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2013.1)
关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
关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各学院(部):本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13年1月2日至2013年1月11日进行,请各教学单位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在规定时内完成本学期的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安排1、各教学单位全校任选课、考查课的考核应于2012年12月29日前完成。
全校任选课的考试由开课单位负责组织,任选课成绩必须采用二级记分制;以论文形式考试的试卷要求要有评语,考生必须手写完成。
2、考试命题、试卷的印制与保管、学生考试资格认定、考试的实施、成绩评定、试卷存档等要按照《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本、专科课程考试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
多名教师承担的面向同一教学对象的相同课程要实行统一的考试方法、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成绩系数设定;考试过程将按照考试管理规定执行,如有成绩错判、漏登、错登达3%以上,或逾期没能完成成绩网上录入者,学校将对该任课老师及教学单位通报批评,并按《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本、专科教学事故界定及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
3、各教学单位在期末考试中只能安排学校正式教职员工承担监考工作,研究生等一律不得监考,本学期起如发现研究生等非正式教职员工监考的一律视为教学事故。
4、教师应按照《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本、专科课程考试管理规定》(第三章考核模式与考试方法)设定系统内的成绩系数,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系数之和应为1,平时成绩、期末成绩总分都应为100分。
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考试课为15%-30%,考查课为20%-40%,具体比例由开课单位自行确定。
同一教学对象的相同课程设定的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应一致。
5、学生必须持学生证或一卡通参加考试。
二、试题的相关要求各科试题(包括答题卡)须提前5天(五个工作日)送至系主任处审核后,交院办登记并安排试卷的印刷和封装(海资专业课程无需审核请直接交至院办)。
需用答题卡或答题纸的科目请特别说明。
各教学单位不得自行印制试卷,且需加强保密工作。
关于加强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期末考试即将来临,为加强考试的组织与管理,端正考试风气,严肃考试纪律,彻底肃清考试作弊和出题人员、监考人员玩忽职守的现象,现将本次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考试的宣传教育工作。
各院(系)应抽专人负责整个考试过程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使考试宣传切实到位。
各教学单位要召开全体师生大会和集体班会,进行考风考纪教育,举行诚信应考签名,形成良好的考试氛围。
二、各院(系)考试工作由院长(系主任)负责。
抽出专人负责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成立有教师和学生参加的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揭露考试中出现的各种违纪行为,表扬勇于坚持原则的师生。
三、各院(系)应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及考试门数,避免考试时间过短、考试科目较少或过多的现象。
不经学校同意,不得提前结束考试,提前放假。
四、严格考试资格审查,凡缺课达该门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者,或缺作业、实验报告达本学期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
五、各单位要按照《曲阜师范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试行)》组织考试。
对命题、制卷、监考、阅卷等工作要有专人负责。
试题要从题库中由系(部)主任确定。
试卷使用统一的试题纸和答题纸,试卷用统一的密封纸、密封条密封装订成册,原则上只装订答题纸的50份一册,试卷和答题纸一并装订的30份一册,按以下顺序将试卷装订成册:①外层为学校统一规定的试卷封面;②考场记录;③考试试卷的评分细则及标准答案;④空白试卷;⑤学生答卷。
六、周密布臵考场,单人单桌,拉开距离,或不同年级穿插入座,或随机抽号,对号入座,杜绝随意就坐现象。
七、考场保持四清:地面清、桌面清、桌洞清、黑板面清,禁止将与考试有关的书籍、笔记本等带入考场,严禁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场。
八、考生必须完整无误的填写院(系)、专业、学号,否则试卷作废,成绩作“零分”处理,参加正常补考,不以“补考”计。
九、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违纪或作弊现象,各院(系)应严格执行《曲阜师范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试行)》中的有关条款,及时提出处分意见,及时通报,并将处分结果报教务处。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及寒假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及寒假工作的通知各处室、年级组:根据区、州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现将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及寒假工作做如下安排,请各处室、年级组认真遵照执行。
一、寒假时间:学生放假时间1月17日,学生开学时间2月23日报到,2月24日上课。
教师放假时间1月20日,教师上班时间2月17日。
二、期末及寒假各项工作安排(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考试时间七、八年级为2014年1月15、16、17日三天进行,由电教教研中心负责试卷,抽考科目由电教教研中心统一印卷,统一组织阅卷(1月16日下午4:00在市三中阅卷)。
具体时间及科目如下:九年级阶段性检测时间2014年1月13日(周一)语文 9:40-11:40 理化 12:00-14:00 英语 16:00-18:00 2014年1月14日(周二)数学 9:40-11:40 政史 12:00-14:00(双语班)(二)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质量监测工作安排根据《***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现确定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监测科目为:1.抽考科目为:汉语班:七年级数学八年级语文双语班:七年级数学八年级人教版语文注:抽考科目最终成绩除参考率以外,其他均按抽考年级学籍人数的95%(含各类特殊情况)予以统计,统计中除去缺考外,如还有名额,将按成绩由低到高进行剔除。
2.其它注意事项①其它考查科目: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新疆、校本课程及各类专题教育测试工作于1月5日完成,不得提前停课。
②根据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各学科教师做好复习计划,备好复习课,对知识进行系统地整理与复习,严禁出现各科教师在复习期间集中发放测试卷,造成学生课业负担太重现象。
③非抽考科目教务处根据各学科学生评价方案,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评价,结合三位一体的教学目标进行评价。
④九年级期末四校联考,考试时间为2014年1月13、14日两天进行。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各二级学院:为积极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順利进行,根据《淮阴工学院考试工作规程》(淮工院[2007]39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19-20周学校集中考试时间:7月1日—7月12日上午二、考试组织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具体要求如下:1.考前动员教育各二级学院召开教师动员会,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淮阴工学院考试工作规程》,并加强对本学院学生考前考风考纪宣传与教育。
2.考试资格审核各二级学院组织教师对学生考试资格进行审核。
对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由任课教师填写「学生考试资格审核表」并通知学生本人。
因故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需提前到所在学院办理缓考手续。
3.出卷要求所有课程的考试应按教学大纲要求命题,每门课程出3套试卷,每套试卷附相应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出卷工作于考试前3周内完成,所有样卷由教务员统一保管,考前由学院随机抽取其中一份作为考试用卷,同时做好试卷使用纪录。
4.分散考试安排(1)考查课由学院负责安排,考试时间根据教学进程确定。
任课教师于考前两周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到教务员处登记,由教务员负责安排考试地点、监考、巡考。
(2)考试时间由任课教师提前一周通知学生班级。
(3)考试过程中,安排专人值班、巡视。
对于学院安排的涉及班级较多的公共课程,教务处将安排督导督查。
(4)分散考试的组织,以承担课程任务的学院为主,整个组织过程遵循《淮阴工学院考试工作规程》相关规定。
5.集中考试安排(1)学校集中的考试课程,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安排请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各学院负责安排监考、巡考、考务。
(2)请于17周周三前,各学院完成监考任务录入系统工作。
(3)涉及班级较多、监考任务重的公共课程,如课程所在学院出现监考不足的情况,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协助安排。
(4)集中考试期间,各学院的考务、巡视、阅卷等安排请于18周周二前交教务处考试中心。
关于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期末考试将至,学校也开始着手期末考试的安排通知了,那么同学们,你们复习的怎么样了呢?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哦!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篇1各系(部):为了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维护正常考试秩序,使考试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在《关于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守则》和《关于试卷评阅的有关规定》文件的基础上,现结合实际,对加强期末考试工作规范的几点补充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时间安排按照学院校历统一安排,结合教务处工作要求执行。
二、考试质量鼓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目标和要求进行考试(核)方式改革,注重过程考核,形式灵活多样,考试内容要能反映该课程对学生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知识、能力、素质)培养的要求,出卷前课程负责人组织相关任课教师要进行充分交流讨论,出卷教师要掌握学生总体学习情况,试卷命题要规范准确、难度适中、覆盖面广,不能使用往年试卷或与往年试卷相似度过高(雷同率不得高于30%)。
鼓励各系(部)建立课程试卷(题)库,如“课程中心”平台等网络手段,实行教考分离。
各系(部)教学负责人要组织教研室主任、课程负责人做好课程考试(核)方式及试卷的审核工作。
当课程考试(核)方式与教学大纲不一致时,应经各系(部)教学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执行,并及时修订完善该课程教学大纲。
加强考前辅导,提高教学质量,课程结束后各任课教师应指导学生进行全面系统的复习,加强复习阶段辅导,帮助学生复习备考,解决课程疑难问题,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透露试题内容。
规范试卷印刷分装,强化试卷保密意识,试卷应由各系(部)统一送文印室印刷,要做好试卷交接记录。
试卷分装应在封闭环境中进行,工作人员要注意检查试卷,避免试卷错印、漏印、装订缺页等,要在各个环节中做好试卷保密工作,且负有保密责任,防止因人为主观故意或疏忽造成试卷(题)泄露。
三、监考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强化考务培训,各系(部)要组织监考人员进行监考工作的培训,认真学习相关制度文件。
关于做好期末考试监考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格考风考纪做好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各教学单位:根据学院教学计划和教学工作总体安排,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从2014年6月23日开始,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加强我院考风考纪建设,建立诚信考试教育机制,现将本次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严格做好考试资格审查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未注册学生没有资格参加考试。
2、凡缺课达该门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者,或缺作业、实习报告达本学期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
3、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正常考试,须至少于考试前一天提交缓考申请,缓考申请由教务处审批,因病缓考者须同时提供医院诊断证明。
考试开始后提交的申请、证明无效。
二、严格做好监考工作1、监考教师领取试卷后至少应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考试前要清理考场,检查学生携带证件;学生必须持考试证、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未携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2、监考教师要严密布置考场,在学生进场前应统一收取学生考试证,然后随机安排入座,坚决杜绝随意就坐现象。
3、学生就座后,监考教师要向考生宣布考场纪律,要求学生上交与考试有关的书籍、资料,学生携带的手机应装入手机袋后上交。
凡携带手机拒不上交的学生一经发现可视为作弊。
4、考试期间监考教师要加强监督,避免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
对考试期间发生的违纪、作弊行为要当场认定、处理并上报;考试过程中应及时核对考生人数,考试结束时,须清点试卷,核实无误后方可让考生离开考场,并按要求将试卷连同考场记录单到指定地点办理试卷交接手续。
5、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必须将本人手机置于手机袋中并放在讲台上,禁止监考期间玩手机;监考教师在监考期间不得在考场内外聚众闲聊,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关于做好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信宜市职业技术学校关于做好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为落实学校提出的“提升内涵”整体工作目标,科学评价教学效果,检测学生知识及技能的掌握程度,为后继教学提供有效准确的科学依据,提高教学质量,逐步建立与完善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价体系,为了使期末考试能够准确地实施、顺利地进行。
本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做一详细安排,希望引起各任课教师的高度重视。
一、命题工作1、时间要求:12月17日至12月28日教师拟期末考试试卷,12月29日上报科组长审核;12月30日科组长提交电子稿试卷,报教导处罗晓处,并登记出题教师名单,出题教师不要单独上报;同时科组长提交考试、考查科目及考试形式,中心校区报教导处罗晓处,进修校区报培训处周麦嘉处。
2、试卷要求(1)试卷实行百分制,时间均为90分钟,出题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进行命题,每套试题都要有完备而详细的“答案和评分标准”、和“命题说明”。
期末考试命题,其内容应包括本学期所学的全部知识,“章”覆盖面应达到100%,“节”覆盖面可灵活掌握,侧重点放在后半学期所学内容上。
命题一定要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要使学生成绩呈正态分布,题量考虑大部分学生在70分钟左右做完。
要严格防止出现命题偏离教学大纲,题型单一,题量过少,使大面积学生成绩不及格情况。
(2)笔试题型题量原则上可参考以下的标准:名词解释4-5题、判断题15-20题、填空题15-20题、选择题30-40题、简答题3-4题、问答题、案例题或实操题1-2题。
(3)各门课程的试题需编制难度相当的A、B一套试卷,并上报试卷电子档。
试题重复率不能超过30%,试卷由教导处按随机原则抽取一套用于期末考试,另一套用于下学期初补考。
(4)科组长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对试卷进行认真审核,合格签字后方可提交教导处印制。
3、出题格式:(1)试卷:要求卷面16开纸张(字体:宋体,字号:小四),试卷格式按教导处要求制作。
具体到学校Q群共享下载。
关于做好我校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考试纪律宣传工作学校各有关部门要对考试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加大考风、考纪宣传力度,明确考试工作责任人,切实保障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各教学单位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大连海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大连海事大学课程考核工作管理规定》等考试有关文件,同时为引起广大同学的足够重视,要求结合近几年学生身边发生的考试作弊实例进行教育。
由学院(系)院长(主任)组织召开全学院(系)教师及监考人员期末考试工作专题会议,布置期末考试工作,传达本通知要求并认真学习考试相关文件,尤其关于考试保密、严格监考等工作更应引起充分重视。
二、加强考试组织工作1.命题要求:(1)历届试题(三年)相同率不应超过20%;(2)凡教学大纲相同,教学进度、教材内容基本一致的同一门课程,分成不同教学班进行教学的,要统一命题考试;(3)考核范围广的课程,如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等,要求“教、考分离”,教学单位组织命题小组负责组卷或建立试卷库、试题库。
同时鼓励其他课程努力推行“教、考分离”;(4)非教考分离的课程考核需出A、B、C三套试卷,A、B、C卷的难度、广度、份量应相当,但试题内容不可重复。
组织教师做好课程考核命题工作,教研室主任、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做好试题审核、审批工作。
2.组织教师根据课程不同特点积极采取开卷、闭卷、口试、上机、实操等方式进行考试方法改革。
3.各单位根据《大连海事大学课程考核工作管理规定》加强试卷保密工作。
试卷的取送必须由任课教师或指定教师办理,禁止非教师人员取送试卷。
考试中心只收取书面稿试卷,同时请命题教师严格按照试卷格式标准组卷。
登陆教务系统,在“常用文件下载”栏,下载使用试卷格式、考场记录、试题审批表等常用表格。
4.教学系(教研室)主任须认真组织阅卷各环节工作,并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集体流水阅卷。
文理学院关于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和下学期开学初教学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本学期期末和下学期初教学工作的通知各院系:本学期即将进入期末复习考试阶段,为了保证本学期末和下学期初日常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请参照执行。
一、本学期末工作安排1、本学期期末课堂教学及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各门课程的课堂教学于第十八周(2013年1月5日前)结束,同时,全院公共选修课、公共体育课,美术专业的专业技法课,《教师口语》口试、英语专业《会话》、开卷考试的专业课等课程考试也应在1月5日前完成,12日为大学英语考试时间,1月13—15日为专业课考试时间,1月16—17日为其它公共课考试时间,考试的具体安排见考试安排表。
2、考试考务要求。
各院系要组织监考人员认真学习《监考工作规范》,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在同一考场内安排二名研究生学生监考;各班班主任要召开考风考纪教育专题班级会议,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各学生要认真准备,按时参加考试,凡所修学分未达到要求者,将根据《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给予学业性警告,凡无故旷考者将不得参加补考。
3、期末考试试卷评阅及成绩录入的要求。
各门课程考试结束后,该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应及时到考务办公室(科教大楼9203室)办理试卷领取手续,领取试卷。
各教学单位要及时组织教师评阅试卷,并须在考试结束后的一周之内(2013年1月25日前)将学生考试成绩(含本部插班生)录入到文理学院教务管理系统中(凡未按期将成绩登录上网的,将按照500元/科的标准扣除课程开设院系的课时津贴),成绩提交完成后,直接从系统中打印出该门课程的成绩册和试卷分析,交给本单位的教学秘书老师,经相关领导审查、签字、盖章后,由教学秘书老师于下学期开学的第二周内统一交至教学部。
4、做好下学期课程安排工作。
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教学计划,落实好下学期各门课程的教学任务,教学计划有异动的须以书面形式报教学部审批,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各院系须在放假前完成本单位的课表安排,同时注意核对好各门课程的教学时间、教学场地等信息,如出现重、漏排课等情况,请及时向教学部反映并予以调整。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1学期期末学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
学生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即将结束,为做好期末学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落实,遵照执行。
一、期末学生学习教育
各班级要召开专题班会进行期末考试动员和备考教育,班主任要关注班级全体学生的心理状况、思想动态和考试课程准备及复习,确保期末学生思想稳定。
二、期末学生安全教育
班主任要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组织班级学生学习相关制度,确保期末学生安全与稳定。
凡在期末期间违章违纪学生,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三、期末考试工作
(一)期末考试时间及要求
1.考试时间:2013年元月28~30日。
2.考试组织:各班学习委员要将期末考试安排,通知到每位学生,按时参加考试。
3.考场布置:各班级按教务科期末考试时间通知要求,提前做好考场布置,做到桌凳摆放整齐,卫生干净整洁,板报宣传到位,教室开门准时。
布置考场时间为考试前一天晚自习后进行。
学生会学习部、生活部和各班学习委员要做好检查、落实、考核和评比。
4.考场纪律:全体学生要遵守《考场规则》,凭学生证进入考场,诚信考试,不作弊。
(二)期末考试期间学生管理
⒈考勤管理:期末考试期间不上早自习,正常上晚自习。
除考试当天上午外,其余时间白天正常上课。
学生科、学生会组织检查。
⒉卫生管理:考试期间各班要认真打扫卫生(早上的清洁区卫生,下午和晚上的教室卫生,每天的宿舍卫生),注意保洁。
学生会生活部、宿管部要加大教室、宿舍卫生检查力度,对乱扔现象从严处理。
学生科
2013年元月3日。
2013春季期末考试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期末考试将于第20周(7月8日—7月12日)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期末考试安排表已发,请各单位将相关的考试安排通知教研室和各行政班级,同时报教学副院长和学生工作副书记。
2.各教学单位应根据考试安排表安排监考人员,并于2013年7月2日前将监考安排发送到考试中心邮箱。
3.期末考试安排表中的监考老师1由课程所在学院提供1人,监考老师2由学生所在学院提供1人实行交叉监考,监考老师3为考生人数超过50人的由学生所在学院增派。
请按表中指定的考场填报监考人员。
4.请督促各教研室做好科学命题工作,应于2013年7月2日前提交试题卷(包括A、B、C卷的电子文档和A、B卷纸质文档、教研室主任签字确认的审查单和细目表)到教务处考试中心。
5.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监考人员培训工作,教务处和督导团将详细记录好各类监考失职行为,作为对各教学单位年度目标管理的考核重点之一。
6.监考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组织学生进入考场, 对已坐在教室的学生必须重新调整座位,仔细核对考生身份(查看身份证和学生证),学生携带的物品(如移动电话、包裹、书籍及其他材料)必须统一放到指定的位置。
7.请各单位加强学生考试纪律教育,各单位教学和学工负责人应轮流到考场巡查督导,严防考生违纪。
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考试。
8.所有课程考核(含考试和考查)结束后,请相关人员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成绩提交和试卷分析、考核材料归档工作。
特此通知。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O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2013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教务处关于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关于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各班级:为了加强期末考试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保证期末考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教务处下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一)考查课考试在第十八周完成,公共必修课及全院性专业必修课考试在第十九周进行,专业课程考试在第十九、二十周进行。
(二)为避免教室冲突,东校区的中文系、化生系,西校区的教科系、数学系、外语系、中文系的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上午进行,其余各系的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下午。
(三)公共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见附件1),专业课由各系自行安排。
二、考试组织与管理(一)任课教师严格按照《贺州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第八条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查学生的课程考核资格。
在考试前一周将审核为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报相关系办(一般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通常为符合“学生手册”第68页,第8条情况的学生),相关系把名单汇总报教务处备案,并通知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不得参加相应课程考试。
(二)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课程考核的,必须事先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并提供相关证明,经学生所在系审查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按缓考处理。
缓考考生可参加下学期初该课程的补考一次,课程考核如不及格,本课程须办理重修手续。
未办理缓考手续或缓考申请未被批准而不参加课程考核者,按旷考处理,旷考的学生不能参加下学期的课程补考,只能参加课程重修。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系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附件1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公共必修课及全院性专业必修课期末考试时间安排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对象7月2日下午15:00-17:00 高等数学本学期开课班级7月3日上午9:00-11:00 大学英语2 11级非体育、艺术类专科班7月3日上午9:00-11:00 大学英语2 11级体育、艺术类本专科班7月3日下午15:00-17:00 大学英语2 11级非体育、艺术类本科班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7月4日上午9:00-11:00本学期开课班级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7月4日下午15:00-17:0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本学期开课班级7月5日上午9:00-11:00 心理学、教育学本学期开课班级7月5日下午15:00-17:00 大学物理本学期开课班级7月6日上午9:00-11:00 大学英语4 10级非体育、艺术类专科班7月6日上午9:00-11:00 大学英语4 10级体育、艺术类本专科班7月6日下午15:00-17:00 大学英语4 10级非体育、艺术类本科班。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各系(院、部):为了做好2013-2014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考试诚信教育《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分条例》于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请各系(院)在期末考试前,组织召开一次主题班会,结合《条例》的宣讲,以近年来因为考试违规受到处分的典型事例入手,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考试诚信教育,使学生明确考试违规的危害,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二、进行监考业务培训各系(院、部)在考试前,要对全体教师进行一次监考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监考员工作要点》和《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分条例》,重点掌握监考的操作流程,准确界定和妥善处理考试违纪行为,维护考试的严肃性。
近年来,我校考试作弊违纪行为的发生率较高,严重影响考试的公平性。
希望全体监考员严格执行《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监考员工作要点》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肃处理考试违纪行为。
监考员要客观准确地填写《广东第二师范学院考场记录表》。
对于监考人员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监考职责,并造成教学事故的,将根据《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条例》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三、考试日程安排请各系(院、部)在2013年12月13日之前,将《2013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的电子文本发送到教务处综合科梁绍敏老师的电子邮箱(),由教务处统一编印。
考试时间开始时间统一规定为:上午8:30开始,下午14:30开始。
两校区同一科目的考试必须同时进行。
四、监考和巡考各考场要按照《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监考员工作要点》配备足够的监考员。
各系(院、部)每天要安排领导对于本系(院、部)考场进行巡考。
期末考试期间,教务处将组织教学督导员、教务处干部和各系(院、部)教学管理人员进行巡考和流动监考,协助各考场监考人员督促检查考场情况。
五、试卷的命题、审批、印制、保管、评卷1、命题采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考试试卷》的统一格式(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主页——“文件下载”——“教师表格”下载),考试试卷需命两套水平相当的试题。
关于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关于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亲爱的同学们、老师们:大家好!随着本学期教学工作接近尾声,期末考试即将来临。
为了确保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考试安排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1、本次期末考试将于具体考试日期开始,预计持续考试天数天。
2、具体的考试日程安排将在通知发布平台上公布,请同学们和老师们及时关注。
二、考试科目1、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均需进行考试,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课。
2、各专业的考试科目及考试要求,请参考教学大纲和教师的授课安排。
三、考试形式1、考试形式分为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和课程论文(或实践操作)等。
2、具体的考试形式将由授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要求确定,并在考前向同学们明确说明。
四、考试地点1、考试地点将根据考试科目和考生人数安排在学校的各个教学楼。
2、具体的考场安排将在考试前具体天数公布在学校的教务系统和教学楼内的公告栏上,请同学们提前查看。
五、考试准备1、学生方面(1)同学们要认真复习所学课程,做好考试准备。
合理安排复习时间,制定科学的复习计划,提高复习效率。
(2)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学生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如有证件遗失或损坏,应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3)提前了解考试纪律和违规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规则,诚信考试。
2、教师方面(1)授课教师应在考前组织好复习答疑,帮助同学们解决学习中遇到的问题。
(2)按照教学大纲和考试要求,认真命题、组卷,并确保试卷的质量和保密性。
(3)在考试前,向同学们详细说明考试形式、考试要求和注意事项。
六、考试纪律1、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迟到具体时长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具体时长后才能交卷离场。
2、严禁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如手机、电子设备、书籍、笔记等。
如有携带,应在考前统一存放在指定地点。
3、考试过程中,应保持考场安静,不得交头接耳、抄袭、传递答案或使用任何作弊手段。
如有违反,将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成绩评定与公布1、考试成绩将由授课教师根据学生的考试表现、平时成绩和作业情况等综合评定。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为了有效地考查学生的学习成绩,进一步反思我们的教学,学校将对汉语部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品德等学科按自治区教研室提供的试卷并统一考试;双语部的汉语、母语、数学、科学、品德等学科按地区教研室提供的试卷及时间统一考试。
具体事宜如下:
二、取卷时间:每堂考试前30分钟取试卷
三、取卷地点:王校长办公室
四、相关要求:
1、期末考试是对学生一学期学习情况的综合考查,因此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不得把期末考试安排成一次随机测试。
2、请各班主任到教务处下载试卷分析表样和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期末考试成绩登记表和各年级成绩统计表表样。
3、试卷分析按学科分年级、班级填写,于1月15日前以文本形式报送教务处,成绩统计表和学生成绩统计表以电子稿形式于1月15日前拷贝教务处。
4、请各监考老师认真监考,学校将加强考试巡查,严格考场纪律。
5、各任课教师要及时总结考试,反思学期教学工作。
6、教务处认真做好学期期末考试总结分析。
民丰县民汉小学教务处
2012年12月20日。
关于做好期末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期末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为规范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体现考试的公正、公平,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考场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考试管理工作是教学运行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XX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XX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XX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的认定及处理办法》和《XX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等文件。
2.学院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主管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教务部、学工部的领导和各教学部门教学主任、行政主任。
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设考场办公室处理考试管理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部。
3.各教学单位在期末考试进行之前,要召开学生考风考纪宣讲会,进一步向学生明确《XX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第六章中有关考场规则的规定和《XX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的认定及处理办法》;要召开全体教师和监考人员会议,进一步明确教师在命题组卷、考场监考、试卷评阅和成绩登统上的工作质量要求,特别要让监考人员熟知《监考人员须知》,避免在监考过程中有工作失误,出现教学事故。
4.学院统一安排考场巡视人员,期末集中考试的考场一般设在教学主楼和F座教学楼,各教学系的教学副主任、行政副主任和教务部管理人员由学院统一安排在各楼层巡视,一般是一个楼层2人。
另外,10个班级及以上同用一份试卷的考试课程,设一人巡视,考前将名单报教务部备案;其他课程不设巡视。
学院教学督导参加考场巡视。
巡视人员须保证考前10分钟到岗至当天考试结束,巡视后填写《XX学院考场巡视表》。
5.巡视人员主要职责包括:(1)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对所巡视考点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以及考场布置等环节进行检查。
(2)重点检查考试工作人员执行考试纪律情况、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发现监考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监考不严、工作不负责,应当场批评指正。
(3)巡视中,如发现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应当场处置,通知学生所在系;要求监考人员如实记录文字材料。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及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及第二学期开学补考工作的通知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及下学期开学补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2011、2012级本科生第18周结课,第19、20周进行考试。
2013级本科生第19周结课,第20周进行考试。
2、专业课补考统一安排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周末进行(即2014年3月8-9日),公共课补考在下学期开学第二周周末(即2014年3月15-16日)进行。
补考的时段安排: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15:30-17:30,晚上19:00-21:00。
请老师们提前将补缓考试卷发至邮箱yinyanfang@.3、请主考教师按照《兰州大学关于命题、考试及成绩归档的若干规定(试行)》的要求命题,每门课程考试命题须同时提供难易度、题量相当的A、B两套试卷,A、B卷的试题应避免重复。
请按照教务处期末考试试卷样本制作试卷。
4、请主考教师准时将试卷和答题纸带到考场。
主监考教师要切实履行监考职责,严密组织,严格要求。
组织学生按排定位置就座,不得随意更换考场。
组织考生在签名表上现场签名并做好考场记录,考生签名表和考场记录要及时上交。
对缺考和违纪情况要在考场记录中如实填写,并在相关考生的试卷卷头位置标明“缺考”、“违纪”等字样(格式见附件)。
缺考试卷须由监考教师代为填写“姓名”、“专业”、“校园卡号”后与普通考卷一并装订归档。
考生违纪材料要连同学院处理意见一并交送教务处存档。
对于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监考教师,要追究其责任,并依据《兰州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做出相应处理。
大学英语的监考教师请于当天8:10到考务办公室(榆中为天山堂3楼西侧休息室)领取考场材料袋;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考场记录表、签到表等所有考试材料均由外国语学院提供,并统一装入每个考场的材料袋,监考教师按时领取即可;请监考教师于考后将答题卡、答题纸收齐(不收试卷),送回考务办公室;英语听力由主考教师负责播放。
XX大学关于做好本学期期末教学考试工作的通知
XX大学关于做好本学期期末教学考试工作的通知为顺利开展并完成本学期后期教学任务,落实各个教学环节,使本学期期末教学、考试工作平稳有序,并圆满完成学期教学任务,现将本学期期末教学、考试工作安排如下:一、教学安排(一)常规教学1、各专业课程教学于20XX年X月X日结课,并进入复习考试阶段。
2、各专业根据课程教学和考试安排,组织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辅导复习。
3、各教学单位要根据下学期各专业教学实施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及教学工作任务的要求,做好教学资源调配,并按时完成教师选聘、教材征订及课表编制等教学准备工作。
(二)实践教学1、各教学单位做好20XX级本科各专业课外教育学分的初次认定、统计、汇总工作。
2、积极开展20XX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
3、启动20XX级高职顶岗实习工作。
4、做好期末各实验室本科课程开出率统计、实验室利用率统计、实验室下学期耗材申报工作。
5、各教学单位根据本科实习实施计划,落实本学期本科实习工作。
6、做好20XX—20XX学年学科竞赛获奖师生奖励工作。
二、统招生期末课程复习及考试安排(一)统招生期末考试安排1、期末课程复习、考试、试卷评阅及成绩登录时间:20XX年X月4日~12日。
2、各类公共政治理论课程、计算机课程考试安排表:20XX级本科、高职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核,在课程结课时采取多种方式完成。
3、各专业教学实施计划中的专业课程考试,由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期教学任务及后期教学工作的通知组织安排,并将各二级学院的考试安排须于12月5日前报教务处。
4、各专业的专业选修课、体育课、本科生的公共选修课,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完成课程考核。
(二)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20XX年X月14日(三)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B级考试: 20XX年X月15日(四)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机试测试:20XX年X月4-5日(五)参加20XX年暑期招生学生的课程补考工作,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后期教学工作安排,于20XX年12月3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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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教务处关于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期末考试在即,为确保本次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各学院根据教学计划所开课程确定考试和考查科目。
鼓励多样化考核形式,根据课程性质与特点可采取理论考核(笔试、口试)与实际能力考核(实验、演讲、社会实践与调查报告)相结合等多种考核方式进行。
二、考核时间
1.考查课在教学计划完成的基础上于12月30日前完成,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2.考试时间拟定于2013年1月8日—11日,公共课考试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专业课考试在此时间段内同时进行,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三、考试计划
1.请各学院作好课程考试数据统计,并于12月6日前将课程考试数据统计表(附电子版)交教务处考试中心,以便我处统一安排公共课考试时间和印制试卷。
2.考生人数按实际人数准确填报。
四、命题要求
1.各学院组织相关老师命题。
命题要以教材和教学大纲为依据,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难易适中,全面测量学生的知识水平和应用能力,要特别注重试卷的信度与效度,提高命题质量。
命题老师需填写《湖南涉外经济学院课程考试命题审定单》、《湖南涉外经济学院课程考试命题双向细目表》,连同试卷、标准答案或参考答案送交学院专业(课程)负责人审批。
2.每门课程必须出A、B两套试卷并附答案(客观题附标准答案,主观题附参考答案),有题库的从题库中组卷。
命题须考虑成绩应呈正态分布,不得启用已考核过的试卷。
各套试卷之间内容重复不超过20%,时量一般为120分钟(艺术类专业课除外)。
所有试卷必须用教务处指定的课程考试试卷电子模版打印(使用打印缩放功能,用A4的纸打印),格式规范,内容准确无误。
(课程考试试卷模版和课程考试试卷参考答案模板由考试中心提供)。
3.请命题老师将试卷(纸质版,反面本人签名)和电子版连同命题审定单、双向细目表交各学院考务干事,由专业(课程)负责人审定签字后于12月15日前由考务干事统一送教务处考试中心。
4.命题审定单一式两份,经签字盖章后,一份交教务处,另一份命题审定单连同2套参考答案一并交回学院考务干事处,由考务干事存放于学院专用试卷柜保管,以备阅卷使用。
5.命题老师必须有强烈的保密意识,不得在复习阶段向学生透露任何有关试题的内容。
6.考查课程考核方式(含命题)与成绩评定应有相关资料备查。
五、阅卷要求
1.每套试卷附参考答案,并制定评分细则,做到标准统一。
2.阅卷须使用红色钢笔或红色圆珠笔,一律记得分,不记负分。
记分必须同时记有卷首分、题首分和小题分,全错和未答题应记“0”分,全对记满分,未全对的主观题应标出知识点分或观点分。
记分数字必须清晰,严禁涂抹,评卷人与复核人须签名;若因误判或漏判确需更改时,应同时有评卷人和复核人签名。
3.阅卷结束后,评卷老师须进行试卷分析(由教务处统一制定课程考试试卷分析表,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试卷和教学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4.请于2013年1月14日前完成阅卷登分工作。
六、考试安排
1.请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实行交叉安排监考,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应回避本班学生,要求每个考场安排两个监考老师,监考老师必须严格遵守《监考员守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考场由各学院自行安排,要求每个考场不超过三十个学生。
3.考试安排表(包括考试课程、考试时间、考场安排、学生人数、监考人员安排等)请于考前一周送教务处,同时领取考试情况记载表、座次表、座位号、舞弊情况登记表)。
七、领取试卷
请各学院考务干事于考试前一天派专人来教务处考试中心领取试卷,须有领卷与接触试卷人员名单表,由学院盖章。
试卷一旦领取,必须确保其保密性,须有两人以上掌管存放试卷的钥匙。
试卷袋在发放、回收与阅卷前必须有密封签密封好;试卷里面装订时必须隐藏好学生的信息。
(接触试卷者必须为教职员工,并严守保密原则)。
注意事项:
1.命题双向细目表、命题审定单、试卷分析表等可在考试中心领取。
2.对于需要办理缓考的学生,各学院请核实情况,在缓考申请表上签字盖章,于考前一周送教务处审批。
3.请各学院于考试结束后速将违纪舞弊名单(电子版及打印稿)盖章后交考试中心。
教务处
201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