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
法律专业知识
法律专业知识一、概述法律专业知识是指律师、法官以及其他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和技巧。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环境的变化,法律专业知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本文将从法律基础知识、法律研究方法、法律职业道德等方面探讨法律专业知识的要点。
二、法律基础知识1.宪法法律体系: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所有其他法律法规都必须遵循宪法的规定。
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对于掌握法律知识体系至关重要。
2.民法典:民法典是调整私法关系的基本法律。
学习包括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民法典中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在实际工作中处理民事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3.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刑法是规范罪刑的法律,而刑事诉讼法是调整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
熟悉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参与刑事案件的诉讼活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法是调整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行政诉讼法是调整行政诉讼程序的法律。
掌握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行政诉讼法的程序要求,有助于有效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研究方法1.法律文书的阅读和分析:法律文书是法律工作者经常接触的资料,学会正确读懂法律文书,并明确其中的法律问题和判决结果,对于开展法律研究具有重要帮助。
2.法律逻辑和论证:法律问题的解决需要运用严密的逻辑思维,依据事实和法律条文进行论证,得出合理的结论。
学会运用法律逻辑和论证技巧,对于正确处理法律问题至关重要。
3.法律调查和研究方法:法律调查和研究是法律专业工作者进行法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
掌握法律调查和研究的常用方法和技巧,能够更好地从法律尺度出发,解决实际问题。
四、法律职业道德1.保持专业操守:法律工作者应当保持高度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操守,坚守法律规范,不得违背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只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保护客户权益:作为律师或法官,应当恪守忠诚、保密、独立等职业道德要求,如实向客户提供法律意见,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法律基础辨析题
答: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在社会生活中,确实有人不知法而守法,也有人知法而不守法,但是这并不能由此否认学法的重要性。不知法而守法者,是因为法律的规定与他个人的行为准则相一致,但这种守法仅仅是一种自发的守法,而不是自觉的守法。若进一步了解了法律的内容,就能增强守法的自觉性。生活中存在知法而不守法的现象,同样也不能否认学法的重要性,知法而不守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并非是因为知法才不守法,相反,知法者即使是想违法(不守法),也会在行为之前加以衡量,若违法的法律后果大于违法行为所带来的利益,他也会选择不违法。
5.法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伴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
答:这种说法是正确的。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远存在的。法是阶级社会的特有现象,它的产
生和发展经历了相当长的历史过程。人类在进入阶级社会以前处于原始公社制度,原始公社的经济基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原始公社时期既没有国家,也没有法;而是由氏族组织通过习惯对原始社会的秩序进行调整和维护。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工具的进步、生产力的发展和私有制的形成,产生了国家、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在这种情况下,氏族制度和传统习惯已经无法继续维持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转,处于统治地位的奴隶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在政治上、经济上的利益,建立起军队、警察、监狱等一系列暴力机构和专门的管理机关,以镇压奴隶阶级的反抗并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于是产生了国家。同时,奴隶主阶级还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以确认、维护和发展对本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制定或认可法律,这样就产生了法。
15.我国的立法权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行政权由国务院行使,司法权由法院和检察院行使,所以我国也是实行三权分工制度。
答: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三权分立制度强调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不仅相互分立,而且相互地位平行,而在我国,虽然也是立法权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行政权由国务院行使,司法权由法院和检察院行使,但是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相对于立法机关来说处于从属地位,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由立法机关产生.向立法机关负责。受立法机关监督。因此,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同于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度。
法律基础知识:了解法律常识
法律基础知识:了解法律常识有句话说得好:“宁为有法不依,不依无法可依。
”作为一个合法的公民,了解法律常识是我们应尽的责任。
不仅可以帮助我们维护自己的权益,还可以避免因为无知而带来的麻烦。
本文将介绍法律的基础知识,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 什么是法律?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通过一定程序公布的,用来规范社会人员行为的规则和制度。
它是一种约束力极强的规范体系,确保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
2. 法律的来源2.1 宪法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是所有法律的最高准则。
它规定了国家政治体制、国家权力机构的组织和职权,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2 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是国家通过立法程序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规范。
它包括各种法律和法规,如刑法、民法、行政法等。
2.3 司法解释和裁判文书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关针对具体法律问题做出的解释性文件,对于法律的适用具有指导性意义。
裁判文书是法院对具体案件做出的判决或裁定,通过裁判文书也可以了解到法律的具体适用。
2.4 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规,用于管理和调整本地区的各种事务。
3. 法律的主要原则3.1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意味着无论你的身份、财富状况、职业,法律都对每个人都有同样的约束力和保护作用。
3.2 法不容情法律是客观的存在,不受个人意愿的干扰。
在法律面前,没有特权,也没有特殊待遇。
3.3 罪刑法定罪刑法定原则是指刑事责任和刑罚的适用必须有法律基础。
也就是说,只有当法律明确规定某个行为构成犯罪,并设定了相应的刑罚时,才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定罪和处罚。
3.4 禁止逆勢推定法律的适用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证据为根据,不得随意推测和揣测。
犯罪行为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才能定罪。
4. 如何了解法律?4.1 学习法律基础知识学习法律基础知识是了解法律的第一步。
我们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学习法律,如参加法律培训班、阅读法律书籍、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的网上课程等。
法律基础知识点考点
法律基础知识点考点
一、宪法
1.宪法的定义、性质、作用和地位
2.宪法的修订和废止
3.宪法的宣告和施行
4.宪法的解释和适用
5.宪法的根本原则和基本原则
6.宪法的保障原则和权利
7.宪法的组织机构和职权
8.宪法的限制和约束
二、法律法规
1.法律与法规的定义和性质
2.法律法规的分类和层级
3.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
4.法律法规的效力和效果
5.法律法规的解释和适用
6.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和对象
7.法律法规的追溯力和溯及力
8.法律法规的解释权和适用权
三、法律制度
1.规范性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2.非规范性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3.公共法和私法的区分和关系
4.国家法和国际法的关系和影响
5.公法与民法的区分和关系
7.描述性法律制度与规范性法律制度
8.正式法与实体法的区分和关系
四、法律理论
1.法律的定义和性质
2.法律的功能和目的
3.法律的创立与适用
4.法律的司法解释与实施
5.法律的变迁和发展
6.法律的效力和效果
7.法律的运用和调整
8.法律的补充和改进
以上仅是法律基础知识点的一部分,并不全面且详尽。
在备考过程中,应结合考试大纲和教材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掌
握基本原理和基本思想,加强对实际案例和法律实践的了解,提高对法律运作的理解和把握能力。
此外,多进行模拟题训练和案例分析,提高解题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以应对各类考试。
法律基础
广义的法律
狭义的法律
• 广义的法律:是指法的整体,包括法律 、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及行政机关为执行 法律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 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权 力机关依照立法程序政机关为执 行法律而制定的行政命令仅对该行政机 关之公务员有拘束力,除法规命令外, 原则上行政机关所制订之行政规则对于 人民均不发生拘束力。而限制人民自由 权利之法律必须由人民所选举之立法机 关制定之(即后者,狭义的法律)。
校正作用
• 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执行力来机械地 校正社会行为中所出现的一些偏离了法律轨道的不 法行为,使之回归到正常的法律轨道。像法律所对 的一些触犯了法律的违法犯罪分子所进行的强制性 的法律改造,使之违法行为得到了强制性的校正。
• 校正作用 • 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执行力 来机械地校正社会行为中所出现的一些偏离 了法律轨道的不法行为,使之回归到正常的 法律轨道。像法律所对的一些触犯了法律的 违法犯罪分子所进行的强制性的法律改造, 使之违法行为得到了强制性的校正。
法律基础
• 法律(Law)是国家制 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 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 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 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 的社会规范。
一 法律的定义
• 法律是一种公平的规则,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 间关系的规范。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的保证实施 为手段。法律需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和谐。法律属于上层建 筑范畴,由经济基础决定,并为经济基础服务。法律的目的在于维护有 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 要工具。所以,法律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随着阶级斗争的产生 、发展而演变,最终它也将随着社会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法律的概念古时指律令或刑法。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机关保证执 行的行为准则。 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化产物,从人类社会 早期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习惯法的产生,到国家的诞生,诉讼与审判的 出现,再到权利和义务的区别开来,在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时代,法律 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但一成不变的是:法律是被国家赋予的强制性社 会规范。
法律基本知识的入门学习方法
法律基本知识的入门学习方法法律基本知识是指人们在法律领域中所必需的基础知识,对于人们理解和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介绍几种入门学习法律基本知识的方法,帮助读者初步了解和掌握相关内容。
一、阅读法律基础书籍阅读法律基础书籍是学习法律基本知识的一种重要途径。
可以选择一些权威、简明的法律入门读物,如《法律常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
这些书籍通常会从法律的定义、分类、法律主体、法律关系等方面进行介绍,具有系统性和全面性,能够帮助读者初步了解法律的基本概念和原理。
二、参与法律公共课程参与法律公共课程是学习法律基本知识的一种有效途径。
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公共课程,如法治教育讲座、法学公开课等,来学习和了解法律的相关知识。
这些课程通常由法学专家或相关机构提供,内容专业、系统,能够帮助学习者有针对性地学习法律基础知识。
三、法律案例分析通过案例分析来学习法律基本知识是一种实践性较强的学习方法。
可以选择一些典型的法律案例,如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劳动争议案件等,通过分析案件的始末、争议焦点、判决结果等,来了解法律在具体案例中的应用和解决问题的方式。
通过案例分析,读者能够更深入地理解法律的适用性和灵活性。
四、参与法律交流与讨论参与法律交流与讨论是一种有助于深入理解和掌握法律基本知识的方法。
可以选择参与法律学习小组、法律论坛、法律讨论会等,与他人交流心得、分享观点、解答疑惑。
在交流与讨论中,读者能够从他人的经验和见解中获取启发和新的认识,从而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
五、法律实践经验积累积累法律实践经验也是学习法律基本知识的重要方法。
可以通过参与一些法律实践活动,如模拟法庭、法制教育实践活动等,亲身感受法律实践的过程和结果,从中提炼出有关法律知识和技巧。
通过实践经验的积累,读者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的运行机制和实践应用,为将来的法律学习和职业发展奠定基础。
综上所述,学习法律基本知识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方法,如阅读书籍、参与公共课程、进行案例分析、参与交流与讨论以及进行法律实践经验积累等。
法律基础知识重点
法律基础知识重点给大家做点贡献-法律基础知识1、名词解释法律:法律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进行社会管理,维持社会秩序,规范人们生活的基本规则,也是一个社会、国家的民众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共同生活所必须遵循的普遍规范,具有政治统治、社会管理和文化传播等多重功能。
法学:是指现代社会科学领域中研究法律及法律相关问题的一门体系宠大、义理精深的独立科学。
根本法:即宪法,它规定的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根本问题,如国家的性质、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政治体制与权力划分、经济制度、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等。
普通法:是指宪法以外的其他法律,普通法的内容一般只涉及社会生活的某一方面,如民法、行政法、刑法等,其法律效力低于宪法。
不能与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实体法:是指规定和确认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和职责的法律。
程序法:是指规定保证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或职权和职责得以履行的法律。
公法:调整国家机关之间以及国家与公民之间的法律关系、法律关系主体双方或一方为国家或国家所属的公共团体的法律。
私法:调整公民和法人等平等主体间的法律关系的法律。
国际法:为一般国际社会公认,实施区域并不以一个国家的领土为限,而是在国家与国家相互之间有效的法律是国际法。
国内法:由一个车家制度,实施区域仅以一个国家的领土为其范围的法律是国内法。
法律基础课:是通过传授基本的法学理论知识,使学生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原理,充分认识法律对于现代社会,包括对国家、社会和公民个人的重要作用,了解“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性和迫切性,通过学习必要的法律基础知识,使学生初步了解我国法律体系的宏观情况,掌握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主要精神和内容,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正确先使和履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增强运用法律知识和手段维护国家、集团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能力,通过提升政治、法律和专业的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既有精深专业基础,又具备现代视野,能适应21世纪社会发展需要和应付未来挑战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法律基础
第一节法律基础一、法的本质和特征1.法的本质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解释: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2.法的特征:法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和社会规范,不仅具有行为规则、社会规范的一般共性。
还具有自己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2)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循的效力,具有强制性;(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提示: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例题1·多选题】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BCD)。
(2009年)A.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B.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D.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的本质和特征。
以上的描述均正确。
【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规范基本特征的有(ABC)。
A.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B.国家制定或认可C.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D.取得社会公众认可『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法的概念与特征。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例题3单选题】下列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C )A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B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C法是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D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的本质与特征。
法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不是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
【该题针对“法的本质和特征”知识点进行考核】【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鹌鹑的)。
A. 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B. 法是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C. 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D. 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的本质与特征。
法律基础考试题库及答案
法律基础考试题库及答案一、单选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国的国家机构实行什么原则?A. 民主集中制B. 人民代表制C. 一国两制D. 民族区域自治答案:A2. 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构成什么罪?A. 故意伤害罪B. 故意杀人罪C. 故意毁坏财物罪D. 非法拘禁罪答案: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谁?A. 父母B. 学校C. 政府D. 社会福利机构答案:A4. 我国法律规定,哪些人可以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A. 所有公民B. 年满18周岁的公民C. 年满16周岁的公民D. 年满20周岁的公民答案:B5. 以下哪项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A. 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不服的B. 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C. 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裁决不服的D. 对行政机关的内部人事管理不服的答案:D二、多选题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哪些行为可以构成犯罪?A. 盗窃B. 贪污C. 受贿D. 故意杀人答案:A, B, C, D7.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以下哪些属于民事权利?A. 财产权B. 人身权C. 知识产权D. 行政权答案:A, B, C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者享有哪些基本权利?A. 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B. 休息和休假的权利C.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D. 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答案:A, B, C9.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以下哪些情形下合同无效?A.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B.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C.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D.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答案:A, B, C, D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哪些属于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A. 合法性原则B. 公正性原则C. 及时性原则D. 公开性原则答案:A, B, C, D三、判断题11.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法律基础必学知识点
法律基础必学知识点
以下是法律基础中需要掌握的必学知识点:
1. 法律的定义和分类:了解法律的基本定义以及法律的分类,如民法、刑法、行政法等。
2. 法律的来源和形式:了解法律的来源和形式,如宪法、法律、行政
法规、司法解释等。
3. 法律的效力和适用:了解法律的效力和适用的原则,如合法性原则、公正原则、适用性原则等。
4. 法律主体和客体:了解法律关系中的法律主体和客体,如公民、法人、国家等。
5. 法律权利和义务:了解法律中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和范围,如人身
权利、财产权利、合同义务等。
6. 法律程序和司法制度:了解法律程序和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如诉讼程序、证据规则、审判程序等。
7. 法律责任和制裁:了解违法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制裁措施,如
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等。
8. 法律保护和救济:了解法律保护和救济的途径和方式,如诉讼、仲裁、行政救济等。
9. 法律伦理和道德观念:了解法律与伦理道德的关系和界限,如法律
道德化、道德约束力等。
10. 法律文书和法律解释:了解法律文书的写作规范和法律解释的原则和方法,如判决书、决定书、司法解释等。
以上是法律基础必学的知识点,通过系统学习这些知识点,可以帮助理解和应用法律问题。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仅仅是一个基础的框架,实际应用中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和学习。
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
2、法律权利的表现形式:
A 权利享有者有权自己作出一定的行为; B 有权要求他人作出或抑制一定的行为; C 当其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请 求有关国家机关给予保护。
二、法律义务
1、法律义务的概念 法律义务是指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法律关 系主体所承担的某种必须履行的责任。 2、法律义务的表现形式 A有作为的义务,即按权利主体的要求为 一定的行为; B有不作为的义务,即不为一定的行为。
法与道德的关系
周某
2000年6月1日
2000元人民币 “清新”牌空调机
某商场
商场收款后开好发票,并将空调送到周某家中 为其免费安装好,承诺保修一年。
2000年6月8日,空调不能启动
检查后称未发现 问题,答应为周 某联系厂方的维 修人员为其上门 检查
后周某被公司派到外地工作,将维修空 调之事忘记,厂方也未派人来维修。 2003年1月,周某回家,想起空调尚未 维修,于是再度联系商场,商场却以保 修期已过为由拒绝再次上门维修,也拒 绝为其联系厂方。周某多次找商场协商 未果,将该商场告上法庭,要求商场为 其免费维修空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限制行为能力人
指行为能力受到一定限制,只具有部 分行为能力的公民。
民法通则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 病人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刑法
无行为能力人
指完全不能以自己的行为行使权利、 履行义务的公民。
民法通则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 完全的精神病人 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和精神 病人
CD
ABD
错
5.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律依据是()。 A、经济法律规范 B、经济法主体 A C、经济法律行为 D、经济法律事件 6.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 ()。 A、经济法律规范 ABC B、经济法律关系主体 C、经济法律事实 D、经济法律关系客体
法律基础ppt课件
行政争议的法律救济途径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等。行政复议是由行政机关内部进行审 查,行政诉讼则是由法院进行裁决,国家赔偿则是国家对受害者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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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 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
绝对义务和相对义务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01
02
03
对应关系
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 相互对应,权利人享有权 利的同时也承担相应的义 务。
相互依存
权利和义务相互依存,没 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 无义务的权利。
平衡关系
在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 务应当平衡,不应出现权 利过多或义务过重的情况 。
法律体系与法律部门
法律体系
指一国现行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 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成的一个呈体系 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法律部门
指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是按照一定 标准和原则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集 合体。
法律关系与法律事实
法律关系
指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 利和义务关系。
法律事实
法律救济的定义与分类
总结词
法律救济是指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权利和利益,包括 司法救济和非司法救济。
详细描述
法律救济是指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权利和利益的一系列 活动。它通常包括起诉、辩护、申请执行等环节,以确 保权利和利益得到合法、有效的保护。根据救济的来源 不同,法律救济可以分为司法救济和非司法救济。司法 救济是指通过法院来保护权利和利益的救济方式,如民 事诉讼、刑事诉讼等;非司法救济则是指通过仲裁、调 解、行政复议等方式来保护权利和利益的救济方式。
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各种事实的总称。
法律基础学习知识汇总.doc
第一节法理学一、法的概念、特征和本质1.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好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2.法的特征(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3)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
(4)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3.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法体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同时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简单的相加。
二、法的渊源法的渊源,也被称为法的形式,是指由一定的有权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一般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一)法的渊源1.宪法作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
根据《立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
综合知识——法律基础知识与相关法律法规
综合知识——法律基础知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综合知识——法律基础知识与相关法律法规一、法律基础知识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市民权益的重要工具。
法律的基础知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的定义和分类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公布和实施的强制性规则,它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和标准。
从不同的角度来看,法律可以分为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商法等多个领域。
2. 法律的来源法律的来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
其中,宪法是最高法律,其他法律法规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
3. 法律的解释和适用法律的解释和适用是法官的重要职责。
法律的解释有字面解释和精神解释两种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解释方式进行法律适用。
4. 法律责任和刑事责任违反法律规定将面临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将承担的刑罚责任,包括剥夺自由、罚金、拘役等。
二、相关法律法规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与法律相关的问题。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公民权利和义务等基本法律原则。
宪法对其他法律法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是维护社会秩序和惩治犯罪的基本法律规范,规定了各类犯罪行为及相应的刑罚。
刑法的适用对于保障社会治安和维护公平正义具有重要作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调整民事关系和保护市民合法权益的法律规范,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方面的法律原则。
合同是市民之间进行交易和约定的法律依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义务。
劳动法的适用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法律规范,规定了消费者的基本权益以及制止和惩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措施和途径。
法律基础
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是以法律现象为专门研究对象的学问。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就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
国体即国家性质,国家的阶级本质,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
政体即政权组织形式或国家管理形式,也就是说,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原则和方法去组织反对敌人、保护自己、治理社会的政权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三权分立制度不适合中国的国情国家的权利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个部分行政指的是国家法定机关所进行的各种组织、控制、协调、监督等活动的总称。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具体来说,它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其职能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家公务员是指代表国家或政府,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人员。
民法的基本原则:(1)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的原则(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3)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原则(4)禁止民事权利滥用的原则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有如下特征:(1)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平等性。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享有民事活动的特权。
(2)权利能力和义务能力的一致性。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包括权利能力和义务能力两个方面内容,因此排除了任何公民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的可能性。
(3)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实现具有物质上和法律上的保障。
代理是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或者法律规定以及人民法院或有关单位指定,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而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代理人承受的制度。
代理的种类:1、委托代理2、法定代理3、指定代理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协调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调整的是特定的经济关系,即国家在宏观调控和管理协调国民经济运行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
法律基础简答100题
法律基础简答100题题目一:什么是法律?法律是国家通过制定的具有强制力法规,用于规范公民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保护公民权益的一种规范体系。
题目二:法律的分类有哪些?法律可以分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劳动法、国际法等多个领域。
题目三:什么是宪法?宪法是一部国家的最高法律,规定了国家政权机构的组织形式、职权范围,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题目四:什么是行政法?行政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用于管理公民、组织和实施行政活动的一种法律体系。
题目五:什么是刑法?刑法是国家为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保护公民权益而制定的规范性法律,用于规定犯罪的行为和处罚标准。
题目六:什么是民法?民法是规范私人关系的法律体系,用于调整个人、家庭、财产等民事关系,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题目七:什么是商法?商法是规范商业行为的法律体系,用于调整商事关系,保护商业主体的合法权益。
题目八:什么是劳动法?劳动法是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体系,用于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调整雇佣关系。
题目九:什么是国际法?国际法是由国际社会共同遵循的法律规则和原则,用于调整国家之间的关系以及国际组织的活动。
题目十:什么是法律的适用?法律适用是指法律规范被具体应用于具体案件并予以解释和执行的过程。
题目十一:什么是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所引发的法律后果和承担的一种责任形式。
题目十二:什么是自然人?自然人是指在法律上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
题目十三:什么是法人?法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具有特定权利和义务,能够以其名义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或机构。
题目十四:什么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组织中具有代表资格的个人,负责代表法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题目十五:什么是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指以立法形式规定的或者按照立法形式规定的特定主体的意思表示,产生法律效力。
题目十六:什么是合同?合同是自愿订立的、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对参与合同的各方有约束力。
法律基础
法律基础1.法律的一般含义:1.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2.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3.法律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2.法律的定义: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3.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部门组成。
4.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法律制定(立法)、法律遵守(守法)、法律执行(执法)、法律适用(司法)5.、建立社6.7.8.9.10.宪法在11.12.13.14.取得国家赔偿权,社会经济权(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文化教育权,特定主体权利(特定主体指妇女、离退休人员、军烈属、母亲、儿童、老人、青少年和华侨等)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其他义务。
15.我国的国家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决定国家重大事项,监督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我国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行使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组成人员等重要职权,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国务院(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统一领导国务院各部委及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实行总理负责制,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16.民法---概念:是调整平等之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合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禁止权利滥用17.10周18.19.条件;20.权)21.物权22.债权23.分。
法律基础知识的重要性与应用
法律基础知识的重要性与应用在当今社会,法律基础知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了解和应用法律基础知识都对保障自身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至关重要。
本文将深入探讨法律基础知识的重要性以及在实际应用中的价值。
一、法律基础知识的重要性1.1 维护个人权益了解法律基础知识能够帮助个人维护自身权益。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临合同纠纷、消费维权等问题。
如果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我们就能够知晓自己的权益和义务,从而有效维权,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1.2 增强法律意识通过学习法律基础知识,可以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指对法律规定的认知和理解程度。
拥有良好的法律意识,能够使我们在遇到困难时能够规避坏法律风险,不轻易违法,从而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1.3 推动社会进步法律基础知识的普及也有利于推动社会的进步。
一个法治社会的建设离不开广大群众的参与和遵守。
如果人人都懂得法律基础知识,就能更好地配合政府治理,共同营造公平、公正和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法律基础知识的应用2.1 个人生活中的应用法律基础知识在个人生活中有着广泛的应用。
例如,购买商品时了解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可以帮助我们有效维权;在劳动合同中合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避免被违法雇佣,保障自身权益。
2.2 组织机构中的应用对于企事业单位而言,合规经营是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了解和应用法律基础知识,能够帮助组织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且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和确保合同的完整性。
2.3 司法实践中的应用作为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了解法律基础知识是当仁不让的要求。
司法实践中,法官、律师等专业人士必须准确熟悉法律基础知识,才能正确认识并运用法律,为人民群众提供公正公平的法律服务。
三、促进法律基础知识的普及3.1 学校教育将法律基础知识纳入学校教育课程是普及法律意识的一种重要途径。
通过培养学生对法律的兴趣和热爱,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可以有效地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为他们成为合格的公民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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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党的十六大报告在重申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同时,又提出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理念,2依法治国是最根本的治国方略,以德治国是在依法治国的基础上,对人们的思想道德提出的更高要求,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属于不同范畴,社会主义法治与道德本质是一致的,产生于同样的经济基础,都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
3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互促进,法律是道德的重要载体,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充分实现,有利于社会主义道德的推进,有利于提高公民的道德水平,综上所述:没有他们自觉遵纪守法的道德风尚和习惯,没有他们对任何违法行为的道德上的抵制,任何法律都不可能有效地实施。
89:试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关系?答;1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与党的领导并不矛盾,2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3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
综上所述:依法治国就是党领导广大人民群众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下治国理政的过程。
90:结合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谈谈“法制”与“法治”的区别与联系?答:1法治与法制是相互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虽有一字只差,但内涵与外延却不相同,法制是国家的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范畴,常常与民主相对称,例如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它是社会主义的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是实现法治的前提,法治与人治相对称,是一种治理国家的理论、原理、理念和方法,属于意识形态范畴,法治就是通过法制对国家和社会事物的治理。
91:试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其本质要求?答:1我吗所阐述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具有共识性、指导性的法治理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从事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经验总结。
2反映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其形成和运作必然对社会生产力具有反作用。
3体现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维护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从中国国情出发,改革创新,与时俱进。
综上所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能够及时适应社会形势的新变化,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才能始终充满生机活力。
92:试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答;1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2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3执法为民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要实现法治的公平正义,必须坚持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及时高效的原则,4服务大局,我国当前的大局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并实施宪法和法律,它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保证。
93:每个公民应当如何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答:1树立和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宪法和法律权威的维护,不仅有赖于法律外在的强制性,还有赖于公民内心认同法律的自觉性,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是公民法律修养提高的重要标志之一,2学法就是自觉学习和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并在日常生活中不断积累和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自觉学习法律知识是维护法律权威的首要表现,同时也是手法用法的重要前提,3守法是自觉遵守法律,包括守法意识和守法行为,培养守法意识,是自觉维护法律权威的关键,也是立法者制定法律的目的所在。
4用法是自觉应用法律处理问题,维护法律秩序和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自觉树立法律权威的重要表现,处理涉及法律的问题,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94:试述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的内容?答:1所谓法律思维,是按照法的原理、法律原则和立法精神,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和思想取向,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是加强公民法律修养的重要内容,2社会主义法律思维,主义包括权利义务相统一,重证据和将程序的思维方式,权利义务相统一的思维方式,则是公民应当具有的基本法律修养,权利义务的对等性,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3法律程序是人们进行法律行为所必须遵循或履行的法定的时间或空间的步骤和形式,是实现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合法方式和必要条件,法律程序作为实现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合法方式与必要条件,对于维护实体正义,具有积极意义。
.95:结合当前国际形势,谈谈树立全新国家安全观的必要性?答:1国家安全,一般是指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国体和政体的稳固,国家的统治机能与作用,涉及国家及其全体人民的重大利益不受威胁、侵害和破坏。
2国家安全观是关于国家安全内容体系的总观念,传统的国家安全观将国家安全理解为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传统的国家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支柱与核心,3我们必须树立全新的国家安全观,即国家安全除了传统的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外,还应包括经济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等内容。
综上所述:社会公共安全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社会治安,还包括越来越重要的公共卫生安全和食品安全。
96:简述法律关系及其特征?答;1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关系,它反映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2特征是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法律关系体现意志关系,法律关系是特定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3法律关系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手段的社会关系,当法律关系受到破坏时,国家会动用强制力进行矫正或恢复。
97:试述法律制栽的主要特点及其主要种类?答:1法律制栽的主要特点是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实施的,是一种惩罚性的强制措施,必须以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为前提,实施法律制栽的国家机关必须遵守严格的程序并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2法律制栽主要种类有:民事制栽是人民法院对民事责任主体依其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措施,3行政制栽是国家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的有关单位或个人依其所应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措施,4刑事制栽是国家司法机关对违反刑法的犯罪主体依据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而采取的刑罚措施,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刑两种。
98:法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答:1法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规范体系。
2法的本质和特征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法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社会规范,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是受社会物质社会条件决定的社会规范。
99;法产生的方式有哪些?答:1国家制定或认可是法律产生的两种方式,制定包括两层含义,国家专门机关制定的社会规范,即成文法。
2国家受权法院或法官以判决的方式创造的规则,即判例法。
3认可是国家通过一定的程序将习惯上升为法律,即习惯法。
100;为什么说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答:1法不是个人意志的反映,也不是所有社会成员意志的反映,法所反映的是统治阶级意志,统治阶级的意志通过国家意志表现出来的,没有国家就没有法律,2法的国家意志性,是法的核心特征,国家制定或认可是法律产生的两种方式,除了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国家意志外,法体现国家意志还表现在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3统一性即在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总的法律体系,且该法律体系内各部分之间是统一的,权威性即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101;为什么法是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社会规范?答:1法的内容即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一定物质生活条件的集中反映,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指同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和水平相适应的社会物质基础,2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决定法的本质、内容和发展方向,不同社会经济基础的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法律,其表现形式都不相同。
3除了受物质生活条件制约外,历史、传统、宗教、风俗习惯、地理、环境、人口等条件对法也有一定的影响。
综上所述:法的关系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都根源于物质的生产关系。
102;什么是法社会作用?答;1法的社会作用,指法所具有的维护有利于并适合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作用,在阶级社会对立的社会中,法的社会作用包括维护阶级统治方面的作用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作用。
2法通过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和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关系来维护统治秩序,统治阶级可以通过规定一些反映被统治阶级利益的条款,以缓和阶级矛盾和社会矛盾,3法在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作用,一方面满足国家管理和社会管理的需要,另一方面维护全体社会成员的社会公共利益。
103:什么是法的规范作用?答:法的规范作用反映了法的手段和目的关系,规范作用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指引作用: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的行为,法的指引作用可以分为个别指引和和规范指引,2评价作用:法是一种带有价值判断的行为规范,是评判、衡量他人行为合法性的标准。
3预测作用:法的稳定性和普遍性可以使人们对外部主体某种行为进行预先分析和预测。
4教育作用:即通过法律的实施对准备采取同类行为的人或一般人所发生的积极影响,5制栽作用:法律有对违法行为进行制栽和惩罚的功能,通过对违法犯罪者进行制栽,惩戒其行为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同时也防止其再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104:简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答;1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具有阶级性和人民性。
2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反映,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
3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制度保障,法律是实现国家职能的基本工具,是历史新时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效制度保障。
107;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的区别是什么?答: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不同,法律规范是法的本体,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的外在表现形式,法律规范是法的基本构成要素,法律条文是法律内容的文字表达,法律条文可以分为规范性条文和非规范性条文,前者指表述法律规范的条文,后者指不具体规定权利、义务的条文,通常,规定立法目的、任务、原则、概念等条文属于非规范性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