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001
湖南省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湘教职改办字〔2017〕19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有关省直厅局、省属企事业单位所属中小学教师系列职务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各有关省直厅局、省属企事业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5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72号)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314号)精神,为做好2017年度有关省直厅局、省属企事业单位所属中小学教师系列职务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一)坚持以德为先.将师德摆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引导教师立德树人,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
在教师职称推荐和评审中,将师德评价贯穿于教育教学、教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对师德问题“零容忍",实行“一票否决制".(二)突出教育教学实绩。
要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的职业特点,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注重考察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切实改变过分强调学历、论文的倾向.继续教育作为申报参评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按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XX、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的考核评价结果为准,设置为权重项占3%,设置为加分项则为总分值的3%.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探索以教案、研究报告、工作总结等教学成果替代论文要求。
(三)落实城市(省市县区政府机构所在地)中小学教师任(支)教的有关规定。
要严格落实《实施方案》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对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要求的处理意见》(湘教通〔2016〕570号)关于中小学教师评聘中、高级职称服务基层年限要求,并加大对服务基层效果的考核评价。
湖南师范大学关于高校的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条件的暂行规定
湖南师范大学关于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条件的暂行规定为适应新时期高校人才发展的新形势,充分发挥职称评审工作的导向作用和杠杆作用,推动学校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进一步发展,促进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潜心教学科研,特制定本规定。
一、坚持职称评审向教学、科研第一线的教师倾斜,坚持教学、科研、品德综合考评原则。
二、学历学位必备条件1、申报教授:1954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出生的,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1970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出生的,必须具有博士学位;自2013年起,1964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出生的,必须具有博士学位。
2、申报副教授、讲师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3、破格申报教授、副教授必须具有博士学位。
4、1959年12月31日以前(含12月31日)出生的因特殊原因达不到以上规定学历者,申报教授必须任副教授满十二年,申报副教授必须任讲师满十年。
自2013年起,申报教授、副教授必须达到规定学历。
5、自2013年起,申报教授须有累计6个月以上(含6个月)国内外知名大学及科研院所的研修访学(含博士后研究)或攻读学位经历。
三、教学必备条件1、每学年必须承担一门本科生课程(经学校批准的研修访学者除外)。
2、申报教授年均教学工作量标准课时260学时以上,申报副教授年均教学工作量标准课时240学时以上,申报讲师年均教学工作量标准课时160学时以上。
3、课程教学学生评价和学校教学督导评价结论均为“合格”以上(含“合格”)。
4、从2010年开始,申报教授、副教授职称的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必须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
申报讲师职称的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必须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
破格申报教授和副教授职称的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原则上必须达到“优秀”等级。
未经批准,无课程教学考核结论的人员不能参评。
5、教学态度端正,服从教学安排,无任何教学事故。
四、科研必备条件(一)申报教授(符合下列A、B任一条均可)条件A:(以下1、2两点必须同时具备)1、平均每年发表1篇省级以上刊物论文,其中3篇以上(含3篇)发表在CSSCI来源期刊或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上,且2篇为A类刊物论文(或SCI、EI、ISTP收录论文、或学术专著、或国家(国际)授权发明专利,但至少有1篇A类刊物论文或SCI收录论文)。
湖南省职称评审文件
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
为贯彻落实此精神,2014年5月,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颁发了•印发†关于改进我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选聘和职称评审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湘组发…2014‟7号)。
根据文件精神,现就我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为指导,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充分尊重高等学校办学特点,通过扩大高校职称评审自主权,改革和完善我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机制,提升我省高校教师队伍水平,促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高等学校职称评审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明确政府对高等教育的管理职责和权限,进一步明确高校办学权利和义务,更好地落实高校办学主体地位,逐步将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讲师、实验师职称评审权下放给高等学校。
积极探索建立更加完善、科学、符合我省高等教育发展实际的人—1—才评价体系,积极改进和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高等学校进一步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改革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从2014年开始,将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讲师、实验师职称评审工作授权或委托高等学校自主组织评审。
改革的基本原则是:1. 依法授权原则。
依照•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1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授予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工作的通知‣(教人…1994‟19号)、•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授予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2‟8号)和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印发†关于改进我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选聘和职称评审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湘组发…2014‟7号)的规定及我省现行职称改革工作相关政策要求,授予具备条件的高等学校高级职称评审权,委托具备条件的高等学校(以下简称评审高校)组织高级职称评审;授予高等学校中级职称评审权。
湖南省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细则
湖南省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细则(试行)(送审稿)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对象本细则适用于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校中已经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1年以上,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其中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对象应是:在高等学校校、院(系)和班级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的实际工作,并承担马克思主义理论或形势政策教育、法律基础、思想品德教育等政治教育方面课程或毕业生就业指导课程教学的专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一)政治表现与师德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术道德,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关爱学生,教育育人,认真履行现任职务职责。
(二)学历和资历1、申报评审教授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任副教授职务满5年。
2、申报评审副教授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任讲师职务满5年,或获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满2年。
3、申报评审讲师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任助教职务满4年,或获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且担任助教职务满2年,或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务职责。
4、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的,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5、高等职业院校的专业课教师,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的,原则上要求是“双师型”教师。
目前尚未实施职业资格认定制度的相关专业可不作要求。
6、破格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职务,按照上级职改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1、申报人员需参加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相应的外语水平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且成绩符合上级职改部门关于职称外语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相应要求;2、免试、降分等按上级职改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继续教育在任现职内,应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上级职改部门规定的要求。
2022年度学校关于对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政策进行补充及说明的通知
2022年度学校关于对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政策进行补充及说明的通知各处室、学院,附属医院: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推荐工作,促进学校提升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水平,科学合理设置评审条件。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对《学校关于修订印发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推荐办法(试行)的通知》做出以下补充和说明:一、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量化标准Go分,自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起执行,适用于教师(实验)人员)根据《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方案(讨论稿)》,督学组每学年以课堂听课等形式开展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按照如下标准进行量化:评价平均得分三90分,计10分;评价平均得分280且<90分,计7分;评价平均得分三70且〈80分,计4分;评价平均得分260且<70分,计1分;评价平均得分<60,计0分。
任现职以来,按教学督导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年平均分数计算。
二、辅导员“三个习惯培养”量化标准(10分,自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起执行,适用于专职辅导员)(一)满足以下条件计5分学生的出课率98%,早操出勤率98%;学生无违纪计 1 分,学生学业警示率(学生每学期考试课不及格门数大于等于3门受到学业警示)低于10%计1分。
所带班级获“三个习惯”培育年度优秀班级1次。
(二)超出部分业绩按以下标准计分(上限5分)“所带班级宿舍获年度“善学达人”、“运动达人”、每人次计0∙l分,上限3分,“乐学寝室”、“乐动寝室”,每宿舍计0.2分,上限3分,获“三个习惯”培育年度优秀班级1次计1分。
三'关于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建设纳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的说明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以《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为参照。
四、关于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纳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说明具有直接指导(不限名次)的学生团队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省级比赛一等奖,国家级比赛一、二、三等奖的,如有特等奖时,视为一等奖,以此类推。
湖南省评职称资格量化标准(试行)
湖南省各高校教学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量化积分标准湖南省有关各高校: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湘职 [2009]273号)和《湖南省各高校关于教学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工作部分内容的修订意见》( [2008]121号)文件精神,经省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对我省教学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量化积分标准作如下修订,请遵照执行。
附件:1.湖南省各高校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推荐量化积分标准(教授)2.湖南省各高校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推荐量化积分标准(副教授)附件1:湖南省各高校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推荐量化积分标准(教授)一、最高学历、学位(20分)(一)学历(10分)1.博士研究生10分2.硕士研究生8分3.普通本科6分(含大普)4.成人本科3分(二)学位(10分)1.博士10分2.硕士8分3.学士6分4.成人学士3分二、教学工作(42分)(一)基本条件本、专科院校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分别为280学时、30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以及成人院校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
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厅级一等奖。
3.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二)教学工作量。
按下列标准积分,最高积分不超过32分近五年年均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计30分,五年年均每增加100学时加1分(不足100学时不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分。
达到湘职改[2009]273号文件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者有资格申报,但计分时比学校规定的五年年均教学工作量每减少50学时减1分计算(不足50学时不减分);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其工作量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教学考评及获奖。
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实施方案
学校名称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实施方案为做好我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根据省市人社部门《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成立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
校长和分管组织人事、教学工作的校级领导分别任主任、副主任,成员由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系部负责人和部分副高级职称人员参加(申报职称的回避)。
二、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标准条件申报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严格按照省、市规定的标准条件中所要求的学历、任职年限、论文成果、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及外语、计算机水平等基本条件进行(见附表一)。
三、公布推荐评审的人员范围、推荐人员数量(一)评审范围为我校在编专业技术人员。
(二)经市人社局批准的各类各级专业技术岗位推荐评审人数。
四、推荐评审程序(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有关人员提出申请,并报相关资料。
(二)资格审查以申报材料为依据,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审核资格,公示3天。
(三)基本量化赋分(见附表二)1、计算出申报人员的基础分、工作量化分。
2、对工作量、学术、年度考核、班主任、荣誉等项目进行核分。
3、教工代表民主测评,党委成员组织测评。
4、行政处室人员兼课数量原则上予以限定,中层正职每周不超过4课时,中层副职每周不超过6课时,科员每周不超过8课时。
5、本校教师职称评审与班主任工作待遇挂钩,具体标准以《日照市高级学校班主任管理办法(试行)》中有关规定为准。
(四)确定拟推荐人选计算出总分后,按分值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出拟推荐人选报学校党委会研究,公示5天。
(五)上报材料附件一:《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标准条件参考表》附件二:《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分表》附件一年度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标准条件参考表附件二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分表。
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办法
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一、基本原则(一)在教学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方面继续沿用量化积分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
(二)继续执行有关文件要求的申报条件和业绩条件。
在教学工作上不再执行学校原来的工作量标准,执行273号文件要求的教学工作量。
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工作量的1/2计算。
(三)申报者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对科研成果限项积分。
1.教授:论文限8篇,著作或教材限2部;奖励、级项目及横向项目不限项(其中,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限2项),省级项目限2项,专利及软件著作权限3项,政策建议限2项;2.副教授:论文限6篇,著作或教材限2部;奖励、级项目及横向项目不限项(其中,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限2项),省级及以下项目限2项,专利及软件著作权限3项,政策建议限2项。
(四)进一步体现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通过职称工作的导向作用,引导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承担工作任务,为学校转型发展服务。
二、关于教学主高级职称(教授、副教授)的工作(一)基层1.各院(部)成立由单位领导、教师代表参加的职称工作领导组,院长或主任任组长。
2.根据评审条件的要求,各院(部)职称工作领导组负责对当年本专业符合申报条件的副教授申报人员进行筛选,从副教授申报者中60%人员参与学校(四舍五入,申报人仅为1人者可1人),以利于优中选优,调动教职工参评职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各院(部)应制定当年的职称办法并经二级教代会充分讨论通过后执行,将办法及结果报人事处。
各院(部)职称工作领导组应于学校委员会之前,遴选专家5-9人组成答辩小组,根据省有关答辩要求,对教授人选进行校内答辩,并将答辩评议结果报送人事处。
3.兼职教学人员按照承担的教学任务和所属学科分别归属到相应院(部)进行申报。
(二)学校1.校委员会根据个人量化积分、校外专家打分、校委员会打分的总排名投票表决。
2.各类分值比例个人量化积分占50%,校外专家占30%,校委员会占20%,三项相加即为个人总得分。
湖南大学专任教师首次岗位职级评定(指导)条件
附件1:湖南大学专任教师首次岗位职级评定(指导)条件根据《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教人[2007]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湖南大学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教人厅[2007]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专任教师岗位职级评定申报条件。
一、教授二级岗位职级评定申报条件申报者必须满足以下必备条件,并满足相应学术条件。
(一)必备条件申报者应履行学科建设与管理职责,为本学科学术带头人,教学科研成果突出,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大的学术影响,博士生导师,近三年考核合格。
(二)任正高职务满4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报二级岗位职级评定:1.学术责任与荣誉A01长江学者特聘教授A02“973”首席科学家A03“863”领域专家A04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A05国家基金委创新群体负责人A06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A07国内外学术界公认的学术大师或杰出人才;或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为学校赢得极高声誉者(需提供佐证材料)2.教学科研奖励A08国家级科技三大奖一等奖的前2名或二等奖的第1名A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二等奖1--个人排名第1A10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的第1名(三)满足必备条件,任正高职务满10年,任现职以来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或任正高职务满6年不足10年,任现职以来达到以下三类条件两条以上者可申报二级岗位职级;或任正高职务不满6年,任现职以来达到以下三类条件三条以上者可申报二级岗位职级:1. 学术责任与荣誉B01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B02 现任国家实验室、国家大科学工程项目、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中心负责人B03 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B04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B05 国家级精品课程负责人B06 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B07 国家教学基地负责人B08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B09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B10 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B11 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B12 教育部社会科学、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2. 教学科研奖励B13 国家级科技三大奖一等奖的前3名或二等奖的前2名B14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B15 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的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B16 国家教材二等以上奖的第1名B17 教育部科技三大奖特等、一等奖的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2B18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B19 省级及其他部级科技(人文社会)三大奖一等及以上奖的第1名B20 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以上奖的第1名3. 教学科研项目B21 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B22 “863”目标导向类项目负责人或“863”重点、重大课题负责人或科技部重大、重点支撑计划课题负责人B23 近6年“973”课题负责人二、教授三级岗位职级评定申报条件申报者必须满足以下必备条件,并满足相应学术条件。
湖南同级转评和跨系列申报评审职称的要求流程
湖南同级转评和跨系列申报评审职称的要求流程同级转评和跨系列申报评审职称是指在同一级别内或跨不同级别的职称之间进行评审的过程。
在湖南省,同级转评和跨系列申报评审职称都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并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
一、同级转评要求1.学历要求:同级转评所需的学历要求一般高于原有职称对应的学历要求。
申报人需要具备相应的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2.任职要求:同级转评要求申报人从原有职称评聘之日起连续工作满五年,并在此期间有相关工作经验和业绩。
3.业绩要求:同级转评要求申报人在原有职称获得之日起的五年内,需有一定的学术研究或实践工作成果。
二、跨系列申报要求1.学历要求:跨系列申报评审职称要求申报人具备申报职称所需要的学历和学位要求。
2.任职要求:跨系列申报评审职称要求申报人具备从事该系列工作所需要的相关工作经验和年限要求。
申报人需要在相关职位工作满一定年限,并具备一定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3.业绩要求:跨系列申报评审职称要求申报人在原有职称获得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内,需有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或实践工作成果。
三、同级转评的流程1.提交材料:申报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个人简历、申报表、学历证书、工作单位出具的推荐信等。
3.高校专家评审:学校将申报人的材料送交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
4.学校审核意见:学校根据评审专家的意见和评价,对申报人递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和审核,并形成审核意见和审核报告。
5.上报省级教育部门:学校将审核通过的材料和审核意见报送湖南省教育部门。
四、跨系列申报的流程1.提交材料:申报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个人简历、申报表、学历证书、工作单位出具的推荐信等。
3.高校专家评审:学校将申报人的材料送交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
4.学校审核意见:学校根据评审专家的意见和评价,对申报人递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和审核,并形成审核意见和审核报告。
5.上报省级教育部门:学校将审核通过的材料和审核意见报送湖南省教育部门。
湖南高等学校本科院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
0.5万
湖南省教育厅项目
6
已结题
1 6
地方高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特色人才培养方案研究与实践
2012
0.5万
长沙理工大学
6
在研究
18
湖南省社科普及基地项目(14SKPJ07)
2014
0.5万
湖南省社科联
6
在研究
15
《新媒体动漫研究》)09YJA760045
2009
1.82万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
5
已结题
指导青年教师情况
教务处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教务处盖章
性别
男
参加工作时间
1991.8
本科课
堂教学(学时)
其它教学
工作量(学时)
任现职年均本科教学工作量的人学分数
学生
同行
督导组
考核结论
1、2014年主持完成数字媒体艺术新专业评估工作,参与完成学院申报艺术设计硕士工作。2012年参与完成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建设。2、2013主持校级教研教改课题1项。
2010-年2011年 计算机应用培训
2012年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研讨会议
2012年 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基地工作会议
2014年 湖南省教育厅举办的高校教师艺术设计课程教学高级研修班学习
审核人签名:
师资部门盖章:
《数字媒体创意与视听语言在数字湖南建设中的应用研究》(2012ZK3125)
2012
3 13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工作业绩
设计艺术学院党委委员、数字媒体系主任,负责系部日常工作。2003年-2007年担任媒艺03-5、03-6班班主任,2012年-至今年担任数媒12-1、12-1班班主任。2013及2014年2次获学校优秀毕业设计指导老师。2012年获学院优秀毕业设计指导老师。
湖南 同级转评和跨系列申报评审职称的要求、流程
湖南同级转评和跨系列申报评审职称的要求、流程湖南省同级转评和跨系列申报评审职称的要求、流程1. 引言在湖南省,职称评审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涉及到了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职业发展和个人荣誉。
在这其中,同级转评和跨系列申报评审职称是一个热门话题,也是需要深入了解的内容。
本文将以此为主题,从不同角度对湖南省同级转评和跨系列申报评审职称的要求和流程进行全面评估和探讨,以期帮助广大教育工作者更深入地了解这一方面的政策和规定。
2. 要求在湖南省,同级转评和跨系列申报评审职称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
申报人员必须符合相关的职称条件和资格要求,包括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职称等方面的要求。
申报人员必须具有较为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和成果,包括教学效果、科研水平、学术成果等方面的要求。
申报人员还需要具有较高的师德师风和道德修养,对学生和教育事业有着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 流程同级转评和跨系列申报评审职称的流程也是相当繁琐和复杂的。
申报人员首先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和证明,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科研成果证明、教学效果证明等。
申报人员需要通过所在单位的初审和评审,符合条件后方可进入省级或市级的评审程序。
在评审过程中,申报人员需要接受专家评审和面试,全面展示自己的教学科研成果和师德师风修养,最终由专家组织或学校颁发职称证书。
4. 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同级转评和跨系列申报评审职称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对于教育工作者来说意义重大。
只有通过严格的评审和审核,才能保证教育工作者的水平和素质,提高整个教育系统的质量和水平。
我认为有必要加强对同级转评和跨系列申报评审职称的宣传和指导,让更多的教育工作者了解其中的要求和流程,提高申报成功的机会。
5. 总结在本文中,我们对湖南省同级转评和跨系列申报评审职称的要求和流程进行了全面评估和探讨。
通过对相关政策和规定的分析,我深入了解了这一方面的内容,也更加清晰了解了同级转评和跨系列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性和严格性。
人员调配暂行办法-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湖南师范大学人事调配暂行办法(修订)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湘人发[2005]171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湘政办发[2008]11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学校人员调配工作,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配原则(一)政策性指导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湖南省关于事业单位的人事政策,以人为本,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二)编制管理原则。
以学校整体编制为基础,科学设置各类工作岗位,按编、按岗进行人员调配。
(三)持续发展原则。
在一定时期内坚持教师“正增长”、非教学人员“负增长”的方针,逐步补充人员,以达到国家和学校的规定。
(四)结构优化原则。
坚持“引进与培养并举”的方针,优化专任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与性别结构。
坚持管理教辅人员队伍建设“校内优化配置为主”的方针,努力盘活校内人力资源,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五)公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考评结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聘人员,实行聘约管理。
二、新增人员选聘(一) 新增人员选聘指人员调入和毕业生接收,其基本规定如下:1、科学制定年度人员新增计划,报上级部门备案,并严格按计划选聘人员。
专任教师计划以现有的生师比状况为主要依据,硕士计划不超过上年度新增教师总数的30%,选聘具有博士学位正高职称人员可不受计划限制。
管理人员补充以校内人员调配为主,其年度新增计划以当年此类人员减员数为主要依据,不超过减员数的30%。
2、选聘人员必须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3、接收的毕业生专业主干课程成绩须达到优良,获得优秀称号或具有特殊才能的应届毕业生可优先考虑。
4、接收的毕业生年龄本科生不超过25岁,硕士不超过28岁,博士不超过35岁。
调入的高级职称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
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
评审对象信息: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毕业院校:
- 取得学位:
- 从事专业:
- 工作单位:
- 申报职称:
评审标准:
1. 专业知识水平评价:包括学科基础知识、专业理论、实践经验的全面评价。
2. 专业技能水平评价:包括技术能力、创新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的综合评价。
3. 工作业绩评价:包括科研项目成果、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的量化评价。
4. 学术影响力评价:包括学术论文被引用次数、在学术会议上的发言、学术或职业组织中的地位等的综合评价。
5. 综合评价:根据以上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考虑评审对象在学术领域的整体水平和业绩。
评审流程:
1. 提交申报材料:评审对象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术成果陈述、科研项目等。
2. 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标准对评审对象进行评分。
3. 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果由评审委员会公示,同时将评审意见反馈给评审对象。
4. 申诉处理:评审对象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5. 最终决定: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诉处理结果,进行最终决定,并将结果通知评审对象。
以上为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的基本内容和流程,希望能对评审对象提供明确的评审准则和流程,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
性和透明度。
评审委员会将严格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评分,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做出最终决定。
湖南师范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湖南师范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暂行规定(试行)(校行发职改字【2012】7号)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师教学科研水平和综合素质的提升,按照湖南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坚持职称评审向教学、科研第一线的教师倾斜,坚持教学、科研、品德综合考评原则,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评价标准。
第二条基本素质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水平,能较好地履行相应岗位职责;获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等级为“合格”及以上(资历破格申报者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年达到“优秀”等级)。
第三条学历学位和资历要求1、申报教授职务须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196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者须具备博士学位,本文另有规定者除外)且担任副教授职务五年以上(含五年)。
2、申报副教授职务须具备硕士学位且担任讲师职务五年以上(含五年),或具备博士学位且担任讲师职务两年以上(含两年)。
自2015年起,196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申报者须具备博士学位。
3、申报讲师职务须具备硕士学位且担任助教职务两年以上(含两年)或具备博士学位。
4、申报助教职务须具备硕士学位(专职辅导员需具备学士学位且满一年见习期)。
第四条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具备相应的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具体要求及免试条件按湖南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继续教育要求根据国务院【2012】41号文件精神及规定,教师须积极参加专业培训学习,5年内须有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学习时间。
自2013年起,申报教授职务者须有连续半年以上(含半年)国内外知名大学及科研院所的研修访学(含博士后研究)或攻读学位经历。
学校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继续教育要求,约从2016年起,197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申报教授职务者须有连续半年以上(含半年)国(境)外研修访学经历;197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申报副教授职务者须有连续半年以上(含半年)国(境)外研修访学经历,或连续一年以上(含一年)国内省外知名高校及科研院所访学进修学习经历。
湖南职称要求
湖南省职称要求————————————————————————————————作者:————————————————————————————————日期:2湘教职改办字〔2010〕3号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送审材料种类及要求》的通知各高等学校:根据省人事厅《关于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程序及送审材料的规定》(湘人发〔1996〕3号)和省职改办《关于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材料的补充规定》(湘职改办〔1998〕1号)精神,结合我省高等学校实际,我办拟定了《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送审材料种类及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日抄送:各市州职改办、省直有关单位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送审材料种类及要求一、材料种类及要求(一)参评资格审查主要材料种类、要求及排列顺序1、《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1份,不装订);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已验证的复印件(1份);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已验证的复印件(各1份);4、任现职的《资格证书》、《聘任合同》或《聘任书》已验证的复印件(各1份);5、外语水平(或古汉语、医古文)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或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提交译文译著的,要按照湘职改字〔1996〕4号文件要求提交译文译著原件和人事职改部门对其外语水平测试的成绩单);6、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已验证的复印件(1份);7、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申报高级职务提供继续教育证明原件(1份),申报中级职务提供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已验证的复印件(1份);8、《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已验证的复印件。
申报高级职务近五年的考核表(每年1份),申报中级职务近四年的考核表(每年1份);9、资历、学历破格者,代表其符合破格条件的相关材料;10、证明其属于留学回国、军转、党政机关分流人员的相关材料(1份);11、延长离退休审批表已验证的复印件(1份);12、任现职以来受处分的处分决定复印件和反映其现实表现情况材料(各1份);13、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14、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
湖南师范大学新增教师选聘程序
湖南师范大学2013年新增专任教师选聘程序为规范我校新增专任教师选聘工作,严格执行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的新增教师计划,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根据《湖南师范大学人事调配暂行办法》(校行发人字[2010]8号),特制定2013年湖南师范大学新增专任教师选聘程序。
此程序中所提的硕士,原则上应是2013年当年毕业的应届学生。
一、资格审查1、个人申报:应聘者登陆湖南师范大学大学人事处网站填报应聘信息,上传《湖南师范大学专任教师岗位申请表》(附件一)。
同时,将《湖南师范大学专任教师岗位申请表》、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身份证、科研成果(含毕业论文)及获奖材料等材料复印件一并寄(送)所应聘学院(教学部)党委办公室。
硕士材料递交截止日期为2013年3月31日。
博士材料截止到2013年5月31日。
2、资格初审:各学院按照学校招聘教师计划和有关规定,对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填写《湖南师大专任教师招聘资格审查表》。
3、资格复审:人事处对学院上报的初审通过人员材料(含《资格审查表》和有关附件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确认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
二、外语水平考试学校组织对应聘的硕士、博士进行英语水平测试。
应聘者英语水平原则上需达到大学英语等级六级水平(CET6)或全国英语等级四级(PETS4)水平(应聘音乐、美术、体育等术科类岗位者英语水平可适当放宽)。
三、考核对象确定对应聘硕士,二级单位根据基本素质考试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于2013年5月10日前组织一次教学、科研能力考核。
对应聘博士,二级单位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科研成果突出的应聘者可直接确定为考核对象。
二级单位可于2013年4月20日、6月20日、9月30日之前分三次对应聘博士进行教学、科研能力考核(如果前一批次教学考核岗位人员招聘已满,不再组织下一批次教学考核)。
考核前7天,二级单位应将考核小组成员名单以及考核对象名单报人事处,考核时通知人事处、教务处派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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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群众财产性收入的变化对人生价值观的影响及其对策》
《湖南城市学院学报》2008年6期P20-22,
ISSN 1672-1942,省级,独著
44.《从以人为本看和
谐经济学》
《湖南城市学院学报》2009年3期P5-9,
ISSN 1672-1942,省级,独著
5.《建立健全高校科研评价与考核制度的探讨》
1.《新西部》2009年第6期P30发表,
ISSN 1009-8607,
cn61-1368/c,省级,独著
2.2009.5.18全国地方所属本科师范院校
科研管理研究会会议论文,独著
6.《“增加群众财产性收入”
的伦理意蕴探析》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2009年第4期,独著
学术
著作
书名
出版社
出版时间
科研
论文
篇
论文题目
刊物名称及期数
CSSCI/CSCD论文_3_篇
论文题目
刊物名称及期数
1.《从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变化看社会价值观的变迁》
《湖北大学学报》2009年4期P27-30,全国核心,
CSSCI,独著
2.《灾害预防的道德原则初探》
《湖南师大学报》2009年第4期P,全国核心,
CSSCI,独著
3.《从农民财产性收入变化看来农民价值观的变迁》,
1994.9、
2001.8
拟报
职称
副研究员
联系电话
88873093
个人思想表现及任现职以来工作情况
热爱祖国和人民,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同志,爱护集体,合作精神好.服从分配。
担任公共管理学院科研管理工作,工作量多,责任重大,能认真负责细致,2008年12月我院获师大科研管理先进集体。2009年我院科研一次获5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09年我院科研一次获7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在申报时,我能尽心尽力为老师服务,例如,2009年有一个老师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时,采纳了我的建议,修改了申报题目,也获得了2009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担任院岗位津贴申报表科研津贴审核人,认真负责,严格审核。
推荐小组成员签名:
材料审核人签名:负责人签名(公章):
科研部门
审核情况
审核人签名:单位负责人(公章):
说明:1、此表由本人填写,一律要求打印,填写不下可另附纸。
2、论文、论著只填报近五年或任现职以来第一作者或主编的成果。SCI等列入A类,加以注明。
3、课题及项目须写明本人角色、时间。其他科研成果填入“其他”栏内。
2003年,担任公共管理学院教务办考务管理工作,认真负责,未出任何教学事故。协助老师进行校省国家精品课程的申报。
14年来,一直担任公共管理学院教务办全院档案工作,能独立完成收集,整理,分类,鉴定,编辑归档,保管,借阅等工作,为师生提供档案的借阅,查询服务,为校友提供档案证明。为全校本科学生查阅本科生考试试卷。担任教务办岗位津贴申报表本科教学课时审核人,认真负责,严格审核。
湖南师范大学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申报人员信息表
姓名
姜婕
性别
女
出生
年月
1956.7
岗位
公共管理学院教务科研办
所在
部门
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教务科研办
参加工
作时间
1977.12
职务
主任科员
最高学历
本科毕业,研究生在读
最高学位
毕业
学校
湖南师范大学
毕业
时间
2000.6
现职称
工程师、
馆员
任职
时间
《求索》2009年第6期,全国核心,CSSCI,独著
其他
论文
6篇
论文题目
刊物名称及期数
1.《中国传统德育思想的原则和方法》
《湖湘论坛》全国中文核心期刊2003.6期.
省级,二人合著,第一作者
2.《简论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
《文史博览》2007年第12期P30-31,
ISSN 1672-8653,省级,独著
5000元
主持
3.省级
“灾害伦理学问题研究”0802005B
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
2009.3—2011.12,
自筹
排名第二
4.厅级
"学院层面研究生培养与教育模式的研究与实践"08B137
湖南师大,2008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2008.8--2010.8。
1.5万元
排名第二
校厅级
湖南大
2008.7
第二
《建立健全高校科研评价与考核制度的探讨》获全国地方所属本科师范院校科研管理研究会优秀论文奖
全国级学会
全国地方所属本科师范院校科研管理研究会
2009.5
单独
“我与师大计生协会十年情”获师大计划生育文章比赛二等奖
校厅级
湖南师大
2005.
单独
A类
论文
篇
论文题目
刊物名称及期数
B类
主
要
获
奖
主
要
科
研
成
果
奖项名称
等级
颁奖部门
颁奖时间
排名
2001年度档案工作先进个人
校厅级
湖南师大
2002.4
单独
2004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
校厅级
湖南师大
2005.3
单独
2002-2005年度档案工作先进个人
校厅级
湖南师大
2005.9
单独
制作的多媒体教学课件“中国哲学史“获湖南师大第三届多媒体课件大赛二等奖
5.校厅级
中国哲学史多媒体教学课件研究项目
湖南师大
2007.10
3000元
排名第二
6.省级
中国哲学史精品课程
湖南师大,省教育厅
2009.3
6万元
排名第八
7.校厅级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多媒体教学课件研究项目
湖南师大
2007.10
3000元
排名第二
发明专利
专利名称
申请号/专利号
排名
备注
公示情况
所在单位审核情况
课题
级别
项目名称
下达部门
起止时间
经费
主持或参与
1.省级
《从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变化看社会价值观的变迁》批准号08YBA066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2008.11-2009.11
8000元
主持
2.厅级
《群众财产性收入的
变化对价值观的影响
及其对策》
批准号08C523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
2008.6-2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