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集中解决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集中解决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5.06.06•【文号】证监公司字[2005]37号•【施行日期】2005.06.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集中解决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5]37号)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管局,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我会2005年上市公司监管工作重点,今年要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入手,重点解决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
各证监局要把这项工作作为评价考核上市公司监管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真抓实干,打好集中解决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攻坚战,在年内基本解决本辖区历史形成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问题。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集中解决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维护上市公司财产完整和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是集中解决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下同)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上市公司违规担保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集中解决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清理上市公司违规担保的具体方案要以是否有利于维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是否有利于增强市场信心这一标准来衡量。
集中解决占用资金问题和上市公司违规担保问题,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总体要求,全方位、多角度规范上市公司运作;集中解决占用资金问题和上市公司违规担保问题,是一项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需要包括社会公众股股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地方政府等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合力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
各证监局要按照辖区监管责任制的要求,协调、支持、配合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采取有效措施,综合运用现金清偿、以股抵债、以资抵债等方式,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入手,在年内基本解决大股东历史形成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问题,坚决制止新发生占用行为;协调、支持、配合银行业监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清理上市公司违规担保问题。
君和审字(2009)第1019号
君和审字(2009)第1019号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条第3款规定,我们在对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电力公司)2008年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后,就上述文件第1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事项,对乐山电力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占用情况说明如下:一、乐山电力公司大股东及其乐山电力公司大股东及其他重要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他重要关联方的基本情况1、关联方基本情况(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如下:企业名称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公司的关系 经济性质或类型 法定代表人 四川省电力公司成都市 电力生产、销售;电力输送等 母公司 全民所有 朱长林 四川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峨边县 水力发、供电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廖政权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乐山市 水力发、供电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何党军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市 自来水供应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廖政权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市 天燃气供应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廖政权 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市 煤矸石火力发、供电,煤炭、焦炭经营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陆千友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公司 乐山市 水力发、供电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刘源海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洪雅县 电力发电、供电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刘虎廷 乐山沫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市 煤炭销售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闵忠杰 乐山新又新大戏院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市 场地出租、销售文化艺术品等 孙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雷东 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市生产、销售及进出口多晶硅等控股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廖政权(2)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如下: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Sichuan Jun H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Co.,Ltd 成都市八宝街88号国信广场2222、、23层 22nd, 23rd Floor, Guo Xin Square,No.88, BaBao Street, ChengDu, Sichuan, 610031, P .R.China电 话话:(028)86698855Telephone :(028)86698855传 真:(028)86690886 Facsimile : (028)86690886企业名称 与乐山电力公司关系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第二大股东四川槽渔滩旅游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乐山市商业银行 联营企业乐山市金栗电厂 联营企业乐山大沫水电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四川西部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峨眉山温泉供水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电业局 四川省电力公司下属分公司四川省电力公司眉山公司 四川省电力公司下属分公司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四川华海电力有限公司 子公司的联营企业洪雅关帝水电有限公司 子公司的联营企业截止2008年末,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乐山电力公司股份4,914.1563万股、占15.05%的股份,为第一大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乐山电力公司股份4,771.0733万股、占14.61%,为第二大股东。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清欠工作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6]92 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28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二章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原则第四条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的资金和资源,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出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五条除本章第四条规定外,公司还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一) 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二) 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三) 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四) 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五) 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六)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关于集中解决资金被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的通知
关于集中解决资金被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的通知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关于集中解决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的通知(2005年6月6日证监公司字[2005]37号)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管局,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我会2005年上市公司监管工作重点,今年要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入手,重点解决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
各证监局要把这项工作作为评价考核上市公司监管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真抓实干,打好集中解决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攻坚战,在年内基本解决本辖区历史形成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问题。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集中解决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维护上市公司财产完整和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是集中解决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下同)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上市公司违规担保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集中解决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清理上市公司违规担保的具体方案要以是否有利于维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是否有利于增强市场信心这一标准来衡量。
集中解决占用资金问题和上市公司违规担保问题,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总体要求,全方位、多角度规范上市公司运作;集中解决占用资金问题和上市公司违规担保问题,是一项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需要包括社会公众股股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地方政府等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合力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
各证监局要按照辖区监管责任制的要求,协调、支持、配合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采取有效措施,综合运用现金清偿、以股抵债、以资抵债等方式,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入手,在年内基本解决大股东历史形成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问题,坚决制止新发生占用行为;协调、支持、配合银行业监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清理上市公司违规担保问题。
关于执行“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的提示
关于执行“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的提示依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上交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2011年年度报告)第三号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深交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2016年12月修订稿)》、《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2016年12月修订)》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2016年修订稿)》的规定,为更好的出具“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现提示如下:一、正确区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与“经营性资金占用”根据《关于集中解决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5]37 号),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1、上市公司为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2、上市公司代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3、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4、上市公司为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5、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使用的资金或证券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除此之外,应作为经营性资金占用披露。
二、正确界定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指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原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附属企业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企业。
包括:1、实际控制人;2、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法人;3、控股股东;4、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法人;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其他附属企业;6、原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三、正确使用报告格式1、上交所上市的公司:使用2012年8月14日发布的适用于上交所的参考格式;2、深交所上市的公司:●主板上市公司:参照上交所格式执行;●中小板上市公司:参照深交所创业板格式执行;●创业板上市公司:使用2012年8月14日发布的适用于深交所创业板的参考格式;四、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附件 2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汇总表”为年报披露内容,无需在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报告中披露。
关联方资金往来与对外担保情况审核报告
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与对外担保情况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08)第11429号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我们审计了贵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08)第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对贵公司披露的关联方占用资金与对外担保情况表进行了审核。
贵公司的责任是真实、完整向监管部门报送关联方资金往来与对外担保情况,提供原始合同或协议等资料或副本、会计凭证与账簿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资料。
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披露了关联方资金往来与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自行清查与向监管部门报送关联方资金往来与对外担保情况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核工作涉及实施审核程序,以获取有关关联方资金往来与对外担保情况披露的相关证据。
选择的审核程序取决于我们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自行清查后向监管部门报送关联方资金往来与对外担保情况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向监管部门报送关联方资金往来与对外担保情况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核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
我们对贵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与对外担保情况实施了相关调查,查阅了有关资料、会计凭证、核对账簿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现将审核情况说明如下一、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无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情况。
二、截止2007年12月31日止,公司与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单位:万元(一)与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之间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余额为0.00万元;(二)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往来的非经营性资金余额为4,466.74万元,其中年末已经作合并抵消4,367.17万元;(三)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往来的经营性资金余额为406.64万元;(四)与关联自然人及其附属企业之间往来的非经营性资金余额为0.00万元;(五)与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之间往来的经营性资金余额为84.92万元。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相关规则
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7年1月30日证监会令第40号)第四十八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报送上市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
上市公司应当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并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
交易各方不得通过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十三条上市公司通过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信息披露、报告义务的,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处罚。
第七十一条(三)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
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1.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3.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4.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5.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6.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1.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4.上述第1、2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5.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6.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上交所《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法规标题:《上市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三号——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发文单位: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文日期:2012年1月17日上市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三号——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各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以下简称“年报准则”)由中国证监会颁布执行,具体条文的权威解释权归属中国证监会。
为便于上市公司理解和执行年报准则,我部特编制本备忘录,相关解释仅供参考。
根据本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注册会计师需要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对上市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出具专项说明。
为统一披露口径,我部制作了“上市公司201X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一,以下简称汇总表)。
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专项说明中应当包含按本备忘录附件一格式编制的汇总表。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上市公司为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为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使用的资金。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是指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前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附属企业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但不含上市公司以及上市公司控制的企业。
公司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计提的减值准备或核销的金额,不应当从期末占用余额中扣除。
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本次年度报告全文的“重要事项”部分的“关联债权债务往来”中,增加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发生时间、占用金额、发生原因、偿还金额、期末余额、预计偿还方式、清偿时间、责任人和董事会拟定的解决措施。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德师报(审)字(07)第PSZ026号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合并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公司及合并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1年4月19日签发了德师报(审)字(07)第PSZ024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所审计贵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在所有重大方面发现不一致。
除了对贵公司实施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与关联方及其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本函仅作为贵公司向证券监管部门呈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之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上海2021年4月19日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资金占用方类别资金占用方名称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母公司母公司母公司母公司之子公司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2021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2021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 (不含占用资金利息)2021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2021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2021年期末占用经营性占用经营性占用经营性占用经营性占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广州铁路(集团) 及其附属企业公司广州铁路(集团) 公司广州铁路(集团) 公司广州铁路(集团) 公司羊城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广州铁路(集团) 公司羊城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广梅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广深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广铁集团外经贸发展总公司代收代付军运费用提供劳务提供及接受劳务母公司之子公司母公司之子公司母公司之子公司预付资产收购款经营性占用经营性占用非经营性占用经营性占用经营性占用经营性占用经营性占用经营性占用经营性占用经营性占用代收代付运输进款及资金占用费母公司之子公司母公司之子公司广州铁路物资公司深圳广铁土木母公司之子公司工程有限公司(注之子公司长沙铁路建设母公司之子公司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平南铁路母公司之联营公司广东省三茂铁路母公司之联营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三茂铁路母公司之联营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铁路资金母公司管理的铁道部结算所内部资金管理机构广州铁路资金结算母公司管理的铁道部所东站结算室内部资金管理机构广州铁路资金结算母公司管理的铁道部所深圳结算室内部资金管理机构预付物资采购款提供劳务预付工程建设款预付工程建设款代收代付运输进款及资金占用费提供劳务代收代付运输进款1,738,800.00存放在广州铁路定期存款(注3)资金结算所的资金存放在广州铁路资金结算330,935.58活期存款所东站结算室的资金存放在广州铁路资金结算(注1)- 2,052,201.57 12,541,759,353.31 活期存款所深圳结算室的资金小计 4,121,937.15- 2 -资金占用方类别资金占用方名称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2021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2021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 (不含占用资金利息)2021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2021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450,521.35 177,720.54 210,130.95 86,392.55 2,137,983.29 70,551.772,157,753.23 7,717,601.19 23,698.6626,027,818.34- 100,350.0039,160,521.87- - - -2021年期末占用90,000.00- 20,878.98 6,174,982.135,566,753.33 439,041.25 5,871,800.95 9,082,971.05 1,112,136.5412,312,316.932,071,736.31 42,742,617.47- - - -5,560,092,432.48占用形成原因代垫费用等代垫费用等代垫费用等代垫费用等代垫费用等代垫费用等代垫费用等代垫费用等代垫工程款代垫费用等代垫工程款代垫费用等代垫费用等代垫费用等非经营性占用非经营性占用非经营性占用非经营性占用非经营性占用非经营性占用非经营性占用非经营性占用非经营性占用非经营性占用非经营性占用非经营性占用非经营性占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深圳市南铁工程建附属企业设监理有限公司广州铁路黄埔服务深圳市景明工贸有深圳市粤正实业有深圳市富源实业开深圳市火车站服务广州市广深铁路东群实业服务公司深圳市深铁物业管深圳龙岗平湖群亿铁路仓储装卸运输控股子公司公司深圳港龙酒店有限深圳广铁土木工程有限公司(注2) 增城荔华股份有限广州铁城实业有限深圳车站旅行服务- - - -- - - -- - - - -15,153,115,452.53 4,121,937.15注1:广州铁路资金结算所深圳结算室隶属于广州铁路资金结算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证监机构字[2007]320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证监机构字[2007]320号)各证券公司、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为做好证券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编制、审计、报送、披露工作,规范证券公司会计处理、利润分配行为,保障证券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稳健进行会计处理,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一)依据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合理确定金融资产分类,审慎确定公允价值。
(二)建立健全与金融资产分类、公允价值确定相关的决策机制、业务流程和内控制度。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对金融资产分类、公允价值确定原则形成董事会决议,并报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备案。
(三)保持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定性,不得随意变更金融资产分类、公允价值确定原则。
在年度报告中充分披露金融资产分类、公允价值确定原则;使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披露初始成本、期初公允价值及本期增减变动情况;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的,披露相关估值假设以及主要参数选取原则。
(四)充分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充分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
对存在不确定性的资产,审慎估计资产可收回金额,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对已经形成损失的事项,如实予以确认;对各项应收款项,足额计提坏账准备,禁止变相不计或少计坏账准备。
(五)对未决诉讼、仲裁、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以及营销活动可能产生的风险,充分预计损失,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确认预计负债。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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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资料]
华普审字[2007]第 0059号关于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接受委托,对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以下简称为“贵集团”)2006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06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利润分配表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华普审字【2007】第 0058号)。
在为贵公司2006年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工作中,我们对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贵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计。
提供真实、完整的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提供的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专项说明。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 【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并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的。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现将贵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报告如下:(除另有说明者外,下述所有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万元)一、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资金占用方类别资金占用方名称占用方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2006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2006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额2006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2006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额2006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占用形成原因占用性质应收账款 8.61 1.59-10.20-提供门票餐饮服务经营性占用黄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其他应收款989.25--989.25- 代垫款非经营性占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景区门票专营权授予方应收账款 845.46883.59-1,055.38673.67提供门票餐饮服务经营性占用黄山太平索道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其他长期资产6,100.56---6,100.56拆借款非经营性占用黄山市中国旅行社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692.67650.09-600.00742.76拆借款非经营性占用黄山中国国际旅行社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200.00---200.00拆借款非经营性占用黄山海外旅行社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417.32---417.32拆借款非经营性占用黄山徽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199.6537.00-0.91235.74拆借款非经营性占用黄山皮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21.00- 5.0016.00拆借款非经营性占用黄山国际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500.00-500.00- 拆借款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黄山市花山谜窟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500.00600.00-1,100.00- 拆借款非经营性占用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 长春净月潭游乐有限责任公司联营公司 其他应收款392.60--392.60- 拆借款非经营性占用其中:(一)贵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期间费用及其他支出情况:被垫支方名称 期初垫支资金余额当期累计垫支发生额当期累计垫支偿还额期末垫支资金余额垫支方式垫支原因 与贵公司的关系黄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989.25 -989.25-资金 工程款 母公司 (二)贵公司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情况:被拆借方名称 期初拆借资金余额当期累计拆借发生额当期累计拆借偿还额期末拆借资金余额拆借方式拆借条件 与贵公司的关系黄山太平索道有限责任公司6,100.56 --6,100.56资金无偿 子公司 黄山市中国旅行社 692.67 650.09600.00742.76资金无偿 子公司 黄山中国国际旅行社 200.00 --200.00资金无偿 子公司 黄山海外旅行社 417.32 --417.32资金无偿 子公司黄山徽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99.65 37.000.91235.74资金无偿 子公司黄山皮蓬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1.00 5.0016.00资金无偿 子公司黄山国际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500.00500.00-资金无偿 子公司黄山市花山谜窟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00.00 600.001,100.00-资金无偿 子公司长春净月潭游乐有限责任公司392.60 -392.60-资金无偿 联营公司 (三)贵公司没有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情况;(四)贵公司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情况:被委托投资方名称 期初委托投资资金余额当期累计委托投资额当期累计委托投资盈亏额当期累计收回投资额期末委托投资资金余额委托方式 委托内容与贵公司的关系黄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2.86 -- 1.72 1.14资金 股票投资母公司(五)贵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情况;(六)贵公司没有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情况。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2019年2月年修订)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2019年2月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19.02.01•【文号】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施行日期】2019.02.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2019年2月修订)(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12年1月发布,2013年7月第一次修订,2016年12月第二次修订,2018年2月第三次修订,2019年2月第四次修订)为提高创业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编制、报送和披露工作效率,提高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质量,规范定期报告编报期间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等相关方的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备忘录。
一、定期报告的披露时间(一)上市公司应当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6.2条、第6.3条的要求及时披露定期报告。
新上市的公司未在招股说明书或上市公告书中披露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数据(年度财务数据应当经审计)的,应当及时披露最近一期定期报告。
(二)上市公司预计不能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6.2条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披露定期报告的,应当至少提前5日向本所提交书面报告。
公司应在向本所报告的同时公告不能按期披露的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
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公司,本所将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的规定,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并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监管措施。
(三)本所根据均衡原则统筹安排定期报告的披露时间,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所安排的时间披露定期报告。
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披露时间的,公司原则上应当提前5个交易日向本所提出申请,经本所同意后方可变更。
江特电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0-08-18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慎核查后认为:
1、截止2010年半年度末,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也没有出现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2、公司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是2009年6月3日为互保方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8,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此项担保公司已在《2009年半年度报告》和《2009年年度报告》中进行过披露,独立董事发表过独立意见,该项担保符合公司相关规定。
3、载止2010年半年度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8000万元,占公司本报告期末未经审计净资产的22.18%。
我们认为,公司做到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上述通知的要求,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伟华 邹晓明 王芸
二0一0年八月十六日。
1防范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以及《XXXX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等。
第二章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第三条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和资源。
第四条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规定,实施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
发生关联交易行为后,应及时结算,不得形成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五条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三)委托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四)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五)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六)公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
77,111.05
往来性质
非经营性占用 非经营性占用 非经营性占用 非经营性占用 非经营性占用 非经营性占用
经营性占用 经营性占用 经营性占用 经营性占用 经营性占用 经营性占用 经营性占用 经营性占用 经营性占用 非经营性占用 非经营性占用 非经营性占用 非经营性占用 经营性占用 非经营性占用 经营性占用 非经营性占用
——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预付帐款 应收票据 应收帐款 应收帐款 应收帐款 应收帐款 应收帐款 应收帐款 应收帐款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委托贷款
——
18,082.77 2,756.00 4,175.35 3,887.82 296.14 116.00 215.31 1.80 1.48 181.12 35.84 355.32 342.10 2,998.48 7,985.15
上海范科电子有限公司
上海广晶物业环境设备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明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广电住金微电子有限公司
上海三星真空电子器件有限公司
上海旭电子玻璃有限公司
上海松下等离子显示器有限公司
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小计
——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
小计
——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
总计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应收帐款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
0.03 25.00
1,184.11 1,958.10 3,167.24
卫 士 通: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0-08-21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报告期内(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持续至本报告期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签名:
冯建: 杨丹: 罗光春: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九日。
股份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XX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是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所认定的关联方。
第二章防止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第四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第五条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
前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三)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四)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有效控制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要求上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二)上市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3、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4、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三)注册会计师在为上市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工作中,应当根据上述规定事项,对上市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应当就专项说明作出公告。
二、严格控制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风险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上市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二)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三)上市公司《章程》应当对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做出规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中国证监会[2012]42 号公告的精神,作为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现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与关联公司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经营性资金往来是以市场原则进行的经营性交易,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2、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肖金泉、郑洪涛、周俊利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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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胡佃平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瑶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维福
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
1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方与上 市公司的关 联关系
上市公司核 算的会计科 目
2007 年期 初占用资 金余额
2007 年度占 用累计发生金 额(不含占用 资金利息)
2007 年度 占用资金 的利息
2007 年度 偿还累计 发生金额
2007 年 期末占用 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 因
占用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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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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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 -50.00 -50.22 -50.22
2.00 2039.08 2041.08 2041.08
0.00 0.00 0.00 0.00
0.00 1636.29 0.00 0.00
1.78 352.79 354.56 354.56
往来款 2008 年租赁 费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正文
附送资料: 1、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2、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汇总表
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乔安敏
中国注册会计师:宋广信
2008 年 2 月 16 日
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
关于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和正信专审字(2008)第 2—019 号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已于 2008 年 2 月 16 日完成了对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西水创业公司)2007 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出具了中和正信 审字(2008)第 2-02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 发[2003]56 号 ) ,西水创业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截止 2007 年 12 月 31 日西水创业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及西水创业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情况表”) 。 西水创业公司的责任 是按上述通知执行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我们的 责任是在实施年度报表审计工作的基础上,按上述要求出具专项说明。 经审计,我们未发现除经营性资金往来以外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 用西水创业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未发现西水创业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违规对 外担保情况。 本专项说明仅供了解西水创业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 情况使用,不得移作其他任何目的。为更好地理解西水创业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西水创业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后附汇总 表应当与已审计的会计报表一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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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正文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2006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人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 上海益凯国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贷款金额 3,000.00 担保期限 2007.10.30-2008.10.29 担保方式 保证担保 目前是否存 在担保责任 否 备注
1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金占用 方类别 控 股 股 东、实际 控制人及 其附属企 业 小计 上市公司 的子公司 及其附属 企业 小计 关联自然 人及其控 制的法人 小计 其他关联 人及其附 属企业 小计 总计 内蒙古西卓子山第 三产业开发公司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