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能够勤勉和诚信地进行监督吗
独立董事勤勉义务界定标准
实务机构承认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的不同,
将其作为“特殊”董事来看待,但究竟特殊在
什么地方,并未给出明确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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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对独立董事勤勉义务的规定
目前我国对独立董事勤勉义务的规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第5条 : 独立 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 勉义务,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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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勤勉义务认定标准的完善
独立董事勤勉义务认定标准的完善
在客观标准下,所有董事的行为都
在主客观结合的标准下,董事行
在主观标准下,董事履行职责时发挥 出与其所拥有的知识、经验和技能相匹 配的行为标准即可,拥有较多知识和经 验的的董事无疑要承担更高的勤勉义务, 导致能力越大,勤勉义务履行标准越高,
独立董事勤勉义务与董事勤勉义务的区别
从实务中来看,监管机构和法院都是将与 董事勤勉义务有关的条文直接运用到对独 立董事勤勉义务内容的界定中 , 但 是 对独 立董事是否勤勉尽责进行认定时, 一 方 面 监管机构和法院往往将董事与独立董事等 同,而在最终责任承担数额方面,又会考 虑到独立董事的特殊性通过不同的处罚幅 度与不同的责任份额体现独立董事与其他 董事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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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对独立董事勤勉义务的判定标准
案例一:杨雄胜案
法院认为综合在案证据来看,尚不足以证明再审申请人对案涉信息披露行为已尽 勤勉义务:
其一,判定独立董事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应当分析在公司违法行 为实施的整个过程中,其本人是否勤勉地履行了自己应当履行的职责。
其二,昆明机床在成本核算方面的漏洞是一般具有会计常识的人员也能够发 现的问题,且原告自 2013 年任职独立董事开始即明知。而至 2016 年时,并没有 证据证明其采取了积极措施监督公司完善成本核算以及内控制度,特别是在审计机 构就公司财务提出重大质疑时还予以消极处理,在相关决议上签字,原告作为审计 委员会主任委员,虽然履行了一般职责,但并未做到勤勉尽责。
独立董事的任职风险及其控制
独立董事的任职风险及其控制作者:颜熔荣来源:《商业会计》2014年第03期摘要:独立董事制度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产生了良好的推动作用,独立董事这一职务也具有一定的吸引力,但独立董事自身也存在诸多风险,必须根据我国上市公司实际进行有效控制。
基于此,本文围绕独立董事的任职风险及其控制展开探讨。
关键词:独立董事任职风险控制2009年1月至2011年11月,沪、深股市共有103家上市公司被通报批评和被公开谴责,其中涉及处罚独立董事的公司16家,被公开谴责的独立董事3人,被通报批评的独立董事23人。
上述独立董事中除少数人故意违反法律法规以外,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工作不够勤勉或工作能力有限而造成了不良后果。
这些事实引起了独立董事对自身任职风险的日益关注。
一、我国独立董事的任职风险独立董事是董事会的成员,拥有对董事会决议的表决权,在董事会决议形成过程中,对公司的决策过程形成有效的监督。
独立董事在履职过程中不仅获取了与其付出相应的经济收益和声誉,同时也面临诸多任职风险。
(一)上市公司道德缺失风险某些上市公司或准备上市的公司在选择独立董事人选时,通常会选择曾在政府任职的退休官员、大股东或高管的老师以及熟识的学术专家,而这些人员在任职初期甚至对“独立董事”的概念一无所知。
正因为许多上市公司大股东或高管选择自己可操控的独立董事,而独立董事又经不住高额薪酬的诱惑,导致管理层欺骗、隐瞒,甚至架空独立董事而出现违背道德的管理行为屡屡发生,致使独立董事权能缺失而受到处罚。
例如西安某上市公司于2011年1月29日披露了2010年度业绩预盈公告,但又于2011年4月19日披露了2010年度业绩亏损并将暂停上市的公告。
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其1月发布的公告是大股东为争取上市资格,利用职权欺瞒了独立董事在伪造的业绩预盈公告上签字,直到亏损无法弥补时才真正披露业绩亏损报告。
其后,董事长、财务总监都受到了公开谴责,而该公司的独立董事也未能幸免。
如何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如何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如何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首先,应当明确,独立董事,是指没有影响其对公司决策行使独立判断的关系。
根据国际惯例,独立董事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用关系、交易关系和亲友关系。
最主要的,独立董事是公司的外部董事,或非执行董事,即他们既不是公司的管理人员,也不是公司的职工;不仅现在不是,以前也不是;不仅在总公司不是,在分支机构也不是。
所以,我认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是独立于大股东,二是独立于经营者。
如何保证监事会的独立性?确保监事会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还必须使监事会更具独立性。
监事会只有摆脱董事会的制约和影响,不必依赖董事会,才能真正起到监督作用。
因此,应从以下方面加以完善。
CPA独立性的表现及如何保持独立性注册会计师保持独立性与抵制压力的机制有:1、维持信誉而不屈从压力。
注册会计师的信誉是通过多年细致的质量控制而建立起来的,这也是衡量其提供服务质量的重要指标。
为了树立发现和报告违约行为的业绩与信誉,注册会计师需要付出高昂的代价。
这些代价包括雇用素质比较高的业务人员而支付的较高的工资,为了获得充足的资讯而支付的资讯成本,为了提高执业能力而支付的培训费用以及质量控制费等等。
但是,这种信誉一旦建立起来,就可增加注册会计师与客户讨价还价的能力与对其业务的需求,从而增加了注册会计师的财富。
信誉对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影响使其会加倍小心地维护他们的信誉。
2、强化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作用。
如前段所示,单个注册会计师要树立起富有独立性和执业能力的信誉,代价是十分昂贵的。
注册会计师协会不仅可以降低这种代价,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和执业能力的资讯,而且会维持执业信誉。
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方法有:(1)负责资格鉴定。
为了维护信誉,协会要求其成员在人会前参加入会考试,只有考试合格者才能获得相应的称号,从事与称号相应的业务。
(2)进行执业培训。
为了保持和提高执业能力,协会要求其会员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后续教育,学习新发布的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浅谈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摘要】目前独立董事制度受到各国的普遍重视,其主要原因是来源于独立董事科学、客观、公正的独立判断能力和行为,对公司的治理结构的制衡,保护中小股东及各方面的利益等方面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但是现实生活中,独立董事制度并没有发挥真正的作用,主要是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并没有得到保证,独立董事很难独立。
本文就怎么提高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展开讨论。
【关键词】独立董事;独立性;改进与完善一、独立董事的相关理论独立董事制度是包括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角色和作用、必备的素质能力、推选与任免程序、任期、报酬、独立董事会议、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机构等一系列制度安排。
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
独立董事最根本的特征是独立性。
所谓独立性是指独立董事必须在人格、经济利益、产生程序、行权等方面独立,不受股东和公司管理层的限制。
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资格上的独立性;二是产生程序上的独立性,独立董事的选聘、任命等一系列程序上保持独立;三是经济上的独立性,经济上的独立性不能仅仅从表面上去理解,独立董事只要认真工作、尽职尽责,并就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就应该获得与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相应的报酬,应该建立一套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
四是行权上的独立性,独立董事的意见能够得到尊重和执行。
二、独立董事建立的理论依据企业发展壮大之后,必然面临着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如何保证经营者不会背离所有者的目标,减小企业的代理风险,控制代理成本,成为公司治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代理成本的降低,必然要求提高经营管理者的效率,同时又必须防止内部人控制问题,所以希望通过创立独立董事制度来改变经营者决策权力的结构,达到监督、制衡的作用,从而保证经营者不会背离所有者的目标,促进代理与委托双方利益的一致,提高运营效益。
也就是说改革经营管理者权力配置结构来促进经营管理层的安全有效运行,从而减少代理成本。
独 立 董 事
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中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
中国证监会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证监会的《指导意见》)中指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发展简史独立董事制度最早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1940年美国颁布的《投资公司法》是其产生的标志。
该法规定,投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应该有不少于40%的独立人士。
其制度设计目的也在于防止控制股东及管理层的内部控制,损害公司整体利益。
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后,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各大公众公司的股权越来越分散,董事会逐渐被以CEO为首的经理人员控制,以至于对以CEO为首的经理人员的监督已严重缺乏效率,内部人控制问题日益严重,人们开始从理论上普遍怀疑现有制度安排下的董事会运作的独立性、公正性、透明性和客观性。
继而引发了对董事会职能、结构和效率的深入研究。
在理论研究成果与现实需求的双重推动下,美国立法机构及中介组织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加速推进独立董事制度的进程。
1976年美国证监会批准了一条新的法例,要求国内每家上市公司在不迟于1978年6月30日以前设立并维持一个专门的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
由此独立董事制度逐步发展成为英美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科恩—费瑞国际公司2000年5月份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美国公司1000强中,董事会的年均规模为11人,其中内部董事2人,占18.2%,独立董事9人,占81.1%。
另外,据经合组织(OECD)的1999年世界主要企业统计指标的国际比较报告,各国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为:英国34%,法国29%,美国62%。
独立董事制度的迅速发展,被誉为独立董事制度革命。
责任义务(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 制度
独立董事制度1. 独立董事的定义和职责1.1 定义独立董事是指在公司董事会中独立于公司和控股股东,独立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思考和判断的能力,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1.2 职责独立董事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2.1 监督职责独立董事应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保护股东利益和公司整体利益。
1.2.2 咨询职责独立董事应向董事会提供独立的意见和建议,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独立的咨询意见,促进董事会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1.2.3 纠正职责独立董事应及时发现和纠正公司经营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公司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1.2.4 代表职责独立董事应代表公司股东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维护股东权益,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选举程序2.1 任职条件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1 独立性要求独立董事应独立于公司和控股股东,不受其控制或影响。
独立董事不能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存在利益关联关系,不能是公司的工作人员或现任高管。
2.1.2 专业背景要求独立董事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理解和评估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提供独立的意见和建议。
2.1.3 职业操守要求独立董事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能够保守商业秘密,忠诚于公司利益。
2.2 选举程序独立董事的选举程序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独立董事的选举能够真正反映股东意愿。
2.2.1 提名程序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股东提供独立董事的候选人名单,并公告公示,以便股东对候选人进行评估。
2.2.2 选举程序股东大会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独立董事的选举,股东应根据候选人的资格和能力进行投票。
2.2.3 任职程序当候选人获得股东大会的过半数选票通过后,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完成独立董事的任命手续。
3. 独立董事的权益和责任3.1 权益独立董事享有以下权益:3.1.1 参与决策权独立董事有权参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对公司的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在董事会表决中享有相应权益。
论述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在监督职能方面的主要区别
论述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在监督职能方面的主要区别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在监督职能方面的主要区别如下:1. 独立性独立董事是指由公司内部的独立人员担任,不涉及公司利益的独立机构。
相比监事会,独立董事拥有更高的独立性,可以更客观地进行独立的调查和研究,不受公司其他股东和管理层的影响。
2. 监督范围监事会是指由公司内部的党员和员工组成的监督机构,其监督范围主要涉及公司内部事务,包括财务报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
相比之下,独立董事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外部事务进行独立的监督,如与供应商、客户、竞争对手的协商和谈判等。
3. 监督方式监事会是一种监督方式,主要通过会议和调查等方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独立董事则可以通过书面报告、质询、建议等方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相比之下,独立董事的监督方式更加独立和客观。
4. 职责分工监事会的职责通常由公司内部规定,主要关注公司的财务和经营问题。
而独立董事的职责则更加广泛,可以对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投资者关系、公司治理等方面进行独立的监督和建议。
独立董事的职责可以与监事会的职责相互补充,也可以独立行使。
5. 实践应用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在实践中的应用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监事会更多的关注公司内部问题,其监督更加直接和具体。
而独立董事则更多地关注公司外部问题,其监督更加独立和客观。
在实践中,独立董事可以更加有效地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推动公司发展。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在监督职能方面的主要区别在于独立性、监督范围、监督方式和职责分工。
独立董事可以更好地保持独立性,更客观地进行独立的调查和研究,并且可以对公司外部事务进行独立的监督和建议。
在实践中,独立董事可以更加有效地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发展。
独立董事的权利与义务
独立董事的权利与义务独立董事是指在公司中拥有独立地位和独立意见的董事。
他们不受公司股东和管理层的控制,以公正和客观的态度履行职责,被视为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独立董事对公司的权利和义务有一定的要求,下面将分别进行阐述。
独立董事的权利主要包括:1.参与决策:独立董事有权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包括公司发展战略、财务预算、招聘高管等重要事项的决策,发表自己的独立意见并对决策进行评估。
2.获得信息:独立董事有权获得公司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报表、重大业务合同和律师意见等,以便能够独立地评估公司的运营情况和提供建议。
3.建议与监督:独立董事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是否合规和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
4.参与选举与评价:独立董事有权参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选举和评价工作,以确保董事会的独立性和能力,并推选合适的人选来担任公司高级管理职位。
5.表达意见:独立董事有权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对公司经营的问题提出质疑和自己的建议。
独立董事的义务主要包括:1.忠诚义务:独立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始终以公司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稳定发展。
2.保密义务:独立董事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其他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他人或利用个人利益获取公司的商业机密。
3.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应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不受其他董事、管理层或股东的影响,提供独立的意见和建议。
4.整体理解:独立董事应全面理解公司的业务模式、运营状况、风险管理体系等,熟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以便在决策过程中能够作出准确的判断和建议。
5.正直和诚信:独立董事应当保持高度的诚信和道德操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或从事违法违规的活动。
总之,独立董事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角色,拥有一定的权利与义务。
他们在公司中起到了监督和把关的作用,保障了公司的合规经营和健康发展,并对公司的决策提供了独立、公正的意见和建议。
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制度
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为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本行独立董事制度,维护本行整体利益,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商业银行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行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行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行及本行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独立董事对本行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意见和本行《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行整体利益,尤其应关注存款人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本行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与本行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本行独立董事达不到本行《章程》规定的人数时,本行应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五条独立董事应参加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所组织的任前辅导。
第二章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条件
第六条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
浅论董事的勤勉义务与责任
52《商场现代化》2007年6月(下旬刊)总第507期独立董事的报酬应由股东大会决定,股东会在授权董事会决定独立董事报酬时,相应地在章程中应作限制或规定必须经股东会事后追认方能生效。
而我国规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中披露,这表明我国独董的薪酬的决定权保留在股东大会,有利于股东大会利用薪酬激励报酬独董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国外独立董事的薪酬组合通常可以划分为4个部分:(1)底薪(年度聘金或年度股份赠与加上董事会会议费);(2)额外的股票薪酬(包括期权、普通股、限制性股票等);(3)非股票收益;(4)退休金收益。
传统的独立董事薪酬激励方式主要以提供年费和出席会议费为主,不受公司的业绩影响。
然而,事先约定的固定薪酬方式已很难激发独立董事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积极性。
近年来,为了激励独立董事更加积极努力地投入工作,使独立董事的利益与股东的利益保持一致,越来越多的公司采取根据独立董事付出劳动量的多少和工作业绩来确定薪酬等多种激励办法,对独立董事的薪酬进行动态化的管理,包括给予必要的股票期权。
而我国只是规定上市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
并且进一步规定独立董事不应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这样的规定,虽然考虑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但对其是否能起到真正的激励作用,从而保证独立董事发挥积极的监督作用令人怀疑。
目前,上市公司对独董的报酬安排基本处于无序状态:独董的薪酬仍以固定报酬为主;独董的报酬与上市公司的规模、业绩没有很强的关联,虽然不少上市公司将独董的报酬分为每月发放的基本津贴、参加会议才有的会议津贴和年终考核的奖惩基金,但是除了奖惩基金略带风险基金的性质外,总体,独董的报酬不受公司业绩的影响;独董的报酬与上市公司的经营风险和受监管状态每月明显关联;独立董事薪酬形式以固定报酬为主,金额一般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薪酬水平,这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和承担同样的责任来说,在经济上显然是不对应的。
独立董事的要求
独立董事的要求
独立董事是公司治理中的重要角色,其主要职责是保护小股东的
利益、审核公司的财务决策、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等。
为了担任
独立董事,需要具备一定的素质和要求,下面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1. 知识背景
独立董事首先需要具备足够的知识背景,具备财务、法律、税务
等相关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能够熟悉理解公司业务、法规等。
他们
还要具备较高的语言表达和分析推理能力,能够准确理解公司的状况、把握公司的投资机会和风险。
2. 独立性
独立董事必须独立于公司和管理层,与公司的利益无关,没有私
人关系。
他们需要能够独立掌握公司业务的进展情况和财务状况,为
所有股东公正地提供建议和意见。
3. 道德诚信
独立董事应该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忠诚诚信的态度,维护公司
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遵守公司协议、股东会决议,以诚信在严谨
的工作环境中工作。
4. 经验和能力
独立董事应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成功的实践经验,具备良好的判断和领导能力,能够帮助公司管理层更好地规划业务发展方向,提升公司的价值和业绩。
5. 勇气和责任感
独立董事要勇于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的管理层和工作人员进行透明的监督和建议,承担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对公司的财务情况和业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和评估,并提出有建设性的批评性意见。
总之,想要成为独立董事,需要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多方面的专业知识,与公司利益无关并具有完整的道德品质,熟悉公司治理的相关法规和规定,具备较高的领导能力和批判性思维能力,以及对公司的财务和业务持续关注并勇于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想法。
希望此篇文章可以为想要担数独立董事的朋友提供一定的指引和帮助。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在上市公司中,独立董事担负着一个重要的职责,即为公司提供独立的监督和决策意见,维护上市公司的股东利益和公众利益。
独立董事不受控于主要股东或管理层,应以公正、客观和独立的态度行使职权。
本文将详细探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
一、法定职责独立董事在担任职位期间有权力和义务执行他们的法律职责。
依据相关法规,独立董事必须履行以下职责:1. 监督管理层:独立董事有权监督公司的管理层,并通过审查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手段,确保公司的合规运营。
他们需要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全面评估,提出建议以改进公司的决策和运营。
2. 保护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应关注股东的权益,确保公司不以不公平的方式对待股东或特定利益相关方。
他们需要在董事会上发表独立的意见,并维护股东的权益。
3. 接受委托:独立董事可以接受公司董事会的特别委托,并对委托的事项负责。
他们有义务向董事会和股东说明他们的决策和行动。
二、职权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力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参与决策:独立董事有权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包括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等。
他们可以就重大事项提出独立意见,确保决策的透明性和合法性。
2. 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不受股东或管理层的压力影响。
他们可以独立评估公司经营战略、风险管理、合规情况等,为董事会提供建议。
3. 内外部沟通:独立董事应积极与内外部利益相关者沟通。
他们应与股东、投资者、监管机构等保持联系,并及时回应他们的关切。
此外,独立董事也可以与公司的独立审核师和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员协商和交流。
三、责任与义务作为独立董事,他们有责任和义务履行以下职责:1. 诚信和谨慎:独立董事应遵守法律法规,保持诚信和谨慎的态度,确保自己的决策和行为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维护资本市场的公正和透明。
2. 保守商业秘密:独立董事要守密有关公司和股东的商业机密信息,不得泄露未经授权的信息,并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有关独立董事的相关法律规定
有关独⽴董事的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法》第⼀百⼆⼗三条上市公司设独⽴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次公开发⾏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办法》第⼗九条发⾏⼈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员能够依法履⾏职责。
《⾸次公开发⾏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件》第六⼗五条发⾏⼈应披露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独⽴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健全及运⾏情况,说明上述机构和⼈员履⾏职责的情况。
发⾏⼈应披露审计委员会的⼈员构成、议事规则及运⾏情况。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条上市公司董事会、独⽴董事和符合有关条件的股东可向上市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会上的投票权。
投票权征集应采取⽆偿的⽅式进⾏,并应向被征集⼈充分披露信息。
第四⼗六条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
董事会应按规定的时间事先通知所有董事,并提供⾜够的资料,包括会议议题的相关背景材料和有助于董事理解公司业务进展的信息和数据。
当2名或2名以上独⽴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以书⾯形式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
第四⼗九条上市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独⽴董事制度。
独⽴董事应独⽴于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独⽴董事不得在上市公司担任除独⽴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
第五⼗条独⽴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独⽴董事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董事应独⽴履⾏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以及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的影响。
第五⼗⼀条独⽴董事的任职条件、选举更换程序、职责等,应符合有关规定。
第五⼗⼆条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会的有关决议,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审计委员会中⾄少应有⼀名独⽴董事是会计专业⼈⼠。
董事会独立董事职责与权利
董事会独立董事职责与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是上市公司董事会中的一种特殊角色,其职责主要是为了保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促进公司的合法运营,以及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
本文将对独立董事的职责与权利进行较为详细的阐述与探讨。
一、独立董事的职责1. 提供独立意见与建议:独立董事应秉持独立、公正、诚信的原则对公司进行监督。
他们应该独立思考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过程的公平与透明。
2. 监督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独立董事应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其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合规要求。
他们应当确保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职业道德,不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
3. 参与决策与审议:独立董事有权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制定和审议。
他们应当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认真审查公司的财务报告和重大交易,并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
4. 监督董事会的工作:独立董事应对董事会的运作和决策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董事会有效履行其职责。
他们有权提出对董事会工作的改进建议,并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评估和监督。
5. 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独立董事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代表股东利益。
他们应当防止股东权益受到损害,并关注少数股东的权益,维护公司稳定发展和股东利益的一致性。
二、独立董事的权利1. 参与公司治理:独立董事有权参与公司治理,享有出席董事会会议、提出决议建议、行使表决权等权利。
2. 获取信息与数据:独立董事有权获取公司的内部信息和数据,包括财务报告、销售数据、市场竞争情况等,以便更好地履行职责。
3. 独立合法意见:独立董事有权提出独立的合法意见和建议,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发表自己的看法。
4. 行使独立审计权:独立董事有权要求公司进行独立审计,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避免存在虚假陈述或重大漏洞。
5. 申请解聘或替换高级管理人员: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不当行为时,有权提出解雇或替换的建议。
三、独立董事的限制1. 不能干预日常经营:独立董事不能干预公司的日常经营事务,他们的职责主要集中在监督、决策和建议。
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是如何的
独⽴董事的责任和义务是如何的独⽴董事在我国的⼤多数公司都是⾮常常见的,他们有着重⼤的责任和义务,他们对⼀个公司的发展都是⾄关重要的,那么他到底有哪些责任和义务呢?以下就是店铺⼩编为您推荐的有关“独⽴董事的责任和义务是如何的”的相关知识。
独⽴董事义务(⼀)上市公司独⽴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独⽴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独⽴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该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要关注中⼩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董事应当独⽴履⾏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影响。
独⽴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五家上市公司兼任独⽴董事,并确保有⾜够的时间和精⼒有效地履⾏独⽴董事的职责。
(三)各境内上市公司应当按照该指导意见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聘任适当⼈员担任独⽴董事,其中⾄少包括⼀名会计专业⼈⼠(会计专业⼈⼠是指具有⾼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
在⼆○○⼆年六⽉三⼗⽇前,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少包括2名独⽴董事;在⼆○○三年六⽉三⼗⽇前,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少包括三分之⼀独⽴董事。
(四)独⽴董事出现不符合独⽴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独⽴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上市公司独⽴董事达不到该证监会的证监会的《指导意见》要求的⼈数时,上市公司应按规定补⾜独⽴董事⼈数。
(五)独⽴董事及拟担任独⽴董事的⼈⼠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独⽴董事的责任独⽴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独⽴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职责,保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独⽴董事应当独⽴履⾏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的影响。
新三板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新三板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新三板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独立性:独立董事必须具备独立性,即他们不能是公司或其关联方的雇员、股东、亲属等关系密切的人,以防止产生利益冲突。
2. 专业能力:独立董事应具备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对公司的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建议和指导。
3. 勤勉尽责:独立董事应当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并按照规定出席董事会会议,对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
4. 诚信守法:独立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秉持诚信原则,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5. 培训要求:独立董事需要具备一定的金融、法律、财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因此需要参加相关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6. 任职数量限制:在新三板挂牌公司中,独立董事的数量应当符合相关规定,不能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总的来说,新三板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主要是为了确保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客观、专业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企业独立董事的法律地位与责任界定
企业独立董事的法律地位与责任界定一、引言在当今社会,企业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其法律地位和责任界定的准确性对于保护股东权益,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企业独立董事的法律地位和责任界定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二、企业独立董事的法律地位企业独立董事是由独立于公司和股东的外部人士担任的一种特殊董事职位。
独立董事的法律地位相对特殊,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地位的设立企业独立董事的法律地位首先体现在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中的明确规定。
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了企业独立董事的设立,并对其资格和职责进行了规范。
此外,我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和其他监管文件也对独立董事的法律地位进行了补充和界定。
2.法律责任的约定与一般董事相比,企业独立董事在法律责任上有所不同。
一方面,企业独立董事作为董事会中的独立监督者,其应尽到诚信勤勉、审慎尽责的义务。
另一方面,企业独立董事在公司经营中享有与一般董事平等的权力,包括参与决策、监督管理等。
三、企业独立董事的责任界定企业独立董事在发挥职责过程中,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企业独立董事责任界定的准确性对于维护良好的公司治理和保护股东利益至关重要。
1.信息披露责任企业独立董事作为公司治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责之一是履行信息披露监督的职能。
在信息披露中,企业独立董事应当尽职尽责,确保公司披露的信息准确、完整、及时,避免误导性陈述和隐瞒重要信息。
2.决策参与责任企业独立董事在董事会的决策过程中应当积极参与,发挥自己的独立判断,尽量避免因被动从属而导致决策失误。
他们应当基于公司的长远利益,客观公正地评估决策方案,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3.风险防范责任企业独立董事应当关注并参与公司风险管理,以避免公司陷入诸如违法行为、道德风险等问题中。
他们应当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
四、建议与总结为进一步明确企业独立董事的法律地位与责任界定,以下是一些建议。
公司章程范本解析关于公司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公司章程范本解析关于公司董事的独立性要求公司章程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旨在规范和管理公司的运营和组织结构。
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关于公司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董事独立性的要求进行解析,以了解其重要性和作用。
一、什么是公司董事独立性公司董事独立性是指董事在履行职责和决策时不受利益冲突、外界影响或其他限制的能力。
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代表着公司的利益,与其他利益相关方保持独立,能够客观、公正地做出决策。
二、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规定(以下内容为公司章程范本的解析,仅供参考)1. 独立董事的资格要求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董事必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不具备公司股权,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不是公司内部员工,也不与公司内部员工有直接或间接的雇佣关系;- 没有与公司关联的个人或法律实体有任何经济利益关联;- 不是公司的供应商、客户或竞争对手的管理人员、董事或员工;- 没有与公司高级管理层有近亲属关系;- 具备专业背景和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地评估和决策公司事务。
2. 独立董事的任期和任职条件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董事的任期一般为固定期限,例如三年,可以连任一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在任期内不得发生与公司利益冲突的行为。
同时,独立董事应保持与公司的持续合作,积极参与公司治理。
3. 独立董事的权力和责任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董事在公司决策中享有平等的投票权,并有权提出对决策的意见和建议。
独立董事还有责任监督公司高级管理层的行为,确保公司合规运营,并作为独立机构与公司的利益相关方保持沟通。
4. 独立董事的懈怠和违规处理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董事在履行职责时必须保持诚信、勤勉、谨慎和忠诚。
如果独立董事涉嫌违反公司章程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有权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包括解聘独立董事。
5. 公司章程的修订和独立董事的参与公司章程规定,对于涉及公司治理结构和独立董事权力等方面的重大修订,应征求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参与,确保独立董事在重大决策中拥有应有的发言权。
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
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
一、独立董事的职责与权限
独立董事是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具有以下权限:
1.审议重大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
2.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4.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财务顾问进行审计;
5.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二、独立董事的选聘机制
上市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符合条件的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的选聘应遵循以下原则:
1.独立性:独立董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受任何其他关系或利益影响其决策判断;
2.专业性:独立董事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上市公司的治理和决策工作;
3.诚信性:独立董事应具备高度的诚信和道德素质,能够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的薪酬与激励机制
上市公司应制定合理的独立董事薪酬与激励机制,以激励其更好地履行职责。
薪酬与激励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基本薪酬:根据独立董事的工作量和专业经验确定;
2.绩效奖金:根据独立董事的工作表现和公司业绩确定;
3.股票期权:可以给予独立董事一定比例的股票期权,以激励
其长期参与公司治理;
4.其他福利:如保险、退休金等。
四、独立董事的义务与责任
独立董事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力量,应履行以下义务和责任:
1.勤勉尽责:独立董事应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不得懈怠或疏忽;
2.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独董履职 行政监管措施
独董履职行政监管措施独立董事是指在公司董事会中独立于公司管理层和股东的一种角色,其职责是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并提供中立的意见和建议。
而行政监管措施,则是指政府或相关监管机构对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措施。
本文将从独立董事的履职以及行政监管措施两个方面来探讨。
独立董事在履职过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作为公司董事会中的独立代表,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思考问题,客观公正地评估公司的经营风险和财务状况。
独立董事应当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的决策进行审议和监督。
在履职过程中,独立董事应当积极参与公司事务,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并及时向股东和监管机构报告。
行政监管措施在保证企业合规经营和维护市场秩序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行政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的检查、审计、处罚等。
政府和相关监管机构通过制定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管和约束,以保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行政监管措施还可以有效地防范和打击不法行为,维护社会的法制秩序。
独立董事和行政监管措施在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和维护市场秩序方面具有相辅相成的作用。
独立董事通过监督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财务状况,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而行政监管措施则通过监管和约束企业的经营行为,保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两者相互支持,形成了一个相对完善的监管体系。
然而,独立董事的履职和行政监管措施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道德需要得到保证。
一些公司可能存在利益输送和关联交易等问题,独立董事在履职过程中需要保持独立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利益困扰。
其次,行政监管措施需要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以确保监管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同时,监管机构需要具备专业的人员和有效的监管手段,才能有效履行监管职责。
为了加强独立董事的履职和行政监管措施的效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加强独立董事的培训和引进,提高其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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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能够勤勉和诚信地进行监督吗——独立董事行为决策模型的构建宁向东张颖2012-09-06 18:58:40 来源:《中国工业经济》(京)2012年1期【内容提要】本文关注的问题是独立董事在监督过程中,其勤勉性和公正性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
通过建立个体行为决策模型,我们得出以下结论:四项因素会对独立董事监督的效果产生影响。
其中,来自独立董事个人方面的因素有两项:独立董事与控股股东之间的私人关系,会对监督的诚信度与勤勉度都产生负向影响;独立董事付出努力的机会成本,会对监督的勤勉度产生负向影响。
来自外部环境的因素有两项:外部的监管力度能够同时促进独立董事监督的诚信度和勤勉度;控股股东对董事会的信息隐瞒会降低独立董事的勤勉度。
基于以上结论,我们对独立董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与改进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独立董事/勤勉/诚信/私人关系/声誉收益一、问题提出我国上市公司中公司治理的主要矛盾,是控股股东对小股东利益的剥夺。
监管机构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的初衷,是为了在董事会中形成一股独立于公司内部人、代表全体股东利益的新力量,对控制性股东形成有效的制衡。
然而,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自2001年正式建立至今,并没能充分发挥这一预期作用(尹志宏,杜琰,2005)。
独立董事制度失效的原因,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的思考。
目前关于独立董事制度运行效果的研究,大多采用实证的方法,探讨公司外部的因素(如法制环境等)和公司内部的因素(如董事会结构等)如何影响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以及后者如何影响公司的绩效(Hermalin et al.,1998;Boeker,1992;Lee et al.,1999;Brickley et al.,1994;Schellenger et al.,1989;李善民等,2002)。
而对当事人行为决策机制的理论研究则相对匮乏。
国外针对董事行为机制的理论研究,均以股权高度分散的美国式公司为背景,以董事会与经理人之间的博弈为主要内容。
董事会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选择合适的经理人和如何制定高管薪酬,而经理人则掌握着信息优势——他比外人更加了解自己的真实能力(Warther,1998;Hermalin,1998;Laux,2008;Laux et al.,2009)。
然而,这一基本的行为模式并不适用于中国公司的董事会。
国内针对董事行为机制的理论研究,尽管结合了中国公司的特点,将控股股东对小股东的利益剥夺作为前提假设,但已有文献大都将独立董事的行为选择简单地归为“监督”和“不监督”两种,对于其决策过程则缺乏更加细致的刻画(段亚林,2000;和致源等,2005;王艳等,2008)。
本文试图弥补这一研究空白,通过建立独立董事监督过程中的行为决策模型,从微观机制上分析独立董事监督的有效性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
证监会规定,独立董事在进行监督时必须履行勤勉和诚信的义务,这是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两项关键条件。
从逻辑上推断,独立董事只有勤勉地工作,才能及时地发现控股股东的违规行为;只有公正地判断,才能够在发现违规行为后主动揭发而不是包庇隐瞒。
在管理实践中,独立董事没能履行勤勉和诚信的义务是造成其监督失效的直接原因。
因此,本文将独立董事监督的“有效性”细化成“勤勉性”和“公正性”两个变量,探讨这两个变量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
二、模型建立1.模型的基本假设(1)独立董事的监督内容:防止控股股东的掏空行为。
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一个掌握着实际控制权的大股东,我国公司治理中的主要矛盾就是控股股东对其他小股东的剥夺问题(Porta et al.,2000;宁向东,2005)。
而我国独立董事的主要职责,就是代表中小股东对控股股东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①。
(2)独立董事的监督方式:通过在董事会会议上的投票向监管机构发送关于控股股东是否掏空上市公司的信号。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中,实际控制人占主导地位,而独立董事只占少数。
因此,独立董事很难直接改变董事会的决议,其发挥作用的主要方式是通过投票结果向公司外部的监管机构发送信号,通过投反对票来引起监管机构的重视。
在现实中,许多独立董事在投反对票之后,会接到来自证监会相关人员的电话询问真实情况,这是独立董事信号作用的一种体现。
(3)独立董事与控股股东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控股股东在一定程度上向独立董事隐瞒内部信息。
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任职,其投入到公司事务中的时间和精力都十分有限,这使得独立董事与内部董事相比,存在天然的信息劣势。
另外,控股股东为了使自己的掏空行为更为隐蔽,避开独立董事的监督,也会刻意地向独立董事隐瞒公司内部的信息(郭强等,2003;唐清泉等,2006)。
尽管独立董事存在信息劣势,但其通过更加努力地工作可以获得更多的信息,当然也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成本,这一关于信息成本的假设与Maug(1997)的处理方式相同。
(4)独立董事的收益结构:关系收益、声誉收益和物质收益(宁向东,2009)。
在我国,绝大多数公司的独立董事均由控股股东提名,而控股股东通常倾向于选择和自己关系比较近的熟人来担任独立董事(Solomon,1978;孙敬水,2004)。
在我国关系氛围浓厚的文化背景中,独立董事与控股股东之间“私人关系的认同”将成为独立董事收益的一部分。
鲁桐(2002)也提出,独立董事与控股股东之间的私人关系会影响独立董事监督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Fama and Jensen(1983)最早提出,声誉机制可以作为约束董事监督行为的有效办法。
独立董事往往是来自各个领域的决策专家,他们有较强的动机向公司内部和外部的市场证明自己的决策能力,从而建立和维护自己的公众声誉。
而一旦独立董事所在的公司由于自己的监督过失而出现重大问题,独立董事自身的人力资源价值也将大打折扣(Kaplan & Reishus,1990;Gilson,1990)。
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还会享有一定数量的车马费和出场费,这些属于物质收益。
2.模型的建立独立董事监督越努力,其发现控股股东掏空行为的概率P越高。
但是,由于控股股东会对独立董事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隐瞒,独立董事无法获得关于前者在公司内部所作所为的全部信息,因此无论独立董事怎样努力,都无法以100%的概率发现控股股东的掏空行为。
随着独立董事努力程度的增加,会趋近图1发现掏空行为的概率与努力程度间的关系其中,β为独立董事进行监督的机会成本系数。
β越大,独立董事付出相同的努力水平所造成的机会成本越大。
(2)第二阶段。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对控股股东的行为进行投票。
若在第一阶段独立董事没有发现掏空行为,则独立董事投赞成票。
若发现了掏空行为,则独立董事会根据自己收益最大化的原则来选择投赞成票或者反对票。
由于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占少数,因此其投票结果不能直接改变董事会的最终决议,但却可以向公司外部的监管机构发出信号,从而影响到第三阶段监管机构的作为。
在三个阶段结束后,独立董事的各项收益和成本都得以实现。
独立董事的成本来自于第一阶段付出的监督努力C(a)。
收益来自于任职的物质收益M、第二阶段的投票结果所导致的关系收益和声誉收益。
在不同情况下,独立董事实现的关系收益和声誉收益如下分析。
在控股股东实际没有进行掏空行为的情况下,根据我们的假定,独立董事一定会投赞成票,其关系收益和声誉收益都不发生变化。
在控股股东实际进行了掏空的情况下,投赞成票会使得独立董事与控股股东之间的私人关系收益增加α,投反对票会使得独立董事与控股股东之间的私人关系收益减少α。
若监管机构在第三阶段发现了控股股东的掏空行为,独立董事之前投的赞成票会使其声誉收益增加R,独立董事之前投的反对票会导致其声誉收益减少R。
若监管机构最终没有发现控股股东的掏空行为,则独立董事的声誉收益不发生变化。
这里的α表示独立董事对关系收益的重视程度。
我们假设对于不同的独立董事,R与r的值均保持不变,但α的值各不相同。
我们可以将α理解为关系收益对声誉收益的边际替代率。
表1总结了在各种情况下,独立董事实现的净收益情况。
三、模型的求解独立董事的决策原则是使自己的期望净收益最大化,决策变量有两个:第一阶段监督的努力程度;第二阶段的投票方案。
由于投票方案将影响关系收益和声誉收益的大小,进而影响到独立董事选择最优努力程度时的目标函数,因此独立董事在实际决策的过程中将采用逆推法,先计算在第二阶段该如何投票,再根据最优投票方案来计算在第一阶段该如何付出努力。
1.独立董事能否公正的进行投票首先,我们来分析独立董事在第二阶段会如何投票。
独立董事若没有发现控股股东有掏空行为,自然会投赞成票。
独立董事若发现了控股股东的掏空行为,他将比较赞成票和反对票给自己带来的期望收益的相对大小,并从中做出选择(由于投票结果不会影响独立董事在第一阶段已经付出的努力成本C(α)以及独立董事任职的物质收益M,因此下面的计算过程中我们只考虑关系收益和声誉收益的变化)。
将期望净收益最大化:在(α,β)的平面上,我们可以将独立董事分为三类。
第Ⅰ类是投票公正,机会成本又相对较低的独立董事,他们会在第一阶段付出一定的监督努力。
第Ⅱ类是虽然投票公正,但机会成本相对较高的独立董事,他们尽管会对掏空行为投反对票,但高昂的机会成本导致他们在第一阶段不愿意付出任何监督努力,因此最终无法发现控股股东的掏空,这类独立董事的公正性也就随着勤勉性的缺失而丧失了意义。
分界属于第Ⅱ类,不属于第Ⅰ类。
第Ⅲ类是不具备公正性的独立董事,他们在第一阶段也不会付出任何监督努力。
总的来说,只有第Ⅰ类独立董事具有勤勉性,后两类独立董事的存在都会造成监督的失效。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1.结论本文通过建立独立董事的行为决策模型,对其监督有效性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
模型中选取了独立董事的勤勉性和公正性两个变量,来衡量其监督过程的有效性。
从逻辑上讲,独立董事只有在董事会中勤勉地工作,才能够发现控股股东的掏空行为。
在发现掏空行为后,独立董事只有公正地进行投票,才能够向监管机构发送正确的信号。
独立董事的勤勉性和公正性,受到来自个人和来自外部环境的两方面因素的共同影响。
其中,个人因素包括独立董事对于关系收益的重视程度、监督的机会成本,外部环境因素包括外部监管机构的监管力度、控股股东对独立董事的信息隐瞒程度。
在给定两项外部因素的前提下,独立董事对关系收益的重视程度存在着一个临界值,对于那些重视程度低于该临界值的独立董事,其在发现掏空行为后会选择公正地投票,对于那些重视程度高于该临界值的独立董事,其在发现掏空行为后会选择包庇控股股东。
因此,独立董事对关系收益的重视程度会对监督的公正性产生负面影响。
不公正的独立董事不会付出任何的努力去发现掏空行为,公正的独立董事也只有在付出努力给自己带来的收益超过成本的情况下,才会选择勤勉地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