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代实务重点法条

合集下载

中级实务重点章节

中级实务重点章节

中级实务重点章节本文主要介绍中级实务证书考试中的重点章节,包括法律、会计、税务、审计、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点和考点。

希望能够对即将参加中级实务证书考试的考生提供一些参考价值。

一、法律知识在中级实务证书考试中,法律知识是必考内容。

主要包括公司法、劳动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等方面的内容。

考生需要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了解法律的适用范围、法律的法律标准、法律的基本要素等方面的知识点。

同时,需要深入学习一些具体的法律条款及其适用场景。

二、会计知识会计知识也是中级实务证书考试的必考内容。

主要包括会计核算、会计制度、财务报表、成本核算等方面的知识点。

考生需要掌握基本的会计知识,了解会计核算的基本流程、会计制度的设计原则、财务报表的编制要求等方面的知识点。

同时,需要掌握一些具体的会计核算方法以及其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

三、税务知识在中级实务证书考试中,税务知识也是必考内容。

主要包括税务政策、税收法规、税务筹划、税务审计等方面的知识点。

考生需要掌握基本的税务知识,了解税务政策的调整原则、税收法规的适用范围、税务筹划的实施要点等方面的知识点。

同时,需要掌握一些具体的税收计算方法以及税务筹划的实际应用技巧。

四、审计知识审计知识也是中级实务证书考试的必考内容。

主要包括审计基础、审计程序、审计报告、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知识点。

考生需要掌握基本的审计知识,了解审计程序的设计要点、审计报告的编制规范、内部控制的实施方法等方面的知识点。

同时,需要掌握一些具体的审计方法和技巧,如风险评估、取证分析等方面的知识点。

五、财务管理在中级实务证书考试中,财务管理也是必考内容。

主要包括资本预算、融资方案、损益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的知识点。

考生需要掌握基本的财务管理知识,了解资本预算的决策方法、融资方案的设计要点、损益管理的策略等方面的知识点。

同时,需要掌握一些具体的财务管理方法和技巧,如现金流管理、财务报表分析等方面的知识点。

综上所述,中级实务证书考试的重点章节主要包括法律、会计、税务、审计、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点。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法律法规必备知识点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法律法规必备知识点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法律法规必备知识点一、法律法规概述会计法律法规是指与会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包括宪法、民法、刑法等基本法律,以及《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专门针对会计领域的法律法规。

二、会计基本准则1. 会计主体性会计主体性指会计核算单位应当独立核算,将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同的法人实体区分开来,确保会计核算单位的独立性。

2. 货币计量性会计核算应以货币作为计量尺度,将经济业务和经济事项转化为货币计量的会计要素,实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度量。

3. 会计真实性会计真实性是指会计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会计核算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实际业务发生的情况记载账务,不得虚构虚假交易。

4. 会计连续性会计连续性要求会计核算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保持连续性,确保过去与未来的会计信息之间的衔接。

同时,会计核算单位应当依据业务实际情况划分会计期间。

三、会计法律法规具体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该法规是我国会计领域的基本法律,明确了会计的任务、会计主体和责任、会计机构、会计信息的保存与披露等重要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规范我国市场经济交易行为的重要法律,对于会计专业人员在处理合同事务时有着重要指导作用。

其中涉及订立合同的要素、合同成立和生效条件、合同的内容和效力等方面的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是涉及公司设立、组织结构、资本金、股东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对于会计人员了解公司金融运作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内容包括公司股东权益、公司报表编制和披露等。

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是规定了各类税种的征收管理制度,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会计人员需要掌握税法和税务政策,做好纳税申报与税务处理工作。

5.《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规,会计人员需要了解员工薪酬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算等相关规定,为企业的工资支付提供准确的会计核算数据。

实务经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实务经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实务经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实务经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实务经济法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实践、应用经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实践活动。

作为经济法实践的基础,实务经济法的学习和掌握对于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员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总结实务经济法的一些重点知识点,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经济法律法规。

一、市场经济体制与宏观调控市场经济体制是现代经济体制的基本形式,它以市场为基础,通过价格机制来实现资源的配置。

然而,在市场经济中,由于市场失灵的可能性,宏观调控也就成为保障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重要手段。

宏观调控主要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等。

货币政策通过调控货币供应量和利率等手段来影响经济活动;财政政策主要通过调整政府支出和税收等手段来影响经济活动;产业政策通过支持和引导某些产业的发展来实现宏观调控的目标。

二、企业法律环境与经营行为企业法律环境是指企业从事经营活动所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其中,公司法是最基本的法律环境,主要规定了公司组织和运作的一些基本规则。

除了公司法,还有劳动法、合同法、商标法等与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企业经营行为包括合同订立、劳动关系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企业合法经营。

三、竞争法与反垄断竞争法是保护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体系。

它主要通过反垄断行为来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和自由。

反垄断包括对垄断行为的禁止和限制,以及对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的限制。

竞争法的核心目标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

在实际经济活动中,企业应该了解竞争法的相关规定,遵守竞争规则,防止产生垄断行为。

四、外商投资法与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法是各国管理对外直接投资的法律体系。

它主要规范了外商对本国经济的投资活动。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经济合作也越来越紧密。

国际经济合作包括国际贸易、跨国公司和国际金融等方面。

在参与国际经济合作时,企业应该了解国际经济合作的一些基本原则和规则,以便开展合作活动。

实务涉及法条和知识点及简答题小结讲解

实务涉及法条和知识点及简答题小结讲解

实务涉及法条和知识点第一章判断主题是否属于专利保护客体(A5 A25 A2.2 )一、A5专利法第5条: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二、A25专利法第25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三、A2.2 A2.3专利法第2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技术方案是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利用了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的集合。

技术手段通常是由技术特征来体现的。

第二章申请文件的撰写规定(A26.3 A26.4 R20.2)一、说明书(实质A26.3;形式R17说明书形式、R18附图、R23摘要)1、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

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1.1清楚:主题明确;表述准确1.2完整:说明书应当包括有关理解、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需的全部技术内容(列了三种情况举例指南P131)1.3能够实现: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是指本领域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就能够实现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解决其技术问题,并且产生预期的技术效果。

由于缺乏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手段而被认为无法实现的几种情况:①说明书中只给出任务和/或设想,或者只表明一种愿望和/或结果,而未给出任何使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施的技术手段②说明书中给出了技术手段,但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该手段是含糊不清的,根据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无法实施③说明书中给出了技术手段,但本领域技术人员采用该手段并不能解决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④申请的主题为多个技术手段构成的技术方案,对于其中一个技术手段,本领域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并不能实现⑤说明书中给出了具体的技术方案,但未给出实验证据,而该方案又必须依赖实验结果加以证实才能成立。

代理实务重要法条-8共97页

代理实务重要法条-8共97页

8
代理实务重要法条(二)
一、充分、必要条件---A22.2,A9
1、新颖性(现有技术) 2、抵触申请 3、同样的发明创造
2019/11/15
2019年代理人考前培训班
9
A22: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 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 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之前向国 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 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 告的专利文件中。
2019/11/15
2019年代理人考前培训班
2
代理实务重要法条(一)
前提条件 1、A.5 2、A.2 3、A.25
2019/11/15
2019年代理人考前培训班
3
代理实务重要法条(一)
1、A.5: 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 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 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 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2019年代理人考前培训班
5
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产品发明:
声、光、电、磁、波等信号或者能量; 气味;图形、 平面、曲面、 弧线等本身 不属于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专利 法意义上的产品发明。
2019/11/15
2019年代理人考前培训班
6
Art.25
科学发现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动物和植物品种
专利法第9条第1款:同样的发明创造只 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1、避免重复授权。 2、非现有技术和抵触申请
2019/11/15
2019年代理人考前培训班
24
判断原则 同样的发明创造: 1、权利要求 权利要求 对比 2、技术方案为对比的基本单位
2019/11/15

专代考试相关法总结-重点

专代考试相关法总结-重点

一、民法通则1. 民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民法的调整对象【重要程度4星】2.民事主体:(1)自然人【重要程度5星】(2)法人【重要程度4星】3.民事权利:(1)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重要程度3星】(2)债权【重要程度3星】(3)人身权的种类和内容【重要程度4星】4.民事法律行为:(1)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和效力【重要程度5星】(2)代理【重要程度5星】5.民事责任:(1)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重要程度3星】(2)减轻或免除民事责任的情形【重要程度3星】6.诉讼时效:诉讼实效的中断【重要程度3星】二、合同法1.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合同法的适用范围【重要程度4星】2.合同的订立:(1)要约和承诺【重要程度5星】(2)订立合同过程中的责任【重要程度3星】3.合同的效力:(1)合同的生效【重要程度3星】(2)合同的效力【重要程度5星】4.合同的履行:(1)合同履行的抗辩权【重要程度4星】(2)合同履行的保全【重要程度4星】5.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转让【重要程度5星】6.合同的终止:合同解除【重要程度3星】7.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重要程度5星】8.技术合同:技术合同的种类【重要程度5星】9.委托合同: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权力和义务【重要程度3星】三、民事诉讼法1.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知识:(1)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重要程度4星】(2)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重要程度5星】2.民事诉讼的管辖:(1)级别管辖【重要程度3星】(2)地域管辖【重要程度5星】3.审判组织和诉讼参加人:(1)诉讼当事人【重要程度3星】(2)诉讼代理人【重要程度4星】4.民事诉讼证据:证据保全【重要程度3星】6.民事审判程序:(1)第一审普通程序【重要程度5星】(2)第二审程序【重要程度4星】7.审判监督程序:(1)基于当事人诉权的申请再审【重要程度4星】(2)给予检查监督权的抗诉和再审【重要程度3星】8.执行程序:一般规定【重要程度3星】。

专代复习经验

专代复习经验

2010 年真题,找找感觉
何做,因为我当初没什么专代经验, 听都没通过答复审查指南,专利无效
7月
神马的
看吴官乐的撰写书籍,动笔练 习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自己写跟看懂是两回事,特别是做涉 外以没有撰写过的朋友,一定要动笔 噢
8月 9月 10 月
看代理实务
熟悉权利要求撰写、答复、无效的格 式及原因
做 06-10 年真题
多找几个例子练习,可用吴吴 官乐撰写书里的现成例子
民讼
4 37 39 48 52 55 67 70 76 79 81 86 93
复议 21 31 35 42 78 85 89 100
行讼
3 7 11 14 18 24 27 38 45 87 92 95 98
商标
6 17 23 28 58 61 83 88 90 97
著作
5 12 30 41 44 63 69 71 77
知识点来 源
解 释
管 办
减 缓
减 缓
许 办
转 办
香 港
复 议
强 许
PCT
条 约
申 请 号
常识 杂
17 道 题
2009 年试题分布情况
从上表可以看出:搞懂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专利法律知识就肯 定过掉了。如果有心多考点分,那就将 06-10 年的都按照上表统计,审查指南可 以进一步细化,比如按照审查指南的章节统计,进一步明确重点。

专利法律知识复习
试题出处
题号
2 4 5 6 7 9 12 13 14 17 18 19 20 21 23
24 26 27 29 32 33 34 35 36 37 41 42 43 44 45 70

专代考试考纲

专代考试考纲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
3.依法限制其作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2002年第68号)
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一、申报条件
(一)资格要求
7.建立了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无违法违规记录,信用记录良好。
国家知识产权局
5.在进行专利申请时,不予享受专利费用减缴、优先审查等优惠措施。
1.《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财税〔2016〕78号)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专利收费减缴请求时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虚假证明材料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在查实后撤销减缴专利收费决定,通知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补缴已经减缴的收费,并取消其自本年度起五年内收费减缴资格,期满未补缴或者补缴额不足的,按缴费不足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六)通过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骗取资助和奖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跨部门联合惩戒措施和法律及政策依据
惩戒措施
法律及政策依据(有关成员单位实施部分)
实施部门
1.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对政府性资金申请从严审核,或降低支持力度。
1.《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
1.在知识产权、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方面受到行政处罚的;
2.存在恶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
3.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的;
4.骗取专利申请资助奖励费用的;
5.伪造证明材料、虚报数据的。

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知识点: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

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知识点: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

第1页 知识点: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
(一)委托方的法律责任
除按规定承担本身应承担的税收法律责任外,还应按规定向受托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二)受托方的法律责任
1.根据《民法通则》第66条的规定,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和《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的规定。

(三)对属于共同法律责任的处理
共同承担法律责任。

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专代常用法条

专代常用法条

实务中常用法条专利法第22条第2款新颖性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创造性专利法第22条第4款实用性专利法第26条第3款说明书应当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专利法第26条第4款权利要求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独权记载必要技术特征无效宣告请求中先陈述《专利法》第45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专利法第45条任何人可以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概括了所有可以无效的理由,但是之后必须结合具体的法条和证据进行陈述)无效答复陈述:权利要求书的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9条的规定.专利法第33条修改超范围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9条权利要求的删除、合并、技术方案删除OA答复陈述:权利要求书的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的规定.专利法第33条修改超范围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申请人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应当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

权利要求书的撰写一、独权的撰写:1、确定主题内容:技术交底书中可能存在多个主题内容,从而具有多个具有单一性的独立权利要求。

2、独权单一性的判断:将保护范围最大的且具有单一性的主题内容作为独立权利撰写。

3、先写产品权利要求,再写方法权利要求,除非技术资料中描述的是制备方法,而没有描述产品的形状、结构、组成、成分、含量等技术特征。

4、确定哪些是必要技术特征:明确专利解决的技术问题,看去掉某一技术特征是否可以解决技术问题,是否有其他很容易想到的变形结构从而可以使得独权中的技术词语稍微的上位化,撰写过程中建议不分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

二、从权的撰写1、将技术交底书中的“可以是”、“最好是”、“还可以是”、“也可以”、“也可以由……代替"、“优选"、“例如”等词语标示出来,归纳整理作为从权撰写。

2、多个实施例中的相互区别的特征作为从权撰写。

专代实务考试复习笔记

专代实务考试复习笔记

专代实务考试复习笔记第一部分与实务考试相关的基本知识一、专代实务考试的三个内容权利要求书的撰写1、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说明书及其摘要的撰写意见陈述书的撰写2、实审意见通知书的答复:专利文件的修改无效宣告请求书的撰写3、无效宣告:意见陈述书的撰写专利文件的修改第一章判断主题是否属于专利保护客体满足两个条件:1、法5、法25:不授予专利保护的客体2、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产品或者方法一、判断是否属于法5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法5第一款:发明创造的公开、制造、使用违反了法律、社会公德后者妨害了公共利益的,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既不能写入说明书也不能作为权利保护的对象)解释:1、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1)发明创造本身违反法律;(2)不包括由于滥用才导致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如麻醉剂(3)不包括仅其实施为法律所(生产、销售、使用)受到法律限制或约束的发明创造,如:药品;2、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1)社会公德仅限于我国境内;3、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1)以致人伤残或损害财物为手段的;(2)实施或者使用会严重污染环境、严重浪费能源、破坏生态平衡、危害公共健康的;(3)专利申请的文字和图案涉及国家重大政治事件或者宗教信仰、伤害人民感情或者名族感情或者宣传封建迷信的;(4)发明创造本身为了达到有益目的,而其使用和实施必然会导致妨害公共利益的;4、违法获取或利用遗传资源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法5第二款)(1)遗传资源指含有遗传功能单位(具有遗传功能的DNA或者RNA片段,生物体的基因)并具有实际或潜在价值的材料。

(2)利用遗传功能完成的发明创造,实现其遗传资源的价值。

(3)遗传资源的获取或者利用未按照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事先获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或者相关权利人的许可。

二、判断是否属于法25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法25 第一款: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化方法获得的物质量。

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重点汇总——相关法【精选文档】

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重点汇总——相关法【精选文档】

《相关法》总目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相关基本法律法规.. (2)第一节民法通则 (2)一、民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2)1。

民法的调整对象(M2) (2)2。

民法的基本原则(M3/M4) (2)3。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要素 (2)二、民事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 (3)1。

自然人 (3)2。

法人 (6)三、民事权利 (8)1。

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 (8)2.债权 (9)3.知识产权的种类 (14)4.人身权的种类和内容第99—103条 (14)四、民事法律行为 (14)1。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第54条 (14)2。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第55条 (16)3.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和效力 (16)4。

代理 (18)五、民事责任 (19)1.民事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19)2.民事责任的分类(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 (20)3。

共同侵权 (22)4。

第134条 (22)5.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又见2.3侵权之债) (22)6。

免除民事责任的情形 (23)六、诉讼时效 (24)1。

诉讼时效的期间: (24)2。

诉讼时效的中止第139条、解释172 (25)3.诉讼时效的中断第140条 (25)七、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26)1.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的原则-第142条(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国内法) (26)2.定居国外的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第143条(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263。

涉外不动产的法律适用-第144条(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26)4。

涉外合同争议的法律适用—第145条(选择适用法律,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265。

涉外侵权纠纷的法律适用—第146条(侵权行为地法律(行为、结果),共同住所地法律) (27)6。

政策法规及实务整理2(打印、熟记)

政策法规及实务整理2(打印、熟记)

市场政策法规文化市场的商品经济属性:1、文化商品和其他商品一样具有价值,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2、文化市场的运行必须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舞台的主要结构:主舞台,是剧节目的主要表演区;侧台,在主舞台的左右两侧是演出上下场的准备过渡区,也是推拉台的左右行程的必要空间;后舞台,在主舞台后面的延伸区,为一些特殊剧节目的需要提供更大的设计和表演空间。

营业性演出的定义:营业性演出是指营利为目的,通过下列方式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1)售票或者接受赞助的(2)支付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报酬的(3)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促销的(4)以其他营利方式组织演出的居间经纪人、行纪经纪人和代理经纪人的定义1、居间经纪人,指以自己的名义为他人提供交易信息及条件,以促成他人交易成功的经纪人。

2、行纪经纪人,指受委托人委托,以经纪人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交易过程中出现的法律责任由经纪人直接承担。

3、代理经纪人,是指受委托人委托,以委托人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交易过程中出现的法律责任由委托人直接承担佣金与回扣、信息费1、佣金与回扣。

佣金在产生的原因、作用的结果和作用的范围与回扣相似,在所反应的经济关系和性质上与回扣不同2、佣金与信息费。

信息费是因提供有价值信息而对信息提供者支付的价款,是信息商品的销售收入。

佣金与信息费在性质上是不同的舞台管理组的具体工作内容1、协助导演安排置顶创作演出的日程表,并负责监督各部门的进度和质量2、协助导演定制排练计划,准备排练场和排练用具3、负责演员纪律,召集并安排演员按计划表进行排练;营销部门需剧组人员配合宣传活动时,予以配合协调4、绘制填写用于演出制作的各类图表、报告和通知5、协助技术组人员勘察演出场地,指定进场,装台方案6、安排各部门进场,装台,安排布景迁换,并负责进场后剧组人员后勤工作7、配合导演进行技术合成,整理舞台提示8、演出期间负责提示和通知,指挥舞台上的场景迁换和其他部门工作,处理紧急情况和防火等安全事项9、演出结束后组织拆台,安排撤离剧场及物品保管、存放、负责演出资料的整理建档。

专代实务考试涉及的知识点总结

专代实务考试涉及的知识点总结

第一部分、重点法条授权条款(R53条):专利法第9条、第22条、第26条第3款、第26条第4款、第31条第1款、第33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第43条第1款、第51条。

无效条款:专利法第45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第66条第2款、第67条、第69条。

一、专利法第9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同样的发明创造,是指两件或两件以上申请(或专利)中存在保护范围相同的权利要求。

在判断是否为同样的发明创造时,应当将两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专利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进行比较,而不是将权利要求书与专利申请或专利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比较。

如果一件专利申请或专利的一项权利要求与另一件专利申请或专利的某一项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相同,则认为它们是同样的发明创造。

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仅部分重叠的,不属于同样的发明创造。

二、专利法第22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享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抵触申请不属于现有技术,不能作为评价创造性的对比文件。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享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1、抵触申请,在判断是否为抵触申请时,应当以其全文内容为准,不仅要查阅在先专利或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而且要查阅其说明书(包括附图)。

代理实务重要法条

代理实务重要法条

代理实务重要法条代理实务是商业和法律领域中一个重要的概念,代理人通过代表委托人进行交易和谈判等活动,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影响。

在代理实务中,合法和规范的代理行为不仅需要遵守相应的商业惯例和行业规范,也需要依据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本文将介绍一些代理实务中涉及到的重要法条。

一、《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合同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法律法规,也与代理实务密切相关。

在代理实务中,将签署书面委托合同作为约定,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方式。

而《合同法》对合同的签订、解除、履行等环节都有明确规定,所以在代理实务中需要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进行操作。

1.关于合同的定义:《合同法》第一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行为。

”2.关于合同真实性的规定:《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应当有真实性。

虚假的合同备受法律废弃。

”在代理实务中,代理人与委托人签署的合同应当真实有效,否则将不生效。

3.关于代理行为的限制规定:《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代理人不得将他接受委托的权利再转委托第三人。

”代理人在履行代理职务中要遵守合同法相关规定,不能擅自将委托职责转委托给他人。

二、《商标法》商标是代理实务中一个重要的概念,通常意义上,商标是指可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

代理人在进行商标代理实务中,需要遵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1.关于商标注册申请的规定:《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应当向商标局递交商标注册申请,并按照规定缴纳费用。

”在代理实务中,代理人需要正确进行商标注册申请,并支付必要的费用。

2.关于商标变更的规定:《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变更名称或者住所的,应当向商标局办理商标变更登记手续。

”在代理实务中,如果商标注册人发生变更,代理人需要及时办理商标变更登记手续。

3.关于商标侵权的规定:《商标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专利代理人考试经验-精要

专利代理人考试经验-精要

专代考试经验精要参考资料:考试大纲(包含审查指南)+杨立真题+何岳峰的录音+zhangsf110的相关法笔记复习方法:专利法:1. 按照杨立的书的顺序复习,复习一节做一节的题,在指南或法条上划选做错的知识点(说明看得不仔细或者理解不透彻)并尽量理解。

由于实审、无效部分实务也要考,所以这两部分可以多花点精力来看。

PCT部分最好放弃,原因是内容太多而题太少,而且记住的那些东西极其容易和其他部分知识产生混淆,结果很有可能得不偿失。

2. 每做完一大章(对应指南上的一张章),再把指南上相应的内容看一遍。

重点关注你标注过的地方。

3. 都做完一遍之后,从头做一遍题,记下做错的题目。

4. 考前再做一遍第二遍做题的错题就ok了。

相关法:1. 标注考过的法条。

民法里面关于管辖地的部分请放弃,就1分而已,要背的东西多得吓人。

民法、行政法和复议法,这三部法律里面有些日期、程序方面的内容繁杂,最好归纳一下。

2. 按顺序看法条,其中看非标注的法条是用来贯穿思路的,看一遍就行了,标注的法条才是必须细看的。

看法条配合做题。

3. 复习完每一部法律,两三天后,重新做一遍真题,重新看看重点法条(增强记忆曲线)。

4. 考前再做一遍真题(由于相关法的题很少,所以可以整个做一遍)要答好卷三我觉得主要有三点:1、基本的答题思路应该具备,能找出区别技术特征,该卷不适合裸考,建议多看看近几年的实务题,撰写、答复、无效等答题套路熟记在心;2、一定要审清题意!这是实务考试中最重要的,如果没弄清考题要考你什么东西,后果甚至比不懂考题中涉及的技术更严重!3、一定要重视速度,因为你完全会做却没时间做的时候真的会欲哭无泪!每年大概有一半以上的人没答完题,或者答完了但匆匆忙忙答得不够好。

所说的审题不只是仔细看所给的附件,而是更要一字一字推敲题目,在今年的题目中,给出了好多信息,我举几个吧:1、开篇就说适用新法而不是旧法,考前好多人对此颇为担心,看到这应该是放了好大一个心;2、答题的地方限制,第1题要写在第一张卷上,2、3题要写在第二张卷上,今年没扣答错地方人的分数还算比较人性;3、题中给出了撰写可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独权的意思表示,不然我也不会强把制浆方法加上去,我本来是觉得没必要加的;4、而且题中给出了如果需要分案提出就另外写的意思表示,这其实说了有分案的较大可能;并且写了如果有分案,则只写独权不写从权,这一点提示有分案的可能性更大,也有好多人没看清,以至于又浪费时间写从权又拿不到分,说不定还会被扣分;5、有分案的提示,有分案只写独权的提示,又规定第1题写在第一张卷上,试想不分案怎么会有那么多内容需要四个卷面来写?综上可知,分案的可能性有80%;6、在所给的附件中也要仔细审题,如第三题中就有优先权啊、新颖性啊等需要注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专利代理人考试实务重点法条一、法条:1、《专利法》第2条第2款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专利法》第2条第3款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专利法》第26条第3款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4、《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5、《专利法》第26条第4款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6、《专利法》第31条第1款单一性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7、《专利法》第22条第2款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发布的申请文件或专利文件中。

8、《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二、模板1、《专利法》第2条第2款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专利法》第2条第2款规定,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利用香烟盒进行广告宣传的方法,该方法不涉及香烟盒本身的构造,香烟盒只作为信息表达的载体,其特征不是技术特征,也没有采取利用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解决的问题也不是技术问题,不能获得技术效果,因而不能构成技术方案,不符合《专利法》第2条第2款的规定。

2、《专利法》第2条第3款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专利法》第2条第3款规定,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是对产品材料的限定,对比文件中也并未公开药垫的组分是茶叶和荞麦皮的混合物,因此权利要求2是对材料本身提出的改进。

由此,权利要求2的方案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饱和的客体,不符合《专利法》第2条第3款的规定。

……对比文件1公开了保温层可以采用泡沫材料,因此权利要求4不属于对材料本身提出的改进,符合《专利法》第2条第3款的规定。

3、《专利法》第26条第3款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例:现有的隔挡片也能适用于该发明,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只要将现有技术中已有的隔挡片应用于新发明的技术方案中,就能够实现相应的方案,解决其问题,并且产生预期的技术效果。

新改进的隔挡片材料是一种更加优选的实施方案,但并不是实现该发明所必须的技术信息,因此,说明书中即便不公开改进后的隔挡片材料,也不影响技术方案的实现,能够满足说明书应当充分公开发明的要求。

4、《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1)撰写注意:名称、形状、材料、连接关系、作用。

复制全部技术交底书,删除不必要的部分。

一、技术材料中找出必要技术特征二、与对比文件对比,找出区别技术特征三、确定技术问题(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四、围绕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确定必要技术特征一种————,包括————和————,其特征在于————。

论述例1(缺少必要的部件):《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规定,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由说明书中描述的实施方式可知,……。

若没有……,则……(无法实现技术方案)。

因此,……是实现本实用新型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权利要求1未包含……这个技术特征,不能构成完整的技术方案,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的规定。

论述例2(缺少部件件的链接关系,答复一通常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规定,……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以一种……,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有说明书中所描述的试试方式可知,…………。

权利要求1未记载……的……(连接关系),不能构成完整的技术方案,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规定。

5、《专利法》第26条第4款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1)例:缺少引用基础,不清楚《专利法》第26条第4款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从权2进一步限定“气囊(6)和振动按摩器(7)之间设置有隔层(8)”,但是,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中并没有出现技术特征“气囊(6)”和“振动按摩器(7)”,缺少引用基础,从而导致权利要求2的技术方案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规定。

2)例2主题名称不一致,不清楚《专利法》第26条第4款规定,……。

权利要求6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日,早于本申请的申请日2013年4月3日,可作为本申请的现有技术。

对比文件1具体公开了一种可折叠牙刷,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一种折叠牙刷,具有牙刷柄和牙刷头,其中牙刷柄由盒体1和牙刷本体2构成,盒体1通过铰链轴3与牙刷本体2相连接。

由此可见,该权利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内容相比,仅仅是文字表达方式上略有差别,技术方案实质上相同,且两者属于同样的牙刷领域,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和产生的技术效果相同,即折叠牙刷便携、使用方便,因此该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例2、*****《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的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中。

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不垫背。

对比文件1位中国专利文件,其申请日为2012年1月5日,早于本申请的申请日2012年4月6日,公告日为2012年12月31日。

该对比文件申请在先,公开在后的中国专利文件。

对比文件具体公开了一种碘化保健杯,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

权利要求1的…………。

由此可见,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 所公开的内容相比,仅仅是文字表达上略有差异,技术方案实质上相同,且两者属于相同的保健用品领域,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并能产生相同的……效果,因此对比文件1是该发明的抵触申请,该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

例3********有新颖性********权利要求1有新颖性。

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便携式牙刷,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折叠牙刷,这种折叠牙刷的盒体1上设有可收放牙膏的腔体6,从图3-6中明显可以看出,该腔体6与容置刷毛的空腔是两个单独设置的腔体,而权利要求1中,容置刷爆的腔体和容置牙膏的腔体是连通的。

因此,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容纳牙膏的中空腔体开口朝向刷毛,折叠柄向内折叠时,牙刷头4的刷毛位于空腔的开口上”这一技术特征。

因此权利要求1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具有新颖性。

8、《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例1、不具有创造性《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权利要求1不符合上述规定,理由如下:对比文件1的公开日为1998年12月2日,对比文件2的公开日为1991年6月22日,两份文件均属于现有技术,可以用于评价专利申请权利要求的创造性。

对比文件1(CN1234567Y)技术领域与本发明相同,都是喷淋式洗脚器皿,公开的特征也最多,技术效果也最接近,因此对比文件1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足浴器,并具体公开了以下的技术特征:一种足浴器,其包括:…………该权利要求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技术特征是:所述机壳内还装有干燥装置,所述干燥装置具有电动机、与电动机连接的风叶,以及发热源。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洗脚后可对脚进行干燥。

上述区别特征已被对比文件2(JP8-123456A)公开,而且该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发明中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通过风叶将加热器产生的热量吹到脚上对脚进行干燥,也就是说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该技术特征用于对比文件1以解决上诉问题的启示,进而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洗脚后如何对脚进行干燥的技术时,有动机将对比文件2与对比文件1结合起来构成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

因此,该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的结合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没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有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因技术方案不同具有创造性】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内容最多,与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最接近,因此对比文件1是本发明的最接近对比文件。

权利要求1与该对比文件1所披露内容的区别在于:……,该特征能解决的技术问题是……。

对比文件1中未披露上述技术特征,也未给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启示。

对比文件2也没有公开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即使对比文件2和对比文件1结合起来,也解决不了上述问题。

因此,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相对于这两篇对比文件是非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方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由于采用上述结构,……,因此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也具有显著的进步。

综上所述,权利要求1相对于上述两项现有技术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因区别特征的作用不同均具有创造性】由于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的技术领域相同,所解决的技术问题相近,且公开本申请的技术特征最多,因此可以认为对比文件1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将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较可知,区别在于:……,由此可知本发明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

对比文件1没有解决上述技术问题,也没有给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任何启示。

虽然对比文件2中所公开……,但是,区别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本发明完全不同,因而不可能很容易地就想到……来解决最接近现有技术所存在的技术问题,也就是说对比文件2未给出解决本发明技术问题的启示,因而由这两篇对比文件得到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非显而易见的,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此外,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因而相对于这两篇对比文件具有显著的进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