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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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县级机构编制工作的五点建议

提升县级机构编制工作的五点建议

提升县级机构编制工作的五点建议作者:明兴谱来源:《机构与行政》2013年第01期近年来,伴随机构编制管理“三个规范性文件”的颁布实施,县级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已建立并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和手段,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的良性发展轨道,为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新形势下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也在逐步呈现,一定程度影响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值得我们深思与探索。

一、县级机构编制工作存在的问题(一)少数单位和部门机构编制意识不强。

少数单位和部门对新形势下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意义缺乏深层次的认识。

个别领导编制意识不强,不能站在全局的角度看问题,不是在转变职能、精简机构编制、提高队伍素质、提高工作效率上做文章,而只是片面强调工作任务重、人员少、困难多等客观因素,要求增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提高机构规格。

如果要开展某一项工作,就要设立一个机构,而且最好是行政机构;如果不能设置行政机构,就要求设立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机构,并且配备相应的人员。

(二)部分行政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的事务包揽过多。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职能必须实行政企和政事分开。

但是仍有一些行政主管部门对下属事业单位人、财、物、事实行统管统揽,用相当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去管理本应由事业单位自主处理的繁杂事务,导致政事不分,人员编制不清,一旦工作任务较重时,就以工作任务多、编制少为由找领导,为事业单位升格、增加人员编制、调动工作人员等,致使机关工作政事不分,人员臃肿、混编混岗。

(三)进人用编管理程序执行不到位。

一是随意借用人员,先借后调,“请神容易送神难”,借进来容易退回去难。

特别是有下属事业单位的行政机关,一旦机关工作任务重时,就抽调下属事业单位的人员到机关工作,工作完成后,这批人员就留在机关,不愿再回原单位上班;二是少数单位不经机构编制部门同意,随意调动工作人员,致使人员编制混编混岗现象发生;三是用人程序不规范。

关于创新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

关于创新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

关于创新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机构编制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为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提高机构编制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规范和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更好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央、省有关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和改进管理、优化服务、促进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创新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控制总量,严守底线1.严格控制增长。

除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有明确要求和批复的机构编制事项外,不得突破上级核定的机构编制总量。

工作确需增加的,党政机构在规定的限额内调整设置,探索对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公益类事业单位原则上按照综合设置或“撤一建一”“撤多建一”的方式进行组建;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原则上在现有内设机构数额内优化调整;所需编制在总量内调剂,从严从紧核定。

严禁新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严格控制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凡工作任务可以由相应职能部门承担的,或工作任务与已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职责相近的,一般不再新设议事协调机构,或可由已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就某方面工作在内部设立工作小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不单独核定编制、不明确机构规格,具体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承担。

2.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

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和纪律,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

除机构编制部门明确实行备案管理的事项外,其他机构编制事项要向机构编制部门提出申请,由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统一研究办理。

对无专题申报、违反程序和制度的机构编制送审事项,机构编制部门不予受理。

对未经机构编制部门研究的机构编制问题,党委、政府不将其列入会议议题。

除专项机构编制法规外,各地各部门拟定的法规草案不得就机构编制事项作出具体规定;除机构编制部门外,其他部门为党委、政府代拟文件和制定规范性文件或出台部门文件、为领导同志起草讲话时,不得就机构编制事项提出具体意见。

机构编制工作意见建议3篇

机构编制工作意见建议3篇

机构编制工作意见建议3篇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从严从紧控制机构编制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机构编制部门严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做了大量工作,严格有效的执行了上级有关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机构编制管理。

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一)进一步严格行政机构编制管理行政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分级管理。

省在中央核定的行政编制总额内分配下达给各地和省级各部门,各地各部门不得在省下达的行政编制总额外自行增加用于行政机构的编制。

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清理核销自定编制和混用的事业编制,超过中央下达行政编制的现有人员,通过自然减员等办法逐步消化解决,同时,要盘活现有行政编制存量,优化结构,合理布局,实现行政编制数、实有人数、财政供养数的一一对应。

今后,各级行政机构将不再出现新的混用、挤占、挪用或者自行设定其他类别的编制。

(二)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事业编制的核定,既要考虑当地社会事业发展的需求,又要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

国家已有定编标准的,按照标准并结合当地实际从严从紧核定;没有定编标准的,应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模大小、任务轻重、社会功能、服务范围等因素,进行通盘综合考虑,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合理定编。

新设置的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所需编制,以及现有事业单位因公益服务事业发展确需增加编制的,应通过内部整合和调剂解决;无法调剂解决的,要严格按程序办理。

事业编制核定以后,严格按照优化人员结构的要求在编制内配备人员;严禁将事业编制用于行政机构,不得把事业编制与行政编制混合使用。

(三)加强领导职数管理。

建议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对各部门、各单位的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必须严格按照同级党委、政府或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三定”规定或机构编制方案执行,不得自行调整和变更,不得超职数、超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

关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几点建议(精)

关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几点建议(精)

关于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的思考和建议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新时期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有效手段和途径,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与人员增长的重要措施。

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是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重要技术手段和支撑。

建设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是现阶段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加快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建设,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由手工作业方式向现代电子政务转变,由封锁、落后向公开、透明、高效转变,由分散管理向集中管理转变,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由传统经验管理向科学规范管理转变,省编办先后下发了《关于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湘编办[2009]1号、《关于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数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湘编办发[2012]3号文件,并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数据库的操作进行了初次专题培训。

我办认真学习文件,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数据库建设进行了思考,觉得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中还有一些问题需要探索解决,主要如下:一、超编进人问题在系统内如何处理。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要求每个人都对应一个明确的编制状态,即占用行政编制还是事业编制,是在编制内还是在编制外(超编,也就是即要管“1234”又要管“张三李四”了。

按规定不能超编进人,超编进人的单子开不开?政策性安置的怎么办?班子调配的怎么办?系统将如何处理原则性和灵活性?在编、不在编与人员经费、社保、医保等挂钩,牵涉到个人的切身利益了,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与各编制对象之间关系“密切”了,但随着而来的矛盾也必然会增多。

如超编单位确定一个人是否在编是按“先来后到”还是按“职位高低”抑或其他办法?如果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还和从前一样处理这些问题,名不符实。

二、几种特殊情况占用编制如何确定。

出于加强对事业单位的领导、便于协调与方方面面关系的考虑,以及个别事业单位规模过小、没有合适人选等原因,一些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委派、任命公务员身份人员在事业单位担任负责人。

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措施

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措施

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措施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措施引言在一个组织或机构中,机构编制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合理的机构编制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组织目标的高质量完成。

然而,机构编制管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例如编制过程不透明、编制不合理等。

针对这些问题,本文将探讨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措施。

措施一:建立透明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机构编制管理,首先要建立透明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该明确规定机构编制管理的程序和要求,并对外公开。

制度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编制需求的申报流程和标准- 编制职责的明确划分- 编制结果的公示和反馈机制通过建立透明的制度,可以确保编制管理工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提高组织内外对机构编制管理的信任度。

措施二:加强对编制需求的评估和分析在制定机构编制计划之前,应该对编制需求进行评估和分析。

评估和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组织或机构的战略目标和发展需求- 工作任务和工作量- 现有人员配置的情况和问题通过对编制需求的充分评估和分析,可以确保机构编制的合理性和有效性,避免出现编制过剩或编制不足的问题。

措施三:加强对编制过程的监督和控制在机构编制管理过程中,需要加强对编制过程的监督和控制。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设立编制管理的专门机构或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机构编制管理的工作。

- 建立评估机制,对编制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审查和评估。

- 加强对编制结果的监督和评价,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通过加强对编制过程的监督和控制,可以确保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措施四:注重编制管理的人才培养和引进加强机构编制管理需要专业的人才支持和团队协作。

为了培养和引进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措施:- 建立培训机制,定期开展编制管理相关的培训活动,提升人员的专业水平。

- 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引进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

- 打造团队文化,鼓励团队成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财政部关于财政部门参与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见

财政部关于财政部门参与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见

财政部关于财政部门参与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1.07.29•【文号】财综[2011]66号•【施行日期】2011.07.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财政综合规定正文财政部关于财政部门参与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见(财综〔2011〕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厅字〔2002〕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07〕2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6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11〕1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财政部门参与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参与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机构编制管理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公共财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做好这项工作,对于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政府管理能力、保证国家机器高效协调运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积极配合机构编制部门,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使机构编制审批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机构人员增长过快的势头得到一定程度遏制。

但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机构编制审批程序不规范、经费管理与机构编制管理衔接不够、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增长过快等问题,影响了国家机构编制管理政策的执行效率,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完善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机制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客观需要,财政部门参与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有利于从源头上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过快增长,促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积极参与机构编制审批管理工作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和配合机构编制部门的机构调整和人员编制事项审批管理工作,并就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管理形式等问题及时提出审核意见。

关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几点建议

关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几点建议

关于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的思考和建议‎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新时期‎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有‎效手段和途‎径,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与‎人员增长的‎重要措施。

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是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重要技术‎手段和支撑‎。

建设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是现阶段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加快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建设‎,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由手‎工作业方式‎向现代电子‎政务转变,由封锁、落后向公开‎、透明、高效转变,由分散管理‎向集中管理‎转变,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由传统经验‎管理向科学‎规范管理转‎变,省编办先后‎下发了《关于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湘编办[2009]1号)、《关于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数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湘编办发[2012]3号)文件,并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数据‎库的操作进‎行了初次专‎题培训。

我办认真学‎习文件,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数据库‎建设进行了‎思考,觉得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中还‎有一些问题‎需要探索解‎决,主要如下:一、超编进人问‎题在系统内‎如何处理。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要‎求每个人都‎对应一个明‎确的编制状‎态,即占用行政‎编制还是事‎业编制,是在编制内‎还是在编制‎外(超编),也就是即要‎管“1234”又要管“张三李四”了。

按规定不能‎超编进人,超编进人的‎单子开不开‎?政策性安置‎的怎么办?班子调配的‎怎么办?系统将如何‎处理原则性‎和灵活性?在编、不在编与人‎员经费、社保、医保等挂钩‎,牵涉到个人‎的切身利益‎了,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与各‎编制对象之‎间关系“密切”了,但随着而来‎的矛盾也必‎然会增多。

如超编单位‎确定一个人‎是否在编是‎按“先来后到”还是按“职位高低”抑或其他办‎法?如果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还和从‎前一样处理‎这些问题,名不符实。

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若干意见

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若干意见

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27•【字号】衡发[2009]13号•【施行日期】2009.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若干意见(衡发[2009]13号)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湘发[2007]27号)精神,依法、规范、科学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坚持和完善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体制集中统一领导是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原则和基本要求,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

凡涉及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编制核定、领导职数配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机构编制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

机构编制事宜,应事先经机构编制部门调研论证,拟定初步意见并经编委研究后,再报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研究审定。

机构编制工作实行集体领导下的“三个一”的审批制度。

凡机构编制事宜,由机构编制部门一家归口承办,机构编制部门一家发文,编委(办)主要领导“一支笔”审批。

属编委审批权限的,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由编委主任审批;属编办审批权限的,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编办主任审签。

二、切实加强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管理加强机构职能管理。

科学界定各级党政机关的职能,调整和理顺交叉扯皮的职能,原则上一项职能由一个部门承担,确需多个部门分工负责的,应当明确主次关系,建立相应协调机制和程序。

“三定”规定是党政机关实行职能开展的依据,各部门不能自行调整、增减,确需变更的,应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报同级党委、政府决定。

严格控制行政机构编制。

严格审批权限和程序,不得擅自超限额设立机构(含内设机构)、提高机构规格、增加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不准超编进人,不准越权审批机构编制,不准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的机构编制。

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印发实施后,怀化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及时对该市机构编制政策规定开展“立改废释”工作,市委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共5个方面21项具体举措。

一是全面落实党领导机构编制工作体制。

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完善保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制度安排,有效实施党中央方针政策。

明确市委集中统一领导全市的机构编制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省委、市委关于机构改革、体制机制、机构、职能、编制和领导职数等规定,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二是全面规范机构编制。

该《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编制管理、领导职数管理、人员出入编、机构编制审批权限。

要求积极探索创新编制管理新模式,推行公办学校教职工员额制、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备案制。

优化市直单位人员入编办理流程,市管领导干部、人才引进人员、市直同编制性质单位之间人员入编由市委编办直接办理,公务员考录人员(含选调生)、公开选调、公开遴选、公开招聘及市直调任人员入编,由市委编办按程序报市委编委领导会签后办理。

优化规范外市州和县市区人员调入,严格按国家政策做好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和军人家属等政策性人员安置工作。

三是全面推进机构编制精细化管理。

《意见》要求机构编制审议要严格按照“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四个环节进行。

要求建立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市直各部门应当每年向市委编委报告1次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情况,县市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应当每年初向本级党委和市委编办报告机构编制管理情况,重要事项向市委编委报告。

建立编制统筹调配和动态调整机制,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建立周转编制和“人才编制池”,加强编制的统筹调配和动态调整,建立部门间、地区间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积极推进向园区下放经济管理权限、推进乡镇权责清单制度等体制机制改革。

关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思考与建议.doc

关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思考与建议.doc

关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思考与建议关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思考与建议时间2009-04-16 1430来源未知作者admin 点击次机构编制管理是政府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理顺机构编制管理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一环。

在机构编制管理的决策、执行、监督与反馈等流程中,执行与监督环节是管住机构编制的关键。

机构编制管理是政府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理顺机构编制管理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一环。

在机构编制管理的决策、执行、监督与反馈等流程中,执行与监督环节是管住机构编制的关键。

历史和现状表明超编、混编、吃“空饷”、底数不清等问题均发生在机构编制执行与监督环节;控制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增长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责,因而一种新的工作机制“机构编制实名制”应运而生。

各级、各地机构编制部门采取了多种办法,实行了诸如机构编制管理手册、机构编制管理证(卡)和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网上公开等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为了进一步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央编办信息中心组织开发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软件,目前其2.0单机版已正式发布使用,网络版已招标研发。

作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者,我们现在需要研究的是,如何使用好、利用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实名制管理系统),以期更好地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笔者认为,当前我们需要研究和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事业单位的清理和名称规范问题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事业单位与行政机构有相当大的区别。

由于多种原因,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事业单位存在着多头审批、盲目发展、缺乏宏观规划的现象。

因此,一些事业单位长期不运作、无正式人员,是典型的“空壳机构”,但建庙容易撤庙难,没有明文撤销,仍保留着事业单位的“户口”;一些事业单位任务严重不足,工作人员无所事事,空耗纳税人的“银子”;一些单位使用约定俗成的名称,挂的牌子、使用的印章与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文件不一致,如县管单位冠XX省字样,一些学校不是称XX初级中学、XX职业初级中学,而是称XX中学,;一些事业单位称“局”或“公司”、“学会”,与行政机关、企业或社会团体名称混淆不清。

关于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1]37号之3)

关于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1]37号之3)

关于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精神,现就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原则要求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推进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特点和运行规律,实行差别化管理;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科学配置机构编制,促过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二、分类管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

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细分后,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继续实行机构编制审批制,完善管理制度,简化审批程序,切实管住管好。

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制定和完善相关编制标准的前提下,逐步实行机构编制备案制,建立并规范备案程序。

可先在中央部门所属高等院校、公立医院进行备案制试点,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加快制定相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标准,明确核定编制数额、编制结构以及领导职数的主要依据和指标体系。

三、逐步取消事业单位行政级别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

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保证其依法决策、独立自主开展活动并承担责任,充分发挥事业单位的积极性。

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逐步取消行政级别,新设立的一律不予明确行政级别,其领导班子和相关人员的管理及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建立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实行总量控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公益服务需求,统筹研究、合理规划一定时期内本地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

实行动态调整,按照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和公益服务供求变化状况,调整事业单位类型和机构编制,做到有减有增。

优化资源配置,按照科学布局、高效便民的要求,打破条块分割和行政区划界限,推进结构调整、资源共享,合理设置事业单位。

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原则上由地方管理,中央保留少量承担全局性、战略性、示范性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

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机构编制监督的实施意见(晋市发〔2002〕9号)(本站推荐)

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机构编制监督的实施意见(晋市发〔2002〕9号)(本站推荐)

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机构编制监督的实施意见(晋市发〔2002〕9号)(本站推荐)第一篇: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机构编制监督的实施意见(晋市发〔2002〕9号)(本站推荐)【发布单位】山西省晋城市【发布文号】晋市发〔2002 〕9号【发布日期】2002-04-12 【生效日期】2002-04-12 【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机构编制监督的实施意见(晋市发〔 2002 〕9号)(2002年4月12日)机构编制工作是党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基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转发省编委《关于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机构编制监督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晋城[2001]8号),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和机构编制监督,巩固机构改革成果,防止机构编制再度膨账,促进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现就我市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机构编制监督工作提出下列实施意见。

一、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的统一领导(一)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二)市、县(市、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是同级党委、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在同级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列入党委机构序列。

(三)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接受市机构编制部门业务指导,并定期向机构编制部门报告工作。

二、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四)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主要内容有:机构、职能、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结构和事业单位登记等。

(五)机构编制管理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和统一承办制度。

市、县(市、区)各部门凡涉及机构编制事宜,均须先由业务主管部门写出专题请示,由同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同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并由编委主任“一枝笔”签字后,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

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意见书

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意见书

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意见书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以职工代表的身份,就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提出了以下意见,希望能够引起您的重视和关注。

一、制定明确的编制管理政策编制管理是组织机构的基础,直接关系到机构运行的效率和稳定。

因此,我们建议制定明确的编制管理政策,包括编制的设置、调整、职责、权限等内容,以确保机构编制的合理化和高效性。

二、注重编制与实际工作的匹配度目前,在一些机构中存在编制与实际工作不匹配的情况。

有些部门编制过剩,而另一些部门则人手不足。

我们认为应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来调整编制,实现编制与实际工作的匹配度。

同时,需要对编制进行定期审查,根据工作量和工作效果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

三、优化编制管理流程机构编制管理流程的繁琐和冗余,不仅浪费了时间和资源,也增加了工作负担。

我们建议优化编制管理流程,简化手续、减少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同时,可以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编制管理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提高编制管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四、改善编制管理体制机构编制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有专门的人员去负责和管理。

在一些机构中,由于编制管理部门人员不足,或者缺乏专业知识和经验,导致编制管理工作的偏差和不规范。

因此,我们建议加强编制管理人员的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

五、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机构编制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有明确的考核机制来保障其有效运行。

我们建议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对编制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编制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以上是我对机构编制动态管理的意见,希望能够引起您的重视和关注。

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将能够更加科学和规范,为机构的高效运行和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谢谢!。

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五策

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五策

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五策第一篇: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五策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五策机构编制管理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织部分。

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笔者认为,应当从五个方面采取相应的对策。

一、争取党政领导支持,形成强有力合力,是搞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关键机构编制直接关系到单位和个人的切身利益,涉及的矛盾和问题比较突出,要想履行好编办的职能职责,仅靠机构编制部门孤军作战是不行的。

长期的实践证明,必须有各级党委、政府的强有力领导,才能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机构编制部门首先应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及时将机构编制管理的新政策、新要求向领导作好汇报,让他们了解新形势下机构编制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使其以身作则遵循依法治编,在组织领导上、工作手段上、工作环境上支持和重视机构编制工作,既在大的环节上出力,又在小的方面护航,使机构编制部门敢于坚持原则,大胆工作,秉公办事,这样才能充分发挥编制部门的控制、把关、协调和监督作用。

二、加强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识,是搞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前提多年来,由于诸多原因,广大干部群众对机构编制工作了解不全面,形成“一家把门万人推”的工作格局,给工作还来了各种困难,也影响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要解决这些问题,笔者认为,机构编制部门要重视加强对机构编制各项政策的宣传力度和深度,进行深入宣传教育,使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依法开展工作深入人心。

从而扩大机构编制工作的知情权和认同感,使广大干部职工、人民群众都充分了解机构编制工作,在熟悉掌握相关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理编的意识,使其自觉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

三、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是搞好机构编制工作管理的重要保证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是一项具有联动性的工作,涉及面比较广,与财政、组织、人事、审计、监督等部门息息相关。

要保证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出实效,就必须加强与这些部门沟通、协调,真正形成相互监督、相互介入、相互约束和相互协作的工作格局,变“单兵作战”为“齐抓共管”,使之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形成强大的合力。

如何在改革创新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如何在改革创新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如何在改革创新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创新是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的根本动力,而机构编制管理是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需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加强顶层设计和全面规划。

在机构编制过程中,要明确的目标和方向,进行全面规划,确保各个机构的设置和职责相互衔接、协调运行。

同时,要加强对编制管理的战略研究和制度创新,及时调整优化机构编制,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

其次,要优化机构编制和职能配置。

在机构编制管理中,要注重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避免重复建设和职能交叉,提高办事效率。

可以通过合并、撤销和重组机构等方式,推动机构编制的精简和高效管理。

第三,要注重人员配备和培养。

机构编制管理的关键是人员配备和培养。

要加强人员的选拔和培养,注重岗位的适应性和专业性,提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同时,要完善人员评价和激励机制,引导人员勇于创新和积极工作。

第四,要加强监督和评估。

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机构编制管理的实施效果。

可以通过定期评估和绩效考核等方式,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五,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和管理。

在创新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需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数据的共享和管理效率。

可以建立信息化平台,实现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和科学化,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总之,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是创新的重要环节,需要从顶层设计、优化编制和职能配置、人员配备和培养、监督评估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入手,全面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推动创新的顺利进行。

只有不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才能适应时代的需求,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机构编制建议书

机构编制建议书

机构编制建议书一、前言随着社会的发展,机构编制已经成为了各个行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一个良好的机构编制可以帮助机构更好地运作,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组织发展。

因此,本建议书旨在针对机构编制提出一些建议,以期能够帮助机构更好地进行编制工作。

二、机构编制的重要性1. 机构编制对于组织的重要性机构编制是组织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组织的运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一个合理的机构编制可以使组织内部的各个部门和岗位之间形成合理的分工和协作关系,从而提高工作效率,推动组织的发展。

2. 机构编制对于员工的重要性一个良好的机构编制可以为员工提供清晰的职责和权利,使员工在工作中能够明确自己的定位和责任,从而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满意度。

三、机构编制的建议1. 确定机构编制的基本原则在进行机构编制时,应当根据组织的性质和规模确定机构编制的基本原则,包括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灵活性和适应性等原则。

只有明确了基本原则,才能够进行有效的机构编制工作。

2. 合理划分组织结构在进行机构编制时,应当根据组织的实际情况,合理划分组织结构,包括确定各个部门的设置和岗位的职责。

同时,应当注重组织结构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以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

3. 设定合理的岗位职责在进行机构编制时,应当设定合理的岗位职责,包括明确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

同时,应当注重岗位职责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以确保员工能够清晰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

4. 建立有效的权责制度在进行机构编制时,应当建立有效的权责制度,包括明确各个岗位的权利和责任,以及各个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

通过建立有效的权责制度,可以有效地推动组织的运作,提高工作效率。

5. 加强机构编制的监督和评估在进行机构编制后,应当加强对机构编制的监督和评估工作,包括对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

只有加强监督和评估,才能够确保机构编制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四、结语机构编制是组织管理中的重要一环,它直接关系到组织的运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关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思考与建议[修改版]

关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思考与建议[修改版]

第一篇:关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思考与建议关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思考与建议时间:2009-04-16 14:30来源:未知作者:admin 点击:次机构编制管理是政府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理顺机构编制管理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一环。

在机构编制管理的决策、执行、监督与反馈等流程中,执行与监督环节是管住机构编制的关键。

机构编制管理是政府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理顺机构编制管理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一环。

在机构编制管理的决策、执行、监督与反馈等流程中,执行与监督环节是管住机构编制的关键。

历史和现状表明:超编、混编、吃“空饷”、底数不清等问题均发生在机构编制执行与监督环节;控制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增长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责,因而一种新的工作机制“机构编制实名制”应运而生。

各级、各地机构编制部门采取了多种办法,实行了诸如《机构编制管理手册》、《机构编制管理证(卡)》和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网上公开等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为了进一步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央编办信息中心组织开发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软件,目前其2.0单机版已正式发布使用,网络版已招标研发。

作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者,我们现在需要研究的是,如何使用好、利用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实名制管理系统》),以期更好地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笔者认为,当前我们需要研究和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事业单位的清理和名称规范问题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事业单位与行政机构有相当大的区别。

由于多种原因,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事业单位存在着多头审批、盲目发展、缺乏宏观规划的现象。

因此,一些事业单位长期不运作、无正式人员,是典型的“空壳机构”,但建庙容易撤庙难,没有明文撤销,仍保留着事业单位的“户口”;一些事业单位任务严重不足,工作人员无所事事,空耗纳税人的“银子”;一些单位使用约定俗成的名称,挂的牌子、使用的印章与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文件不一致,如县管单位冠XX省字样,一些学校不是称XX初级中学、XX职业初级中学,而是称XX中学,……;一些事业单位称“局”或“公司”、“学会”,与行政机关、企业或社会团体名称混淆不清。

关于加强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简篇)

关于加强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简篇)

关于加强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发21号、中编密发6号和省编办字17号、黔委厅字35号及省编督查字1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乡镇机构编制及实有人员的管理,确保文件规定的五年内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不增加,拟定如下管理意见:一、严格执行有关文件精神,强化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

根据省编办字17号文件关于乡镇行政机构和编制以2001年核定的为基数,事业单位机构和编制以2004年底前核定的为基数,从2016年起,实行全省总量控制,五年内不得突破;今后,乡镇机构及人员编制总量的调整,必须由县机构编制部门报上一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由省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规定,近四年内(除中小学外)不再新增乡镇机构及人员编制。

按省编办《关于乡镇新增人员能否列编事项的通知》(省编办字70号)文件未进行乡镇机构改革试点或未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人员分流任务的县(市、区),乡镇新增人员一律不予列编的规定,未经上级批准,乡镇新增人员,编制部门一律不予列入编制管理。

二、严格执行增员审批制度,严禁超编进人。

增员审批是控制超编进人的第一道闸门。

近年来,随着人事管理程序的逐步规范,乡镇事业单位超编进人的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但还需加大管理力度。

从今年起要严格按照省编督查字1号和省编委领导关于对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有关问题的批示精神,对各乡镇的增员审批重点要把握好总体与局部的关系。

一是凡已超编的乡镇行政机关不允许新进人员;二是乡镇事业单位总编制已满,但部分事业单位还缺编的,编制部门不予办理缺编单位的增员审批;三是乡镇事业单位总编制未满,而部分事业单位已超编的,暂不办理增员审批,先在乡镇内事业单位之间进行余缺调剂,调整后仍缺编的,再办理增员审批手续;四是所有缺编的乡镇事业单位必须按编制结构进人(即不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只能按工勤人员身份进有工勤编制的岗位),包括安置符合政策规定的退伍军人。

镇机构编制管理改进方案提案

镇机构编制管理改进方案提案

镇机构编制管理改进方案提案背景镇机构编制管理是为了有效规范和优化镇级机构编制的管理。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机构编制过于庞大、职责不清、工作效率低等。

因此,我们制定了以下镇机构编制管理改进方案提案,希望能够解决这些问题。

方案1. 机构编制精简- 通过评估各部门的工作量和职能,对机构编制进行精简。

减少重复职责和冗余的岗位,以提高工作效率。

2. 职责明确化- 对每个机构和岗位的职责进行明确化和细化。

确保每个职位都有明确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在高效运作的同时减少职责冲突和混淆。

3. 岗位匹配度提高- 针对不同机构岗位,根据职责和技能要求,进行细致的招聘和培训,以提高岗位的匹配度和员工的工作能力。

4. 部门合作优化- 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

通过定期例会和跨部门项目合作,实现资源的共享和工作的协同。

5. 绩效考核机制改进- 设立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通过绩效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实施计划以下是该方案的实施计划:- 第一阶段:制定详细的机构编制调整方案,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工作范围。

并进行内部沟通和协商,以获得各方的支持。

- 第二阶段:根据调整方案,逐步实施机构编制的精简和岗位的优化。

同时,开展培训和评估工作,为员工提供适应新岗位的机会和支持。

- 第三阶段:建立改进后的机构编制管理的绩效考核机制,并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

根据评估结果,进一步优化方案,以持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预期效果通过实施此改进方案,我们预计能够达到以下效果:- 机构编制精简,减少冗余和重复岗位,提高工作效率;- 职责明确化,减少职责冲突和混淆,提高工作质量;- 岗位匹配度提高,员工工作能力提升,为镇级工作提供更专业的支持;- 部门合作优化,提升工作协同和沟通能力,推动整体工作效率提升;- 绩效考核机制改进,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提高整体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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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
当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带给机构编制工作无限的活力后,机构编制工作面临着重大的发展机遇和严峻的挑战,把握大局、改革创新,开创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的历史重任,客观的落在了每一个机构编制工作者的肩上。

一、机构编制工作的性质和地位决定机构编制工作必须树立立足全局、统揽全局、把握全局的思想
1、机构编制管理是宏观管理。

机构编制管理属行政管理范畴。

一是集中程度高。

二是综合性强。

三是涉及面宽。

这些特点决定了机构编制管理一定要有“全国一盘棋”的思想,要站在国家战略高度来审视机构编制框架、配置执政资源、提高政府效能。

当前,机构编制管理中最大的症结和障碍就是来自上级业务部门的“条条干预”,尽管产生“条条干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机构编制管理在宏观管理方面的缺位,机构编制部门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2、机构编制部门是统领。

机构编制工作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巩固国家政权建设和配置党的执政资源中具有基础性作用。

面对艰巨、复杂、繁重的机构改革和管理任务,编委及其办事机构的职能、职责决定了机构编制部门在管理中的龙头地位,只有充分发挥各级编委层次高、领导和协调能力强的优势,适度扩大编委办事机构在具体的机构设置、编制核定和调整等方面的
管理职能和独立处理和解决问题的权限,牵头抓总,协调各方,才能有力有效地把中央关于改革和管理的政策规定贯彻好、落实好。

3、机构编制工作是系统性工程。

机构编制管理包含“决策、执行、监督”诸多内容,涉及组织、纪检、人事、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各个部门,涉及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职能、机构、人员编制的配置和调整,涉及提出目标,进行研讨,制定方案,实施改革,管理控制、监督检查众多环节。

因此实行战略的思维、宏观的决策、统一的领导,在防止政出多口、各行其是等方面就具有了更为重要的意义。

二、党的十七大召开后,机构编制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职能更加强化,任务更加艰巨,机构编制管理也应善于“抓大放小”,突出工作重点
1、推进体制机构改革。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是深化各项改革的重要环节,是机构编制工作的重点。

机构编制工作逐渐成为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资源,成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成为有效解决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机构设置、理顺职责关系、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手段。

党的十七大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提出了新要求,标志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将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2、动态调整职能。

通过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等方式进一步推动政府转变职能、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
洁高效的行政运行机制,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实践过程。

暴风骤雨式的改革不可能一下子解决所有的问题,特别是在行政管理体制、职能研究还不完善的情况下,探讨建立动态调整职能的工作机制就显得非常必要。

如:探索建立部门工作向机构编制部门通报机制、强化编制部门的监督约束机制、职能争议协调机制,完善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追踪部门的履职和运行情况,做好部门职责的界定、协调和划分工作,防止出现越位、缺位和错位等。

3、控制人员编制膨胀。

目前,在全国范围,扩招生从业高峰已逐步显现,人才人力市场也已开始饱和,社会性就业问题对机构编制管理的冲击越来越大。

一些地方超编制配备人员、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所有的改革和管理措施在解决超编、混编上显得非常的苍白,控制人员编制膨胀遇到了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机构编制工作常常处于被动应付的局面。

4、搞好监督检查。

由于过去机构编制监督管理环节的长期缺失,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存在许多问题,搞好这项工作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一是机构编制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缺乏规范的运行标准。

二是机构编制监督机构不健全,组织建设、队伍建设还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三是缺少机构编制管理法律体系的配套办法和措施,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的有效性、可操作性大打折扣。

四是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职能没有完全发挥。

重审批、轻监管现象依然存在。

五是责任追究不力。

责任追究缺乏政策和法律依据监督检查力度不够。

三、当前,推进机构编制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困难多,应注重在繁杂的工作中采取得力措施,处理解决好对全局有重大影响的关键环节。

1、要切实理顺机构编制部门工作体制。

明确的职能定位、顺畅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开展各项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同样需要从明确法律地位、加强职能建设、理顺管理体制着手,打牢体制机制基础。

一是人事和编制不能再合署办公。

二是可以考虑上下垂直管理。

三是提升和加强机构编制部门在机构编制管理中的核心地位。

2、推行绩效考核。

由机构编制部门牵头,以履行职能、工作效能为主要内容,全面开展对机关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的绩效考核。

一是要通过职能考核定机构的存续。

适时提出机构强化、弱化、合并、撤销的意见。

二是通过效能考核定编制数额。

实现编制动态化管理,及时补充缺编人员或分流富余人员。

三是通过综合考核定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升迁。

把领导干部履行职能职责情况作为升迁的重要依据。

3、推进编制实名制。

一是建立《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卡》、《个人编制管理卡》和人员编制台帐三位一体的实名制管理模式。

二是规范人员编制变更的审批程序。

三是会同人事、财政等部门建立健全编制管理与经费预算管理相配套的工作机制。

从而实现人员编制的程序化、精准化和规范化管理。

4、落实责任追究。

切实防止机构编制监督管理流于形式,关键是要落实责任追究。

要在中央关于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各项规定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实体性、具有可操作性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和处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行政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

做到:责任追究要有法可依,责任追究要能够操作,责任追究要能够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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