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划分政府审计与独立审计的职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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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职责和权限范围

审计职责和权限范围

审计职责和权限范围
审计职责是指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工作时需要履行的职责和义务。

它包括以下内容:
1. 确保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计标准:审计人员应确保自己的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审计标准,如国际审计准则、国家审计准则等。

2. 执行审计计划和程序:审计人员应根据审计计划和程序,对被审计对象的财务报表、账目、业务活动等进行全面审查和评估。

3. 发现潜在风险和问题:审计人员应识别并报告潜在的风险,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和违规行为,为相关利益相关方提供及时的信息。

4. 提供专业和客观的意见:审计人员应基于其审计工作的结果,提供专业和客观的意见和建议,为决策者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

5. 保护客户机构和被审计对象的权益:审计人员应保护客户机构和被审计对象的权益和机密信息,确保审计过程的独立性和保密性。

审计权限范围是指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工作时所具有的决策和执行权限。

审计权限范围可能受到以下因素的限制:
1. 审计授权:审计人员可能只具有执行特定类型或范围的审计任务的授权,例如财务审计、合规审计等。

2. 审计标准:审计人员需要遵守相关的审计标准,在其框架下规定了审计程序和方法的执行范围。

3. 审计计划和目标: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任务时应根据审计计划和目标进行工作,这将决定其审计的重点和范围。

4. 受限条件:审计人员可能会受到一些受限条件的影响,例如被审计对象的合同规定、机构内部政策等。

总的来说,审计职责是审计人员履行的义务,审计权限范围是审计人员执行审计工作的限制和权限范围。

这些都是为了确保审计工作的准确性、独立性和敏感性。

审计职责与职能范围

审计职责与职能范围

审计职责与职能范围审计职责和职能范围是指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职能时应承担的责任和范围。

审计职责主要包括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而职能范围主要包括审计目标、审计程序和审计报告。

一、审计职责1. 法律责任: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在履行审计职责时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审计法和相关法律。

他们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政府制定的审计标准,确保审计工作的合法合规性。

2. 道德责任: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在履行审计职责时需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他们应当保持独立性、诚信性和保密性,确保审计工作的公正、客观和可靠性。

二、职能范围1. 审计目标: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的主要目标是评估和核实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他们需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风险状况进行独立、全面和客观的评价。

2. 审计程序: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需要通过一系列审计程序来获取、收集和分析相关的审计证据。

这些程序包括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核实财务交易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评估关键风险因素等。

3. 审计报告: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需要根据审计结果编制审计报告。

这些报告应当客观、准确和具有有说服力,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规性和风险状况进行明确的表述。

在具体的审计工作中,审计职责和职能范围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内部控制审计: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需要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评估其有效性和适当性,发现并解决财务风险和问题。

2. 风险评估审计: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需要对公司的业务风险进行评估,并为公司提供有关风险管理和内控改进的建议。

3. 合规审计: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需要评估公司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提供合规性评估和建议。

4. 经营绩效审计: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需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进行评估,发现经营问题和潜在风险,并提出改进措施。

5. 其他特定审计:根据需要,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可能还需要进行特定的审计,如并购审计、环境保护审计等。

总之,审计职责和职能范围是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所需承担的责任和范围。

审计职责及工作范围

审计职责及工作范围

审计职责及工作范围
审计职责及工作范围
一、审计职责
1、负责组织和审核财务报告,保证财务报告的准确和真实;
2、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和政策的审核,确保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负责对财务状况进行独立审计,提出可行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4、及时发现和报告财务问题,与其他部门合作开展审计工作;
5、分析报表,查找问题,提供有益的建议,以便公司管理者做出决策;
6、提供所需要的咨询服务,就财务和会计相关问题提供决策支持。

二、审计工作范围
1、审计工作主要围绕财务报告展开,主要包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和管理审计等;
2、审计还要对依法设立的公司治理机构以及日常财务运作提出审计意见及建议;
3、审计还需要根据政府法规和内部政策,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财务报告的符合性进行审核,保证合规性;
4、对风险识别与管控、会计标准及政策合规性、以及完整性的风险及控制进行审计;
5、审计还要对各种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与数据流转的流程及有效性进行审计;
6、审计还必须对公司的选择供应商、采购物品及服务、合同执行情况等相关事宜进行审计。

国家审计的业务范围

国家审计的业务范围

国家审计的业务范围
国家审计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财政预算和财政资金监督审计:对政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确保政府财政收支合法、合规、有效。

2. 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审计:对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情况进行审计,包括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资产流失和损害情况的审计。

3. 政府性基金和社会保障基金收支审计:对政府性基金和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确保基金的收支合法、有效、真实。

4. 经济效益和区域发展审计:对经济建设和区域发展情况进行审计,评估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提出改进意见。

5. 重大项目投资和国债使用审计:对重大项目投资和国债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相关资金使
用的合法性和效益。

6. 重大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审计:对重大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审计,评估资源利用情况和环境保护效果。

7. 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评估其经济运行状
况和财务管理情况。

8. 司法行政、国家安全和国防支出审计:对司法行政、国家安全和国防支出情况进行审计,确
保相关支出的合理性和效益。

总的来说,国家审计的业务范围覆盖了政府财政预算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经济效益和区域发展、重大投资和基金使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旨在保障国家财政资金合法、有效使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政府审计,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

政府审计,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

政府审计,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11124557 黄承玮审计是一项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独立性是审计区别于其他经济监督的特征;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监督,而且是经济监督,是以第三者身份所实施的监督。

审计的主体是从事审计工作的专职机构或专职的人员,是独立的第三者,如国家审计机关、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

审计的对象是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这就是说审计对象不仅包括会计信息及其所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还包括其他经济信息及其所反映的其他经济活动。

审计的基本工作方式是审查和评价,也即是搜集证据,查明事实,对照标准,做出好坏优劣的判断。

审计的主要目标,不仅要审查评价会计资料及其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而且还要审查评价有关经济活动的效益性。

审计一般分为三种:政府审计,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

政府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对中央和地方政府各部门及其他公共机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公允性,运用公共资源的经济性、效益性、效果性,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进行审计。

民间审计则是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审计师所组成的社会会计、社会审计组织,即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对有关经济组织的有关经济事项所进行的审计查证业务。

而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客观的咨询活动,用于改善机构的运作并增加其价值。

通过引入一种系统的、有条理的方法去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公司治理流程的有效性,内部审计可以帮助一个机构实现其目标。

这三种审计都需要遵守客观公正,合法合理,效应性独立性的原则。

不同的是政府审计和民间审计所归为的外部审计处于比较超脱的地位,有较强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及客观公证性。

其基本职能都是监督,尽管在监督的纯粹性、完整性上不一致,但它们的最终目的都是一致的:都是通过各自的审计监督活动,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

但政府审计和民间审计还有有很多不同之处。

首先表现的是审计的主体不同,政府审计的主体是各级国家审计机关,属政府序列,行使经济监督的职能,其所需经费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由财政拨款解决。

审计理论要点

审计理论要点

审计理论部分一、审计理论的内涵(结构、框架)1.审计动因的理论,导出审计理论定义和受托责任。

2.审计主体的理论,导出独立性等基本概念。

3.审计客体的理论,导出审计对象等概念。

4.审计主客体关系的理论,导出审计职能、委托和授权概念5.审计运行的理论,导出审计目标、规范、证据、程序、结果等。

进一步讨论独立性、职业谨慎、重要性、审计风险、内部控制、测试等重要概念。

二、审计的基本概念*(一)审计产生与发展的根本原因:受托责任关系1.概念:审计关系是指审计授权或委托人、被审计人、审计人之间的关系;受托责任关系是指审计授权或委托人与被审计人之间的关系。

2.受托责任关系与审计关系的关系。

审计人被审计人<————审计授权或委托人————>3.受托责任关系的特征。

(1)资源经管权的转移。

(由委托方转到受托方)受托责任关系的核心和本质内容。

(2)关系确立意味着委托方给予受托方权利、受托方对委托方承担一定义务与责任关系的确定。

(3)受托责任通过法律、规章、契约等有效形式加以体现,使其能够具体运作。

(4)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应该可以计量。

(二)审计的本质:独立性。

一是实质独立性,主要指审计师的一种精神态度,即在工作中不使自己的判断受他人左右,不受个人偏见与杂念的影响,完全客观公正地形成审计意见;二是形式上的独立性是指审计师在组织地位与客户关系方面应独立于会计报表编制人,从而保证审计工作客观公正。

二、审计的理论框架(一)审计主体的基本特征:独立性和权威性。

独立性与权威性是相辅相成的。

权威性是保证审计独立性的必要条件,而独立性也是权威性的基础。

国家审计权威性最高,表现在:(1)强制性审计(2)强制执行审计决定。

(二)审计主客体之间的关系。

恰当的审计主客体关系的形成,是顺利完成审计工作的保证。

审计主客体形成的方式不同,审计主客体的关系也就存在一定的差异。

要规范审计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必须结合其形成方式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涉及委托方式的,必须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政府审计独立性

政府审计独立性

政府审计独立性摘要:随着我国加入WTO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对具有经济监督职能的审计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希望和要求。

政府审计、注册师审计和内部审计构成了我国审计监视体系的三大主体,三者相互联系,又各自独立、各有特点、各司其职,相互不可替换。

由于政府审计机关是最早的审计组织形式,也是现代各国审计机构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其对审计的独立性有特殊的要求。

目前,我国政府审计独立性问题日益突出,影响政府审计职能的发挥,制约了政府审计的进一步发展。

应致力于改变现行的审计领导体制,排除不当的行政干预,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审计模式,以确保政府审计的独立地位。

关键词:政府审计独立性对策一、政府审计概述政府审计是指政府审计机关对会计账目,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行为进行独立检查,其实质是对受托经济责任履行结果进行独立的监督。

我国政府审计包括中央、地方以及行政单位预决算审计。

政府审计的目的,一方面是监督国家财政预算资金合理、有效地使用;另一方面是对财政决算情况作出客观的鉴定与公证,为财政管理提供改进措施,并揭露违法行为。

目前各国根据其审计机构设置的不同,可将审计分为不同类型,不同类型政府审计的独立性也有差异,如下表所示。

审计类型主要国家代表主要特点立法型英国、美国审计范围广,独立性强,权威性高。

但需要强有力的立法机构体系和完善的立法程序,才能发挥作用。

司法型法国、西班牙权威性和独立性较大,但其作用的发挥往往受到业务量等多方面的限制,较适用于中小国家。

行政型匈牙利、罗马尼亚、芬兰、俄罗斯、中国审计机关往往兼负其他行政监督职能,审计监督具有广泛性和直接性,但其独立性受到一定的限制。

独立性日本、德国国家审计机构自称体系,地位独立,虽然同时向立法和行政部门提供服务,但更侧重于立法部门,具有较强的宏观服务职能。

我国政府审计机关是代表政府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的行政机关,它具有宪法赋予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审计职责和权限范围

审计职责和权限范围

审计职责和权限范围
审计职责是指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工作时应负有的责任和义务。

审计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财务报表审计职责:审计人员应根据审计准则和审计标准对企业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内部控制审计职责:审计人员应评估和审计企业内部控制措施的设计和有效性,发现并防止潜在的风险和错误。

3. 合规性审计职责:审计人员应评估和审计企业是否符合适用的法规、法律和政策要求,确保企业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4. 经济效益审计职责:审计人员应评估和审计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资源利用情况,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审计权限范围是指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工作时所拥有的权力和权限。

审计权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获取和查阅审计对象的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

2. 进行必要的调查和核实,包括对相关方的询问和访谈。

3. 对审计对象的财务数据、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检查和验证。

4. 对涉及审计对象的任何方面进行评估和审计,包括合规性、经济效益等。

5. 提出并发布审计报告,向相关方提供审计结果和建议。

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职责和权限时应遵守相关的法规和规定,保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有效性。

审计的分类有哪些

审计的分类有哪些

审计分类审计分类是指将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各种审计活动按照一定的特征、标志进行归类。

对审计进行科学的分类有助于人们加深对各种审计活动的认审计的分类正确理解和完整把握各种审计的特征和作用;也有助于审计人员科学地组织审计工作,根据审计目标选用相应的审计方式及审计方法,以此达到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审计作用的目的。

审计主体、审计内容、审计范围等要素分别从不同角度体现了各种审计类型的特征,都可以作为审计分类的标准。

一、按审计主体分类审计的主体是指执行审计的专职机构或专职人员,即审计活动的执行者。

按审计主体分类,审计可以分为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

二、按审计内容分类按审计的内容,可以将审计划分为财政财务审计、合法合规审计和绩效审计。

(一)财政财务审计财政财务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进行的审计,其目的在于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完整性,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并促进加强财政和财务管理。

1. 财政审计财政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对本级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下级政府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所进行的审计。

财政审计的内容主要有:财政部门批复预算、预算执行调整、预算收支变化情况;财政、海关、税务等部门依法组织预算收入情况;财政部门拨付预算支出资金情况;财政部门拨付补助地方支出资金和办理结算情况;财政部门管理内外债还本付息情况;政府各部门执行年度预算情况和决算草案;各级国库办理预算资金收纳和拨付情况;专项支出和总预备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2. 财务审计财务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对政府部门单位、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所进行的审计监督。

以企业财务审计为例,审计的内容主要有:企业执行的财务会计核算办法是否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财务会计法规、制度的规定;被审查的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公允地反映了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政府审计人员职责

政府审计人员职责

政府审计人员职责
政府审计人员职责1
1、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关系;
2、负责编制中英文财务报表,分析报表的合理性,合法性;
3、独立承担中、小型项目的审计工作;
4、协助出具审计业务报告和其他法定业务报告;
政府审计人员职责2
1.协助项目组完成各类企业的年报审计或IPO审计等;
2.负责完成项目组分配的具体审计工作任务;
3.收集、取得和整理审计证据及资料,编写审计工作底稿;
4.协助编制审计报告,提出改进建议和决策依据;
5.完成部门或项目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政府审计人员职责3
1、服从项目经理的安排,进行项目审计的现场实施;
2、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及时反映审计中出现的业务问题;
3、协助主审人员完成后期整理工作,统计、整理附注披露数据;
4、和其他项目团队成员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5、具有强烈地学习意识,不断提高自身审计技能、学习新的财务相关法规和规范
政府审计人员职责4
1、协助项目经理执行项目、编制底稿,带领审计小组完成大型项目的现场工作;
2、协助项目经理完成整体工作底稿的制定和复核回复,确保其符合质量要求;
3、独立承担中、小型项目的审计工作;
4、负责审核下属的工作,确保其工作符合专业标准;
5、协助项目组对部门员工进行有效的指导和业务培训;
6、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管理建议;
政府审计人员职责5。

国家审计的职责范围

国家审计的职责范围

国家审计的职责范围
国家审计的职责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依法查验、审核和监督国家财政收支、财务账目、经济责任制运行以及管理和使用国有资产情况,确保国家资金的安全和合理运用。

2. 检查和审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财务收支、资产负债、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及合规情况,确保资源配置合理、经济运行有序。

3. 检查和审计国家项目建设、招投标、合同履约等过程,防止腐败行为和浪费现象的发生。

4. 监督和评估政府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提供决策参考和政策建议。

5. 对涉及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等领域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计,确保法律法规的执行和社会公平正义。

6. 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公布审计结果,推动透明度和公开性,增强公众对国家财务的监督能力。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审计是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不受其他部门的影响,具有法定的审计权力和职责,其目的是维护国家经济和财政安全,保障公共利益的实现。

审计项目职责具体范围

审计项目职责具体范围

审计项目职责具体范围
审计项目的职责具体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确定审计目标和范围:审计项目的职责是明确审计的目标和范围,确定要审计的具体内容和时间范围。

这包括确定审计对象、审计期间、审计方法和技术、审计人员等。

2. 进行审计程序与审计工作:审计项目的职责是进行审计程序和相关的审核工作,包括审计准备、资料收集、数据分析、内部控制评估、风险评估、检查账户和凭证、核算处理、样本测试、确认与核实等。

3. 发现和评估审计风险:审计项目的职责是发现和评估审计风险,包括识别可能存在的错误、舞弊行为、违规行为或潜在的风险,评估这些风险对审计结果的影响程度。

4. 提供审计意见和建议:审计项目的职责是向被审计方提供审计意见和建议,对审计结果进行归纳总结,提供审计报告,评价被审计方的财务状况和业务运作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风险和改进措施。

5. 参与改进措施与追踪:审计项目的职责是参与被审计方的改进措施和追踪工作,对被审计方在改进措施方面的进展和成效进行监督和评估。

总的来说,审计项目的职责是确保审计工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从而保障被审计方的财务和业务活动的准确性、透明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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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的含义、主体和客体及审计对象

审计的含义、主体和客体及审计对象

审计的含义、主体和客体及审计对象( 一)审计的含义审计是由独立的专职机构或人员接受委托或授权,以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为对象,对被审计单位在一定时期的全部或部分经济活动及其有关资料,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审核检查,收集和整理证据,以判明其合法性、公允性、一贯性和经济活动的合规性、效益性,并出具审计报告的监督、评价和鉴证活动。

按照实施审计的主体不同,可分为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

1. 国家审计的含义国家审计也称政府审计,是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独立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管理分配使用的真实合法效益,以及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所进行的监督活动。

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审计,不仅可以使某一具体的受托责任关系得以正常维系,而且可以促进整个社会受托责任关系按既定规则有序运行,从而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的秩序。

2. 内部审计的含义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规范的程序和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业务活动及其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促进组织改善治理和管理,帮助组织增加价值,实现其目标。

3. 社会审计的含义社会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计单位的相关经济活动及其资料进行独立审查并发表审计意见的活动。

其中,财务报表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并实现公允反映提供合理保证,以积极方式提出意见,增强除管理层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财务报表信赖的程度。

(二)审计主体和客体审计主体通常是指审计关系中的审计人员,即接受审计授权人(或委托人) 的授权(或委托)而实施审计的主体。

在实际工作中,审计主体是审计专职机构和专业人员。

专职机构是以审计为专门工作的单位,包括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专业人员是在上述专职机构中的审计人员。

审计客体是接受审计的经济责任的承担者和履行者,即被审计单位,包括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等。

审计学[第三章我国审计的组织形式]期末考试知识点复习

审计学[第三章我国审计的组织形式]期末考试知识点复习

第三章我国审计的组织形式一、政府审计机关(一)政府审计机关及其人员政府审计机关是代表政府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的行政机关,它具有宪法赋予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政府审计机关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国务院设审计署,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全国的审计工作,对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组织领导本行政区的审计工作,负责领导本级审计机关审计范围的审计事项,对上一级审计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重点地区、部门设立派出机构,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还可按工作内容和范围分设财政、金融、工业交通、商业粮食供销、外贸外资、农林水利、基本建设、科教卫生等职能审计部门,开展对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团体、军队等各种专业性审计工作。

审计署对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实行业务上的领导。

(二)政府审计机关的职责权限政府审计机关是依照宪法和审计条例规定建立的,实行的是法定审计,承担着繁重的审计任务。

为此,在审计法中,明确规定了其职责和权限。

1.政府审计机关的主要职责。

政府审计机关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客体的范围,对各单位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2.政府审计机关的权限。

政府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有规定的监督检查权;对违反财经法规的被审计单位,可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政府审计机关审计监督活动的原则。

政府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监督活动的原则是:(1)合法性原则。

(2)独立性原则。

(3)强制性原则。

(三)政府审计是高层次的经济监督在经济监督体系中,与财政、税务、金融、工商行政管理等经济监督相比,政府审计是高层次的经济监督。

这是因为:1.政府审计的对象决定了它是高层次的经济监督。

2.政府审计的地位和性质也决定了它是高层次的经济监督。

3.政府审计实施了对国民经济的全面经济监督。

(四)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目前,世界上已有21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置了适应各自国情的政府审计机关。

审计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审计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审计范围包括哪些内容一、审计范围的概念及重要性。

审计范围是指在进行审计工作时所涉及的范围和内容,它直接关系到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和深入性。

审计范围的确定对于保证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和客观性至关重要。

审计范围的确定需要充分考虑被审计单位的特点和审计目的,以及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确保审计工作能够覆盖到所有重要的方面,以便为审计结论的形成提供充分的依据。

二、审计范围的内容。

1. 财务信息审计范围。

财务信息审计范围主要包括被审计单位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费用等方面的财务信息。

具体而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的审计,以及与财务报表相关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和一致性等方面的审计工作。

2. 内部控制审计范围。

内部控制审计范围主要包括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评价和审计。

内部控制审计范围涉及到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设计、建立和运行情况的审计,包括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合规性、完整性等方面的审计工作。

3. 合规性审计范围。

合规性审计范围主要包括对被审计单位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合同约定等方面的审计。

合规性审计范围涉及到被审计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等,需要对被审计单位的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全面审计。

4. 经济责任审计范围。

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主要包括对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的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涉及到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在经济活动中的责任履行情况,需要对其经济责任的承担情况进行审计。

5. 绩效审计范围。

绩效审计范围主要包括对被审计单位的绩效目标、绩效评价体系、绩效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审计。

绩效审计范围涉及到被审计单位在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方面的绩效情况,需要对被审计单位的绩效管理和评价情况进行审计。

三、审计范围的确定原则。

1. 审计目的原则。

审计范围的确定应当以审计目的为依据,确保审计工作能够达到预期的审计目标。

2. 审计风险原则。

审计职责和权限范围

审计职责和权限范围

审计职责和权限范围是指审计人员在进行财务审计或内部控制审计时,所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其在审计过程中所拥有的权限。

以下是审计职责和权限范围的一般内容:1. 识别和评估风险:审计人员应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环境,并确定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

他们应首先评估这些风险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并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调查。

2. 收集与分析证据:审计人员应收集可靠的证据,以确认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他们可以通过核实账目记录、检查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来收集证据。

审计人员还应对这些证据进行分析,以确定是否存在任何错误或欺诈行为。

3. 评估内部控制:在内部控制审计中,审计人员应评估和测试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体制,以确定其是否有效。

他们应评估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操作,并确定是否存在任何潜在风险以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4. 发表审计意见:审计人员应根据他们的调查和分析结果,在完成审计工作后,在审计报告中发表他们的审计意见。

这包括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的评价,并指出任何发现的错误或欺诈行为。

审计人员的权限通常包括:1. 获取必要的信息和文件:审计人员有权访问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信息和文件,并有权要求任何相关方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文件。

2. 进行调查和询问:审计人员有权向被审计单位的员工、管理层以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和询问,以获取必要的信息和解释。

3. 进行现场核实:审计人员有权进入被审计单位的办公场所,并对其财务记录和文件进行实地核实。

4. 与其他专家合作:审计人员有权与其他专业人士(如律师、会计师等)合作,获取任何必要的专业意见和支持。

总之,审计人员的职责是确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他们的权限包括获取必要的信息和文件,进行调查和询问,进行现场核实,与其他专家合作等。

这些职责和权限有助于保障审计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审计准则

审计准则

1审计:是由国家授权或接受委托的专职结构和人员,依照国家法规、审计准则和会计理论,运用专门的方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监督,评价经济责任,鉴证经济业务,用以维护经济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

2政府审计:又称为国家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依法所进行的审计,是国家审计机关代表政府依法对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组织等的财政和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3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专职审计机构或人员实施的审计,是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4注册会计师审计:又称民间审计、社会审计、是指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核批准成立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审计。

5顺差法:是指按照会计核算的处理顺序依次进行检查核对的一种方法。

6盘点法:又称盘存法。

是根据账簿记录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实地清查盘点,以确定账存与实存是否相符的一种方式。

7逆查法:又称倒查法,是按照与会计核算程序相反的顺序依次进行审计的方法。

8观察法:是指审计人员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实地观察来取得书面资料以外审计证据的方法。

9调节法:是指在审查某个项目时,通过调节有关数据,证实所需证明数据正确性的一种方法。

10查询法:是审计人员对审计过程中的疑点和问题,通过向有关人员询问和质疑等方式来正式客观事实或书面资料,取得审计证据的一种审计方法。

11鉴定法:是指运用化验分析、物理检验等专门技术对书面资料的真伪、实物的质量等进行分析、鉴别,获取审计证据的一种检查方法。

12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是指注册会计师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的总称。

13实质上的独立性: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发表意见时其职业判断不受影响,公正执业,保持客观和职业怀疑。

14形式上的独立: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或鉴证小组避免出现这样重大的情形,使得用有充分相关信息的理性第三方推断其公正性、客观性或职业怀疑态度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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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审计与独立审计 的职责范围
为了解决重复审计的问题 , 有的人 主张要 “ 探索 国家审计 其 次 。政 府 审 计 机 关 应 当 拓 展对 国 有 控 股 企 业 的 出 资 人 机关和社会 审计组织联合审计的方式 。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下 , 组织—— 国资委的审计监督。在新 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中, 虽 比如审计 时间一致 、 审计 内容基本 相同的情况下 , 国家审计机 然 国资 委 不 属 于行 政 机 关 、国有 事 业 单 位 , 是 , 资委 接受 但 国 关 和 社 会 审 计 组 织 可 以 联合 开 展 审 计 。在 不 影 响各 自独 立 性 本级政府的委托 ,承担着 国有控股企业 出资人 的职 责 ,使用 因此 , 其职责履行 的是否合法 、 否充分 、 否 是 是 的条件下 , 协同实施审计 , 共享审计成果 , 审计完成后分别出 着 国有资金 , 有效 , 就需 要 由政府 审计机关进行 审计评价 。在政府与 国资 具审计报告 。” 我们认为 , 这不是解决重复审计的好 办法 。既然是重复审 委 的委 托代理关 系中 ,同样 存在信息 不对称的 问题 , 同样可 计就应当弄清到底 由淮审计更有利 ,从而明确应当由谁审计 , 能存在 逆 向选择 和道德风 险。 了防止 国资 委及 其员工 出现 为 尽可 能使 其与政府 之问信息对称 从根本上避免重复审计问题 。用联合审计办法解决政 府审计 逆 向选择和道德 风险 问题 , 审计机 关应对 国资委 实施审计监 督 , 向政 府进行及 并 与独立审计的重复 问题 , 至少会产生如下 问题 :( ) 1 混淆联合 起来 , 如实 的报告 , 这是非常 必要 的。 国资委拥有管人 、 管事 、 管 审计双方的责任 , 不利于保证 质量 , 提高 审计效率 , 甚至会产 时、 但 必须严 生相互扯皮 问题 。() 2 联合审计双方主次难分 , 使协调双方审 资产 的权力 , 又 只是所 管 国有企业 的出资人代 表 , 计难 以进行 , 独立审计工作量和审计 收费难以确定 , 使 会为审 格按 照两权分离 的原则行使 出资人 的职权 。 为了加强对 国资 计机关寻租或独立审计组织 不平等竞争埋下祸根。() 3 不能真 委权 力的制约 ,防止其利用 权力进行贪 污受贿和寻租 , 防止 正联合审计, 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审计工作重复 问题 ; 就 要真正 其越 权干预 国企的生产经 营活动 , 防止其 与所 属国企管理者 联合审计 , 双方就不能做到真正相互独立。这是一个两难的选 串通 一气损害 国家利益 , 也需要政 府审计机关 对国资委进行 审计 监督 。 择 。因此 , 我们主张 , 重复审计业务应 当明确 由一方进行审计 , 最后 。 府 审计机关 应当退 出下列职责 : 1 国有控股企 政 () 另一方进行不 同目的的相关审计业务是可 以利用实 施审计方 的审计成果。即合理分工 , 并相互利用审计成果是解决审计重 业 的财务报表 的审计或称资产 、 负债 、 益审计 。国资委应 当 权 复、 提高审计效率的最好办法 。 以出资人 的身份负责聘请社会 审计组织 和注册会计师对所属 当前政府 审计 与社会 审计容 易发生审计重复 的领域 主要 国有控股企业进行年度报表审计和改制 、 改组、 融资等特殊 目 在 国有控 股或主导企业 ( 以下简称国有控股企业 ) 的审计 。解 的的财务报表 审计 。这是 国资委作为出资人所应 有的职责 , 是 决 目前存在的重复审计 问题 ,根 本上 还是要合理划分政府 审 完善 国企公司治理结构 ,使 国企成 为真实市场竞争主体所要 求的 , 是有关公司法律法规和投资 、 融资市场法律法规所要求 的, 也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通行 的做法 。()国有控 股企业通 2 过市场化和社会化方法选聘 的企业领 导人 员的任期经济责任 审计 。由于通过市场化和社会化方法选聘 的国企领导人员是 职业 经 理 人 , 质 上 不 属 于 国家 领 导干 部 ,因此 , 能 由政 府 本 不 审计机关 对其职责履行 情况进行审计 和评价 ,应当 由国资委 计。 党管干部是坚持党的领导 的一项根本 原则 。 尽管党和政府 通过 市场化的方法聘请独 立性较高 的独立审计组织来 进行这 把 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从干部 队伍 中分离 出来 了 ,不再称 种 审计评价 , 评价结论才是权威的 , 被审计人员及有关各方才 为“ 干部” 但 实际上 , , 各级 党委依然掌管着重要国有控股企业 能接受 。 主要领导人员 的任免权 。因此 , 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 的任免 有 的人主 张国有控股企 业审计权应 当由政府审计机关独 大部分仍属于党政行为 ,对这部分人 的经济责任 审计也 应当 占,反对 由国资委来委托独立 审计组织执行 国有控股企业 的 是 党 政 行 为 , 宜 由独 立 审 计 组 织 来进 行 , 能 由政 府 审 计 机 财务报表审计 。他们 的理 由是 :由于现在社会诚 信环境较差 , 不 只 “ 关来进行 。( ) 2 有重点地开展政府对国有控 股企业投资 的绩效 会计师事务所缺乏长期观念 ,短期 经济利益的驱动促使违背 审计。虽然我们正在建设 的公共财政体系 , 要求政府逐步减少 职业道德和原则 ;中介机构数量多 ,同行恶性竞争 ; 再加上 国 对企业 的投 资 ,并且 国家 投资 要逐步从 竞 争性 领域 中退 出 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 ,未发挥有效 的权力制衡作用 , 来 。但是 ,关 系 国计 民 生 和 国 家安 全 的 国 有 控 股 企 业 仍 将 保 存在 ‘ 内部人控 制’问题 , 企业 总经理等负责人可能要求事务 留, 并且要管理好 , 当的时候政 府仍可能对其追加投资。为 所服务的就是欺骗股东 、 适 偷漏税收 , 审计仅是为应付行政法规 了保证 国有资产的安全、 完整 和保值 、 增值 , 防止国有资产流 的例行要求 。审计委托和付费者不是股东 ,而是企业经营者 , 失 ,政府 审计机关应 当有重点地对 国有控 股企业中 的国家投 拿谁的钱 , 易按谁 的意愿办事 。委托业务需求本 身缺乏强调审 资的绩效 进行 审计 。这 是政府 支 出绩效 审计 的重 要组 成部 计 真实 性 的 内在 动 机 。 ” 分。它不同于企业资产、 负债和损益审计 , 它需要更 多地考虑 我们认为 , 上述观点论据是不充分 的。其一 , 社会诚信环 国家利益和长远利益 , 面临更多 的不确定性 , 需要更 多的审计 境 较差 的事实 , 并不仅仅影响会计师事务所 , 政府审计机关及 分析和判断, 审计质量较难衡量和控制 ,因而, 不宜 由独立审 其他社会组织也 在所难免 ,由此认为独立审计组织 和人员在 计 组织 来执 行 , 当 由政 府 审 计 机 关 来 执行 。 () 国企 改制 、 遵守职业道德 和原则方 面肯定 比政 府审计机关和人员差是站 应 3对 重组和破产 等国有资产 的产 权交易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国企 不住脚 的, 也没有事实 根据 ; 其二 ,中介机构存在恶 性竞争 和 的改组 、 重组 、 破产等重大产权 交易 , 当得到 同级政府或人 经营者委托审计形成 的审计合谋问题 ,主要是由于监管不力 , 应 大的审批 。为 了保证政府 或人 大审批所依据的资料是真实 、 完 由经营者聘请审计师并付费 的制度设计 不合 理造成 的,可以 整的 , 以便作 出正确的审批 , 政府 审计机关就应 当对重大国有 通过加强独立审计市场监管和改变 独立 审计委托和付费关系 产权交易进行审查 , 为政府 或人 大的审批提供可靠依据 , 防止 加以解 决。设立国资委 , 由国资委委托独立审计组织对 国有控 国 有资 产 流 失 。 股 企 业 进行 财 务 报 表 审 计 ,可 以有 效 解 决 独 立 审 计 组 织 与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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