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中适用惩罚性损害赔偿(借鉴参照)
民事法中的违约责任与损害赔偿
民事法中的违约责任与损害赔偿违约责任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因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损害赔偿是一种违约责任的表现形式,即违约方应向受损害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补偿金。
在民事法中,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是保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通过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一方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或获得补偿,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违约责任的划分。
根据法律规定,违约责任主要分为实际履行、弥补损失和支付违约金等形式。
实际履行责任指违约方应当履行或者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义务。
弥补损失责任指违约方应向受损害方支付因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支付违约金责任是指违约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一定金额作为违约金。
其次,损害赔偿的计算。
根据民事法的规定,损害赔偿应当以受损害方的实际损失为计算标准。
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个方面。
直接损失指因违约行为产生的经济损失,如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支出和收入减少等。
间接损失指因违约行为产生的其他连带损失,如合同履行所带来的信誉损害和商誉损失等。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损害赔偿的计算并非总能准确地衡量受损害方的实际损失。
有时,因为证据的难以取得或者计算方法的困难,受损害方难以获得完全的赔偿。
为解决这一问题,立法者往往在法律中规定一定的计算上限或者赔偿额度,以限制违约责任的扩大。
此外,要注意的是,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并不等同于处罚性赔偿。
处罚性赔偿指在一方违约后,法律允许受损害方获得超过实际损失的补偿金,以起到惩罚违约行为的作用。
然而,在实践中,判断何时可以适用处罚性赔偿并非易事。
因此,在法律的制定和适用中,需要权衡双方的利益,维护公平公正。
最后,应当强调的是,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并非一成不变的,其适用范围和方式可能会受到合同双方意愿、特殊情况和法律条款的影响。
因此,在合同签订前,双方应当充分考虑可能的违约情形,并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的内容,以确保合同的履行和双方权益的保障。
论《合同法》违约责任中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可行性
生的满足感等等, 违约会导致受违约方愉悦和享受的落空, 生懊恼、 产 遗憾 甚至恐惧、 焦虑等状态, 也就是产 生了精神损 害。随着经济的发 展, 以人为本的理念逐步深入 到人们 的日常 生活 , 人们对人格精神利 益的保护愈加重视, 为因违约而造成的精神利益损害提供司法救济 已 经成为一种客观趋 势。但是由于我国现行 法律对 于违约 中精神损害 赔偿没有明确的规定, 导致在司法实践中, 法官对 于此类案件 的决绝 表现除了较大的 自由裁量权,判决也不尽 相同。在我 国的司法实践 巾, 已出现合同违约导致精神损害的情况, 受害人在诉讼过程 中也提
我 国民法理论长期 以来一直对违约精神损害赔偿 问题持否定态 度, 学者们基于合 同中精神损害不可预见、 以证实和估量、 难 精神损害
的惩 罚性 与违 约 责 任 的补 偿 性 相 矛 盾 等 为 由, 反 对 违 约 精 神 损 害 赔 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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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 涉 及 非财 产 责 任 … … 。侵 权 责 任 , 包 括 财 产 责 任 和 非 财 产 责 预 期 , 就 是 原 告 在 合 同如 果 已得 到 履 行 时 所 处 的 状 态 。 果 违 约 导 不 则 也 如
方造成损失 , 依法 或者合 同规 定应 当向对方承担的民事责任。《 民法 对 之 进 行 合 同救 济 ?反 对 方 的 意 见 主 要 是 , 先 , 果 违 约 时 对 违 约 首 如
做了进 一步的规定。《 同法》 17条规定 :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 合 第 0 “ 同义 务或者履 行合 同义务不 符合约 定的 , 当承担继续履行、 应 采取补 救措施或者赔偿损 失等违约责任。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 ” 承担违约责 任 的具体方式 应该包括 : 实际履 行、 采取补救措施 、 损害赔偿、 支付违
试论违约损害赔偿制度
Legal Sys t em A nd Soci et y 匿豳懋菱圈圈邀鎏竺塑望生!f叁墨!圭塾垒试论违约强弯贻储别度陈兵兵摘要违约损害赔偿在合同法中占据重要地位,因为它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利益,使受害人得到了法律救济,从而维护了法律体系的平衡。
深入探讨如何确定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对立法的发展和完善,司法的顺利进行是大有裨益的。
本文试就违约形态的划分、损害赔偿的范围界定及各种违约形态下如何计算赔偿范围等方面发表了相关见解。
关键词违约形态损害赔偿范围损害赔偿计算中图分类号:D923.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1-038—02一、违约形态的划分违约损害赔偿责任是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应依法赔偿对方当事人所受损失自硼才产责任。
就责任方式的选择而言,赔偿责任是违约责任中较为普遍的方式,也是一种终极的方式。
因此,赔偿责任在违约范畴中具有重要地位,而违约行为是承担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因此,首先必须对违约行为进行准确的划分,以明确在不同违约形态下损害赔偿的范围。
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违约形态大致为:第一,违约行为总体上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第二,实际违约可分为:不履行即完全不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履行和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第三,不符合约定的履行可分为:迟延履行、质量有瑕疵的履行、不完全履行(包括部分履行、履行地点或履行方法不当的履行):第四,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主要是指违反法定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的行为。
在理论界,我国学者关于违约行为形态的观点并不完全一致。
如:有的学者认为违约行为大体上分为不履行、履行迟延、不完全履行和预期违约四种。
⑦《民法》一书中,将违约行为分履行迟延、{段疵履行、不完全履行(一部份履行)、拒绝履行与履行不能诸种②。
有的学者将债务人违反履行义务的形态为分三种,即给付不能、给付迟延及不完全给付,对于给付拒绝是否为其第四种形态,学者一直有争论“、。
不过,近些年来,随着对违约行为形态研究的不断深入及我国在这方面的立法司法实践的日趋完善,我国学者关于违约行为形成的看法己越来越趋于一致。
合同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适用问题
合同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适用问题浅析摘要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情况下,合同履行中一方违约的,另一方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出现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合同法的司法解释二规定了违约金金额可以根据申请调整。
那么对于违约金金额是否过高如何判定和举证,违约金和损害赔偿又能否并用。
本文从两者的性质和关系加以分析论证。
关键词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举证责任作者简介:沈金锋,江阴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奚海清,江苏振强律师事务所主任。
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同属于合同法规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之一。
两者有着怎样的联系和区别?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违约,导致守约方出现损失。
那么守约方在主张对方按合同支付违约金的同时,可否同时要求赔偿损失?对此,笔者从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两者的性质和关系加以分析判断。
一、违约金的定义及性质违约金,是指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给非违约方一定数量的金钱。
豍《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约金是双方自行预先约定的,适用条件是合同当事人出现违约的情形。
违约金具有双重性质,即兼具补偿性和惩罚性。
违约金的意义在于对履行利益的补偿,因此,本质意义上的违约金应当是补偿性的违约金。
但如果违约金只有补偿性而无惩罚性,则违约金的作用就基本上同于约定的损害赔偿,不能有效地制裁违约行为,充分保护非违约方的利益。
豎从法条来看,一方面,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从这条可以看出,主张违约金时,可以损失额作为要求增加或者减少的法定依据。
由此可看出违约金主要体现为补偿性,其以补偿为首要的、基本的功能。
合同法规定违约金可以超过实际损失,此时显露出惩罚性的一面。
合同违约后的惩罚性损害赔偿与处罚
合同违约后的惩罚性损害赔偿与处罚协议书日期:[日期]协议地点:[协议地点]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联系人:[甲方联系人]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联系人:[乙方联系人]电话:[乙方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甲乙双方作出如下协议:1. 违约情况(1)甲方确认乙方于[违约日期]违约事实,违约行为为:[具体违约行为描述]。
(2)根据合同约定,甲方有权作出相应的惩罚性损害赔偿与处罚。
2. 惩罚性损害赔偿甲方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惩罚性损害赔偿金,作为乙方违约行为的经济补偿。
双方商定如下:(1)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金额]作为经济损失补偿。
该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同意无异议并确认该金额为合理。
(2)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支付期限]之内,以现金形式支付违约金。
(3)如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加支付违约金,并保留采取法律手段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3. 处罚措施除支付惩罚性损害赔偿金之外,甲方有权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暂停合作:甲方有权暂停与乙方的合作关系,包括但不限于终止合同、中止项目等。
暂停合作期限将根据违约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而确定。
(2)追究法律责任:甲方保留采取法律手段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提起诉讼等。
(3)其他措施:根据实际情况,甲方可以采取其他合法合理的措施以维护自身权益。
4. 附则(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的效力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盖章)(盖章)签字:签字:日期:日期:。
违约处罚违法后果的惩罚性赔偿
违约处罚违法后果的惩罚性赔偿合同是人们在日常生活和商业交易中经常使用的法律工具。
通过签订合同,各方达成共识并承诺遵守合同条款。
然而,当有一方违约时,违法后果的惩罚性赔偿成为保护受损方权益的一种机制。
本文将探讨违约处罚违法后果的惩罚性赔偿,并介绍其重要性和法律意义。
1. 违约处罚的概念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各方中的一方未履行其在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
违约行为可能包括延迟交付、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提供商品或服务,或是未履行其他合同条款。
违约的后果可能导致一方蒙受损失,因此,违约处罚被引入合同中作为一种保护机制。
2. 惩罚性赔偿的定义惩罚性赔偿是指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获得的超过合同损失的额外赔偿。
这种额外赔偿的目的是对违约方进行惩罚,并防止其将来再次违约。
惩罚性赔偿通常是根据违反合同条款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损失程度来确定的。
3. 法律规定与适用情况不同法域对违约处罚违法后果的惩罚性赔偿有不同的规定,但其核心目的是保护合同受损方的权益。
例如,在中国的《合同法》中,对于恶意违约行为,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条款进行赔偿,并可以要求额外的惩罚性赔偿。
惩罚性赔偿金额的确定通常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
4. 惩罚性赔偿的重要性惩罚性赔偿在保护合同受损方利益的同时,也扮演着重要的威慑和预防作用。
合同各方知道如果他们违约,将面临额外的经济损失,这将促使他们更加谨慎地履行合同义务。
惩罚性赔偿还可以维护合同秩序和商业信誉,增强市场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5. 惩罚性赔偿与合同自由原则一些人认为惩罚性赔偿违背了合同自由原则,即合同双方应该自由约定其权利和义务。
然而,惩罚性赔偿并不是对合同自由的限制,而是保护受损方利益的一种补充机制。
在一些情况下,合同自由原则可能导致合同受损方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因此惩罚性赔偿的引入可以弥补这一缺陷。
总结:违约处罚违法后果的惩罚性赔偿在维护合同秩序和保护受损方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引入惩罚性赔偿机制,可以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提高各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意识,并增强市场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范本中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
范本中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一方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即为违约。
当违约发生时,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是解决合同纠纷的重要方面。
本文将探讨一些范本中常见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
一、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一方违反合同规定时,应该承担的法律后果和责任。
常见的违约责任包括:1. 直接损失赔偿责任:一方违约时,应当向另一方承担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
直接损失是指因违反合同义务而直接导致的经济损失,如合同货物损坏、合同工程延误等。
2. 间接损失赔偿责任: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根据法律规定,向另一方承担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
间接损失是指因违反合同义务而导致的无法预见或者无法避免的间接经济损失,如合同迟延交付导致的生产停工、市场信誉受损等。
3. 惩罚性赔偿责任:一方严重违约时,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能需要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这种赔偿主要是为了惩罚违约方的过错行为,起到威慑作用,同时也用于修复受损方的声誉和利益。
二、赔偿方式除了确定违约责任,赔偿方式也是解决合同纠纷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
以下是一些范本中常见的赔偿方式:1. 经济赔偿:经济赔偿是最常见的赔偿方式。
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以经济赔偿的形式进行补偿,以弥补受损方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额应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计算,并经过友好协商或者仲裁等方式确定。
2. 损害赔偿:除了经济赔偿外,违约方还可能需要对受损方的非经济损害进行赔偿。
这种赔偿一般包括精神损失、名誉损害、声誉损失等,更多的是针对恶意违约行为。
3. 效果履约: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受损方可以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并补偿相关损失。
即使受损方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赔偿,效果履约仍然是许多合同纠纷解决的首选方式。
综上所述,范本中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在合同纠纷解决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该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以减少纠纷和损失的发生。
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也应该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积极履行合同义务,避免违约行为的发生,从而维护合同关系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范本违约责任的赔偿方式
范本违约责任的赔偿方式合同的范本违约责任的赔偿方式一、背景介绍在商务合作中,一方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即构成了违约。
对于违约方来说,除了应当履行合同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文将为您介绍一些范本违约责任的赔偿方式。
二、违约责任的基本原则1. 违约方应当履行合同任何合同的基本原则是履行义务。
一旦违约,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根据合同约定或适用法律来进行赔偿。
2. 违约方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违约方应当对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赔偿,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赔偿方式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适用的法律进行规定。
三、违约责任的赔偿方式1. 违约金违约金是违约方应当支付给守约方的固定金额,作为违约责任的赔偿。
合同中通常会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违约金的数额可以根据合同履行的重要程度及违约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
2. 损害赔偿另一种常见的赔偿方式是损害赔偿,即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由于违约行为而遭受的实际损失。
损害赔偿的数额应当基于损失的具体情况,例如合同未履行导致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因此产生的利益损失等。
3. 责令履行有些情况下,守约方希望实现合同规定的权益,而不仅仅是经济上的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违约方可能被责令强制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违约方无法履行,守约方可能会要求解除合同,并寻求其他赔偿方式。
4.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的补充关系对于一些重要的合同,违约金与损害赔偿可以同时约定。
在合同约定违约金的前提下,如果守约方能够证明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仍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应的损害赔偿。
违约金和损害赔偿的合理补充使用,可以更好地保护守约方的权益。
四、特殊情况下的违约责任赔偿方式1. 惩罚性赔偿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合同双方可以约定惩罚性赔偿。
这种赔偿方式是为了对违约行为进行惩罚,并给守约方提供更多的保护。
惩罚性赔偿通常与违约金或损害赔偿同时约定,并在违约情况发生时额外进行支付。
2. 免责条款有些合同会设置免责条款,用以规定某些情况下,违约方不需承担责任。
范本中的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
范本中的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是合同法中非常重要的概念。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行事,导致对方遭受损失,那么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就会成为必要的法律后果。
本文将围绕范本中的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展开讨论。
一、违约责任的类型根据合同法,违约责任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 违约金责任:违约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的,一旦违约就需要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是对违约方的一种经济处罚,旨在对违约行为进行约束。
2. 履行责任:合同中双方约定的义务,一方未履行的,对方有权要求其履行。
如果无法强制履行,则可以采取其他手段,如请求赔偿等。
3. 解除责任:因为某种原因,一方无法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解除合同并不意味着免除赔偿责任,违约方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二、损害赔偿的计算1. 实际损失赔偿:受损害方可以根据实际损失的大小,要求违约方进行相应的赔偿。
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是指因为违约行为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损失是指由于违约行为导致的其他间接的损失。
2. 违约利益赔偿:在无法计算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受损害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利益赔偿。
违约利益赔偿是违约方因为违约行为而获得的利益,受损害方可以要求违约方将这部分利益归还。
3. 损害赔偿上限:在一些合同中,为了避免赔偿金额过高甚至超出违约方的承受能力,可以约定损害赔偿的上限。
通常情况下,损害赔偿金额不会超过实际损失的合理范围。
三、免责条款的约定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合同双方可以约定免责条款,即在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可以免除违约方的责任。
免责条款一般是在双方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约定的,不能片面强制对方承担全部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些特定领域,如合同中涉及人身伤害或者环境污染等情况,法律往往限制或禁止免责条款的约定。
因此,在范本中的合同中,特别是重要合同中,需要谨慎约定免责条款。
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和惩罚性赔偿对违约方的制裁
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和惩罚性赔偿对违约方的制裁合同是现代商业交易中的重要法律工具,它规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和赔偿问题。
在合同中,违约责任和惩罚性赔偿条款被广泛使用,以对违约方进行制裁。
本文将就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和惩罚性赔偿对违约方的制裁进行探讨。
一、违约责任的界定与种类违约责任是指当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对于违约责任的界定,现代合同法律体系主要分为两种:损害赔偿责任和履行责任。
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当一方违约时,对另一方造成了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责任的计算通常基于受损方的实际损失,包括合同履行损失和其他间接损失等。
履行责任则是指当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
如果逾期履行,违约方可能面临额外的违约金或者被要求支付滞纳金等违约责任。
二、惩罚性赔偿的定义与作用惩罚性赔偿是指合同中约定的一种特殊赔偿方式,其目的在于通过加大违约方的经济惩罚,强化合同的约束力,保护合同的诚信和稳定。
惩罚性赔偿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威慑作用,违约方可能会因为承担高昂的赔偿责任而更加谨慎地履行合同。
此外,惩罚性赔偿还可以为受损方提供更为充分的补偿,使其能够获得超过实际损失的赔偿。
虽然惩罚性赔偿在控制违约行为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践中也有一些争议。
一方面,过高的惩罚性赔偿可能导致违约方承担过重的经济负担,影响其正常经营和发展。
另一方面,违约方可能会将惩罚性赔偿视为成本,从而不太在意违约责任。
三、违约责任与惩罚性赔偿的制裁效果违约责任和惩罚性赔偿作为合同中的制裁机制,对于刺激履约和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违约责任和惩罚性赔偿对违约方的经济利益构成一定的制约,违约方会对承担高额的赔偿责任感到忌惮,从而减少违约行为的发生。
其次,违约责任和惩罚性赔偿可以维护合同关系的平衡和公平。
在合同履行中,违约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将导致对方的损失,通过追究违约责任和要求支付惩罚性赔偿,可以平衡双方的利益。
书中的违约惩罚与损害赔偿
书中的违约惩罚与损害赔偿违约惩罚与损害赔偿是合同法中一个重要的条款,旨在维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保障合同履行的可靠性与稳定性。
本文将就书中的违约惩罚与损害赔偿进行探讨。
在合同中,违约惩罚是约定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反协议约定,导致对方当事人遭受损失时,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或其他惩罚措施。
违约惩罚的设定可以起到约束当事人行为、加强合同履行的作用。
一般而言,违约惩罚应符合合同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和公平原则,同时双方当事人应当对约定的违约惩罚条款进行明确的约定。
而损害赔偿是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合同而遭受损失时,对损失进行补偿的一种方式。
损害赔偿主要是弥补合同当事人在违约行为发生后所遭受的经济或精神方面的损失。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一方当事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对方当事人遭受损失时,应按照合同约定或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损害赔偿。
违约惩罚与损害赔偿的区别在于,违约惩罚是预先约定的一种事先规定的行为后果,而损害赔偿则是在违约行为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经济赔偿。
违约惩罚主要目的是为了预防违约行为的发生,限制违约方的行为,增加对合同履行的约束力,而损害赔偿则弥补了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害。
在实际操作中,违约惩罚和损害赔偿的设置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公平性,不能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不能使违约方承担过大的经济负担。
因此,在合同中设定违约惩罚和损害赔偿的条款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平等的原则,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违约惩罚与损害赔偿的设定应当考虑到实际情况和具体案件的特殊性。
双方在确定具体数额或方式时,应适当进行协商,充分考虑合同内容、履行情况、损失程度等因素,确保违约惩罚和损害赔偿的合理性。
总之,违约惩罚与损害赔偿是合同法中重要的保障性条款,对于维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增强合同履行的可靠性具有重要作用。
在合同中合理设定违约惩罚和损害赔偿的条款,有助于加强合同的约束力和可操作性,促进各方的诚信履约。
然而,为了避免滥用违约惩罚和损害赔偿所带来的不公平和不合理情况,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之前应充分了解与明确违约惩罚与损害赔偿的内容和约定,以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性。
常用中的违约责任与损害赔偿
常用中的违约责任与损害赔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责任与损害赔偿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重要问题。
违约责任是指当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损害赔偿是指当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了经济损失时,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
一、违约责任的类型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通常分为两种类型:罚则和损害赔偿。
罚则是在合同中约定的对违约方所加以的惩罚性赔偿,而损害赔偿则是对违约方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补偿。
二、罚则的有效性在我国合同法中,对罚则的有效性作出了一定的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违约方违约,另一方要求支付约定的违约金或者增加的利益时,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受损失的金额。
这意味着,通过合同中约定的罚则来限制违约责任的方式是合法有效的。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罚则的金额过高或过低,可能对违约方或另一方造成不合理的利益损失。
因此,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慎重考虑罚则的设置,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三、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通常由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于违约方造成的损失,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的数额应当等于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合同价款、利息、逾期利息等。
另外,在一些情况下,根据损害赔偿的目的和情节的严重程度,违约方可能不仅要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还要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作为惩罚性赔偿。
这种方式可以有效地避免违约行为的发生,维护合同的有效性。
四、免责条款的限制在一些特殊的合同中,当事人可能会设置免责条款来限制自己的违约责任。
然而,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免责条款不得排除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违约责任。
因此,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谨慎对待免责条款的设置。
对于一些风险较大的合同,如建设工程合同等,双方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及免责条款,以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
五、法律保护的重要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一方丧失了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拒绝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中的违约责任与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中的违约责任与损害赔偿计算标准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合同是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它在商业和民事交易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有时候当事人会违反合同约定,导致违约责任的产生。
在这种情况下,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成为了一项重要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中的违约责任与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
一、违约责任的种类在合同中,违约责任通常分为两种:实际履行和赔偿责任。
实际履行责任是指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
如果一方违约没有按时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那么对方有权要求其进行实际履行。
如果违约方无法履行或者履行存在重大困难,那么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相应的损害赔偿。
赔偿责任是指违约方在无法履行或者履行存在困难的情况下,应向对方支付赔偿。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违约方应当承担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利益损失以及其他相关损失的赔偿责任。
二、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在确定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违约的类型、依据的法律法规、受损方的损失以及合同的具体条款。
1. 违约类型违约可以分为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和无法履行三种情况。
根据违约类型以及具体情况,可以采用不同的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对于迟延履行的违约,受损方通常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滞纳金或者按照一定比例计算违约金作为赔偿。
对于不完全履行的违约,受损方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损失情况来计算损害赔偿。
通常情况下,可以采用实际损失的金额、受益损失的金额以及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来进行计算。
对于无法履行的违约,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比较复杂,需要综合考虑违约方的过错程度、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诚实信用原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因素来确定。
2. 法律法规在确定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时,需要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
例如,在合同法中,对于无法履行造成的损害赔偿,可以参考违约方在合同签订时支付的定金或者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来计算。
同时,还可以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和市场价格等因素来确定损害赔偿的标准。
法中的违约责任与损害赔偿计算
法中的违约责任与损害赔偿计算违反合同的行为,即违约行为,在法律中被视为一种法律关系的失约,也是一种侵权行为。
当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了损失时,法律规定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计算的方法。
本文将探讨法中的违约责任与损害赔偿计算的相关问题。
一、违约责任的分类根据违约行为的性质和后果,违约责任可分为主要责任和附带责任。
主要责任是指当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对方可以要求其履行合同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主要责任的实施可以包括强制履行、请求解除合同、请求赔偿等。
附带责任是指当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了损失时,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二、损害赔偿计算的原则在确定违约责任的同时,需要进行损害赔偿的计算。
损害赔偿的计算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直接损失原则:根据损失的直接性,以及因违约行为直接导致的损失进行计算。
直接损失是指因对方违约行为直接导致的经济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预期损失。
2.违约惩罚性损失原则:当一方违约时,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其中包括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为对方的信任破裂和合同目的的无法实现等间接损失支付相应的赔偿。
3.证明责任原则:损害赔偿的计算要求对方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损失的存在、大小和原因。
违约方对对方损失的负有举证责任。
4.合理预测原则:在计算损害赔偿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损失进行合理预期,并综合考虑违约方的故意或过失等因素。
三、损害赔偿计算的方法在确定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时,通常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1.根据实际损失计算:即根据实际损失的数额进行计算。
实际损失是指因违约行为直接导致的经济损失,可以通过计算被损失的合同利益或价值来确定。
2.根据利益实现可能性计算:当违约行为导致对方无法实现合同利益时,可以根据损失的实现可能性进行计算。
计算方法可以是损失的预期值乘以实现可能性的百分比。
3.根据合同约定计算:有些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此时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计算。
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
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合同书甲方:(甲方名称)乙方:(乙方名称)鉴于甲方与乙方之间存在下述约定,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依法履行。
一、违约责任1.1 甲方违约责任:甲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未按时履行或未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2 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未按时履行或未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损害赔偿2.1 违约方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违约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已支付但尚未履行的费用、预期利润等;(2)违约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解除或变更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合同期间乙方因甲方违约而无法履行合同进一步导致的损失等;(3)其他可预见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名誉损失、商誉损失等。
2.2 双方约定的损害赔偿方式:(1)在损害赔偿金额可以确定的情况下,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2)在损害赔偿金额难以确定的情况下,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三、争议解决3.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2 争议解决的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争议解决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四、其他4.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期限)。
4.2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应以书面形式签署并经双方盖章、签字同意后方为有效。
4.3 本合同均以中文书写,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合同签字处,请甲方与乙方签字盖章确认)甲方:乙方:签字:签字:日期:日期:。
中的违约责任与损害赔偿计算规则
中的违约责任与损害赔偿计算规则合同中的违约责任与损害赔偿计算规则违约责任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未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标准履行自己的义务,导致合同目的未能实现或者对对方造成损失的情况。
为了保障合同的正常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需要明确违约责任及相应的损害赔偿计算规则。
本文将探讨中的违约责任与损害赔偿计算规则的相关内容。
一、违约责任的界定在合同中,一方未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其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
针对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主要包括赔偿损失、履行义务、停止违约行为等。
1. 赔偿损失:违约方应对另一方因其违约行为所遭受的经济、非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赔偿的金额应当合理,既要考虑受损方的实际损失,也要兼顾违约方的经济能力。
2. 履行义务:在一些情况下,受损方可以要求违约方履行其未履行的义务。
当履行义务不再可能或不再具有实质性意义时,受损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损害赔偿。
3. 停止违约行为:对于继续违约的行为,受损方可以要求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制止。
二、损害赔偿计算规则在确定损害赔偿金额时,需要参考以下几个因素:1. 合同条款:首先需要审视合同中的约定。
一些合同会明确约定违约方在违约时需要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额。
这样的约定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但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限额。
2. 实际损失: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额,受损方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赔偿金额。
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是指因违约行为直接导致的损失,如商品损坏、货款未支付等;间接损失是指因直接损失而导致的其他损失,如停工损失、市场信誉受损等。
3. 违约方过失程度:违约方的过失程度也会影响赔偿金额的确定。
若违约方的过失较轻,赔偿金额可能相对较低;若违约方的过失较重,赔偿金额可能相对较高。
4. 证据的质量:受损方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违约事实和损失情况。
证据应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并有助于裁判机关判定损失的合理范围。
违约责任中适用惩罚性损害赔偿
违约责任中适用惩罚性损害赔偿前言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交易数量的增多,一直广泛应用于侵权领域中的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有必要被引入违约责任中,以满足人们日益增加的交易安全需求,有助于弥补补偿性赔偿制度的局限性,并有利于充分维护合同守约受害人的基本权利,惩罚恶意违约方,进而达到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交易秩序的作用。
一、违约责任中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内涵对于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涵义,学者们的看法各不一样。
国外学者一般认为,”惩罚性损害赔偿,也称示范性的赔偿或报复性的赔偿,一般来说是指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了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
而《牛津法律大辞典》对”惩罚性损害赔偿”是这样的解释: "有时是指判定的损害赔偿金,它不仅是对原告人的补偿,同时也是对故意加害人的惩罚"。
国内学者也提出了关于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看法.有学者认为,当加害人的行为因为具有恶意、欺诈、暴力以及滥用权力时,加剧了被害人心理上、情感上的伤痕,可适用惩罚性损害赔偿原则来抚慰被害人心理上的创伤,惩罚加害人的不法行为,同时吓阻其他人为同一行为。
综合以上各学者的意见,本人认为,违约责任中惩罚性损害赔偿是指当违约方具有恶意或重大过失不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时,法院除了判决违约方支付补偿性的损害赔偿外,还判决其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以对违约方进行惩罚并防止类似行为再次发生的制度。
由于历史传统和经济情况不同,各国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程度和范围存在着差异。
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起源于英国,随后在美国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它通常被认为是英美法系国家所持有的一项制度,已有二百余年的历史,在英美法系国家的司法实践中广泛适用于涉及人身伤害、产品责任、医疗事故、行政权滥用、保险责任等领域,只要行为人恶意或重大过失使他人遭受损害,陪审团或法官即可行使裁量权,决定一般赔偿和惩罚性损害赔偿.一些大陆法系国家的晚近立法也出现了有关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规定,但尚未完全采纳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合同法领域主要采用补偿性损害赔偿原则。
合同违约与违约责任的惩罚性赔偿及法律限制
合同违约与违约责任的惩罚性赔偿及法律限制本合同(下称“合同”)由以下双方(下称“甲方”和“乙方”)共同缔结:一、合同违约1. 甲方和乙方应本着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合同的规定。
2. 如果甲方或乙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容和标准履行合同义务,视为违约。
3. 对于甲方违约的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一下措施之一或多种措施:a) 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b) 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c) 要求甲方赔偿由于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4. 对于乙方违约的情况,甲方有权采取一下措施之一或多种措施:a) 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b) 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c) 要求乙方赔偿由于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违约责任1. 对于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 违约方应按照另一方的合理要求,履行违约赔偿义务,并赔偿其因违约行为所导致的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额度、合同履行所产生的费用等。
3. 违约方应根据实际损失情况支付违约金。
具体违约金的支付方式、金额以及支付期限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4. 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对于由此引起的间接损失和损害,另一方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违约方应按照另一方的合理要求进行赔偿。
三、法律限制1. 为保障公平和合理,当一方违约时,应基于合同约定的履行方式、违约原因、违约后果等综合因素,判断违约责任的大小和限制程度。
2. 在法律规定的限制范围内,对于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在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予以限制。
3. 任何一方违约后,除非另有合同规定或法律要求,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违约方不得将其违约行为转让给第三方。
4. 双方约定,对于合同违约及违约责任的解释和适用,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 如因本合同引起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议书中的违约责任和惩罚性赔偿
协议书中的违约责任和惩罚性赔偿协议书是指双方或多方之间达成的共识和承诺的文件,一般用于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其中,违约责任和惩罚性赔偿是协议书重要的内容之一,它们在保护合同当事人权益、维护合同履约的稳定性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 违约责任的定义和目的违约责任即当事人未能履行协议书约定的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协议书中的违约责任旨在防范和惩治违约行为,促使各方切实履行合同约定,维护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公平性。
2. 违约责任的设定(1)经济赔偿:通常,当协议的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经济赔偿,以弥补因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经济赔偿应根据违约行为的性质、损失的大小、双方的实际情况等因素来确定。
(2)违约金:违约金是指违约方在违约时应支付给守约方的一定金额,作为对守约方所遭受的损失和违约行为的惩罚。
违约金的使用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制止违约行为。
3. 惩罚性赔偿的意义和设定惩罚性赔偿是指为了给予违约方更严厉的惩罚,超出正常经济赔偿范围的额外赔偿。
其目的在于起到警示作用,使违约方明白其违约行为将面临更为严重的后果。
惩罚性赔偿的设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和违约行为的严重程度予以确定。
4. 违约责任和惩罚性赔偿的衡量标准(1)损失赔偿原则:按照损失赔偿原则,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所致的直接、实际损失。
受损害方有义务尽量减少损失,违约方应当承担不可避免的合理预期损失。
(2)违约责任限制:协议书中可以设定违约责任的限制,比如最高金额或最高赔偿比例,以保护双方利益的平衡和合理性。
5. 惩罚性赔偿的效力和约束力协议书中设定的惩罚性赔偿条款如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一定的效力和约束力。
一般来说,惩罚性赔偿的设定应当合理、合法,并符合公序良俗,否则可能被法律无效或无效约束。
6. 违约责任和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场景违约责任和惩罚性赔偿通常适用于涉及到重大经济利益和商业交易的协议书,如合作协议、销售合同等。
在这些协议中,各方可以通过约定合理的违约责任和惩罚性赔偿来保障自身的利益和合同正常履行。
违约责任中适用惩罚性损害赔偿
违约责任中适用惩罚性损害赔偿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违约责任中适用惩罚性损害赔偿前言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交易数量的增多,一直广泛应用于侵权领域中的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有必要被引入违约责任中,以满足人们日益增加的交易安全需求,有助于弥补补偿性赔偿制度的局限性,并有利于充分维护合同守约受害人的基本权利,惩罚恶意违约方,进而达到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交易秩序的作用。
一、违约责任中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内涵对于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涵义,学者们的看法各不一样。
国外学者一般认为,"惩罚性损害赔偿,也称示范性的赔偿或报复性的赔偿,一般来说是指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了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
而《牛津法律大辞典》对"惩罚性损害赔偿"是这样的解释:"有时是指判定的损害赔偿金,它不仅是对原告人的补偿,同时也是对故意加害人的惩罚"。
国内学者也提出了关于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看法。
有学者认为,当加害人的行为因为具有恶意、欺诈、暴力以及滥用权力时,加剧了被害人心理上、情感上的伤痕,可适用惩罚性损害赔偿原则来抚慰被害人心理上的创伤,惩罚加害人的不法行为,同时吓阻其他人为同一行为。
综合以上各学者的意见,本人认为,违约责任中惩罚性损害赔偿是指当违约方具有恶意或重大过失不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时,法院除了判决违约方支付补偿性的损害赔偿外,还判决其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以对违约方进行惩罚并防止类似行为再次发生的制度。
由于历史传统和经济情况不同,各国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程度和范围存在着差异。
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起源于英国,随后在美国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它通常被认为是英美法系国家所持有的一项制度,已有二百余年的历史,在英美法系国家的司法实践中广泛适用于涉及人身伤害、产品责任、医疗事故、行政权滥用、保险责任等领域,只要行为人恶意或重大过失使他人遭受损害,陪审团或法官即可行使裁量权,决定一般赔偿和惩罚性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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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中适用惩罚性损害赔偿
前言
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交易数量的增多,一直广泛应用于侵权领域中的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有必要被引入违约责任中,以满足人们日益增加的交易安全需求,有助于弥补补偿性赔偿制度的局限性,并有利于充分维护合同守约受害人的基本权利,惩罚恶意违约方,进而达到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交易秩序的作用。
一、违约责任中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内涵
对于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涵义,学者们的看法各不一样。
国外学者一般认为,"惩罚性损害赔偿,也称示范性的赔偿或报复性的赔偿,一般来说是指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了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
而《牛津法律大辞典》对"惩罚性损害赔偿"是这样的解释:"有时是指判定的损害赔偿金,它不仅是对原告人的补偿,同时也是对故意加害人的惩罚"。
国内学者也提出了关于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看法。
有学者认为,当加害人的行为因为具有恶意、欺诈、暴力以及滥用权力时,加剧了被害人心理上、情感上的伤痕,可适用惩罚性损害赔偿原则来抚慰被害人心理上的创伤,惩罚加害人的不法行为,同时吓阻其他人为同一行为。
综合以上各学者的意见,本人认为,违约责任中惩罚性损害赔偿是指当违约方具有恶意或重大过失不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时,法院除了判决违约方支付补偿性的损害赔偿外,还判
决其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以对违约方进行惩罚并防止类似行为再次发生的制度。
由于历史传统和经济情况不同,各国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程度和范围存在着差异。
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起源于英国,随后在美国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它通常被认为是英美法系国家所持有的一项制度,已有二百余年的历史,在英美法系国家的司法实践中广泛适用于涉及人身伤害、产品责任、医疗事故、行政权滥用、保险责任等领域,只要行为人恶意或重大过失使他人遭受损害,陪审团或法官即可行使裁量权,决定一般赔偿和惩罚性损害赔偿。
一些大陆法系国家的晚近立法也出现了有关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规定,但尚未完全采纳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合同法领域主要采用补偿性损害赔偿原则。
二、惩罚性损害赔偿与补偿性赔偿的区别
1、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赔偿金额超出受害人的实际损失。
2、补偿性赔偿一般不考察行为人的主观状况,而惩罚性损害赔偿适用于行为人主观过错较为严重的情形。
3、补偿性赔偿的数额一般是当事人事先约定好的,而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数额或者是由法律直接规定,或者是在诉讼中由法官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决定的。
三、违约责任中适用惩罚性损害赔偿的争论
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特有的民事法律救济功能已引起我国法学界和立法界的广泛关注。
目前,学术界对此主要有三种观点:
1、肯定说。
其理由在于:惩罚性因素可以看作是违约方以书面保险合同的形式向受害方支付的保险费,促进履约,充分补偿受害方的损失,切实体现公平原则。
2、否定说。
反对依据是:合同双方是平等民事主体,平等者之间无惩罚权;在追求效益有效违约的情况下,惩罚性条款会促使履约,造成资源浪费;可能刺激一方诱使另一方违约。
3、限制说。
即认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在合同领域不适用惩罚性损害赔偿,只有在少数情况下才适用。
如认为违约损害赔偿本质上是交换关系的反映,是补偿性,惩罚性仅为例外。
事实上,我国《合同法》中惩罚性违约责任已有体现,包括:惩罚性价格(第63条);对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赔偿(第113条第2款);惩罚性违约金(第1 14条);惩罚性违约定金(第115条)。
因此,该制度在合同领域的适用,已成为合同责任制度中值得注意的趋势。
四、违约责任中适用惩罚性赔偿的理由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变化发展和社会生活的日趋复杂,签订的各种合同数量日益剧增,但是实际的履约率却非常的低,补偿性损害赔偿制度的局限性也日益凸现。
简单的损害填补规则已经不能对守约受害人的损害予以充分的救济,无法有效惩罚不法行为人,也无法吓阻潜在的不法行为人,更不符合建立健康的市场经济的要求。
美国司法部2002年研究显示,惩罚性损害赔偿在合同法领域的适用是在侵权法领域的3倍。
本人认为:违约责任中适用惩罚性损害赔偿能弥补传
统违约责任的不足,是其他违约责任形式不可代替的,在合同领域适用惩罚性损害赔偿有以下几个理由:
1、我国有惩罚性损害赔偿的传统,现实立法中也早已突破违约责任补偿的理念。
唐宋法律中的“倍备”制度,汉律中的“加责”制度,明律中的“备追”制度,都是加倍赔偿,加倍征收的制度。
《合同法》中关于惩罚性违约责任的规范也已基本没有争议。
另外,200 3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9条,明确规定了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因出卖人恶意违约和欺诈,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的,可以适用惩罚性损害赔偿责任的五种情形。
最高院副院长黄松有就该解释答记者问时,对这一规定的评价是:“这些规定都已突破了传统民法中合同赔偿责任旨在于填补损失而不在于惩罚的理念”。
2、从市场经济的角度看,有利于鼓励交易与合同的履行。
按经济分析法学家的观点,法律行为始终是成本与效益之间的博弈,当作出某种行为的成本大于其所预期的收益时,这种行为将受到抑制。
惩罚性损害赔偿无疑是给当事人大大增加了违约成本,使当事人由于对高额赔偿的顾忌而减少违约行为的发生,这也符合我国目前的《合同法》鼓励交易的立法宗旨。
3、从权利保护的角度看,可以增强当事人的诉讼激励,减少出于诉讼成本考虑而放弃维权的现象,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平。
在司法实践中,因违约而受害方所获得的补偿性赔偿金往
往低于他们的实际损失。
有一些成本,如为进行追索所付出的人力物力等,也很难通过司法程序获得补偿。
惩罚性损害赔偿可望为请求人提供较为充分的补偿,包括现有制度下一些难以得到救济的损失,避免出现当事人赢了官司却输了钱的现象,真正体现司法的公平与正义。
4、从与国际接轨的角度看,世界各国大范围内出现了惩罚性损害赔偿在合同领域的适用趋势。
除美国外,近年来英国法律界也对惩罚性损害赔偿采取了更为积极的态度,主张扩大惩罚性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认为应该在民事诉讼中广泛适用惩罚性损害赔偿。
日本学者田中和夫指出:“一般来说,只要是不法行为不分种类都可适用惩罚性损害赔偿,包括违反合同”。
随着我国与世界各国经济交往的增强,如果我国企业在其他国家要面对惩罚性损害赔偿,而外国企业在我国却没有这种后顾之忧,是不利于我国发展对外经济贸易的。
5、从违约责任制度的完善角度看,增加惩罚性损害赔偿有利于弥补传统补偿性违约责任的不足,建立保护更全面、功能更多样的违约责任制度。
近年来,我国合同履约率较低,社会诚信缺失,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补偿性的违约责任过于软弱,违约成本低,违约者肆无忌惮。
而惩罚性损害赔偿坚持主客观相结合原则,弥补了传统补偿性违约责任只针对损害大小确定赔偿额度,无法有效遏制恶意违约的缺陷,根据违约人的主观过错、恶意大小等因素来确定赔偿数额,督促立约人信守承诺,履行约定。
惩罚性损害赔偿作为补偿性赔偿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