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森林资源流转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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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林地保护利用情况研究

辽宁省林地保护利用情况研究

辽宁省林地保护利用情况研究林地是一种重要的森林资源,是发展林业的基础和根本。

依法保护和利用好林地资源,对促进全省森林资源增长、林业产业发展、生态环境改善意义十分重要。

本文就我省林地保护和利用面临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探讨。

标签:辽宁省林地保护利用一、基本情况1.全省林地资源概况根据最新全省二类调查统计,全省林业用地面积696.07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7.01%。

林业用地面积中,有林地面积544.0万公顷,疏林地面积4.07万公顷,灌木林地面积60.33万公顷,未成林地面积27.89万公顷,无林地面积50.17万公顷。

有林地面积中,林分面积446.11万公顷,占有林地面积的82.0%;经济林面积97.89万公顷,占17.99%。

2.全省每五年林地消长情况据对2003—2007五年间统计发现,五年间,全省林地实际增加5.79万公顷,年均增长1.158公倾。

同期,因林地转为非林地而流失的面积0.98万公顷,年均流失近0.196公顷。

其中,非法占用林地流失0.13万公顷,年均流失0.026公倾;正常占用、征用林地流失0.85万公顷,年均流失0.17公倾。

造成林地面积减小的因素影响最大的是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

二、林地保护情况1.全省林地保有量预测按照《辽宁省林业发展“十一五”和中长期规划》,全省森林覆盖率目标为:到201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37%;到2020年达到39%;到2050年达到42%。

全省林地利用率目标为80%。

要完成201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37%这一目标,到2010年全省林地保有量至少要达到684.80万公顷。

要完成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39%这一目标,全省林地保有量至少为721.81万公顷;要完成到2050年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2%这一目标,全省林地保有量至少为777.34万公顷。

2.潜在可增加林地情况全省潜在可用于发展林地的土地主要包括:(1)未利用土地。

根据辽宁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数据,目前我省未利用土地为138.24万公顷。

辽宁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

辽宁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

辽宁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辽宁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科学界定了森林资源流转原则与范围,全面规范了森林资源流转程序及期限,明确了森林资源流转合同及权利义务关系,加强森林资源流转管理服务与监督,加大了违法人员责任追究的力度,将于5月1日起施行。

这是给大家准备的辽宁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吧。

第一条为了规范森林资源流转行为,保护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林业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森林资源流转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森林资源,是指权属归农村集体和农户的森林、林木、林地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植物。

但不包括森林内的野生动物、矿藏和埋藏物。

第四条森林资源流转应当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保护农村集体和农民利益,不改变林地用途、公益林性质和林地保护等级的原则。

鼓励农户将森林资源向林业大户、家庭林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林业适度规模经营。

第五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流转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土资源等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森林资源流转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确定全省林权交易中心平台,推动各地区林权交易网络互联互通。

市、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林权交易市场服务平台,公开发布流转供求信息,为流转双方提供便捷服务。

第七条森林资源流转可以依法采取转让、转包、出租、互换、入股、抵押及作为出资、合作条件等方式。

第八条森林资源流转收益归林权权利人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挪用和平调。

第九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强迫或者阻碍林权权利人依法进行森林资源流转;(二)违背流转双方意愿代办森林资源流转事务;(三)恶意串通,损害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下列取得林权证或者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森林资源,可以依法流转:(一)集体商品林、公益林的林地经营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二)农户商品林、公益林的林地承包权、经营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三)县以上人民政府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确定的宜林地的承包权、经营权,自留山的林地经营权。

辽宁省森林资源结构与保护对策

辽宁省森林资源结构与保护对策

辽宁省森林资源结构与保护对策辽宁省是我国东北地区的一个重要省份,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

森林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之一,对于保护森林资源、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改善森林生态环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本文就辽宁省森林资源的结构与保护对策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辽宁省森林资源的结构辽宁省位于中国东北,东临渤海、黄海,南邻山东、河北两省,北接吉林省,西靠内蒙古自治区。

整个省份地势起伏较大,山地、丘陵与平原起伏交错。

根据最新的数据显示,辽宁省森林覆盖面积为216.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19.01%,森林资源分布在辽中、辽西、辽东和辽河四大林区。

辽宁省森林资源以红松和白桦为主,还有少量的落叶松、樟子松等针叶树种和榉树、鸡爪槐等阔叶树种。

从结构上看,辽宁省森林资源以针叶树种为主,针叶树种在整个森林资源中所占比例较大。

这种结构对于森林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针叶树种通常生长周期长,生长过程中需要较长的时间来形成可以利用的木材,所以需要更加细致的保护和管理,以保证各种针叶树种的健康生长和丰产。

二、辽宁省森林资源存在的问题1. 砍伐过度:由于一些地方对于森林资源的保护不到位,导致了部分地区的森林资源遭到了砍伐过度的情况。

在一些山区,由于砍伐过度,导致了一些植被的严重破坏,对于森林生态环境产生不良的影响。

2. 森林火灾:森林火灾是森林资源保护中的一大威胁。

在干旱季节,由于一些不法分子的放火、一些游客的乱扔烟头等行为,导致了森林火灾的发生,给森林资源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3. 生态平衡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一些地方为了发展经济,大量开发森林资源,导致了一些生态平衡的问题,对于一些动植物资源的保护造成了不利的影响。

三、辽宁省森林资源保护对策1. 加强立法保护:政府应加强对森林资源保护的立法,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制定更加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法规,严厉打击一切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提高违法成本。

2. 科学管理: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科学管理,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划分,明确各类森林资源的管理责任,完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使森林资源能够得到科学、合理的利用。

辽宁省林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情况研究

辽宁省林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情况研究

辽宁省林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情况研究房钢【摘要】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分析了辽宁省林权流转交易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思路和对策,旨在指导全省林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健康有序发展,从而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切实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为林农增收致富保驾护航。

【期刊名称】《辽宁林业科技》【年(卷),期】2016(000)004【总页数】4页(P43-46)【关键词】辽宁省;林权流转;交易;林权管理;对策【作者】房钢【作者单位】辽宁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辽宁沈阳 110036【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326.2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林权流转是指权利人将其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林地林木的全部或部分权能,通过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抵押等方式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通过流转林农获得经济收益。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集体林由集体统一经营管理还权于千家万户的农民,林农获得林权以后,即获得了对承包林地的占用、使用、收益、流转、抵押等权能,如何让林农从获得的集体林中致富,达到收益最大化,体现林农当家做主的林权权能,流转是其主要的方式之一,多年来,各地在林权流转上做了大量的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获得了不少教训,因此规范林权流转行为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如何通过政策引导等措施,促使林权流转交易在公开、公正、规范的平台下运行,是我们调研的重点。

1.1 林业产权的概念产权就是指凭借对资产的所有、占有、支配和处置,给所有者和占有者带来的一定收益的权利。

产权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产权就是所有权,以表明产权主体对资产的独占和垄断的财产权;广义的产权不仅包括所有权,而且还包括由所有权派生的各种权能,如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等权能。

辽宁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工作的意见

辽宁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工作的意见

辽宁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08.11.04•【字号】辽林办字[2008]127号•【施行日期】2008.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辽宁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工作的意见(辽林办字〔2008〕127号)各市林业局: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基本完成,针对林改后森林资源流转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情况,为规范森林资源流转行为,保障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改革与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森林资源流转工作的重要性森林资源流转是指在不改变林地用途和属性的前提下,将森林、林木的所有权和林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有偿地由一方转移给另一方的行为。

加强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工作,是巩固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和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林业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件大事。

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林改后,森林资源的流转经营已成为社会需要和社会相关主体的自发要求。

因此,加强森林资源流转管理显得十分迫切和需要。

搞好森林资源流转,是事关我省林业建设成果的巩固和发展、事关林区社会长治久安的现实需要。

目前,森林资源流转在我省呈上升趋势。

但是,流转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

有的以行政命令强迫经营者流转;有的借流转之名,随意改变林地的用途;有的转让程序不规范,搞暗箱操作,侵害林农利益;有的在流转过程中,缺少对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价格评估,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流失等等。

森林资源流转的随意性、强制性和行政性,严重侵犯了林农的利益,影响到了林业生产的连续性,成为农村社会不安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各地必须充分认识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二、森林资源流转的基本原则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有利于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原则;坚持有利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保护个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辽宁省森林资源结构与保护对策

辽宁省森林资源结构与保护对策

辽宁省森林资源结构与保护对策辽宁是一个森林资源丰富的省份,境内森林面积达到了3.24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30.9%。

森林资源的结构主要有天然林、人工林、林果林等。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长,森林资源保护面临着诸多的挑战,在这里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

一、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病虫害是森林资源保护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目前,辽宁省已经出现了一些危害较大的森林病虫害。

政府应该加大对森林病虫害防治的投入,多次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专项行动,加强对病虫害的科学研究,提升病虫害防治的技术水平。

对于范围较小的病虫害,可采取手工控制的方式,对于范围较大的病虫害,建议采取药剂喷洒、生物防治等措施进行防治。

二、建设义务植树活动义务植树行动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有效方式之一。

政府可以组织志愿者、学生、居民等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加强公众对森林资源保护的认识,增强公众参与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

同时,义务植树也能够有效地扩大林业资源,增加森林覆盖率,提高森林资源的质量。

三、切实加强森林火灾防控森林火灾是极具破坏力的自然灾害,对人类社会和自然生态环境都会造成重大损失。

因此,政府需要加强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制定科学的火险等级标准,加强森林火灾防控预警机制建设。

在防火方面,可以切实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森林巡查管理,提高防火意识、加强防火科技水平,增强森林火灾的防控能力,尽量避免火灾的发生。

四、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政府需要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加强林地的保护,遏制非法采伐、滥伐和砍伐现象的发生,建立完善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

除此之外,要加强森林资源的调查和监测,开展森林生态环境评估,坚决打击非法采伐、滥伐和砍伐行为,建立完善的森林资源追溯制度。

总之,加强辽宁省森林资源的保护,需要政府各部门的合力行动,只有措施得当、管理科学,才能够避免人类对自然环境的破坏,让辽宁的森林资源得到充分的保护和发展。

森林集体林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森林集体林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森林集体林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发布时间:2021-09-15T06:03:03.972Z 来源:《科技新时代》2021年6期作者:王光洪[导读] 解决各种土地流转问题,做好必要的森林资源管理,使得森林集体林地流转更加规范。

重庆市忠县善广乡农业服务中心重庆 404345摘要:森林集体林地流转要能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如相关法律不健全、农村教育引导力不足、林地流转市场机制发展落后、缺乏政府部门监管等。

森林集体林地流转应能做好必要的对策研究和实施,提升农村地区的教育水平,建立科学化市场化流转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政府部门的监管,不断在森林集体林地流转管理监督实践中,提升管理水平,消除有关的存在问题,保障森林资源的价值全面发挥。

关键词:森林集体林地;流转;问题;对策1引言森林集体林地流转能实现对森林资源的有效利用,能带动相关产业不断发展,但是森林集体林地流转也要做好科学管理重视解决各种流转隐患,实现科学化管理提升,解决各种土地流转问题,做好必要的森林资源管理,使得森林集体林地流转更加规范。

2森林集体林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2.1相关法律不健全森林集体林地流转中,需做好有关法律的完善,很多森林集体林地流转矛盾突出,执法人员不能具备相关法律的科学依据,导致执法规范度不足,很多社会矛盾增加。

同时森林集体林地流转法律的欠缺,使得森林集体林地流转指导能力不足,难以引导相关管理模式提升,很多工作难以可靠开展,在法律建设中,不能发挥积极管理价值。

在《森林法》中分别将林木与森林界定为不同的权利客体,而在《物权法》中认定私有权客体仅包括森林,但不包括林木,很多法律界限划分不清晰,不同法律之间的协调管理能力差。

2.2农村教育引导力不足森林集体林地流转需提升农民的思想认知,掌握有关的法律知识,保障很多问题得以全面规避,充分实现森林集体林地高效流转,发挥森林价值。

而教育水平不足,缺乏长期规范的教育引导,农民的现代化经营能力不足。

辽宁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辽林办字[2006]76号

辽宁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辽林办字[2006]76号

辽宁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正文:---------------------------------------------------------------------------------------------------------------------------------------------------- 辽宁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辽林办字〔2006〕76号)各市林业局: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辽政发〔2005〕39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改革工作程序问题。

改革操作时必须按以下四个阶段十步工作流程进行。

四个阶段:一是宣传发动,开展培训;二是调查摸底,制定方案;三是组织实施,确权发证;四是检查验收,总结完善。

十步工作流程:1.成立组织,包村进点;2.面对百姓,宣传发动;3.公开民选,制订计划;4.调查摸底,全面普查;5.分门别类,梳理问题;6.因地制宜,拟定方案;7.修订通过,审核公示; 8.公开实施,现地划分;9.公示结果,签订合同;10.归档备案,验收发证。

二、改革工作需进一步明确的重要问题。

一是《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省政府的39号文件等重要法律法规是林改工作必须遵守的原则。

二是集体林权改革的核心和首要任务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证的林地经营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要研究并抓好林木权益的调整和林地权益的调整。

三是合理兼顾,立足“多赢”是林改的重要经验。

对本次改革前已经承包流转的,必须开展“回头看”,要对既有的合同、台账、林权证等相关资料详细调查,认真进行梳理,并通过一定程序征求群众意见,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对原有不完善、不规范的承包、流转,要进一步完善、规范,在做实、做细上下功夫,坚持从实际出发,合理兼顾,立足“多赢”。

四是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是改革的主要内容。

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中存在问题及相关对策——以草河口林场为例

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中存在问题及相关对策——以草河口林场为例
积量为 8 . 9万 r n 。 。
1 8万 m。 , 试 验 苗 圃地 3 0 0亩 。 固定 资 产 1 0 5 0万 元 。 国 有 林 位 于草 河 口镇 , 有 全 国最 大 林 龄 的红 松 人 工 林 和 建
园最 早 的红 松 无 性 系 种 子 园 及 全 国解 放 后 最 早 营 建 的
2 O 1 7 年5 月
J o u r n a l o f G r e e n S c i e n c e a n d T e c h n o l o g y
绦 色科 技
第 9期
国有林 场森林 资源管理 中存在 问题及相关对 策
— —
以草 河 口林场为例
张景根, 温 亮, 邓阳
具体的对策与建议 , 以期 提 供 参 考 。 关键 词 : 国有 林 场 森 林 资 源对 策
中 图分 类 号 : S 7 文 献标 识码 : A 文章 编 号 : 1 6 7 4 — 9 9 4 4 ( 2 0 1 7 ) 0 9 — 0 1 9 5 — 0 2

草河 口林 场 的基 本 情 况
5 5 9 9 7 3
总结 草河 口国有 林 场 森 林 资 源 丰 富 的 特 点 : ① 森 林 分 类 中商 品林 多 , 公益 林少 ; ②人工林 多 , 天然林少 ; ③ 人 工更 新 日本 落 叶松 树 种 多 , 其他树种少 ; ④ 用材 林 多 , 经 济林 少 ; ⑤纯林 多 , 混交林少 。
减 少 量 幅 度 较 大 。在 总量 上 来 说 , 在这 1 O年 中 , 面 积 和
蓄 积 量 均 是 在 以 一 定 的 速 度增 加 。
表 1 各令组面积及蓄积量 2 0 1 0 ~2 0 1 5年 状 况

林地流转的难点、问题及解决措施

林地流转的难点、问题及解决措施

林地流转的难点、问题及解决措施赵楠(辽宁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辽宁沈阳110001)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提升,当前各行各业经济情况都有了很大的转变,而林地资源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根基,对维持生态平衡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基于此,本文主要针对林地流转进行分析,阐述其流转过程中的难点以及相关问题,并提出有效解决措施,希望可以为相关人员提供帮助。

关键词:林地流转;难点;问题;解决措施中图分类号:F32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7897(2022)14-0136-030引言如今,我国非常重视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而林地流转是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策略,现阶段的林地流转过程中存在一些难点以及问题,如交易不规范、流转规模小等,从而影响林业发展以及农村地区经济发展。

1林地流转概述当前我国农村地区的林地资源所有者主要是国家、村集体,将其向使用者或者经营者进行让渡,从而让经营者拥有林地的使用权,这就形成了林地流转,其本质在于林地使用权的流转,从而实现林地资源的保值、净值等目的,而我国的林地包括众多类型,《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对此进行了详细规定,如乔木、灌木、竹林、树林等,通过林地流转能够实现林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分离,改变了传统以来林地资源中权、责和利的不统一,促进林地经营。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实施,我国对森林的产权进行了明确,在20世纪90年代末期,我国各地开始出现林地流转情况,具有优化森林配置的优点,推动相应区域的经济发展,但是其流转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例如当前国内针对个人福利保障服务有了很大进步,但是林地资源长时间流转于个人,会增加贫富差距,从而不利于社会稳定,这样的情况应该值得我们进行思考,不过当前的林地流转仍处于初期阶段,相关问题已经引起相关人员注意,并针对其难点以及问题进行了解决[1]。

2留地流转的难点以及问题2.1林权纠纷事件影响林地流转现阶段,我国农村地区仍存在林地纠纷事件,其主要的类型就是林权纠纷。

辽宁省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及建议

辽宁省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及建议

辽宁省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及建议1. 引言1.1 背景介绍辽宁省林下经济发展是指在森林资源保护的前提下,利用森林生态系统提供的各种产品和服务进行经济活动,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近年来,随着林下经济的重要性逐渐凸显,辽宁省各地纷纷探索林下经济发展的新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辽宁省位于中国东北地区,森林资源丰富。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保护森林资源已经成为一项重要任务。

开发林下经济,既可以实现森林资源的有效利用,又可以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多样性。

目前,辽宁省林下经济发展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进一步探讨和解决。

辽宁省林下经济发展面临着机遇和挑战并存的情况,需要在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的共同推动下,创新发展模式,解决问题,推动林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1.2 研究意义林下经济是指利用森林资源的同时,通过在林地下种植各种农作物、养殖家禽家畜等方式获得经济收益的一种发展模式。

辽宁省作为我国东北地区的重要省份,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林下经济潜力巨大。

研究辽宁省林下经济发展模式的意义在于,可以有效推动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实现林业与农业的良性互动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通过深入探讨林下经济的发展现状、问题和建议,可以为辽宁省林下经济的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和指导,为推动全省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同时,研究辽宁省林下经济发展模式还对其他地区具有借鉴和参考意义,有助于推动我国林下经济事业全面发展。

2. 正文2.1 林下经济发展现状分析林下经济是指在森林资源利用中,通过植物群落的充分生长利用,提高森林土地的综合效益,实现生态、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经济模式。

辽宁省作为一个重要的森林资源省份,林下经济也有着较好的发展基础。

目前,辽宁省的林下经济发展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首先是在经济效益方面,通过开展林下经济活动,辽宁省森林资源得到了更好的利用,为当地农民增加了收入。

其次是在生态效益方面,林下经济模式能够促进森林健康生长,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生态平衡的维持。

辽宁省森林资源分布现状与结构分析

辽宁省森林资源分布现状与结构分析

辽宁省森林资源分布现状与结构分析高香玲【摘要】通过对辽宁省森林资源分布现状与结构的分析,阐述了辽宁森林存在资源分布不均衡、纯林多混交林少、中幼龄林比例大、树种结构不合理、生物多样性少的特点,并提出了森林资源结构调整优化的措施和建议.【期刊名称】《辽宁林业科技》【年(卷),期】2014(000)005【总页数】4页(P46-48,62)【关键词】森林资源;林分结构;森林经营;森林质量【作者】高香玲【作者单位】辽宁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辽宁沈阳11012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S758.5辽宁省的森林资源以生态公益林为主,是辽宁省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保障。

本文根据辽宁省森林资源二类清查和全省森林资源一类调查结果,分析辽宁省森林资源分布特点及其组成结构,并就全省森林资源结构优化调整、森林质量的提高、森林生态效益的更好发挥提出建议,期望能对全省生态建设有所帮助。

辽宁省地处我国东北地区南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18°53′~125°46′,北纬38°43′~43°26′。

境内东西两侧为低山丘陵区,中部为辽河中下游平原区。

南部毗邻黄渤二海,海岸线总长度为2 920 km。

属季风温带、暖温带大陆性气候,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热同季,东部地区雨量充沛,西部地区干旱少雨。

全省为长白、华北与蒙古植物区系交织地带,森林植物种类丰富,植被生长茂盛,是适合培育森林的地区。

截止2010年底,全省林业用地面积713.61万hm2,占国土总面积的48.20%,其中有林地面积563.61万hm2。

森林覆盖率38.20%,林木绿化率43.16%,活立木总蓄积量28 500.06万m3,森林蓄积27 463.85万m3。

根据全省林业生态建设总体要求,将全省划分为3大林业生态建设区域,即辽东山区,辽中南平原沿海地区和辽西北地区。

根据清查结果显示,辽宁省森林资源主要分布在辽东山区,这一区域的有林地面积占全省的62%,森林蓄积量占全省的74.44%,而辽中南地区这两项指标仅占全省的11.27%和7.19%,见表1。

辽宁省森林资源变动的影响因素分析——基于辽宁省12个市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

辽宁省森林资源变动的影响因素分析——基于辽宁省12个市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
农韭 经济
2 1, oQ 5
辽 宁省 森林 资源变动的影响 因素分析
基 于辽 宁省 1 2个 市 面板 数 据 的 实证 研 究
◎ 曲 维 思 翟 印礼 王 洪 玉 z
摘 要 :本文利 用森林 资源二 类清查数 据 ,对 辽 宁省 1 市的森林 资源 变化 情 况及 影 响 因素进行 了分析 。结果表 明 , 2个
二、数 据 描述 统 计和 指 标选取
数据来源 :辽宁省森林 资源数据汇编 l7 、l8 、l9 、2 。 。 9 7 9 )指标选取 影响森林资源变化的 因素是多种多样的 ,是各种 因素综 合作用 的结果 。这些 因素 主要包括所 研究地 区的 自然条件 、 社会经济状况以及政 策因素。本文选取了六个主 要因素 ,备 指标的具体名称 为 : ( S 1 )F 森林资源初始状况 ,即 l 年 g 有林地面积 ( h )或活立木蓄积 ( 千 m2 万立方米) ()M I ; 2 C 农 业复种 指数 ( ; ()IC农 民人均家 庭纯 收入 ( / %) 3 N 元 人) ( 17 以 9 8年不 变价格计 算); ()C 4 P单位 耕地农 业承 载农业 人 口 ( / 顷) ( )T N R 人 公 ; 5 E U E集体林 占总林 地面 积的 比例 ( ; ()政 策影响变量 ,以沈 阳市为对 照引入 %) 6 地 区虚拟变量。


98 98 9 年和 9 变化 是森林资源发 展状况 的最 直观的综合 反映 ,是检 验林业 关社会经济 统计 的数 据来源 于 l7 年 、t8 年 、l 8 a 工 工作成效 的重要标志 。森林资源消长变化受各种 因素 的制约 , 2。 年 ( 宁统计年 。 06
( 二)描述统计 1 宁省森林 资源 总体变化 趋势 。总体 来说 ,辽 宁省森 . 辽 损 的发展 规律 ,同时人们对森林 的培育 、保护和经 营利用活 动 ,以及其他 自然 灾害和人为 破坏等对 森林 也有影 响。乔方 林 资源 的面积和 蓄积呈上升 趋势 。从 森林资源数量 来看 ,辽 g 3 9 4干 h z 展到 2 5年 9 m发 ∞ 彬 等探讨了林地产 权改革对森 林资源 的效应 ,发现 责任山 比 宁省有林 地面 积从 l 年 的 3 9 _ 的 52. 0 6 6干 h ,增 加 了 12 . 8 m2 6 6 2千 h 年 增 长 率 为 9 m, 例上升会促进森林 覆盖率 的上 升 ,减少 荒山 的比例 。危结根 _% 4 等 (0 5 2 。 )检验 了市场发育程 度和产权 不稳定性 对森林资源 I1 ;从 森 林 资 源 质 量 来 看 , l 年 的活 立 木 蓄 积 量 为 在一定 的 自然环境 条件下 ,森林 本身有着 自然生长和 自然枯

辽宁省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及建议

辽宁省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及建议

辽宁省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及建议一、辽宁省林下经济发展现状1. 丰富的森林资源辽宁省森林面积广泛,主要集中在东部和西北部地区,涵盖了吉林省和黑龙江省的森林资源。

这些森林资源包括松树、落叶松、橡树、榆树等各种树种,为发展林下经济提供了丰富的基础。

2. 林下经济产业多样化辽宁省的林下经济产业主要包括野生动植物养殖、药材种植、蜂产品加工、林下果树种植等。

这些产业在为当地居民提供就业机会的也为农民增加了一些额外的收入来源。

3. 政策扶持力度加大近年来,辽宁省政府加大了对林下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包括资金支持、技术指导、市场开拓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为林下经济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1. 产业结构单一辽宁省的林下经济产业结构相对单一,主要以木材加工、林下果树种植等传统领域为主,对于新兴的林下经济产业的开发和推广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2. 技术水平不高目前,辽宁省林下经济产业的技术水平相对较低,缺乏专业的技术人才和高新技术的引进,导致产业发展的效益和产出水平有限。

3. 缺乏市场开拓辽宁省的林下经济产业在市场开拓方面存在不足,对于产品的宣传推广和销售渠道的建设还有待加强,导致部分优质产品无法得到有效的市场认可和推广。

4. 生态环境保护不到位林下经济的发展需要依托优良的生态环境,然而在一些地区,由于人为破坏和不合理开发,导致了生态环境的恶化和林下经济发展受限。

1. 优化产业结构,拓展新兴产业辽宁省应该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拓展新兴产业,加大对于野生动植物养殖、药材种植、林下食用菌栽培等新兴产业的扶持力度,促进产业结构的多元化发展。

3. 拓展市场渠道,提升产品附加值辽宁省应该加大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严格控制乱砍滥伐等行为,保护好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为林下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基础。

辽宁省作为中国东北地区重要的林业大省,林下经济的发展具有广阔的前景和潜力。

通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化产业结构、加强科技创新、拓展市场渠道和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等措施的实施,相信辽宁省的林下经济将迎来更加美好的发展前景。

辽宁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

辽宁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

辽宁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辽宁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科学界定了森林资源流转原则与范围,全面规范了森林资源流转程序及期限,明确了森林资源流转合同及权利义务关系,加强森林资源流转管理服务与监督,加大了违法人员责任追究的力度,将于5月1日起施行。

这是小编给大家准备的辽宁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条为了规范森林资源流转行为,保护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林业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森林资源流转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森林资源,是指权属归农村集体和农户的森林、林木、林地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植物。

但不包括森林内的野生动物、矿藏和埋藏物。

第四条森林资源流转应当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保护农村集体和农民利益,不改变林地用途、公益林性质和林地保护等级的原则。

鼓励农户将森林资源向林业大户、家庭林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林业适度规模经营。

第五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流转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土资源等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森林资源流转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确定全省林权交易中心平台,推动各地区林权交易网络互联互通。

市、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林权交易市场服务平台,公开发布流转供求信息,为流转双方提供便捷服务。

第七条森林资源流转可以依法采取转让、转包、出租、互换、入股、抵押及作为出资、合作条件等方式。

第八条森林资源流转收益归林权权利人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挪用和平调。

第九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强迫或者阻碍林权权利人依法进行森林资源流转;(二)违背流转双方意愿代办森林资源流转事务;(三)恶意串通,损害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下列取得林权证或者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森林资源,可以依法流转(一)集体商品林、公益林的林地经营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二)农户商品林、公益林的林地承包权、经营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三)县以上人民政府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确定的宜林地的承包权、经营权,自留山的林地经营权。

辽宁省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现状任务及其整治措施

辽宁省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现状任务及其整治措施

辽宁省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现状任务及其整治措施1. 引言1.1 背景介绍辽宁省位于中国东北地区,是我国重要的林业资源省份之一。

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一直是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辽宁省的林业生态环境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

林业资源开发过度、环境污染严重,导致部分林地生态系统失衡,物种多样性减少,生态功能退化。

乱砍滥伐、野蛮捕猎现象频发,破坏了林地生态平衡,加剧了生态环境恶化。

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缺乏,监管不力,导致林区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频发,反映出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亟待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辽宁省正在积极推进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现状任务,加大整治力度,推动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此举不仅有利于改善林业生态环境质量,还可以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背景介绍】完。

1.2 问题意义辽宁省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现状任务及其整治措施,关乎着辽宁省的生态环境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目前辽宁省林业生态环境存在着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对环境、经济和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林业生态环境现状不容乐观,森林资源遭到破坏和过度开发,导致生态系统受损,物种多样性遭受威胁,生态平衡受到破坏。

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工作存在滞后、不足的现象,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持和实施,导致环境问题无法得到妥善解决。

林业生态环境问题对于辽宁省的经济、社会发展也带来了不利影响,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健康。

解决辽宁省林业生态环境问题的意义重大,不仅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还是为了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提升人民生活质量。

只有通过有效的整治措施和政府监管,加强社会参与,才能全面提升辽宁省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水平,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

【问题意义】2. 正文2.1 现状分析辽宁省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现状分析:辽宁省是我国东北地区重要的林业生态区域,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成为了该省发展的重要议题。

辽宁省的森林覆盖率较高,森林资源丰富。

关于辽宁省集体林权流转情况的研究

关于辽宁省集体林权流转情况的研究

3 0・ 1
价值 工 程
关 于辽 宁省集体林权流转情 况的研 究
Re e r h o a se fColcie F r s s a c n Tr n fr o l t o e tOwn rh p i a nn r vn e e v e s i Li o i g P o i c n
权抵押贷 款面积 2 1 3 . 亩 , 款 金 额 达 3 . 元 , 中农 户 抵 押 于 评 估 师 资格 的确 认 、建 立评 估 机 构 的程 序 等 ,一 直都 没 有 明确 规 8万 贷 96亿 其 贷 款 面 积 13 9. 4万亩 , 款 金 额 达 2 . 元 , 及 农户 27万 户 。全 定 , 得 这 项 工作 处于 盲 目无 序 的 工作 状 态 , 贷 63亿 涉 . 使 已建 立 的 中 介评 估 机 构 省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 2 8个 , 中 2 其 4个 为 发 改 委 物 价 部 门 由于 得 不 到行 业 主 管部 门 的有 效 管 理 , 估 队伍 专 业 性 差 , 评 出具 的评 审 批 成 立 。 有 资 质 的 评 估 师 达 3 7人 , 步 满 足 了全 省 森 林 资 源 流 估 报 告 质 量 不 高 。 二 是 森林 资 源 资 产 评 估 缺 乏统 一 的评 估 标 准 、 0 初 方
摘 要 : 权 流转 是缩 短林 业 经营 周期 、 林 活跃 林 业经 济 的 重要 手段 , 由于林 权 流转 法律 法规 出 台滞 后 , 致 了林 权 流 转不 规 范 , 但 导 集体 资产 大 量 流 失 。相 关部 门应尽 快制 定相 关 的法律 法规 , 法规 范林 权 流转 。 依
中图分类 号: 3 62 F 1 .3
文献标识码 : A

辽宁省林业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

辽宁省林业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

辽宁省林业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辽宁省位于中国东北地区,拥有丰富的林业资源和发展潜力。

林业产业发展对于辽宁省的经济增长和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辽宁省林业产业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为了更好地推动林业产业的发展,需要进一步研究现状并提出有效的对策。

1.资源优势明显辽宁省拥有较为丰富的森林资源,包括天然林、人工林和林下资源,总面积约为3100万公顷。

森林资源的丰富为林业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2.产业结构不够合理辽宁省的林业产业主要集中在木材加工、林产品加工和林下经济,而且大部分企业规模较小,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较低,整体上具有低水平重复竞争的状况。

由于种植结构不合理,长期以来盲目推广人工林和单一树种造成了生态环境问题。

3.产品附加值不高辽宁省林业产品的附加值相对较低,大部分产品属于低附加值产品,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市场竞争力不强。

林业产品的加工和销售渠道相对单一,缺乏创新和市场拓展。

4.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由于林业产业发展不合理,辽宁省出现了一些生态环境问题,如水土流失、土地沙化和生态系统受损等,严重影响了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稳定。

二、对策建议1. 调整产业结构,加强技术创新为了提高辽宁省林业产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需要着重调整产业结构,加大对高附加值林产品的开发和推广。

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企业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技术先进的林业企业。

2. 加强市场开拓,提升产品附加值为了提升林业产品的附加值,辽宁省可以加强市场开拓,拓宽产品销售渠道,引进先进的销售模式和营销策略,提升产品的市场认知度和美誉度,从而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3.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辽宁省需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推进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加快天然林保护和恢复,合理调整人工林种植结构,防止过度开发和滥伐林木,改善和修复生态环境问题,为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4. 加强政策支持,促进产业升级为了促进辽宁省林业产业的升级和发展,需要加强政策支持力度,为林业企业提供更多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资金和技术投入。

辽宁省林业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

辽宁省林业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

辽宁省林业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摘要】辽宁省林业产业发展至关重要,不仅能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也能保护生态环境。

本文旨在通过对辽宁省林业产业现状的分析,揭示存在的问题与挑战,并提出提升林业产业发展水平的对策和建议。

为了促进林业产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加强政策支持,确保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

文章还探讨了推进林业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性,指出未来发展的方向和建议。

通过本文的研究与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辽宁省林业产业发展现状,为推动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导。

【关键词】辽宁省、林业产业、发展现状、对策、问题、挑战、提升、建议、政策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未来发展方向、重要性、研究目的、意义、结合、推进、必要性。

1. 引言1.1 辽宁省林业产业发展的重要性辽宁省林业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在于,林业产业是辽宁省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林业产业是辽宁省重要的资源优势之一,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和植被覆盖面积,可以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丰富的原材料和就业岗位。

林业产业是辽宁省重要的生态支撑力量,通过合理利用林业资源,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提升城乡居民的生态福祉。

林业产业还可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目标。

加强辽宁省林业产业的发展,不仅可以促进地方经济的快速增长,还可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增加农民收入,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良性循环。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本文旨在深入探讨辽宁省林业产业发展现状及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分析提出可行的对策和建议,为辽宁省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导。

具体来说,本研究旨在:1. 分析辽宁省林业产业的现状,了解其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资源配置和利用情况,从而全面把握行业特点和存在问题。

2. 探讨辽宁省林业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挑战,分析产业链条中的环节短板和薄弱环节,为优化林业产业布局和提升整体竞争力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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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由各地 自 行创造的丰富经验 , 对建立全省森林资 源市场 , 活跃林区经济 , 盘活森林资源资产起着积极 的作 用 。到 目前 为止 全 省 共 流转 集体 林 地 面积
购买的高山、 远山、 石质 山, 无偿划给有积极性的群 众, 并将其纳入生态造林 , 以补助。另一种是将现 予 有林地 的使用权 、 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及 已批准 的 林木采伐权 , 通过协商、 招标、 拍卖方式进行流转 , 地 随林走 , 林跟地 去。宽甸县 将 266 6hl集体荒 6 .7j l 2 山、 .3万 h 2 15 r 低质 低产林通 过这种 方式 流转 出 n 去, 本着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优先的原则 , 向社会公 面
开转让 。
收稿 日期 :04—1 4 20 2—1

3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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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 期
张晓东等 : 关于辽宁省森林资源流转向题 的探讨

20 年 O6
② 以林抵押、 以林还债。以林还债 , 这种做法在 贫困山区比较普遍 , 新宾县下元 乡四道村和羊祭 台 村在 18 年联合建 立砖厂 , 94 由于资金不足 , 从个人
中图分类号 :362 F2 . 0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01 7420 )1 03 — 4 1 —11(060 — 08 0 0
辽宁省属北方集体林 区, 20 年第 4 据 00 次森林 资源连查 , 全省现有林业用地面积 64 4 h 2其 3 .万 r 。 n 中有林 地面积 44 1 6 .3万 h 2 占林业 用地 面积 的 m, 7 .%。森 林 蓄 积 量 1 8 31 .5亿 。森 林 覆 盖 率 3 . %。林业用地面积中集体林为 548 万 h 2 18 4 6 .7 m , 占 8 %; 9 有林地面积 中集 体林面积 46 2 万 h 2 0 .7 m, 占 8 .%; 75 集体林蓄积 13 亿 , 7 .%。 . 2 占 55 l 辽宁省森林资源流转的情况 18 —18 9 1 93年在辽 宁省开展 了林 业 “ 三定 ” 工 作 , 188 对 8 . 万农户划分 了自留山 , 划定 自留山面积
统管的商品林作价 出卖 给当地群众经营 , 当地群众 无力购买的面向社会拍卖。二送 : 就是把个人承包 的小果园周边零散地 , 承包地四周的零散地 , 自然屯
任制 , 积有 1 . 面 4 9万 h 2 面积 占集体 山林 的 4 m,
2%。 8
范围内的零散地 , 就近无偿地送 给农户造林 栽果。 三扶持 : 就是把立地条件差 、 治理难度大 、 群众不愿
因为从国家到省都 没有制定相应 的法律、 法规和政 策, 在缺乏指导的情况下 , 各地 自行 开始 了转让 活 动, 随着市场经济 的发展 , 森林 资源流转如雨后 春
笋, 迅猛发展, 势不可挡 。6 年间共发生转让面积达 1. 7 h 2交易金额达几亿元 。 66 万 m , 6
③依法规范阶段 : 森林资源流转经过十几年的
143 h 2 占全省集体林面积的 2 .%;85 1.万 r , n 24 5 . 万 户农 民承包 了责任 山, 建立不 同形式 的林业生产责
164万 h 2 占集 体林地面积 的 3 %, 中: 8. m, 3 其 出让 7. 75 3万 h 2 转 让 2 . m( 3 9万 h 2 , r ) 以林 抵 债 8 6 n . 万h , 租赁 2 . 万 h 2家庭承包 7 . 万 h 2 18 m , 84 7 m。 11 森林资源流转的主要形式 . ①通过协商、 招标 、 出让林地的使用权和林 拍卖 木所有权。辽宁省 的很多地方对荒山、 荒沟、 荒丘、 荒滩等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的所有权 , 采取协商、 招 标、 拍卖方式进行了流转 , 限为 3 7a 期 0— 0 。朝阳市 根据宜林荒山面积和经济欠 发达 的实际情况 , 出 提 了“ 一卖、 、 二送 三扶持 ” 的政策。一卖 : 就是把集体
随着林业产权制度改革 的不断深入 , 森林资源
流转 日趋活跃 , 呈现出旺盛 的生命力。从单一的活 立木转让发展为林地使 用权 和林木所有 权、 使用权 的流转 ; 从单一的双方协商发展为招标 、 拍卖 、 公开 协商 ; 从单 一的现金交 易发展为 以林还债 、 以林抵 押、 租赁经营、 合股联营。这些都是随着市场经济发
会办林业的积极性, 高了林业集约水平 , 了农村产业 结构的调整。但 由于流转 中存在着“ 提 促进 暗 箱操作”价格偏低 、 、 各种不合理收费等问题 , 影响了流转的正常进行。应开展森林资源流转市场的 清理整顿, 尽快 出台森林资源流转的有关规定, 建立健全评估制度 。
关 键词 : 宁省 ; 辽 森林 资 源 ; 转 流
手中借贷 7 万元 , 后来因经营不善 , 砖厂效益不好, 出现亏损 , 直至无力偿还 债务 , 在法院 的调解下 , 两 个村共划 出 l.7 的近熟林 , 16l 蚰2 转让给债权人 , 以
张晓东 张健 飞 张洪生 邹丽坤 , , ,
(. 1辽宁省林业厅 , 宁 沈 阳 辽 100 ; . 丰县林业局 , 10 12西 辽宁 西丰 12O ) 14 0
摘 要 : 从 19 年在辽宁省的新宾、 自 9o 桓仁两县正式开始 了 人工林活立木有偿流转 工作试点后 , 全 省 的 森林 资 源流转发 展迅 猛 , 流转 的形 式 多样 。森 林资 源 的 流转 , 明晰 了林业 的产 权 , 动 了全 社 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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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年 06
辽 宁 林 业 科 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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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 期
关 于辽 宁省 森 林 资 源 流转 问题 的探 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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