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考核办法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以下简称培训考核)管理,确保培训考核工作公平公正、科学有效,根据《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培训考核包括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两部分,目的是评估培训对象是否达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培训考核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负责全国培训考核工作的统筹管理,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培训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培训基地负责过程考核及相关工作的具体落实,考核基地负责结业考核工作的具体落实。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研究确定考核模式,制定考核标准,建立考核题库,规范考务管理,公布考核信息,统筹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指导监督各省(区、市)的考核工作。
根据需要,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指定有关行业组织、单位协助负责相关具体工作。
第五条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省(区、市)考核实施方案,遴选建设考核基地,组建和培训管理考官队伍,组织实施培训考核,公布本省(区、市)考核结果,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管理监督本辖区的考核工作。
根据需要,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指定有关行业组织、单位协助负责相关具体工作。
第六条培训基地的主要职责是:落实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培训过程考核,组织结业考核报名,协助申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考核基地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遴选认定并报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承担结业考核任务。
第三章过程考核第七条过程考核是对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间临床能力水平与素质的动态评价,由培训基地组织实施,主要包括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年度考核,内容涉及医德医风、临床职业素养、出勤情况、临床实践能力、培训指标完成情况和参加业务学习情况等方面。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附件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住院医师培训考核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保证考核工作公平、有效,根据《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以下简称培训考核)是评价经过培训后的住院医师是否达到培训标准要求的考核。
第三条培训考核内容依据卫生部发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确定。
第四条培训考核分为培训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
结业考核方式分为结业笔试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第五条培训考核的具体方案由卫生部制定和发布。
第六条培训结业考核每年举行1次,考试时间由卫生部确定,提前3个月向社会公告。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七条培训考核工作实行卫生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培训基地三级负责制。
第八条卫生部统一指导全国培训考核工作。
其主要职责:(一)指导和监督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培训基地的培训考核工作;(二)制定全国考核工作有关管理办法和结业考核方案;(三)规范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书管理;(四)负责组织对考核工作的评估和质量监控。
第九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主要职责:(一)组织实施辖区内培训考核工作;(二)检查、督导培训基地培训考核工作;(三)制定辖区内培训考核的考务工作管理办法;(四)认定辖区内结业笔试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的考点;(五)审核、公布结业考核结果并报卫生部备案;(六)接受卫生部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条培训基地职责:(一)根据培训标准组织在培住院医师的培训过程考核;(二)负责住院医师结业考核的报名工作,核实考生相关资料和考核信息并上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三)接受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各级考核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承担考核工作机构的检查、指导和监督,严格各项考核工作管理和纪律,保证考核工作正常进行。
第三章培训过程考核第十二条培训过程考核是对住院医师培训过程的综合评价,是保证临床医师培训质量的关键环节。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技能考核方案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技能考核方案一、考核目的二、考核内容1.中医基础知识:包括《黄帝内经》、《伤寒杂病论》、《金匮要略》等经典著作的基本理论知识,中医药学基础知识,中医临床常用的方剂、药物知识等。
2.临床辨证能力:考核医生根据病人的主诉、现病史、既往史、辅助检查等信息,进行中医辨证论治的能力。
包括四诊合参、望闻问切四个方面的辨证能力。
3.中医诊断能力:包括对中医的病名病因辨识、病理机制的理解,能够根据中医的诊断标准进行正确的诊断。
4.中医治疗能力:包括中医常用的治疗方法,如针灸、中药等的应用能力,能够综合运用中医疗法进行科学的治疗。
三、考核流程1.笔试医生需参加一次笔试,包括中医基础理论知识以及临床实践能力方面的试题。
试题数量约为100道,包括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等形式。
考试时间约为2小时。
2.病例分析医生需参加一次病例分析考核,审核其辨证论治和诊断能力。
要求考生能准确地根据病人的病史和临床表现,进行中医辨证论治,并给出正确的中医诊断。
3.技能操作医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针灸、中药等技能操作。
针灸考核包括常用的经络穴位定位和针刺技巧,中药操作考核包括中药的煎煮、配伍等操作。
四、考核标准1.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病例分析成绩占总成绩的30%。
3.技能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20%。
4.各部分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5.总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五、考核结果1.考核合格的医生将获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
2.考核不合格的医生可以参加下次考核,每人最多可参加3次考核机会。
六、考核改进1.考核内容和形式将根据实际需求不断调整和修改。
2.考核标准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修订。
3.考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医生,供其参考和改进。
七、总结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技能考核方案的试行,有利于评估医生的中医临床实践能力,提高中医临床服务质量,推动中医临床治疗水平的提高。
通过不断修订和完善,可以更好地适应中医临床实践的需求,有效提升医生的综合能力水平。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以下简称培训考核)管理,确保培训考核工作公平公正、科学有效,根据《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培训考核包括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两部分,目的是评估培训对象是否达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培训考核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负责全国培训考核工作的统筹管理,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培训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培训基地负责过程考核及相关工作的具体落实,考核基地负责结业考核工作的具体落实。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研究确定考核模式,制定考核标准,建立考核题库,规范考务管理,公布考核信息,统筹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指导监督各省(区、市)的考核工作。
根据需要,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指定有关行业组织、单位协助负责相关具体工作。
第五条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省(区、市)考核实施方案,遴选建设考核基地,组建和培训管理考官队伍,组织实施培训考核,公布本省(区、市)考核结果,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管理监督本辖区的考核工作。
根据需要,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指定有关行业组织、单位协助负责相关具体工作。
第六条培训基地的主要职责是:落实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培训过程考核,组织结业考核报名,协助申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考核基地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遴选认定并报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承担结业考核任务。
第三章过程考核第七条过程考核是对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间临床能力水平与素质的动态评价,由培训基地组织实施,主要包括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年度考核,内容涉及医德医风、临床职业素养、出勤情况、临床实践能力、培训指标完成情况和参加业务学习情况等方面。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目的本实施方案的目的是制定一套科学、公正、客观的考核办法,对住院医师进行年度考核,评估他们的学术能力和临床实践水平,为培养高质量的临床医生提供参考。
二、考核内容和形式1.考核内容(1)专业知识能力:包括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方面的考核。
(2)临床实践水平:包括临床操作和处理疾病的能力、诊断和治疗方案的制定、病例分析和讨论等方面的考核。
(3)学术研究能力:包括科研课题的选择和设计、科研实践的能力、学术论文发表等方面的考核。
2.考核形式(1)笔试:以选择题、简答题等形式进行专业知识的考核。
(2)临床操作考核:通过真实患者的操作和处理,评估住院医师的操作技能和处理疾病的能力。
(3)病例分析和讨论:组织住院医师进行病例分析和讨论,评估他们对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案的制定能力。
(4)学术论文发表:对住院医师的学术研究成果进行评估,包括学术论文的数量和质量。
三、考核流程1.准备阶段:(1)制定考核方案,确定考核内容和形式。
(2)组织考核培训,对考核的具体内容进行培训和说明。
2.考核阶段:(1)进行笔试,评估住院医师的专业知识能力。
(2)组织临床操作考核,评估住院医师的临床实践水平。
(3)组织病例分析和讨论,评估住院医师的临床能力和治疗方案制定能力。
(4)评估住院医师的学术研究能力,包括学术论文的发表情况和质量。
3.结果公布和反馈:(1)根据考核结果,制定评估报告,对住院医师的表现进行评价。
(2)公布评估结果,并向住院医师进行反馈,为他们提供改进和进步的机会。
四、考核评价和使用1.考核评价:(1)采用标准评分体系,评估住院医师在不同考核项目上的表现。
(2)评分采用百分制,对每个考核项目得分进行统计和分析。
(3)评分结果以总分形式进行排名,根据排名确定住院医师的考核等级。
2.考核使用:(1)考核结果作为住院医师的年度考核成绩,作为晋升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指标。
(2)考核结果用于修改和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内容和方法,提高培训的质量。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方案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方案一、考核目的和原则考核原则:1.公平公正:考核内容和标准应公平公正,能够客观评估住院医师的实际能力。
2.透明度:考核方案应明确考核内容、方法和标准,对住院医师公开透明。
3.客观性:考核评分应根据住院医师的实际表现,避免个人主观因素的影响。
4.综合性:考核应包括理论知识考核和临床实践考核,综合评估住院医师的综合能力。
二、考核内容1.理论知识考核:包括医学基础理论知识和临床知识的考核。
可以采取笔试、口试、答辩等方式进行。
考试内容应涵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如基本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诊断学、治疗学等。
2.临床实践考核:包括住院医师在临床实践中所展示的临床技能、判断能力和沟通能力等。
可以采取观察评价、病例分析、模拟演练等方式进行。
考核内容应包括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例的处理、急诊救治、手术操作和团队合作等。
三、考核方法1.理论知识考核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如书面考试、口头问答、论文写作等。
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组织省级或区域性的统一考试,或由各培训医院自行组织考试。
2.临床实践考核可以通过观察评价、病例讨论、模拟演练等方式进行。
观察评价可以包括住院医师在诊断、治疗、手术等方面的操作技能和判断能力。
病例讨论可以组织住院医师围绕典型病例展开讨论,评估其临床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模拟演练可以模拟真实的临床场景,评估住院医师的应变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四、考核标准与评分考核标准应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和目标制定,明确各个维度的能力要求和评分标准。
评分应客观公正,避免主观因素的干扰。
可以采用定量、定性相结合的评分方式,将评分结果按照不同维度进行加权综合评定。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考核结果应作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重要参考依据,可以用于评价住院医师的培训成绩和能力水平。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住院医师,应及时进行补充培训和辅导,帮助其提升能力。
考核合格的住院医师可获得相应的培训证书或学术资质,为其今后的发展提供支持。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管理办法为切实完成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专硕”)的培养目标,明确并规范各种考核,特修订本管理办法。
一、考核对象1.在我院参加培训的所有住培医师,即本院住培医师(2014 年及以后新入职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简称“单位人”)、社会化招收住培医师(简称“社会人”)、省派委培住培医师(简称“委培”)及我院招收的专硕。
二、考核类型与方式1.日常登记:由住培医师完成,记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导师出科前审核。
2.出科考核:住培医师每轮转完一个科室,由各专业基地对住培医师进行理论考核,由轮转科室对住培医师进行临床基本技能操作考核。
住培秘书将考核结果记录到《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教学秘书登记本》。
3.年度考核:住培前两年每年一次。
由住培基地组织考核。
4.结业考核:培训结束后参加省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结业考核。
三、考核资格的审查1.住培医师参加各项考核前由专业基地申报,教务科负责资格审查。
2.住培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参加出科考核资格。
2.1 缺勤时间超过本科室或专业组轮转规定时间的1/3 以上;2.2 医德医风不良。
详见《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师管理细则》。
3.住培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参加年度考核资格:3.1 本年度内住培医师连续缺勤 2 周或累计缺勤 4 周以上;3.2 出科考核 2 次及以上不合格;3.3 医德医风不良;3.4 造成一、二级医疗事故或在三级医疗事故中承担完全或主要责任。
4.住培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参加结业考核资格:4.1 未参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未通过;4.2 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四、考核评价与管理1.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参加住培医师结业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出科考核经补考不合格者,于年度考核前再给予 1 次补考,仍不合格者,于结业考核前补该轮转科室培训至考核合格方给予参加结业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结业考核;结业考核不合格者,由住培医师本人提出申请,教务科审核同意后,培训时间顺延。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方法
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方法一.日常考核1.住院医师每天将当天完成的工作内容如实填写在住院医师继续教育记录手册上,由指导老师审核签字.2.参加培训住院医师请病、事假两天以下含两天由本人书面申请,指导老师和科室主任签字后生效,并在记录手册上予以登记;两天以上者,需由住院医师培训办公室签字后生效.请假情况如实填写在记录手册上.二.轮转出科考核1.住院医师出科前3~10天,由三级学科培训办公室组成考核小组对住院医师进行轮转出科考核.2.出科考核满分100分,具体考核内容:1住院医师专科培训大纲完成情况10分2临床实践能力考核30分3临床操作技能考核20分4病历书写质量考核10分5外语能力考核10分6职业道德与劳动纪律考核10分7临床理论学习考核10分3.专科培训大纲完成情况:病种种类及数量、临床技能操作数量.4.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由考核负责人在病房抽住院医师所管病例,考核住院医师病史采集、体格检查、病例分析、诊断及治疗水平,临床专业知识掌握情况.5.临床操作技能考核:抽考一项专科常规操作或手术.6.病历书写质量考核:对所选取的病例,查阅住院医师书写的病历质量.7.外语能力测试:考核小组对住院医师译文水平进行评价,要求住院医师能够用外语回答专科知识问题.8.职业道德考核:考核小组对住院医师在本科工作期间的职业道德规范、劳动纪律、出勤率考核.9.临床理论学习:要求住院医师参加院级和二级学科举办的各类学术讲座,并要签到,考核出勤率,出科前需将专科读书笔记或综述1篇,国外医学文献译文1篇上交给考核小组.三.年度考核1.由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与二级学科培训办公室共同组成考核小组对住院医师进行年度考核.2.考核住院医师全年完成培训大纲情况和在各专科表现.3.专业知识的笔试:内容以医院和普通专科组织的讲座内容为主.4.外语能力考核:专业外语笔试.四.阶段考核:1.第一阶段三年轮转培训结束后,由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与二级学科培训办公室共同组成考核小组对住院医师进行阶段考核.2.考核内容:综合理论、外语和技能操作考试.五.参加卫生局组织的统考:1.第一年:职业医师资格的考试2.第二年:本科毕业生参加公共课考试3.第三年:住院医师第一阶段理论考试。
2024新编住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及实施方案
2024新编住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及实施方案一、制度背景为了规范住院医师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住院医师的综合素质和临床技能水平,根据《住院医师管理规定》和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考核工作制度。
二、考核的目的和意义住院医师的定期考核旨在客观评价住院医师的学习和工作情况,为住院医师提供个人发展和改进的机会,促进住院医师的长远发展和专业成长。
三、考核内容和方式1.考核内容(1)医学理论知识考核:包括相关科目的基础知识、临床诊断和治疗方案等;(2)临床技能考核:包括病历记录、病人交流与沟通、操作技能等;(3)人文素质考核:包括医德医风、卫生防疫知识等。
2.考核方式(1)书面考核:通过选择题、填空题、问答题等方式考核医学理论知识;(2)临床技能考核:通过病历纪录、操作技能演示、病人沟通等方式进行考核;(3)面试考核:通过专家面对面的面试方式考核医学理论知识和人文素质。
四、考核周期和频率1.考核周期住院医师定期考核的周期为半年一次,分别在上半年和下半年进行考核。
2.考核频率每次考核涉及到的科目和内容有一定的限制,住院医师需按照考核要求,参与到每次考核中,一年总共进行两次考核。
五、考核评分和等级划分1.考核评分考核部分采取百分制评分,根据考核结果,综合评分包括医学理论知识、临床技能和人文素养三个方面,最终形成综合评分。
2.等级划分综合评分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其中优秀占总人数的10%,良好占25%,合格占60%,不合格占5%。
六、考核结果的处理及后续工作安排1.考核结果的处理针对考核结果,根据住院医师的实际情况,对考核不合格的住院医师进行必要的教育和辅导,帮助其提升综合素质。
2.后续工作安排考核不合格的住院医师需要参加补考,通过补考后仍然不合格的住院医师进行重新培训,直至达到合格标准。
七、考核工作的监督和评估1.考核工作的监督医院设立专门的考核工作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以下简称培训考核)管理,确保培训考核工作公平公正、科学有效,根据《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培训考核包括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两部分,目的是评估培训对象是否达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培训考核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负责全国培训考核工作的统筹管理,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培训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培训基地负责过程考核及相关工作的具体落实,考核基地负责结业考核工作的具体落实。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研究确定考核模式,制定考核标准,建立考核题库,规范考务管理,公布考核信息,统筹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指导监督各省(区、市)的考核工作。
根据需要,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指定有关行业组织、单位协助负责相关具体工作。
第五条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省(区、市)考核实施方案,遴选建设考核基地,组建和培训管理考官队伍,组织实施培训考核,公布本省(区、市)考核结果,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管理监督本辖区的考核工作。
根据需要,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指定有关行业组织、单位协助负责相关具体工作。
第六条培训基地的主要职责是:落实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培训过程考核,组织结业考核报名,协助申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考核基地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遴选认定并报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承担结业考核任务。
第三章过程考核第七条过程考核是对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间临床能力水平与素质的动态评价,由培训基地组织实施,主要包括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年度考核,内容涉及医德医风、临床职业素养、出勤情况、临床实践能力、培训指标完成情况和参加业务学习情况等方面。
住院医师考核办法
住院医师考核办法为保证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和专业技能素质,根据国家卫计委相关要求,结合本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此办法。
一、考核具体内容1. 考勤:月考勤,按天计算,缺勤者按天计扣。
同一轮转科室病事假累计超过7 天者须补齐轮转时间,休产假者亦须补齐未轮转的科室,补充轮转期内不享受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培训费用由个人承担。
2.出科考核:轮转结束时,由教学秘书组织相关带教老师共同完成考核工作。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临床思维、临床技能、综合评价三部分,以百分制评分表形式进行打分。
考核结果记录在《住院医师培训轮转登记手册》中,并送报规培办公室记录存档,但考卷及评价表作为重要教学档案由临床科室保存,至少保存至住培学员毕业后一年。
规培办公室需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如有必要,可以核查考核试卷和考核表。
出科考核不及格者给予补考机会一次,补考仍不及格,需补该专科轮转。
3.年度考核:年度考核方案由规培办统一组织制订,专家组审核,专家委员会指导完成。
重点考核住培学员该年度的培训计划完成情况、病历书写、专项临床技能和临床综合业务能力;考核形式包括提交手写大病历、理论考核、技能操作考核三种形式,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将考核结果及有关奖惩情况在《住院医师培训轮转登记手册》中记录,年度考核试卷由规培办公室存档。
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由住培学员本人提出申请,经医院审核同意后,培训时间顺延,顺延时间最长为一年。
延长期内不再享受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培训费用由个人承担。
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停止其培训资格。
4.其他将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情况:(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者。
(2)无故不执行轮转计划者。
(3)各项考试考核检查中弄虚作假者。
(4)出现1份及以上丙级病历,住院医生为主要责任者,视为年度考核不合。
(5)发生以住院医生为主要责任者的医疗事故,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同时按我院医疗事故管理规定接受处罚。
(6)一年内出现2次及2次以上出科考核不及格者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以下简称培训考核)管理,确保培训考核工作公平公正、科学有效,根据《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培训考核包括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两部分,目的是评估培训对象是否达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培训考核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负责全国培训考核工作的统筹管理,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培训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培训基地负责过程考核及相关工作的具体落实,考核基地负责结业考核工作的具体落实。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研究确定考核模式,制定考核标准,建立考核题库,规范考务管理,公布考核信息,统筹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指导监督各省(区、市)的考核工作。
根据需要,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指定有关行业组织、单位协助负责相关具体工作。
第五条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省(区、市)考核实施方案,遴选建设考核基地,组建和培训管理考官队伍,组织实施培训考核,公布本省(区、市)考核结果,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管理监督本辖区的考核工作。
根据需要,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指定有关行业组织、单位协助负责相关具体工作。
第六条培训基地的主要职责是:落实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培训过程考核,组织结业考核报名,协助申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考核基地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遴选认定并报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承担结业考核任务。
第三章过程考核第七条过程考核是对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间临床能力水平与素质的动态评价,由培训基地组织实施,主要包括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年度考核,内容涉及医德医风、临床职业素养、出勤情况、临床实践能力、培训指标完成情况和参加业务学习情况等方面。
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临床技能考核方案
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临床技能考核方案一、临床技能考核内容:1.病史采集与初步判断:考核医生在病人就诊时对其进行详细病史采集的能力,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等内容,并能根据病史初步判断可能的诊断和治疗方案。
2.体格检查与辅助检查:考核医生进行完整体格检查的能力,包括观察、叩诊、听诊、触诊等。
同时,还要考察医生对常用辅助检查(如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的正确解读能力。
3.诊断与治疗方案制定:考核医生在获得病史和检查结果的基础上,能够制定出合理的诊断和治疗方案,并能对病人进行科学的药物治疗和非药物治疗。
4.紧急情况处理能力:考核医生在面对急危重症患者时,能够迅速判断病情,做出相应的处理,并能有效组织协调团队完成紧急救治任务。
5.诊疗操作技能:考核医生是否具备熟练的诊疗操作技能,包括静脉穿刺、皮下注射、导尿、压疮处理、创面处理等,同时考察医生是否掌握了操作规范和安全措施。
6.交流表达能力:考核医生是否能够与病人和家属进行有效的交流与沟通,包括询问病情、解答疑问、传递医嘱等。
二、考核方式和流程:1.实际案例考核:医院会提供一些真实的病例,考核医生根据这些案例进行病史采集、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与治疗方案的制定等,并进行现场讨论。
考官会根据医生的表现评估其相应的能力。
2.梯度考核:医生在规范化培训期间会有多次不同阶段的考核,比如初级阶段、中级阶段和高级阶段,每个阶段的考核内容不同,要求也越来越高。
医生必须按时通过前一阶段的考核才能进入下一阶段。
3.评价指标:考核评价指标包括医生的病史采集和初步判断能力、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能力、诊断与治疗方案制定能力、紧急情况处理能力、诊疗操作技能、交流表达能力等。
评价指标根据不同的阶段和科室可能有所差异,但必须达到规定的标准。
4.考核结果与反馈:医院会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医生相应的评价和反馈。
优秀者可以获得荣誉或奖励,不合格者则需要接受补充培训,直至达到标准为止。
xx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
xx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为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保证考核工作公平公正、科学有效,根据云南省卫计委《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卫科教发〔2014〕16号)和保山市卫计委《转发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保卫计发〔2015〕23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训考核包括公共理论考核、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目的是评估培训对象是否达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规定的要求。
二、公共理论考试由省医师协会和省中医药学会组织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总则中要求的公共理论进行考试,考试内容和组织形式由“省毕教办”确定。
三、培训过程考核过程考核是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学员在培训期间临床能力水平与素质的动态评价,主要包括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年度考核,内容涉及医德医风、临床职业素养、出勤情况、临床实践能力、培训指标完成情况和参加业务学习情况等方面。
具体考核内容包括:(一)日常考核1。
由培训指导教师负责。
对培训学员日常的临床工作量、收治病种及例数、技能操作、病历书写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录在《保山市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中并签字认可,作为全面考核、培训的重要依据。
2.各类出勤率:各培训基地教学秘书负责每月将本月“住培”学员考勤上报至人事科。
此外,“住培”学员还必须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专题学术讲座及例会,要求出勤率100%(病假等特殊情况需提交相关证明),未达标者视为当月日常考核不合格。
(二)出科考核包括理论考试和临床技能考核。
“住培”学员完成规定学科轮转培训,需作出自我小结,由科室召集指导教师等相关人员对培训学员的临床专业理论知识、临床技能操作、临床思维能力、病历和处方书写、病程记录、查房时的表现、疑难病例讨论、参加院内外学术活动、出勤情况、医德医风、敬业态度和团队精神等内容进行日常综合测评和出科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录在《保山市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中,出科考核不合格者,需延长该科培训时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住院医师考核办法
为保证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和专业技能素质,根据国家卫计委相关要求,结合本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此办法。
一、考核具体内容
1. 考勤:月考勤,按天计算,缺勤者按天计扣。
同一轮转科室病事假累计超过7 天者须补齐轮转时间,休产假者亦须补齐未轮转的科室,补充轮转期内不享受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培训费用由个人承担。
2.出科考核:轮转结束时,由教学秘书组织相关带教老师共同完成考核工作。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临床思维、临床技能、综合评价三部分,以百分制评分表形式进行打分。
考核结果记录在《住院医师培训轮转登记手册》中,并送报规培办公室记录存档,但考卷及评价表作为重要教学档案由临床科室保存,至少保存至住培学员毕业后一年。
规培办公室需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如有必要,可以核查考核试卷和考核表。
出科考核不及格者给予补考机会一次,补考仍不及格,需补该专科轮转。
3.年度考核:年度考核方案由规培办统一组织制订,专家组审核,专家委员会指导完成。
重点考核住培学员该年度的培训计划完成情况、病历书写、专项临床技能和临床综合业务能力;考核形式包括提交手写大病历、理论考核、技能操作考核三种形式,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将考核结果及有关奖惩情况在《住院医师培训轮转登记手册》中记录,年度考核试卷由规培办公室存档。
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由住培学员本人提出申请,经医院审核同意后,培训时间顺延,顺延时间最长为一年。
延长期内不再享受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培训费用由个人承担。
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停止其培训资格。
4.其他将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情况: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者。
(2)无故不执行轮转计划者。
(3)各项考试考核检查中弄虚作假者。
(4)出现 1 份及以上丙级病历,住院医生为主要责任者,视为年度考核不合。
(5)发生以住院医生为主要责任者的医疗事故,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同时按我院医疗事故管理规定接受处罚。
(6)一年内出现2 次及2 次以上出科考核不及格者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5. 模拟结业考核:由规培办组织,专家组指导,对按规定完成培训计划的住培学员进行模拟结业考核,模拟考核合格者,才能报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
26
综合考核。
6.结业综合考核: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合格后可获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考核结果记录
1.住培学员福利待遇由组织人事处、计财处、会同规培办公室统一管理,每一项考核结果上报组织人事处并与住培学员绩效挂钩(具体参照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
2.年度考核或结业综合考核不合格及缺考者,由住培学员本人提出申请,经院领导小组批准,培训时间顺延,最长为一年,延长期内不享受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培训费用由个人承担。
3.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报海南省卫生计生委审查后,停止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
4.住培学员按轮转计划完成培训,且各项考试(考核)全部合格者,由个人申请,规培办公室审核上报领导小组批准,申报参加海南省卫生计生委组织住院医师培训结业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卫计委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并由规培办负责解释。
规培办将根据卫生部门相关后续文件,及时修订本办法。
[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支持,我们会努力把内容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