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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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师考核办法
为保证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和专业技能素质,根据国家卫计委相关要求,结合本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此办法。
一、考核具体内容
1. 考勤:月考勤,按天计算,缺勤者按天计扣。同一轮转科室病事假累计超过7 天者须补齐轮转时间,休产假者亦须补齐未轮转的科室,补充轮转期内不享受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培训费用由个人承担。
2.出科考核:轮转结束时,由教学秘书组织相关带教老师共同完成考核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临床思维、临床技能、综合评价三部分,以百分制评分表形式进行打分。考核结果记录在《住院医师培训轮转登记手册》中,并送报规培办公室记录存档,但考卷及评价表作为重要教学档案由临床科室保存,至少保存至住培学员毕业后一年。规培办公室需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如有必要,可以核查考核试卷和考核表。出科考核不及格者给予补考机会一次,补考仍不及格,需补该专科轮转。
3.年度考核:年度考核方案由规培办统一组织制订,专家组审核,专家委员会指导完成。重点考核住培学员该年度的培训计划完成情况、病历书写、专项临床技能和临床综合业务能力;考核形式包括提交手写大病历、理论考核、技能操作考核三种形式,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将考核结果及有关奖惩情况在《住院医师培训轮转登记手册》中记录,年度考核试卷由规培办公室存档。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由住培学员本人提出申请,经医院审核同意后,培训时间顺延,顺延时间最长为一年。延长期内不再享受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培训费用由个人承担。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停止其培训资格。
4.其他将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情况: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者。
(2)无故不执行轮转计划者。
(3)各项考试考核检查中弄虚作假者。
(4)出现 1 份及以上丙级病历,住院医生为主要责任者,视为年度考核不合。
(5)发生以住院医生为主要责任者的医疗事故,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同时按我院医疗事故管理规定接受处罚。
(6)一年内出现2 次及2 次以上出科考核不及格者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5. 模拟结业考核:由规培办组织,专家组指导,对按规定完成培训计划的住培学员进行模拟结业考核,模拟考核合格者,才能报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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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核。
6.结业综合考核: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合格后可获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考核结果记录
1.住培学员福利待遇由组织人事处、计财处、会同规培办公室统一管理,每一项考核结果上报组织人事处并与住培学员绩效挂钩(具体参照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
2.年度考核或结业综合考核不合格及缺考者,由住培学员本人提出申请,经院领导小组批准,培训时间顺延,最长为一年,延长期内不享受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培训费用由个人承担。
3.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报海南省卫生计生委审查后,停止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
4.住培学员按轮转计划完成培训,且各项考试(考核)全部合格者,由个人申请,规培办公室审核上报领导小组批准,申报参加海南省卫生计生委组织住院医师培训结业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卫计委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并由规培办负责解释。规培办将根据卫生部门相关后续文件,及时修订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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