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法规总结

合集下载

旅游法律法规之导游人员法规制度

旅游法律法规之导游人员法规制度

旅游法律法规之导游人员法规制度旅游法律法规之导游人员法规制度简介旅游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导游作为旅游服务行业中的重要角色,扮演着向游客提供专业导游服务的重要角色。

为了规范导游人员的行为,保证游客权益和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监管导游人员的行为。

本文将介绍我国导游人员法规制度的相关内容。

1. 旅行社管理条例中国旅行社管理条例是对旅行社经营活动进行规范的法规,其中包含了对导游人员的要求和规定。

根据该条例,导游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相应的导游职业技能;受过导游业务培训并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注册为导游人员,获得导游员从业资格证;遵守导游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旅行社管理条例还规定了导游人员的权益保护措施,如旅行社须保障导游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得违法扣发导游人员工资,以及规定了导游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2. 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是我国旅游行业的基本法律,对导游人员的资质要求和行为规范进行了详细阐述。

根据该法律,导游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高中或以上学历;完成导游业务知识培训并取得导游业务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并注册;遵守导游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旅游法还规定了导游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在旅游活动中,导游人员应当向游客提供真实准确的旅游信息,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负责组织、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3. 导游人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作为导游人员,除了要满足相关的资质要求和法律法规规定外,还需要遵守导游人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导游人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忠诚于旅游职业,服务游客,维护旅游市场的正常秩序;提供准确、真实的旅游信息,不夸大虚假宣传;尊重游客的合法权益,保护游客的人身安全;不干涉游客的思想、信仰和文化习惯,尊重游客的个人隐私;不收受游客的贿赂和礼品;不与游客发生不正当关系等。

违反导游人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的导游将会面临相应的处理和处罚,例如警告、罚款、吊销导游资格证书等。

导游法规资料整理

导游法规资料整理

导游法规资料整理导游法规知识笔记第一章法规常识一、法规是法律、法规、规章的总和。

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国务院----法规国务院各部委---规章二、法律的本质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统治阶级的意志通过立法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才是法。

3、法律的内容,是由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三、法律的基本特征:1、法律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

3、法律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普遍适用性。

4、法律,是建立和维护有利于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四、法律的定义法律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有国家制订和认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规定人们权利与义务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五、法律的职能和作用1、职能:调整性职能;保护性职能2、作用:法律作为统治阶级的工具,具有统治阶级的职能,起着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和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各阶级、阶层之间关系的作用。

六、法律的分类1、国内法和国际法2、宪法性法律和普通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普通立法的基础3、实体法和程序法①实体法:凡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的法律称为实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②程序法:凡规定实现实体法的诉讼程序或手续的法律是程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4、一般法和特别法①从时间效力看,a.适用于该法律在修改或废除前的任何时期的法,是一般法。

b.只有在特定时期内有效的法,是特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戒严法》②从对人的效力看,a. 对全国公民都有效的法,是一般法。

b. 对特定公民有效的法,是特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③从空间效力看,适用于特定地区的法,是特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经济特区条例》5、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七、法律与政策的关系政策:是指国家、政党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路线和任务而规定的行动准则。

导游法规知识点总结

导游法规知识点总结

导游法规知识点总结一、导游资格和执业规定1. 导游资格获取要求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规,导游通常需要通过相关考试或培训来获取导游资格。

例如在中国,导游需要通过国家旅游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等级的导游证书才能够合法从事导游工作。

2. 导游执业范围导游的执业范围通常由当地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旅游协会规定,导游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导游活动,不得超越自己的执业范围,否则将面临处罚和吊销导游资格的风险。

3. 导游证件携带要求在导游执业期间,导游必须随身携带有效的导游证件,并在需要的时候向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执法人员出示。

否则,将可能被认定为非法从事导游活动并受到相应的处罚。

二、导游服务质量要求1. 服务态度导游在工作中必须以热情、周到、礼貌的态度对待游客,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咨询和帮助,积极解决游客的问题和困难。

2. 导游解说导游在为游客讲解景点或者历史文化的时候,必须准确、生动地表达,不得随意歪曲事实或者故意夸大其词。

3. 安全保障导游必须要关注游客的人身安全,在旅行过程中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会影响游客安全的问题,协助游客采取安全措施。

4. 纪律要求导游必须遵守导游团队的规章制度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得在工作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

三、导游职业操守1. 不得接受回扣导游不得在任何形式下接受景点工作人员或者商家的回扣,不得逼迫游客购物,不得搞“低价游”、“零团费游”,不得强制游客购买不需要的商品或服务。

2. 不得泄露游客信息导游必须尊重游客的隐私权,不得将游客的个人信息泄露给第三方,不得擅自将游客的信息用于商业目的。

3. 不得破坏公共秩序导游在旅游活动中不得破坏公共秩序,不得扰乱社会治安,不得参与非法活动,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

四、导游违规处罚1. 处罚标准针对导游违反法规的不同情况,处罚标准也有所不同。

例如在中国,导游如果被投诉或者被旅游主管部门查处违规行为,一般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执业、吊销执照等处罚。

导游行业中的旅游法律法规解读

导游行业中的旅游法律法规解读

导游行业中的旅游法律法规解读导游作为旅游行业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承担着向游客提供专业导览服务的重要角色。

然而,在导游行业中,旅游法律法规的遵守和解读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对导游行业中的旅游法律法规进行解读,以帮助导游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相关法规。

一、导游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导游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是导游行业中的基础法规,对导游的从业资格、考试、培训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根据该办法,导游从业人员需要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导游资格考试并取得导游证书方可从事导游工作。

导游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过期后需要重新参加考试。

此外,导游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还对导游的职责和行为进行了规定,要求导游在工作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规招揽游客、强制购物或收取额外费用等行为。

导游应当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服务态度,为游客提供真实、准确的旅游信息和专业导览服务。

二、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是导游行业中的另一项重要法规,主要对旅行社的经营管理和导游服务进行了规定。

根据该条例,旅行社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营条件,严禁无资质或伪造资质从事旅游业务。

旅行社还应当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在导游服务方面,旅行社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旅游信息,确保游客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导游应当按照旅行社的安排和要求进行工作,不得擅自变更行程或违规收取费用。

旅行社还应当对导游的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其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旅游质量管理条例旅游质量管理条例是保障游客权益和提高旅游服务质量的重要法规。

根据该条例,导游应当为游客提供真实、准确的旅游信息,不得散布虚假宣传或误导游客。

导游还应当尊重游客的意愿,不得强制购物或推销旅游产品。

此外,旅游质量管理条例还规定了导游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和责任。

导游在遇到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时,应当及时组织游客疏散,并向旅行社和相关部门报告情况。

导游还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游客的安全和权益。

综上所述,导游行业中的旅游法律法规对导游的从业资格、行为规范和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导游政策与法规

导游政策与法规

导游政策与法规1. 导游的定义根据旅游法和旅游局的相关规定,导游是在旅游活动中负责为游客提供导游服务的人员。

导游的职责是为游客提供专业的旅游信息和服务,包括解说旅游景点、传授相关历史文化知识、组织和安排行程等。

2. 导游资格认证为了保证导游的质量和服务水平,导游需要通过相关考试获取导游资格认证。

导游资格认证主要由旅游局或相关机构负责,需要导游具备一定的旅游知识和技能,并通过考试证明自己的能力。

导游资格认证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 旅游知识:导游需要了解旅游景点的历史、文化等方面的知识,以便能够为游客提供详细的解说和讲解。

- 语言能力:导游需要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用流利的语言为游客传达信息。

- 国情意识:导游需要了解本国的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遵守相关规定并为游客提供相关指导和帮助。

- 服务技能:导游需要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能够为游客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

3. 导游的职责和权益根据旅游法和相关规定,导游的主要职责和权益包括: - 为游客提供专业的旅游信息和服务,包括解说旅游景点、传授相关历史文化知识、组织和安排行程等。

- 维护游客的安全和权益,确保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 合理安排行程和时间,保证游客的旅游体验和满意度。

- 获得合理的报酬,包括导游费、吃住等费用的补偿。

- 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的旅游知识和服务技能。

4. 导游的约束和责任作为导游,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履行以下约束和责任: - 遵守旅游法和旅游局的相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和违规的行为。

- 保护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得采取欺诈、强迫等手段行事。

- 督促游客遵守景区的规定和游览秩序,维护景区的正常运营和管理秩序。

- 不得接受游客的贿赂,保持自身的中立性和公正性。

- 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5. 导游的违规行为和处理方法如果导游在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相关部门会根据旅游法和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和惩罚。

导游法律法规.doc

导游法律法规.doc

导游法律法规.doc导游法律法规简介作为导游,除了拥有丰富的旅游知识和良好的沟通能力外,还需要了解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介绍一些与导游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旨在帮助导游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保障游客的权益,提升导游服务质量。

1. 旅游条例《旅游条例》是我国对旅游行业管理的主要法律法规,其中也包括了对导游工作的相关规定。

根据《旅游条例》的规定,导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和资质:具备导游操作证:导游应当持有由旅游主管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发放的导游操作证,证件应当核实并悬挂在身上;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导游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导游服务意识,熟悉旅游景区的历史、地理、文化等方面的知识,并能够流利地用外语进行讲解;保护游客权益:导游应当为游客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不得进行欺骗、强迫消费等不良行为;遵守导游规范:导游应当遵守相关的导游规范,如不得在旅游过程中收受、索取游客任何财物等。

2. 导游资格考试为了保证导游的专业素质,我国对导游从业人员进行了资格考试的设置。

导游资格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实务操作考试两部分,考试内容包括导游职业道德规范、旅游服务技巧、旅游文化知识、旅游地理知识等。

通过考试并获得导游操作证后,才能合法从事导游工作。

导游资格考试的设置,是为了促进导游行业的规范发展,保证导游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3. 导游的法律责任作为导游,如果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旅游条例》的规定,在导游服务过程中,如果导游存在欺骗、强迫消费、不提供服务等行为,游客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并有权要求导游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此外,导游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的追究。

如导游涉嫌非法向游客收取费用、传销组织、故意伤害游客等,将会受到相关法律的制裁。

因此,作为导游,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义务,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4. 发展趋势和前景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导游行业也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

导游法律法规

导游法律法规

导游法律法规导游法律法规一、导游的岗位职责和权益导游作为旅游行业中的重要一环,承担着向游客传递旅游信息、解答疑惑、引导旅游活动等职责。

为了规范导游行业,保护导游的权益,我国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的岗位职责主要包括:1. 向游客提供旅游信息,解答旅游疑惑;2. 组织并引导游客进行旅游活动;3. 帮助游客解决旅游过程中的突发问题;4. 对游客进行旅游安全教育和文明道德教育;5. 维护旅游秩序,防止旅游纠纷的发生;6. 执行旅行社安排的其他任务。

在履行职责的同时,导游也享有一定的权益,包括:1. 获得合理的工资、福利待遇;2. 在工作中得到尊重,不受歧视和压迫;3. 安全、健康地工作环境;4. 参加培训提高职业素养和技能。

二、导游从业条件和资格证书为了保障导游的专业素质,我国要求导游必须取得导游资格证书。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的从业条件主要包括: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2. 年满18周岁;3. 具备高中以上学历;4. 通过导游业务知识考试;5. 报考地区旅游主管部门审核并颁发导游资格证书。

导游资格证书是导游从事职业活动的合法身份,具备导游资格证书的人员才能合法从事导游工作。

三、导游行为准则为了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规范导游行为,我国制定了导游行为准则。

《导游行为规范》明确了导游行为的一些基本要求,包括:1. 不得扰乱或侵犯游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2. 不得隐瞒、歪曲或夸大旅游信息;3. 不得索要、接受游客的财物或其他不正当利益;4. 不得推销或强迫游客购买物品或服务;5. 不得侮辱、诽谤游客或故意误导游客。

导游在工作中应当遵守以上的行为准则,维护导游行业的形象,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四、导游纠纷处理在旅游过程中,导游与游客之间可能会发生一些纠纷。

为了保护游客的权益,导游纠纷的处理机制也相对完善。

根据《导游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游客可以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导游的不当行为。

导游政策与法律法规

导游政策与法律法规

导游政策与法律法规导游政策与法律法规导游是旅游活动中至关重要的一环,负责向游客讲解旅游景点的文化背景、历史渊源等相关信息,引导游客顺利进行旅游活动。

为了保证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和游客的舒适体验,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导游政策与法律法规。

本文将简要介绍中国导游政策与法律法规。

中国导游政策主要由旅游业主管部门制定和监管,旨在规范导游行为、提升导游素质、保证游客的合法权益。

中国导游政策主要涉及导游从业资格、导游服务规范、导游行为规范等方面。

首先,导游必须取得导游从业资格,获得导游证书方可从事导游工作。

导游证书是经过专业培训以及相应考试合格后颁发的证明,证明导游具备一定的导游知识和技能的证明。

导游证书有效期一般为五年,过期后需要重新参加培训和考试。

导游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由旅游业主管部门负责。

其次,导游在服务游客时,需要遵守一系列的导游服务规范,确保服务质量和游客体验。

根据相关规定,导游在接待游客时需要向游客介绍景点的基本情况、历史文化等,使用准确、客观的语言进行讲解。

导游应该尊重游客的意愿和需求,不得强制购物或者推销其他旅行产品。

同时,导游需要关心游客的安全和身体健康,正确引导游客参观景点,遵守景区旅游规则,妥善保管游客的财物等。

导游还需要维护旅游秩序,不得散布违法信息,不得误导游客。

此外,导游还需要遵守一系列的导游行为规范。

导游在工作中应该着正装,严禁喧哗、讲脏话等不文明行为。

导游应该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不得散布虚假信息。

导游不得接受游客给予的任何财物,也不得索要游客的现金或者银行卡密码。

导游应该保护游客的隐私权和人身安全,不得侵犯游客的合法权益。

除了导游政策,中国还有一系列旨在保护旅游者权益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

首先,中国《旅游法》明确了导游的服务和责任,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该法规规定,导游需要提供真实、准确的导游服务,不得强迫游客购物、购买其他旅游产品等。

导游有责任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并为游客提供必要的协助和帮助。

《导游法规知识》整理汇总

《导游法规知识》整理汇总

导游法规知识(1-5章)1、法规是法律、法规、规章的总和。

法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法律,指法的整体,通常称之为法;狭义的法律,指又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2、法律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法律的内容,是由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也受其他因素如地理环境、人口状况以及生产力发展水平等的影响。

3、法律基本特征: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普遍适用性;法律,是建立和维护有利于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多选)4、法律本身的职能和作用:调整型职能和保护性职能。

法律的社会职能和作用,表现了法律的本质,具有阶级统治的职能,执行着社会公共职能。

5、法律的分类:从法律制定的主体和适用范围的不同:国内法和国际法从法律的内容和效力强弱、制定程序的不同所做的分类:宪法性法律和普通法(民法通则、刑法、行政法)。

按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实体法(民法通则、刑法、婚姻法)和程序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按法律效力范围的不同所做的分类:一般法(时间效力,婚姻法、劳动法)和特别法(空间效力,经济特区条例、城市规划法;特定时期,戒严法;特定公民,兵役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按法律创制方式、表达形式的不同,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6、法与政策区别:法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法具有严格的规范性;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7、道德是一定社会中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8、法律与道德的联系:道德与法律具有一致性,它们都表现为社会的行为规范,二者相互渗透、相辅相成。

法律与道德的区别:1在上层建筑中所属的范畴不同。

法律属于制度范畴,道德属于意识形态范畴。

2表现的形式不同。

道德观念存在理论化的伦理思想体系中。

3调整的范围不同。

而道德规范调整许多涉及观念范畴的问题,如友谊、爱情等。

道德比法律调整的范围要广。

4规范的内容不同。

5调整的方式和手段不同。

导游法规总结

导游法规总结

导游法规总结.txt鲜花往往不属于赏花的人,而属于牛粪。

道德常常能弥补智慧的缺陷,然而智慧却永远填补不了道德空白人生有三样东西无法掩盖:咳嗽贫穷和爱,越隐瞒,就越欲盖弥彰。

1 导游法规总结(转贴)第七章导游人员管理法规制度1、导游人员:①取得导游证②接受旅行社委派③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工作范围)2、导游人员的分类①语言为标准:外国语导游、汉语导游②职业性质:专职导游员、社会导游员,社会导游员又分为业余导游员自由职业导游员业余导游员指不以导游为主业,利用业余时间从事导游工作的人,自由职业导游员以导游为主业,但不属于某家社的正式职员,通过合同形式与其供职的旅行社或旅游服务公司建立权利义务关系③工作区域分:国际导游、全程导游、地方导游、、景区(点)导游3、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条件:①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②必须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③必须身体健康④必须具有摄影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4、导游资格考试考取办法:各地组织由组织考试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发证获得资格证3年未从业的,资格证自动失效5、导游证申领条件: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部门申请领取导游证6、不得颁发导游证的情形: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②患有传染性疾病的③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④被吊销导游证的7、申领导游证的程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自收到申请领取导游证的书面申请人之日起15日内,颁发导游证。

8、导游员的权利:(1)导游人员的人身权: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其人格尊严应该受到尊重,其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导游人员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侮辱其人格尊严或者违反职业道德的不合理要求。

(2)履行职务权:导游人员进行导游不受地域限制的权力;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遇到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时,依法享有调查和变更接待计划的权力(应符合四个条件:一是必须是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的过程中,即旅游活动开始后,结束前。

2019-导游资格考试-政策法规-政策法规总结归纳完整版

2019-导游资格考试-政策法规-政策法规总结归纳完整版

政策法规第一章旧16字方针:有法可依,政策法规,有法必依,政策法规,执法必严,政策法规,违法必究新16字方针:科学立法,政策法规,严格执法,政策法规,公正司法,政策法规,全民守法十八届四中全会:1.提出了A建设法治体系,政策法规,B建设法治国家的总目标2.在北京召开,政策法规,党第一次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法治建设新阶段:以十八大,政策法规,十八届三中,政策法规,四中全会为标志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意义:1.贯彻四个全面的法治保障四个全面:战略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举措-深化改革,政策法规,依法治国,政策法规,从严治党2.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3.是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1.把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行动指南2.把A党的领导,政策法规,B人民当家做主,政策法规,C依法治国作为唯一正确路径(A核心,政策法规,根本政治保证)(B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政策法规,基本目标)(C基本方略)3.把四个维护作为价值追求四个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政策法规,人民利益,政策法规,社会公平正义,政策法规,国家安全稳定4.实现中国梦作为奋斗目标-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是必由之路五位一体:市场经济,政策法规,民主政治,政策法规,先进文化,政策法规,和谐社会,政策法规,生态文明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1.坚持党的领导2.坚持特色社会主义制度3.贯彻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一个共同推进:依法治国,政策法规,依法执政,政策法规,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一个一体建设:法治国家,政策法规,法治政府,政策法规,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依法治国的五项基本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政治保证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主体和力量源泉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价值追求4.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精神支撑5.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实践基础依法治国要构建五大法治体系1.法律规范体系2.法治实施体系3.法治监督体系4.法治保障体系5.党内法规体系第二章宪法的基本原则:1.人民主权原则2.基本人权原则3.法治原则4.权利制约原则国体:人民民主专政最高权利机关——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高行政机关——最高权利执行机关——国务院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选举制度基本原则:1.普遍性原则2.平等性原则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4.秘密投票原则国家机构组织活动原则:1.民主集中制原则2.密切联系群众,政策法规,为人民服务原则3.社会主义法治原则4.责任制原则5.精简和效率原则公民基本权利:1.平等权2.政治权利和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自由5.社会经济权利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自我管理,政策法规,自我服务,政策法规,自我教育,政策法规,自我监督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我管理,政策法规,自我服务,政策法规,自我教育第三章有关10%的:1.国内旅游人数年增长10%2.旅游消费占居民消费总量10%有关5年的:5年内将星级饭店,政策法规,A级景区用水用电降低20%5年内旅游协会人员和财务关系与旅游主管部门脱钩房车营地1000个,政策法规,邮轮始发港10个,政策法规,每年出游次数2次新建改建5.7万座厕所,政策法规,1万家智慧景区和智慧旅游乡村每个重点村旅游年收入100万元企业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旅游服务投诉热线——12301旅游价格举报系统——12358旅游发展方向——三化——人性化,政策法规,信息化,政策法规,国际化提高服务水平——四化:1.以人性化服务为方向2.以品牌化为导向3.以标准化为手段4.以信息化为主要手段各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政策法规,部门联动,政策法规,行业自律,政策法规,各司其职,政策法规,齐抓共管全国治理体系一盘棋:政府主导,政策法规,属地管理,政策法规,部门联动,政策法规,行业自律,政策法规,各司其职,政策法规,齐抓共管,政策法规,公众参与第四章十二五发展成就:1.战略性支柱产业基本形成2.综合带动功能全面凸显3.现代治理体系初步建立4.国际地位和影响力大幅提升十三五发展趋势:1.消费大众化2.需求品质化3.竞争国际化4.发展全域化5.产业现代化基本原则:1.坚持市场主导2.坚持改革开放3.坚持创新驱动4.坚持绿色发展5.坚持以人为本十三五主要目标:1.旅游经济增长2.综合效益提升3.人民群众满意4.国际影响力提升十三五主要任务:1.创新驱动2.协调推进3.绿色发展4.开放合作5.共建共享6.深化改革三改一整:改厨,改厕,改客房,整理院落厕所标准: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第五章旅游法的特点:1.综合立法模式2.权益平衡基础上注重保护旅游者3.规范市场秩序,政策法规,完善市场规则4.借鉴吸收国际立法经验旅游法的基本原则:1.发展旅游事业,政策法规,完善旅游公共服务的原则2.依法保护旅游者权利的原则3.社会,政策法规,经济,政策法规,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4.国家鼓励全社会参与旅游业发展的原则旅游法的主要法律制度:1.旅游综合管理制度2.旅游者权益保护制度3.旅游促进和公共服务制度4.资源保护和旅游利用制度5.旅游服务合同制度6.规范旅游市场,政策法规,提高服务质量制度7.旅游安全保障制度旅游者的权利:1.自主选择权2.知悉真情权3.要求履约权4.被尊重权5.特殊群体便利优惠权6.求助请求权7.其他权旅游者的义务:1.遵纪守法,政策法规,文明旅游的义务2.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3.安全配合义务4.不得非法滞留,政策法规,擅自分团,政策法规,脱团旅游法对旅游的促进:1.政策扶持2.资金保障3.形象推广4.构建公共服务体系5.职业教育培训旅游经营者的义务:1.履行旅游合同2.提供合格产品3.不得进行商业贿赂4.保护旅游者个人信息5.承担连带责任6.报告7.投保责任险旅游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行为限制:1.不得违法收取及参与旅游经营活动2.规范实施监督检查职责----两人以上,出示合法证件3.履行保密义务行业组织的章程和自律管理规范1.会员共同制定2.反应会员共同利益和意愿的行为规则3.对全体会员具有约束力4.是行业组织进行自律管理的依据第六章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政策法规,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16周岁以上,政策法规,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政策法规,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行为的,政策法规,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导游法规知识点

导游法规知识点

导游法规知识点第一章法规常识1、广义的法律指法的整体,通常称之为法;狭义的法律则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2、法律的本质:①法,是统治阶级意识的体现;②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识;③法律的内容,是由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3、法律的基本特征:①法律具有国家意志性;②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③法律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普遍适用性;④法律是建立和维护有利于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4、法与政策的区别:①法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②法具有严格的规范性;③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5、道德与法律的区别:①在上层建筑中所属的范畴不同;②表现的形式不同;③调整的范围不同;④规范的内容不同;⑤调整的方式和手段不同。

6、旅游法律行为的概念:指国家旅游管理机关、法人或自然人为了确立、变更或终止旅游法律关系所进行的活动。

7、旅游法律行为的两个特点:①具有确立、变更或终止旅游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特点;②符合旅游法规的规定。

8、按《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构成旅游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方式主要有:口头、书面、推定、默认。

9、旅游法律行为的实质要件:①行为人要合格;②行为人的意思表示要自愿真实;③行为人的行为内容要合法。

10、旅游法律行为的形式要件:登记、签证、公证。

11、旅游代理行为的有效要件:①旅游代理人必须事先取得代理权;②旅游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③旅游代理人的代理活动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符合被代理人的利益。

12、旅游代理关系的种类:委托代理、职务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13、旅游法律责任的特征:综合性、追究的协同性。

14、承担旅游法律责任的条件:①行为具有违法性;②行为人要有过错;③要有旅游损害事实的存在;④旅游违法行为与旅游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⑤旅游违法行为的行为人要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15、旅游法律责任的分类: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刑事责任。

导游月总结旅游行业法规与政策的了解与遵守

导游月总结旅游行业法规与政策的了解与遵守

导游月总结旅游行业法规与政策的了解与遵守导游月总结:旅游行业法规与政策的了解与遵守一、引言在过去的一个月中,我作为导游一直致力于了解和遵守旅游行业的法规与政策。

通过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我深刻认识到了法规与政策对旅游行业的重要性,相信这些措施将有效维护旅游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以下是我对旅游行业法规与政策的掌握和应用情况的总结和反思。

二、旅游法律法规的学习与理解作为一名导游,了解旅游法律法规是提高自身水平的基础。

在过去的一个月中,我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旅游法》、《导游管理办法》等。

通过系统学习,我对旅游行业的法规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同时,我也关注了最新的法律法规改革动态,及时更新和补充自己的知识体系。

三、旅游行业政策的关注与运用除了法律法规,旅游行业的政策对导游工作同样至关重要。

政策的制定旨在调控市场和促进行业发展。

在过去的一个月中,我认真研读了旅游行业的相关政策文件,并将其应用到实际操作中。

1. 保护旅游资源:遵守政策规定,我积极向游客宣传保护旅游资源的重要性,引导游客文明旅游。

同时,在景点导览中,我注重讲解景点的文化背景和保护措施,引导游客尊重当地的文化传统,共同爱护旅游资源。

2. 旅游交通安全:政策规定了导游在旅游交通中的责任和义务。

我严格要求自己,确保游客的交通安全,提醒乘坐交通工具时的注意事项,以及灵活应对突发情况。

我与司机密切合作,确保旅客的行程安全、顺利。

3. 维护游客权益:政策明确要求导游在服务过程中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确保其享受到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我与游客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解答疑问,积极处理投诉。

同时,我也关注旅游者的满意度调查,以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四、法规与政策的落实情况在工作中,我始终将法规与政策作为行程执行的基石,努力落实并践行。

1. 合规操作:遵循导游管理办法,我严格执行签证、报备等手续;在行程中,我准时参加导游班车的出发与到达,确保合规操作。

2. 协同合作:与旅行社、景区、酒店等相关单位保持密切联系,了解他们的规章制度与要求,并努力与他们协同合作,确保行程的顺利进行。

导游实习总结学习旅游行业的法律法规与规范

导游实习总结学习旅游行业的法律法规与规范

导游实习总结学习旅游行业的法律法规与规范1. 引言在我所从事的导游实习期间,我深刻地认识到了旅游行业的法律法规与规范对于维护行业秩序和提供高质量旅游服务的重要性。

本文将从学习的角度出发,总结我在实习期间所学到的旅游行业法律法规与规范,并对其对我未来职业发展的影响进行分析。

2. 旅游行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在导游实习期间,我积极参与了相关培训和学习。

首先,我系统地学习了《导游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了导游的职责、权益以及各种行为准则。

其次,我深入学习了《旅游法》,该法律对于旅游行业的各方面都有详细规定,特别是对旅游经营者的责任和旅游者的权益进行了明确规范。

此外,我还关注了相关部门发布的旅游行业最新政策,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动态。

3. 法律法规对导游工作的指导与规范导游是旅游行业的重要一环,法律法规对导游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

首先,法律法规要求导游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知识储备,包括相关景点和文化的历史知识、语言沟通能力等。

其次,法律法规对导游的服务行为进行了明确要求,包括服务态度、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等方面。

最后,法律法规还规定了导游的权益保护措施,确保导游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4. 法律法规对旅游行业的影响法律法规对旅游行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首先,法律法规规范了旅游市场的竞争秩序,打击了不合法经营和不良竞争行为,保护了合法经营者的权益。

其次,法律法规提高了旅游服务质量,要求旅游从业人员提供真实、准确、专业的服务,改善了消费者的体验,提升了旅游行业的形象。

此外,法律法规还推动了旅游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

5. 法律法规对个人职业发展的启示在实习期间,我深刻认识到了法律法规对我个人职业发展的重要性。

首先,我明白了需要不断学习和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动态,保持对行业法规的更新。

其次,我意识到要将法律法规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运用合规的原则和要求指导自己的工作行为。

最后,我深刻体会到法律法规对维护和保护自身职业权益的重要作用,需要在实践中注重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

旅游法规遵守总结

旅游法规遵守总结

旅游法规遵守总结概述:作为一个在旅游行业工作多年的从业人员,我深刻认识到遵守旅游法规对于行业的发展以及每位从业人员的责任和义务是至关重要的。

本篇工作总结将聚焦于旅游法规的遵守,并就在工作中遵守旅游法规方面的经验和收获进行总结。

一、法规背景分析旅游行业的发展引起了旅游活动的极大增加,因此,相关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不可或缺。

了解并熟悉旅游法规对于准确把握行业发展的整体方向以及自身在其中的角色至关重要。

二、加强法规学习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充分认识到了加强对旅游法规学习的重要性。

通过学习相关法规,我不仅对旅游行业发展的规律和趋势有了更深入的认识,而且也能更加准确地判断和分析旅游活动中的问题所涉及的法律责任。

因此,我将进一步加强对旅游法规的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

三、合规检查与内部培训为了加强法规遵守,我们公司定期开展合规检查与内部培训。

我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合规检查活动,并且在每次内部培训中都认真倾听和学习。

这些活动使我更加深入地了解到旅游法规的重要性,也让我逐步掌握了法规遵守的具体操作方法。

四、加强与相关机构的沟通合作与旅游法规相关的各级政府机构、旅游协会等组织在旅游行业的规范发展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作为从业人员,及时与这些机构进行沟通和合作,既有助于我们获取最新的法规信息,也能够更好地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因此,我将积极主动地加强与相关机构的沟通合作,与其保持密切联系,以更好地适应法规要求。

五、完善旅游行业的内部制度公司内部制度的完善对于保证全体员工遵守旅游法规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作为一名员工,我将积极参与制度的完善,并且不断提出合理的建议。

只有在公司内部制度完善的基础上,我们才能更好地落实法规要求,确保旅游活动的规范化进行。

六、提高法规遵守意识法规遵守意识的提高是每个从业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整个行业的发展需要。

我将不断提高自身的法规遵守意识,始终将决策和行动与相关法规对应起来。

只有在高度重视法规遵守的前提下,才能在旅游行业中不断取得成绩。

导游实习中的旅游行业法律法规了解与遵守

导游实习中的旅游行业法律法规了解与遵守

导游实习中的旅游行业法律法规了解与遵守工作总结一、引言在进行导游实习期间,我深入了解和积极遵守旅游行业的法律法规。

这些法规为旅游业提供了一系列准则和规定,对导游的职业发展和服务质量具有重要影响。

本文将从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实践中的经验三个方面进行总结与讨论。

二、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法律法规是旅游行业正常运转的基础,遵守法律法规有助于维护旅游行业的秩序与稳定。

作为一名导游实习生,我认识到了遵守法律法规对于保障游客权益、确保旅游活动安全和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重要性。

三、法律法规的内容1. 《导游管理办法》《导游管理办法》是导游行业的基本法规之一,明确了导游的资格要求、职责义务、行为规范等内容。

我在实习期间仔细研读了该法规,深入了解了导游行业的各项规定,并努力将其付诸实践。

2.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管理规定》该规定规定了旅游景区的质量等级划分与管理要求,导游应了解并严格按照规定向游客提供合格的服务和解说。

在导游实习中,我积极学习和了解各个景区的质量等级,并努力向游客提供更好的服务,以提升景区的整体形象和口碑。

3.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除了上述两项法规之外,我还针对旅游行业的其他法律法规进行了解和学习,如《旅游合同管理办法》、《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等。

这些法规为导游的服务行为和责任提供了明确的指引,使我能够更好地处理游客投诉和维护导游行业的良好形象。

四、实践中的经验1. 加强自身法律法规学习在导游实习中,我认识到对法律法规的了解与学习是导游职业发展的基础。

我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法规知识,以便更好地履行导游的职责。

2.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作为一名导游实习生,我始终将遵守法律法规作为一项基本素养和职业准则。

我坚守诚信原则,严格按照法规要求开展工作,从不违反相关规定。

3. 定期更新法律法规知识法律法规是不断发展和更新的,为了不断适应行业和法规变化,我将定期关注最新的法规动态,并及时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在实践中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法规素养。

导游法规总结

导游法规总结

第一章新时期新阶段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1.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1. 一大法宝——解放思想单选2. 强大动力——改革开放3. 基本要求①科学发展多选②社会和谐2.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党和国家到2020年的奋斗目标,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3.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真正坚持社会主义。

(判断,单选)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

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党最可宝贵的政治和精神财富,是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

(多选)5.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最根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判断)6.邓小平理论形成的理论基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7.邓小平理论精髓——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实事求是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基础,是毛泽东思想的精髓,也是我们党在民主革命时期形成的思想路线。

解放死刑是实事求是的前提;解放思想的目的在于实事求是。

8.三个代表重要思想:1. 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内容:中国共产党必须始终: 2. 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3. 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时代性1. 关键——坚持与时俱进:党的全部理论和工作要把握规律性根本要求(单选): 2. 核心——坚持党的先进性富有创造性3.本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9.与时俱进的核心——创新——一个民族的进步的灵魂,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

创新就是要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10. 科学发展观: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重大战略思想(单选,判断)1. 要义:发展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2. 核心:以人为本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国内旅行社经营国际旅行社业务
(2)国际旅行社未经批准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和边境旅游业务
(3)国家旅游局认定的其他超范围经营活动
15、对业务档案的管理:旅行社招徕、接待旅游者,应当制作和保存完整的业务档案。其中,出境旅游档案保存期最低为3年,其他旅游档案保存期最低2年
16、旅行社的职责:(1)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2)按约定提供服务(3)提供的服务符合人身财产安全需要(4)按规定收取旅游费用(5)旅行社应与旅游者签订合同(6)聘用合格导游和领队
作者:冰红珀蓝2006-11-17 10:35 回复此发言
--------------------------------------------------------------------------------
3 导游法规总结(转贴)
9、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时效期限为90天,超过时效的请求可不予受理
(8)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义务
(9)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的义务
10、导游人员等级考试制度: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由国务院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11、导游人员的考核评定: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后工作满一年的人,经考核合格,即成为合格初级导游人员;由省部级以上单位组织导游评比或竞赛获得最佳称号的导游人员,报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可晋升导游等级。
6、不得颁发导游证的情形: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②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③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
④被吊销导游证的
7、申领导游证的程序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自收到申请领取导游证的书面申请人之日起15日内,颁发导游证。
3、旅行社的法律特征:(1)旅行社是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1)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2)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取得了旅行社企业法人的资格)(2)旅行社所从事的旅游业务主要是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经营活动(3)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并为旅游者提供有偿服务的企业
导游人员的管理部分及其权限:①旅游行政部门的管理及权限(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导游人员的管理工作;省区,直辖市下放)②旅行社的管理及权限(我国旅行社对导游人员管理主要是通过订立劳动合同来实行)
14、违反导游人员管理法规的法律责任:
①导游证(a无证1000-3万b未佩带导游证5000以下)
10、不适用保证金赔偿的情况:
(1)旅行社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
(2)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人身、财物意外事故的
(3)适用保证金情形之外的其他经济纠纷
(4)超过规定的时效期限的
(5)司法机关已经受理的
11、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赔偿标准:
因旅行社的故意或过失,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的,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应承担下列责任
8、导游员的权利:
(1)导游人员的人身权: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其人格尊严应该受到尊重,其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导游人员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侮辱其人格尊严或者违反职业道德的不合理要求。
(2)履行职务权:导游人员进行导游不受地域限制的权力;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遇到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时,依法享有调查和变更接待计划的权力(应符合四个条件:一是必须是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的过程中,即旅游活动开始后,结束前。二是必须是遇到有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三是必须征得多数旅游者同意,四是必须报告旅行社,并得到旅行社的认可)
12、出境旅游购汇,必须由国家旅游局标准的特许经营中国公民自费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统一办理
13、旅行社业务的经2)严禁采用不正当手段从事旅游业务
(3)旅行社严禁向旅游者提供下列旅游项目
(4)旅行社对下列事项的经营得经营规则
14、超范围经营的包括:
12、导游人员计分管理:导游人员计分办法实行年度10分制。p157
导游人员10分分值被扣完后,由最后扣分的旅游行政执法单位暂时保留导游证,并出具保留导游证证明,并于10日内通报导游人员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登记注册单位,正在带团过程中的导游人员,可持导游执法单位出具的保留证明完成团队剩余行程。
②必须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③必须身体健康
④必须具有摄影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4、导游资格考试考取办法:各地组织由组织考试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发证
获得资格证3年未从业的,资格证自动失效
5、导游证申领条件: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部门申请领取导游证
(5)遵守职业道德,着装整洁,礼貌待人,尊重旅游者的宗教信仰,民族风格和生活习惯的义务(不得迎合个别旅游者的低级趣味,在讲解、介绍中掺杂粗俗下流的内容)
(6)严格按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安排旅游者的旅行、游览活动,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者中止导游活动的义务
(7)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应就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做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按照旅行社的要求防止危害发生措施的义务
(1)外商投资旅行社可以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
(2)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3)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国公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中国其他地区的人赴香港特
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的业务
6、旅行社的设置:
②私自承揽(1000-3万,严重吊销证,予以公告)
③未尽职责(暂扣证3-6个月,严重吊销证,予以公告)
④违反禁止性规定(1000-3万)
⑤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刑事责任,行政处分)
第八章 旅行社导游管理法规制度
1、旅行社:只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2、旅行社的概念至少有三层意思:(1)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2)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的(3)旅行社是专门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4、旅行社的分类:(按旅行社业务范围分)国际旅行社和国际旅行社
5、国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
我们对出境旅游实行“有组织、有计划、有控制”发展的指导方针,未经国家旅游局批准,任何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国境内居民出境旅游业务和边境旅游业务。
国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仅限于国内旅游业务
作者:冰红珀蓝2006-11-17 10:35 回复此发言
--------------------------------------------------------------------------------
2 导游法规总结(转贴)
导游人员通过年审后,年审单位应核销其遗留分值,重新输入初始分值。
(1)条件: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质量保证金:经营入境旅游业务交纳60万元人民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交纳100万元人民币
(2)旅游社分支机构的设立和管理:可以设立非法人分社和门市部等分支机构
旅行社分社是指由旅行社设立,以设立社的名义发展旅游经营活动,不具有独
自由职业导游员
业余导游员指不以导游为主业,利用业余时间从事导游工作的人,自由职业导游员以导游为主业,但不属于某家社的正式职员,通过合同形式与其供职的旅行社或旅游服务公司建立权利义务关系
③工作区域分:国际导游、全程导游、地方导游、、景区(点)导游
3、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条件:①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13、导游人员年审管理:导游员年审以考评为主。
考评等级为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年审和不予通过年审三种
①凡一次扣分达到10分的导游员不予通过年审②累计扣分达十分的导游员,暂缓通过年审③一次被扣8分的导游员,全行业通报④一次被扣6分的导游员,警告批评。
暂缓通过年审的通过培训和整改后,方可重新上岗。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6小时。
(3)其他权利(参加培训权利和获得升级的权利)
(4)诉权:投诉权、申请复议权、起诉权
9、导游人员的义务:
(1)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的义务
(2)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佩戴《导游证》的义务
(3)进行导游活动需要旅行社委派的义务
(4)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义务
导游法规总结.txt
1 导游法规总结(转贴)
第七章 导游人员管理法规制度
1、导游人员:①取得导游证②接受旅行社委派③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工作范围)
2、导游人员的分类①语言为标准:外国语导游、汉语导游
②职业性质:专职导游员、社会导游员,社会导游员又分为业余导游员
17、违反旅行社管理有关规定的(p186)
第九章旅游安全与保险法律法规制度
1、旅游安全是旅游业的生命线。
2、我国旅游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我国旅游安全管理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基层为主”
4、旅游安全事故分:轻微(1万元以下)一般(1万-10万)重大(10万-100万)特大事故(>100万)四个阶段
7、保险标的是责任
8、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由自身疾病引起的各种损失和损害,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
(2)由于旅游者个人过错导致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导致需支付的各种费
用,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在自行终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后,或在不参加双方约定的活动而自行
立的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设立社承担的分支机构。
旅行社门市部是指旅行社在注册地的市、县行政区域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