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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和哺乳期抗菌药物的应用

妊娠期和哺乳期抗菌药物的应用

妊娠期和哺乳期抗菌药物的应用1.FDA对抗微生物药在妊娠期应用时的危险性分类A. 在孕妇中研究证实无危险性。

B. 动物中研究无危险性,但人类研究资料不充分,或对动物有毒性,但人类研究无危险性。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β内酰胺酶抑制剂,氨曲南,美罗培南,厄他培南,红霉素,阿奇霉素,克林霉素,磷霉素,两性霉素B,特比萘芬,利福布丁,乙胺丁醇,甲硝唑,呋喃妥因,C. 动物研究显示毒性,人体研究资料不充分,但用药时可能患者的受益大于危险性。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氯霉素,克拉霉素,万古霉素,氟康唑,伊曲康唑,酮康唑,氟胞嘧啶,磺胺药/甲氧苄啶,氟喹诺酮类,利奈唑胺,乙胺嘧啶,利福平,异烟肼,吡嗪酰胺,D. 已证实对人类有危险性,但仍可能受益多。

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X. 对人类致畸,危险性大于受益奎宁,乙硫异烟胺,利巴韦林2.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时期:(1)妊娠前期:从女性发育成熟到卵子受精时期。

在此阶段,使用药物一般比较安全,但在体内半衰期很长的药物可能会影响胚胎正常生长。

(2)受精第一日至第十四日:在此阶段,如果药物导致大量胚囊细胞受损会导致胚胎死亡。

如果仅少量细胞受损则不会影响其他细胞最终分化发育成为正常个体。

(3)受精第十五日至妊娠三个月左右:此时期是经典的致畸期。

由于各种器官、躯干、四肢在这很短的时间内迅速分化,所以极易受到包括药物毒性在内各种致畸因素影响,而且药物毒性作用越早,发生畸形的可能性就可能越严重。

(4)妊娠三个月至分娩:胎儿组要器官基本分化完成并迅速生长发育,在此阶段,药物致畸的可能性大大下降,但有些药物仍可能影响胎儿组织器官的发育和功能。

2.青霉素类抗生素:这类抗生素能妨碍细菌细胞壁的合成,能促使细菌细胞膜分解,又能抑制其合成,对许多敏感菌有杀菌作用。

(1)妊娠期:通过单纯扩散的机制透过胎盘,孕母血液中游离的青霉素浓度可较脐血中低。

该类药物对母体的肝肾功能影响小,已证实青霉素类抗生素为妊娠期最安全的抗生素。

兽医兽药-孕畜禁用与慎用的几种药物

兽医兽药-孕畜禁用与慎用的几种药物

兽医兽药-孕畜禁用与慎用的几种药物怀孕母畜应用抗菌药物不当,会影响胚胎的生长发育,使胎儿致畸、致残,甚至造成胎儿死亡。

下列抗菌药物进入母体后对胎儿有不同程度的毒害作用,应禁用或慎用。

1、四环素类本类药物可使孕畜肝脏脂肪变性,呈急性肝脏损害;对骨骼组织的生长发育有较严重的影响,并且能透过胎盘屏障,引起胎儿的肝脏、肾脏损害;还能和二价离子,如钙离子、铁离子等形成络合物,沉积在胎儿的牙齿和骨质中,抑制其生长。

妊娠后期应用四环素可引起胎儿颅内压升高、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畸形。

四环素及其同类药物是孕畜禁用的药物。

2、磺胺类药物此类药物可干扰叶酸代谢而发挥抑菌作用,而且可与胆红质竞争蛋白质结合点,引起新生仔畜黄疸,使胎儿致畸(除非补充叶酸)。

长期应用磺胺类药物能抑制骨髓的造血功能,引起白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以及溶血性贫血,故孕畜禁用。

3、抗菌增效剂抗菌增效剂多属苄氨嘧啶类化合物,抗菌制剂是抑制一氢叶酸还原酶使二氢叶酸不能还原成四氢叶酸而阻止细菌核酸合成。

此药能使胎儿致畸,孕畜禁用。

4、喹诺酮类此类药物包括氟派酸、环丙沙星、氧氟沙星等。

该类药物的作用机制系抑制DNA旋转酶,而影响蛋白合成,又有对幼年动物软骨损害作用,应避免用该类药物。

5、氨基糖甙类本类药物损害第8对脑神经,造成前庭功能和听觉的损害,对肾脏也有较强的毒害作用,并且易通过胎盘屏障,对胎儿造成严重损害,禁用于孕畜。

6、多粘菌素类该类药物具有肾毒性和神经毒性,引起蛋白质尿、血尿、步态不稳、共济失调等症状,能透过胎盘屏障,对生物膜有破坏作用,不宜用于妊娠期母畜。

7、抗真菌药物多烯类(制霉菌素类)及灰黄霉素可通过胎盘屏障,具有肝肾毒素和致畸作用,为孕畜禁用药品。

8、万古霉素本药可通过胎盘屏障,损害胎儿第8对脑神经,孕畜禁用。

9、大环内酯类红霉素毒性较低,但可透过胎盘和进入乳汁。

一般情况下,红霉素及具各种酯化物是妊娠期和哺乳母畜慎用的药物。

10、甲硝唑甲硝唑能减少细菌繁殖机能,使细菌的基因突变率增加,所以甲硝唑具有致畸作用,能透过胎盘屏障,通过乳汁排泄,怀孕期和哺乳期母畜应慎用。

盐酸四环素

盐酸四环素

盐酸四环素【药品名称】通用名称:盐酸四环素英文名称:Tetracycline Hydrochloride【适应症】本品对淋病奈瑟菌具一定抗菌活性,但耐青霉素的淋球菌对四环素也耐药。

本品对弧菌、布鲁菌属、弯曲杆菌、耶尔森菌等革兰阴性菌抗菌作用良好,对铜绿假单胞菌无抗...【禁忌】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儿童禁用;3.老人慎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四环素类药物呈过敏者可对其他四环素类药物呈现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1)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四环素对荧光的干扰,可使测定结果偏高;(2)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3.长期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访检查血常规以肾功能;4.下列情况存在时须慎用或避免应用:(1)由于本品可致肝损害,因此原有肝病者不宜用此类药物;(2)由于本品可加重氮质血症,已有肾功能损害不宜应用此类药物,如确有指征应用时须慎重考虑,并调整剂量;5.治疗性病时,如怀疑同时合并螺旋体感染,用药前须行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及血清学检查,后者每月1次,至少4次;6.由于较长时间静脉给药有发生血栓性静脉炎的可能,故应在病情许可时尽早改为口服给药。

【特殊人群用药】儿童注意事项:儿童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孕妇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老人慎用。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64020206【生产企业】企业名称:宁夏启元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地址:宁夏银川市望远工业园启元大道1号。

四环素类抗生素概述

四环素类抗生素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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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PART ONE
பைடு நூலகம்
包括四环素、土霉 素、金霉素等
抗菌谱广,对革兰 氏阳性菌和阴性菌 都有抑制作用
临床应用广泛,但 存在耐药性问题
长期大量使用可引 起肝肾损伤、骨髓 抑制等不良反应
简介:第二代四环素类抗生素在结构上与天然四环素相似,具有抗菌谱广、口服吸收好、 组织分布广等特点。
汇报人:XX
PART FIVE
产生钝化酶:四环素类抗生素在细菌细胞内被钝化酶灭活 药物作用靶点改变:细菌基因突变导致四环素作用靶点改变,使药物失去作用 主动外排:细菌通过主动外排机制将药物排出细胞外,降低药物浓度 产生四环素降解酶:细菌产生降解酶将四环素降解为无药效的代谢产物
耐药性传播途径:医院感染、 社区传播、动物携带等
疗效:四环素类抗生素对支原体感染具有较好的疗效,可有效缓解症状
使用方法:四环素类抗生素的使用方法包括口服和注射,具体使用方法应根据病情和医嘱确 定
不良反应:长期使用四环素类抗生素可能导致肠道菌群失调、肝肾功能损伤等不良反应
PART FOUR
恶心、呕吐、食 欲不振等
长期使用可能导 致胃黏膜损伤和 溃疡
肾损伤:长期使用四环素类抗生素可能导致肾损伤,表现为肾功能不全、肾衰竭等。 肾小管功能障碍:四环素类抗生素可能导致肾小管功能障碍,影响肾脏的排泄和重吸收功能。 电解质紊乱:长期使用四环素类抗生素可能导致电解质紊乱,如低钾血症、低钙血症等。 肾结石:长期使用四环素类抗生素可能导致肾结石的形成,引起肾绞痛、血尿等症状。
PART SIX
用药剂量: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和病原体类型,遵医嘱使用适当的剂量 用药疗程:一般为5-7天,但具体疗程需根据感染类型和病原体种类而定 避免长期使用:长期使用可能导致耐药性的产生 避免自行增减剂量:剂量过大会引起不良反应,剂量不足则可能无法达到治疗效果

四环素类

四环素类

构效关系
应用较广的有土霉素的 6 位脱羟基制得的强力霉素 (又称多西环素 , doxycycline), 其抗菌谱同四环素 , 在 C6 位的去羟基化能有效阻止细菌
RNA 受体 Cb28对四环素的识别而产生的耐药性 , 使得抗菌活性比四环
素强 2 ~ 8倍 ;
美他环素
米诺环素
构效关系
20世纪 70年代 , 四环素类天然产物进行了各种化学修饰 , 制备出第二代四环素 , 将四环素 4 位的二甲氨基再导入 7 位 , 合成出米诺环素 (又称二甲胺四环素 , m i -nocycline),抗菌活性比四环素强 8 ~ 12 倍 。但它们与四环素存在交叉耐药性 , 因而使用受到很大的限制 .
细菌产生灭活酶,使药物失活。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制酸药如碳酸氢钠同用时,由于胃内pH值增高,可使本品吸收减少,活性减低,故服用本品后1~3小时内不应服 用制酸药。
2.含钙、镁、铁等金属离子的药物,可与本品形成不溶性络合物,使本品口服后吸收减少。
3.与全麻药甲氧氟烷合用时,可增强其肾毒性。 4.与强利尿药如呋塞米等药物合用时可加重肾功能损害。 5.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如抗肿瘤化疗药物)合用时可加重肝损害。 6.降血脂药考来烯胺或考来替泊可影响本品的吸收,必须间隔数小时分开服用。 7.本品可降低避孕药效果,增加经期外出血的可能。 8.本品可抑制血浆凝血酶原的活性,所以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需要调整抗凝药的剂量。
常见四环素类药物的成人用法用量
通用名 四环素 土霉素 每日常用剂量(mg)/次数 口服:0.25~0.5g/次,4次/日;或0.5~1.0g/次,2次/日。
口服:成人:0.5g/次, 3~4次/日。 口服:0.1g/次, 1~2次/日,首剂加倍,一般疗程3~7日;预防恶性 疟:0.1g/周;预防钩端螺旋体:0.1g/次,2次/周。静脉滴注:首日 多西环素 200mg,分1~2次给药;以后根据感染的程度每日给药100~200mg, 分1~2次给药;梅毒一期、二期治疗,建议每日给药300mg,疗程至 少10天。 米诺环素 口服:100mg/次,2次/日;或50mg/次,4次/日,首剂加倍。 美他环素 口服:300mg/次,2次/日 替加环素 静滴:初始计量:100mg,维持剂量:50mg。q12h,每次滴注时间 约为30~60min。

孕妇禁用的药品有哪些

孕妇禁用的药品有哪些

孕妇禁用的药品有哪些对于想要孩子的女人来说,在怀孕之前一定要做好备孕工作,在怀孕的三个月之前就要立即停止服用类似抗生素以及感冒药之类的药物。

因为药物的作用是非常强烈的,一旦伤害到体内的胎儿,很容易让胎儿的发育出现异常,很可能导致急性以及一些先天性缺陷。

那么,孕妇禁用的药品有哪些呢?★处方药:当你发现自己怀孕时,如果你正在服用抗抑郁类药物、抗生素,或者一些治疗哮喘、暗疮、糖尿病、高血压、癫痫症的药物,你需要征求一下医生的意见。

也许你需要在妊娠期间改变这些药物治疗。

抗酸剂:避免使用各种含有铋和碱式水杨酸盐的抗酸剂。

四环素类和卡那霉素:导致胎儿先天性耳聋或肾脏损害。

链霉素和卡那霉素:导致胎儿先天性耳聋或肾脏损害。

氯霉素:抑制胎儿的骨髓造血机能,致新生儿肺出血。

磺胺类药物:导致胎儿多种畸形,也可导致新生儿核黄疸。

阿斯匹林和非那西汀:导致胎儿骨骼、肾脏及神经系统的畸形,其发生畸形的部位与某一器官形成过程有关。

巴比妥类:导致胎儿的手指或脚趾短小、鼻孔通联、精神萎靡等。

这类药有口服的鲁米那、速可眠、戊巴比妥钠、异戊巴比妥及注射用的苯巴比妥钠。

激素类药:如可的松、肾上腺皮质激素、胰岛素等,均可导致胎儿兔唇、腭裂、无脑儿、脑积水等畸形。

抗癫痫药:三甲双酮、苯妥英钠可引起胎儿脑异常。

抗癌药:可引起流产、早产、死胎,胎儿多发畸形。

减肥药:减肥瘦身在现代社会是普通现象,但各家医院诊所使用的药物五花八门。

目前减肥药已产生极大争议,某些药物用于正常人身上,尚且造成伤害,何况是用于孕妇身上。

已有许多案例显示,由于孕妇不知已怀孕而使用减肥药,造成胎儿畸形及无脑壳等严重的后遗症。

所以服用肥药之前,一定要确认处于未怀孕状态及注意医疗行为的合法性,以免造成身体伤害。

★草药中国人总是相信草药,但近几年的优生遗传研究证实,部分中草药对孕妇及胎儿有不良影响。

中草药中的红花、枳实、蒲黄、麝香、当归等,具有兴奋子宫的作用,易导致宫内胎儿缺血缺氧,致使胎儿发育不良和畸形,甚至引起流产、早产和死胎;大黄、芒硝、大戟、商陆、巴豆、芫花、牵牛子、甘遂等中草药,可通过刺激肠道,反射性引起子宫强烈收缩,导致流产、早产;有些中草药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毒性,如斑蝥、生南星、附子、乌头、一枝蒿、川椒、蜈蚣、甘遂、芫花、朱砂、雄黄、大戟、商陆、巴豆等,它们所含的各种生物碱及化学成分十分复杂,有的可直接或间接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

四环素类抗生素

四环素类抗生素
2、结构改造:分子中的羟基成酯后,可增加稳定性和改善吸收。
3、主要作用:对各种G(+)菌有强抗菌活性。 (透入G(-)菌的浓度明显高于G(+)菌、约100倍)。 是耐药金葡萄感染的首选药。 4、作用机制: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
二. 三.
稳定性(270页) 代表药物
红霉素 Erthromycin
结构特征:272页 抗菌成分——红霉素A(即是通常所说的红霉素) 杂 质——红霉素B、红霉素C(271~272页 ),其毒性较大。 作用特点——强抗G(+)菌、易产生耐药(用药不宜超过一周)。 理化性质 :水溶性小(只能口服;与乳糖醛酸成盐供注射用), 在酸介质中不稳定(易被胃酸破坏) 稳 定 性:主要不稳定部位——C-9羰基、C-6羟基 结构改造:成酯——增加稳定性和水溶性(273页) 。 保护C-9羰基、C-6羟基——获得半合成红霉素。 (273~274页) 临床应用:耐药金葡菌、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的首选药(273页)。
试 题
1. 青霉素钠具有下列哪些特点
A. 在酸性介质中稳定 B. 遇碱使β-内酰胺环破裂 C. 溶于水不溶于有机溶剂 D. 具有α-氨基苄基侧链 E. 对革兰阳性菌、阴性菌均有效
答案:B、C
2. β-内酰胺酶抑制剂有
A. 氨苄青霉素 C. 头孢氨苄 B. 克拉维酸 D. 舒巴坦 E.阿莫西林
答案:B、D
• (3) 两性化合物 酸性基团:酚羟基、烯醇羟基 碱性基团:二甲氨基(制备成盐酸盐供临床应用)
*(4)
稳定性(266页)
四环素类药物在干燥条件下稳定。 但遇光色加深。在酸性或碱性溶液中不够稳定,或药效显 著降低、或产生毒性(密闭、防潮、避光保存)。
① PH<2条件下,易发生消除(水)反应,生成无效脱水产物。

【孕期禁忌】孕妇用药禁忌4

【孕期禁忌】孕妇用药禁忌4

孕妇用药禁忌4警惕!这些西药孕妇忌用青霉素:可破坏胎儿红细胞,引起严重黄疸,使胎儿死亡。

链霉素:引起先天性耳聋,骨骼发育畸形。

四环素:致牙釉质形成不全,骨骼、心脏畸形,先天性白内障,肢体短小或缺损(如缺四指),新生儿溶血性黄疸,最严重者可出现脑核性黄疸甚至死亡。

土霉素、强力霉素:使胎儿短肢畸形。

氯霉素:致新生儿血液循环障碍、呼吸功能不全、发绀、腹胀(即“灰婴综合症”)。

如在妊娠末期大量使用,可引起新生儿血小板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或胎儿死亡。

卡拉霉素:致耳聋。

红霉素:致先天性白内障、四肢畸形等。

庆大霉素:造成胎儿耳损伤,甚至引起先天性胃血管畸形和多囊肾。

磺胺类药物(以长效磺胺和抗菌增效剂为主):致高胆红素血症、脑核性黄疸、畸形。

海洛因:使胎儿呼吸抑制、死亡。

度冷丁:致新生儿窒息。

吗啡、安侬痛:抑制新生儿呼吸,使新生儿呈戒断样抑制状态,如在分娩前一周服用,可致新生儿痉挛、兴奋和尖锐的哭声。

阿司匹林:致胎儿小、畸形,引起新生儿凝血酶原减少数派而出血及肝脏的解毒功能障碍。

非那西汀和扑热息痛:引起新生儿高铁血红蛋白血症。

消炎痛:引起黄疸和再生障碍性贫血。

巴比妥类:致胎儿心脏先天性畸形、面及手发育迟缓、兔唇、腭裂。

扑痫酮:可胎儿指趾畸形,妊娠后期服用可致胎儿发生窒息、出血及脑损伤。

安眠酮:致畸形。

安定、安宁、利眠宁、导眠能:可致胎儿畸形和女胎男性化。

苯丙酸诺龙:引起腭裂。

胰岛素:引起流产、早产、死产和其它先天性畸形。

黄体酮:使女胎男性化。

可的松和强的松:致胎儿唇裂、腭裂。

可的松还可致胎儿无脑、早产、早死。

相关整本阅读:/ebook/be02f758a45177232f60a25e.html孕期能服安眠药吗?孕妇不一定要对安眠药说不失眠常见,孕妇失眠就更常见了。

特别是到孕期的最后三个月,多达90%的孕妇都反映或多或少会有失眠的困扰,表现为难以入睡、夜间觉醒增多、睡眠不深、白天疲劳等等。

被失眠困扰,让许多孕妇都很着急,想吃安眠药助睡,又担心药物的不良反应,左右为难。

孕妇及儿童不宜应用的药物_5

孕妇及儿童不宜应用的药物_5

---------------------------------------------------------------最新资料推荐------------------------------------------------------孕妇及儿童不宜应用的药物孕妇及儿童不宜应用的药物 1.青霉素类及头孢菌素类:药物可透过胎盘和进入乳汁,孕妇及哺乳期服药偶可致胎儿过敏。

尚未见致畸报导,用药需要权衡利弊。

给哺乳期孕妇服用,最好停止授乳。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动物实验可致畸胎,孕妇混悬剂慎用、注射剂禁用。

凯力达(阿莫西林双氯西林钠胶囊):孕妇慎用。

2.氨基糖苷类:孕妇 D 类,引起先天性耳聋,骨骼发育畸形,用药时需要权衡利弊,哺乳期停止授乳。

早产儿及新生儿慎用。

曲必星针(盐酸大观霉素):孕妇禁用,因稀释液含苯甲醇新生儿禁用。

奈康(硫酸奈替米星针):新生儿禁用。

胃炎干糖浆: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西索米星针:1 / 17孕妇禁用。

3.四环素类:孕妇及准备怀孕的妇女禁用, 8 岁以下儿童禁用,哺乳期停止授乳。

4.大环内酯类:有较少的药物可排入乳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对婴儿影响不大,但最好停止授乳。

卡斯迈欣(克拉霉素片):动物实验对胎儿有毒性,代谢物可进入乳汁,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6 个月以下儿童疗效尚未确定。

5.其他类:磷霉素钠针:本品可在乳汁中分泌,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慎用。

氯霉素针:孕妇禁用,哺乳期必须应用时需要停止授乳。

儿童必须应用时最好监测血药浓度。

林可霉素:孕妇慎用,哺乳期要停止授乳。

出生 4 周以内的儿童禁用。

他格适(替考拉宁针):除非万不得以,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

---------------------------------------------------------------最新资料推荐------------------------------------------------------ 稳可信(万古霉素针):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020干货!四环素类抗生素-妊娠哺乳用药

2020干货!四环素类抗生素-妊娠哺乳用药

一、多西环素-妊娠哺乳用药【妊娠期用药】FDA妊娠分级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 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D级。

澳大利亚药物分级澳大利亚药物评价委员会(ADEC) 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D级。

风险评估1. 本药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

2. 动物试验观察到交配时间延长和精子活力降低、速度减慢、浓度降低,以及着床前、后丢失增加。

3. 妊娠早期使用治疗剂量的本药引起畸形的风险很低,但现有数据不足以排除致畸风险。

有研究发现妊娠早期使用本药与自然流产风险增加有关。

4. 妊娠后半段使用四环素类药物,可使其沉积在发育中的牙齿和骨骼中,引起胎儿牙齿变色、牙釉质再生不良及抑制胎儿骨骼生长。

5. 未发现母体使用本药增加分娩小于胎龄儿(SGA) 的风险。

6. 有研究发现宫内暴露于四环素类药不增加儿童癌症的总体风险,但可能与特定的癌症有关。

用药建议1. 妊娠期妇女不宜使用本药。

一般情况下,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可能更安全。

2. 本药可用于妊娠期妇女洛基山斑疹热。

3. 通常妊娠和非妊娠期妇女炭疽感染的治疗相同。

妊娠期炭疽暴露后的预防或未累及全身的皮肤炭疽的治疗首选口服环丙沙星,本药可作为替代药物。

4. 妊娠期Q热的治疗建议使用磺胺甲嗯唑/甲氧苄啶。

5. 对于疟疾,妊娠和非妊娠期妇女治疗方式类似。

本药和四环素可用于无并发症疟疾的治疗,然而只有在其他药物不耐受或不可用时才能用于妊娠期妇女治疗。

对于患有严重疟疾的妊娠期妇女应使用注射给药。

二、米诺环素-妊娠哺乳用药【妊娠期用药】FDA妊娠分级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 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D级。

澳大利亚药物分级澳大利亚药物评价委员会(ADEC) 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D级。

风险评估1. 本药可通过胎盘,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

2. 动物试验表明本药可引起胎仔骨骼畸形(肢骨弯曲)、体重降低、母体体重增量明显减少,并且对雄性大鼠的精子形成有不良影响。

3. 已有母体使用本药后发生先天性异常(包括肢体减少)的罕见自发报告。

四环素

四环素
肾 肝 蛋 肌肉 奶
肌肉 肝 肾
肌肉 皮+脂肪
肝 肾
肌肉 皮+脂肪
肝 肾
最高残留限量/(ug/kg)
600 300 200 100 100
600 300 200 100 100
600 300 200 100 100
100 300 600
100 300 300 600
100 300 300 600
检测方法Detection methods
2. 二重感染(superinfections):长期使用广谱抗生素,使敏感
菌受到抑制,而一些不敏感菌(真菌、耐药菌)乘机大量繁殖,造 成新的感染。
3. 影响牙齿和骨骼的发育 :四环素牙
4. 肝毒性 、肾毒性 :可在肝脏中富集,造成肝脏损害。经肾脏排 泄,肾功能障碍时易出现消除半衰期延长。
5. 脑假瘤(pseudotumor cerebri):虽然是良性的,但一些病人会发
欧盟与中国关于四环素类抗生素的最大残留限量
药物名称 四环素 土霉素 金霉素
强力霉素 强力霉素
标示残留物
动物种类
四环素+差向四环素
所有食用动物
土霉素+差向土霉素
所有食用动物
金霉素+差向金霉素
所有食用动物
强力霉素 强力霉素
牛(泌乳牛禁用) 猪 猪
禽(产蛋鸡禁用)
组织
肾 肝 蛋 肌肉 奶
肾 肝 蛋 肌肉 奶
展成不可逆性视野缺损,甚至偶尔造成失明
6. 前庭反应(vestibular problems):如头昏眼花、恶心、呕吐等, 这与TCs聚积在内耳淋巴液并影响其功能有关 。
7. 过敏反应 :可引起荨麻疹、多形性红斑、湿疹样红斑、血管神经

妊娠期用抗生素

妊娠期用抗生素

妊娠期间用什么抗菌药物好?妊娠期合并感染性疾病时应及时治疗,尽可能选用对病原体有效而对孕妇、胎儿无害或毒性较小的药物。

在选择抗菌药物时不仅要考虑对疾病的治疗效果,更重要的是应考虑药物是否会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

根据药物是否会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抗菌药物可分为:孕期可用的——对胎儿无损害或损在甚微;孕期慎用的——对胎儿有损害,但必须用时可短疗程、小剂量使用;孕期禁用的——对胎儿损害严重,绝对不能使用。

孕期可用的抗菌药物主要有:(1)青霉素类:青霉素类药物对人类毒性很小,对孕妇、胎儿、婴儿都较安全,抗菌谱较广,是孕妇的首选抗菌素。

据文献报道3546名孕妇在头3个月应用青霉素衍生物,未发现畸形反应。

常用青霉素G,该药使用历史悠久,安全范围大,副反应小,毒性低,但细菌对其产生耐药性快。

氨苄西林为上下段尿路感染常用药物之一。

另外,常用的广谱青霉素有氨苄青霉素、羧苄青霉素等。

但青霉素类药物容易发生过敏性反应,因此应用前必须皮试。

(2)头孢菌素类(先锋霉素类):此类抗生素抗菌谱广,耐酶,疗效高,毒性轻微,孕妇应用较为安全。

其过敏反应发生率低,无畸形的反应报道。

目前已应用到第三代,如人们所熟知的罗氏芬(又名菌必治)等。

(3)大环内脂类:这类药物除无味红霉素外均无毒性反应。

主要有红霉素,红霉素对胎儿毒性很小,无致畸作用,孕期使用较安全,可代替青霉素作为首选药物治疗妊娠期淋病或梅毒。

乙酰螺旋霉素为半合成大环内脂抗生素,作用与红霉素相似,可用于对红霉素耐药的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

而无味红霉素可出现胆汁郁滞性黄疸,孕妇服用后肝中毒发生率可达10%~15%,故孕妇不宜用。

(4)林可霉素类:包括林可霉素类、氯林可霉素类,即洁霉素、氯洁霉素,对孕妇胎儿毒性小,无致畸影响。

孕妇须慎用的抗生素主要有氨基甙类抗生素,如庆大霉素、链霉素、卡那霉素、丁胺卡那霉素等。

这类药物对第八对脑神经及肾脏有损害,因此对胎儿肾功能及听力有损害,故慎用。

妊娠期、哺乳期的合理用药.docx

妊娠期、哺乳期的合理用药.docx

妊娠期、哺乳期的合理用药胎儿处于发育过程,各器官发育未完善,孕期如用药不当,对孕妇、胎儿,新生儿可能产生不良影响。

国外孕产妇平均每人用药3.3~4.1种,最常用的处方药物是抗生素、解热镇痛药。

目前存在的问题1.孕期患各种疾病需用药物治疗时亦不肯用药,以致病情加重。

2.孕期患疾病需用药物治疗,药物选择不合理。

3. 药物与白蛋白结合少,血中游离增加。

4. 孕期排泄增加、药物半衰期缩短。

5.妊娠高血压疾病或慢性肾炎等合并肾功能不全时,对所用药物的半衰期应重新估计。

胎儿药理特点药物进入胎儿体内主要通过胎盘,也可通过吞咽羊水,自胃肠道吸收少量药物,药物分布至脑和肝脏较多。

缺氧时,由于血流的再分配,分配至脑血流增加,药物就更集中在脑组织中。

药物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的主要因素有:药物本身的性质,药物剂量、用药时间、用药途径,胎儿对药物的亲和性,而最重要的是用药时的胎龄。

受精后2周内药物对胚胎的影响是“全”或“无”。

受精后2~8周以内称为“致畸高度敏感期”。

胎儿的神经组织、心脏、肢体的发育分别于受精后15~25日、20~40日、24~46日易受药物的影响。

受到某些药物作用后,由于肝酶结合功能差及血脑通透性高,易使胎儿受损,对中枢神经系统的损害还可表现为胎儿生长受限,远期功能行为异常。

小贴士美国食品药物局(FDA)将药物分类如下:A类药:凡人类实验已证明在早孕期至晚孕期对胎儿无害的药物。

B类药:动物实验证明无害,未经人类早孕期实验证实的药物。

C类药:动物实验证实有致畸或致胚胎死亡,而在人类未作对照实验;或在动物或人类均未作实验,此类药物应权衡利弊,慎重选用。

D类药:证实对人类胎儿有害,在无其他良好有效的治疗指导下,不得不冒险使用的药物。

X类药:人类或动物试验均显示可致胎儿畸形,或对胎儿有害,孕妇应禁用的药物。

孕前合理用药的咨询及指导大部分妇女要等到月经过期才知道可能妊娠,但此时受精卵已开始进入胚胎期,也即进入器官形成期或致畸敏感期,因此很容易在不知不觉中对早期胚胎造成忽略性伤害,因此从保健角度应提倡孕前咨询与指导,在有计划的情况下妊娠。

四环素

四环素

从放线菌金色链丛菌(Streptomyces aureofa-ciens)的培养液等分离出来的抗菌物质,对革兰氏阳性菌、阴性菌、立克次体、滤过性病毒、螺旋体属乃至原虫类都有很好的抑制作用,是一种广谱抗菌素,对结核菌、变形菌等则无效。

据说作用机制是与核蛋白体的30S亚单位结合,而阻止氨酰基tRNA同核蛋白体结合。

【药品名称】通用名:四环素片商品名:英文名:TetracyclineTablets汉语拼音:SihuansuPian本品主要成分为四环素,其化学名为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α-五羟基-1,11-二氧代-1,4,4α,5,5α,6,11,12α-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

其结构式为:分子式:C22H24N2O8分子量:444.44【性状】本品为黄色片或糖衣片。

【作用类别】:【药代动力学】本品为四环素碱,口服可吸收但不完全,约30%~40%的给药量可从胃肠道吸收。

口服吸收受食物和金属离子的影响,后者与药物形成络合物使吸收减少。

单剂口服本品250mg后,血药峰浓度(Cmax)为2~4mg/L。

多剂口服该药250mg或500mg(每6小时服药1次后),稳态血药浓度分别可达1~3mg/L和1.5~5mg/L。

吸收后广泛分布于体内组织和体液,易渗入胸水、腹水、胎儿循环,但不易透过血-脑脊液屏障,能沉积于骨、骨髓、牙齿及牙釉质中。

本品可分泌至乳汁,乳汁中浓度可达母血浓度的60%~80%。

蛋白结合率为55%~70%,,本品主要自肾小球滤过排出体外,肾功能正常者血消除半衰期(t1/2?)为6~11小时,无尿患者可达57~108小时,其未吸收部分自粪便以原形排出,少量药物自胆汁分泌至肠道排出,故肾功能减退时可明显影响药物的清除。

本品可自血液透析缓慢清除,约可清除给药量的10%~15%。

【药理毒理】本品为广谱抑菌剂,高浓度时具杀菌作用。

除了常见的革兰阳性菌、革兰阴性菌以及厌氧菌外,多数立克次体属、支原体属、衣原体属、非典型分枝杆菌属、螺旋体也对本品敏感。

妊娠期应禁用慎用的药物

妊娠期应禁用慎用的药物

妊娠期应禁用慎用的药物母体在漫长的十月怀胎中,很难做到一次病都不生,而得了病就要用药物治疗。

但孕妇如果乱用药物,又容易导致胎儿畸形、发育不良,甚至死胎;也可能引起流产或早产。

那么,孕妇在怀孕期间生了病,应禁用或慎用哪些药物呢?对此,药店药师应当熟知,以便为前来咨询购药的孕妇做好用药指导。

■西药抗生素类药物四环素、土霉素可造成胎儿短肢畸形、囟门隆起、先天性白内障;妊娠末期服用可造成儿童期牙釉质发育不良。

链霉素、庆大霉素类药物可损害胎儿第八对脑神经,导致先天性耳聋,还可损害肾脏功能。

新霉素可使胎儿骨骼发育异常,肾、肺小动脉狭窄、先天性白内障、智力障碍。

抗菌药物甲硝唑、硝酸咪康唑、甲硝唑复方制剂,对胎儿也有影响,这些药孕妇都要禁用。

抗疟药奎宁、氯喹、乙胺嘧啶,可致胎儿多发畸形,如耳聋、四肢缺损、脑积水等,孕妇应禁用。

治疗糖尿病的药物氯磺丙脲、达美康、糖适平等,可致胎儿肢体畸形、兔唇、死胎等,孕妇应禁用。

抗癫痫药物及镇静催眠药物苯妥英钠、扑痫酮、安宁等,可致胎儿肢体、面部及脑发育畸形,孕妇应禁用。

而且,孕妇也应慎用氯美扎酮(芬那露)。

抗癌药物更生霉素、环磷酰胺、5—氟尿嘧啶、噻替哌等,可致无脑儿,以及胎儿脑积水、兔唇、肾及输尿管缺损、四肢及眼畸形等,孕妇应禁用。

激素类药物乙烯雌酚、黄体酮、雄激素、可的松、口服避孕药等,可致胎儿生殖器官畸形,如女胎男性化,阴蒂肥大,阴唇融合;男胎尿道下裂等,孕妇应禁用。

抗凝药物肝素、双香豆素、阿司匹林、水杨酸等可致胎儿畸形,并可诱发胎儿患出血性疾病,孕妇应禁用。

解热镇痛药布洛芬、双氯芬酸、吲哚美辛等孕妇应禁用;阿司匹林孕妇应慎用,临产前三个月禁用;对乙酰氨基酚及其复方制剂孕妇慎用。

抗过敏及抗眩晕药盐酸异丙嗪(非那根),孕妇在临产前半个月内禁用;盐酸苯海拉明、色甘酸钠、盐酸地芬尼多、氢溴酸东莨菪碱,孕妇慎用;茶苯海明(乘晕宁),妊娠1~4个月的孕妇禁用。

抗酸药与胃黏膜保护药盐酸雷尼替丁、法莫替丁,孕妇应禁用。

抗菌药用药护理 常用抗菌药 四环素和氯霉素类药物

抗菌药用药护理 常用抗菌药 四环素和氯霉素类药物
四环素和氯霉素
四环素和氯霉素
药物特点
四环素和氯霉素属于广谱抗菌药 抑菌药 抗菌能力弱 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 不良反应严重 一般不首选应用 儿童、青少年、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四环素和氯霉素
病例导入
沙眼衣原体(CT)的致病性一直备受关注,引起的疾病范围广泛,可累及眼、生殖道、直肠等多 个脏器,主要通过性接触传播,也可通过母婴传播。2016年,WHO在全球“Towards Ending STIs”战略中提出,将“全民健康覆盖”作为2016—2030年降低90%性传播疾病发病率的总体框 架之一,其中CT感染也被纳入性传播疾病的实施战略中。女性生殖道CT感染是由CT在女性生殖器 官引起的性传播疾病,对女性生殖健康影响较大,因而CT感染已成为全球公共卫生问题,可采用
美他环素(metacycline) 对耐四环素、土霉素的菌株仍有效
氯霉素
氯霉素(chloramphenicol)
抗 菌 谱 广谱 G+ 、G-、厌氧 菌、立克次氏体、 支原体、衣原体
作用机制 与50S亚基结合,抑制蛋白质合成
氯霉素
体内过程
脑脊液中浓度高 主要经葡萄糖醛酸结合反应代谢 经尿排泄,尿浓高
抗菌谱、临床应用和主要不良反应。
思考题
• 四环素主要不良反应 • 氯霉素主要不良反应
临床应用
伤寒、副伤寒 首选 斑疹伤寒、沙眼、结膜炎 敏感菌致严重感染
氯霉素
不良反应 ① 抑制骨髓造血系统 a. 可逆性血细胞减少 b. 不可逆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② 灰婴综合症 ③ 其它 过敏反应、二重感染、胃肠反应
小结
• 本讲内容,我们学习了四环素和氯霉素 • 重点掌握四环素和氯霉素的抗菌机制、抗菌能力、
四环素
抗菌机制 与30 S 亚基A位结合,抑制蛋白质合成 增加细胞膜通透性

怀孕母猪的用药禁忌

怀孕母猪的用药禁忌

怀孕母猪的用药禁忌2013-11-01 16:02:56[导读] 抗生素类可用青霉素类和头孢类抗生素。

相关实验表明,青霉素类抗生素大多无法穿透胎盘屏障,只能在母体内进行代谢与循环。

部分的头孢类抗生素虽能通过胎盘屏障,但对胎儿无毒性。

然而在使用过程中,仍要注意出现变态反应(即过敏反应)的风险。

慎用氨基糖..抗生素类可用青霉素类和头孢类抗生素。

相关实验表明,青霉素类抗生素大多无法穿透胎盘屏障,只能在母体内进行代谢与循环。

部分的头孢类抗生素虽能通过胎盘屏障,但对胎儿无毒性。

然而在使用过程中,仍要注意出现变态反应(即过敏反应)的风险。

慎用氨基糖苷类:即庆大霉素、链霉素、小诺霉素等。

此类抗生素因对肾脏以及听力神经有相当的毒性,且能穿透胎盘屏障,如需使用,应减少剂量,缩短疗程。

禁用氯霉素类:如氯霉素、氟苯尼考。

氯霉素在肝脏内与葡萄糖醛酸结合解毒,经肾脏排出,因胎儿肝内酶系统不健全,肾脏排泄能力差,用了氯霉素易产生“灰婴综合征”,可损害胎儿造血系统,引起胎儿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粒细胞缺乏或再生障碍性贫血,故孕畜禁用。

四环素类:如四环素、土霉素等,是典型的致畸药,在孕早期它与钙盐螯合阻止钙盐进入软骨和骨骼,导致胎儿四肢发育不良和小肢畸形;孕中期它抑制胎儿骨骼生长,导致胎儿发生先天性白内障、乳齿发育异常,乳齿成黄色;孕晚期引起乳齿及骨骼四环素沉积而呈黄色,并可导致孕妇肝脂肪变性,故孕畜禁用。

抗真菌药和甲硝唑:因其对胎儿有致畸作用,故孕妇禁用。

磺胺类易透过胎盘进入胎体,与胎儿血中的胆红素竞争血浆蛋白结合部位,使血中游离胆红素增高,易引起核黄疸,故孕畜禁用。

喹诺酮类:如恩诺沙星。

喹诺酮类药物对胎儿具有致畸作用,且对幼畜软骨发育有不利影响,孕畜禁用。

非甾体抗炎药即俗称的解热镇痛药,如阿司匹林、保泰松、安乃近等。

激素类药物性激素类慎用,或对胎儿性别以及生殖器官发育造成影响。

糖皮质激素:如地塞米松、氢化可的松,有致畸以及流产风险,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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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荟也有毒
近年来,许多人把芦荟视为治病、美容佳品,一些餐馆也把芦荟作为美食,殊不知芦荟还有一定的毒性,弄不好会出现中毒事故。

曾经,湖南长沙市某美容店用芦荟给一消费者美容出现严重的过敏性皮炎,险些造成人命案。

中医传统将芦荟用于治疗热结便秘、妇女经闭、疳热虫积、癣疮、痔瘘等。

根据药理分析,芦荟主要含芦荟大黄素甙,服用后进入肠管会发挥刺激性泻下作用,在所有大黄甙类泻药中,要数芦荟的刺激性最强。

临床观察,在泻下的同时,多伴有显著腹痛和盆腔充血。

因此,若内服芦荟过量,就会刺激胃肠黏膜,从而引起消化道一系列毒性反应。

孕妇服之过量还容易引起流产。

据此,中医用药规定,芦荟内服一般不宜超过5克,有报道,芦荟中毒量为9~15克。

芦荟治病、美容和食用出现中毒症状,显然与超量使用有关。

尤其是美容,很难掌握剂量。

看来,消费者使用芦荟应注意剂量,以免发生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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