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市商制度缺点
最新-做市商制度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完善措施 精品

做市商制度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完善措施一做市商制度的适用证券范围相对竞价交易制度而言,做市商制度具有流动性保障和推介功能,这些功能对于那些交易相对比较清淡的证券和不为人所知的中小型上市公司证券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对于机构投资者而言,做市商制度可以通过多种灵活手段辅助大宗交易,降低机构投资者大宗交易成本。
但是对于那些交易非常活跃、在市场上具有重要影响的大型上市公司证券来说,证券本身的流动性和知名度都很高,市场的深度也能够容纳大宗委托,做市商制度所提供的功能就没有多少实际意义。
相反,做市商收取的做市收入还会增加这类证券的交易成本。
从做市商的角度看,做市商的目的就是为了追逐做市利润。
根据3.3式,做市商利润可以表示为其中为做市商做市利润。
由41式可知,做市商为了追求做市利润,必将倾向于担任交易活跃证券的做市商,因为做市利润与交易活跃程度��即预期投资者提交委托的数量相关。
同时交易活跃的证券往往是市值较大的蓝筹股,证券的风险相对较小;而且由于交易量活跃,做市商能够充分分散头寸风险,这使做市商不对称信息成本和风险头寸成本大大降低。
目前证券做市商数量的分布情况充分体现了做市商的这种倾向见图2.1,随着证券交易量的提高,做市商的数量逐渐增加。
交易最活跃的1%的证券,做市商的密集程度达到最高,平均每只证券有62.8名注册做市商,接近平均水平的5倍。
因此,做市商制度的适用证券范围与做市商自身的利益取向是矛盾的,做市商制度适用于交易比较清淡、知名度不高的证券交易和辅助大宗交易,但是做市商为了追逐做市利润则倾向于担任交易活跃证券的做市商,并且因为辅助大宗交易利润较低或者风险较大,更热衷于小额交易。
在各国做市商制度的实践中,出现过因考虑做市商利益而使功能错位的问题。
近年来,各国证券交易所纷纷调整做市商制度的使用范围,以突现做市商制度的功能优势,避免做市商制度的缺陷。
1.伦敦证券交易所做市商制度垄断使用范围的收缩伦敦证券交易所自1986年实行改革以后就全面采用做市商制度,所有证券的交易都是采用做市商制度或是以做市商制度为主。
两种制度的比较

定义指令驱动制度,指证券交易价格由买方订单和卖方订单共原则:1价格优先 2时间优先
优点:1价格发现
2交易公平公正,价格由市场决定信息透明
3交个相对连续不会出现大的波动
4交易陈本低
缺点:1排队交易 市场交易有时不那么活跃
定义:做市商制度是一种市场交易制度,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法人充当做市商,不断地向投资者提供买卖价格做市商给予买卖报价
优点:1提高市场流动性
2稳定市场,促进市场平稳运行,市场暴涨暴跌时稳定市场
3具有价格发现功能,做市商拥有第一手的市场信息
缺点:1交易成本较高(做市商本身运营成本高,会要求风险补偿,获取较高的风险收益)
2对做市商行为难以进行有效监督
3缺乏透明度,买卖信息只掌握在做市商手里其具有信息优势
资者提供买卖价格,并按其提供的价格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
进行交易,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性,并通过买卖价差实现一定利润。
简单说就是:报出价
报出价格,并能按这个价格买入或卖出。
做市商与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与做市商制度一、做市商制度做市商是指通过提供买卖报价为金融产品制造市场的证券商。
做市商制度,就是以做市商为中心的市场交易方式与交易制度。
使用做市商制的市场称为做市商市场。
纯粹的做市商制有两个重要特点:第一,所有客户订单都必须由做市商用自己的账户买进卖出,客户订单之间不直接进行交易。
第二,做市商必须在看到订单前报出买卖价格,而投资人在看到报价后才下订单。
在全球市场上,做市商制度有两种存在形式:一种是多元做市商制;另一种是纽约证券交易所的特许交易商制。
1.多元做市商制伦敦股票交易所和美国的那斯达克(NASDAQ)市场是典型的多元做市商制,每一种股票同时由很多个做市商来负责。
在那斯达克市场,活跃的股票通常有30多个做市商,最活跃的股票有时会有60个做市商。
做市商通常也是代理商,他可以为自己、自己的客户或其他代理商进行交易。
做市商之间通过价格竞争吸引客户订单。
2.特许交易商制(Specialist System)在纽约证券交易所里,交易所指定一个券商来负责某一股票的交易,券商被称为特许交易商(Specialist)。
交易所有将近400个特许交易商,而一个特许交易商一般负责几个或十几个股票。
与那斯达克市场相比,纽约股市有三个特点:第一,一个股票只能由一个特许交易商做市,可以被看作是垄断做市商制。
第二,客户订单可以不通过特许交易商而在代理商之间直接进行交易。
特许交易商必须和代理商进行价格竞争,所以纽约交易所是做市商制和竞价制的混合。
第三个特点是特许交易商有责任保持“市场公平有序"。
二、做市商的职责1.NASDAQ市场:(1) 做市商必须随时准备用自己的账户买卖他所负责的股票,并有义务持续报出他对该股票的买卖价格。
(2) 做市商必须恪守自己的报价,必须在他的报价下执行一千股以上的买卖订单。
(3)做市商的报价必须和市场价格一致,买卖价差必须保持在规定的最大限额之内。
2.纽约证券交易所纽约股市的特许经纪人除了以上提到的做市商的职责,还有责任保持市场公平有序。
做市商制度的优缺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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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市商制度的优缺点分析
针对我国证券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的讨论,结合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竞价制度,以及未来我国 要证券市场交易制度的发展,综合国内外各大证券市场的交易制度的发展历史,具体分析相对于竞价交易制度而言,做市商制度存在哪些优缺点,以便我们能够更好的认识做市商制度. [关键词]做市商;竞价;制度做市商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的交易商.做市商通过这种不断的买卖来维持市场的流动性,满足公众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做市商通过买卖报价的适当差额来补偿所提供服务的成本费用,并实现一定的利润.做市商制度又称报价驱动交易制度,主要特点是存在拥有优先地位的做市商,在交易系统中存在做市商的报价.做 市商制度分成垄断做市商制度和竞争性做市商制度两类.在垄断做市商制度下,一个证券只有一个做市商(也称专家经纪人,专家,庄家) ,典型的如纽约股票交易所中的专家 (Specialist ,也译成庄家) ;在竞争性做市商制度下,一个证券至少有两名以上(含两名)做市商,典型的如NASDAQ中的做市商.与做市商制度相对应的是竞价制度,也称指令(委托)驱动交易制度,双向拍卖制度 ,主要特点是严格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竞价制度又分成连续竞价制度和集合竞价制度,前者适用于日内连续交易,对市场流动性的要 求最高;后者适用于确定开盘,收盘价格等,对市场流动性的要求相对较低.我国证券市场目前正是采用了这两种制度.为了适应世界经济发展一体化的要求,为了更好地与国际接 轨,我国金融市场正在逐步引进做市商制度,希望用做市商制度来代替我们现有的竞价制度.比如中国人民银行2005 年5月24日发布的《二○○四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 行报告》中称,我国将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加快外汇市场基础建设,增加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品种,试点美元做市商制度.这意味着,美元做市商制 度将有望引入我国外汇管理的制度之中.与此同时,我国两大证券交易所和一些研究机构都在大力研究如何在我国推 行做市商制度.那么与竞价制度相比较,做市商制度的优缺点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呢?做市商制度发展至今已经经历了30多年,为很多国家 的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很多的帮助,特别是在证券与期货 市场中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这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做市商制度表现出了它的优点,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11做市商制度的优点 .做市商制度的优点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已经得到充分体现.有专家总结出NASDAQ成功的因素包括三个:做市商制度,严格监管和诚实的上市公司,而最重要的是采用了做市商制度.传统交易是由一个专家处理几百家上市公司股票交易 ,而做市商制度是多对一的关系,即一组做市商为一个上市公司服务.更重要的是做市商为交易提供了资金,在交易中做市商先要用自己的资金买进 股票,然后再卖出.这些做法使得市场的流通性大大增强,增加了交易的深度和广度 .具体而言,做市商制度具有以下 几方面的优点: (1)提高股票的流动性,增强市场对投资者和证券公司的吸引力.当一个证券市场上市的公司规模普遍较小时,比如创业板市场.那么这个市场的市场风险也就会较高,投资者和证券公司参与的积极性也就会受到较大影响.特别是 在市场低迷的情况下,广大投资者更容易失去信心.也许在 创业板设立初期会出现一股投资热潮,但这并不能保证将来 的市场不会出现低迷的现象.如果有了做市商,由于他们具有较大的经济实力,因此他们成为市场所需资金的主要供应者,特别实在市场信心普遍不足的情况下,他们就可以随时应付任何买卖,活跃市场.买卖双方不必等到对方出现,只要由做市商出面,承担另一 方的责任,交易就可以进行.因此,做市商保证了市场进行 不间断的交易活动,即使市场处于低谷也是一样. (2)有效稳定市场,促进市场平衡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行业自律组织的要求,做市商除了具有相关的 特权的同时,还有责任在股价暴涨暴跌时参与做市,从而有利于遏制过度投机,起到市场 "稳定器" 的作用.此外,做市商之间的竞争也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市场的稳定.比如,在NASDAQ市场上市的公司股票,最少要有两家以上的做市 商为其股票报价,而一些规模较大,交易较为活跃的公司股票的做市商往往达到40多家.平均来看,NASDAQ市场每 一种证券有12家做市商.这样一来,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就会得到很大的缓解,个别的机构投资者很难通过操纵市场来牟取暴利,市场的投机性就会大大减少,并减少了传统交易方式中所谓庄家暗中操纵股价的现象. ( 3)具有价格发现的功能.做市商是通过聘请一些投资专家来进行操作的,他们所报出的价格是在综合分析市场所J OU RNAL O F FUJ IANSCHOOLO FADMINISTRAT ION ANDFUJIANINST ITUTE O FECONOM ICSAND MANA GEMEN T No v.2005σ经济与管理 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年11月有参与者的行为,心理以及各种各样的信息 ,并借以衡量自身风险和收益的基础上形成的,一般投资者在做市商的报价基础上进行决策,并反过来影响做市商的报价,从而促使证券价格逐步靠拢其实际价值. 如果某一做市商的报价距其他竞争对手的报价差别太大 ,则其交易量必将受到影响,最终会被淘汰出局.在这一过程中,做市商实现了其价格发现的功能.21做市商制度的不足.在长期的实践当中 ,我们发现与竞价制度相对而言,做市商制度在某些方面表现出了一些可能的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 1)做市商制度下交易成本较高.虽然人们对衡量交易成本的指标有不同看法,但是,最简单常用的指标是市场买卖价差.市场买卖价差越大,表明投资者的交易成本相对均衡价格的折扣越大,流动性也就越差.一般来说做市商市场的买卖价差会高于竞价市场.例如,在1997年引入竞价交易制度前 ,NASADAQ的交易成本明显高于N YSE .Bessem2 binder (1998)的研究发现,1997年NASDAQ的市场报价价差平均为 1104%,而N YSE市场的买卖价差平均为0178 % ,比 NASAQ市场低24139 %.在1997年引入竞价交易制度后,NASDAQ市场报价价差得以大大降低 ,每股价差从0138美元下降为 0124美元, 占价格的百分比则从115 %下降为1 %在.伦 敦 证 券 交易所最活跃 股 票改用竞价交 易系统SETS后,投资者的交易成本下降了近一半,英国投资者的交易成本由改革前的016 %下降为0125 % ,海外投资者的交易成本由改革前的1134%下降为015 %.但是,在做市商制度 下,相对而言,大宗交易的交易成本会比较低,因此,对机构投资者而言,做市商制度下交易成本较高的劣势反而不是特别明显. 从英美做市商市场的实践表现看,做市商市场在大宗交易的处理上确实表现更强的适应性和竞争力.在通常情况下,由于做市商市场可以运用多种灵活手段处理大宗交易,使得做市商市场的大宗交易成本经常低于竞价市场.有数 据显示ASDAQ 市场大宗交易的成本在大多数情况下要低 于NYSE市场.虽然有证据表明做市商制度下交易成本较高,但是,目前所得到的结论并非压倒性的.其原因有两个方面:首先,很难有直接的证据.因为没有股票同时在两个交易制度下进行交易,因此 ,所得到的结论实际上来自于两组不同股票,虽然研究时考虑尽量提高两组股票的可比性,但仍会影响结论的可靠性.其次,衡量交易成本的指标有很多,同类指标也有不同计算方法,而使用不同指标就能得到相反的结论是常见的,因此,结论也远非唯一的 .(2)对做市商的做市行为较难进行有效的监管.对于做市商制度下交易成本偏高的不足,可以有不同的解释,如股 票性质差异导致交易成本较高等 ,但是对于做市商的"合谋"行为却很难有推诿之辞.虽然从理论上说,多名做市商之间会相互竞争以提供最优报价,最终实现交易成本最小化,但 实际上,由于做市商之间往往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因此,对绝大部分的做市商而言 ,相互合作进而合谋,以损害市场效率和投资者利益为成本来实现做市商集体利益的最大化,成为比相互之间进行竞争更为明智的选择.以NASDAQ市场为例,虽然很长时间以来市场一直对竞争性做市商的报价行为有疑问,但苦于没有显著证据,一直没有取得任何进展,也无法采取相对应的对策来应对.但是, 由于1994年开始的争论最终使得美国证监会和相关司法部门介入其中,其后果 便是促使从1997年起NASDAQ市场开始引入竞价交易成分,建立做市商制度与竞价制度同时采用的混合交易制度市场.综合上面所述,我们不难看出就做市商制度和竞价制度相比较而言,虽然做市商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交易
做市商

中国为什么不实行做市商制度可能有以下原因“首先,我国没有场外交易的经验,因此实行做市商制缺乏历史经验。
第二,在我国实行做市商制容易形成价格垄断。
美国纳斯达克市场是典型的做市商制度,存在做市商竞争的机制。
每只股票同时至少4个以上的做市商来负责,实际上平均每只股票有12家~14家做市商为之做市,活跃的股票则可多达40几家,如微软43家,爱立信42家。
通过充分的竞争使得做市商只能获得其提供“即时性服务”的制度性收益,而不会获得不合理的垄断利润,也不具备操纵价格的能力,也只有在这种意义上做市商才能区分于通常意义上的“庄家”。
按照目前我国券商的实力,能够成为做市商的为数不多,这样一只股票的做市商数量不会很大,由其做市股票很容易造成联手操纵股市。
第三,实行做市商制主要是解决市场交易的连贯性问题。
而如果市场交易活跃,换手率很高,就根本用不着使用这种高成本的交易方式。
当前国内主板的换手频率非常高,受此影响,预计我国将来的二板市场换手率不会很低。
第四,现有监管手腕和水平不够先进,决定了做市商制度推出机遇尚不成熟。
做市商和投资公众所处的信息地位是截然不同的。
如果没有较为成熟的监管制度和监管经验,很容易造成做市商之间串谋以拉大价差,损害投资者利益。
现有监管手腕和水平不够先进,决定了做市商制度推出机遇尚不成熟。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开展时间短,缺乏足够的市场阅历的积聚;市场监管规则不够完善,监管手腕尚由于计算机远程监管水平有限无法停止有效、实时的跟踪;监管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使得我国A股市场屡屡出现基金黑幕、黑庄现象;广阔散户投资者的权益很难遭到有效维护。
因此,无法想象在这样背景下推出的创业板市场,就直接采用国际上先进的做市商制度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第五,机构投资者缺乏,缺乏有潜力的拟上市公司,我国创业板市场投资者仍以散户居民为主。
散户买卖的特点就是投资资金规模有限,投资者人数众多,单笔买卖成交量较少。
与做市商促进大宗和不生动买卖活动性相比,我国创业板市场暂时没有引入该制度的客观需求。
新三板市场做市商制度不足探讨

新三板市场做市商制度不足探讨摘要: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是我国现阶段完善资本市场结构的主要任务。
新三板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13 年揭牌以来发展迅速,特别是2014年末引入做市商制度以来,新三板的挂牌公司数量激增,总体成交量呈上升趋势,换手率明显升高,市场交易活跃,在一定程度上对新三板市场产生了积极影响。
尽管做市商制度在新三板市场的实施时间不长,但仍暴露出一些潜在的问题。
从法律的统一性方面看,做市商制度的相关业务规则与《证券法》个别条款相冲突,存在一定法律障碍;从做市商关系方面看,做市商数量偏少导致竞争不充分;从权利义务方面看,做市商的权利义务存在失衡风险;从做市行为方面看,做市商违规成本低,监管力度弱,导致做市商违规行为频发。
因此,为进一步规范做市行为,提高做市效率,改善市场流动性,本文对做市商制度的潜在问题进行了归纳,并借鉴成熟资本市场做市商的经验,为做市商制度的完善提出合理化意见。
本文的主要结构分四大部分,具体如下:第一部分以新三板的发展为背景,首先对做市商制度的基础理论进行介绍和梳理。
从做市商的概念入手,总结做市商的收益原理,做市商的功能和作用,并根据做市商的分类分析不同类型做市商的特点和利弊。
第二部分在基础理论的基础上,探索我国新三板市场为什么采用竞争性做市商制度,现阶段是否具备向混合制度过渡的条件。
此外通过对新三板做市商制度的业务规则进行梳理并根据做市商制度近一年半的实践经验,总结新三板做市商制度的现存问题。
第三部分总结介绍了具有代表性的纳斯达克市场和台湾兴柜市场的做市商制度,为我国新三板做市商制度的完善提供借鉴。
第四部分结合内部分层可能给新三板市场带来的影响,为竞争性做市商制度的发展提出可行性建议,并根据成熟资本市场做市商制度的经验,探索解决做市商制度潜在问题的途径。
[关键词] 做市商竞争性做市商混合制度。
Research on the current issues of Market-maker systemin New Three BoardAbstract:Building up a multi-level capital market is the main task of perfecting capitalmarket structure at present in china. As an important part of multi-level capital market,new three board has developed rapidly since its opening in 2013. Especially, since theend of 2014 the introduction of market-maker system, the number of quotedcompanies of new three board increased sharply, the overall volume rose, turnoverrate increased significantly, and market trading was active, which had a positiveimpact on new three boardmarket.Since the market maker system implementation time in the new three boardmarket is not long, it still has some potential problems. In terms of the unity of law,the rules of market maker system business and some provisions of the “Securities Act”conflict and there are some legal obstacles. In terms of relations of market makers,lack of market makers leads to inadequate competition. In terms of rights andobligations,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market makers have imbalances risk. Interms of market making behavior, the low cost of violations and weak supervisionresult in frequent violations. Therefore, in order to standardize the market-makingbehavior, improve market-making efficiency, improve market liquidity. This paperherein investigated and summarized the potential problems of market maker, andlearnt from the experience of market makers in mature capital market, madereasonable advice to improve the market-maker system.This paper consists of four parts:Firstly, based o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new three board, the basic theory ofmarket-making system was introduced and summarized. Starting from the concept ofmarket makers, benefit principle, function and role of market makers are summarized.Then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pros and cons of different types of market makers areanalyzed based on classification.On the basis of basic theory, part II investigated the reason why the new threeboard market in China adopted a competitive market maker system, and whether theyhave conditions of transition to mixed system at the present stage. In addition,existing problems of market makers in the new three board were summarized byanalyzing the business rules of the market-making system of new three board and theexperience of the past year and a half.The typical market-making system of Nasdaq market and Taiwan Emergingmarket were introduced in Part III, providing reference for improvement of new threeboard market-making systemFinally, considering the possible affection of internal stratification to the newthree board market, the paper put forward feasible suggestions for the development ofa competitive market-making system, and explored solutions to potentialmarket-making system based on the mature capital market-making system.[Keywords] market maker,stratification system, mixed system目录导言第一章新三板市场及做市商制度基本概述第一节新三板交易市场一、新三板市场概况二、新三板市场火热原因分析第二节做市商制度的概念、原理与作用一、做市商的概念二、做市商收益原理----做市商的交易成本理论三、做市商的作用第三节做市商制度的类型及特征一、交易制度的分类二、传统做市商制度的利弊分析三、混合交易制度的利弊分析第二章新三板做市商制度构建及其潜在问题第一节新三板对做市商制度的探索一、新三板为什么要引入做市商制度?二、做市商制度对新三板市场的影响?三、新三板做市商制度是坚守传统、还是走向混合?第二节新三板市场做市商制度的构建一、做市商资格二、做市商的权利与义务三、关于做市商的其他规定第三节新三板做市商制度的潜在问题一、做市商制度的法律障碍二、做市商主体单一、竞争不充分三、做市商的权利与义务的失衡风险四、做市行为不规范、自律监管作用甚微五、做市商未能改变新三板流动性困境第三章域外做市商制度的经验借鉴第一节美国纳斯达克做市商制度的演变及经验一、纳斯达克做市商制度的演变过程二、便捷的做市商申请程序三、多样化的做市商主体四、要求连续报价的同时关注报价的合理性第二节台湾兴柜市场的做市商制度一、台湾兴柜市场的设立与发展二、议价点选交易系统三、报价的撤回机制四、较低的投资者准入制度五、双向报价豁免条款第四章新三板做市商制度发展途径探索第一节新三板分层制度对做市商制度发展的启示一、新三板分层制度的出台二、内部分层的必要性及作用三、分层制度对做市商制度发展的启示第二节新三板做市商制度完善路径的探索一、排除做市商制度的法律障碍二、增加做市商数量,促进做市商之间竞争三、给予适当的补偿及优惠,平衡做市商的权利与义务四、加强对做市商的监管,完善自律监管制度结语参考文献导言一、问题提出新三板市场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促进中小企业的孵化。
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引言做市商制度(Market Maker System)是金融市场中一种重要的交易制度,旨在提高市场流动性、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
该制度通过引入专门的市场参与者(即做市商),促进了交易的顺畅进行。
本文将对做市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包括其定义、动机、运作原理和优缺点等方面。
定义做市商制度是指在金融市场中,专门从事交易的市场参与者,他们以提供买入和卖出报价的方式,为其他市场参与者提供流动性和交易执行能力。
做市商通过自己的资金和风险承受能力,维护市场的稳定和有效性。
动机做市商制度的出现和发展源于以下几方面的动机:1.提高市场流动性:市场流动性是指市场上可以迅速买入或卖出某一资产的能力。
做市商通过不断提供买入和卖出的报价,使得市场上始终有交易活动,从而提高市场的流动性。
2.降低交易成本:做市商制度可以降低市场参与者的交易成本。
首先,做市商通过提供买入和卖出的报价,减少了市场参与者寻找交易对手的成本。
其次,由于做市商在市场中充当流动性提供者的角色,他们愿意在一定的价差范围内进行交易,从而减少了交易执行成本。
3.减少交易风险:做市商在市场中提供了稳定的买入和卖出报价,使得市场参与者可以更容易地进行交易。
这种稳定的报价提供了投资者的下单参考依据,降低了交易风险。
运作原理做市商制度的运作可以简单概括为以下几个步骤:1.报价:做市商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提供买入和卖出的报价。
这些报价通常包括价格和交易量等内容。
2.匹配:当市场参与者发出交易委托时,交易所或经纪商会将委托发送给做市商,做市商将根据自己的报价情况和其他市场信息,决定是否接受这些委托,并进行交易的匹配。
3.执行:如果做市商接受了交易委托,他们将根据报价进行交易执行。
如果委托的数量超过了做市商的报价量,那么做市商可能需要进行额外的市场操作,以满足交易的需求。
4.风控:做市商在交易过程中需要进行风险控制。
他们会设置一定的风险限额,当达到或超过这些限额时,做市商可能会暂停或调整自己的报价,以控制自身的风险。
简述做市商制度的优缺点

简述做市商制度的优缺点做市商制度(Market Maker),又称做市者,是金融市场中的参与者之一,指的是在特定金融产品的交易市场上为买方和卖方提供流动性的中介机构。
做市商通过不断报出买卖价格,以保证市场上的买卖双方能够以市场价立即买卖金融产品,从而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
做市商制度在金融市场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优点和缺点相伴而行。
一、做市商制度的优点1. 提供流动性:做市商为市场上的投资者提供持续的流动性,他们随时准备买入或卖出金融产品,确保交易活动的顺利开展。
这种流动性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的效率。
2. 促进价格发现:做市商定期报出买卖价格,提供了价格发现机制。
通过市场上的供需关系,做市商的报价将反映市场上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从而反映出金融产品的合理价格。
3. 降低交易风险:由于做市商提供了流动性,并随时愿意买卖金融产品,投资者可以立即进出市场,从而降低了交易的风险。
特别是在市场波动剧烈、交易量较小的时候,做市商的角色尤为重要。
4. 促进市场深度:做市商的参与促进了市场的深度,即市场上可执行的买入和卖出交易的数量。
当市场深度提升时,交易者可以更容易地进出市场,并更有效地完成交易。
5. 促进市场发展:做市商制度为不同类型的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参与机会,为市场发展提供了动力。
投资者可以利用做市商制度,获取更多的交易机会,并从市场的波动中获利。
二、做市商制度的缺点1. 利益冲突:做市商在为市场提供流动性的同时,也在追求自身的利润。
当市场波动剧烈或交易量较小时,做市商需要承担较大的风险,可能会为了自身利益而报出不利于投资者的价格。
这种利益冲突可能会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损。
2. 操作风险:做市商需要对市场进行持续观察,及时调整报价。
如果做市商的观察出现错误或判断不准确,可能会造成投资者的损失。
操作风险是做市商制度存在的一种缺陷。
3. 市场集中度提高:做市商集中在少数机构或个人身上,可能导致市场集中度的提高。
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是一种市场化的交易模式,它在股票、期货、外汇等领域广泛应用。
做市商制度利用市场深度和流动性来提供双向报价,为交易双方提供了更好的交易环境和更好的价格保障。
本文将从做市商制度的定义、运作原理、优点和缺点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做市商制度的定义和运作原理做市商制度(Market Maker)指在某个市场上不断报出买卖价格,并相应地承担交易风险的交易商。
做市商在市场经营中属于中介商,它不断地买卖市场上需要流动性的资产,并用自己的资本进行市场的风险中介,从而使市场具有连续性。
做市商制度的运作原理是,做市商在市场上不断报出买卖价格,并通过自己的交易策略和风险管理能力来控制市场中的偏差风险,从而获得交易利润。
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做市商利用自己的交易技巧和信息优势,为交易双方提供更具吸引力的报价,从而实现自身的交易利润和市场竞争优势。
二、做市商制度的优点和缺点做市商制度的优点主要有以下几点:1. 提高市场流动性。
做市商制度在市场经营中具有连续性和交易活跃度,从而提高市场流动性和交易效率。
2. 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机会。
做市商制度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好的交易环境和更好的价格保障,从而吸引了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市场交易。
3. 保护投资者利益。
做市商通过自己的风险管理能力和交易技巧,为投资者提供更具吸引力的报价,并控制市场中的偏差风险,从而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然而,做市商制度也存在一些缺点:1. 可能造成市场垄断。
做市商制度可能在市场上形成垄断,从而使市场缺乏竞争性和透明度。
这可能会降低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效率。
2. 存在信息不对称。
做市商在市场经营中具有信息优势,可能会导致信息不对称,从而影响市场公平和透明度。
3. 存在操纵市场的风险。
做市商可能通过其报价和交易策略操纵市场价格,从而对投资者造成损失。
三、做市商制度的适用范围和发展趋势做市商制度适用于各种交易市场,包括股票、期货、外汇等市场。
在中国股票市场中,做市商制度是推行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举措。
关于做市商交易的利弊分析

关于做市商交易的利弊分析做市商交易,指的是由专门的经纪商或金融机构作为市场的交易对手主动提供流动性,以便买卖双方进行交易。
这种形式的交易具有一定的利弊,下面将对其进行详细的分析。
做市商交易的利益:1.提供流动性:做市商作为交易对手方,主动提供买卖双方所需的流动性,确保市场的正常运转。
这有助于提高交易效率,减少交易成本,提升市场的活跃度。
2.降低交易风险:做市商作为交易对手方,承担了双方交易的风险,并在交易中提供价格保护。
这样一来,买卖双方无需担心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可以更加安心地进行交易。
3.提高市场透明度:做市商需要提供实时的报价和交易信息,这有助于提高市场的透明度。
交易参与方可以根据做市商的报价判断市场行情,做出更准确的决策。
4.促进市场竞争:做市商的存在可以增加市场上的竞争程度。
不同的做市商之间会为了吸引更多的交易而提供更优惠的交易条件,这有利于提高整个市场的竞争水平,同时也给交易参与方提供更多选择的机会。
做市商交易的弊端:1.利益冲突:做市商作为交易对手方,既要提供流动性也要获取利润。
在一些情况下,做市商可能会利用其信息优势,倾向于提供不利于交易参与方的报价和交易条件,以获取更高的利润。
2.价格操纵:由于做市商是市场的交易对手方,其报价和交易行为可能会对市场价格产生影响。
一些不端的做市商可能会通过操纵价格来获取高额利润,给交易参与方带来损失。
3.市场风险:做市商承担了交易风险,当市场出现剧烈波动时,做市商的风险也相应增加。
这可能导致做市商暂停提供流动性,使市场陷入流动性危机。
综上所述,做市商交易有其利弊之处。
它为市场提供了必要的流动性和交易保护,提高了市场的活跃度和交易效率。
但同时也存在利益冲突、价格操纵和市场风险等问题。
为了充分发挥做市商交易的优势,监管机构应加强对做市商行为的监管和监控,保护交易参与方的利益,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同时,交易参与方也应自觉加强对交易的风险管理和对做市商的选择,以降低交易风险和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损失。
做市商制度与竞价交易方式的比较分析

做市商制度与竞价交易方式的比较分析做市商制度和竞价交易方式是两种不同的交易方式,它们各自有其优缺点。
下面是对这两种交易方式的比较分析。
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是指交易市场中的专门机构,承担向交易者提供买卖报价的职能。
做市商会根据市场需求和供给,提供相应的报价。
这种交易方式具有以下优点:优点:(1)做市商制度可以提高市场流动性和交易效率,因为做市商的存在可以确保交易者在任何时刻都能够找到对手方,从而促进了市场的活跃程度。
(2)做市商可以提供较为稳定的买卖价格,减小了价格波动的风险。
(3)做市商可以为交易市场提供更多的信息,包括市场深度、交易量等,从而帮助交易者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缺点:(1)做市商制度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风险,即做市商掌握了更多的信息,而交易者缺乏相关信息,从而使得交易者可能会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2)做市商可能会利用其信息优势,操纵市场价格,从而对交易者造成损失。
竞价交易方式竞价交易方式是指交易市场中交易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市场情况,自主报出买卖价格,然后等待交易对手方的出价,最终通过双方协商确定价格的一种交易方式。
这种交易方式具有以下优点:优点:(1)竞价交易方式可以避免信息不对称的风险,因为交易者可以自主报价,交易价格更加公平。
(2)竞价交易方式可以提高市场竞争程度,从而促进市场的活跃程度。
(3)竞价交易方式可以提高交易者的自主决策能力,从而更加符合市场需求。
缺点:(1)竞价交易方式可能会导致价格波动较大,从而增加交易风险。
(2)竞价交易方式可能会导致交易效率较低,因为交易者需要等待对手方的报价,从而增加了交易时间。
总体而言,做市商制度和竞价交易方式各自有其优缺点,适用于不同的交易场景。
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交易方式。
做市商制度的优缺点

做市商制度的优缺点市场价格的形成分为两种,一种是报价驱动即做市商制度,一种是指令驱动也就是撮合交易制度,下面对两种交易制度进行对比分析。
做市商制度一、做市商制度优缺点做市商制度,即报价驱动制度,具体流程是:做市商建立、调整做市证券的合适库存并给出股票的买入和卖出价,然后接受所报价位上的买单和卖单,即投资者发出卖出指令时做市商以自由资金买入、投资者发出卖出指令时做市商以自由资金买入、投资者发出买入指令时用库存证券执行卖出,若库存不足,则向其他做市商购买,最后根据市场调整做市证券的双向报价。
整个流程可以有效地稳定市场,增加市场的流动性,但是如果某些品种的做市商数量比较少,做市商容易依靠自己的资金和信息优势跟客户做对赌,操纵价格。
做市商参与报价,充当所有人的对手方,承担做市义务,投入自有资金,是有风险的。
做市商会对其提供的服务和承担的风险要求补偿,获取收益,利润是买卖报价的差价。
做市商优点如下:提高流动性,增强市场吸引力。
由于投资者的交易对象就是做市商、交易价格就是做市商报出的价格,投资者无需担心提交的委托找不到交易对手。
做市商可以承担做市所需的资金,随时应付各种买卖,活跃市常2.有效稳定市场,促进市场平衡运行。
做市商有责任在股价爆跌暴涨的时候参与做市,从而有利于遏制过度投机,起到维护市场稳定的作用。
3.具有价格发现的功能。
做市商所报的价格是根据分析市场所有参与者的信息来衡量自身分险和收益的基础上形成的。
投资者在报价的基础上进行决策,并反过来影响做市商的报价。
从而使证券价格逐步靠拢其实际价格。
做市商的缺点如下:1.做市商制度下交易成本较高。
做市商承担做市义务,投入自有资金,是有风险的。
做市商会对其提供的服务和承担的风险要求补偿,获取收益。
价差中部分被做市商取得,这就增加了投资者的成本负担。
2.对做市商的行为难以进行有效的监督,做市商有可能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
而任意扩大买卖价差。
3.缺乏透明度。
在报价驱动下,买卖盘信息集中在做市商手中,做市商具有信息优势。
不同做市商制度对资本市场运行的影响

不同做市商制度对资本市场运行的影响:比较研究与启示所谓传统做市商制度,也即典型的报价驱动交易制度,其价格形成与发现的特征是:价格完全由做市商报价形成,做市商是在看到买卖订单前报出卖价和买价,而投资者在看到由做市商给出的报价后才下买卖订单。
所谓混合型做市商制度即混合交易机制,是通过在做市商制度的基础上引入竞价交易机制(如1997年以后的纳斯达克)、或者是在竞价交易机制的基础上引入做市商制度(如1986年以后的伦敦交易所)而形成的。
一、传统做市商制度对资本市场运行的影响从大的方面来看,传统做市商制度可分为垄断性做市商制度和竞争性做市商制度两类(见表1)。
表1:传统做市商制度的分类类型垄断性做市商制度竞争性做市商制度特征每只股票由一家做市商每只股票由两家以上做市商负责做市负责做市典型市场纽约证券交易所1997年前的纳斯达克所谓垄断性做市商制度,是指在交易所上市的每只股票只能有一位指定的做市商来负责做市,典型代表即纽约证交所的专家制度;所谓竞争性做市商制度,是指在交易所上市的每只股票有多位做市商来负责做市,典型代表即纳斯达克,它有超过500家做市商公司,每只股票平均至少有6~7位做市商做市交易。
根据证券市场微观结构理论,评价交易制度的主要指标是流动性和有效性(其他重要指标还包括交易成本、稳定性和透明度等)。
首先我们比较不同做市商制度对市场流动性的影响。
衡量市场流动性的主要指标是买卖价差和指令执行速度。
就买卖价差来看,美国证监会的一项最新研究(SEC,2004)给出了如下的结论(见表2)。
表2:纳斯达克与纽约证交所的平均有效价差比较(2004年5月,美分/股)股价NYSE NASDAQS&P500大型公司<$5 0.95 0.44$5-$15 1.17 0.67$15-$25 1.38 0.81$25-$50 1.83 1.09>$50 2.63 2.12S&P400中型公司<$5 1.66 1.05$5-$15 1.74 1.06$15-$25 1.87 1.95$25-$50 2.71 2.6$50 4.03 3.98S&P600小型公司<$5 2.01 1.76$5-$15 2.54 2.21$15-$25 2.83 3.14$25-$50 3.67 3.81>$50 5.22 6.6资料来源:Market Systems,Inc.,May 2004,SEC Rule 11Ac1-5 data.从表2可以发现,除了在小型公司的中高价股(>$15美分/股)交易方面,纽约证交所的有效价差要低于纳斯达克的有效价差外,在大型公司和中型公司的股票交易方面,无论是高价股还是低价股,纳斯达克的有效价差基本都要低于纽约证交所的有效价差;而在小型公司的低中价股(<$15美分/股)交易方面,纳斯达克的有效价差仍然要低于纽约证交所的有效价差。
最新-做市商制度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完善措施 精品

做市商制度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完善措施一做市商制度的适用证券范围相对竞价交易制度而言,做市商制度具有流动性保障和推介功能,这些功能对于那些交易相对比较清淡的证券和不为人所知的中小型上市公司证券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对于机构投资者而言,做市商制度可以通过多种灵活手段辅助大宗交易,降低机构投资者大宗交易成本。
但是对于那些交易非常活跃、在市场上具有重要影响的大型上市公司证券来说,证券本身的流动性和知名度都很高,市场的深度也能够容纳大宗委托,做市商制度所提供的功能就没有多少实际意义。
相反,做市商收取的做市收入还会增加这类证券的交易成本。
从做市商的角度看,做市商的目的就是为了追逐做市利润。
根据3.3式,做市商利润可以表示为其中为做市商做市利润。
由41式可知,做市商为了追求做市利润,必将倾向于担任交易活跃证券的做市商,因为做市利润与交易活跃程度��即预期投资者提交委托的数量相关。
同时交易活跃的证券往往是市值较大的蓝筹股,证券的风险相对较小;而且由于交易量活跃,做市商能够充分分散头寸风险,这使做市商不对称信息成本和风险头寸成本大大降低。
目前证券做市商数量的分布情况充分体现了做市商的这种倾向见图2.1,随着证券交易量的提高,做市商的数量逐渐增加。
交易最活跃的1%的证券,做市商的密集程度达到最高,平均每只证券有62.8名注册做市商,接近平均水平的5倍。
因此,做市商制度的适用证券范围与做市商自身的利益取向是矛盾的,做市商制度适用于交易比较清淡、知名度不高的证券交易和辅助大宗交易,但是做市商为了追逐做市利润则倾向于担任交易活跃证券的做市商,并且因为辅助大宗交易利润较低或者风险较大,更热衷于小额交易。
在各国做市商制度的实践中,出现过因考虑做市商利益而使功能错位的问题。
近年来,各国证券交易所纷纷调整做市商制度的使用范围,以突现做市商制度的功能优势,避免做市商制度的缺陷。
1.伦敦证券交易所做市商制度垄断使用范围的收缩伦敦证券交易所自1986年实行改革以后就全面采用做市商制度,所有证券的交易都是采用做市商制度或是以做市商制度为主。
做市商交易制度

做市商交易制度
做市商交易制度是一种金融市场交易方式,它是指由做市商作为市场的买方和卖方,为交易双方提供流动性和价格发现的服务。
做市商交易制度在金融市场中广泛应用,尤其是在股票、债券、外汇等市场中。
做市商交易制度的核心是做市商,他们是市场上的专业交易者,通过提供买卖双方的报价,为市场提供流动性和价格发现的服务。
做市商通常会在市场上提供两个报价,即买入价和卖出价,这两个报价之间的差价就是做市商的利润。
做市商的存在可以使市场更加稳定,因为他们可以在市场出现波动时提供流动性,从而避免市场出现大幅波动。
做市商交易制度的优点在于可以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和价格发现效率。
由于做市商的存在,市场上的交易双方可以更容易地找到对手方,从而提高了交易的效率。
此外,做市商还可以通过提供流动性来降低市场的波动性,从而使市场更加稳定。
然而,做市商交易制度也存在一些缺点。
首先,做市商的存在可能会导致市场出现垄断现象,从而影响市场的公平性。
其次,做市商的利润来源于差价,因此他们可能会在报价上进行操纵,从而影响市场的价格发现效率。
总的来说,做市商交易制度是一种重要的金融市场交易方式,它可
以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和价格发现效率。
然而,我们也需要注意做市商的存在可能会导致市场出现垄断现象和价格操纵等问题,因此需要加强监管和规范。
停止做市商制度

停止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是一种市场机制,其主要作用是提供流动性和市场深度,促进证券市场的正常运作。
在做市商制度下,做市商会根据市场情况主动报价,同时承担一定的风险,以促进买卖双方的交易。
然而,有些市场参与者认为做市商制度存在一些缺陷和问题,从而呼吁停止这种制度的实施。
首先,一些人认为做市商制度可能导致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的发生。
做市商作为市场的主要流动性提供者,其报价和交易行为可能会影响市场价格的形成,进而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来操纵市场。
此外,做市商可能会利用其对市场的信息优势进行内幕交易,从而获利,损害了其他市场参与者的利益。
其次,做市商制度可能会使市场变得不公平。
由于做市商拥有更多的市场信息和资源,他们可能会在市场上获得更大的优势,导致其他市场参与者处于不利地位。
这种不公平的市场环境不利于市场的公平竞争和资本的有效配置,可能会损害市场的稳定性和健康发展。
此外,一些市场参与者担心做市商制度的风险传导效应。
做市商在市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一旦做市商出现资金问题或者市场风险增加,可能会引发市场的恐慌情绪,导致市场的崩盘和金融风险的扩散。
因此,一些人认为停止做市商制度的实施,可以减少市场的风险传导效应,维护市场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综上所述,停止做市商制度可能有助于减少市场的操纵和内幕交易风险,提升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减少市场的风险传导效应,维护市场的稳定性和健康发展。
然而,停止做市商制度也可能会导致市场流动性的下降,市场交易的不便和成本的增加,市场的活跃度和市场的效率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因此,在决定是否停止做市商制度时,需要充分权衡各方的利益和市场的整体利益,寻找最适合市场的市场机制,实现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中国证券市场是否应该建立做市商制度

中国证券市场是否应该建立做市商制度一、做市商制度的优缺点及其产生条件(一)优点1、成交及时性。
投资者可按做市商报价立即进行交易,而不用等待交易对手的买卖指令。
2、价格稳定性。
做市商具有缓和证券价格波动的作用。
3、矫正买卖指令不均衡现象。
在买卖盘不均衡时,做市商插手其间,可平抑价格波动。
4、抑制股价操纵。
做市商对某种股票持仓做市,使得操纵者有所顾及。
(二)缺点1、缺乏透明度。
在报价驱动制度下,买卖盘信息集中在做市商手中,交易信息发布到整个市场的时间相对滞后。
2、增加投资者负担。
做市商承担做市义务是有风险的。
因此做市商会对其提供的服务和所承担的风险要求补偿,从而增大运行成本,增加投资者负担。
3、可能增加监管成本。
采取做市商制度,要制定详细的监管制度与做市商运作规则,并动用资源监管做市商活动。
4、可能滥用特权。
做市商经纪角色与做市功能可能存在冲突,做市商之间也可能合谋串通。
(三)产生条件一般来说,做市商必须具备下述条件:1、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这样才能建立足够的标的商品库存以满足投资者的交易需要。
2、具有管理商品库存的能力,以便降低商品库存的风险。
3、要有准确的报价能力,要熟悉自己经营的标的商品,并有较强的分析能力。
作为做市商,其首要的任务是维护市场的稳定和繁荣,所以做市商必须履行“做市”的义务,即在尽可能避免市场价格大起大落的条件下,随时承担所做证券的双向报价任务,只要有买卖盘,就要报价。
二、我国做市商制度发展的现状和阻碍(一)现状由于我国长期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对做市商制度,尤其是金融领域的做市商制度在认识上存在严重不足,结果导致国内OTC市场,尤其是OTC资本市场的发展,大大滞后于交易所市场的发展,更滞后于实体经济的发展。
(二)阻碍1.观念上的障碍由于金融当局在过去并没有充分认识到以做市商制度为基本交易框架的OTC市场的重要性,所以主要把注意力放在了全国性交易所市场的建设上,而对OTC市场(特别是OTC资本市场)的发展则基本上采取的是一种限制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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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市商制度缺点
存货风险管理
做市商在履行义务的过程中,其理想情况是双向报价而产生的双向成交量正好相等,取得稳定的价差收益。
在这种情况下,单就这项交易来说,做市商肯定是盈利的。
然而实际交易中却很难做到,如果出现单方成交或者双方成交数量不同,就会产生一定的库存证券(对于期货来说,即单向持仓部位),也就面临着一种存货风险,即由于证券价格的不确定性所引致的头寸价值变动风险。
由此,做市商往往在综合考虑价格变动趋势、本身的自有资本情况、融资能力、市场参与者数量与结构等因素基础上确定证券的存货量。
一般情况下,做市商存货与有关因素的关系为:存货量与存货风险呈正相关关系。
存货量大,则风险大;存货量与价格的变动相关性最大,当有价格上升预期时,存货量增加,相反,存货量下降(这种情况适用于股票债券,对于期货则不然)。
但当价格真正处于较高水平时,存货量趋于减少,否则,高价位购买的存货将随市价的下降而趋于贬值,存货风险增大。
所以,为了降低这种风险,做市商对价格上升幅度较大的证券会趋于减少库存,因而从这个意义上讲,存货量与证券价格呈负相关关系。
另外,存货量与做市商的自有资本呈正相关关系。
信息不对称风险
做市商一旦报出价格。
意味着这一价位上他可能将与其他公众交易一定量的证券,然而受信息搜寻范围与能力的限制,做市商有可能受到那些掌握更多更新信息的交易商的“欺骗”。
其实,做市商面临的信息不对称风险是难以准确度量的一种风险,往往只能从事后的价格变动中得到测量,即这种成本等于做市商报价与新市场价的差额。
这样,做市商只有扩大其买卖报价差额才能减轻不对称信息交易的消极影响,但如果价差过大,也会降低市场的流动性,使得成交量下降,同时也会降低做市商的收入。
扩大经营规模,降低成本费用。
通过并购,企业规模得以扩大,能够形成有效的规模效应。
规模效应能够带来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充分利用,降低生产、管理、原材料供应等环节的成本费用。
2、提高市场份额,提升行业战略地位。
企业规模的扩大,伴随着生产力的提高、销售网络的完善以及市场份额的提升、从而确立企业在行业中的领导地位。
3、取得充足廉价的原材料和劳动力,增强企业竞争力。
通过并购实现企业规模的扩大,成为原料供应商的主要客户,能够极大增强企业的谈判能力,从而为企业获得廉价的生产资料提供可能。
同时,高效的管理、人力资源的充分利用和企业知名度的提高,都有助于企业降低劳动力成本,提升整体竞争力。
4、实施品牌营销战略,提高企业知名度,以获取超额利润。
品牌是价值的动力,同样的产品,甚至是同样质量的产品,名牌产品的价值远远高于普通产品。
并购能够有效提升品牌知名度,提高企业产品的附加值,获得更高利润。
5、通过并购取得先进的生产技术、管理经验、经营网络、专业人才等各类资源,实现公司发展战略。
并购活动收购的不仅是企业的资产,而且获得了被收购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资源、技术资源、销售资源等,这些都有利于企业整体竞争力的根本提升,推动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
实现。
6、通过收购跨入新的行业,实施多元化战略,分散投资风险。
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企业通过混合并购等方式对其他行业进行投资,不仅能够有效扩展企业的经营范围,获取更广泛的市场空间,而且能够分散因本行业竞争激烈而带来的风险。
风险投资的功能:
1.风险投资能够拓展融资渠道,克服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资金障碍。
2.风险投资能够加快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3.风险投资能够加速建立高新技术产业群,推动科学园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