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备及办公设备损失赔偿处理(暂行)办法
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制度
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使大家正确的使用设备、爱惜好设备、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促进矿井高产高效。
特此对损坏机械设备作出相应的赔偿规定如下。
1、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的,对操作者按设备原价的3%进行处罚。
对区队按设备原价的20%进行处罚。
2、因维护不到位。
缺油、螺杆松动等造成设备损坏的对包机负责人处设备原价的2%进行处罚。
对队领导进行每次每人200元的处罚。
3、因野蛮搬运当中对设备造成损坏的,对其搬运人员按损坏设备或配件的100%处罚。
4、对故意损坏设备行为了按设备原价对其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5、对因业务不精装错配件、加错油等造成设备损坏行为的给予当事人处每次500元处罚。
给予中队每次1000元处罚。
三界沟煤矿综采队。
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制度
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制度一、公司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制度的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公司职工使用公司设备的行为,保护公司设备的安全和完整,提升公司设备管理水平,根据《公司设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职工对公司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三、设备损坏的定义设备损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设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因工作失误或过失导致的损坏;2. 设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因磨损、老化或其他非人为因素导致的损坏;3. 设备在非正常使用情况下因工作失误或过失导致的损坏;4. 设备在非正常使用情况下因故意破坏导致的损坏;5. 其他未尽事宜。
四、设备损坏赔偿管理程序1. 职工在公司使用设备时,应当严格按照公司设备使用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完整;2. 当发生设备损坏情况时,职工应当立即停止使用该设备,及时向主管汇报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 主管收到职工汇报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确认设备的损坏情况;4. 根据设备的损坏原因和程度,主管应当对相关职工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并给予相应的处罚;5. 主管应当协助职工做好设备的维修和更换工作,并负责向相关部门汇报设备的损坏情况;6. 职工对设备的损坏需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赔偿;7. 公司设备损坏赔偿标准参照公司设备价值、使用年限、损坏原因和责任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确定;8. 职工对设备的损坏需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及时进行赔偿,并填写相关赔偿凭证;9. 公司设备损坏赔偿标准和管理程序应当公示于公司内部,以便职工了解和遵守。
五、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制度的执行1.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应当负责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制度的制定、宣传和监督执行工作;2. 公司各部门应当配合设备管理部门做好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工作;3.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设备损坏赔偿管理档案,对设备损坏情况进行记录和归档;4.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设备损坏赔偿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5. 公司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向公司领导汇报;6. 公司领导应当对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督促,确保其有效实施。
生产设备及办公设备损失赔偿处理(暂行)办法
事故管理制度补充-生产设备及办公设备损失赔偿处理(暂行)办法1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公司生产设备和办公设备的管理,增强公司员工爱护企业财产的责任心和自觉性,确保设备的完好、安全和有效使用,避免企业资产遭受不必要的损坏和流失,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工作规范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的生产设备及办公设备损失赔偿处理。
3上层流程及引用文件4作业说明(制度内容/办法内容)4.1总则4.1.1生产设备和办公设备指与生产、办公、经营有关的设备、设施、器具、工具等,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类(根据公司内控制度,价值超过2000元或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设备为固定资产,价值低于2000元或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的设备为低值易耗品)。
生产设备的管理部门为安全技术部,非生产设备的管理部门为总经理办公室。
4.1.2各级领导及各部室负责人要对本部门员工经常进行自觉爱护企业财产,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的教育,尽量避免事故发生。
加强对设备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督促所属部门建立科学、严格的保管和使用制度,制定必要的技术操作规程和防范措施。
设备操作人员和保管人员,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对设备做好经常性的检查和维修、维护、确保设备随时处于完好、正常可用状态,尽可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1.3凡因责任事故造成设备丢失、损坏,均应赔偿。
发生责任事故的部室应写出书面报告和检查,及时上报。
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下(含2000元)设备事故,要在1小时内口头报告部室、分管领导、设备管理部门、安全技术部,待查明原因后,48小时内写出详细的设备损失书面报告逐级上报;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设备事故,要在1小时内口头报告部室、分管领导、设备管理部门、安全技术部、财务总监,待查明原因后,48小时内写出详细的设备损失书面报告逐级上报;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设备事故,要在1小时内口头报告部室、分管领导、设备管理部门、安全技术部、财务总监及总经理,待查明原因后,48小时内写出详细的设备损失书面报告逐级上报;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事故根据公司《事故管理制度》执行。
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制度范文
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制度范文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设备损坏赔偿事项的管理,明确责任归属,维护设备利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及与公司有合作关系的各方,包括但不限于员工、供应商、合作伙伴等。
三、设备损坏责任及赔偿方式1. 设备损坏责任划分(1)意外损坏由设备使用人负责;(2)正常磨损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3)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由公司负责;(4)其他责任及赔偿方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2. 设备损坏赔偿方式员工或供应商在使用设备时出现意外损坏的,应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赔偿:(1)设备价值评估: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评估设备的价值。
(2)赔偿金额确定:设备使用人与设备管理部门协商确定赔偿金额。
(3)赔偿方式:设备使用人可以选择一次性赔偿或分期赔偿。
一次性赔偿即设备使用人一次性支付赔偿金额;分期赔偿即设备使用人按照协商一致的分期金额和分期付款日期,分期支付赔偿金额。
四、设备损坏赔偿流程1. 损坏事故发生设备使用人在使用设备过程中发生意外损坏时,应立即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并由设备管理部门记录损坏情况。
2. 设备价值评估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评估设备的实际价值,并将评估结果告知设备使用人。
评估结果应考虑设备的实际使用年限和磨损程度等因素。
3. 协商确定赔偿金额设备使用人与设备管理部门应在评估结果基础上协商确定赔偿金额,并达成一致意见。
4. 确定赔偿方式设备使用人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次性赔偿或分期赔偿,并与设备管理部门达成一致。
5. 执行赔偿设备使用人应按照协商一致的赔偿方式和金额,按时进行赔偿。
五、奖惩措施对于违反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奖励措施:对于积极参与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和自觉履行赔偿责任的员工,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处罚措施:对于故意或恶意破坏设备、逃避赔偿责任的行为,公司将按照公司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停职、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仪器丢失损坏报废赔偿制度范本
仪器丢失损坏报废赔偿制度范本[您的单位名称]仪器丢失损坏报废赔偿制度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的所有仪器设备。
第二条:责任规定1. 对于因保管不慎导致仪器设备丢失、损坏的,责任人应按照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2. 对于因正常使用而造成的仪器设备损坏,在经过评估后,责任人应按照维修或替换成本进行赔偿。
3. 对于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仪器设备,由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报废、销毁等。
费用由单位承担。
第三条:赔偿标准1. 仪器设备丢失:按照仪器设备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赔偿金额将在赔偿请求提交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
2. 仪器设备损坏:赔偿金额将根据维修或替换成本进行计算,并在审批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
3. 仪器设备报废:由单位承担处理报废仪器设备的相关费用。
第四条:赔偿方式1. 赔偿款项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责任人。
2. 赔偿款项将扣除责任人的个人所得税。
第五条:赔偿程序1. 责任人应及时向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报告仪器设备的丢失、损坏。
包括提交原因、损失程度、价值估算等相关资料。
2. 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将组织评估和鉴定仪器设备的价值和损失程度。
3. 根据评估结果,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将审核并批准相关的赔偿金额。
4. 赔偿款项将在批准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责任人。
第六条:其他规定1. 责任人需在仪器设备丢失、损坏后的30天内提交赔偿请求。
2. 责任人对仪器设备的保管负有严格责任,需定期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3. 管理部门有权对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七条: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对本制度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向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反映。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制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仪器丢失损坏报废赔偿制度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仪器的使用和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公文写作-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XX公司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1目的
为更好的管理和使用公司的设备,特制订本制度规定设备在使用和保管过程中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定责与赔偿处理。
2 适用范围
公司范围内所有的生产、科研、办公用设备。
3定义
4职责
4.1 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的当事人负责以书面形式如实报告事故(事情)过程。
4.2 设备管理员负责根据制度规定提出处罚方案,交领导批准。
5内容
5.1 凡公司设备(包括监视和测量装置)在使用、保管过程中,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丢失,根据损坏程度及事故情由,对责任者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及赔偿损失处分。
5.2 设备保管责任人发现设备损坏或丢失后,应马上填写设备事故报告单,报设备所在部门负责人和设备主管部门的设备管理员。
5.3 设备主管部门的设备管理员组织进行调查分析,确认损坏或丢失的原因及责任者,按下表计算相应损失,提出处理建议,经责任者及其所在部门确认后,报设备主管部门审批。
5.4 属于设备事故的,需按《设备事故处理制度》和“三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5.5 对于丢失设备或配件购价超过5000元者及重大设备事故的处理。
应报总经理审批。
赔偿处理结果由设备主管部门的设备管理员直接报送财务部执行。
5.6 为尽量避免设备事故的发生,设备主管部门的设备管理员应按要求对所负责主管的设备进行巡视检查。
减少和杜绝事故的发生。
编制: 审批:。
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制度范文
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规范公司设备的使用、保管与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有效防止设备损坏产生的经济损失,特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管理需要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与公司合作的外界人员在公司内使用的各类设备。
第三条定义1.设备:指公司全部,并由公司供给应员工及与公司合作的外界人员使用的各类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
2.损坏:指设备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因员工操作不当、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或使用功能不全。
3.赔偿:指员工或与公司合作的外界人员因设备损坏而需向公司支出相应赔款或承当相应维护和修理费用。
第二章设备使用与保管第四条设备使用原则1.全部设备使用人员应在使用设备前经过相应的培训,把握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
2.设备使用人员应依照设备说明书操作设备,并严禁私自改动设备软硬件设置。
3.设备使用人员须对设备负有保管责任,任何人不得将设备借给公司以外的个人或机构使用。
第五条设备放置与保管1.设备使用人员应依照设备使用指南的要求,将设备放置在干燥、通风、安全的地方,避开受潮、灰尘等污染。
2.设备使用人员在工作时离开,应将设备关闭或上锁,避开设备被他人任意使用或损坏。
3.设备使用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如发觉异常情况应适时报告相关部门,做好记录。
第六条设备维护与保养1.设备使用人员应依照设备维护手册的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保持设备的良好工作状态。
2.设备使用人员在使用设备过程中如发觉异常情况,应适时停止使用并通知相关维护和修理人员进行维护。
3.设备使用人员离职时,应将本身所使用的设备交予相关部门,并进行设备交接手续。
第三章设备损坏赔偿管理第七条损坏责任的界定1.设备使用人员对于意外事故造成设备损坏的,应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2.设备使用人员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过失导致设备损坏的,应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公司设备赔偿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设备管理,明确设备损坏赔偿责任,保障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办公设备、科研设备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设备使用、维护和赔偿行为,提高设备使用效率,降低设备损坏风险。
第二章设备使用与管理第四条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操作规程,遵守设备使用规定,确保设备安全、高效运行。
第五条设备使用人员应爱护设备,合理使用,不得故意损坏设备。
第六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设备完好率。
第七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发现设备故障及时维修。
第三章设备损坏赔偿第八条设备损坏赔偿范围包括:因人为因素导致的设备损坏、丢失、盗窃等。
第九条设备损坏赔偿标准:(一)设备损坏赔偿金额根据设备原价、残值及损坏程度等因素确定。
(二)设备丢失赔偿金额根据设备原价及残值确定。
第十条设备损坏赔偿流程:(一)设备使用人员发现设备损坏、丢失后,应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
(二)设备管理部门核实情况后,组织人员对损坏设备进行评估,确定赔偿金额。
(三)设备使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赔偿金额。
(四)设备管理部门根据赔偿金额,对损坏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十一条对故意损坏设备或盗窃设备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予以追究。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二条对爱护设备、提高设备完好率的人员,公司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设备损坏、丢失的人员,公司将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一)警告:对轻微损坏设备的行为,给予警告。
(二)罚款:对造成设备损坏、丢失的行为,根据损坏程度和赔偿金额,给予罚款。
(三)解除劳动合同:对故意损坏设备或盗窃设备的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司设备赔偿管理制度
公司设备赔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保护公司财产安全,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转,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生产设备、通讯设备等,以公司固定资产清册为准。
第三条公司设备赔偿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凡使用公司设备的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四条公司设备赔偿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及解释权归公司负责人。
第二章设备的责任管理第五条公司借给员工使用的设备由使用人员负责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当依据本制度规定进行赔偿。
第六条员工在使用公司设备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护设备安全,避免故意破坏或不当使用。
第七条公司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由专业维修人员负责,员工不得私自拆卸或修理设备。
第八条使用设备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向上级汇报,不得私自处理。
第九条员工需要长期外出或停止使用某些设备时,应当向上级或相关部门申请备案,确保设备安全。
第十条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进行设备使用和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对设备的操作熟练度。
第三章设备的赔偿规定第十一条公司设备的赔偿标准按照设备原值、使用年限、折旧率等因素来确定,具体赔偿金额由公司财务部门评估后确定。
第十二条涉及设备赔偿的具体事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盗窃、设备损坏、设备遗失等。
第十三条员工在使用公司设备过程中,发生设备遗失、损坏等情况,应当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并配合公司对事故进行调查。
第十四条对于因私自拆卸、修理设备导致设备损坏的员工,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并要求承担设备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对于因员工使用不当、未经审批擅自外借、私自调换设备导致设备损坏或遗失的,公司有权对员工进行相应批评教育,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追究其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员工如需进行设备赔偿,在公司财务部门确认赔偿金额后,应当按时足额赔偿,缴清赔偿款项。
第十七条公司设备赔偿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制定,并向全体员工宣传和执行。
第四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第十八条公司各部门应当加强对设备的监管,强化设备使用管理,加强设备使用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公司设备赔偿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设备管理,明确设备损坏赔偿的责任,保障公司财产安全,提高设备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中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办公设备、运输设备等。
第二章赔偿范围第三条设备损坏赔偿范围包括以下情况:1. 因操作不当、违反操作规程导致的设备损坏;2. 因维护保养不到位,未按期进行设备检查、保养导致的设备损坏;3. 因设备设计缺陷、制造质量问题导致的设备损坏;4. 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的设备损坏。
第三章赔偿原则第四条设备损坏赔偿应遵循以下原则:1. 责任明确:明确设备损坏的责任人,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 公平合理:根据损坏程度、设备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赔偿金额;3. 及时处理:发现设备损坏后,应及时进行评估、赔偿,确保设备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第四章赔偿流程第五条设备损坏赔偿流程如下:1. 发现设备损坏,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2. 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对损坏设备进行评估,确定损坏原因和赔偿金额;3. 责任人根据评估结果,向设备管理部门缴纳赔偿款;4. 设备管理部门收到赔偿款后,安排设备维修或更换;5. 设备维修或更换完成后,责任人需对设备进行检查,确认设备恢复正常使用。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六条对于故意损坏设备或隐瞒设备损坏情况的责任人,公司将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1. 警告、通报批评;2. 暂停工作、降职、降级;3. 解除劳动合同;4. 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意事项1. 本制度中的“责任人”指直接操作设备或因管理不善导致设备损坏的个人或部门;2. 赔偿金额根据设备价值、损坏程度等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标准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制定;3. 设备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管理,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况,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仪器损坏赔偿管理规章制度
仪器损坏赔偿管理规章制度
《仪器损坏赔偿管理规章制度》
一、背景
在科研、实验室等场所,常常使用各种各样的仪器设备进行实验和研究工作。
然而,由于仪器设备的高昂价格和易损性,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损坏的情况。
为了规范损坏赔偿管理,保护仪器设备的完好,需要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
二、目的
仪器损坏赔偿管理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建立一个明确的责任和流程,规范仪器损坏赔偿的处理,保护仪器设备的完好性,降低因损坏带来的经济损失。
三、内容
1. 责任界定:规定使用人对仪器设备的保管和使用负有责任,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 损坏赔偿标准:根据仪器设备的价值和损坏程度确定相应的赔偿标准,包括修复费用或设备价值的一定比例。
3. 赔偿流程:规定损坏仪器的使用人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经审核确认后按规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4. 例外情况:对于无法预料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坏,应进行特殊处理,并在规章中明确相应的例外情况。
四、执行
1. 建立专门的仪器损坏赔偿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具体的管理细则和流程。
2. 定期进行培训,提高使用人员对仪器设备的保管和使用意识,降低损坏发生的概率。
3. 实行严格的监督和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推动规章制度的执行。
五、总结
仪器损坏赔偿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保护仪器设备的完好性,规范损坏赔偿的处理,降低损坏给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通过执行和监督,可以有效维护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安全保障,提高工作效率和科研水平。
公司设备赔偿管理制度
公司设备赔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设备赔偿管理工作,提高设备使用效率,保护公司设备安全,更好地维护公司财产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设备指全部由公司购买和拥有的各类办公设备、生产设备、工具设备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设备的使用、维护、损坏、报废等相关事宜。
第四条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司设备管理制度,按照规定正确使用设备,保护设备安全。
第五条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当爱护设备,注意保养维护,并对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损坏或故障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设备的赔偿责任由设备使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履行。
第七条设备赔偿管理工作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第八条公司设备赔偿管理制度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设备的责任人第九条公司设备的责任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设备使用人员:指被授权使用公司设备的员工。
(二)设备保管人员:指被授权保管公司设备的员工。
(三)设备管理人员:指负责公司设备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
第十条设备的责任人在使用、保管、管理设备过程中,应当履行以下责任:(一)设备使用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设备,避免故意损坏或滥用设备。
(二)设备保管人员应当妥善保管设备,防止设备被盗损坏或丢失。
(三)设备管理人员应当及时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设备故障或损坏应及时报修或更换。
第十一条设备的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一)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设备严重损坏或报废的。
(二)设备丢失而无法找回的。
(三)设备使用不当导致他人财产损害的。
第三章赔偿的计算标准第十二条设备的赔偿额度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计算:(一)设备原值:按照设备购买时的价格确定。
(二)设备折旧率: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和折旧率确定。
(三)设备维修费用:按照设备维修的费用进行确定。
第十三条设备赔偿的计算公式如下:设备赔偿金额=设备原值-设备折旧金额-设备维修费用第十四条设备赔偿金额应当根据设备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并由设备管理部门进行确认。
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
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为做好物资管理工作并避免设备器材的损坏和丢失,保证教学和科研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要有专人管理,并制定仪器操作规程和检查制度,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定期检查和维护,防止仪器的损坏和丢失。
二、由于下列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200元以下设备器材的损坏、丢失,应按设备器材的原价或市价的100%至105%赔偿。
1.不按制度或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或拆卸设备器材,造成损坏和丢失或对损坏、丢失隐瞒不报,经查明属实的。
2.有条件,但未采取有效的防盗、安全措施造成设备和器材损坏或丢失,后果严重的。
3.使用人员、实验人员、保管人员因工作失职,造成设备和器材损坏或丢失,后果严重的。
4.不遵守规章制度,不听从指挥,违反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造成损失的。
5.将设备、器材挪作私用造成损坏、丢失的。
6.尚未掌握操作技术或了解性能及使用方法,轻率动用设备器材造成损失的。
三、200元以上的民用仪器设备如照像机、录音机、录相机、电风扇、秒表、计算器等损坏和丢失按第二条规定赔偿,其它按原价5%~20%范围掌握。
四、属于下列情况,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可按损坏价值酌情赔偿。
1.按照指导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因缺乏经验或技术上不熟练造成损失的。
2.发生事故后能积极设法减少损失程度,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3.易碎易坏的低值易耗品,一学期累计造成损失在一定范围以内的。
4.调出人员所借用物品,保管人员或科主任不及时收回或交接手续不清楚造成损失的,处罚保管员和科主任。
5.教学用冰箱私自装用个人物品的,经发现处罚保管员和当事人。
五、凡属下列客观原因造成设备器材的损失,经鉴定和所属单位负责人证实的,可不赔偿。
1.由仪器设备本身质量造成的损坏,或其它合理的客观原因造成的意外(责任另查)。
2.由于仪器设备使用年久,已接近损坏程度,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合理损坏和自然损耗。
3.由于实验本身的特殊性,致使损坏属于难以避免或不能预防。
仪器设备及家具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办法(修订)
仪器设备及家具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仪器设备及家具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强化全校师生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的责任意识,保障教学和科研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江西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学校管理的仪器设备及家具类固定资产。
第三条全校师生员工应自觉爱护仪器设备及家具。
各使用单位要加强仪器设备及家具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仪器设备及家具管理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仪器设备及家具的保管、使用制度和防范措施,切实防止仪器设备及家具的损坏和丢失。
第二章赔偿责任认定第四条因下列原因导致仪器设备及家具损坏、丢失,经认定为责任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应予以赔偿。
(一)违反操作规程盲目操作、擅自拆卸或改装仪器设备造成损坏的;(二)擅自将仪器设备及家具挪作私用、外借等造成损坏、丢失的;(三)人员变动(出国、调离、辞职、岗位变动、离退休等)或者机构调整过程中,仪器设备及家具交接工作不到位造成损坏、丢失的。
(四)其它人为因素造成仪器设备及家具损坏、丢失的。
第五条因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及家具损坏、丢失,经查证核实的,可免于赔偿。
(一)仪器设备及家具本身的原因(如:产品质量、技术缺陷、年久老化等),在按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和合理的自然损耗;(二)实践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引起的损坏,以及临时停电或外接电源故障,一时难以采取应急措施,确实难以避免引起损坏的;(三)已采取必要防范措施而未能避免仪器设备及家具损坏、盗失,经公安机关出具立案受理材料或学校保卫处提供属于盗窃等非主观原因造成损坏、丢失的证明材料;(四)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客观原因造成的仪器设备及家具损坏、丢失的。
第六条仪器设备及家具的损坏、丢失应根据原因划分责任。
仪器设备家具类资产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实施细则
仪器设备家具类资产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仪器设备及家具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教学、科研等工作正常进行,根据《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XX国有资产管理办法》《XX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属学校仪器设备及家具类资产(含低值耐用品,以下简称仪器设备及家具),不论其经费来源及进入渠道(购置、捐赠、调拨等),均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学校的仪器设备及家具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各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等(以下简称“二级单位”)应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日常管理规范,加强仪器设备及家具管理、维修、维护等工作。
第二章赔偿责任界定第四条原值在5万元(不含)以下的仪器设备及家具发生损坏丢失的,由责任人牵头查明原因形成报告,填写《XX仪器设备及家具损坏丢失申报单》,经二级单位审核确认后,报资产管理处。
原值在5万元(含)以上,必须组织专家组进行确认。
第五条经确认由以下原因造成仪器设备及家具损坏丢失的,应予以赔偿:1.尚未掌握操作规程或未了解性能及使用方法,不听从管理人员指挥、不遵守操作规程,违反基本安全常识,擅自使用、移—2—动、拆卸造成的;2.因工作失职、指导错误、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的;3.未按规定办理领用、借用、移交等手续,擅自携出工作场所或携出校外造成的;4.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或事故前兆,未及时报告和采取相应措施而继续使用造成的;5.未采取有效防盗、防火、防水等安全措施,未能尽到保管责任而造成的;6.私自处置造成的;7.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的。
第六条经确认由下原因造成仪器设备及家具损坏丢失,可减免赔偿:1.因实验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如检修、试运行等),在正常使用时发生损坏的;2.经批准,试用非常见仪器设备或试行新的实验操作方法等,虽然采取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损坏的;3.由于不可抗拒的外因(如突然停电、停水等)造成损坏的;4.因仪器设备及家具本身的缺陷或因长期高频次使用,在正常使用时发生合理自然损耗的;5.因公使用时被抢、被盗,能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的。
仪器丢失损坏报废赔偿制度范文(三篇)
仪器丢失损坏报废赔偿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仪器的使用和保管,确保仪器的安全和完好,并建立仪器丢失、损坏或报废时的赔偿制度。
本制度依据《公司仪器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仪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实验仪器、办公设备等。
三、仪器归还和保管责任1. 使用人在领用仪器时,应按照领用手续进行登记,确保被借用的仪器能够明确归属。
2. 使用人在使用完仪器后,应及时将归还原处,并进行登记还器,确保仪器的安全保管。
3. 使用人在使用仪器时,应遵守仪器使用规程,正常使用,禁止私自拆卸、修改或擅自借用给他人。
4. 使用人应定期对仪器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仪器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四、仪器丢失和损坏的赔偿1. 仪器丢失的赔偿:若发生仪器丢失情况,使用人需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并配合寻找丢失的仪器。
- 若丢失的仪器找不到,并经过调查确认为使用人未尽到妥善保管的责任,使用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仪器的市场价值进行赔偿。
- 若丢失的仪器在使用人能够找到,并经过确认为使用人未尽到妥善保管的责任,使用人需承担修复费用或按市场价值进行赔偿。
2. 仪器损坏的赔偿:若发生仪器损坏情况,使用人需立即上报,并配合进行维修或修复。
- 若损坏的仪器是由于使用人未遵守仪器使用规程导致,使用人应承担修复费用或按市场价值进行赔偿。
- 若损坏的仪器是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属于使用人的责任范畴,公司将进行修复或更换,不向使用人追究赔偿责任。
五、仪器报废的处理当仪器达到使用寿命或无法继续使用时,应将其报废,并填写相应的报废手续。
报废的仪器由公司统一处理,不进行赔偿。
六、其他事项对于严重违反仪器使用规程,屡次发生仪器丢失或损坏的情况,公司将视情况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制度的解释和修订对于本制度的解释和修订权归公司所有,如有需要,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订,并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公司设备赔偿管理规定
公司设备赔偿管理规定
为减少和避免公司办公、查勘等相关设备损坏、丢失或被盗窃,保障公司日常办公查勘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对公司办公、查勘设备及相关资产的损坏、丢失或被盗窃后的赔偿规定如下:
第一条、本管理规定所指的公司设备包括:查勘车辆、相机、电脑、打印机、录音笔、查勘包、计算器以及公司配备的宿舍所有设备、用品等。
第二条、凡是公司设备丢失、被盗窃或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责任人必须按规定赔偿。
第三条、设备损坏的赔偿办法:
1. 违反操作或使用规定,对设备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责任人按维修费60%赔偿。
2. 违反操作或使用规定,造成设备损坏严重并确认不能维修或失去维修价值的,视情节轻重和设备的价格等,按设备购置价格或重置价格的50%—80%赔偿,对大型设备最多赔偿不超过2万元。
第四条、设备丢失或被盗窃的赔偿办法:
1. 因私使用公司设备发生丢失或被盗窃的按原价或重置价格全额赔偿;
2. 因公使用过程中因保管不善导致丢失或被盗窃,可按使用设备剩余价值赔偿。
3. 因管理混乱造成的丢失,责任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承担应赔偿额的5%;
第五条、设备剩余价值计算:
剩余价值=(购置价格-净残值)×(折旧期限-使用年限)/折旧期限+净残值
净残值一般为购置价格的5%
折旧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对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按原价赔偿。
第六条、赔偿手续:责任事故发生后,设备所属部门必须在一周内查明原因,向公司提出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提出具体意见,责任人在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赔偿费用一律上交公司计划财务部门。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管理规定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管理规定为教育师生员工爱护国家财产,避免我校仪器设备的非正常损坏和丢失,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对我校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的损坏、丢失赔偿管理规定如下:一. 凡属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无论责任人是教职员工还是学生都必须按规定赔偿。
二. 仪器设备的损坏赔偿办法:1. 违反操作规程,对仪器设备使用不爱护而损坏,责任人按维修费的30%赔偿。
2. 违反操作规程,对仪器设备使用不当而损坏,责任人按维修费的20%赔偿。
3. 违反操作规程、管理混乱造成损坏,由主要责任人、实验室主任和管理人员按维修费的10%赔偿。
4.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后果严重并确认不能维修的,视情节轻重和设备的价格等,按设备原价的5%—30%赔偿,对大型设备最多赔偿不超过5万元。
三. 仪器设备的丢失赔偿办法:1. 私自带出保管室被偷而丢失的按原价赔偿;2. 保管中保管不当被窃(并能及时发现报案)或丢失,可按使用年限计价赔偿。
3. 因管理混乱造成的丢失,由主要责任人(实验室主任和管理人员),赔偿费最少不低于原值的10%;4. 对“两用”性仪器设备的丢失,从严处理,加重赔偿,责任人赔偿最少不低于原值的100%。
四. 按使用年限赔偿费的计算赔偿费=(原值-净残值)×(折旧期限-使用年限)/折旧期限+净残值净残值一般为原值的3~5%折旧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对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按原价赔偿。
五. 赔偿手续责任事故发生后,仪器设备所属单位必须在一周内查明原因,提出书面材料,主管部门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提出具体意见,责任人在设备科办理有关手续。
赔偿费用一律上交校财务。
六.低值耐用品的损坏、丢失赔偿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办法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办法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验室仪器设备属国有资产,应按照研究所有关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管理。
为增强师生员工爱护国家财产的责任心,维护仪器设备安全和有效使用,避免损坏和丢失,以保证科研任务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共实验室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国有资产的宣传教育,认真建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制度,制定科学、严格的仪器操作规程。
对保管、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基本技术训练,切实防止仪器设备及的损坏和丢失。
第三条仪器设备(包括技术资料)因人为损坏和丢失,均属责任事故。
因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坏和丢失均应赔偿。
第二章赔偿界限与处理原则第四条由下列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应予赔偿。
1、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操作;2、未经批准擅自拆卸、改装仪器设备;3、尚未掌握操作技术或了解性能及使用方法,轻率动用仪器设备;4、工作不负责任、粗心大意、指导错误或保管不当;5、不按规定办理领用、借用、移交等手续造成的丢失或损坏;6、由于其他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或丢失。
第五条由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经鉴定和公共实验室主任证实,可免于赔偿。
1、因设备器材本身使用年久,接近损坏程度,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和合理的自然损耗;2、因仪器设备本身的缺陷或实验操作的特殊性,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3、经批准试用特殊仪器设备进行新的实验操作或检修,虽然采取了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的损坏;4、因缺少必要的使用和防护条件,经主观努力仍未能防止发生的损失;5、因其它客观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坏。
第六条属于下列情况,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可按损失价值酌情减轻赔偿或免于赔偿。
1、一贯遵守制度、爱护仪器设备,按照指导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因缺乏经验或技术上的不熟练,偶然造成的损失;2、事故发生后能积极设法挽救,且主动如实报告,认识较好。
第七条设备器材丢失和被盗,按事故原因划分赔偿责任。
1、因管理不善,防范不严,造成设备器材丢失或被盗,属公共实验室责任,由公共实验室赔偿;2、因工作不负责任,保管不善,造成设备器材丢失或被盗,由当事人赔偿;3、属于被盗并经公安部门(或保卫部门)证明,可减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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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管理制度补充-生产设备及办公设备损失赔偿处理(暂行)办法
1目的
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公司生产设备和办公设备的管理,增强公司员工爱护企业财产的责任心和自觉性,确保设备的完好、安全和有效使用,避免企业资产遭受不必要的损坏和流失,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工作规范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的生产设备及办公设备损失赔偿处理。
3上层流程及引用文件
4作业说明(制度内容/办法内容)
4.1总则
4.1.1生产设备和办公设备指与生产、办公、经营有关的设备、设施、器具、工具等,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类(根据公司内控制度,价值超过2000元或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设备为固定资产,价值低于2000元或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的设备为低值易耗品)。
生产设备的管理部门为安全技术部,非生产设备的管理部门为总经理办公室。
4.1.2各级领导及各部室负责人要对本部门员工经常进行自觉爱护企业财产,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的教育,尽量避免事故发生。
加强对设备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督促所属部门建立科学、严格的保管和使用制度,制定必要的技术操作规程和防范措施。
设备操作人员和保管人员,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对设备做好经常性的检查和维修、维护、确保设备随时处于完好、正常可用状态,尽可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1.3凡因责任事故造成设备丢失、损坏,均应赔偿。
发生责任事故的部室应写出书面报告和检查,及时上报。
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下(含2000元)设备事故,要在1小时内口头报告部室、分管领导、设备管理部门、安全技术部,待查明原因后,48小时内写出详细的设备损失书面报告逐级上报;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设备事故,要在1小时内口头报告部室、分管领导、设备管理部门、安全技术部、财务总监,待查明原因后,48小时内写出详细的设备损失书面报告逐级上报;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设备事故,要在1小时内口头报告部室、分管领导、设备管理部门、安全技术部、财务总监及总经理,待查明原因后,48小时内写出详细的设备损失书面报告逐级上报;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事故根据公司《事故管理制度》执行。
无论事故大小,凡隐瞒、延误或欺骗者,一经查实应从严处理并追究事故部室和当事人的责任。
事故报告、调查、责任追究等参照公司《事故管理制度》执行。
设备损失报告流程详见附件1.
4.1.4一旦发生设备被盗、被抢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110和向部室、设备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报告。
4.2赔偿界定和处理
4.2.1由于下列原因而发生责任事故,造成损失者,应予以赔偿(参照第4.2.4条、第4.2.5条进行处理)。
4.2.1.1.凡不按操作规程或说明书规定进行操作,或不听指挥,任意使用设备致使设备受到损坏者;
4.2.1.2.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改设备而造成损坏者;
4.2.1.3.搬运不慎,保管不当或不按规定外借或发放设备的;
4.2.1.4.故意制造事故或违反公司设备管理制度造成损失者。
4.2.2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的损失,经有关负责人证实和鉴定,可免于赔偿。
4.2.2.1.因设备本身的缺陷而引起的不可避免的损坏;
4.2.2.2.使用年久,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和合理的自然损耗;
4.2.2.3.经过批准,试用新的设备,试行新的实验方案,虽经采取措施,仍未能避免损坏;
4.2.2.4.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拒的意外造成的损坏。
4.2.3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可酌情减轻赔偿或免于赔偿(参照第4.2.4条、第4.2.5条进行处理)。
4.2.3.1.按规程进行操作,但因缺乏经验或技术不熟练而造成的损失;
4.2.3.2.在提运、管理或使用过程中一贯遵守各项制度,爱护设备,偶尔疏忽造成损失的;
4.2.3.3.当事人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但发生意外被盗、被抢事故导致设备损失的;
4.2.3.4、事故发生后,能及时、如实报告,主动、积极挽回损失,认识态度较好;4.2.3.5.损坏较轻,经当事人修复且不影响设备使用的。
4.2.4设备赔偿的一般计算原则
4.2.4.1.损坏,但可修复至正常工作状态的设备(包括设备附件):当事人按设备维修
费用的5%-10%进行赔付;
4.2.4.2.丢失、损坏无法修复的设备(包括设备附件):当事人按设备净值的5%-30%进行赔付或赔偿同值同级可替代设备;
4.2.4.3.被盗、被抢、丢失、损坏无法修复的设备(包括设备附件)并且设备可以保险理赔:当事人按设备净值扣除保险理赔后的价值进行赔付或赔偿同值同级可替代设备;
4.2.4.3.当事人为多人时。
设备赔偿由多人共同承担;
4.2.4.4.设备的折旧、净值计算以及保险理赔以计划财务部计算为准。
4.2.5赔偿处理的权限
4.2.
5.1.对损失价值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下的设备赔偿,由设备事故责任部门参照第4.2.4条计算赔偿及并填报《设备损失赔偿处理审批表》逐级审核,由分管领导审批,由事故责任部门和设备管理部门、安全技术部、计划财务部共同监督执行。
4.2.5.2.对损失价值在2000-5000元(含5000元)的设备赔偿,由设备事故责任部门参照第4.2.4条计算赔偿及并填报《设备损失赔偿处理审批表》逐级审核,由分管领导和财务总监审批,由事故责任部门和设备管理部门、安全技术部、计划财务部共同监督执行。
4.2.
5.3.对损失价值在5000元以上或重大、重要设备的赔偿,由公司组织相关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开会讨论赔偿及处理意见并填报《设备损失赔偿处理审批表》逐级审核,由总经理审批,由事故责任部门和设备管理部门、安全技术部、计划财务部共同监督执行。
设备损失赔偿审批流程详见附件1.
4.2.6赔偿费或赔偿设备由赔偿人一次偿还或由计划财务部在偿还人工资中代扣。
如赔偿人经济上确有很大困难,可提出申请,报公司酌情处理。
4.3附则
4.3.1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行。
5记录保存RetentionofRecord
6文档历史HistoryofDocument
附件1、设备损失报告及设备损失赔偿审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