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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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一部关于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法律文件,它旨在建立一套有效的环境和资源保护制度,保护人类社会的生存环境。

一、环境保护理念《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立法首先宣示了环境保护的理念,即:“以保护人民身心健康为目标,积极采取措施保护自然环境,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确保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这表明了环境保护不仅仅是一种政策,而是一种人类道德责任,也是人类健康和生存环境的保障。

二、环境污染防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立法有力地规范了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主要包括: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源,开展清洁生产,完善环境监测,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建立环境保护责任体系,按照法定程序处理环境污染和破坏行为,实施适当的环境补偿等措施。

三、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也明确了资源开发利用的原则,即:“资源的开发利用应以保护自然环境、合理利用资源为前提,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节能减排为手段,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并重为原则,遵循资源供给者保护原则和技术进步原则。

”这表明了资源开发利用应当结合环境保护,坚持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保护自然环境、合理利用资源为前提,节约资源,减少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以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四、资源管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还明确了资源管理的原则,即:“资源的管理应当以节约资源和保护自然环境为根本,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公平、科学、可行的政策为基础,建立合理、有效的资源管理机制。

”这表明了资源的管理要坚持科学、有效的方法,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合理利用资源,节约资源,保护自然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社会责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明确了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即:“国家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落实社会责任,加强社会管理。

”这表明了国家和社会应当主动承担环境保护的责任,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管理体系,健全环境保护政策,加强环境保护意识,落实社会责任,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局主管的一部立法性法律。

该法旨在维护环境和资源的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

本文将从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环境保护是当今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加,环境污染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对这一问题给予了明确的界定和规范。

它规定了各地区和各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加强了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提高了环境保护能力。

该法要求各地区建立健全环境监测体系,对大气、水、土壤和噪声等进行监测和评估。

同时,法律规定了排污许可制度,强调了环境治理的全过程。

凡是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履行排污许可申请程序,合理管理并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环境保护法还强调了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应急措施。

各企事业单位必须建立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应急演练,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减轻潜在的环境风险。

与环境保护相伴而生的是资源保护。

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而过度的开发和浪费已经严重威胁到了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对于资源保护给予了相应的规定。

该法明确规定了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它规定了各地区和各部门必须建立资源管理制度,推广节约资源、循环利用和替代性资源的使用。

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对重点资源的严格保护和管理,如水资源、能源资源和矿产资源等。

为了达到资源保护的目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还强调了资源的开采和利用必须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追求短期利益为目的,滥用和浪费资源,破坏资源生态平衡。

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指导下,我国的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状况得到了显著改善。

各地区和各部门加强了对环境和资源的保护和治理,大力开展环境整治和污染治理工作。

同时,社会各界也逐渐提高了环境保护的意识,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然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是执法和监管力度不够强大,导致一些企业和个人对法律的执行不够重视。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重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重点

选择题: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包括哪些方面?A. 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相互关系B. 环境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的法律制度(正确答案)C.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冲突与协调机制D. 国际环境法与国内环境法的比较研究下列哪项原则是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之一?A. 环境保护优先原则(正确答案)B. 经济发展优先原则C. 先污染后治理原则D. 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重原则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在哪个阶段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A. 建设项目规划阶段B. 建设项目实施阶段C.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正确答案)D.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下列哪项制度属于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之一,旨在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A.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正确答案)B. 环境监测制度C.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D. 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我国,对环境保护负有统一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是?A.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B. 生态环境部(正确答案)C.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D. 国家海洋局下列哪项不属于环境法律责任的形式?A. 环境行政责任B. 环境民事责任C. 环境刑事责任D. 环境道德责任(正确答案)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什么?A. 罚款B. 检举和控告(正确答案)C. 拘留D. 起诉在环境资源法学中,可持续发展原则强调的是什么?A. 经济发展速度的最大化B. 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平衡与协调(正确答案)C. 环境保护的绝对优先D. 经济发展的绝对优先下列哪项不属于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A. 《环境保护法》B. 《大气污染防治法》C. 《水污染防治法》D.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确答案)。

环境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环境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环境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环境资源保护法是我国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其基本原则如下:
1. 可持续发展原则:强调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协调发展,保护环境和资源,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2. 预防为主原则:强调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发生,降低环境风险。

3. 损害赔偿原则:强调对环境和资源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4. 综合治理原则:强调采取多种手段综合治理环境问题,包括法律、行政、经济、科技和文化手段。

5. 公众参与原则:强调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6. 责任追究原则:强调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对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措施,保护环境和资源。

以上原则是环境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也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第五版 第一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第五版 第一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环境资源、环境资源问题和环境资源保护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 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 乡村等。
环境的分类
①根据是否经过人类加工改造,环境可分为自然环境和人为环境。 ②根据人类的视野或人类活动所及的空间范围,可以把人类环境分为许 多层次,如居住环境、生活环境、地面环境、地质环境、区域环境、地球环 境、大气环境、水环境、宇宙环境等。 ③环境的定义不一定必须以人类为中心,一些国际文件和外国法律就摒 弃了以人类为中心的思想,体现出人类是自然界的组成部分的观念。
第一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目录 CONTENTS
环境资源、环境资源问题何环境资源保护 环境法的概念与发展概况 环境法的目的何作用 环境法律关系 环境法的体系
第一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第一节 环境资源、环境资源问题和环境资源保护
环境资源、环境资源问题和环境资源保护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 伟蓝图,作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大部署。要深刻认识到,建设美丽中国是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一项本质要求。正 确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关系、 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对于我们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 理念,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来谋划和推进新征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 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环境法的目的和作用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客体
客体是指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也 称‚权利客体‛或‚权义客体‛。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只有物和 行为。 ⑴物:是指可作为权利、义务对象的物品或其 他物质(表现为自然物的各种环境要素)。
⑵行为:是指参加法律关系的主体的行为,包 括作为和不作为。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性质
强制性、规范性、阶级性…? 环境法的公益性:指环境法的防治对象即污染、 破坏和浪费环境资源的行为主要是一种公害, 环境法维护的环境资源保护事业基本上是一种 公益事业,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环境资源对 全社会都要好处;但并不是说环境法不反映执 政阶级或领导阶级的意志、利益和要求。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第二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概念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要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特征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概念
法律关系:指通过法律(包括法律的制定和 实施)所形成和建立的各种关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是指环境与资源保 护法主体之间,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与 资源的活动中形成的由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 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 会关系。
日本环境法的立法目的
日本环境法的目的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表述。
《公害对策基本法》1条第1款:‚本法是为了明确 企业、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对防治公害的职责,确 定基本的防治措施,以全面推行防治公害的对策, 达到保护国民健康和维护其生活环境的目的。‛第2 款:‚关于前款所规定的保护国民健康和维护生活 环境,是与经济健全发展相协调的。‛ 之后转变为以可持续发展为宗旨,以‚保护国民健 康和维护生活环境‛作为该法的唯一目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法保护环境
第二条环境污染防治是国家基本政策第三条加强环境保护的责任制
第二章: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
第四条实现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第五条防治大气污染
第六条保护水体环境和海洋环境
第七条防治土壤污染
第八条保护生态环境
第九条加强环境应急管理
第三章: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第十条加强污染物排放限值管理
第十一条完善环境标准体系
第十二条推行清洁生产
第十三条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第十四条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第四章:环境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加强环境监测体系建设
第十六条推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第十七条督促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改
第十八条建立环境信用体系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二十条国家环境损害赔偿
第二十一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环境权益保护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法解释权
第二十三条本法施行日期
第二十四条过渡期
附件:
1.环境污染防治法
2.生态环境保护法
3.大气污染防治法
4.水污染防治法
5.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法律名词及注释:
1.环境污染:指人为活动或自然原因引起的环境中某一物质或环境组分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或容量,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行为。

2.清洁生产:指通过改良生产流程、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物排放等手段实现环保的生产方式。

3.节能环保产业:指以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为方向的产业,包括节能设备制造、环保工程、可再生能源、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领域。

本文档涉及附件,请参考附件内容。

环保法律法规

环保法律法规

环保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推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

第三条:国家倡导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第二章:环境保护目标和原则第四条: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管理制度。

第五条: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国策。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用途广泛、质量卓越、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第三章:环境污染防治第七条:国家实行环境污染防治的综合管理制度。

第八条:国家实行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政策。

第九条:发展生态产业,保护和修复生态系统,治理生态环境。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法律名词及注释:1、生态环境:指生态系统及其物理环境的总称。

2、资源节约:在保持经济持续增长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资源消耗的行为。

3、循环经济:一种以资源的再生利用为基础的经济模式,通过物质的循环流通,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

4、环境污染防治:采取各种措施,减少、消除和预防环境污染的行为。

5、水污染防治:预防、减少和控制水体污染的行为。

:::请注意,上述范本仅为示例,实际使用时需要根据具体需求进行修改和完善。

另外,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以及附件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

2024版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有哪些

2024版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有哪些

环境保护法概述环境保护法的定义环境保护法是指国家制定和颁布的,用于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在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上,应坚持保护优先,将环境保护置于优先地位。

保护优先原则在环境管理中,应采取各种预防措施,防止环境问题的产生和恶化。

预防为主原则对已经产生的环境问题,应采取综合性的治理措施,包括源头控制、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等。

综合治理原则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公众参与原则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排污收费制度对于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征收排污费。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环境保护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明确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环境保护责任。

水法与水资源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确立了水资源国家所有、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旨在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了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制度,以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

03《森林防火条例》规定了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预防、扑救及法律责任等,以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0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确立了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制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等,为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利用和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

0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细化了森林法中的相关规定,增强了森林法的可操作性。

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doc

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doc

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doc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与资源保护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为了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我国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重点介绍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

二、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的基础法律,主要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等内容。

根据该法,我国建立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了对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

三、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是我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基本法律,主要规定了水污染的防治目标、行政管理和责任追究等内容。

根据该法,我国加强了对水污染的监督管理,推动水环境质量改善。

四、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是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基本法律,着重规范了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减排工作等内容。

根据该法,我国加强了对大气污染的监测和治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五、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基本法律,主要规定了固体废物的分类、处置与利用、监督管理等内容。

根据该法,我国加强了对固体废物的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推动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

六、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法《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法》是我国资源综合利用的基本法律,主要规定了资源的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等内容。

根据该法,我国加强了对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循环利用,推动了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七、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主要规定了土地的利用、管理和保护等内容。

根据该法,我国建立了土地利用规划制度,加强了对土地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八、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是我国森林保护的基本法律,主要规定了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经营利用等内容。

根据该法,我国建立了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加强了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89.12.26•【文号】主席令[第二十二号]•【施行日期】1989.12.26•【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989年12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杨尚昆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第五条国家鼓励环境保护科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普及环境保护的科学知识。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的含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确认的或体现的、反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特征的、具有普遍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与具体原则的区别主要表现(1)基本原则是环境保护法的根本准则,贯穿于整个环境保护法,统帅环境保护法飞各项制度及规范;具体原则是某个或某些环境保护法制的一般准则,适用于特定的范围。

(2)基本原则体现环境保护法的根本价值和基本原理,是环境保护立法、执法、守法及研究环境保护法的总的指导思想;具体原则直接反映的是特定的价值,仅仅是特定领域好环节的指导思想。

(3)基本原则是国家环境保护基本政策的最集中体现,反映的是国家对环境资源问题的总体要求;具体原则所体现和反映的是国家在某一具体领域的环境政策。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特征(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须由法律所确认或体现。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必须反映环境法的特点。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必须是贯穿于整个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指导性原则。

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1)协调发展原则(2)预防为主原则(3)合理开发利用原则(4)污染者付费、受益者补偿原则(5)公众参与原则协调发展原则又叫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原则,是指环境保护欲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可持续发展被定义为寻求满足现代人的需要和欲望,而不危害后代人满足其需要和欲望的能力。

可持续发展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人类需求和欲望的满足是发展的主要目标(2)人们的消费标准好生活水平必须限制在生态承载能力的范围内(3)可持续发展要求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不应危害后代人满足其基本需要的能力。

(4)人口增长会给自然资源增加压力,因此,应保持人口的稳定。

(5)在发展过程中,人类对自然系统的干扰不应当威胁生命支持系统。

(6)可持续发展要求公平地分配有限的自然资源,特别是对于不可更新资源的利用,应考虑将自然资源耗竭减少至最小限度,其耗竭的速率应尽可能较少地妨碍未来世代的选择权好机会。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旨在保护环境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和合理利用。

这些原则对于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一、保护优先保护优先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首要原则。

在任何开发和利用活动中,都必须将环境保护放在首位。

这意味着在任何决策中,都应当优先考虑环境影响,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最大程度地保护环境。

只有当环境保护得到合理保障时,其他开发和利用活动才能得以进行。

二、预防为主预防为主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核心原则。

它的目标是在开发和利用活动之前采取积极的措施,预防环境和资源的损害。

预防为主的思想是通过科学评估和技术手段,提前预测和识别潜在的环境和资源问题,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以避免后续的环境破坏和资源浪费。

三、综合治理综合治理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重要原则之一。

它强调了各个部门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合作与协同,以实现资源的协调使用和环境保护的整体效益。

综合治理要求政府、企业和公众等各方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环境与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四、公众参与公众参与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一项重要原则。

它要求政府在环境和资源决策过程中主动与公众进行沟通、交流和合作。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让公众了解和参与到决策中,发挥其监督和参与作用,同时提升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确保环境和资源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

五、合理利用合理利用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在资源利用过程中,必须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高效利用。

这就要求在资源利用中,遵循科学规划、合理配置、节约使用和循环利用的原则,减少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障资源的长期供应。

综上所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和合理利用。

这些原则的贯彻执行,对于实现环境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标至关重要。

我们每个人都应当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过程中,共同努力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和环境。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题集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题集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题集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这体现了我国环境保护的哪一项基本原则?A. 预防为主原则B. 谁污染谁治理原则C. 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原则D. 可持续发展原则2.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我国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基本职能?A. 拟定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B. 制定环境保护行政法规C. 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D. 组织和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国内履约工作3.根据《环境保护法》,关于排污费,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 排污费的征收标准由国家规定B. 排污者缴纳排污费,不免除其防治污染、赔偿污染损害的责任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C. 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D.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排污者返还排污费4.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要求对可能影响环境的工程建设、开发活动和各种规划进行事先的调查、预测和评价,下列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A. 环境影响评价的对象仅限于建设项目B. 所有建设项目均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C.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仅适用于建设项目的规划阶段D.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当避免与规划或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重复5.下列关于“三同时”制度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A. 建设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B. 建设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C. 建设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D. “三同时”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项目6.下列关于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A. 所有建设项目均须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B.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C.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是不要式行政行为D.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是一种内部行政行为7.关于限期治理制度,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 限期治理的对象包括严重污染环境的污染源B. 限期治理期间,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污染物排放符合限期治理决定规定的排放要求C. 限期治理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年D. 限期治理期间,排污单位不得建设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8.下列关于排污许可制度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A.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B.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C. 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D. 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9.关于环境行政处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环境行政处罚只能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施B. 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不包括责令停产整顿C. 环境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D. 环境行政处罚实行调查取证与决定处罚分离原则10.下列关于环境行政复议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A. 环境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B. 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C. 环境行政复议期间涉及专门事项需要鉴定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D. 环境行政复议机关在审理复议案件时,不得进行调解二、填空题(每题2分,共20分)1.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__________原则”。

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学 简介

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学 简介
在为牲畜和鸟类提供挡风遮雨的地方和筑巢栖息的场 所、促进生物多样性方面,产生的价值约为31250美元,
与此同时创造动物蛋白的价值2500美元左右。
上述各项数字相加总计价值19.625万美元。至于大树每 年开花结果、调节气候、美化环境和活到100年甚至更 长时间所产生的价值还没有计算进去。
2009
三、环境问题的解决
❖ 环境法的特点 ❖ 第二节 环境法的特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第一章 绪论 ❖ 第二章 环境法的概念和特点 ❖ 第三章 环境法的产生和发展 ❖ 第四章 环境法的体系 ❖ 第五章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 第六章 环境法的基本法律制度 ❖ 第七章 环境法律责任
2009
开设环境法学课程的目的
❖ 了解和掌握环境法的基本理论。了解和掌握环境法的各类法 律规范,培养运用环境法律规范进行诉讼和处理环境纠纷的 能力。
1、市场失灵 2、政策失误 3、科学不确定性 4、国际贸易
2009
二、环境问题的成因
❖ 本世纪七十年代末以来现代环境问题最为严重的是: 酸雨、臭氧层破坏、温室效应、突发性环境污染事 故和大规模的生态破坏等。
❖ 环境问题的成因: 首先,机器的使用虽然大大地提高了社会生产力、 加快了工业化和都市化进程以及增强了人类对环 境的改变和控制能力。 其次,世界人口呈高度增长趋势,给环境带来极 大的压力。 再次,科学技术的进步为人类文明的发展做出了 巨大贡献,但是也同时给人类带来了灭顶之灾的 隐患。
❖ 完善资源环境类专业的学科体系。 ❖ 强化环境法制教育,树立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
第一节 环境与自然资源的概念
❖ 一、环境的概念
一般概念:是指围绕着中心存在物的存在的总和,即围绕 某个中心事物的外部空间、条件和状况。 人类环境: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天然的和人工改造过 的各种自然因素的综合体。即环境科学上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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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第一章导论第一节环境与环境问题1.环境,指人群周围的境况及其中直接、简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总体,包括自然因素的各种物质、现象和过程及在人类历史中的社会、经济成分。

环境既包含自然因素,也包含社会和经济因素。

2.立法给环境下定义:一是用概括的方法对环境的内涵进行描述。

分为自然环境和人类环境。

二是采用列举方法对环境外延进行描述。

分为自然环境和人为环境。

三是采用概括加列举的方法在立法上对环境的内涵和外延都作出规定。

3.我国1989年《环境保护法》的“环境”定义和含义: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足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4.自然资源1972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定义为:在一定时间条件下,能够产生经济价值,提高人类当前和未来福利的自然环境因素的总称。

1987年《中国自然保护纲要》的概括性解释为:是在一定技术经济条件下,自然界中对人类有用的一切物质和能量,如土地、森林、草原和荒漠、物种、陆地水资源、河流、湖泊和水库、沼泽和海涂、海洋矿产资源、大气、以及区域性自然环境与资源等。

中国《宪法》第9条中所说的自然资源,指的是与环境融为一体、突然存在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环境要素。

5.生态系统:指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生物与其生存环境以及生物与生物之间相互作用,彼此通过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交换,形成的不可分割的自然整体,不仅包括生物群落,而且还包括环境条件,它们在一定范围内共同组成了一个动态的平衡系统。

生态系统在结构上包括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无生命物质。

6.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与生态保护的关系联系:环境、自然资源与生态系统在性质上属于自然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存在的有机和无机物质的统一体。

区别:环境体现自然界的静态属性,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自然资源体现自然界的有用性属性,指在自然界中可以被人们在一定经济条件下加以利用的物质和能量。

生态系统体现自然界的关联性属性,指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生物及其生存环境以及生物与生物之间相互作用,彼此通过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交换,形成的而不可分割的自然整体。

7.环境问题,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原因使环境条件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生产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现象。

分类:①自然原因引起的自然灾害,也叫第一环境问题或原生环境问题。

②人为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也叫第二环境问题或次生环境问题。

8.环境问题的成因:人地关系恶化。

①市场失灵。

②政策失误。

③科学不确定性。

④国际贸易的影响。

9.环境问题的对策环境问题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影响达成共识;形成环境保护的可行措施(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科学技术的进步);确立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和战略。

第二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与发展1.外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1)城市环境污染控制立法时期(18世纪中叶至20世纪初叶)1810年法国《民法典》,1898年日本《森林法》,1912年日本《工场法》(2)生活环境与自然保护立法并重立法时期(20世纪初叶至20世纪60年代)1936年美国《公共汽车尾气控制法》,1969年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1959年日本《水质综合保护法》和《工场排水法》,1962年日本《煤烟控制法》,1967年日本《公害对策基本法》。

(3)整合型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时期(20世纪初70年代后)欧洲的《环境保护法》《联邦污染控制法》,美国《清洁空气法》《职业安全卫生法》《综合环境反应、赔偿和责任法》,日本《自然环境保全法》《环境基本法》《公害健康损害补偿法》第三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研究对象和方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法学的新兴学科,它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理论与实践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

具有明显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交叉渗透的特点,也是法学与环境科学的交叉、边缘学科。

它既是一门研究法律规范的学问,又是一门法学方法论的学问。

第二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理论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定义和特征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指以保护和改善环境、预防和治理人为环境侵害为目的,调整人类环境与资源利用关系(也称环境利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内涵:①调整对象是人类在从事环境利用行为中形成的环境利用关系。

②目的是保护和改善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与资源,预防和治理人为环境破坏。

③范畴既包含直接确立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环境与资源行为准则的法律规范,也包括其他部门法中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律规范。

特征:①社会性,也称公益性。

②政策性。

③科学技术性。

④综合性。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是立法者拟实现的环境与资源保护的理想和目标,是确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的依据。

分为:基础的直接的目的,最终的目的。

中国也在1998年修改的《土地管理法》确立了“可持续发展”的最终立法目的,并作为后续制定或修订的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最终目的。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与民法联系:第一,在专门环境污染防治法出现之前,环境污染问题主要依靠民事侵权救济机制解决,即使在当前民事救济机制对污染受害人救济、环境损害的赔偿依然具有特别重要意义。

第二,民法中民事权利的规定如人身权、财产权是环境污染受害人寻求就觉得权利依据。

在环境权作为独立民事权利获得法律承认之前依然如此。

第三,民法的物权、相邻权制度对自然环境要素的保护、公众环境权益的维护也起到一定作用。

区别:第一,公私法属性不同。

民法对环境的保护属于私法保护,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则更多运用公法手段保护环境。

第二,民法对环境的保护属于事后救济,相对比较被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对环境保护包括事前、事中、事后三阶段,且更侧重于事前预防,趋向于主动。

第三,民法对环境受害者的救济是个案救济,侧重于对个人利益或私益的维护,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对污染的预防和治理则更倾向于对环境整体的保护,侧重于环境公共利益的维护。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与经济法二者都是公私交融的法律部门,在政府主导性、政策性、综合性等方面具有相同特质。

自然资源既是环境要素也是经济要素,环境问题本身是经济发展的副产品以及经济法的宏观制度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的运用。

但20世纪末期以来,随着环境问题的突出,环境污染防治和资源保护的立法逐渐形成庞大体系,在立法目的(保护环境与人体健康)、价值追求(可持续发展)、内容体系(污染防治与自然保护)上与经济法存在明显差异。

因此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从经济法中分化出来成为独立法律部门。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与宪法、行政法宪法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制定的依据,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不得与宪法相违背。

区别:第一,立法目的不同。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以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立法宗旨,行政法则以规范行政行为、控制行政权滥用为目的。

第二,运用手段不同。

行政手段只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使用的一种而不是全部,还运用经济、科技、法律等多种手段保护环境反之,环境保护只是政府干预的一个方面而不是政府干预的全部。

第三,专业性不同。

环境问题既是国内社会问题也是全球性问题,其国际立法和国内立法已成为庞大专业领域,甚至与外交、军事、国家安全、国际政治密切相关,远超行政法领域。

(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与刑法用刑罚手段保护环境是现代各国共同做法环境刑法正在成为刑法体系的组成部分。

但这只是一种手段,环境问题主要还应当通过教育、技术、经济、行政、民事手段等加以解决。

(5)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与国际法其结合点是国际环境法。

在环境问题区域化、国际化后,国际社会有关环境保护的公约、条约和议定书既是国内法渊源也是国际法的重要渊源。

因此国际环境法一方面是国际法研究对象,但又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研究对象,但主要还是属于国际法范畴。

第二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指一国现行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1)渊源体系,指由环境与资源和保护法的外在表现形式所组成的有机整体,在中国,包括国内法渊源和国际法渊源。

国内法渊源:宪法中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环境与资源保护专门法律、其他法律中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条款、环境与资源保护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与规章、有关司法解释等。

国际法渊源: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环境公约、条约、协定、和议定书。

(2)立法体系,是指有立法权的机关按照立法权限和程序制定的环境与资源保护规范性文件组成的有机整体。

不包括司法解释和国际环境公约、条约、协定、和议定书等。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的内容(1)宪法中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第26条: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

第9条: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第10条: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第22条第2款: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

(2)环境与资源保护专门法律,主要指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综合性法律和单行法律。

综合性法律一般对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宗旨、原则、基本制度、管理体制与机构、法律责任等加以规定。

单行法律是指根据环境与资源要素的不同或者污染物的不同而分门别类地制定法律。

①综合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

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89年12月)。

②污染防治法。

目的在于预防、控制向环境进行的污染物排放,以减轻排污行为对环境的危害,从而达到保护人体健康的目的。

包括海洋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放射性防治法等,还包括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循环经济促进法等。

③自然资源法律,即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促进社会与环境可持续发展,对不同的自然资源部门分门别类制定的法律。

中国包括水法、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节约能源法、海域使用管理法、可再生能源法等。

④自然保护法律,即国家为了保护自然生态环境而制定的专门法律。

与自然资源法律的区别在于,自然保护法律通常对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唯一价值,而自然资源法律则具有多元价值目标,除对自然资源保护外,也强调对其的开发利用。

中国目前已颁布野生动物保护、海岛保护、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

(3)其他法律中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条款①民事法律中:中国2007年物权法第46-49条对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规定,第122-123条对自然资源用益物权的规定,地90条对环境相邻关系的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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