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管理制度(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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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员出入境管理制度

单位人员出入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人员出入境管理,确保国家利益、单位利益和个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因公、因私出国(境)的人员。

第三条出入境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高效、便捷的原则。

第二章出国(境)管理第四条出国(境)申请1. 因公出国(境)人员,须提前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出国(境)目的、时间、地点、行程安排等。

2. 因私出国(境)人员,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出国(境)审批1. 单位领导对出国(境)申请进行审批,审批内容包括出国(境)目的、时间、地点、行程安排等。

2. 出国(境)审批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出国(境)证件管理1. 出国(境)人员须按规定办理护照、签证等相关证件。

2. 单位负责为出国(境)人员办理签证手续,并妥善保管相关证件。

第七条出国(境)行前教育1. 单位对出国(境)人员进行行前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外事纪律、安全防范等。

2. 出国(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国外交政策。

第三章入境管理第八条入境报告1. 出国(境)人员回国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单位报告入境情况。

2. 报告内容包括入境时间、地点、停留期限等。

第九条入境物品管理1. 出国(境)人员回国时,须按规定申报携带的物品。

2. 单位对回国人员的行李物品进行抽查,确保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条单位应加强对出国(境)人员的管理,定期对出国(境)活动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单位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本单位人员出入境行为,提高出国(境)管理效率,确保国家利益、单位利益和个人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全体人员应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本制度。

机关单位出入境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出入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单位出入境管理,确保国家利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

第三条出入境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二)公开透明,便民高效;(三)权责明确,责任追究。

第二章出入境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出入境申请应提前向单位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出境入境申请表;(二)身份证、护照等相关证件;(三)出境入境事由证明材料;(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五条出入境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

特殊情况需延长审批期限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

第六条以下情况不予批准出境入境:(一)不符合出境入境条件的;(二)涉嫌违法犯罪的;(三)被列为不良信用记录的;(四)其他不宜出境入境的情况。

第三章出入境手续办理第七条申请人获得批准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申请人需持批准文件和身份证、护照等相关证件,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护照、签证等手续。

第九条申请人出境入境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携带违禁物品。

第四章出入境信息登记与报告第十条申请人出境入境时,应如实填写《出境入境登记表》,并提交给单位出入境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申请人出境入境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单位出入境管理部门报告行踪,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告知。

第五章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第十二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一)未按规定办理出境入境手续的,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处理;(三)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出入境管理工作负总责,单位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具体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单位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单位员工出入境管理制度

单位员工出入境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规范单位员工出入境行为,加强对外出人员的管理,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因公、因私需要出国(境)的员工。

三、管理职责1. 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员工出入境管理工作,办理员工出国(境)手续。

2. 保卫部门:负责审查员工出国(境)申请,审核相关材料,对出国(境)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行前培训。

3. 员工本人:负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出国(境)手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四、申请与审批1. 员工因公出国(境)需提交以下材料:(1)出国(境)申请表;(2)工作单位出具的因公出国(境)任务证明;(3)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4)护照、签证复印件(如有);(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员工因私出国(境)需提交以下材料:(1)出国(境)申请表;(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3)护照、签证复印件(如有);(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 保卫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不符合规定的退回并说明原因。

五、行前培训与安全教育1. 保卫部门对批准出国(境)的员工进行行前培训,内容包括:(1)国家安全、保密规定;(2)境外法律法规、风俗习惯;(3)行前准备、注意事项;(4)紧急情况处理。

2. 员工应认真参加行前培训,提高自身素质,确保出行安全。

六、出行期间管理1. 员工出国(境)期间,应遵守所在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2. 员工应保持与单位的联系,定期汇报行踪。

3. 如遇紧急情况,员工应及时与单位联系,并按照单位要求采取措施。

七、归国后管理1. 员工归国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单位提交以下材料:(1)归国报告;(2)出国(境)期间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的总结;(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人事部门对归国员工的材料进行审核,对出国(境)期间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机关工作人员出入境管理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出入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出入境管理,规范出入境行为,确保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以下简称“工作人员”)的出入境管理。

第三条机关工作人员出入境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有序;(二)公开、公平、公正;(三)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四)加强教育、预防为主。

第二章出入境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工作人员因公、因私出境,需向机关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五条因公出境,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因公出境申请表;(二)因公出境任务批准文件;(三)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四)护照、签证等相关证件。

第六条因私出境,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因私出境申请表;(二)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三)护照、签证等相关证件;(四)因私出境事由证明。

第七条机关人事部门对工作人员的出入境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

第八条机关人事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应严格审查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

第九条工作人员获得批准后,应及时办理护照、签证等手续。

第三章出入境管理第十条工作人员出境后,应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维护国家形象。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出境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机关报告,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出境后,应按照批准的期限回国,不得擅自滞留境外。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因私出境,应按照批准的事由和期限回国,不得从事与事由无关的活动。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因私出境,不得携带国家禁止或限制出境的物品。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出境期间,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章教育与监督第十六条机关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出入境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道德素质。

第十七条机关应定期对工作人员的出入境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员工出入境管理制度

员工出入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出入境管理,确保公司业务正常开展,保障公司及员工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因公或因私需要出入境的员工。

第三条出入境管理遵循合法、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公司业务不受影响。

第二章出入境申请与审批第四条需要出入境的员工,应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员工出入境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第六条经批准的员工,需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未获批准的员工,不得擅自出入境。

第三章出入境手续办理第八条员工办理出入境手续时,应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完成以下工作:(一)办理护照、签证等证件;(二)办理签证延期、签证换发、签证补办等手续;(三)办理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等相关证件;(四)办理其他与出入境相关的手续。

第九条员工在办理出入境手续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

第四章出入境记录与备案第十条员工出入境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出入境记录报送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出入境记录进行登记、统计和分析,为公司制定相关政策和提供决策依据。

第五章出入境安全与保密第十二条员工在出入境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形象和公司利益。

第十三条员工在出入境过程中,应妥善保管个人证件,防止遗失或被盗。

第十四条员工在出入境过程中,应遵守目的地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第十五条员工在出入境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应及时与公司联系,寻求帮助。

第十六条员工在出入境过程中,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七条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员工,公司给予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员工,公司给予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出入境管理制度

出入境管理制度

出入境管理制度一、出入境管理制度的概念出入境管理制度是指国家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规定国民和外国人出入境、居留、定居和就业的条件和程序,以及对外国人的签证、居留和出入境手续等事项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它是国家对出入境领域的一种管理制度,是国家对外国人入境、居留和出境的一种管理制度。

出入境管理制度是国家主权的一部分,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国家对外国人的一种有序管理。

出入境管理制度包括对外国人的签证、居留和出入境手续等管理事项,主要涉及外国人向我国出入境、居留和就业等事宜。

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国家对外国人的管理,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

二、出入境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出入境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1. 法治原则。

出入境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 公平公正原则。

出入境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外国人的合法权益。

3. 便利原则。

出入境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应当为外国人提供便捷的出入境服务,方便外国人的合法出入境和居留。

4. 安全原则。

出入境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应当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确保出入境管理工作的安全稳定。

5. 协调发展原则。

出入境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应当与国家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相协调,为国家的发展和安全提供有力支持。

以上是出入境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的贯彻落实,有利于保障出入境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

三、出入境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出入境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出境管理制度。

出境管理制度是国家对国民和外国人出境的一种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申请护照、签证和出境手续等事项。

2. 入境管理制度。

入境管理制度是国家对国民和外国人入境的一种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签证、居留许可和入境手续等事项。

3. 居留管理制度。

居留管理制度是国家对外国人在境内居留的一种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外国人来华定居和就业等相关手续。

公司员工出入境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出入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出入境管理,保障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因公需要出入境的员工。

第三条出入境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保障公司业务需求;2. 高效便捷,减少员工出入境时间;3. 安全可靠,确保员工人身安全。

第二章出入境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员工因公需要出入境,应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员工出入境申请表》。

第五条部门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同意后报送人力资源部。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对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背景调查,并提出审核意见。

第七条公司领导对人力资源部提出的审核意见进行审批,审批结果通知部门负责人。

第八条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为员工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出入境手续与证件管理第九条员工办理出入境手续,应提供以下材料:1. 有效身份证件;2. 《员工出入境申请表》;3. 公司出具的因公出差证明;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员工持相关材料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护照、签证等手续。

第十一条员工出入境证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员工需使用时,向人力资源部申请。

第十二条员工出入境证件遗失、损坏或过期,应及时报告人力资源部,办理补办或更换手续。

第四章出入境期间管理第十三条员工在出入境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1. 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2. 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公司形象;3. 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4. 按时归国,不得擅自滞留境外。

第十四条员工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在境外停留时间,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五条员工在出入境工作中表现突出,为公司做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员工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公司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国家人员出国境管理制度

国家人员出国境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行为,加强对外交往和交流,保障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出国境审批程序(一)因公出国境1. 因公出国境,应当由申请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2. 申请单位应当制定出国境计划,明确出国境的目的、任务、时间、人员等。

3. 申请单位应当将出国境计划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4. 经批准后,申请单位应当为出国境人员办理护照、签证等相关手续。

(二)因私出国境1. 因私出国境,应当由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2. 申请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出国境事由进行审核,确保符合规定。

3. 经批准后,申请人应当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护照、签证等相关手续。

四、出国境管理要求(一)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我国外交政策和国际关系准则。

(二)出国境期间,国家工作人员应当维护国家形象,不得从事有损国家利益、荣誉和尊严的活动。

(三)出国境期间,国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四)出国境期间,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注意安全,确保自身安全。

五、监督检查(一)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行为的监督检查。

(二)对违反本制度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制度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三)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执行。

单位员工出入境管理制度

单位员工出入境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本单位员工出入境管理,规范员工出入境行为,保障国家利益和单位利益,维护单位形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实习生等。

三、管理职责1.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本制度,并对员工出入境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 保卫部门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对员工出入境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出入境安全。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的出入境行为负有管理责任,确保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

四、出入境审批1. 员工因工作需要出国(境)的,需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填写《员工出国(境)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人力资源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审批意见,报单位领导审批。

3. 经批准的员工,需在出国(境)前办理相关手续,包括护照、签证、保险等。

五、出入境注意事项1. 员工出国(境)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维护国家形象和单位形象。

2. 员工出国(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定期向单位汇报工作进展和个人情况。

3. 员工出国(境)期间,如遇紧急情况,应及时与单位联系,并按照单位要求采取措施。

4. 员工回国(境)后,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汇报工作情况,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奖惩措施1. 遵守本制度,表现良好的员工,单位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违反本制度,情节严重的,单位将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3. 因违反本制度给国家、单位或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出入境大队管理制度汇编

出入境大队管理制度汇编

出入境大队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出入境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出入境部门办事效率,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出入境大队是负责辖区内出入境管理工作的专业机构,主要职责是办理辖区内的出入境证件、检查进出境人员和物品、开展出入境边防巡逻等工作。

第三条出入境大队的管理原则是依法、公正、服务、高效,保证出入境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境内外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出入境大队的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出入境大队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

第五条出入境大队的工作人员应忠诚履行职责,严守职业操守,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任何行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第二章出入境证件的办理第六条入出境大队对居民因私出入境的护照、签证、居留许可等证件的办理,实行申请、接收、审核、发放等一条龙管理制度。

第七条对因公出入境的学生、商务等单位因私出入境证件的办理,必须经过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提供真实有效的出入境证明和相关材料。

第八条申请人应按照所需证件的办理程序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填写真实有效的申请书,经过审核人员的审查通过后方可发放证件。

第九条出入境证件一律实行个人申请、个人领取的规定,不得代为申请、代为领取。

第十条出入境证件的办理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严格遵守规定时限,禁止违规操作、违法办理。

第三章进出境人员和物品的检查第十一条出入境大队对进出辖区的人员和物品进行检查,应当依法设立检查点,对进出境人员和物品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对进出境人员和物品的检查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客观的原则,不得歧视、侮辱甚至侵犯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第十三条进出境人员不得携带违法禁止进出境的物品,一经查验发现,应当依法予以扣押,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进出境人员和物品的检查工作应当规范、迅速、有序,保证工作效率的同时,保障进出境人员和物品的合法权益。

公职人员出入境管理制度

公职人员出入境管理制度

一、引言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和对外交往的日益频繁,公职人员因公出国(境)任务日益增多。

为加强我国公职人员出入境管理,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防止国家秘密泄露;2. 规范公职人员因公出国(境)行为,提高工作效率;3. 加强对公职人员出国(境)的监督管理,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4. 促进国际友好交往,提升我国国际形象。

三、制度内容1. 出国(境)审批(1)出国(境)任务审批。

公职人员因公出国(境),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出国(境)任务由所在单位提出,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报送同级外事部门审批。

(2)出国(境)人员审批。

审批出国(境)人员时,应充分考虑其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外语水平等因素,确保出国(境)任务顺利完成。

2. 出国(境)证件管理(1)证件办理。

公职人员出国(境)所需证件,由所在单位统一办理,并按规定收取费用。

(2)证件使用。

出国(境)证件仅限于因公出国(境)使用,不得用于私事。

3. 出国(境)行程管理(1)行程安排。

出国(境)人员应按照审批的行程安排进行,如需变更,应提前向审批部门报告。

(2)行程报告。

出国(境)人员应于回国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单位报告行程。

4. 出国(境)费用管理(1)费用预算。

出国(境)费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2)费用报销。

出国(境)人员回国后,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销相关费用。

5. 出国(境)纪律要求(1)遵守外事纪律,维护国家形象。

(2)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从事有损国家利益的活动。

(3)不得擅自延长出国(境)期限,不得从事与任务无关的活动。

四、监督管理1. 各级外事部门负责对公职人员因公出国(境)实施监督管理。

2. 对违反本制度的公职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单位人员出入境管理制度

单位人员出入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出入境管理,确保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因公、因私出国(境)的人员。

第三条出入境管理工作遵循“依法管理、严格审批、确保安全、服务为本”的原则。

第二章出国(境)审批第四条出国(境)人员需按照以下程序申请审批:1. 人员填写《出国(境)申请表》,说明出国(境)目的、时间、地点、经费预算等信息;2. 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3. 单位主管领导审批;4. 人事部门汇总审批意见,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批。

第五条出国(境)审批权限:1. 出国(境)时间不超过30天的,由单位主管领导审批;2. 出国(境)时间超过30天或参加国际会议、考察、培训等活动的,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批;3. 因紧急情况需出国(境)的,可先报批,事后补办手续。

第三章出国(境)手续第六条出国(境)人员需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 持《出国(境)申请表》和审批文件,到人事部门领取《出国(境)任务批准书》;2. 办理护照、签证等手续;3. 按照规定购买保险;4. 准备必要的出国(境)资料。

第七条出国(境)人员需在出国(境)前向单位报告行程安排,确保与单位保持联系。

第四章出国(境)期间管理第八条出国(境)人员应遵守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树立良好形象。

第九条出国(境)人员应按照任务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不得擅自改变任务内容。

第十条出国(境)人员应定期向单位报告工作进展和情况,保持与单位的联系。

第十一条出国(境)人员发生意外情况,应及时向单位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处理。

第五章返回后的管理第十二条出国(境)人员返回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单位提交以下材料:1. 《出国(境)任务完成情况报告》;2. 《出国(境)经费报销单》;3. 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三条单位对出国(境)人员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对表现优秀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单位出入境证件管理制度

单位出入境证件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单位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或出国(境)交流学习时,能够合法、安全、高效地办理出入境证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员工及其家属。

三、职责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办理员工及家属的出入境证件,包括申请、审批、提交材料、领取证件等。

2. 员工及家属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出入境证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申请材料。

3. 外事部门负责审核员工出国(境)任务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安全性,并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四、申请与审批1. 员工及家属需出国(境)的,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填写完整的《出国(境)申请表》;(2)有效身份证明;(3)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4)出国(境)任务证明材料;(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人力资源部门收到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报外事部门审批。

3. 外事部门在接到人力资源部门的申请后,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批复。

4. 审批通过的,人力资源部门协助员工及家属办理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

五、证件管理1. 员工及家属应妥善保管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不得转借、转让或非法使用。

2. 证件遗失、损坏或过期,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并按规定办理补发、换发手续。

3. 证件有效期临近,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延期。

六、特殊情况处理1. 因工作需要,员工及家属需紧急出国(境)的,可先行办理,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2. 因特殊情况,员工及家属无法按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说明情况,并争取谅解。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公司干部出入境管理制度

公司干部出入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干部出入境管理,确保国家利益、公司利益和个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因公或因私出国(境)的干部。

第三条出国(境)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审慎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审批出国(境)申请。

2. 安全原则:确保出国(境)干部的人身安全、信息安全和国家利益。

3. 效率原则: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出国(境)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出国(境)申请条件:1. 因公出国(境)的干部,须有明确的任务、目的和计划。

2. 因私出国(境)的干部,须有合理的理由,且不影响工作。

第五条出国(境)申请程序:1. 申请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出国(境)申请表》。

2. 部门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同意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3. 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报公司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出国(境)审批权限:1. 因公出国(境)的审批权限由公司领导决定。

2. 因私出国(境)的审批权限由公司领导或其授权人决定。

第三章出国(境)前的准备工作第七条出国(境)干部在出国(境)前,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 熟悉目的地国家的法律法规、风俗习惯等。

2. 准备好必要的文件、证件和行李。

3. 向公司领导报告出国(境)期间的工作安排。

第四章出国(境)期间的管理第八条出国(境)干部在出国(境)期间,须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目的地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2. 保持通讯畅通,定期向公司报告工作进展和情况。

3. 保守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

4. 遵守外事纪律,维护国家形象。

第五章出国(境)后的工作第九条出国(境)干部回国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汇报以下情况:1. 出国(境)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

2. 获取的资料、信息及成果。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干部,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出入境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出入境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出入境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出入境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以及与出入境服务中心业务相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出入境服务中心以“高效、便捷、优质、安全”为服务宗旨,为出入境人员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出入境服务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主任职责:1. 主持中心全面工作,组织实施中心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 负责制定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3. 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各部门的工作;4. 负责处理中心重大事项;5. 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

第六条副主任职责:1. 协助主任开展工作;2. 分管中心各部门的工作;3. 负责组织协调中心各项工作;4. 负责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5. 负责处理中心日常工作。

第七条中心各部门职责:1. 前台接待部门:负责接待、咨询、引导、受理、审批等工作;2. 业务办理部门:负责办理各类出入境业务,包括签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等;3. 技术保障部门:负责中心信息化建设、设备维护、网络安全等工作;4. 综合管理部:负责中心人事、财务、后勤等工作;5. 监察室:负责中心的监督检查、投诉处理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八条出入境服务中心业务办理流程:1. 接待:前台接待人员负责接待咨询、引导、受理业务;2. 受理:业务办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受理;3. 审批:审批部门对受理的业务进行审批,符合条件者予以批准;4. 出具证件:业务办理部门根据审批结果,为申请人出具相关证件;5. 发放证件:前台接待人员将证件发放给申请人。

第九条中心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工作流程,确保业务办理高效、便捷。

第四章服务质量第十条出入境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素质:1. 遵纪守法,廉洁奉公;2. 熟悉出入境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3.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4. 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出入境管理制度范文

出入境管理制度范文

出入境管理制度范文出入境管理制度是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目的是对国内外人员的出入境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包括出入境手续的办理、出入境检查、出入境证件的发放和管理等方面。

出入境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有效执行是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重要保障。

一、出入境管理制度的原则和目的出入境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 法治原则。

依法制定出入境管理制度,明确法律规定的适用范围和程序,保障公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 便利原则。

简化出入境手续办理程序,在不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前提下,为合法需求的人员提供便利。

3. 安全原则。

加强对出入境人员的安全检查和监管,有效预防和打击非法出入境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出入境管理制度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1. 维护国家安全。

通过出入境管理制度,加强对外来人员和本国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切实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非法移民、走私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2. 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通过出入境管理制度,营造一个安全、有序、便利的出入境环境,吸引外国游客、投资者和人才,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深入发展。

3. 保护个人权益。

出入境管理制度要保障公民和外国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其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的安全和尊严。

二、出入境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出入境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出入境手续办理。

包括护照、签证、居留许可等证件的申请和办理程序,以及出入境人员信息的登记和管理等。

(1)护照是国际旅行的主要证件。

出入境管理制度规定了护照的颁发、换发、挂失等程序,以及护照持有人应遵守的规定。

(2)签证是进入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许可证件。

出入境管理制度规定了签证的申请程序、种类和有效期限,以及签证持有人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行为规范。

(3)居留许可是外国人在中国居留的许可证件。

出入境管理制度规定了外国人居留许可的申请、审批和管理程序,以及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期间应遵守的规定。

出入境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出入境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出入境管理工作,确保出入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所有从事出入境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出入境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二)严格管理,保障安全;(三)热情服务,方便群众;(四)勤政廉洁,严格自律。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部门设立出入境管理办公室,负责出入境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出入境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二)负责出入境证件的审批、签发和管理工作;(三)负责出入境人员的审查、审批和管理工作;(四)负责出入境场所的管理和维护;(五)负责出入境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六)负责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七)负责对本部门的出入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出入境管理办公室下设以下部门:(一)证件审批科:负责出入境证件的审批、签发和管理工作;(二)人员审查科:负责出入境人员的审查、审批和管理工作;(三)场所管理科:负责出入境场所的管理和维护;(四)信息管理科:负责出入境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五)监督检查科:负责对本部门的出入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出入境证件管理第七条出入境证件的审批、签发和管理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二)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真实、完整、有效;(三)对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确保准确无误;(四)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确保合法、有效;(五)对申请人进行面谈,了解其出境入境目的和理由;(六)对审批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出入境证件的签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申请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出境入境条件;(三)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四)申请人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未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

公司出入境管理制度

公司出入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员出入境管理,确保公司业务正常开展,保障公司利益,维护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因公、因私出国(境)的人员。

第三条公司出入境管理遵循合法、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出国(境)审批第四条人员因公出国(境),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以下材料:1. 出国(境)申请表;2. 出国(境)任务书;3. 个人简历;4. 身份证复印件;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面谈,提出审核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六条人员因私出国(境),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以下材料:1. 因私出国(境)申请表;2.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3. 出国(境)计划书;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面谈,提出审核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三章出国(境)手续办理第八条人员获得批准后,需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出国(境)手续:1. 向人力资源部门领取出国(境)任务书或因私出国(境)计划书;2. 准备护照、签证等相关材料;3. 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办理护照、签证等手续;4. 领取护照、签证等材料。

第四章出国(境)行前教育第九条人力资源部门对出国(境)人员进行行前教育,内容包括:1. 出国(境)纪律和注意事项;2. 国外法律法规;3. 安全防范知识;4. 应急处理措施。

第五章出国(境)期间管理第十条人员出国(境)期间,需遵守以下规定:1. 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2. 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3. 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4. 不得擅自改变出国(境)任务或计划;5. 按时报送出国(境)期间的工作报告。

第十一条人员出国(境)期间,如遇紧急情况,应及时与人力资源部门联系,寻求帮助。

第六章回国(境)后管理第十二条人员回国(境)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以下材料:1. 出国(境)任务书或因私出国(境)计划书;2. 出国(境)工作报告;3. 出国(境)期间产生的费用报销单据。

单位因私出入境管理制度

单位因私出入境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单位因私出入境管理,保障国家安全和利益,维护我单位形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在职员工因私出国(境)活动。

三、管理职责1. 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审批员工因私出国(境)申请,办理出国(境)手续,并定期向保密办公室报告出国(境)情况。

2. 保密办公室负责审查员工因私出国(境)申请,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员工出国(境)活动进行审批,并加强对出国(境)活动的监管。

3. 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审查。

四、申请与审批1. 员工因私出国(境)需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出国(境)事由、时间、地点、停留期限等。

2. 人力资源部对员工因私出国(境)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报送保密办公室。

3. 保密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涉及国家秘密的,需报公司保密委员会审批。

4. 经审批同意的,人力资源部将办理出国(境)手续,并通知员工。

五、行前教育与行后汇报1. 经审批同意的员工,在出国(境)前须参加保密办公室组织的保密教育,并填写《因私出国(境)行前保密教育情况表》。

2. 员工回国(境)后,须在10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因私出国(境)回国(境)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出国(境)时间、地点、停留期限、活动情况等。

六、监督检查1. 人力资源部、保密办公室定期对员工因私出国(境)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2. 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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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管理制度出入境管理制度(精选6篇)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

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出入境管理制度(精选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出入境管理制度1为了维护我院治安秩序,保证教学、科研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高等学校校园管理若干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要求全院广大师生员工及相关人员自觉遵守。

(一)本规定师生员工是指:全体在职教职员工、离退休人员、全体正式在校注册的大、中专学生、全体在校临时用工和其他人员(包括食堂、超市、商店等人员);相关人员是指来校执行公务、联系业务、外聘教师、会客人员等。

(二)出入证是学院师生员工进出校门的凭证,进出校门必须佩带出入证,自觉接受执勤人员的验证、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更不得无理取闹,扰乱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学习和生活秩序。

(三)来校联系业务、进行文化交流、会客等人员,必须经学院有关部门同意,并征得保卫处的许可,出示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发放临时出入证,凭证出入校园。

(四)在校区内也应佩带出入证,服从巡逻人员的管理,一次不佩戴者,口头警告;两次或以上者,通知所在部门(单位)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造成后果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出入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遗失。

如有遗失,必须及时报告,并持相关部门的证明,及时到保卫处办理补证手续,同时交补证费20员。

(六)出入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伪造、借用或转接,违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全院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造成后果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出入证第一次补办按正常价收取费用,第二次及以上补办按证件正常价二倍收取,补办时间为每周二、四。

遗失的出入证找到后,持证人应立即将原证交到保卫处,如发现有持两证者视情节后果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并罚款。

(八)教师调离、学生毕业、退学、临时工终止合同等,要及时将证件交到学院保卫处,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九)对于忘带出入证的师生员工、应在门卫值班室填写登记表,扣押有效证件,确无有效证件者交押金50元,发放临时出入证,交回出入证时退还。

(十)门卫执勤人员必须按照本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门卫管理规定。

执勤时做到着装整齐、态度和蔼、礼貌待人、语言文明、照章管理。

对于使用假证、他人证件的,一律将证件扣留,并记录备案。

门卫执勤人员因玩忽职守,利用职权刁难或以粗暴方式对待他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违反以上规定,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者,保卫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出入证由学院保卫处负责办理,并经学院保卫处审核盖章后方为有效证件。

(十三)本《规定》经院长办公会通过,从下学期开学后(3月26日)执行,原有关出入证管理规定同时自行失效。

(十四)本规定由学院保卫处负责解释。

出入境管理制度2为了规范学校管理,严格学校出入制度,确保校园安全,维护校园教育教学工作正常秩序,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安人员1.保安人员应严格执行学校及保安公司所制定的各项条例;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履行职责,按时到岗,仪表端庄,讲文明、懂礼貌,尊重家长、热爱学生,使学校门卫成为社会、家长认可学校的良好窗口。

3.保证校门交通疏导安全,确保师生出入安全。

禁止大门左右附近设摊。

4.禁止商贩、产品推销员、拾荒、乞讨人员进入校园;禁止宠物进入校园。

5.保安人员夜间当班者对22时至凌晨5时进出校园所有人员(含学校教职工)进行登记。

6.双休节假日期间,以及没有上课阶段,应对进出校园人员进行登记。

7.认真做好报刊、杂志、信件的收发工作。

二、人员出入1.外来人员进出校门,保安人员一要热情相迎;二是做好有关登记。

2.严格执行校外人员进出登记制度。

家长和外单位人员来访,应在门卫与学校相关人员电话确认后,作好登记记录,注明来访者姓名、单位、校方接待人、访客证号码、进校时间等方能进入学校,离校时,来访者需在门卫处进行注销登记。

3.家长来校为孩子送学习用具等物品,原则上不进校园,由保安人员接待并代送。

4.家长、亲戚等中途带小孩离校,必须凭班主任签字同意后的离校证明单方可离校,并保存此单以便日后查用。

三、车辆出入1.学校校车和本校私车出入校门应主动示意让其减速行驶。

并要求进校车辆停放指定区域。

2.本校教职工的自行车、电动车辆出入校门必须下车推行。

要求进校自行车、电动车辆应停放在制定位置。

3.外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得进校,也不得寄停校内。

四、携带物品1.携带公物(如:建筑装潢材料、仪器设备、工具器材、办公用品、图书等)出校门,凭学校相关领导签字确认方可出校。

2.携带私人大件物品(包括行李)出校,须凭学校主管领导签发的出门单,经保安人员核对无误后放行。

五、对外接待和会客1.因公来校接洽业务、联系工作的人员,凭介绍信或工作证办理进校手续。

离校时应交出会客单,会客单上应有被访者签名。

2.凡来校参观、访问或集体活动的,应事先经相关部门领导批准,并事先通知保安。

出入境管理制度3一、车辆管理制度:1、出租车一律停靠在校门外指定位置;2、确有必要进入校区的车辆(如上级部门前来视察,兄弟单位来访等),应由校长室或相关科室通知校警后从东大门进入校区;3、食堂、超市运输车辆凭“乐清中学车辆出入证”从北大门进入校区;携带物品外出的,凭有关部门签发的“出门单”或通知出校门;4、教职员工汽车凭“乐清中学车辆出入证”从东大门出入;5、运输邮件的邮政局车辆允许从东大门进入校区,其它快递公司的车辆一律不允许进校;6、不在上述规定之例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内。

二、学生出入校门制度:1、进校和离校必须凭校园卡且打卡后放行;2、学生除周末离返校时间,可以凭校园卡出入外,其他时间不得随意出入;确有特殊事情需外出的,需凭年级批准的“请假本”出入;生病需外出就医的,需凭医务室盖章证明的“请假本”出入;长时请假的(隔夜)还需先到楼长室盖章确认后方可出入;因特殊情况需经常性出入校门的,需凭有政教处制定的“临时出入证”出入;3、准假离校的学生出校时由校警收回“请假本”并打卡,返校时核对“请假本”并打卡;4、周末申请留宿学生也凭“请假本”进出校门,请假外出必须于晚上18:30前返校,延迟返校的必须做好登记工作;5、走读学生如忘带“临时出入证”,必须凭年级或值日老师的证明出入。

三、来客登记和被访教职员工联系制度:来客说明被访教职员工姓名及来由,经校警与被访教职员工联系确认在校,并凭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等)进行登记后,来客方可入校;外校学生入校探视学生的`,原则上不允许进校。

四、家长出入校门制度:家长或学生亲属可在:每周一至周五:11: 40—12:30,16:30—17:50,21:30—21:50(高三22:10);每周六至周日:11: 40—17:50,21:30—21:50(高三22: 10);上述规定时间段内进入校区探视学生,但须凭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等)登记后方可进校,其它时间家长不得出入校门;规定时段外来校还需通过电话联系班主任或相关老师确认后,方可进入校园。

五、教职员工出入制度:教职工凭校卡出入校门,后勤员工凭“工作人员出入证”或新宇公司员工统一标牌出入校门。

出入境管理制度4车辆管理是学校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确保校门口及校内车辆的运行安全和保障师生的安全,现对进入学校的车辆制定如下规定:1、学校老师的小汽车主要是为教育、教学上下班服务,必须挂牌(准入通行证)方可进入校内。

2、学校的租用车辆未经总务处或校长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租车。

私自租车,费用及发生其它意外,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为了保障师生的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学常规时间外来一切类型车辆不准进入校内。

如有特殊情况,经请示校长室或总务处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4、教师自行车、摩托车、汽车进入校园后(不准在教学区内行驶),按类型整齐有序的摆放在规定教师车棚内,其它地方一律不准乱停、乱放。

5、水厂送水的车辆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送水,其它原因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6、周末、放假时间,家长接送车辆需在学校安保人员及值日教师指引下,有序地进入校园,并停放在合理的位置,不得影响到整体车辆的通行,否则将按学校相关规定,限制该车辆进入学校。

出入境管理制度51、目的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发表下区,规范物品出入管理保障小区内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

2、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部务封闭小区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

3、职责3.1安全处主管,副主管负责检查执行情况。

3.2安全处当值班组长,安全员负责实施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

4、程序要点4.1人员进出管理。

4.1.1对熟悉的住户进入小区时:a)当值安全员立即起立,并主动问好;b)待住户离开岗位后,当值安全员方可坐下;c)及时按<<住户出入登记表>>认真登记。

4.1.2当陌生人进入小区时:a)当值安全员立即起立,敬礼,并说:"您好!请问您去哪一栋,哪一座?"b)当来人说明是住户时,当值安全员应礼貌的要求对方出示业主证/临时出入证,经核对证件无误后,将证件交还本人(从验证到将证件交还来人应在30秒内完成)并说:"不好意思,刚认识您,谢谢合作,请进!"c)当来人说明是业主/租客,但无携带业主证/临时出入证时,当值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长前来处理:如来人能出示有效证件,应礼貌验证后按<<来访>>登记完毕后放行,登记应在1分钟内完成;如来人不能出示有效证件或不愿办理来访登记手续时,当值班,组长应礼貌陪同来人共同进入小区内,直到证实来人确是业主/租客时,当值班,组长方可离开。

d)当来访说明是来访者,当值人员应首先询问其去哪一栋,哪一座,哪个单元。

探访谁:如来人能准确说出去向,则应验证后按<<来访>>严格登记完毕后允许来人进入小区;如来人无法说出要访的人姓名或单元号码,当值人员应说:"对不起,请您与您的朋友联系好后,再来访好吗?"如来人说明是施工人员,则需核对有无有效的施工证,如有,验证后按<<来访>>严格登记完毕后再放行;如没有施工证,则要求其办理有效的施工证后方可进入。

4.1.3对公司领导或员工进入小区检查或进行工作时,当值人员应主动问好,然后在值班记录本上记录姓名/部门/进入时间/离开时间等。

4.2物品出入管理4.2.1租客、来访人员及施工人员进入小区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时,当值安全员应礼貌的拒绝物主将此类物品带入小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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