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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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区发展规划

合肥高新区发展规划

合肥高新区发展规划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合肥高新区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起到了促进创新、推动产业升级和引进人才的重要作用。

高新区的发展规划非常关键,能够有效引导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一、背景介绍合肥高新区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成立于1991年,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高新区的成立旨在推动合肥市的经济转型升级,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动科技创新和人才引进。

合肥高新区不仅有了先进的产业基础和科研条件,还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策优惠。

二、发展目标合肥高新区的发展目标是实现经济转型升级,打造国内领先的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和创新创业中心,成为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有影响力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高新区的发展将从四个方面进行推进:一是加强科技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水平;二是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集聚度和竞争力;三是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打造创新人才高地;四是构筑开放型经济体系,积极引进外资和开展国际合作。

三、产业发展规划合肥高新区的产业发展规划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力争培育壮大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形成优势产业集聚效应。

目前,高新区已经形成了以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等为主导的产业体系。

未来,高新区将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对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生物技术等前沿技术领域的研发和应用,努力打造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的产业链。

四、科技创新计划合肥高新区将加强科技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水平。

具体来说,高新区将建立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优化创新创业环境,鼓励企业和创新人才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高新区将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科技成果向实际生产力转化。

高新区还将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他们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并通过引进高级人才和合作研发等方式推动科技创新。

合肥市建筑事务管理处关于表彰全市建设领域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农民工的决定

合肥市建筑事务管理处关于表彰全市建设领域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农民工的决定

合肥市建筑事务管理处关于表彰全市建设领域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农民工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建筑事务管理处•【公布日期】2009.03.26•【字号】•【施行日期】2009.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合肥市建筑事务管理处关于表彰全市建设领域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农民工的决定各县、区、开发区建设(建管)部门,在肥各建筑业企业、各相关单位:2008年,我市建设领域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农民工维权工作成效显著,广大农民工为合肥大建设立下汗马功劳。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

经决定,庐阳区建设局等41个单位为“合肥市建设领域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先进集体”,童国锦等75名同志为“合肥市建设领域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先进个人”,许高定等22名同志为“合肥市建设领域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优秀农民工”。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学习新知识,增长新本领,创造新佳绩。

全市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和广大职工,要以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不断创新,扎实工作,为实现现代化滨湖大城市的宏伟目标再立新功!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建国60周年献礼。

二OO九年三月二十六日附件:(一)合肥市建设领域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先进集体41个1 合肥市庐阳区建设局2 合肥市瑶海区建设局3 合肥市蜀山区建设局4 合肥市包河区建设局5 肥东县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6 肥西县建设局施工队伍管理站7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8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9 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新站区分站10 合肥市建委派驻政务区工作站11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滨湖新区工作站12 合肥市建筑事务管理处队伍管理科13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14 合肥市建设工会委员会15 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16 合肥市司法局148法律服务指挥中心17 合肥市公安局亳州路派出所18 安徽瑞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19 安徽普兰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20 合肥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1 安徽双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2 合肥建工劳务有限公司23 合肥杰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4 安徽宝连劳务有限公司25 安徽振皖劳务有限公司26 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27 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28 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29 安徽华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0 安徽安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1 合肥万振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2 安徽圣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3 安徽常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4 合肥市义兴建设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5 合肥润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6 安徽义银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37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38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39 上海绿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40 江苏双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41 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附件:(二)合肥市建设领域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先进个人75名1 童国锦肥东县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2 童浩肥东县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3 葛基兵肥西县建设局4 张陶冶肥西县建设局5 阮兆龙长丰县建筑业管理局6 洪旭长丰县建筑业管理局7 彭家友合肥市庐阳区建设局8 周昊合肥市庐阳区建设局9 许祥合肥市瑶海区市政建设管理处10 杜美玲合肥市瑶海区市政建设管理处11 汪奎合肥市蜀山区建设局12 何骥合肥市蜀山区建设局13 黄健合肥市包河区建设局14 邵然包河工业区管理委员会15 陶晓萍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16 赵飞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17 孔芬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18 惠稳善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中心19 王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20 王海堂合肥市新站试验区管委会建设发展局21 王伟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新站区分站22 帅兵合肥市建委派驻政务区工作站23 高少华合肥市建委派驻政务区工作站24 阚言卫合肥市包河区建设局25 杜德平合肥市建设委员会滨湖新区工作站26 温祖国合肥市建筑事务管理处27 白智军合肥市建筑事务管理处28 余爱妹合肥市建筑事务管理处29 XXX 合肥市建筑事务管理处30 方吉道合肥市建筑事务管理处31 阮志春合肥市建设委员会32 翁存爽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33 唐礼斌瑶海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34 夏晨波包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35 邹华前合肥市总工会36 范仲平合肥市建设工会委员会37 陈德华合肥市司法局148指挥中心志愿法律安徽金亚律师事务所38 郭军合肥市司法局148指挥中心志愿法律安徽金亚律师事务所39 薛平合肥市司法局148指挥中心志愿法律安徽金亚律师事务所40 沈峰合肥市司法局148指挥中心志愿法律安徽金亚律师事务所41 陈洋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42 高远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43 胡钧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44 赵彦合肥市公安局南七派出所45 陈永枝合肥市公安局望湖派出所46 王南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办47 朱为涛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办48 戚玲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49 梁东京合肥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50 宋友桂合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51 刘德群安徽中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52 李铁合肥隆昊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53 姜嵘安徽瑞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54 范颖合肥市正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5 段纯仁合肥建工劳务有限公司56 柳杰合肥杰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57 梁英权合肥市义兴建设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58 张逸琳合肥市第二建筑安装总公司59 司圣生安徽华力劳务有限公司60 严纪修安徽天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61 田际红合肥昌宏劳务公司62 邱志伟绍兴县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63 张维平安徽水安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4 卫道玉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65 孙厚丰安徽亚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66 崔礼先安徽广厦建筑股份有限公司67 吴健雄合肥市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68 王井兵中国建筑六局安徽分公司69 李志森中国建筑七局第二建筑公司70 冯国旺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71 陈烽上海绿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2 蒋俊国江苏双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73 张庆庆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74 朱正应安徽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75 章业斌合肥市杏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附件:(三)合肥市建设领域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优秀农民22名1 许高定安徽省中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 王军肥东县撮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 胡其义安徽上房建筑有限责任公司4 孙汉文安徽劳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5 吕德金安徽三十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 姜多利安徽大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 许祥峰合肥市杏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8 杜先成安徽湖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9 邰峰安徽同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 吴明球安徽省福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11 朱茂传安徽启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 孙孝忠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13 程兴安徽圣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4 李道茂安徽常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5 赵多尹安徽两淮建设有限责任公司16 张友干中建四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17 赵维国合肥市中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8 潘学胜安徽常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9 李边吾合肥市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 宋有明安徽同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1 邓飞安徽永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2 张锦水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用地建筑风貌设计导则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用地建筑风貌设计导则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用地建筑风貌设计导则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In addition, this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 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1. 引言随着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快速发展,工业建筑的风貌设计日益受到关注。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新站高新区产业发展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新站高新区产业发展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新站高新区产业发展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9.01.25•【字号】合新管〔2019〕15号•【施行日期】2019.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关于印发新站高新区产业发展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新管〔2019〕15号机关各部门,各社区管委会,鑫城公司、新创公司,驻区有关单位: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将《新站高新区产业发展专家库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2019年1月25日新站高新区产业发展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新站高新区招商引资工作流程管理办法》(合新管〔2018〕142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招商引资工作机制改革,提高招商引资项目决策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推进新站高新区产业发展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建设,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专家库成员主要由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的行业领军人物、产业协会、知名企业家、行业专家、业内知名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金融机构、省市区级安全生产部门及环保部门等构成。

第三条区招商局牵头专家库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并开展专家库建设、运行维护、开发利用等相关工作。

第二章专家信息资源建设第四条专家库中涉及科技界、产业界、经济界和政府监管机构的高层次专家,原则上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科技界专家主要是从事科技研发、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或项目管理,或在主要国际学术组织中任中高级职务、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专家。

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作为负责人承担过中央或省级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课题)。

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产业界专家主要是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科技园区和各类创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的高级管理人员等。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新站高新区政府举债融资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新站高新区政府举债融资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新站高新区政府举债融资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7.05.24•【字号】合新管〔2017〕133号•【施行日期】2017.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印发新站高新区政府举债融资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新管〔2017〕133号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各社区管委会,平台公司: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将《新站高新区政府举债融资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2017年5月24日新站高新区政府举债融资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司法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安徽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财政部驻安徽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的通知》(财债〔2017〕571号)精神,为加快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对我区举债融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分类处置,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特制订本方案。

一、清理整改对象尚有债务余额的融资平台公司、各社区、行政事业单位及相关国有企业。

二、清理整改内容本次清理整改要做到全方位、无死角,以2017年6月10日前完成为时间节点,清理内容不仅包括政府性债务,也包括未纳入政府性债务统计的其他债务,还包括采用PPP、政府投资基金、专项建设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各种方式承担的支出责任。

凡与上述债务或支出责任相关的协议、合同中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以文件、会议纪要、领导批示、担保函、承诺函、安慰函等任何形式进行担保,或相关协议、合同用于不规范融资行为的,都应纳入本次清理整改范围,都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

三、工作步骤本次清理整改工作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6月10日。

合肥经开区规划

合肥经开区规划

合肥经开区规划合肥经开区是合肥市政府确定的重要开发区域,位于合肥市东南部,毗邻宁国市、蒙城县等地。

为了推动经济发展,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合肥市政府制定了合肥经开区规划,旨在规划并建设一个具有现代化、国际化水平的经济开发区。

以下是关于合肥经开区规划的介绍。

一、总体目标:合肥经开区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建设成为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综合性经济开发区,实现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二、功能布局:合肥经开区规划将以引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要发展方向,确定以软件信息服务业、现代制造业、生物医药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为重点发展领域。

计划建设研发中心、科技园区、产业园区以及商务、物流、住宅等功能区。

三、产业结构调整:合肥经开区规划将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传统产业升级,培育新兴产业,实现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

在传统产业升级方面,将采取技术改造、产品升级、工艺创新等措施,提高传统产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在新兴产业方面,将加大对科技创新、高新技术产业的支持力度,培育和吸引一批有实力和潜力的新兴产业企业。

四、城市建设:合肥经开区规划将注重城市环境和生活品质的改善。

通过城市绿化、景观建设、公共设施建设等措施,打造宜居、宜业的新型城区。

加大市政基础设施的投入,提高交通、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为企业和居民提供良好的阵地条件。

五、生态环境保护:合肥经开区规划将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

通过加强环境监测和治理,提高环境质量;推动节能减排,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积极开展生态修复,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功能。

六、开放合作:合肥经开区规划将积极开展对外开放与合作。

通过加强合作交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资本和人才,提升经济开发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同时,积极扩大对外贸易,促进各类经济要素的自由流动。

七、安全稳定:合肥经开区规划将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大执法力度,确保经济开发区的安全稳定。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高新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各有关单位: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贯彻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立即开展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和市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及市城乡建委《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强化我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减少一般事故,防范和杜绝较大事故,确保“五一”、上海世博会、全国“四体会”等重要时段我市建设系统生产安全,决定自即日起,立即在全市建设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现将活动方案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市城乡建委《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扎实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加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执法力度,继续深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进“质量安全双示范”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通过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一般事故,防范和杜绝较大事故,确保“五一”、上海世博会、全国“四体会”等重要时段我市建设系统生产安全。

二、职责分工鉴于本次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该项工作将在高新区安委会统一指挥和市建委统一指导下,由高新区建设发展局负责组织与协调,由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质量安全监督站)具体落实。

为扎实开展和推进该项工作,高新区建设发展局成立以李先强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刘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质量安全监督站)主任(站长)姚小平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质量安全监督站),办公室主任由姚小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敬正伟同志担任,成员有:杨建民、檀林、林晓、张超、纪克明、潘雄、唐劲云、张江明。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指挥,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合肥高新区管委会工作规则

合肥高新区管委会工作规则

合肥高新区管委会工作规则(原创实用版)目录1.合肥高新区管委会的工作规则概述2.管委会的组织架构和职能3.管委会的工作机制和决策程序4.管委会的监督机制和问责制度5.管委会的未来发展方向和目标正文合肥高新区管委会工作规则合肥高新区管委会是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和协调高新区的各项发展工作。

本文将从管委会的组织架构和职能、工作机制和决策程序、监督机制和问责制度以及未来发展方向和目标等方面,详细介绍合肥高新区管委会的工作规则。

一、管委会的组织架构和职能合肥高新区管委会是合肥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高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等职能。

管委会内设多个部门,如办公室、规划建设局、经济发展局、科技局、财政局等,各司其职,共同推动高新区的发展。

二、管委会的工作机制和决策程序管委会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领导管委会的工作。

管委会的工作机制包括定期召开主任办公会议、管委会全体会议等,以研究决策高新区的重大事项。

在决策程序上,管委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重大事项进行充分论证和审议,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三、管委会的监督机制和问责制度管委会接受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工作。

同时,管委会内部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各部门和工作人员的监督,确保管委会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失误,管委会将按照问责制度进行追究和处理。

四、管委会的未来发展方向和目标根据合肥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高新区管委会将聚焦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人才引进、生态环保等领域,持续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未来,管委会将努力将高新区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创业高地,为合肥市乃至全国的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规划委员会职责及议事规程的通知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规划委员会职责及议事规程的通知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规划委员会职责及议事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6.11.21•【字号】合新管〔2016〕83号•【施行日期】2016.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关于印发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规划委员会职责及议事规程的通知合新管〔2016〕83号机关各部门,各社区,鑫城公司、新创公司,新站国土分局:《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规划委员会职责及议事规程》已经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2016年11月21日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规划委员会职责及议事规程为深入贯彻区党工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开发区土地和规划管理工作,增强土地和规划管理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规范性,提升土地资源管理保障能力,推进我区各项建设有序进行,制定以下规程。

第一条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新站区)土地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土规委会”)是新站区城乡土地与规划工作的审议决策机构。

土规委会由新站区管委会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土规委会下设专家咨询组,作为土规委会的咨询机构。

土规委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土规委会的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区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兼任,设专职副主任1名(副科级)。

(组成人员名单附后)第二条土规委会的工作职责是:加强对新站区内各层次规划之间的编制和实施工作的领导,协调土地、规划、建设与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为区内各项建设规划的实施、土地的利用提出实施意见。

主要受理事项有:1.审议开发区战略发展规划;2.审议开发区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3.审议专项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4.审议年度和近期城乡规划编制计划和建设计划;5.审议开发区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和建筑设计方案;6.审议开发区内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用地规模、规划和建设方案;7.审议开发区土地征收报批年度计划;8. 审议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年度计划;9. 审议开发区用地年度供应计划;10.审议开发区用地项目土地供应方案;11.管委会认为需要审议的其他事项。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新站高新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新站高新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新站高新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6.12.10•【字号】合新管〔2016〕105号•【施行日期】2016.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印发新站高新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合新管〔2016〕105号机关各部门,各社区,平台公司:《新站高新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经区管委会2016年第20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2016年12月10日新站高新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基本建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81号)和《合肥市大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拨付管理办法》(合政[2012]11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区管委会批准的年度政府性投资建设计划或调整计划的项目。

主要包括:土地整理、市政路桥、水利、园林、环卫、污水、垃圾处理、地下管廊、房建和公共设施建设等。

第三条项目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按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工程进度进行投资支出,禁止发生概算外支出,不得将非法收费、摊派以及与项目无关的费用纳入项目支出。

第四条本办法中建设项目应履行项目的投资审批手续、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和竣工决算审计等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依法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政府监督制等制度。

建设资金实行直接支付制度。

第二章职能职责第五条区管委会对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进行统一决策、统筹管理。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建设专业法律知识)第三批次合格人员公示2020年6月11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建设专业法律知识)第三批次合格人员公示2020年6月11

合格
113 黄拥洋 男 114 张士鹏 男 115 张雨露 男 116 高明 男 117 曾庆良 男 118 郭盛丹 女 119 贾治业 男 120 王文佳 女 121 李东友 男 122 蔡超 男 123 陆辉 男 124 江美松 男 125 李兴照 男 126 李保山 男 127 马煜强 男 128 李衫 男 129 田庆飞 男 130 刘林 男 131 谢殿奎 男 132 陆亮 男 133 吴明良 男 134 肖艳丽 女 135 张保卫 男 136 陈营 男 137 程鹤 男 138 李强 男 139 白阿东 男 140 李佳佳 男 141 陶应水 男 142 陈华生 男 143 黄传利 男 144 王雷 男 145 杨志坤 男 146 马春龙 男 147 陆中洋 男 148 谢伟 男 149 孙庆 男 150 周旋 男
淮南市城乡建设局 淮南市城乡建设局 淮南市城乡建设局 淮南市城乡建设局 淮南市城乡建设局 淮南市大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淮南市大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政府大通街道办事处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政府大通街道办事处 淮南市大通区洛河镇人民政府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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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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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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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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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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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合格

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科技部批准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方案

科技部批准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方案


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 14家 。 4 从
( 合肥高新 区管委会科技局 )
全 第三批试点企业开始, 企业将与
_ 省 技 对 签 《徽 创 I 科 一 一 订安 省 新 型企业试点工作任 务书》 。各 试 点业进步善点作 企 要 一 完 试 工

科 技 部 批 准 合肥 高新技 术产业 开 发 区创 新 型科 技 园 区建设 方案
厅发 委经 委财 厅教 “ 、改 、信 、政 、 国家 智 能 语 音 高 新技 术产 业 化 基 地 " 贾 育 行资部 工 确发6家 省 、 八 、联 、 7 行 分等 门合定 厅国 委总 会开 银 落户合 肥 高新 区
徽 企业为第三批省级创新型试点 本刊讯 日 “ 前, 合肥国 家智能语音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获科技
本刊讯 近 日, 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 区创新 型科技 园区建设
推 动 国 家 高新 区 创新 型 科 技 园 区 建 设 是 为 落 实 《 中共 中央 国务 院
务 方 案 , 经董事会或 总经理 办公会
定 一 位 同 志作 为 “ 技 专 员 ” 负 科 .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审 议 批 准 后 正 式 印 发 实 施 , 确 方 案 获 国家 科 技 部 批 准 。 并
企 业 。其 中合 芜 蚌 试 验 区 有 3 部 批 准 , 也 是 目前 全 国唯 一 的一 家 以智 能 语 音 为 主 题 的高 新 技 术 产 9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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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 工 程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暂行规定-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暂行规定-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暂行规定正文:----------------------------------------------------------------------------------------------------------------------------------------------------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暂行规定(1993年3月25日)各县、区、蜀山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政府同意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上报的“关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暂行规定》等九个政策规定”。

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的建设,自1992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在合肥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中起了重要作用。

开发区制定的九个方面的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制度建设,适用于入区的外资、内资、国营、集体和私营企业。

同时,开发区要继续当好全市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试验区和示范区,大胆探索和超前试行有利于经济建设的新措施、新政策。

自本文下发之日起,市政府下发的[1991]125号文件停止使用。

第一条为加快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的建设,加强对开发区的组织领导,建立精简、高效、服务型的管理体制,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领导小组是开发区的决策机构,制定开发区的重大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有关重大事宜。

省科学技术委员会是开发区的归口管理机关、对开发区的工作实行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开发区行政管理机构,行使市级管理权限,对开发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管理。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政策法规和各项决定。

2.制定并组织实施开发区总体规划和发展计划,负责开发区的规划、设计和管理。

3.制定、执行开发区内有关行政管理办法。

4.负责开发区土地的统一开发和土地使用权的对外出让和转让。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印发关于落实整改2015年新站区预算执行审计相关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印发关于落实整改2015年新站区预算执行审计相关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印发关于落实整改2015年新站区预算执行审计相关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6.08.23•【字号】合新管〔2016〕13号•【施行日期】2016.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印发关于落实整改2015年新站区预算执行审计相关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合新管〔2016〕13号机关各部门,各社区: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将《关于落实整改2015年新站区预算执行审计相关问题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2016年8月23日关于落实整改2015年新站区预算执行审计相关问题的工作方案为贯彻市审计局和管委会要求,根据《关于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合审直报[2016]26号)(以下简称《审计报告》),进一步加大我区审计整改力度,现就新站区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问题整改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改目标我区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8月初,市政府召开2015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专题会议,对各县市区(开发区)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全面整改到位。

各单位作为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确保在9月15日前将未整改的审计问题100%整改到位。

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问责。

二、整改内容经市审计局反馈,还存在如下问题需要整改:(一)部分收入未及时收缴和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1、审计反馈问题:区建设发展局应收未收土地流转租金175.10万元。

责任单位:区建设发展局整改要求:尽快制定欠缴的土地流转租金上缴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完成土地流转租金收缴工作。

2、审计反馈问题:植树造林租金38.86万元未收取。

责任单位:三十头社区、站北社区整改要求:三十头社区尚有应缴未缴的植树造林租金30.36万元未收取,站北社区尚有应缴未缴的植树造林租金8.5万元。

合肥高新区管委会工作规则

合肥高新区管委会工作规则

合肥高新区管委会工作规则【原创实用版】目录1.合肥高新区管委会的背景和历史2.管委会的组织架构和职能3.管委会的工作规则和流程4.管委会对企业的支持和服务5.管委会的未来发展规划正文合肥高新区管委会是安徽省合肥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管理机构,成立于 1990 年,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作为合肥城市西部组团的核心区,合肥高新区是安徽省最大的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拥有众多知名企业和科研机构。

管委会的组织架构主要包括主任、副主任、办公室、规划建设局、经济发展局、科技局、财政局等职能部门。

其中,管委会主任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高新区的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各职能部门负责高新区的规划建设、经济发展、科技创新、财政税收等方面的工作。

管委会的工作规则和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制定和实施高新区的发展规划,确保高新区的发展符合国家战略和地方需求;二是组织实施招商引资、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政策措施,促进高新区的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三是加强对企业的支持和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四是加强与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形成推动高新区发展的合力。

管委会对企业的支持和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提供政策支持,包括税收优惠、财政补贴、人才政策等,以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二是提供公共服务,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创新服务、市场拓展服务等,以帮助企业提高竞争力;三是提供金融服务,包括贷款担保、股权投资、融资咨询等,以解决企业的融资难题。

管委会的未来发展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高新区的硬件水平;二是加强科技创新,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三是推进产业升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高新区的产业结构;四是深化改革开放,提高高新区的国际化水平。

孙华才与合肥市人民政府、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房屋征收决定二审行政判决书

孙华才与合肥市人民政府、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房屋征收决定二审行政判决书

孙华才与合肥市人民政府、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房屋征收决定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城乡建设其他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征收【审理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3.04【案件字号】(2020)皖行终7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志强陈默钟祖凤【审理法官】张志强陈默钟祖凤【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孙华才;合肥市人民政府;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当事人】孙华才合肥市人民政府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当事人-个人】孙华才【当事人-公司】合肥市人民政府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孙华才【被告】合肥市人民政府;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本院观点】上诉人孙华才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提出三项诉讼请求。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行政征收合法违法管辖合法性证据不足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2-08-18 00:48:57孙华才与合肥市人民政府、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房屋征收决定二审行政判决书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0)皖行终77号上诉人(一审原告)孙华才,男,1941年1月30日出生,汉族,住合肥市新站开发区。

委托代理人孙勍,男,1970年11月10日出生,汉族,住合肥市新站开发区,系孙华才之子。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合肥市人民政府,住所地合肥市东流路某某。

法定代表人凌云,市长。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住,住所地合肥市文忠路某某/div>法定代表人路军,主任。

上诉人孙华才因诉合肥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合肥市政府)、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新站管委会)房屋征收决定一案,不服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皖01行初219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论房地产领域“交房必闹”现象及应对措施的研究

论房地产领域“交房必闹”现象及应对措施的研究

经天纬地 ·134·中国周刊2020.05No.238论房地产领域“交房必闹”现象及应对措施的研究杨 成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安徽 合肥 230088摘要:近几年来,房价节节攀升的势头似有所遏制,不想因房价下跌而导致业主“暴力维权”的事件却相继在一些地方不断上演,屡见不鲜。

于是,一个颇具中国特色的名词应运而生,那便是“房闹”。

尤其近几年,不管是小房企还是全国TOP10、TOP20开发商都接连沦陷,交房必维权,维权必闹事已成为常态,这个魔咒似乎也是难以摆脱的。

“房闹”的本质还是“利益或权益”,没有人愿意去违法闹事,只有发生利益冲突或者侵犯了自己的权益才会产生闹事行为。

但是,有些人会投机取巧,利用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矛盾来“赚钱”,而有些人是随波逐流,人云亦云,想从中获取利益的,这些人也被称为“房闹者”。

对于该现象的发生,从以下几方面剖析原因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房闹; 预售制度;契约精神一、浅谈“交房必维权、维权必闹事”之原因(一)房地产预售制度商品房预售制度最初的宗旨是解决部分房地产企业开发资金不足的问题,以加快城镇住房建设。

但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住房的需求逐步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工程建设品质与业主的预期差距、销售说辞与交付房屋的差距、小区环境与心理预期的差距等等带来了大量的差距矛盾,且当前社会房价居高不下,一套房子往往成为家庭最大的资产投入,房屋可更换性小,更换代价高,使得“房闹”现象频发。

若现房现售,在房屋取得相关合法合规手续后,请业主现场看房,一户一价,则减少了交付的矛盾,“房闹”现象也自然随之消失。

因此,商品房只有回归其“商品”的本质,弱化政府的干预,减少行政影响,方能从根本上避免“房闹”。

(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国家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理念,对房地产行业要求低碳环保建设,大幅度增加企业的建设成本。

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管理若不能创新,实现健康稳健的高周转,一味地依靠传统经营管理模式的企业,为了生存不得不在小区品质和产品配套上优化成本,或是盲目赶工影响产品质量。

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建设发展局

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建设发展局
完成一环路畅通项目拆迁工作,北二环下穿工程、二十埠 河和蔡田铺截污工程已拆迁完毕,净地交建设单位,东二 环扩建和东一环畅通工程的已完成拆迁工作量的90%以上, 完成结算户数366户。完成了“兴海苑”二期和东升花园 等1800套房屋的回迁安置,安置面积约15万平方米。
一、一季度工作小结
完成新站区商贸核心区、站北商住区、站塘区、板桥区、 工业物流园区(即目前的国家平板显示产业基地)等五个 地块控规编制招投标工作。
48.320 73.880
备料款18.11万未 开工
备料款19.83万未 开工源自增加毛石砼10万2009年3月份在建工程进度报表
31 兴海苑C区27楼 32 兴海苑C区28楼 33 兴海苑C区29楼 34 兴海苑C区30楼 35 兴海苑C区31楼 36 兴海苑C区32楼 37 兴海苑C区33楼 38 兴海苑C区34楼 39 兴海苑C区35楼 40 兴海苑C区36楼 41 兴海苑C区37楼 42 兴海苑C区38楼 43 兴海苑C区1#楼门面 44 兴海苑C区2#楼门面 45 兴海苑C区南大门 46 兴海苑C区北大门 47 兴海苑C区社居委 48 七里塘派出所 49 凤台路垃圾中转站
二、3月份工作小结
(三)、完成新站区国家平板显示产业基地等五个地块控 规编制招标评标工作,长丰合作区总体规划已报市规委办。 积极配合市规划局编制燃气、供热、环保专项规划。梳理 新站区消防设施,联系编制我区消防专项规划。
二、3月份工作小结
(四)、抓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加大巡查力度。 组织内容为在建工程质量、安全、农民工权益维护、建设 工地迎中博活动的在建工程巡查工作。督促瑶海建安、亚 坤建安、福建省长乐新纪等建筑公司开展农民工教育活动 共计5次。
二、3月份工作小结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新站高新区征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新站高新区征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新站高新区征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8.03.20•【字号】合新管〔2018〕31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关于印发新站高新区征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合新管〔2018〕31号各相关部门,各社区,驻区有关单位:《新站高新区征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修订)》已经区管委会2018年第3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2018年3月20日新站高新区征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第一条为提高我区征迁安置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改善居住环境,根据《合肥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新站区征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及维修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考核组织考核工作实行社区、区两级考核。

社区级考核,由各社区管委会自行组织。

区级考核,由管委会成立征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小组,并负责组织考核。

考核小组由区建设发展局、经贸发展局、城市管理局、政法办、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及社区管委会等单位组成,考核小组组长由区建设发展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具体考核工作由区建设发展局组织实施。

第三条考核对象社区级考核对象为征迁安置小区的物业服务机构;区级考核对象为各社区管委会。

第四条考核时间及方式社区级考核每月组织一次,原则上定为月末最后一周内开展,并于次月5日前报区建设发展局备案。

考核方式由社区管委会自行确定。

区级考核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具体考核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区级考核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按照百分制进行考核。

原则上每个社区管委会随机抽取三个征迁安置小区作为考核样本点(社区管委会所辖范围内少于三个征迁安置小区的,以实有征迁安置小区为样本点),每个社区管委会样本点得分的综合平均值为该社区管委会季度考核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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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高新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贯彻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立即开展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和市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及市城乡建委《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强化我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减少一般事故,防范和杜绝较大事故,确保“五一”、上海世博会、全国“四体会”等重要时段我市建设系统生产安全,决定自即日起,立即在全市建设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现将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市城乡建委《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扎实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加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执法力度,继续深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进“质量安全双示范”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通过开展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大检查活动,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一般事故,防范和杜绝较大事故,确保“五一”、上海世博会、全国“四体会”等重要时段我市建设系统生产安全。

二、职责分工
鉴于本次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该项工作将在高新区安委会统一指挥和市建委统一指导下,由高新区建设发展局负责组织与协调,由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质量安全监督站)具体落实。

为扎实开展和推进该项工作,高新区建设发展局成立以李先强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刘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质量安全监督站)主任(站长)姚小平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质量安全监督站),办公室主任由姚小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敬正伟同志担任,成员有:杨建民、檀林、林晓、张超、纪克明、潘雄、唐劲云、张江明。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指挥,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方案的制定和落实。

各成员按照市城乡建委《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并依据工作方案,监督检查各责任主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组织园区内建设工地重大隐患的排查、认定、汇总报送工作。

具体现场隐患排查工作由杨建民、林晓、纪克明、张超、唐劲云、张江明负责。

纪克明负责汇总和报送工作,张超、潘雄负责宣传和报道工作。

三、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范围: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及所涉及的相关企业。

(二)内容:
1、自查(即日起至4月25日)。

各施工企业要对所属项目部认真进行检查,要对每一个施工环节、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特别要对建筑工地农民工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严格检查。

并将自查情况于本月25日之前报送高新区质量安全监督分站。

2、督查(4月27日至5月15日)。

重点督查以下行为:
(1)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抵押金交纳情况;有无违法分包情况;是否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优惠安全经费及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经费投入到位情况。

(2)建筑施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现场安全管理,开展质量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3)监理单位是否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是否有监理规划、监理日志,是否召开监理例会,是否认真审查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是否进行安全检查并督促隐患整改,按规定要实施旁站的施工现场是否实施了旁站;
(4)建设工程各方主体是否按照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
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进行现场演练情况;
(5)在建项目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建筑起重设备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方案制定、专家论证和安全防护情况,市政工程沟槽开挖、管网维护及其井下作业的安全管理情况,重大危险源挂牌警示情况,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塔吊和施工升降机登记备案和检测验收情况;
(6)“三车”治理及创建“双示范”工地落实情况;
(7)节假日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值守情况。

3、查处(4月28日至5月5日)。

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1)建设单位办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报监手续情况;
(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工程项目按照大检查文件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4)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5)监理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记录及整改落实情况;
(6)其他建设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四、工作步骤
1、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市、区安委会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抓好组织实施,认真做好安全治理行动的落实工作,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各项目要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

2、突出工作重点。

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

重点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重大招商引资工程);重点区域(中小企业园、南岗科技园、柏堰科技园、新加坡花园城);重点环节(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工程、脚手架、边坡防护、施工用电、施工升降机、塔吊、沟槽开挖、土方回填、地下顶管等)。

发现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

3、严格责任追究。

要协调执法行动,严格行政执法,对于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发生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严肃查处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要充分发挥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的作用,坚决惩处建设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瞒报事故、失职、渎职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4、加强监督检查制度。

切实加强对安全治理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行动中出现的问题。

为便于更好地了解、掌握和推进大检查的开展情况。

五、具体要求
各单位必须确保此项工作的开展,4月25日前组织自行排查,重点放在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现场施工设备等重大危险源上。

并于4月15日前将自行排查情况报送区质量安全监督分站。

质量安全监督分站在自查基础对所有在建项目开展此项活动的有关情况进行督查,建立台账,列出重大隐患报领导小组挂牌督办。

区质量安全监督分站应把重患排查治理、迎“世博”迎“四体”建设工程文明创建工作作近期重要工作来抓。

在抓好隐患排查、督查的同时,重点抓好重大隐患的治理和一般隐患的整改监督工作,同时把文明创建工作扎实做好。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抄报:市城乡建委,高新区安委会。

抄送:市建委质量安全处,区安委办,市建筑工程质安监督站,高新集团,柏堰科技园管委会,南岗合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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