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著作权的保护
著作权(版权)业务专业培训资料
著作权(版权)业务专业培训资料一、著作权概述著作权指的是对表达形式的原创作品的权利,著作权的对象包括文学、艺术和科技作品等。
著作权是一种法定的独占权,著作权的持有人可以决定对作品进行复制、发行、演出以及其他方式的利用。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护知识创造者的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
二、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定1. 著作权保护的原则著作权保护的基本原则是以保护作品的表达形式为主,而不是保护作品所包含的思想、发现、理论等。
著作权保护的范围主要是包括作品的表达形式、作品所体现的思想、观点和学术、科研成果以及作品的结构、内容等。
2. 著作权的权利和限制著作权的权利主要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然而,著作权并不是绝对的权利,它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如公共利益、社会道德风尚以及他人合法权益等。
3. 著作权保护的主体和作品要件著作权的主体可以是个人或者法人、其他组织。
在著作权法中要求作品满足一定的创作要件,即对于文学、艺术作品来说,应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和表现力,对于科技作品来说,则需要达到实用性、创造性和技术性的要求。
三、著作权登记及法律保护1. 著作权登记的意义和程序著作权登记是指著作权人通过向著作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取得著作权证书的合法手续。
著作权登记的意义在于为著作权人提供了便捷的法律证据,可以明确著作权的归属、内容和范围。
著作权登记的程序包括提交登记申请、审查和核准等环节。
2. 著作权的法律保护著作权在法律上获得了较为全面的保护措施,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著作权人可以对侵权行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同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也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侵权者将面临刑事追诉和处罚。
四、著作权的侵权及应对措施1. 著作权侵权的形式及特点著作权侵权主要表现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复制、发行、演出、放映等行为。
著作权侵权的特点是具有隐蔽性、扩散性和高技术性,给著作权人和侵权行为的监管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知识产权--著作权法(2023版)
知识产权--著作权法
著作权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文化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著作权,是指作者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
著作权是与作品创作相联系的权利,包括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及依法享有报酬的权利。
第三条国家保护著作权,鼓励创作,保障著作权人享有其作品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化繁荣和科学进步。
第四条著作权的意思是指著作人对其著作所享有的权益。
著作权包括财产权和非财产权。
财产权是指著作人对其著作所享有的财产上的权益。
非财产权是指著作人对其著作所享有的权利,除财产权以外的权利。
第五条著作权由著作人享有,并可通过合同等方式转让。
第六条著作人是指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由其具有对著作享有著作权的创造事实所带来的权容。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著作人可以是其员工、职工,但法定或者约定他人著作人的权益不得由此受到影响。
第七条没有作品的著作权。
第八条著作作品是指以文学、艺术和科学组成、用各种载体表现的智力成果。
《知识产权法》课程标准
《知识产权法》课程标准学时:54 学分:课程编号:★一、课程概述:《知识产权法》是为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学生开设的必修课程,是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十四门主干课程之一。
《知识产权法》以平等主体因创造和利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为研究对象,其内容由导论(知识产权概述)、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最新知识产权问题研究等六个部分组成。
《知识产权法》的调整手段和适用原则主要是民法的手段和原则,行政法和刑法性质的规范在知识产权法中也占有小部分比例,因此民法、刑法和行政法系本门课程的前置课程,而程序法则是后置课程。
知识经济时代同时也意味着知识产权时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不仅深刻地影响着我国的经济、社会生活,也将对我国的教育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知识产权法》课程的开设对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学生来讲,不仅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之必须,而且将逐渐成为学科之重。
★二、课程目标《知识产权法》是典型的应用型法学学科,通过对本门课程的学习,旨在使学生了解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历史与发展,知道本学科的性质、地位、独立价值、研究范围、基本框架、研究方法、学科进展和未来方向,掌握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内容,理解本门学科的主要概念、基本原理和策略,了解中国知识产权立法、司法及执法现状,了解知识产权的最新发展动态。
通过对本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学会运用一些具体的策略或技术,如申请专利权、商标注册的技术;运用专利、商标策略等,同时使同学们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有一个全面的认识,能够应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分析知识产权保护实践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并能提出解决方案。
★三、课程内容和教学要求:本课程的教学要求中,“了解”、“理解”、“掌握”、“学会”是四个由低到高、逐步深入的能力层次要求。
“了解”是指知道有关情况;“明确”是指在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正确理解有关名词、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准确表述;“掌握”是指在明确的基础上,能把握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制度的完整内容;“学会”是指在掌握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并结合基本制度,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著作权的的保护范围及侵权责任
著作权的的保护范围及侵权责任著作权法都保护哪些作品呢?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期限是多久呢?著作权法都有哪些责任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
著作权法保护下列形式的作品:(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保护期限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4.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作者身份确定后,适用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5.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邻接权1.表演者享有的表明身分、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保护期不受限制;其财产权利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2.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的保护期自首次制作完成后50年。
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广播电台、电视台享有转播、录制/复制自首次播出后50年。
著作权法和著作权保护
著作权法和著作权保护(新闻记者上岗培训讲座)四川省版权局徐登明2008-09-17 四川成都讲座提纲一、著作权的概念、性质和内容二、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三、著作权的实施和限制四、著作权的邻接权五、著作权和邻接权的管理六、著作权侵权行为及保护途径一、著作权的概念、性质和内容(一)著作权的概念:亦称版权。
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创作作品而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
广义概念包含著作权与邻接权。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构成知识产权的主要内容。
(二)著作权的法律性质TRIPS协议认定知识产权是私权。
著作权属于民事权利。
著作权与物权、债权等一般民事权利相比,又有特殊性:著作权客体具有无形性、可复制性等。
著作权与物权、专利权、商标权的区别(三)著作权的内容指著作权具有的具体权利。
有两类具体权利:著作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和著作财产权(又称经济权益)。
著作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四项权利。
著作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12项。
被视为著作权内容的权利还有:注释权、整理权、编辑权、追续权等。
应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四)取得与期限著作权的取得:注册取得与自动取得作品登记与计算机软件登记:《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计算机软件登记管理办法》作品登记的目的与作用著作权的期限:人身权与财产权保护期的区别(五)著作权使用费:版税、一次性支付、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二、著作权主体和客体(一)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主体的概念: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单位和国家著作权主体的分类: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内国主体与外国主体、完整主体和部分主体、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演绎作品的主体、合作作品的主体、编辑作品的主体、影视作品的主体、职务作品的主体、委托作品的主体、美术作品的主体、匿名作品的主体(二)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客体的概念(作品的含义和构成要素)、构成著作权作品的条件(独创、可复制)著作权作品的分类:按主体和归属分类、按作品从属关系分类、按表现形式分类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和不适用著作权法的作品三、著作权的实施和限制(一)著作权的实施著作权的许可和转让。
著作权有关知识点PPT
著作权的客体
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实用艺术作品
包括小说、诗歌、戏剧、绘画、雕塑、 电影、软件等。
兼具实用性和艺术性的作品,如工艺 品、家具设计等。
演绎作品
对已有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注释、 整理等产生的作品。
著作权保护的作品类型
文字作品:包括小说、散文、 论文、教材等。
口述作品:如讲座、演讲、民 间故事等口头表达的作品。
05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 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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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著作权维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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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侵权行为发生地、侵权结果 发生地或者侵权行为人所在地 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
举报。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修改权
总结词
修改权是指作者有权修改其作品的权利。
详细描述
作者可以随时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修改,包括纠正错误、改进表达、调整结构等, 以保持作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保护作品完整权
总结词
保护作品完整权是指作者有权保护其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 权利。
详细描述
作者有权禁止他人对其作品进行歪曲、篡改、割裂或其他不 当改变,以保持作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详细描述
作者可以授权他人将其作品拍摄成电影、电视剧等视 听作品,并从中获得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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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保护与限制
著作权保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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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保护
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时 自动产生,无需注册或登 记。
登记保护
某些国家或地区要求对作 品进行登记,以获得著作 权保护。
著作权保护的法律规定
著作权保护的法律规定著作权是法律赋予创作者的权利,保护创作成果不被他人侵犯。
在我国,著作权保护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有关规定。
本文将详细解析著作权保护的法律规定。
一、著作权的定义著作权是指作者对某一具体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展览权和放映权等。
这些权利旨在保护作品原创者的利益。
二、著作权保护范围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十分广泛,包括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以及软件、建筑设计等创作成果。
不论作品的形式和表现方式如何,只要属于创作成果,都可以受到著作权的保护。
三、著作权的取得和保护著作权的取得主要通过两种方式:首先是原创作品,只有满足原创性的要求,才能获得著作权;其次是作品的登记备案,通过在版权登记机构登记备案,可以进一步保护著作权。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及其逝世后的50年,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作品保护期限为50年。
四、著作权的权利及限制著作权的权利是对作品的独占性控制权,创作者可以决定自己作品的出版、发行等行为。
但著作权也受到一定的限制,例如合理使用和引用、新闻报道、教育科研、公共利益等方面的使用,并没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此外,著作权保护也不包括一些思想、原则、方法等。
五、著作权侵权责任对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侵权方需承担法律责任。
著作权侵权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进行维权,被侵权方可以请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并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同时,一些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涉及刑事责任。
六、著作权的国际保护著作权保护不仅仅局限于国内,我国也参加了国际版权保护的相关公约,在国际范围内维护著作权的权益。
同时,我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也签订了双边或多边版权保护协定,加强了国际著作权的保护合作。
结语著作权保护的法律规定是为了保护创作者的利益,推动文化创作的繁荣发展。
在实践中,各方需加强对著作权的宣传教育,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创作环境和市场秩序。
《著作权的保护》课件
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维护公共利益
著作权保护能够维护公共利益,确保 社会能够享受到创作者创作的优秀作 品,同时避免非法复制和盗版行为对 文化产业造成损害。
著作权保护能够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 ,推动文化创新和艺术繁荣,为社会 创造更多精神财富。
02
著作权保护的法律规定
著作权法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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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阶段
未经表演者许可,以任何方式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 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
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著作权侵权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赔偿损失等。
行政责任
警告、责令停止制作和发行侵权复 制品、没收非法所得、没收侵权复 制品以及制作设备和罚款等。
加强著作权法律法规宣传和教 育,提高公众对著作权的认知 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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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与维权途径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引用与转载
在引用他人作品时,需注明出处,并确保不侵犯原作者的 权益。对于转载他人作品,需获得原作者的许可或遵循法 定许可规定。
新闻报道与学术研究
新闻报道和学术研究可以引用他人作品,但需遵循合理使 用原则,控制引用比例,避免对原作品造成实质性损害。
THANK YOU
感谢聆听
著作权的种类
发表权
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署名权
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
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著作权的种类
80%
保护作品完整权
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
100%
复制权
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 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 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版权管理规章制度内容是什么
版权管理规章制度内容是什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国版权管理工作,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我国范围内对著作权管理的相关事项,涉及国家著作权局、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著作权登记机构、著作权收费机构、著作权纠纷解决机构等相关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著作权管理应当坚持依法保护创作人的著作权,维护著作权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推动文化繁荣。
第四条国家著作权局是我国著作权管理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统一管理国家的著作权工作,指导、监督著作权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是负责地区内著作权保护、执法和管理工作的机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
第六条著作权登记机构是指国家设立的著作权登记机构,负责著作权的登记、认证和保护等工作。
第七条著作权收费机构是指专门从事著作权收费管理的机构,依法从事版权授权、许可、转让等收费业务。
第八条著作权纠纷解决机构是指专门处理著作权纠纷的机构,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服务。
第二章著作权的保护第九条著作权人是指依法对著作享有著作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十条著作权人对其享有著作权的著作享有署名权、修改权、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
第十一条著作权人享有对其著作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修改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其著作。
第十二条著作权人享有对其著作的复制权,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复制其著作。
第十三条著作权人享有对其著作的发行权,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行其著作。
第十四条著作权人享有对其著作的出租权,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出租其著作。
第十五条著作权人享有对其著作进行展览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展览其著作。
著作权保护的六大要素是什么
著作权保护的六⼤要素是什么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是⽂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这些作品要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式复制。
⼀般来说,所保护的主要是:⽂学作品、绘画作品、符号作品、影像作品、⼯艺美术品等⽴体作品、表演作品、⾳像作品等以及激光唱盘、多媒体等新的作品形式。
那么,著作权保护的六⼤要素是什么呢?今天,店铺⼩编为您提供相关介绍,供您参考。
著作权保护的六⼤要素是什么⼀、基本原则1.“国民待遇”原则。
即⼀个缔约国把其他缔约国的⽂学、科学和艺术作品当作本国国民的作品加以保护。
这是双边和多边协定中⼏乎普遍采⽤的原则。
2.⼀个缔约国给予其他缔约国的作品以“起源国待遇”,即给予这些作品以相当于作者所属的国家或作品⾸次出版的国家给予的版权保护。
⼀些泛美公约曾实⾏过这⼀原则。
3.⼀个缔约国给予其他缔约国的作品以“第三国待遇”,即甲国给予⼄国的作品以丙国作品享有的版权。
根据这⼀原则,所有缔约国国民的作品都享有同等的版权保护。
⼆、主体著作权保护分⼀般主体与特殊主体:著作权主体⼀般为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
1,公民。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可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2,法⼈。
由法⼈主持,代表法⼈意志进⾏创作,并由法⼈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视为作者;3,⾮法⼈单位由⾮法⼈单位主持,代表⾮法⼈单位意志进⾏创作并由⾮法⼈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单位视为作者;4,外国⼈。
外国⼈的作品⾸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法享有著作权;5,国家。
(1)国家接受已故作家遗赠作品著作权;(2)古籍作品⽆作者或作者不明确;(3)国家将某些作品收归国有;(4)法⼈或⾮法⼈单位变更或终⽌后,其作品的使⽤权和获得报酬权在保护期内,⽆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或⾮法⼈单位的。
特殊情况下,合作作品、编辑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演绎作品、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法创作的作品则需依法确定著作权⼈。
三、客体1、⽂字作品。
⽂字作品是指以语⾔⽂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
知识产权法著作权和专利权的保护
知识产权法著作权和专利权的保护知识产权法是为了保护创作者和发明家的权益而设立的法律体系。
其中,著作权和专利权是两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本文将对著作权和专利权在知识产权法中的保护进行探讨。
一、著作权的保护著作权是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权利。
在知识产权法中,著作权的保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著作权的对象范围著作权的对象包括文学作品、艺术作品、科学作品和软件等。
文学作品包括小说、散文、诗歌等,艺术作品包括绘画、雕塑、摄影等,科学作品包括科技论文、学术著作等。
著作权的保护对象应具有原创性和独创性。
2. 著作权的保护内容著作权的保护内容主要包括表达方式和思想内容两个方面。
表达方式是指作品的形式和结构,如文章的句子组织、画作的构图等;思想内容是指作品所蕴含的思想、观点和理论等。
著作权保护的核心在于保护作品的原创性和独创性。
3. 著作权的权利人著作权的权利人是指作品的作者或其合法继承人。
在合同关系中,著作权可以转让或许可,但权利人在著作权中的权益是不可剥夺的。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一般为作者终身加70年。
二、专利权的保护专利权是指对发明创造的独占权。
与著作权相比,专利权的保护更加注重技术发明和创新。
在知识产权法中,专利权的保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专利权的对象范围专利权的对象主要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或处理方式的技术方案的创造;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形状、构造等方面的改进;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外观形状、纹样等方面的设计。
专利权的保护对象应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 专利权的保护内容专利权的保护内容主要包括技术方案和技术效果两个方面。
技术方案是指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具体技术实现方式;技术效果是指发明或实用新型所产生的技术效果和经济效益。
专利权保护的核心在于保护技术创新和技术成果。
3. 专利权的权利人专利权的权利人是指发明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与著作权不同,专利权在发明中可能涉及多方合作,因此,在合同关系中,专利权的归属和权益分配需要进行明确规定。
著作权版权业务专业培训资料
著作权的保护与推广运用
著作权保护
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推广运用
通过各种渠道推广运用著作权作品,促进作品的传播和使用,同时提高著作权人的知名度和收益。
06
著作权案例分析
案例一:网络侵权案的分析与处理
1. 案例简介
某网络平台未经授权上传 了某位知名作家的作品, 引发了侵权纠纷。
职责
著作权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作品的合法传播和使用,同时开展著作权法律法规 宣传和教育等工作。
著作权的许可与使用协议
著作权许可
著作权人可以通过许可方式授权他人使 用其作品,并获得相应的使用费和其他 收益。
VS
使用协议
使用协议是著作权人与使用者之间签订的 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 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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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管理与运用
著作权管理的意义与原则
著作权管理的意义
著作权管理是保障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有助于促进作品的创 作、传播和使用。
著作权管理的原则
著作权管理应遵循合法、公正、透明、及时的原则,确保著作权人的权益得到 有效保障。
著作权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著作权管理机构
著作权管理机构包括版权局、版权保护中心等,负责著作权登记、管理和维权等工作。
继承转让
在著作权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 可以依法继承其著作权中的一项或 多项权利。继承转让应当依据相关 法律规定进行。
其他转让
除合同转让和继承转让外,还存在 其他形式的著作权转让,如因赠与 、遗赠等原因发生的转让。
著作权转让的注意事项
确认权利
在签署著作权转让合同前,受让人应 当对拟受让的著作权权利状况进行全 面了解和核实,确保自己获得的是完 整、有效的权利。
著作权法中保护作品的范围和界限
著作权法中保护作品的范围和界限著作权法是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基础,它规定了著作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对作品的保护范围和界限。
著作权是一种独立、不可分割的权利,它赋予了作者对作品的使用、转让和公开的权力,同时也赋予了作者对他人侵权行为的追究权。
作品是指以文字、符号、色彩、音乐、戏剧、美术、摄影等形式表现的智力创造,它可以是文学、艺术、科学、教育、工程技术和软件等方面的作品。
著作权保护的范围非常广泛,几乎涵盖了所有的智力创造成果。
然而,对于一些较为特殊的作品,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可能会有一定的限制。
首先,著作权不保护常识性、客观性的信息。
这意味着对于那些没有创造性的作品和信息,著作权并不适用。
例如,一本百科全书中的一条基本常识,或者一句普通的谚语,都不具备著作权保护的条件。
因为这些信息并没有被具体的个人进行独立创作。
其次,著作权对创造性表现形式的作品有一定的要求。
创造性是作品著作权保护的基本要求之一,它指的是作者对作品进行了独立的思考和表达。
比如,一篇平凡的新闻报道,尽管它是作者的独立表达,但如果缺乏创造性和特色,那么它可能不符合著作权的保护要求。
此外,著作权保护的范围还受到实用性和功能性的限制。
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对于那些具有实用性和功能性的作品,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可能会有所限制。
例如,对于工业制品的设计和技术方案,虽然它们也可能具有创造性,但是由于其主要用途是实现特定的功能,所以在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内受到限制。
此外,著作权保护的范围还取决于作品的原创性和独创性。
原创性指的是作品在创作时没有抄袭他人的作品,独创性指的是作品在表达方式上具有独特性。
对于那些抄袭别人作品或者没有独创性的作品,著作权法并不适用。
最后,著作权保护的范围还受到时限的限制。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作者终身加70年,但是对于法人作品和合作作品,其保护期限可能会有所不同。
一旦著作权保护期限届满,作品将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
著作权法PPT课件
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 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二)不适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1 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
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 官方正式译文; 2 时事新闻; 3 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2、署名权 指作者在创作的作品及其复制件上标记姓名
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 3、修改权 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持作品完整权 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二、财产权利
一)概念及特征 著作财产权是著作权人基于对作品的利用带
来的财产收益权。 其特征为: (1)著作财产权可以许可他人使用也可以转
让; (2)著作权中的财产)概念 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
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 成果。(《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二)构成要件 1 应是思想或情感的表现; 2 应具有独创性或原创性; 3 应能以有形的形式复制。
三)辨析 临摹绘画、与他人雷同之作、 教师课堂教学、 自然风景照、教学辅导书的提纲、 试卷、天气预报
第四章 著作权的取得与期间
一、著作权的取得 原始取得——自动取得 继受取得——继承或受让 二、著作权的期间
第五章 著作权的主体和著作权的归属
一、 作者
二、著作权的归属
三、案例分析
一、 作者
一)作者的概念 所谓作者就是指设计并完成即创作文学、艺术、科
学作品的人。 二)作者的认定 一般情况下,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特定条件下,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 特定条件指: ①该作品的创作由单位主持; ②该作品的创作代表了单位的意志; ③该作品的创作由单位承担责任。 三)作者的认定方式 如无相反的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为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导读与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导读与释义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著作权法作为维护知识产权的法律规范,对于保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作为我国著作权领域的基本法律,于1990年颁布实施,经过多次修订和完善,已成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法律依据。
然而,由于著作权法的内容比较复杂,对于普通公众来说并不易于理解,因此有必要对著作权法进行导读与释义,以便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著作权法。
一、著作权法的基本概念1. 著作权的客体和主体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客体是“作品”,而著作权的主体是“作者”。
作品是指以文学、艺术和科学表现形式,反映创作性思想的作品,包括文字作品、音乐、戏剧、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电影等。
而作者指的是作品的创造者,包括个人和法人团体。
2. 著作权的内容和范围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内容主要包括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权、发表权、发表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
著作权的范围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3. 著作权的取得方式著作权是在作品创作完成之时自动取得的,不需经过登记或其他程序。
作者可通过签订合同、授权委托等方式,将著作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
二、著作权法的适用条件和保护期限1. 著作权的适用条件著作权法规定,对于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必须符合原创性、表现形式和标志性三个条件。
原创性是指作品应当反映了作者的独创性思想和劳动成果,表现形式是指作品所采用的文学、艺术和科学表现形式,标志性是指作品需要有一定的独创性和独特性。
2.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作者终身及50年,对于合作创作的作品,则为作者终身及50年自发表之日起,对于法人团体创作的作品,则为发表之日起50年。
三、著作权法的行使和保护措施1. 著作权的行使方式著作权的行使包括了授权使用和著作权许可的两种方式。
著作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合同或许可证书的方式,将自己享有的著作权授予他人使用。
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范畴
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范畴随着知识产权意识的不断加强,著作权保护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著作权法是保护作品创作人利益的法律法规,它的保护范畴也越来越广泛。
本文将从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范畴、保护对象以及保护期限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保护范畴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权利。
著作权的保护范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文学作品文学作品是指用语言文字表现思想、情感、经验等的作品,包括小说、散文、诗歌、剧本、教材、科普读物、新闻作品等。
这些作品的创作需要作者对语言文字的运用和表达能力,因此享有著作权的保护。
2. 艺术作品艺术作品是指以形象方式表现思想、情感、经验等的作品,包括绘画、雕塑、摄影、建筑、工艺美术、漫画等。
艺术作品的创作需要作者对形象语言的运用和表达能力,因此也享有著作权的保护。
3. 科学作品科学作品是指表现科学、技术方面的思想、理论、发明、发现等的作品,包括科学论文、专利、技术报告、实验数据等。
这些作品的创作需要作者对科学、技术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研究能力,因此也享有著作权的保护。
4. 软件作品软件作品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表达的作品,包括操作系统、应用程序、游戏、网站、数据库等。
这些作品的创作需要作者对计算机编程语言和技术的掌握和应用能力,因此也享有著作权的保护。
二、保护对象在我国著作权法中,享有著作权的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个人个人是指自然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个体。
个人可以是文学、艺术、科学和软件作品的创作人,也可以是这些作品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个人的著作权享有期限为其终身及其死后50年。
2. 法人法人是指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企业、机构、社团等。
法人可以是文学、艺术、科学和软件作品的创作人,也可以是这些作品的受让人。
法人的著作权享有期限为作品首次发表之日起50年。
3. 国家机关、民间团体国家机关、民间团体也可以是文学、艺术、科学和软件作品的创作人,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00226知识产权法自考最新考点
第一章总论【识记】1、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广义: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智力标志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狭义: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
2、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文学产权:包括著作权和领接权。
3、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专门法律制度。
知识产权基本制度:知识产权的主体制度、知识产权的客体制度、知识产权的权项制度、知识产权的利用制度、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著作权法律制度、专利权法律制度、工业版权法律制度、商标权法律制度、商号权法律制度、地理标志权法律制度、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领会】1、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财产权的本质属性:客体的非物质性。
2、知识产权区别于有形财产权的基本特征: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
第二章著作权【识记】1、概念: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2、1709年《安娜法》是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1910年《大清著作权律》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法。
【领会】著作权概念在历史上的演变与发展。
【应用】1、著作权与所有权:客体的无形性、利用上的特殊性、权能的可分性、存续的有限性、人身性。
2、著作权与专利权:保护对象、保护条件、权利产生程序、适用领域。
3、著作权与商标权:权利属性、保护条件、权利取得方式。
第三章著作权的主体【识记】一、概念:亦称著作权人,即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可能成为著作权主体。
二、1、演绎作品: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
2、合作作品:指两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
3、汇编作品: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编排上体现独创性的作品。
第9章 著作权的保护
5、剽窃
6、展览、摄制电影
7、未支付报酬 8、邻接权 9、版式设计
10、表演者
11、其他
《藏地牛皮书》版式设计侵权案
原告中国青年出版社及《藏地牛皮书》 作者王斌,先后对《中国徒步穿越》的出 版者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和《藏地牛皮书》 设计制作单位北京紫图公司及其相关制作 人员提出起诉,称《中国徒步穿越》一书 的设计风格与《藏地牛皮书》极为雷同, 在封面设计、内文版式、设计元素的运用 等方面对《藏地牛皮书》进行了“大量而 直接”的抄袭。
《写真》一书出版后,张旭龙发现 该书中有136幅照片是其拍摄的,但版 权页却署名“汤加丽著”。张旭龙认为 这种署名方式侵犯了其署名权,他还认 为汤加丽改动了其拍摄的39幅照片,破 坏了作品的完整性,侵犯了其享有的保 护作品完整权。张旭龙起诉要求汤加丽 支付报酬20余万元。 汤加丽则认为,她作为《汤加丽人 体艺术写真》一书的汇编人,依法享有 署名权,因此不存在侵犯张旭龙署名权
4、歪曲、篡改
《汤加丽人体艺术写真》著作权案
专业人像摄影师 张旭龙与东方歌舞团 演员、人体写真模特 汤加丽因《汤加丽人 体艺术写真》的著作 权引起纠纷,北京市 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 宣判汤加丽赔礼道歉 并支付张旭龙报酬10 万元。
张旭龙为汤加丽拍摄 20余组人体摄影照片, 双方签订《拍摄协 议》,约定张旭龙享 有所摄照片的著作权。 2002年7月,张旭龙向 汤加丽授权将其拍摄 的照片用于她个人写 真集的出版、发行和 展览。
如出一辙,而事实上, 该两种图书并非幾米 创作。为此,廖福彬 诉至法院,请求法院 判令华龄出版社停止 侵害、消除影响、公 开赔礼道歉、赔偿损 失等。
法院认定,华龄出 版社 出版署名幾米的
两本图书并非幾米创作,属于制作、 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行为,构 成对被上诉人廖福彬依法享有的著作 权的侵犯,理应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的 有关规定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据此, 判令华龄出版社停止出版、发行署名 为“幾米”的图书《开心辞典》和 《亲子银行》,赔偿廖福彬经济损失 人民币6万元,并在媒体就其侵害廖 福彬姓名权的行为向廖福彬赔礼道歉。
与著作权有关的行政管理
集体管理的含义 著作权法上的“管理”系指通过依法或者依授权得以对著作权和邻接权的行使提供协调、组织、利益分配等服务活动的过程。从这个角度出发,突出的是“管理”对权利人利益的协调以及为权利人服务的功能。 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人通过一种组织系统,对某些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的使用予以许可,收取相应的报酬,并向著作权人进行分配的制度。
(一)主要权利 1.许可权 作为作者等权利人的代理人,集体管理组织可以在被授权的范围内许可他人使用其管理的作品。这实际上也是在履行其推广所管理的作品的义务。 2.监督权 对被许可使用者使用作品的情况,集体管理组织有权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有权根据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追究使用者的法律责任。 3.使用费(也称 “报酬”)收取权 这是集体管理组织进行著作权和邻接权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 4.公力救济请求权 集体管理组织不仅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的利益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邻接权的诉讼、仲裁活动。
(一)著作权集体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 著作权集体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由委托人、受托人和第三人三方面构成。他们之间又可以分为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 1.内部关系 所谓内部关系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关系。委托人是将自己的著作权财产权利部分甚至全部授予给他人的人,包括作者等著作权人和邻接权人。受托人则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为委托人利益与第三人进行活动的人,即集体管理组织。这种法律关系的形成,以当事人之间的合意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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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 著作权法》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 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 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 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 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算机软件、 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 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 外; 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 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 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 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诉讼时效
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著作权人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 利人超过两年起诉的, 利人超过两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 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 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 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 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 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 向前推算两年计算。 向前推算两年计算。
对侵犯著作权行为的司法措施
1、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有证 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 的行为, 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 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 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为制止侵权行为, 2、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 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 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 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 请保全证据。 请保全证据。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刑事责任
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 以营利为目的,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 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并处罚金: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 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 像的; 像的;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资料
一、 著作权作品侵权与否的判断标准
关于著作权侵权与否的判断标准是一个主要焦点。 关于著作权侵权与否的判断标准是一个主要焦点。 注意著作权与《商标法》 专利法》 注意著作权与《商标法》、《专利法》中判定 侵权的标准的不同, 侵权的标准的不同,版权领域侵权的判断标准 恰恰与该两领域是不同的, 恰恰与该两领域是不同的,原因在于前两者的 权利取得是经行政授权,是经过公示的; 权利取得是经行政授权,是经过公示的;而后 者的权源在于自动取得, 者的权源在于自动取得,哪怕没有发表的作品 同样具有著作权。 同样具有著作权。 实务领域中,著作权的侵权与否从某种意义上说, 实务领域中,著作权的侵权与否从某种意义上说, 比前两者要远为复杂。 比前两者要远为复杂。
8.侵犯出租权 8.侵犯出租权 9.涉及版式设计专有权。(美术作品10年) 9.涉及版式设计专有权。(美术作品 年 涉及版式设计专有权。(美术作品10 10.针对艺术表演的著作权和表演者权。 10.针对艺术表演的著作权和表演者权。 针对艺术表演的著作权和表演者权 11.其他 11.其他。 其他。
《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 著作权法》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二)行政责任 有《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所列侵权行为,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所列侵权行为, 所列侵权行为 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著作权行政管理 部门可以处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的罚款;非 部门可以处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的罚款; 法经营额难以计算的,可以处10 10万元以下 法经营额难以计算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 的罚款。 》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 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 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 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 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 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 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 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 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追究刑事责任: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 广播、汇编、 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 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 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未经合作作者许可,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 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 品上署名的; 品上署名的; 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剽窃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资料
一、 著作权作品侵权与否的判断标准
• 一位资深法官曾经举过这么一个典型案 师兄弟应征某学校的题词, 例 , 师兄弟应征某学校的题词 , 字体均 为仿宋体, 师兄的字最终胜出, 为仿宋体 , 师兄的字最终胜出 , 如果师 弟后来状告征集学校门口的字样侵权, 弟后来状告征集学校门口的字样侵权 , 除非师父亲自出马或者该领域的专家进 行鉴定, 否则旁人( 普通人, 行鉴定 , 否则旁人 ( 普通人 , 包括行外 的法官) 也是难以判断“ 侵权” 与否的。 的法官 ) 也是难以判断 “ 侵权 ” 与否的 。 所以, 笔者认为, 所以 , 笔者认为 , 版权领域判断侵权成 不应当以公众判断为标准, 立 , 不应当以公众判断为标准 , 而是应 当以专家判断为标准。 当以专家判断为标准。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著作权法》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 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 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 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 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 外;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著作权法》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 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 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 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 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 另有规定的除外; 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 另有规定的除外; 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 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 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 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 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 著作权法》
第四十八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 的权利的, 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 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 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 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 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 理开支。 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 得不能确定的, 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 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第十章 与著作权有关的行政管理和 著作权的集体管理
一、著作权的行政管理 著作权法》 《著作权法》第七条 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 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 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 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二、著作权的集体管理 是指通过代表著作权人的集体组织授权使用者使用 作品并收取报酬分发给著作权人的活动。 作品并收取报酬分发给著作权人的活动。 著作权的集体管理组织是由作者、其他著作权人、 著作权的集体管理组织是由作者、其他著作权人、 表演者、演出团体等组成的按国家规定设立的机构。 表演者、演出团体等组成的按国家规定设立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