。

2. 对于违反实名制管理规定的劳务班组负责人,工地负责人有权要求其停止工作,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七、附则1. 工地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劳务班组实名制管理档案,定期进行档案核查,确保实名信息的长期存档和管理。

2.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以上为劳务班组实名制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希望各工地和劳务班组负责人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确保施工工地的安全和秩序。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前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扩大,劳务输出和劳务派遣成为了一种常见的人力资源管理方式。

然而,由于信息不透明和管理漏洞等问题,劳务市场上出现了一些不合法、不规范的现象。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务市场秩序,制定和实施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第一章劳务实名制管理概述劳务实名制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务人员在劳动关系建立前,通过机构进行申报登记,实名制地进行管理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旨在确认工作人员的身份真实性,确保劳动者享受合法权益,规范劳务市场的运行。

第二章劳务实名制管理的具体规定1. 劳务实名制登记用人单位和劳务人员在达成劳动关系之前,应通过指定的劳务实名制管理机构进行登记。

登记时,劳务人员应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和相关证件。

2. 劳务实名制核查用人单位在招聘劳务人员时,应与劳务实名制管理机构联系,核实劳务人员的实名制登记信息。

并在劳动关系建立前,核实和确认劳务人员的身份真实性。

3. 劳务合同签订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时,应根据双方的意愿和实际情况签订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劳务实名制档案管理劳动关系建立后,用人单位应妥善保管劳务实名制登记信息和劳务合同等相关文件,并建立劳务实名制档案。

劳务实名制档案应具备完整的信息,便于日后管理和查询。

第三章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权益保障1. 薪酬保障劳务人员在用工过程中,应按照劳务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的报酬。

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的工资,并保障工资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工时保障用人单位应合理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确保其享有合法的工作时间和休假权益。

同时,严禁加班和超时工作,保护劳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劳动权益。

3. 休假保障劳务人员享有休假的权益,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律规定合理安排劳务人员的休假时间。

劳务人员有权根据自身需要申请休假,用人单位应积极响应和安排。

第四章劳务实名制管理的监督机制为了保证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有效实施,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保障劳务人员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关系的雇佣劳务人员。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签订劳务合同,严格履行用工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对劳务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

第二章劳务派遣公司的义务第四条拟聘请劳务公司接到用人单位委托后,应向用人单位提供拟聘用劳务人员的详细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技能证书、健康状况等。

第五条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对拟派遣劳务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健康证明等材料进行核实,确保劳务人员身份真实、合法、有效。

第六条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对拟派遣劳务人员进行全面的就业前培训,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安全生产培训、劳动纪律培训等,确保劳务人员熟悉用人单位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要求。

第七条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及时更新劳务人员的档案资料,包括工作经历、培训情况、个人信息等,并对档案进行保密处理。

第八条劳务派遣公司应当配备专业的劳务管理人员,定期对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进行跟踪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三章用人单位的义务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劳务合同,保障劳务人员的权益。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接到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劳务人员信息后,对该信息进行核实,确保劳务人员的身份真实、合法、有效。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确保劳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审批和领取劳务人员的工作证件,确保劳务人员合法上岗。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劳务人员的工作情况和生活困难,协助解决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问题。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工资支付、工时安排、劳动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对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规定执行实名制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劳务人员管理,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劳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技术工人、管理人员等。

三、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要求1. 劳务人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且身份证件信息真实、准确。

2. 劳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与我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3. 劳务人员进场前,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籍贯、文化程度、工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4. 劳务人员进场后,必须佩戴实名制胸牌,确保在施工现场的身份识别。

5. 劳务人员必须遵守我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6. 劳务人员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四、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职责1. 人事部门负责劳务人员招聘、劳动合同签订、实名登记、信息更新等工作。

2. 项目部负责劳务人员现场管理,包括岗前培训、安全教育、考勤、工资发放等。

3.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劳务人员安全教育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4. 财务部门负责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和结算工作。

五、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措施1. 建立劳务人员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劳务人员信息实时更新和查询。

2. 对劳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劳务人员素质。

3. 加强劳务人员考勤管理,确保劳务人员出勤率。

4. 完善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制度,确保劳务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5. 定期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六、监督检查1. 各部门应加强对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我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条例

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条例

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条例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条例旨在明确和规范项目劳务实名制的管理要求和流程,保障项目劳务实名制的有效实施。

适用于所有需要实施劳务实名制管理的项目。

2. 定义- 项目劳务实名制:指项目方对参与项目的劳务人员进行身份认证和信息登记,确保其真实身份和合法从业资格的管理制度。

- 项目方:指负责组织和实施项目的主体单位或个人。

3. 实名制管理要求3.1 项目方应依法组织和实施劳务实名制管理,对参与项目的劳务人员进行身份认证和信息登记。

3.2 劳务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身份信息、从业资格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配合项目方进行实名制管理。

3.3 项目方应建立劳务实名制管理数据库,保存劳务人员的身份信息和相关资料,并定期更新。

3.4 项目方应建立实名制管理的工作流程和制度,明确责任主体、流程步骤和信息交互方式。

4. 劳务实名制管理流程4.1 劳务人员提交个人身份信息和相关材料给项目方。

4.2 项目方对劳务人员的身份信息进行审核和认证,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4.3 项目方将劳务人员的身份信息和相关资料录入劳务实名制管理数据库,并发放劳务实名制证书。

5. 保密和安全保障5.1 项目方应对劳务人员的个人身份信息和相关资料进行严格保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5.2 项目方应建立安全保障机制,保护劳务实名制管理数据库的安全和可靠性,防止信息泄露和非法篡改。

6. 监督与检查6.1 项目部门应建立日常监督和检查机制,对劳务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6.2 劳务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相关部门可对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处理。

7. 处罚措施7.1 对于故意提供虚假身份信息、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劳务人员,项目方有权取消其劳务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7.2 对于违反劳务实名制管理规定的项目方,相关部门可采取警告、罚款、暂停资质等处罚措施。

8. 附则8.1 本条例由项目方负责解释和修订。

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用工管理,维护劳动者权益,保障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关系,涉及到劳动者实名制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实名制管理制度,依法合规开展劳务用工活动。

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依法合规开展劳务派遣业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要求,保障劳务人员权益。

第五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用人单位管理制度,明确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的工作程序与责任分工,确保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二章劳务实名制管理要求第六条用工单位应当将劳务人员信息录入统一实名制管理系统,包括个人身份信息、工作经历、劳动合同、培训记录等,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第七条用工单位应当加强与户籍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合作,及时更新劳务人员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用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劳务人员信息核查,确保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防范信息造假等行为,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

第九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实名制管理档案,对劳务人员信息进行长期保存,并确保信息安全及隐私保护。

第十条用工单位应当配备专人负责实名制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内部培训与考核,提高管理水平和规范操作。

第三章实名制管理工作流程第十一条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分为信息采集、信息录入、信息核查、信息保存等环节。

第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实名制管理工作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程序和责任主体。

第十三条信息采集环节,用工单位应当要求劳务人员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进行信息核实。

第十四条信息录入环节,用工单位应当按照统一规范,将劳务人员信息录入实名制管理系统,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信息核查环节,用工单位应当定期对录入信息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一、引言劳务实名制是指通过记录和管理劳务人员的真实身份信息,确保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用工单位的管理秩序和安全生产的一项制度。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实名制的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确保其有效实施。

本文将重点探讨劳务实名制的必要性、操作流程和效果评估等方面的内容。

二、劳务实名制的必要性1. 保障劳务人员的权益劳务实名制可以确保劳务人员的真实身份信息得到记录和保护,有效防止虚假身份的冒名顶替现象发生。

通过实名制的管理,劳务人员能够合法享受劳动权益,包括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

同时,也可以减少非法劳工的违法行为,维护劳动市场的秩序。

2. 提升用工单位的管理水平劳务实名制要求用工单位对劳务人员的身份进行认真核查和登记,使管理人员能够对劳务人员的信息进行有效调配和监管。

这样可以提高用工单位的管理水平,确保合规用工,降低用工风险,保证生产运营的顺利进行。

三、劳务实名制的操作流程1. 身份信息登记用工单位在雇佣劳务人员时,应要求劳务人员提供真实身份证明材料,并将其身份信息进行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出生日期等基本信息。

2. 实名核查用工单位要进行严格的实名核查,对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进行真伪鉴别。

可通过现场核查、联网查询等方式,确保劳务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真实有效。

3. 信息记录用工单位应对劳务人员的身份信息进行记录,可以采用电子化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的个人档案。

记录的信息应包括身份证明材料的副本、录用时间、工作岗位、用工期限等。

4. 定期核查和更新用工单位应定期对员工档案进行核查和更新,确保劳务人员的身份信息一直有效和完整。

特别是对合同到期后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要重新核查身份证明材料并更新档案信息。

四、劳务实名制的效果评估1. 促进用工单位的合规经营劳务实名制的实施使得用工单位在雇佣劳务人员时更加注重合规经营,避免使用非法的劳动力。

通过严格的身份核查和登记,可以减少非法劳工进入用工单位,提高劳动力的合法使用率。

劳务实名制管理准则

劳务实名制管理准则

劳务实名制管理准则1. 背景劳务实名制是指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时,要求劳动者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和劳动能力证明,并被用人单位进行备案登记的管理制度。

劳务实名制的推行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健康发展。

2. 目的本准则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指导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平衡和稳定。

3. 管理原则- 实名制原则: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时,必须要求劳动者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和劳动能力证明,并进行备案登记。

- 平等就业原则: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时,不得因劳动者的性别、年龄、民族等因素进行歧视。

-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用人单位应确保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等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 信息安全原则:用人单位应妥善保管劳动者的个人信息,并严格控制信息的使用范围和途径。

4. 管理步骤4.1 招聘和录用- 用人单位应发布真实、准确的招聘信息,不得虚假夸大就业条件。

- 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核实身份和劳动能力证明,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4.2 实名备案- 用人单位应将录用的劳动者的身份信息和劳动能力证明进行备案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基本信息。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合法。

4.3 信息保护- 用人单位应制定严格的劳务实名制信息保护管理制度,确保劳动者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和滥用。

- 用人单位应采取合理措施,加强信息安全防护,防止信息被盗用或篡改。

5. 监督与执法- 用人单位应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劳务实名制的管理和执行情况的监督。

- 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劳务实名制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知晓率。

- 违反劳务实名制管理准则的,将依法进行处罚。

以上是《劳务实名制管理准则》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落实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

这将有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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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局《劳务管理手册》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指导原则规范劳务管理行为~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降低企业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所有项目分包队伍,含甲指分包,使用的劳务人员管理与监督。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是对公司劳务管理办法中劳务分包过程管理的细化和补充。

第五条严格现场劳务作业工人实名制管理~加强劳动力的掌控~避免劳务纠纷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职责与权限第六条组织机构设臵,一,公司成立劳务管理中心~加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与协作,分公司参照公司劳务管理中心机构和人员配臵~必须成立分公司劳务管理中心~并配备劳务中心主任和相应的管理人员。

,二,劳务中心人员设臵主任:公司分管劳务领导副主任:工程部经理组员:公司经济管理部、财务部、安全管理部、质量技术部、法律事务部、政工部等部门负责人~公司劳务管理员、分公司劳务管理中心主任~各项目部。

第七条劳务中心管理职责与权限劳务管理中心是公司现场使用、管理劳务分包的执行、监督管理机构。

,一,工程部1、负责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的制定与完善。

2、负责指导和监督劳务实名制办法的实施。

3、负责劳务人员身份信息管理、考勤管理、工资支付、从业资格情况的监督检查。

4、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项目部对劳务分包的考察、过程履约及信用评价。

,三,安全部负责监督分公司、项目部对在用分包队伍作业人员的三级教育和入场教育考试,负责在用分包队伍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殊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其他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各分公司对于劳务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分包作业队持证上岗人员情况和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本办法或不按本办法管理的分公司、项目部、分包队伍有权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和行使劳务分包录用的否决权。

第八条项目部劳务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部必须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项目部劳务管理领导小组主要人员设臵及要求如下:1、项目经理为项目劳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项目部必须设臵一名副职以上人员作为劳务管理工作的第二责任人~其专职或兼职主管劳务日常管理工作。

3、项目部使用劳务分包企业人员500人以上~必须设臵专职劳务管理员,-,名,500人以下100人以上~必须设臵至少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100人以下必须设臵兼职劳务管理人员。

劳务管理员的薪酬不低于项目责任工程师的薪酬标准。

4、项目劳务管理不只是劳务管理员的职责~项目部相关部门必须直接参与劳务日常管理工作,各项目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劳务管理方案》~根据各项任务分解~方案中必须明确劳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和岗位职责~以及应急预案。

5、劳务分包合同中须明确约定现场各分包队伍必须设臵一名以上专职劳务管理员。

第三章信息管理第九条分包队伍劳务人员和班组信息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2、岗位资格信息:队别、职务、班组、工种、级别、证号、发证机构和发证时间等,3、劳务用工合同信息:劳务公司与作业人员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中工资发放方式和工资标准等。

4、班组承包协议信息:劳务公司与班组签订的计件或计时的承包协议。

基本信息、岗位信息、劳动合同信息标准填报方式见附件一: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

第十条信息管理流程农民工到场~进驻生活区农民工到场~进驻生活区报告项目部报告项目部项目部对新入场农民工的基本信息和岗位信息进行项目部对新入场农民工的基本信息和岗位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对合格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初步审核~对合格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劳务用工企业与农民工劳务用工企业与农民工劳务用工企业与班组劳务用工企业与班组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班组承包协议》签订《班组承包协议》两项合同在项目部办理备案两项合同在项目部办理备案项目部为农民工办理实名制项目部为农民工办理实名制ICIC卡卡农民工凭农民工凭ICIC卡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卡进入施工现场施工考勤数据的收集、整理和签认~并报项目部备案考勤数据的收集、整理和签认~并报项目部备案工资支付和签认~并报项目部备案工资支付和签认~并报项目部备案农民工退场~办理退场手续农民工退场~办理退场手续具体要求:,一,“项目部为农民工办理实名制IC卡”,含本项任务,以上流程总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天~但7天为底线。

,二,对分包队伍办理实名制IC卡前要验证以下内容~并填写《分包队伍进场验证记录表》,附件二,。

1、签字盖章齐全的分包合同,验证原件~不留存,,2、进场劳务人员花名册,留存,,3、劳务人员身份证,验证原件~留存复印件,,4、持证上岗人员证书,留存原件,,5、进场人员工资发放方式或工资标准,留存,,6、工伤保险缴纳证明,留存,,7、50岁以上劳务人员体检表,留存,。

,三,《劳动合同》和《班组承包协议》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留项目部备案, 《劳动合同》和《班组承包协议》必须在项目部、并由劳务管理员现场监督下签订~项目部必须对每一份劳动合同、班组承包协议签订留下影像资料。

,四,《劳动合同》文本不得违背国家法律和地方条例等规定~各地方如有标准《劳动合同》文本的~按地方要求签订~没有标准合同文本的~则按局《劳务管理手册》中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五,《劳动合同》中计时、计件两种工资计算方式所确定的工资金额~一方面不能违背国家法律、地方条例规定~另一方面在与市场接轨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劳务企业承受能力。

,六,《劳动合同》和《班组承包协议》签订率100%。

第十一条施工过程中进、退场管理施工过程中劳务人员进场须按“第十条”管理规定进行~劳务分包须向项目部提供人员变更周报表。

分包任务完成后或中间过程人员减少~分包队伍向项目部提出退场报告和退场人员名单~经项目部经理签字同意后退场~收回IC卡~并在花名册中注明退场时间。

施工过程中人员变更周报表见附件二。

第四章考勤管理第十二条考勤方式采取以门禁系统考勤为主~劳务企业的劳务管理员人工考勤为辅。

第十三条考勤设备管理为了方便今后门禁系统与公司项目管理系统联网~以达到劳务管理信息化~门禁系统由公司企划部统一招标、确定一个设备品牌厂商~所有项目必须与该品牌厂商签订设备采购、安装、维护合同,项目部必须配臵电脑一台~有条件的项目可将项目所有门禁系统联网运行。

第十四条现场封闭管理现场封闭管理是劳务实名制管理的关键~各项目部必须做好以下工作:1、项目农民工生活区必须与施工区隔离。

2、结构施工期间必须做到施工现场全封闭,装修阶段后期如不能做到施工现场全封闭~根据现场实际~可采取单栋号或小区域封闭的措施~外加人工考勤辅助措施~做好考勤工作,《项目劳务管理方案》中要做好施工现场封闭、出入口设臵的动态管理策划~做好预控。

3、项目应适当增加投入~加强门卫管理和施工现场封闭管理~杜绝无卡人员和IC卡非本人身份信息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第十五条考勤信息的收集和整理1、项目部与劳务队一起~每周至少一次对门禁系统考勤数据和人工考勤数据进行收集和整理~整理后的考勤数据必须经劳务作业人员签字认可~并留项目部备案。

2、对于实际条件有限无法做到施工现场封闭管理的项目~项目部应每周不定期抽查分包队伍考勤记录的真实性~并记录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考勤与休假结合国家法律规定的非工作时间工作时的工资金额高于正常工作日的工资金额~项目部与劳务分包企业在共同做好考勤的同时~对于工程技术性间歇、交叉施工影响、工程设计变更而导致的停工或窝工~项目部应督促劳务分包企业及时对劳务施工人员办理休假或串休手续。

第五章工资支付管理第十七条分包队伍应当依据工资标准或约定的工资发放方式和出勤按月支付劳务人员工资。

分包队伍向作业人员支付工资时~项目部必须监督发放~并保留影像资料备案,每一个班组每次至少一份有效的影像资料,。

第十八条分包队伍按月向项目部提交经劳务作业人员本人签字认可的工资发放表~项目部应对其进行审核~并留存备案。

第十九条项目部在支付分包款时~应监督分包队伍优先支付劳务人员工资~若有工资拖欠~可预扣应发未发的劳务人员工资~待工资全部发放后再行支付。

第六章劳务实名制管理资料保存第二十条劳务实名制管理全套资料,包含花名册、劳动合同、班组承包协议、安全教育考试、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其他影像资料等,必须保存至工程竣工备案验收后两年以上。

第七章劳务实名制管理检查和考核第二十一条检查频次项目经理部每周进行一次劳务实名制管理检查,分公司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劳务实名制管理检查,公司劳务管理中心进行季度检查以及不定期抽查。

第二十二条检查内容1、劳务管理员身份证、上岗证,2、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岗位技能证书、劳动合同、班组承包协议、劳务合同,3、考勤设备布臵及使用、现场封闭式管理、考勤表、工资发放表,4、劳务人员入场教育、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记录,5、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6、《项目劳务管理方案》第二十三条检查方式现场随机抽查10名以上劳务作业人员~笔录其姓名、队别、班组、工种等信息~然后根据现场笔录信息~检查被抽查人员在劳务管理资料库中的其他所有信息和资料。

第二十四条评分标准劳务实名制管理考核评价满分为100分~不符合下表中的检查内容~则按下表评分标准从100分中扣除~扣完为止。

序号检查内容评分标准,1,既无IC卡~又无安全教育考试、劳动合同和有效考勤记录等。

被检查人中有1人以,2,有IC卡~但无安全教育考试、无劳动合同和上,含1人,资料不合无有效考勤记录。

1 格~属于违反管理底,3,作业人员进场7天以上未签订劳动合同和无有线~考核为0分效考勤记录。

,4,任何一项资料弄虚作假。

,1,无IC卡~有劳动合同~无有效考勤记录每人扣15分 2 ,2,有IC卡~有劳动合同~无有效考勤记录3 无劳动合同~考勤记录有效每人扣8分4 IC卡持有人与卡信息不符每人扣3分5 无有效安全教育考试每人扣1分6 无有效工资发放记录每人扣2分7 劳动合同签订或工资发放没有留下影像资料扣5,20分8 《班组承包协议》没有在项目部备案每个班组扣5分9 无《项目劳务管理方案》扣20分无劳务分包企业《执行总包企业劳务实名制管理的10 每个劳务队伍扣10分承诺函》11 以上2,10项合计扣分大于100分,含100分, 属于违反管理底线第二十五条考核与处罚,一,劳务实名制管理考核评价与项目月度绩效工资挂钩~在绩效工资中权重为0.08,考核评分70分以上为合格,考核评分低于70分以下~劳务管理绩效工资为零。

,二,处罚1、违反底线处罚,1,第一次违反管理底线~约谈分公司分管劳务管理的领导、劳务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和项目经理~并处罚项目部1,2万元人民币,检查组给予项目部3,7天整改~复查仍违反管理底线者~则加倍处罚~以此类推,,2,年度连续2次或累计3次违反管理底线~报请公司撤换该项目劳务管理第二责任人,,3,年度连续3次或累计4次违反管理底线~则报请公司~撤换该项目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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