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一条违纪行为定义1. 学校学生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作弊行为;- 欺骗、造假行为;- 破坏学校公共设施或私人财产;- 非法持有、使用或交易禁止物品;- 扰乱学校秩序、干扰他人研究或工作;- 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其他严重违背学校规定的行为。
第二条违纪处分措施1. 针对不同严重程度的违纪行为,学校将采取以下处分措施:- 轻微违纪行为,将给予口头警告、批评教育等处理;- 中等程度违纪行为,将给予书面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理;- 严重违纪行为,将给予临时禁止参加校园活动、停课、劝退等处理;- 极端严重违纪行为,将给予开除学籍等处理。
第三条违纪处分程序1. 学校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学生违纪处分:- 收集证据:学校将对涉及违纪的行为进行调查,并收集相关证据;- 召开听证会:学校将召开听证会,听取相关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并进行适当的记录;- 决定处分措施:学校将根据违纪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听证结果,决定相应的处分措施;- 通知当事人:学校将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告知违纪行为、处分措施以及申诉权利;- 处分执行:学校将按照决定的处分措施,对当事人进行相应处理。
第四条违纪处分的申诉权利1. 学生对学校违纪处分决定有申诉权利,可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诉;2. 学校将组织申诉处理小组对申诉进行审核,并据实情况进行重新决定;3. 学校重新决定后的处分决定为最终决定。
第五条附则1.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之前的相关违纪行为将按照本条例进行处理;2. 学校有权对本条例进行解释和修订,并及时通知学生。
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2篇)
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纪律,培养学生正确的行为规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全校中学生,包括初中和高中。
第三条中学生违反本条例,将根据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违纪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以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健康成长。
第五条学校将通过适当的教育手段,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第二章违纪行为及处分详解第一节违规旷课及处分第六条学生违规旷课,分为轻微、一般和严重三种情况。
轻微情况指违规缺席课程不超过3次,将给予警告或口头批评。
一般情况指违规缺席课程次数超过3次,将给予以下处分: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扣除部分综合评价分;第四次,扣除全部综合评价分。
严重情况指违规缺席课程次数超过5次,将给予以下处分:第一次,记过处分;第二次,留校察看处分;第三次,劝退处分。
第二节宵禁及处分第七条学校设有宵禁时间,学生违反宵禁规定属于违纪行为。
轻微情况指违反宵禁规定不超过3次,将给予警告或口头批评。
一般情况指违反宵禁规定超过3次,将给予以下处分: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扣除部分综合评价分;第四次,扣除全部综合评价分。
严重情况指违反宵禁规定有严重后果的,将给予以下处分:第一次,记过处分;第二次,留校察看处分;第三次,劝退处分。
第三节违反校规校纪及处分第八条学生违反学校的校规校纪属于违纪行为。
轻微情况指违反校规校纪轻微,但不足以构成一般违纪,将给予口头批评。
一般情况指违反校规校纪,给予以下处分: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扣除部分综合评价分;第四次,扣除全部综合评价分。
严重情况指违反校规校纪且有严重后果的,将给予以下处分:第一次,记过处分;第二次,留校察看处分;第三次,劝退处分。
第四节违法行为及处分第九条学生违法行为属于违纪行为。
轻微情况指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但性质相对轻微,将给予以下处分: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记过处分。
2024中学学生违规处分条例
2024中学学生违规处分条例第一条: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教育纪律,不得违反学校的教育要求。
第二条:学生在课堂上不得有迟到、早退及上课中离开教室等行为。
若发生上述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学校可视情况予以批评、扣分、警告等处理。
第三条:学生应爱护学校财产,不得擅自乱涂乱画,损坏设施设备。
若有损坏行为发生,责任学生需承担维修费用,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受到批评、扣分、社会实践等处理措施。
第四条:学生应尊重师长和同学,不得有任何侮辱、恶意攻击他人的言行举止。
若有此类行为发生,学校将给予惩戒教育和批评,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扣分、警告、申报未成年人有关部门等处理。
第五条:学生不得在校园内违反社会公德、道德规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吸烟、酗酒、滋扰他人等。
若有此类行为发生,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包括扣分、通报家长、中止资助等处理。
第六条:学生应按时完成作业,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
若发生抄袭、剽窃行为,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扣分、重写作业、警告等处理。
第七条:学生在参加竞赛、考试等公平竞争的场合不得作弊、舞弊。
若发生作弊、舞弊行为,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扣分、取消竞赛成绩、补考、警告等处理。
第八条:学生在校外活动中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若发生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将向有关部门举报,并依法追究学生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学生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遵守校园卫生规定。
若发现学生有卫生习惯方面的违规行为,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扣分、警告、社会实践等处理措施。
第十条:对于较为严重、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学校可采取辅导谈话、停课留校察看、短期开除、长期开除等纪律处分措施。
第十一条:学校可根据学生的表现情况,给予充实的课余教育和辅导,帮助学生改正错误、重建自信。
第十二条:学生违规处分具体操作措施、程度和程序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学校特点制定和修订。
2024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2024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1. 违反校纪校规:对于违反校纪校规的中学生,将根据错误的严重程度采取不同的处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等。
2. 作业违规:对于不按时完成作业、抄袭作业、作业质量低劣等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分、补交作业、限制参加课外活动等处分。
3. 缺勤违规:对于旷课、迟到、早退等违规行为,将采取扣分、追加任务、面谈家长等处分措施。
4. 校园欺凌:对于欺负、侮辱、恐吓同学的行为,将给予记过、记大过、勒令道歉、向受害者道歉等处分,并进行心理辅导。
5. 打架斗殴:对于发生打架斗殴的中学生,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等处分,并进行相关教育。
6. 校外违规行为:对于中学生在校外进行违规行为,如吸烟、酗酒、打砸抢等,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理,包括记大过、留校察看、请警察处理等处罚。
7. 考试作弊:对于考试作弊行为,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扣分、作弊记录、补考等处分,并进行教育辅导。
8. 侵害师生权益:对于中学生侵害师生权益的行为,包括诽谤、人身攻击、盗窃等,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分,包括警告、留校察看、报警处理等。
9. 不良网络行为:对于中学生在网络上进行不良行为,如传播不实信息、网络暴力、色情信息等,将给予警告、限制上网、参加网络教育等处分。
以上只是一些例子,具体的违纪处分条例可能会因学校、地区以及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XXXX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使同学们自觉遵守纪律、培养良好习惯、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违反校纪(以下简称违纪),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适当处分,并通知家长。
处分分为六级: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劝其退学、勒令退学、开除学籍。
受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由家长协助共同教育。
第三条学生违纪处分报批程序。
学生违纪,先由各班级、级部进行调查,弄清事实,收集好相关的取证材料,做好必要的文字记录,按《学生违纪处罚条例》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报政教处,再由政教处报请分管校长,经学校研究批准,由政教处填写处分协议书,经学生、家长、班主任、年级主任签字,公布执行。
第四条处分期限。
警告为一个月,记过为三个月,留校察看为半年或一年。
第五条撤销处分程序。
处分期满,先由个人写出申请,由班级和年级负责对学生表现进行核查,报政教处审核。
若在处分期间表现良好,可按程序撤消处分;若表现不好,可延期撤消处分,延期时间不能超过原处分期限的两倍;若在处分期间内,再次违纪,则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处分违纪学生的所有材料,由政教处整理存档。
第六条开除或劝退学生,或学生主动退学,必须经学生本人、家长、班主任、年级主任签订协议书后,方可离校。
如遇特殊情况,酌情妥善处理。
第二章处分办法第七条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迟到、早退、旷课(包括自习、两操和集会)。
迟到、早退三次相当于旷课一节,按学期累计计算。
旷课1节,点名批评。
旷课超过5节,警告处分。
旷课超过10节,记过处分。
旷课超过20节,留校察看处分。
旷课超过30节,劝其退学处分。
旷课情节严重的,由班主任报请学校,及时处理。
学生擅自离校一个月以上,作自动退学处理。
第八条考试作弊,由教导处依据学校考试纪律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
第九条不尊敬老师,不服从管理。
中小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良教乡中心学校中小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一、凡违反《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定的学生,学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二、凡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生,学校给予通报批评纪律处分:1、烫发、染发、化妆、佩戴首饰,不穿校服或穿奇装异服的;男生留长发,女生披发。
女生刘海的长度超过眉毛的,两鬓角长度超过耳朵的。
2、乱扔纸屑、果皮、饮料瓶(罐),随地吐痰的;3、唱低级下流歌曲,看凶杀、迷信书刊的;4、说粗话,骂人,挑拨是非的;5、在校园内骑车带人的;6、观看演出或比赛时起哄扰乱秩序的;7、在墙壁、黑板、课桌、卫生间等公共财物上乱写乱画或篡改撕毁布告的;8、一个月无故迟到累计达到4次及以上的,或无故旷课达4节的;9、在教学区内玩球,或把球带进教室的(同时没收球);10、在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宿舍内吵闹喧哗的;11、抄袭他人作业或者长期不完成作业的;12、未经批准骑摩托车、电动车上学的。
13、经常不参加卫生打扫等劳动的;14、不尊敬父母长辈、老师的;15、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应受到通报批评处分的行为。
该条由政务处根据《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学生管理行政法规决定。
三、凡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生,学校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16、学校给予通报批评以后仍然没有进步的;17、故意破坏公物、攀折花木的(损坏公物要赔偿,攀折花木要作相应罚款);18、玩电游、打桌球、进营业性网吧的;19、打架斗殴后果较轻的;20、携带手机来校,在教学区使用手机的;21、考试作弊的(同时该科考试成绩记0分);22、全学期无故迟到或早退达12次,或无故旷课达8节(或1天)的;23、携带管制刀具等凶器来校的;24、明知同学违反纪律却知情不报的;25、顶撞和辱骂老师,给老师起侮辱性绰号的;26、偷看他人日记、信件或偷窃他人信件上邮票的;27、学校文艺、体育代表队员无故缺勤造成损失的;28、出入学校越爬围墙的;29、在校园内使用电器设备、用火,或者在宿舍点蚊香的;30、寄宿生无故夜不归宿的;31、经常在课间休息时追赶打闹或开无意义玩笑的;32、多次违反课堂纪律,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33、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应受到警告或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的行为。
2024年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二篇)
2024年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为贯彻《中学生守则》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并结合《江临中学学生管理条例》与《江临中学学生品德和行为规范量化考核办法》的具体要求,以加强对后进生的规范管理,现特制定以下条例。
一、处罚类型:包括班内批评教育与班规处罚、政教处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涵盖通报批评、警告处分、记过处分、特训教育)。
二、处罚细则:1. 学生如违反《江临中学学生管理条例》相关条款,情节轻微者,须进行自我批评,并虚心接受他人批评教育及班规处罚。
2. 学生若违反《江临中学学生管理条例》相关条款,且影响较大者,将给予校内公开批评,并根据《江临中学学生品德行行为规范量化考核办法》进行扣分。
3. 学生若多次违反《江临中学学生管理条例》相关条款,或抵制值勤同学和老师管理,将受到政教处的批评教育,并依据《江临中学学生品德行为规范量化考核办法》进行扣分。
4. 学生出现以下任一情节者,将受到口头警告或警告处分:多次违反《江临中学学生管理条例》,经教育无效;打击报复管理人员(包括教职工和学生),情节不严重;累计旷课超过规定节数;不交作业累计超过规定次数;考试作弊;在校内参与斗殴;故意破坏公物且态度恶劣。
5. 学生出现以下任一情节者,将受到记过处分:已受警告处分,再犯严重过错;累计旷课超过规定节数;不交作业累计超过规定次数;违反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擅自涉及“五禁”活动,出入“四厅一吧”,经教育不改;聚众斗殴为首者或纠集校外人员斗殴;有偷窃、搜身、敲诈勒索行为;辱骂或诬告老师;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造成恶劣影响。
6. 学生若受记过处分后再犯严重过错,将被列入学校特训班接受教育。
三、附加条款:1. 打架斗殴致人受伤者,应赔偿医药费。
2. 参与赌博者,赌具、赌款一律没收。
3. 参与偷窃、搜身、敲诈勒索者,须交出赃款,已销赃或毁坏者应照价赔偿。
4. 破坏公物者应照价赔偿。
5. 受警告以上处分者,该学期品德等第为不及格,团员将受团内纪律处分,学生干部将受停职或撤职处分。
2024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2024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以下是2024年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第一条:中学学生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校纪,自觉遵守校纪校规。
第二条:中学学生应尊重师长,不得侮辱、诽谤、恶意攻击老师或其他学生。
第三条:中学学生应自觉遵守班级纪律,不得迟到、旷课,不得早退。
第四条:中学学生应自觉保持课堂秩序,不得干扰他人学习,不得交头接耳、喧哗等打扰老师上课。
第五条:中学学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不得舞弊作弊、抄袭等违规行为。
第六条:中学学生应自觉遵守食堂纪律,不得乱扔食物、餐具,不得浪费食物。
第七条:中学学生应自觉保持校园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垃圾,不得涂写乱画。
第八条:中学学生应自觉遵守网络规范,不得传播违法信息,不得发表带有侮辱、诽谤、歧视等内容的言论。
第九条:中学学生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恶意破坏公共设施,不得参与非法活动。
第十条: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学学生,学校将依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追加学习任务、扣分、停赛、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
第十一条:对于严重违规的中学学生,学校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给予学生开除处分。
第十二条:学生及家长有权对学校处罚决定提出申诉,学校将进行适当的调查并依法处理申诉事宜。
这些条例旨在维护中学校园秩序,促使学生自律,提高学习氛围和学术水平。
具体处分措施应根据学校的制定规章制度而定。
学校学生违反纪律处分条例
学生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条例以《中小学生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学生守则》为参照。
第二条本条例旨在弘扬真善美,摒弃假恶丑,匡扶正气,打击歪风,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和育人环境,培养合格而规范,文明且守纪,健康又向上的龙岗人。
第三条本校学生违反校纪校规,视情节轻重及其认错态度,责成“公益劳动”或可给予以下之一的纪律处分:参照教育局“警告处分、严重警告处分、记过处分、留校察看处分和劝转。
”未及警告处分的,可给予点名批评或通报批评。
社会影响恶劣,超出学校处理范围的,可与有关部门联系,转送工读学校或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处分细则第四条扰乱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管理秩序或公共秩序1、上课时间不遵守课堂纪律,有起哄、吵闹等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可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造成较坏影响的,可加重处分。
2、假报、假传学校调课、调休通知或其他作息制度,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者,至少可处警告处分。
3、升旗仪式或集会时,不合时宜的说笑鼓掌或其他破坏现场气氛和秩序者,可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造成较坏影响的,可处严重警告处分。
4、因不遵守电脑操作规定或私自操作,造成电脑损坏的,须承担全部修复费用;对教学构成影响的可处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5、在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等宜静学、静洁的公共场所内踢球、打球、喧哗、追逐或有其他不文明玩耍行为的,处通报批评或记过处分。
6、校内骑车、乱停乱放车辆,或有其他扰乱学校公共秩序的,经教育后再犯者,可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第五条破坏学校公共环境卫生或损坏公物1、有乱拿、乱放卫生工具、乱扔杂物、乱处理教室垃圾等不良卫生行为者,一经发现,即可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2、在教学楼、图书馆、运动场等公共场所吃零食,尤其是吃口香糖并随地乱吐者,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记过处分。
3、在教学楼道、教室墙壁、黑板、课桌椅等学校财物上乱涂、乱刻、乱划、乱张贴者,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批评或或警告处分,屡教不改的给予记过处分。
中小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中小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1、在校内损坏公共设施或私人财物,或者在校外参与违法犯罪活动;2、在校内或校外打架斗殴,或者参与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3、在校内或校外违反社会公德,言行不当,造成不良影响;4、在课堂上或考试中作弊,或者抄袭、剽窃他人作品;5、违反校规校纪,但情节较轻,不足以给予纪律处分的;三)通报批评的具体做法1、由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向学生进行通报批评,并告知其原因和后果;2、学校在校园内公示通报批评名单,并在学生家长会上通报;3、教务处对通报批评事项进行备案和归档。
三、纪律处分一)警告1、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轻,但需要进行纪律教育的;2、已经受到通报批评,但在一定时间内未能改正错误的;3、其他情形下,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酌情决定。
二)严重警告1、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但尚未达到记过的程度;2、已经受到警告,但在一定时间内未能改正错误的;3、其他情形下,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酌情决定。
三)记过1、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需要给予较严厉的纪律处分的;2、已经受到严重警告,但在一定时间内未能改正错误的;3、其他情形下,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酌情决定。
四)家长带回教育1、违反校规校纪,情节严重,需要家长进行严肃教育的;2、已经受到记过,但在一定时间内未能改正错误的;3、其他情形下,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酌情决定。
五)纪律处分的程序1、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由班主任或年级主任进行初步调查;2、如情节较轻,可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批评;3、如情节较重,需报告学校纪委,并由纪委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4、学生和家长有权提出申诉,学校应及时处理并作出回复。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如有不足之处,欢迎广大师生提出宝贵意见。
很多学生有迟到的问题,也有逃避值日或者破坏环境的不良行为,比如随地丢垃圾、乱涂乱画、扰乱他人研究和休息等。
还有一些学生不参加集会或者在集会时吵闹,打闹影响他人休息等。
这些行为都是不符合学校规定的。
2024年中学学生违规处分条
2024年中学学生违规处分条违规行为处分条例(模板)
1. 迟到/早退
- 第一次违规:口头警告
- 第二次违规:书面警告
- 第三次违规:罚款/志愿者服务
- 第四次违规:家长约谈
- 第五次违规:课堂休息/限制课外活动
2. 违反校服规定
- 第一次违规:口头警告
- 第二次违规:书面警告
- 第三次违规:罚款/志愿者服务
- 第四次违规:家长约谈
- 第五次违规:限制参加特殊活动
3. 课堂违纪
- 违规行为(如打扰他人,携带违禁品等):- 第一次违规:口头警告
- 第二次违规:书面警告
- 第三次违规:罚款/志愿者服务/重课
- 第四次违规:家长约谈
- 第五次违规:临时禁止参加课外活动
4. 学术欺诈
- 抄袭/作弊/剽窃等行为:
- 第一次违规:零分/重做
- 第二次违规:家长约谈/提供额外作业
- 第三次违规:学术惩罚(如参加补充课程)
- 第四次违规:专题讲座/必修课
- 第五次违规:考试作弊记录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简短的模板,实际违规处罚条例可能会因您所在的学校,地区或国家而异。
强烈建议您咨询相关学校或教育机构的规定以获得最准确和最新的信息。
2023年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例
2023年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学学生的行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持学校良好学习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全国各级中学的学生。
第三条中学学生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尊重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文明礼貌,自律自强。
第四条中学学生的处分应当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注重思想教育和行为引导,实现教育和惩戒有机统一。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不得从事任何危害他人身心健康、违法违纪行为,不得进行任何赌博、吸烟、酗酒等不良行为。
第二章违纪行为及相应处分第六条中学学生的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违反六项基本准则,如不尊重师长,欺凌同学,伤害他人身体等,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2.违反校规校纪,如迟到、早退、未穿校服等,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3.在课堂上有讲话、睡觉等不良行为,多次警告无效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4.对学校或者班级设施进行损坏、涂鸦等破坏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5.在学校内外偷窃、抢劫、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将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条对上述违纪行为,学生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1.口头警告:对轻度违纪行为或初犯者给予口头警告,警示其重视自己的行为。
2.书面警告:对违反校规校纪,或者多次口头警告但不听劝告者给予书面警告。
3.警示教育:对多次违纪行为,情节较轻者,给予警示教育,倡导其认识错误并改正。
4.托管教育:对于情节较严重的违纪行为,给予托管教育,加强对其行为的管理和引导。
5.责令辞退:对情节较重的违纪行为,或者经过多次托管教育仍不听劝告者,给予责令辞退。
6.移交公安机关:对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将移交给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第三章处分程序第八条中学学生的处分程序如下:1.立案:根据学校监察部门或教师的举报,对学生违纪行为进行立案。
2.调查:对学生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搜集证据,听取当事人陈述。
3.审判:根据调查结果,组织有关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处分委员会,进行审判。
中学学生违纪惩处条例干部问责条例
中学学生违纪惩处条例干部问责条例
以下是一个示例的中学学生违纪惩处条例和干部问责条例:
中学学生违纪惩处条例:
1. 学生在上课期间擅自离开教室或校园,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情节较重的给予批评
教育并通报家长,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处分。
2. 学生迟到或早退,情节轻微的给予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的给予批评教育并通报家长,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处分。
3. 学生在校园内故意损坏公物或他人财物,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补偿损失,情
节较重的给予记过处分并补偿损失,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处分并补偿损失。
4. 学生在校园内与他人打架或斗殴,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
处分,并通报家长,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处分,并通报家长。
5. 学生擅自离校,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并通报家长,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处分,并通报家长,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处分,并通报家长。
中学学生干部问责条例:
1. 学生干部职责不履行或疏忽大意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并通报
学生家长,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学生干部职务的处分。
2. 学生干部不按时参加班会、学生干部会议等重要活动,情节轻微的给予口头警告,
情节较重的给予书面警告,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学生干部职务的处分。
3. 学生干部以欺凌、打骂或侮辱他人的方式对待同学,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情
节较重的给予书面警告,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学生干部职务的处分。
以上是一个示例,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2024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2024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根据2024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学生违纪行为及相应的处分措施:
1. 迟到:多次迟到,可以给予警告、扣分、或者限制参加特殊活动的权利。
2. 旷课:多次旷课,可以给予扣分、补课、家长会参与等处罚措施。
3. 携带违禁物品:如吸烟、酒精饮料等,可以给予严重警告、禁赛、申请退学等处罚措施。
4. 看手机或使用电子设备:在上课或考试期间使用手机或电子设备,可以给予警告、没收设备、限制使用权利等处罚措施。
5. 欺凌、暴力行为:例如欺负同学、打架斗殴等,可以给予严重警告、停学、转学等处罚措施。
6. 抄袭、作弊:在考试或作业中抄袭、作弊,可以给予零分、重做、监考措施等处罚措施。
7. 其他违反校规的行为:如偷窃、欺骗、散布谣言等,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
需要注意的是,每所学校可能都有不同的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具体的处罚细则可能会有所不同。
此外,学校对于学生违纪的处理也会考虑到学生的年龄、情况以及是否有反省和改正的态度等因素。
因此,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处分措施,具体的实施方式还需要根据学校的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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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是为了规范中学生行为,保持校园秩序,有效管理学生违纪行为而制定的法规。
具体的条例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迟到早退:对于常迟到、早退的学生,可以采取警告、批评教育等方式进行处理。
情况严重的可以给予适当的处分,如限制参加班级活动等。
2.未按时完成作业:对于频繁不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可以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等处理,以期改正学生的不良行为。
3.违反校规校纪:对于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可以给予临时离校、听课笔记等处罚,以期警示学生。
4.缺勤:对于严重缺勤的学生,可以采取请家长来校、罚款、延长学期或退学等严厉处罚,以期让学生及家长认识到严重性。
5.欺凌行为:对于学生之间进行欺凌行为的,可以给予警告、停课、批评警告等处罚,并配合家长提供有效的辅导。
6.考试作弊:对于考试作弊行为,可以给予成绩作废、补考、警告等处罚,严重者可能会延长学期或退学。
7.违法行为:对于涉及校园违法行为的学生,应及时报警,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具体条例可能因学校、地区而有所不同。
重要的是,对于学生的违纪行为应该及
时发现、报告并采取适当的处罚措施,同时结合教育和引导的方法,引导学生改正错误行为。
小学生学生处分规定
小学生学生处分规定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全体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处分规定。
一、处分的种类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开除学籍(义务教育阶段一般不适用)二、处分的适用情形(一)违反纪律方面1、不遵守课堂纪律,如随意讲话、打闹、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
2、不按时完成作业,抄袭作业,多次教育仍无明显改进的。
3、考试作弊,包括抄袭他人答案、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等。
4、无故旷课、迟到、早退,且屡教不改的。
(二)行为规范方面1、在校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
2、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破坏校园环境卫生。
3、故意损坏学校公共财物,如桌椅、门窗、黑板等。
4、欺负弱小同学,进行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
(三)道德品质方面1、撒谎、欺骗老师和家长,情节较为严重的。
2、偷窃他人财物,不论价值大小。
3、传播不良信息,如黄色、暴力、恐怖等内容。
4、不尊重师长,对老师和长辈有不礼貌的言行。
三、处分的程序(一)调查核实1、当学生出现违反规定的行为时,班主任或相关教师应及时进行调查,了解事情的经过和真相。
2、可以通过询问当事人、证人,查看相关证据等方式进行调查。
(二)提出处分建议1、根据调查结果,班主任或相关教师应提出初步的处分建议,并填写《学生处分申请表》。
2、处分建议应明确学生的违规行为、违反的规定条款以及建议给予的处分种类。
(三)审核批准1、《学生处分申请表》应依次提交给年级组长、德育处主任审核。
2、对于较严重的处分,如记过及以上,还需提交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决定。
(四)通知与告知1、学校做出处分决定后,应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2、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告知处分的种类、原因、期限以及申诉的权利和途径。
四、处分的期限与撤销(一)处分期限1、警告处分期限一般为一至两个月。
2024年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
2024年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共有____字,下面是具体内容:第一条:迟到对于迟到的学生,根据迟到的情况和频率,采取以下处分措施:1. 第一次迟到:记录个人档案,并通知家长。
2. 第二次迟到:由班主任进行严肃警告,并进行思想教育。
3. 第三次迟到:班主任和家长共同讨论,制定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并进行书面保证。
第二条:旷课对于旷课的学生,根据旷课的情况和频率,采取以下处分措施:1. 第一次旷课:班主任进行严肃警告,并通知家长。
2. 第二次旷课:班主任和家长共同讨论,制定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并进行书面保证。
3. 第三次旷课:班主任和家长共同进行深入沟通,并采取临时性的学习辅导措施。
第三条:作业不交对于作业不交的学生,根据情况和频率,采取以下处分措施:1. 第一次作业不交:班主任进行警告,并通知家长。
2. 第二次作业不交: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共同进行严肃警告,并进行思想教育。
3. 第三次作业不交:班主任和家长共同讨论,制定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并进行书面保证。
第四条:偷窃行为对于有偷窃行为的学生,采取以下处分措施:1. 第一次偷窃:班主任和家长进行深入沟通,并严肃告诫学生。
2. 第二次偷窃:班主任和家长共同进行会谈,制定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并进行书面保证。
3. 第三次偷窃:学校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进一步调查,并根据情况,酌情采取严肃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停学、转学等措施。
第五条:打架斗殴对于有打架斗殴行为的学生,采取以下处分措施:1. 第一次打架斗殴:学校将对双方进行口头严厉警告,并进行调解处理。
2. 第二次打架斗殴:学校将要求涉事学生进行书面检讨,并进行家访,与家长进行深入沟通。
3. 第三次打架斗殴:学校将启动纪律审查程序,并根据情况,酌情采取停学、转学等措施。
第六条:欺凌行为对于有欺凌行为的学生,采取以下处分措施:1. 第一次欺凌行为:班主任和家长进行深入沟通,并对涉事学生进行严肃警告。
2. 第二次欺凌行为:班主任和家长共同进行会谈,并制定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并进行书面保证。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通用3篇)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通用3篇)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篇1为维护学校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正常教学的顺利进行,培植优良的学风和校风,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处分的种类。
校纪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五种。
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直至勒令退学之处分。
1、胁迫、诱使他人违纪学校纪律者;2、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者;3、知情不报,隐瞒撒谎者;4、在寝教室内下棋、打扑克者;5、外出看录相、上网、打电玩者,初犯给予留校察看一年之处分,再犯给予勒令退学之处分。
6、考试舞弊者,初犯给予留校察看一年之处分,再犯给予勒令退学之处分。
7、夜不归宿者,初犯给予留校察看一年处分,再犯一律勒令退学。
男女混居者,一经发现,一律勒令退学。
8、品行不端,有流氓行为者;9、有意损坏公私财产者一律勒令退学。
10、践踏、攀折花草树木者,除按“第二条”给予纪律处分外,责令其进行经济赔偿。
11、盗窃或胁迫、诱使他人盗窃公私财产者;除按“第二条”给予纪律处分,责令其彻底退脏。
12、对教师不礼貌,顶撞辱骂学校工作人员者;13、语言不文明,说粗话、脏话、制造事端者;14、男女交往频繁,单独相处,关系暧昧,形迹可疑,且屡教不改者;15、在校内外传播、阅读庸劣读物、淫秽书刊者;16、参与赌博或封建迷信活动屡教不改者;17、发现抽烟、饮酒者初犯给予记过之处分,再犯给予留校察看一年之处分,三犯给予勒令退学之处分。
第三:侵犯他人人身权益,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赔偿他人医疗费医疗费,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勒令退学之处分。
情节严重,触犯法律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18、凡在校内外殴打他人,造成伤害者;19、勾引校外人员到校内寻衅闹事,扰乱教学秩序者;20、指使校外人员殴打本校学生者,一律勒令退学。
21、学生中传话叫人,如被叫人受到人身侵犯,除对凶手进行处罚外,对传话人进行处分;第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直至留校察看之处分;22、将手机带入学校者,除按“第四条”之规定给予处分外,一律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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寨桂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小学生违纪处理办法(试行)
一、校纪处分的依据和原则
(一)为严格学校管理,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创造有利于学生健康发展的教育环境,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依据《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并结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制定本规定。
(二)学校注重培养学生自理、自育、自律能力,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实行宽严结合,辅以必要的纪律约束和处分,确保校规校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学生因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应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处分违纪学生应坚持规范有序、实事求是、教育为主的原则。
(四)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根据情节轻重,学校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纪律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和家长带回教育等处分。
(五)违反校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处分:
1、能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代错误事实,检查认识深刻,有悔改表现者;
2、确系受他人胁迫或诱骗,并能主动揭发、认错态度好者;
(六)违反校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重处分:
1、拒不承认错误者;
2、在调查中提供伪证,造成调查困难者;
3、对有关人员打击报复、威胁恫吓者;
4、同时触犯多条校规者;在本校曾经受过处分者;
5、指使、挑唆或伙同他人打架斗殴、煽风点火,向别人提供凶器、扩大事态、知情不报、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勾结校外人士来校滋事的;
6、集体(三人以上)违纪的首要组织者;
二、通报批评
(一)通报批评的有关要求
1、学生因违反学校纪律并造成一定影响尚不够处分者,可对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2、通报批评根据教育效果需要,可选择班级、年级、学校三种等级中的一级宣布并在相应的范围内通报,教务处备案。
3、通报批评是学生纪律处分前的警告性辅助教育手段,被实施通报批评后若该生在言行上仍无改正者,可予以纪律处分。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上课经常迟到。
逃避值日或者不认真值日,故意破坏环境(随地丢弃废弃物、在楼道、教室墙壁内外、黑板、课桌凳(椅)等公共财物上乱涂、乱画、乱刻者)。
扰乱他人学习、工作、休息或扰乱课堂、自习记律。
无故不参与做操、升旗、集会,或者在集会时起哄、吹口哨、吵闹喧哗的。
课间在走廊里打闹、在教学区玩球且不听劝阻。
不接受老师的批评教育或不听从门卫、管理人员的指挥、管理、欺骗、顶撞、起哄、侮辱、讽刺挖苦老师、管理人员或值日学生干部、学生。
住宿生在寝室闲聊、唱歌、嚎叫、打闹影响他人休息。
在宿舍擅自留宿外人,初犯未造成后果;烫发、染发、化妆、佩带首饰、穿高跟鞋、衣裤过于露体等不符合穿着规定。
经教育不改者。
(任课教师或班主任提供材料)
(三)凡受到全校通报批评者记入学校通报批评记录表。
三、纪律处分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且品德等级不能评优和良。
1、上课违反课堂纪律,屡教不改者;(班主任、任课教师提供书面材料);
2、考试舞弊者(首次)或在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中无故缺考者(首次);
3、仪容仪表不符合学校规范要求,屡教不改者;将手机、游戏机、MP3等带入校园,经教育不改者;在教学区内打球,不听劝阻者;
4、在校内吸烟、酗酒和参与赌博等不良行为(首次);
5、故意破坏公物,或损害公物造成一定经济损失,能主动承认者;
6、私藏刀具等危险物品者;
7、在校期间(白天)翻墙外出者(首次);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且品德等级不能评优和良。
1、多次违反课堂纪律,不服从老师的教育管理;(班主任、任课教师提供书面材料);
2、考试作弊二次以上或串通多人作弊,或在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中无故缺考两科以上者;
3、在校内吸烟、酗酒和参与赌博等不良行为达2次者;
4、在校园内多次乱扔纸屑杂物、乱倒垃圾且屡教不改者;
5、寻衅滋事,参与打架斗殴者,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有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和偷盗他人财物等行为者(初次违纪,情节较轻);
6、课间追逐打闹或在教学楼、图书馆、实验楼等非运动区内踢球、打球,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7、出入网吧、游戏厅、录像厅等不适宜中学生的娱乐场所,且不接受教育者;男女生交往过密,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者;阅读、传播不健康书籍和光盘等音像制品,且不接受教育者。
8、在校期间(白天)翻墙外出者(2次以上);
9、夜不归宿、夜间翻墙外出者(首次);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且品德等级不及格。
1、多次违反课堂纪律,不服从老师的教育管理,顶撞老师,严重扰乱课堂教学秩序者;
2、严重违反学校仪容仪表规范屡教不改影响恶劣者;在校内吸烟屡教不改或组织串通他人吸烟者;
3、故意破坏公物,或损坏公物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
4、寻衅滋事,侮辱、殴打同学,情节严重者;勾结校内外人员或团伙打架闹事,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在校外滋事,情节严重,破坏学校声誉者;
5、偷盗国家和集体财产(情节较轻)或多次偷盗他人财物者;
6、多次阅读或传播不健康书籍和光盘等音像制品,不接受教育造成恶劣影响者;
7、夜不归宿、夜间翻墙外出者(2次以上);
8、已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又违纪者;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报教育局批准后由家长带回教育。
1、严重干扰教学秩序,对抗老师教育管理,谩骂、威胁甚至殴打老师,侮辱教师人格尊严,造成恶劣影响者;
2、在校屡犯错误,道德品质差,一贯坚持错误,态度恶劣,经多次教育不改者(班主任或教师提供书面材料);
3、在校内外打架斗殴,或幕后主谋打架闹事,造成严重后果者;
4、已受记过处分又违纪者;
(四)本规定未列举到的违纪行为,可依据《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有关内容,参照类似条款给予相应处理和处分。
(五)凡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应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四、纪律处分程序
(一)学生违纪事件发生后,所在班级、班主任、年级组及其它知情者有责任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政教处认真调查学生违纪事实,对拟定处分的学生进行教育,端正其态度,并根据学生错误情节的严重性,学生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
(二)对违纪学生实施处分,应迅速及时。
在违纪事实调查清楚后,一般应在一周内做出处理决定。
对违纪学生的处理结果,要以公告形式通告全校(特殊情况下除外)。
(三)实施纪律处分的具体程序:
1、学生违纪后,由违纪学生填写好《学生违纪处分登记表》,写清事件的起因和详细经过。
2、政教处查清违纪学生是否曾有违纪记录或纪律处分。
3、政教处通知违纪学生的班主任,由班主任会同家长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
4、达不到纪律处分的违纪事件,班主任自行处理,情节较严重的应约见家长共同教育。
处理后,班主任将《学生违纪处分登记表》上交政教处备案,班主任为违纪学生建立后进生档案并对其进行跟踪教育。
5、确须纪律处分的报政教处,由班主任、年级组长在《学生违纪处分登记表》加具意见,上交政教处处理。
学生违纪事件报政教处后,班主任要全程协助政教处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应以书面形式提供违纪学生日常表现材料,并代表班级提出书面处理建议,年级组签署处理意见后报学校政教处。
6、政教处根据学生违纪事实及学校学生违纪处理细则有关规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后,报校务会讨论决定。
警告、记过处分,由校长室批准公布。
7、政教处拟定处分决定,宣布对学生的处分结果。
在公布处理意见前班主任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告知处分结果,做好必要的思想教育,同时班主任为违纪学生建立后进生档案并对其进行跟踪教育。
(四)处分期间教育要求
1、学生在受处分期间,应每月向班主任汇报一次思想和表现情况,政教处每学期对受处分学生的思想表现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2、学生受处分后,经考察确有进步,可予以撤销处分。
处分撤销后,应及时将处分记录从学生个人档案中撤出。
受处分的学生,在其毕业时尚未撤销处分者,应将其处分决定记入成长档案。
3、学生受处分一般时限为一年,期满若仍无进步表现,可延至毕业前夕,若还无悔改之意,则处分不予解除。
(五)撤消处分的具体程序:
1、处分生效之日起,经2--3个月以后由受处分的学生本人向班级、班主任及所在年级组提出书面申请,同时上交思想认识材料一份。
2、经学生所在班的班委会讨论同意,班主任签署意见后,交政教处审查。
3、经政教处审查核实,认为符合撤消处分条件者,可以撤消处分,撤消处分的决定由政教处以公告形式公布,同时撤销原处分材料并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