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RH章 职业安全及健康法规一

合集下载

第109RH章 职业安全及健康法规九.

第109RH章 职业安全及健康法规九.

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souask/第109RH章职业安全及健康法规九摘要:本条例旨在确保正在工作中的任何人的安全及健康,就有关的事宜订定条文,以及对《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及《行政上诉委员会条例》作出相应修订。

第509章第47条为施行条例而送达文件的方式为施行本条例而送达的文件可藉以下方式送达─(a) 如送达不属法人团体或合伙的人,则─(i) 将该文件面交该人;或(ii) 以挂号邮递方式将该文件用致予该人的信件寄交该人的通常居住地点或通常业务地点或(如该人的地址不为人知)寄往该人最后为人所知的居住地点或业务地点;或(b) 如送达法人团体,则─(i) 将该文件送交该团体在香港经营业务的地方,并将该文件交予明显是关涉该团体的管理的人或明显是该团体所雇用的人;或(ii) 以挂号邮递方式将该文件用致予该团体的信件寄交该团体在香港的注册办事处或寄交该团体在香港经营业务的地方;或(c) 如送达合伙,则─(i) 将该文件送交该合伙在香港经营业务的地方,并将该文件交予明显是关涉该合伙的管理的人或明显是该合伙所雇用的人;或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souask/(ii) 以挂号邮递方式将该文件用致予该合伙的信件寄交该合伙在香港经营业务的地方。

第509章第48条(已失时效而略去)(已失时效而略去)第509章第49条(已失时效而略去)(已失时效而略去)第509章第50条(已失时效而略去)(已失时效而略去)第509章第51条保留及过渡性条文载有保留及过渡性条文的附表5具有效力。

第509章附表1危险事故〔第3及43条〕1.靠机械动力推动的旋转器皿、轮、磨石或磨轮解体。

2.起重机械倒塌或失灵(链式吊索或缆吊索折断的事故除外)。

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souask/3.任何符合以下说明的爆炸或火警─(a)对任何工作地点的结构或对任何工作地点的作业装置或物质造成损害的;及(b)导致在该工作地点进行的日常工作不能继续的。

职业安全与职业健康制度

职业安全与职业健康制度

职业安全与职业健康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员工的职业安全与职业健康,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健康性,创造更加良好的工作条件,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部员工,包含正式员工、合同工以及临时员工等。

第三条安全责任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对公司的职业安全和职业健康负有最终责任,中层管理人员负有具体工作的组织、引导和监督职责,员工有义务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和要求。

第二章职业安全规定第四条工作场合安全管理1.公司将建立和维护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作场合的安全,包含但不限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等措施。

2.工作场合必需保持乾净有序,负责人需要定期检查并除去安全隐患。

第五条劳动用品和设备管理1.公司将定期检查和维护劳动用品和设备的安全性能,确保其正常使用。

2.使用设备时,员工必需穿着个人防护装备,禁止擅自更改设备设置,禁止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操作设备。

第六条特殊工种安全管理对于从事特殊工种的员工,公司将订立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培训计划,确保其安全操作和防护意识。

第三章职业健康规定第七条职业卫生管理1.公司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做好通风、防尘、防噪声等职业卫生工作。

2.每位员工必需定期参加职业卫生培训,学习职业病防备知识,掌握正确的防护方法。

第八条疲乏度管理1.公司规定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禁止超时加班和夜班工作。

2.员工需自发保持良好的作息和饮食习惯,合理布置私人时间和休闲活动。

第九条心理健康管理公司将开展心理健康管理工作,为员工供应心理咨询服务,并定期组织心理健康培训,加强员工的心理压力应对本领。

第四章安全事件处理第十条事故报告和调查1.发生事故后,责任人应立刻报告,并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2.对于重点事故,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十一条急救和医疗公司将配备急救设施和药品,并建立紧急救援预案,以保证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及时救治。

职业健康安全标准

职业健康安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条规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利益。”“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中对劳动者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做了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1967年至1978年为停滞阶段。
这一时期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建设受到阻碍。
01
02
1979年至1990年为恢复发展时期。
01
在这一阶段,国务院、原劳动部、卫生部等部委颁布了大量安全卫生法规。1979年10月,国家颁布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1982年,国务院颁布《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1983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监察工作报告》;1987年,国务院颁布《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01
1991年6月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
02
1995年3月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
03
工作时间和休假
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1996年4月原劳动部颁发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ppt)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ppt)
提高违法成本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以起到震慑作用,进 一步保障职业健康安全。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与交流,共同制定 和推广国际通用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
谢谢观看
01
规定了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和劳动关系的调整。
劳动法的重点内容
02
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待遇
和福利保障等。
劳动法的实施与监督
03
强调了政府对劳动法的监管,要求企业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维
护劳动者权益。
环境保护法
1 2
环境保护法概述
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责任主体和措施。
环境保护法的重点内容
细化条款内容
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增加具体实施细则,提高可操作性和执 行力。
建立快速响应机制
针对新出现的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建立快速响应和应对机制,及时 调整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未来法律法规的发展趋势与展望
强化预防为主的原则
未来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将更加注重预防,从源头上减少职业 病和工伤事故的发生。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ppt)
目录
•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概述 •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核心内容 •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执行与监督 • 违反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后果与责任 •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完善与发展
01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 概述
法律法规的定义与特点
定义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是指由国家制 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 ,旨在保护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的健 康和安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点
具有强制性、规范性、普遍约束力, 对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普遍适 用性,要求用人单位必须遵守相关规 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 讲义

中国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 讲义
中国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我国主要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介绍 第三节 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制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第四节 职业健康安全制度 第五节 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与“三同时” 第六节 危险物品、场所和设备 第七节 劳动防护用品与健康检查 第八节 特种作业 第九节 职业健康安全标准 第十一节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职业健康安全
第一节 概述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是调整 劳动关系中规范劳动者安全与健康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劳动法律的 重要组成部分。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举例
1956年“三大规程” ——《工厂健康安全规程》、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 1992年《矿山安全法》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001年《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度是清除隐患、防止事 故、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是企业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可以发现企业及生产过程 中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地采取措施,保 证安全生产。
职业健康安全检查
日常性检查 专业性检查 季节性检查 节假日前后的检查 不定期检查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 险物品的单位、个人,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 规定。 生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对产品应当附有燃点、 闪点、爆炸极限等数据的说明书,并且注明防火防爆 注意事项。对独立包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当贴附 危险品标签。 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 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 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 爆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 全的规定。

职业健康与安全:法规和标准

职业健康与安全:法规和标准
法规与标准对企业的重要性 未来法规与标准的趋势和影响 企业如何应对法规与标准的挑战 提高企业对法规与标准的重视程度
行业自律与第三方认证的推广
行业自律:企业应自觉 遵守职业健康与安全法 规和标准,加强内部管 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三方认证:通过专业机 构对企业的职业健康与安 全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和认 证,提高企业公信力和竞 争力
职业健康与安全:法规和 标准
目录
单击此处添加文本 职业健康与安全法规概述 职业健康与安全标准概述 职业健康与安全法规与标准的实施与监管 职业健康与安全法规与标准对企业的影响 企业如何遵守职业健康与安全法规与标准
法规定义与重要性
职业健康与安全法规的定义
法规的重要性:保障员工权益、 提高企业竞争力
设立专门的管理机 构:设立专门的职 业健康与安全管理 机构,负责监督、 检查和指导企业的 职业健康与安全管
理工作
加强员工培训: 加强员工职业健 康与安全培训, 提高员工的安全 意识和操作技能
定期进行安全检 查:定期对企业 的生产设备、设 施进行安全检查, 及时发现和消除
安全隐患
建立应急预案: 建立完善的应急 预案,确保在发 生突发事件时能 够及时、有效地
法规的制定背景和历史
法规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主要法规及其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职业病防治的基本原则、预防措施、诊断标准、治 疗方法和保障措施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投入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涉及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方面 的规定。
添加标题
职业健康与安全标准的重要性

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

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
添加项标题
培训内容:针对不同行业和岗位的需求,开展针对性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添加项标题
培训形式: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包括线上课程、线下讲座、实际操作演练等,确保培训效果和质量
添加项标题
培训评估: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不断改进和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积极参与国际职业安全健康事务,推动全球职业安全健康事业的发展
行政处罚:对违反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的企业或个人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吊销执照等。
刑事责任:对严重违反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包括有期徒刑、罚金等。
信用惩戒:对违反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信用惩戒,记录在案,并向社会公示。
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
修订背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权益
修订历程:从国家到地方,逐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修订内容:增加新业态、新工艺的职业安全健康规范
修订意义:提高职业安全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的发展趋势和展望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制定和完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加强其系统性和协调性。
强化执法力度: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反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的行为。
制定目的:保障劳动者权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和工伤事故
实施方式:各级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加强监督和管理
职业安全卫生标准
定义:职业安全卫生标准是针对作业场所存在的各种危害因素制定的安全卫生准则
目的: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场所的安全卫生要求、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要求、危险化学品管理要求等
政府和相关部门需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监管和宣传,提高企业和员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能力。

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规定

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规定

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范围本规定旨在保护企业员工的职业安全与健康,促进环境的保护和可连续发展。

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访客和外来承包商。

企业法务人员负责规章制度的订立、执行和监督。

第二条法律依据本规定订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标准。

第三条术语定义1.职业安全:指为保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而采取的措施;2.健康保护:指为保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身心健康而采取的措施;3.环境保护:指为保护自然环境、改善生态环境而采取的措施;4.管理标准:公司对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要求;5.考核标准:公司对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的考核指标。

第二章职业安全管理第四条职责和义务1.公司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职业安全工作,确保职业安全管理体系的健全和有效运行;2.全部员工要遵守职业安全规定,认真履行职业安全义务,自动遵守相关规章制度;3.职业安全委员会负责监督职业安全管理工作,并向公司负责人供应咨询和建议;4.职业安全监测机构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评估和防备工作。

第五条职业危害防控1.全面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的评估,订立相应的防护措施;2.供应必需的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具;3.定期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测量和评估,确保工作环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六条职业安全培训1.全体员工必需接受职业安全培训,包含工作流程、不安全源辨识和应急处理等内容;2.新员工入职时,需进行相关安全培训并签订安全承诺书;3.定期开展职业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第七条事故处理与报告1.发生职业安全事故时,立刻进行事故处理,采取紧急措施保护人身安全;2.在规定时限内,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依据要求供应相关料子;3.对职业安全事故做好事故调查与分析工作,追究相关责任。

第八条职业卫生监测1.进行员工的职业健康监测,包含体检、职业病筛查等;2.对于职业病危害工种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管理和病愈工作。

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及部分标准清单

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及部分标准清单

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及部分标准清单在现代社会,职业健康安全已经成为了企业发展和员工福利保障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国家和相关机构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本文将为您列举一些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部分相应的标准,以帮助企业和个人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中国最基本的劳动法律法规,其中包括了对职业健康安全的规定。

例如,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雇主有责任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设备,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法律,旨在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

根据该法,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此外,安全生产法还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的划分和相关的法律责任。

3.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是保护劳动者免受职业病侵害的重要法律。

根据该法,用人单位应当依法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提供职业病防治的必要设备、装置和药品。

同时,该法还规定了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鉴定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4.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监测规范《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监测规范》是国内监测职业病危害的重要标准之一。

该标准规定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方法和标准,以及监测过程中的操作规范。

5.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规范》是用于指导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标准之一。

该规范包括了对职业病预防、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有助于提高企业职业健康管理的水平。

二、部分标准清单:1. GBZ1-2010《劳动者职业健康与安全工程术语》该标准规定了劳动者职业健康与安全工程术语的定义和应用,对于理解和使用相关术语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2. GB/T 18881-2014《环境与工作场所空气质量分析方法指南》该标准规定了环境与工作场所空气质量分析的方法和要求,有助于对工作场所环境中的有害物质进行监测和评估。

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规定范本

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规定范本

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权益,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

第三条所有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以确保职工的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

第四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职业卫生、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意识,增强对环境保护的重视。

第二章职业安全与健康规定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安全与健康的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估、监控和控制;(二)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三)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四)健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事故的查清和责任的追究;(五)加强职业卫生防护,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和设施;第七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与教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对新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其掌握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二)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三)加强对高风险工作岗位的特殊培训,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四)及时通报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政策、法规、规章和事故案例等信息;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卫生监测与评价制度,定期对工作环境进行监测,评估职工的职业健康状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善。

第九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事故报告、记录与统计制度,及时报告、记录和统计各类事故和职业病病例,并按照国家要求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应当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和职业病保险,依法为受伤或患病的职工提供相应的医疗救治和康复保障。

第三章环境保护规定第十一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制度,明确环境保护责任人及其职责,切实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清单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清单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清单职业健康安全是保障员工安全、健康和生命的重要工作,在诸多国家和地区都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去规范和约束相关工作。

本文就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清单进行详细说明。

一、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1.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保障了员工的权益和利益。

此外,该法还明确规定了职工的基本权利,包括安全权、职业卫生权等,对于保障职工劳动安全和健康非常重要。

2.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是中国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发展的重要法律法规,旨在加强安全生产规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它,保障了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规避安全风险,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

3. 《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职业病的预防和防治措施,对职工的健康起到了关键性的保障作用,同时规定企业有必要为职工提供一定的防护措施。

4.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是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规定了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工伤时的相关保障政策,从而减轻伤者与家庭的经济负担,保障受害者的基本权益。

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1. 投资方投资方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投资政策,在中国范围内从事各种投资开发和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

投资方应评估工作场所有潜在危险物质和危险因素,合理规划工作场所,制定一系列科学、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措施。

2. 雇用者“雇用者”是指向员工提供工作的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和实权担保人。

雇用者要负责向雇员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确保工作场所健康安全。

3. 工会组织工会组织是保护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权威组织。

在职业病和安全生产等问题上,工会组织应该发挥积极的作用,维护职工的安全权益,使职工的生产工作处于安全环境中。

三、其他清单1. 职业卫生标准职业卫生标准是以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为出发点,研究不同应急事件的置的危害程度、暴露和毒性特性等,针对性地制定的数值标准。

员工职业安全与健康的法律法规培训

员工职业安全与健康的法律法规培训
维护
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减轻工作压力和疲劳,促进员 工心理健康的维护和提升。
04
企业责任与义务
企业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的责任
建立健全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制 度
企业应制定和完善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制 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职责和要 求。
提供安全与健康培训
企业应对员工进行职业安全与健康培训, 确保员工了解并掌握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国外案例启示
企业应重视员工职业健康管理,建立完善的职业病预防机 制,加强员工健康状况的监测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保障 员工健康。
借鉴意义
企业应从国内外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不断完善自身的职 业安全与健康管理体系,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 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THANKS
THANK YOU FOR YOUR WATCHING
05
实际案例分析
国内外典型案例介绍
国内案例
某大型化工企业因未按规定配备安全设施,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多人伤 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国外案例
某知名跨国公司在其亚洲生产基地因忽视员工职业健康,导致数百名员工患上职 业病,公司遭受重大法律诉讼和经济损失。
案例中企业存在的问题与教训
国内案例问题
企业未按规定进行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更新,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 力,员工安全意识薄弱。
企业违反法律法规的后果与处罚
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企业违反职业安全与健康法律法规, 可能会被相关部门给予警告、罚款等 行政处罚。
吊销证照
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相关 证照可能会被吊销,影响企业的正常 运营。
刑事责任
如果企业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相关 责任人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社会舆论谴责

中国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

中国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

中国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在中国的实施对于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安全和健康起着重要作用。

以下是中国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该法规定了雇主和劳动者在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雇主有责任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预防职业灾害事故的发生。

劳动者有义务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安全设备,并参加必要的职业健康检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该法规定了企业和个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责任。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个人在生产活动中有义务采取安全措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和健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该法规定了职业病的防治措施和责任。

雇主有责任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劳动者有义务配合职业病防治工作,接受职业病防治措施和监测检测。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该法规定了矿山行业的安全责任和管理要求。

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装备,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身体安全。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该法规定了建筑行业的安全要求和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工人的安全和健康。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该法规定了火灾防控的责任和要求。

场所所有人、经营单位必须按照消防法规提供必要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措施,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这些法律法规对于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安全和健康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这些法规的宣传和落实,企业和个人也应积极履行职业安全健康的责任,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中国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和身体安全而制定的具体规范。

这些法规的实施对于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和健康状况,减少职业灾害事故,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下面将对中国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进行更详细的介绍。

职业健康与安全规范

职业健康与安全规范

职业健康与安全规范在现代社会,职业健康与安全已经成为企业和员工共同关注的重要议题。

随着人们对于工作环境健康的要求不断提高,各国纷纷出台了职业健康与安全规范,以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本文将从职业健康与安全的意义、重要性以及相关规范的内容等方面展开讨论。

一、职业健康与安全的意义职业健康与安全指的是在工作场所中,通过采取适当的措施,预防和减少工作相关的伤害和疾病的发生。

它不仅关乎个体的身体健康,也关系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整体安全。

职业健康与安全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护员工身体健康:职业健康与安全规范的实施,可以有效避免工作所带来的身体损害,使员工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工作,减少工作相关的事故和疾病的发生。

2. 提高工作效率:良好的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可以增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减少员工的离职率,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力。

3. 降低企业成本:职业健康与安全规范的实施可以减少工作事故和疾病带来的经济损失,降低企业的医疗和赔偿费用,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职业健康与安全规范的内容为了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职业健康与安全规范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环境:规定了工作场所的基本要求,包括通风、照明、温度、噪音和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员工在良好的工作环境中开展工作。

2. 劳动保护:要求雇主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包括防护用品、紧急救援设备、消防设备等,并对员工进行相关的培训,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工作时间:规定了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防止过度工作和超时工作对员工身体健康造成的伤害。

4. 健康监测与防护:要求雇主进行相关的健康监测,及时发现员工存在的健康问题,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保障员工的健康安全。

5. 应急管理:要求雇主制定应急预案,组织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保障员工在意外事件发生时的安全。

三、职业健康与安全规范的实施与监督为了确保职业健康与安全规范的有效实施,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我国主要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目录

我国主要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目录

我国主要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目录一、职业安全健康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12.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10.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1.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3.5.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9.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m2.5.1)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1996.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1983.9.2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1992.10.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89.1.)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企业法(1988.4.1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1.10.27)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4.7.1)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9.7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11.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1.5.15)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993.9.1)二、主要职业安全健康行政法想及部门规章1.综合类工厂安全卫生规程(1956.5.25)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1963.3.30)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1986.10.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1986.10.29) 乡镇煤矿安全规程(1987.4.30)关于加强乡镇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规定(1987.7.2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987.1.1)关于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重点要求(1987.8.1)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987.9.15)水利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条例(1988.1.1)烟草行业安全管理暂行条例(1988.10.28)乡镇露天矿爆破安全规程(1989.6.16)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989.8.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88.3.9)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1988.728)造纸工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19如.4.20)兵工弹药企业外部安全距离规定(1990.6.1)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1991.3.22)海洋石油作业者安全应急计划编制要求(1992.5.26)电网高度管理条例(1993.2.19)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1993.8.4)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1994.8.11)劳动监察员管理办法(1994.11.14)矿山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实施办法(1g94.12.4)矿山安全员管理办法(1994.12.4)乡镇煤矿管理条例(1994.12.4)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1995.1.22)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1995.4.7)尾矿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国务院关于修改《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1995.5.1)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1995.10.1)矿山安全监察工作规则(1995.10.1)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1996.8.12)关于修改《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决定(1998.1.7)国有工业企业物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1999.5.1)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督与管理暂行规定(2000.4.24)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2000.8.25)国有在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2000.9.28)煤矿安全监察条例(2000.12.1)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条例(2001.1.1)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4.21)2,化学危险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1984.1.6)关于执行1994年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通知(1996.9.23) 工作场所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12.20)化学危险品登记注册管理规定(2000.9.11)危险化学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3.15).3.三同时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的通知(1990.10.8)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办法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1997.1.1)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资格认可与管理规则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管理办法(1998.2.5)4.伤亡事故调查和处理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1960.5.23)最高人民检查院、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查处重大责任事故的几项暂行规定》的通知(1986.3.25)国务院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1989.3.2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19如.3.3)劳动部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有关条文的解释(1990.3.20)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991.3.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释(1991.7.25)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991.9.22)关于实施《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1992.10.26) 关于印发《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1993.1.1)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问题解答》的通知(1993.9.17)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1996.8.1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处理规定(1997.7.18)5.女工和未成年工保护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7.2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1989.1.20)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1990.1.18)禁止使用童工规定(1991.4.5)纺织系统女职工劳动保护细则(1991.6.8)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1993.11.3)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1994.12.9)6.培训、考核煤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条例(1987.2.2)厂长、经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资格认证管理规定(1990.10.5)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1991.11.30)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1995.11.8)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资格考核规定(1996.2.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1999.7.12)7.劳动防护用品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1963.9.18)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1982.9.29) 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1987.2.6)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1988.1.5)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补充规定(1989.5.29) 关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定点经营的通知(1989.12.22)石油企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暂行规定(1992.2.22)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1996.6.1)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2000)8.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1982.7.1)《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82.8.7)锅炉使用登记办法(1987.1.1)漏电保护器安全监察规定(1990.6.1)气瓶安全监察规程(2000.12.31)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1991.3.21)气瓶产品安全监督检验规则(1991.7.1)关于修改《(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个别条文的通知(1992.1.6)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1993.3.27)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质量许可证制度实施办法(1993.9.29)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3.11.28)超高压容器安全监察规程(1993.12)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运营与监察规定(1994.4.16)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1994.5.1)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1994.6.20)关于修改《(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压力容器部分”有关条款的通知(1995.6.23)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1996.7.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处理规定(2001.11.15)做好改革期间全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通知(1998.8.17)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2000.10.1)9. 消防管理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1983.3.2)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1990.1.1)火灾统计管理规定(1997.1.1)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3.22)造纸行业原料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990.8.24)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规定(1991.5.25)消防监督程序规定(1991.10.1)商业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1992.11.1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994.5.1)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1997.3.1)火灾事故调查规定(1999.3.15)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999.5.25)消防监督检查规定(1998.12.9)10.劳动卫生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1984.3.19)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1984.7.18)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1986.2.27)《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1987.1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1987.12.3)乡镇企业劳动卫生管理办法(1988.8.1)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1988.4.20)职业病报告办法(1989.1.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1989.10.24)矿山企业粉尘浓度和尘肺病统计暂行办法(1989.7.29)放射防护监督员管理规定(1990.4.3)辐射加工装置放射卫生防护管理规定(1991.4.26)油船、油码头防油气中毒规定(1991.9.5)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劳动条件分级工作的通知(1991.8.5)有毒作业危害分级监察规定(1994.1.26)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1992.1.1)核事故医学应急管理规定(1994.10.8)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1995.6.2)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规定(1997.10.29)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1999.12.24)11.检测检验机构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资格认可规则(1988.10.5)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员资格鉴定考核规则(1988.10.14)职业安全卫生检测检验站管理办法(1990.5.16)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管理办法(1995.6.23)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验员认证管理办法(1996.12.23)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办法(1996.12.23)矿山安全卫生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管理办法(1997.10.30)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评价单位资格认证许可与管理规则(1998.2.5)12.工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颁发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三个条例的通知(2001.12.31)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2001.12.31)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2001.12.31)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2001.12.31)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群众监督大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几项措施(1986.7.15)工业企业班组安全建设意见纲要(1988.1.18)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暂行管理办法(1991.8.1)全国总工会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实行工会监督的暂行办法(1989.3.29)。

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规定范本(2篇)

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规定范本(2篇)

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规定范本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是一个关乎员工的身心健康以及保护自然环境的重要议题。

为了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同时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许多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下面是一个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规定的范本,以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或子公司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保障员工的身体、心理健康,同时减少工作活动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第四条:本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明确相关职责和组织架构。

第五条:本公司应当制定详细的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制度和程序,定期进行培训和审核,并建立相应的记录和报告制度。

第二章:职业安全与健康第六条:本公司应当根据工作特点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详细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场所的安全设施、作业规程、防护措施等。

第七条:本公司应当定期组织职业卫生监测,确保工作环境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采取相应的改善措施。

第八条:本公司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特点和身体状况,制定适宜的职业健康检查制度,并确保员工按时参加检查。

第九条:本公司应当建立职业安全与健康事故应急救援机制,保证及时有效地处理职业安全与健康事故,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三章:环境保护第十条:本公司应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符合相关环境法律法规要求。

第十一条:本公司应当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制定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清洁生产、废物排放控制等工作。

第十二条:本公司应当建立环境事故应急预案,规定应急响应流程,并定期进行演练和评估。

第四章:监督与惩罚第十三条:本公司应当建立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和检查相关工作的贯彻执行情况。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本公司将按照公司内部规定进行相关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职甚至终止劳动合同。

第109RH节 职业安全跟健康法规十二

第109RH节 职业安全跟健康法规十二

第109RH章职业安全及健康法规十二摘要:本条例旨在确保正在工作中的任何人的安全及健康,就有关的事宜订定条文,以及对《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及《行政上诉委员会条例》作出相应修订。

38.局部皮肤瘤(乳头状或角化性)任何涉及─(a)使用或处理砷、焦油、松脂、沥青、矿物油(包括石腊)、烟灰或任何此等物质的化合物、产品或残留物的职业;或(b)暴露于砷、焦油、松脂、沥青、矿物油(包括石腊)、烟灰或任何此等物质的化合物、产品或残留物中的职业。

39.职业性白斑病任何涉及─(a)使用或处理对特丁基苯酚、对特丁基苯二酚、对戊基苯酚、对苯二酚或一苯甲基对苯二酚或对苯二酚一丁基醚的职业;或(b)暴露于对特丁基苯酚、对特丁基苯二酚、对戊基苯酚、对苯二酚或一苯甲基对苯二酚或对苯二酚一丁基醚中的职业。

40.因尘埃、液体或蒸汽引致皮肤发炎或溃疡(包括氯痤疮但不包括铬溃疡) 任何涉及暴露于足以刺激皮肤的尘埃、液体或蒸汽中的职业。

41.因尘埃、液体或蒸汽引致上呼吸道或口腔的粘膜发炎或溃疡任何涉及暴露于尘埃、液体或蒸汽中的职业。

42.鼻腔或相关气窦的癌症(鼻癌)任何涉及─(a)制造或修理木制成品的职业;或(b)制造或修补全部或部分以皮革或纤维板制成的鞋类或鞋配件的职业。

43.棉屑沉着病任何涉及暴露于原棉屑的职业。

44.职业性哮喘病任何涉及使用或处理可刺激或敏化呼吸系统的下述任何一种物质或暴露于下述任何一种物质中的职业─(a)异氰酸盐;(b)铂化合物;(c)因制造、运送或使用以邻苯二甲酸酐、偏苯三酸酐或三乙烯四胺为主要成分的硬化剂(例如环氧树脂硬化剂)所引起的烟雾或尘埃;(d)因使用松脂作为助焊剂所引起的烟雾;(e)甲醛;(f)蛋白;(g)作研究或教育用途或在实验室使用的动物或昆虫;(h)因大麦、燕麦、黑麦、小麦或玉米的播种、栽植、收割、弄干、处理、研磨、运送或贮存,或因上述谷物制成的谷粉或粉末的运送或贮存所引起的尘埃。

(i)任何其他在工作期间吸入的敏化物质。

国家职业健康相关规章介绍

国家职业健康相关规章介绍

国家职业健康相关规章介绍国家职业健康相关规章介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劳动法对职业健康进行规范,维护劳动者身心健康,提高职工劳动生产效率,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职业健康规章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以及其他形式的经济组织。

第三条职业健康规章包括职业病防治、职业安全、职业卫生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四条国家将建立职业健康监管机构,负责制定相关的职业健康标准和政策,监督职业健康的实施和落实。

第五条运用科学技术手段,改善工作环境,降低工作中的危害程度,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水平。

第六条加强职业健康教育与宣传,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意识,鼓励职工主动参与职业健康管理。

第二章职业病防治第七条职业病防治的目标是降低职业病发生率,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确保职工的权益。

第八条对于容易引发职业病的行业,必须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估,制定相应的职业病防治计划。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职业病防治体系,监测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条企业应当开展职业病体检,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定期体检,及时发现职业病患者并采取措施进行治疗。

第十一条一旦发现职业病患者,企业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隔离治疗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和职业病防治机构。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组织职业病防治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对职业病的认识和防护意识。

第十三条被查实的职业病患者应当依法享受劳动保护和经济赔偿。

第三章职业安全第十四条职业安全的目标是确保工作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职业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制度、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对工作环境和设备进行安全评估,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进行定期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应变能力。

第十八条一旦发生事故,企业应当迅速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及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和职业安全监管机构,并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紧急救援和安全预警机制,保障工作场所的职业安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109RH章职业安全及健康法规一
摘要:本条例旨在确保正在工作中的任何人的安全及健康,就有关的事宜订定条文,以及对《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及《行政上诉委员会条例》作出相应修订。

[本条例,但第6、7及
8条除外]
1997年5月23日 1997年第281号法律公告
第6、7及8条
[1998年6月1日 1998年第230号法律公告]
(本为1997年第39号)
第509章第1条简称
第I部
导言
(1)本条例可引称为《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

(2)(已失时效而略去)
第509章第2条本条例的目的
本条例的目的是─
(a)确保在工作中的雇员的安全及健康;
(b)订明会有助于使雇员的工作地点变得对该等雇员更加安全和健康的措施;
(c)改善适用于在工作地点使用或存放的若干危险工序、工业装置及物质的安全及健康标准;
(d)一般地对雇员的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健康方面作出改善。

第509章第3条释义
附注:
具追溯力的适应化修订─见2000年第54号第3条
(1)在本条例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
“工作”(work) 指以雇员身分工作;
“工作地点”(workplace) 指有雇员工作的任何地方,但不包括以下任何一项─
(a)位于公众地方的飞机或船只;
(b)当经设计为运载人、动物或货物的载具或使用作如此运载用途的载具位于任何公众地方时,通常由该载具的司机占用的座位或位置;
(c)在其内的雇员均属家庭佣工的住宅处所;
(d)只有自雇人士工作的地方;
(e)属规例为施行本段而订明的种类的任何其他地方;“工作地点工作守
则”(workplace code of practice) 指根据第40(1)条发出的工作守则,亦指经修订的该工作守则(如该守则曾经修订);
“上诉委员会”(Appeal Board) 指根据《行政上诉委员会条例》(第442章)第5条设立的行政上诉委员会;
“公众地方”(public place) 指─
(a)任何公众街道、码头或公园;或
(b)铁路的永久通道;或
(c)水域的任何部分或任何公众可航行的水道;或
(d)香港上空的任何部分;或
(e)任何人有权进入的任何其他地方(不论是否须付款);“公职分析员”(public analyst) 指政府化验师、政府病理学家或由行政长官为施行本条例而以书面委任的任何分析员; (由2000年第54号第3条修订)
“危险事故”(dangerous occurren ce) 指属附表1指明的种类的事故;
“身分证”(identity card) 指根据《人事登记条例》(第177章)发给的身分证; “身体伤害”(bodily injury) 包括对健康造成的伤害;
“占用人”(occupier) 就任何处所或工作地点而言,包括具有对该处所或工作地点有任何程度控制权的任何人,并尤其包括第(5)或(6)款适用的人;
“住宅处所”(domestic premises) 指作为私人住宅而占用的处所;
“作业装置”(plant) 包括机械、设备、器具、家具、装设及装置;
“法庭”(court) 包括裁判官;
“物质”(substance) 指天然或人工的物质,不论是处于固体、液体、气体或蒸汽的形态;
“活动”(activity) 包括操作及工序;
“负责人”(person responsible) 就任何工作地点而言,具有第(2)款给予该词的涵义;
“纪录”(record) 包括以电子形式记录的资料;
“家庭佣工”(domestic servant) 的涵义与《雇佣条例》(第57章)中该词的涵义相同;
“规例”(regulation) 指根据本条例订立的规例;
“处长”(Commis sioner) 指劳工处处长;
“处所”(premises) 包括任何载具及任何公众地方,并包括个别处所的一部分;
“船只”(vessel) 的涵义与《船舶及港口管理条例》(第313章)第2条中该词的涵义相同;
“敦促改善通知书”(improvement notice) 指根据第9条送达的通知书; “雇主”(employer) 指根据雇佣合约或学徒合约雇用自然人的人;
“雇员”(employee) 指任何根据雇佣合约或学徒合约工作的自然人,但不包括家庭佣工;
“暂时停工通知书”(suspension not ice) 指根据第10条送达的通知书; “职能”(function) 包括权力及责任;
“职业安全主任”(occupational safety officer) 指根据第20条指定为职业安全主任的公职人员或因该条而被视作如此指定的人;
“严重身体伤害”(serious bodily injury) 就任何人而言,包括任何导致该人进入医院或诊所接受治疗或观察的身体伤害;
“严格法律责任罪行”(offence of strict liability) 指任何符合以下说明的罪行∶就该罪行提出检控时,检控人不需要证明─
(a)被告人蓄意地作出或明知而作出或罔顾后果地作出构成该罪行的作为或蓄意地有或明知而有或罔顾后果地有构成该罪行的不作为;或
(b)被告人知悉该罪行的任何特定要素。

(2)就本条例而言,工作地点的负责人是受雇于该工作地点工作的雇员的雇主;如该雇主并没有对该工作地点的有关部分或方面行使任何程度的控制权,则工作地点的负责人指该工作地点的占用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