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导读(一)——原料采购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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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生产部分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生产部分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生产部分导言饲料作为动物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安全直接影响着动物的健康和产品的质量。

因此,饲料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非常重要。

本文将介绍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生产部分,包括原料采购、仓储管理、生产工艺等内容。

原料采购原料采购是饲料生产的第一步,合理的原料采购对于保证饲料质量安全至关重要。

供应商选择在选择供应商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供应商的信誉度和资质•供应商提供的原料的质量•供应商的交货周期和交货稳定性原料验收对于每一批收到的原料,都应进行严格的验收。

验收包括外观、气味、颜色等方面的检查,以及对原料中有害物质的检测。

只有合格的原料才能进入生产环节。

仓储管理仓储管理是保证饲料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

合理的仓储管理能够防止饲料受潮、霉变以及害虫侵扰等问题发生。

仓库选择选择适当的仓库是仓储管理的首要任务。

仓库应干燥、通风良好,防止阳光直射和雨水渗透。

储存条件在仓库内,应对饲料进行分类、标记和储存。

不同种类的饲料应分开存放,使用专用的容器进行储存。

同时,要定期检查饲料的储存条件,及时清理和维修。

生产工艺生产工艺是饲料质量安全管理的核心环节。

采用正确的生产工艺能够保证饲料的均匀性、稳定性和营养价值。

配料过程配料是饲料生产的第一步,需要精确称量原料,并按照配方进行混合。

在配料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使用准确的称量设备,确保原料按照配方比例加入。

•配料过程中要注意原料的清洁和杂质的排除。

成型过程根据配方,将配料过程中混合好的饲料进行成型。

成型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使用适当的成型设备,确保饲料的形状和粒度符合要求。

•控制加热和冷却的温度和时间,确保饲料的品质。

包装过程对于成型好的饲料,应进行适当的包装,以保持其新鲜和干燥。

包装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使用适当的包装材料,防止饲料受潮和破损。

•包装后及时封口,确保饲料的密封性。

总结饲料质量安全管理的生产部分涉及原料采购、仓储管理、生产工艺等多个环节。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解读及执行指导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解读及执行指导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解读及执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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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共有八章四十四条(原50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原料采购与管理 第三章 生产过程控制 第四章 产品质量控制 第五章 产品贮存及运输 第六章 产品投诉与召回 第七章 培训、卫生和记录管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章 原料采购与管理

第六条 企业应当加强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 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 浓缩饲料(以下简称饲料)的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购管理:全面评 估原料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的 资质和产品质量保障能力,建立供应商评价和再 评价制度,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录,填写并保存供 应商评价记录。

(五)企业采购不需行政许可的原料的, 应当依据原料验收标准逐批查验供应商提 供的该批原料的质量检验报告;无质量检 验报告的,企业应当逐批对原料的主成分 指标进行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不符合原 料验收标准的,不得接收、使用;原料质 量检验报告、自行检验结果、委托检验报 告应当归档保存;

(六)企业应当每3个月至少选择5种原料, 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其主要卫生指 标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原料安全 性评价并保存检测报告和评价报告;委托 检测的,应当索取并保存受委托检测机构 的计量认证或实验室认可证书及附表复印 件。



第十条 企业应当按照“一垛一卡”的原则 对原料实施垛位标识卡管理,垛位标识卡 应当标明原料名称、产地或供应商代码、 垛位总量、已用数量、检验状态等信息。 垛位标识卡一般是流动的,卡跟着垛走。 垛位间距:原料的垛位之间保持适当距离, 以便于通风和避免交叉污染。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4年第1号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4年第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4年第1号《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业经2013年12月27日农业部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韩长赋2014年1月13日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饲料企业生产行为,保障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实现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全程质量安全控制。

第四条企业应当及时收集、整理、记录本规范执行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认真履行年度备案和饲料统计义务。

有委托生产行为的,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当分别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企业实施本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原料采购与管理第六条企业应当加强对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浓缩饲料(以下简称原料)的采购管理,全面评估原料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的资质和产品质量保障能力,建立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录,填写并保存供应商评价记录:(一)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应当规定供应商评价及再评价流程、评价内容、评价标准、评价记录等内容;(二)从原料生产企业采购的,供应商评价记录应当包括生产企业名称及生产地址、联系方式、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评价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生产企业时填写)、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评价内容、评价结论、评价日期、评价人等信息;(三)从原料经销商采购的,供应商评价记录应当包括经销商名称及注册地址、联系方式、营业执照注册号、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评价内容、评价结论、评价日期、评价人等信息;(四)合格供应商名录应当包括供应商的名称、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供应商为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生产企业时填写)、评价日期等信息。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饲料企业生产行为,保障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实现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全程质量安全控制.第四条企业应当及时收集、整理、记录本规范执行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认真履行年度备案和饲料统计义务.有委托生产行为的,托方和受托方应当分别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备案.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企业实施本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原料采购与管理第六条企业应当加强对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浓缩饲料( 以下简称原料)的采购管理,全面评估原料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的资质和产品质量保障能力,建立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录,填写并保存供应商评价记录:(一)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应当规定供应商评价及再评价流程、评价内容、评价标准、评价记录等内容;(二)从原料生产企业采购的,供应商评价记录应当包括生产企业名称及生产地址、联系方式、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评价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生产企业时填写)、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评价内容、评价结论、评价日期、评价人等信息;(三)从原料经销商采购的,供应商评价记录应当包括经销商名称及注册地址、联系方式、营业执照注册号、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评价内容、评价结论、评价日期、评价人等信息;(四)合格供应商名录应当包括供应商的名称、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供应商为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生产企业时填写)、评价日期等信息。

企业统一采购原料供分支机构使用的,分支机构应当复制、保存前款规定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和供应商评价记录.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原料采购验收制度和原料验收标准,逐批对采购的原料进行查验或者检验:(一)原料采购验收制度应当规定采购验收流程、查验要求、检验要求、原料验收标准、不合格原料处置、查验记录等内容;(二)原料验收标准应当规定原料的通用名称、主成分指标验收值、卫生指标验收值等内容,卫生指标验收值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三)企业采购实施行政许可的国产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的,应当逐批查验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填写并保存查验记录;查验记录应当包括原料通用名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查验内容、查验结果、查验人等信息;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或者经查验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不实的,不得接收、使用;(四)企业采购实施登记或者注册管理的进口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的,应当逐批查验进口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填写并保存查验记录;查验记录应当包括原料通用名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查验内容、查验结果、查验人等信息;无进口许可证明文件编号的,或者经查验进口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不实的,不得接收、使用;(五)企业采购不需行政许可的原料的,应当依据原料验收标准逐批查验供应商提供的该批原料的质量检验报告;无质量检验报告的,企业应当逐批对原料的主成分指标进行自行检验或者委托检验;不符合原料验收标准的,不得接收、使用;原料质量检验报告、自行检验结果、委托检验报告应当归档保存;(六)企业应当每3个月至少选择5种原料,自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其主要卫生指标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原料安全性评价,保存检测结果和评价报告;委托检测的,应当索取并保存受委托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解读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解读
从原料经销商采购的,供应商评价记录包括: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营业执照注册号、原料通用名称、商品名 称、评价内容、评价结论、评价日期、评价人等。
查验记录包括:原料通用名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 查验内容、查验结果、查验人等。
原料采购一般流程 1.选择合格供应商 2.签订采购合同
3.收集并保存原料质量标准文本 4.制订原料接收标准 5.原料查验或检验 6.原料入库
5. 监督检查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
职责: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企业规范的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
第二章 原料采购与管理
原料:本产品的上游产品。 如配合饲料的原料、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
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
供应商:原料生产企业、原料经销商
6. 原料供应商选择与评价
2. 适用范围: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精 料补充料。
不适用范围:添加剂、混合型添加剂、单一饲料
3. 要求企业: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全程控制
4. 企业义务 年度备案,饲料统计。有委托生产行为的,双方分别备案

委托生产的
委托方 被委托方
所在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
提供的资料:1. 双方的许可证号 2. 委托合同复印件 3. 双方营业执照 4. 委托产品标准 5. 产品标签样稿
规格或等级、主成分指标标准值和
接收值、卫生指标等
每种原料对应一个原料接收标准 不符合验收标准的不得使用
原料查验或检验(定期检验)的方法
查查查验验验或或或检检检验验验
定定定期期期检检检验验验
查验“两证”:(需行政许可的) 每3个月至少抽取5种原料,对
查验:生产企业许可证明文件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 投料操作规程应当包括投料指令、垛位取料、 投放顺序、感官质量检查、投料现场清洁等内 容;
– 投料记录应当包括投料品种、时间、数量、感 官质量、投料工等信息。
第十八条
• 小料配制间物料应当摆放有序,明确 标识。
• 企业应当对小料的称量配制、投料、 复核过程进行记录,并保存记录:
– 小料称量配制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使用原 料名称、理论值、配方编号、配制人员、配制 日期等信息;
• 预混合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原料 重量、稀释剂(载体)名称和重量、 混合时间、批次、操作人等信息。
第二十条
• 企业应当保存配料和中控岗位操作记 录:
– 配料记录应当包括配方编号、原料名称、配料 仓号、原料理论值和实际值、配料时间等信息;
– 中控岗位操作记录包括产品名称、配方编号、 作业时间、混合时间、回机料、理论产量、制 粒仓号、制粒机号、成品仓号、洗仓情况等信 息。
第二十五条
• 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应当通 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
• 计量秤、地磅、压力表等测量设备, 应当定期检定或校验。
第二十六条
• 企业产品标签应当符合《饲料和饲料 添加剂管理条例》的要求。
• 企业应当保存包装作业记录和标签使 用记录:
– 包装作业记录应当包括包装日期、产品名称、 产量、包数、感官检查情况、头尾包数量、记 录人等信息;
第十条
• 贮存维生素、微生物添加剂、酶制剂 等对温度有特殊要求的原料,应当对 温度进行监控并记录。
第十一条
• 存放亚硒酸钠等按危险化学品管理的 饲料添加剂应当有独立的贮存间,贮 存间应当设立清晰的警示标识,采用 双人双锁管理。
• 药物饲料添加剂应当有单独的贮存间, 防止与其他饲料添加剂交叉污染。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一览表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一览表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制度、规程、记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原料采购与管理1.原料供应商的评价与再评价流程2.原料供应商的评价原则3.原料供应商的评价标准4.原料供应商的评价记录5.合格供应商名录6.原料采购与验收程序7.原料的采购合同8.原料的质量标准9.原料的接收标准10.原料质量检验报告11.定期检验报告(5种原料/3个月)12.原料的进货台账和购货票据13.原料仓储管理制度14.原料出入库记录15.原料的垛位标识卡16.特殊原料(如维生素、微生物添加剂、酶制剂)的温度监控记录17.库存原料质量监控制度18.库存原料质量监控记录第三章生产过程控制1.工艺流程图2.生产设备清单3.生产过程操作程序原料领料与配制操作程序原料投放操作程序粉碎操作程序混合操作程序中控岗位作业操作程序制粒(膨化)操作程序包装操作程序生产线清洗操作程序设备清洁操作程序4.生产工艺参数表5.生产记录表小料称量配制记录小料稀释或预混记录小料投料与复核记录大料投料记录中控作业记录制粒作业记录膨化作业记录包装作业记录标签使用记录生产线清洗记录清洗料使用记录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设备维修记录6.防止交叉污染程序7.配方管理制度8.产品最佳混合时间测试报告9.混合均匀度验证报告(每6个月按产品类别)10.生产设备管理制度11.关键设备档案(信息表)12.特种设备安全检测证明文件13.计量设备检定报告第四章产品质量控制1.现场质量巡查制度2.现场质量巡查记录3.检验记录(出厂检验、定期检验)4.检验报告(出厂检验、定期检验)5.型式检验报告6.主要仪器设备操作规程7.主要仪器设备使用记录8.主要仪器设备档案(基本信息表)9.化学试剂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10.危险化学品出入库记录11.检验管理制度12.检验结果验证报告13.留样观察制度14.留样观察记录15.不合格品管理制度16.不合格品评价与处理记录第五章产品贮运及运输1.仓储管理制度2.产品出入库记录3.运输车辆安全、卫生状况检查记录4.罐车清理记录5.销售台账和销售票据第六章产品召回1.产品召回制度2.产品召回记录3.召回产品处置记录4.客户投诉制度5.客户投诉记录第七章人员与卫生1.人员培训制度2.人员培训计划3.人员培训记录第八章文件与记录管理4.文件管理制度5.记录管理制度。

01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农业部令2014年第1号令)

01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农业部令2014年第1号令)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经2013年12月27日农业部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1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4年第1号公布。

该《规范》分总则、原料采购与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控制、产品贮存与运输、产品投诉与召回、卫生和记录管理、附则8章44条,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中文名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外文名Specification of feed quality and safety management公布时间2014年1月13日施行时间2015年7月1日公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目录1. 1 农业部令2. 2 管理规范3. 3 全面实施意见农业部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4年第1号《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业经2013年12月27日农业部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1-2]部长韩长赋2014年1月13日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饲料企业生产行为,保障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实现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全程质量安全控制。

第四条企业应当及时收集、整理、记录本规范执行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认真履行年度备案和饲料统计义务。

(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订:删去第四条的“年度备案和”)有委托生产行为的,托方和受托方应当分别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企业实施本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第二章原料采购与管理第六条企业应当加强对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浓缩饲料(以下简称原料)的采购管理,全面评估原料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的资质和产品质量保障能力,建立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录,填写并保存供应商评价记录:(一)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应当规定供应商评价及再评价流程、评价内容、评价标准、评价记录等内容;(二)从原料生产企业采购的,供应商评价记录应当包括生产企业名称及生产地址、联系方式、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评价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生产企业时填写)、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评价内容、评价结论、评价日期、评价人等信息;(三)从原料经销商采购的,供应商评价记录应当包括经销商名称及注册地址、联系方式、营业执照注册号、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评价内容、评价结论、评价日期、评价人等信息;(四)合格供应商名录应当包括供应商的名称、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供应商为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生产企业时填写)、评价日期等信息。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饲料企业生产行为,保障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实现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全程质量安全控制。

第四条企业应当及时收集、整理、记录本规范执行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认真履行年度备案和饲料统计义务。

有委托生产行为的,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当分别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企业实施本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原料采购与管理第六条企业应当加强对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浓缩饲料的采购管理,全面评估原料生产企业和经销商的资质和产品质量保障能力,建立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录,填写并保存供应商评价记录: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应当规定供应商评价及再评价流程、评价内容、评价标准、评价记录等内容;从原料生产企业采购的,供应商评价记录应当包括生产企业名称及生产地址、联系方式、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评价内容、评价结论、评价日期、评价人等信息;从原料经销商采购的,供应商评价记录应当包括经销商名称及注册地址、联系方式、营业执照注册号、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评价内容、评价结论、评价日期、评价人等信息;合格供应商名录应当包括供应商的名称、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评价日期等信息。

企业统一采购原料供分支机构使用的,分支机构应当复制、保存前款规定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和供应商评价记录。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原料采购验收制度和原料验收标准,逐批对采购的原料进行查验或者检验:原料采购验收制度应当规定采购验收流程、查验要求、检验要求、原料验收标准、不合格原料处置、查验记录等内容;原料验收标准应当规定原料的通用名称、主成分指标验收值、卫生指标验收值等内容,卫生指标验收值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企业采购实施行政许可的国产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的,应当逐批查验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填写并保存查验记录;查验记录应当包括原料通用名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查验内容、查验结果、查验人等信息;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或者经查验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不实的,不得接收、使用;企业采购实施登记或者注册管理的进口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的,应当逐批查验进口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填写并保存查验记录;查验记录应当包括原料通用名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查验内容、查验结果、查验人等信息;无进口许可证明文件编号的,或者经查验进口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不实的,不得接收、使用;企业采购不需行政许可的原料的,应当依据原料验收标准逐批查验供应商提供的该批原料的质量检验报告;无质量检验报告的,企业应当逐批对原料的主成分指标进行自行检验或者委托检验;不符合原料验收标准的,不得接收、使用;原料质量检验报告、自行检验结果、委托检验报告应当归档保存;企业应当每3个月至少选择5种原料,自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其主要卫生指标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原料安全性评价,保存检测结果和评价报告;委托检测的,应当索取并保存受委托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现场验收内容与要求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现场验收内容与要求
四、产品贮存及运输
验收项目
序号
验收细目
验收结论
存在问题
(一)
产品贮存
95
有产品仓储管理制度。
96
实施分类存放,有垛位标识卡。不同垛位之间、垛位与墙壁之间、垛位与屋顶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
97
待检产品、不合格产品和过期产品隔离存放并有标识。
98*
有产品出入库记录。
(二)
产品质量监控
99
有产品质量监控制度。
41*
无禁用药物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42
现场使用的配方(配料单)均有授权人的审核签字。
(五)
大宗原料料投放
43
有大宗原料投放操作程序。
44
每批次原料投放有投料记录。
45
投料现场干净整洁。
(六)
小料监控
46
小料配料单需授权人签字确认。
47
每批次产品的配料单进行了收集、归档,并保存。
48*
有小料的配制与复核记录、投放交接记录。
(三)
外来污染控制措施
36
不使用易碎、易断裂、易生锈的器具。与产品接触的表面应使用安全、耐腐蚀、耐磨损的材料
37
生产过程中无维修、焊接、气割等作业现象。
38
使用润滑油、清洗剂等符合要求。
39*
作业现场各种物料分类存放,干净整洁,卫生状态良好,并有清晰的标识。
(四)
配方控制管理
40*
有书面的配方审核、批准、传递、使用的控制管理程序。
23*
有出入库及使用记录。
(八)
原料质量监控
24
有原料质量监控制度。
25*
有需要进行抽样检验的原料检验报告。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饲料质量安全管理是畜禽养殖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直接关系到畜禽的生长发育和产品质量安全。

为了确保饲料质量安全,我们需要严格遵守以下管理规范:1. 原料采购管理。

在选购饲料原料时,应选择正规、有资质的供应商,严格把关原料的质量和来源。

对于进口原料,更应该加强检验,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2. 储存管理。

饲料原料的储存应该在干燥通风的环境下进行,避免受潮发霉。

同时,要定期清理仓库,确保饲料原料的存储环境干净整洁。

3. 生产加工管理。

在饲料的生产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配方进行,确保原料的比例和加工工艺符合要求。

加工设备要定期清洁、保养,避免杂质的混入。

4. 质量检验管理。

对于生产出的饲料产品,要进行全面的质量检验,包括外观、气味、营养成分等多个方面。

只有通过检验合格的产品才能够进入市场销售。

5. 包装运输管理。

饲料产品的包装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装材料要具备防潮、防虫、防霉的功能。

在运输过程中,要避免暴晒、雨淋等情况,确保产品的质量不受影响。

6. 库存管理。

饲料产品在存放过程中,要注意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产品的新鲜度和有效期。

对于过期产品要及时处理,避免流入市场。

7. 应急处理。

一旦发现产品质量问题,要立即进行应急处理,暂停销售并进行调查处理,确保问题不会对市场造成影响。

以上就是饲料质量安全管理的规范要求,只有严格按照这些规范进行管理,才能够确保饲料产品的质量安全,为畜禽的生长提供有力保障。

希望广大饲料生产企业能够重视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升自身管理水平,为行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二、原料采购与管理

7.7 由企业集团或企业总部统一采购原料供分支机构使用的,其分支机构
应当复制保存企业集团或企业总部的供应商评价准则以及7.6规定的评价资
料。
第八条

企业应当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8.1 签订采购合同 应当与所有原料供应商签订原料采购合同。合同内容主要包括采购原料的通 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数量、主成分指标、卫生指标、验收方法等。
三、生产过程控制
15.2生产操作规程 应当涵盖原料领料和配制、中控、投料、粉碎、混合、 制粒、膨化、包装、生产线清洗、设备清洁等作业岗 位。
生产操作规程具体内容如下:
三、生产过程控制
原料领料与配制操作规程 中控作业操作规程 原料投放操作规程 粉碎操作规程 混合操作规程 制粒作业操作规程
膨化作业操作规程
二、原料采购与管理
12.2 温度监控 贮存过程中对贮存环境的温度进行监控,有温度监控记 录。
监控制度主要包括监控范围、监控内容、监控时间、 异常情况处理、监控人员等。
监控记录主要包括监控时间、温度要求、实测温度、 异常处理(报警或处理)、记录人员等信息。
二、原料采购与管理
第十三条 亚硒酸钠等按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饲料添
6.1 质量安全责任主体 企业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其生产产品的质量安全,符合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第二章 原料采购与管理
二、原料采购与管理
第七条 企业应当加强饲料原料的采购管理:制定 供应商选择、评价和再评价制度,对供应商的资 质、产品质量保障能力进行评估,建立合格供应 商名录,并保存供应商评价记录和相关文件。
二、原料采购与管理
7.1 原料和供应商的范畴。 原料 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 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等。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培训课件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培训课件

3.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通用名称应与《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 规范》附录一中的名称一致;
4.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和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的 通用名称应与农业部相关公告的名称一致。 原料查验记录、进货台账、供应商评价记录等等。
原料采购与管理

第二个概念:原料供应商 原料生产企业:根据原料是否按照许可管理分为两类 一是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或兽药生产许可证的单 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 饲料,浓缩饲料生产企业。 二是不需要取得许可饲料原料的生产企业。 原料经销商: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经销商,业务范围涉 及到国产/进口原料,许可/非许可原料。一般是大宗原 料,也包括部分饲料添加剂和药物饲料添加剂。
提示:管理制度一定要与企业实际供应商管理流程一致,科学合理, 具有可操作性。制度中应当将所有相关记录表单的样表附后或者做出 引用的规定。常见问题:一是生搬硬套,没有具体细化规定,特别是 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二是制度与相关表单不对应的问题。
原料采购与管理
原料供应商评价一般流程 1.首先明确企业各个相关部门,如采购部、品管部、技术部等部门 在原料供应商评价过程中的具体工作职责,以及评价的整个工作程序。 2.根据所需原料种类,收集市场上相应产品的原料供应商的基本信 息,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进行初步删选,按照许可管 理的原料,采购的原料应当来自取得许可的企业。 3.对原料进行合理分级,要考虑到原料的安全性因素,对于比较重 要的原料,必要时可以对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检测和试用,对于供 应商,特别是原料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和产品质量保障能力进行实地 考察和评价。 4.企业相关部门组成评审组,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供应商进行客 观全面的评价,做好《供应商评价记录》根据判定标准确认合格供应 商,将其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8-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原料与产品质量控制

8-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原料与产品质量控制
有的企业台帐信息不在一个部门:采购、财务、品管 只要信息全也可以
(三)原料仓储管理
11、原料的仓储管理 仓储管理制度包括库位规划、堆放方式、垛位 标识、出入库、库房盘点、环境要求、虫鼠防 范、库房安全等内容。
环境要求应与原料标签中的规定相一致。 《兽药典》阴凉处系指不超过20℃;凉暗处系指避光 并不超过20℃;冷处系指2℃ -10℃;常温系指10℃ 30℃。
不合格品包括不合格的原料、不合格的中间产品、不 合格的成品
评价与处理记录:
三、产品贮存及运输
(十二)产品仓储管理
27、产品仓储管理 仓储管理制度包括库位规划、堆放方式、垛位 标识、出入库管理、库房盘点、环境要求、虫 鼠防范、库房安全等内容。
长期贮存的产品,环境要求应与饲料标签中的规定相 一致。阴凉、凉暗、冷处、常温。
(十)产品留样观察
25、留样观察 留样观察记录包括产品名称或代号、生产日期 或批号、保质期、观察日期、观察项目、异 常情况处置、观察人等信息。 留样保存时间应当超过产品保质期1个月。
留样室的面积和留样橱的数量、空间,要满足其产 品种类和数量的需要
(十一)不合格品控制
26、不合格品管理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包括不合格品的判定标准、 标识及贮存、处理流程、处理方式、处理权限、 处理人员等内容。
(七)检验仪器
20、检验仪器 应当制定分析天平、高温炉、干燥箱、酸度计、 分光光度计、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 光度计等主要检验仪器的操作规程。 检验仪器使用记录: 检验仪器档案:
主要仪器 一台仪器一个档案 相关资料从购置到报废:购置合同、安装验收记录、 使用说明书及相关资料、操作规程、使用记录、维修 记录、报废记录以及有关仪器技术性能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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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等八章 内容, 共计 4 4 条具体规 范。 其 中原料采 购 管理 、 生产过 程 控 制 、 产 品质 量控 制 是 重 中之 重 ,
专 家就 这三 项 内容进 行 重 点解读 。 本 期 就 饲 料 原 料 采 购 与 管 理 的 内容 进 行 详 细
导读
可证 的单一饲料 、 饲料添加剂 、 药物饲料添加剂 、 添 加 剂 预混 合 饲 料 、 浓缩 饲 料 生 产 企 业 ; 二 是 不 需 要 取得 许 可饲料 原料 的生产企 业 。 另 一类 指 的是原 料
《 进 口兽药注册证书》 。
2四个 关键 环 节
企 业 在 原 料 采 购 和 管 理方 面要 做 好 以下 四个
关 键环 节 。 2 . 1关键环 节 一 : 原料供 应 商 的评价
内 ,单 一 饲料 的 生产 许可 证 在 2 0 1 4年 7月 1日以
已核 发且 处 于有 效期 的批 准 文号 。 1 . 3 . 4进 口的上述产 品须有 进 口登记 证 。
1 . 3 . 5药 物 饲料 添 加剂 、 预 混料 , 产 品批 准 文 号 为兽 药 添字 的产 品 。 进 口的药物 饲料 添 加剂 应 当有
经 销商 , 在 工 商 管 理部 门注 册 的经 销 商 , 业 务 范 围 涉及 国产 / 进 口原料 、 许可 / 非 许可 原料 。 这 些企 业

般 提供 的是 大宗 原料 , 也 包括 部 分饲 料 添加 剂 和
1 . 3 许 可证 明 文 件
《 规范》第 二章原料 采购与管 理 ,包 括 了第 6 — 1 3 条详细 内容。经专家解读 , 企业必须理解好三 个相关概念 , 并做好四个关键环节 。
广东饲料 第 2 4 卷第 4 期
2 0 1 5 年4 月
《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导读( 一) 原料采购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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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l 陈舒宁 摄影 : 罗宙纶
《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 以下简称 《 规 范》 ) 业经 2 0 1 3年 1 2月 2 7日农 业 部 第 1 1次 常务 会 议
控制 、 产品 质量 控 制 、 产 品 贮存 与运 输 、 产 品投 诉 与
对使用的原料实行动态管理 , 注意 目录版本的变化 和产 品品种进入 目录或者退 出目录时间结点。
1 . 2原料供 应 商
原 料 生 产 企业 根 据 原 料 是 否 需 要 许 可 管 理 分 为 两类 : 一 是 取 得 饲料 、 饲 料 添 加剂 或 兽 药 生 产 许
在《 规 范》 即将 实施之 际, 中国饲料工业协会近 日举 办 了第一 次《 规 范》 培训 班 , 邀请有 关专家对 《 规范》 进行详细解读 , 并对企业在示范创建 中遇到 的 常见 问题 进行 分 析辅 导 。
《 规 范》 详 细规 定 了原 料 采 购与 管 理 、 生产 过程
1三个 概念 1 . 1原料
药物 饲料 添加 剂 。
企业 要 重 点关 注 以下 几 类 产 品 的 许 可 证 明 文 件: 1 . 3 . 1单一 饲 料 、 浓缩饲料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须 有 饲料 生 产 许 可 证 。特 别要 注 意 的是 《 动 物源性 饲 料产 品安 全卫 生
《 规范》 中所指的原料包括以下几种 : 1 . 1 . 1 饲 料 原 料 :详 见 农 业 部 公 告 第 1 7 7 3号
审议 通过 ,于 2 0 1 4年 1月 1 3日公 布 , 2 0 1 5 年 7月
1日起 实施 。
1 . 1 . 4药 物饲 料添 加 剂 :农 业 部 公告 第 1 6 8号
《 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 , 特别是饲料药物添加
剂 附录一 。
1 . 1 . 5添加 剂预 混合 饲料 和浓 缩饲 料 。 企业 在 了解 清楚 目录 的 同时 , 还必 须 在 生产 中
部分 ,生产这部分 的原料 品种需取得饲料 生产许
可证 。
1 . 1 . 3 饲料 添加剂 : 农业部公 告第 2 0 4 5 号《 饲 料添加剂品种 目录( 2 0 1 3 ) 》 , 以及新批准 的饲料 添 加剂 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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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饲料 第 2 4卷第 4期
2 0 1 5年 4月 的一定 不 能空 缺 。 许 可证 明文件 编号 应 当在有 效期
后 一 律为 《 饲料 生产 许可 证 》 。 第 二是 许 可证 明文 件 编号要 填 写完 整 : 饲料 添 加剂 和添 加 剂预 混合 饲 料 除 了记 录生产 许 可证 号 以外 , 还要 记 录产 品批 准 文 号 。第三 是原 料通 用 名称 要 填写 规 范 , 严 格按 照 三 个 目录 的规定 填 写 , 不 能 简缩 。如“ 氯 化 胆碱 ” 不 能 简写 成 “ 胆碱 ” , “ 磷 酸 氢钙 ” 不 能 简写 成 “ 氢钙 ” , “ 产 朊假 丝 酵 母 蛋 白” 不 能 写成 “ 酵母 粉 ” 或者 “ 酵 母 蛋
或 者 尚处 于有 效 期 内 的添 加 剂 预 混合 饲 料 生 产 许 可证 ; 以及 产 品批 准文 号 , 包括 2 0 1 2年 7月 1 3前 1 已核 发且 处 于有效 期 的批 准文 号 。 1 . 3 - 3饲料 添加 剂 : 须 有饲 料添 加剂 生产 许 可证 或 者 旧版 的 尚处 于有 效 期 内 的饲料 添加 剂 生 产 许 可证 ; 以及 产 品批 准文 号 , 包括 2 0 1 2年 7月 1 3前 1
《 饲 料原 料 目录 》 ( 非第 四部分 ) 。 1 . 1 . 2单 一 饲 料 : 详见《 饲 料 原 料 目录》 中第 四
合格证》 、 《 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 自2 0 1 4 年7 月 1 1 3 起 均 已作废 。
1 . 3 . 2添加 剂预 混合 饲料 : 须有 饲料 生产 许 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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