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区上市扶持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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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促进企业发展扶持资金政策

南开区促进企业发展扶持资金政策

南开区促进企业发展扶持资金政策(一)对招商引资企业的扶持政策1、对在我区新注册或新迁入的入驻亿元楼宇的企业,年留区税收达到50万元以上的,前三个经营年度可参照当年留区税收的40%给予扶持;年留区税收在20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前三个经营年度可参照当年留区税收的30%给予扶持。

2、对在我区新注册或新迁入的入驻重点楼宇的企业,年留区税收达到20万元以上的,前三个经营年度可参照当年留区税收的30%给予扶持。

3、对在我区新注册或新迁入的属于我区鼓励发展的相关产业或企业,入驻我区创意产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都市工业园的,前三个经营年度可参照当年留区税收的25%给予扶持;入驻其他载体的,前三个经营年度可参照当年留区税收的20%给予扶持。

4、对在我区新注册或新迁入的年留区税收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符合我区发展定位、对我区未来税收贡献较大的企业,以及企业申请扶持政策超出上述三款规定的,采取“一企一议”的办法,由区长办公会决定给予政策扶持。

(二)对现代服务业重点行业的扶持政策为提升和引导现代服务业在区域经济中的发展能级,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完善产业体系,形成产业聚集,对在我区注册经营的现代服务业重点行业给予以下扶持政策:1、对金融业的扶持政策(1)新引进金融企业扶持政策①新注册或新迁入我区经营的金融企业,按当年缴纳留区税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下同)60%比例的资金给予三年扶持。

(扶持资金用于企业发展和高管奖励,高管奖励金额可参照企业高管所缴个税自定,下同)②新注册或新迁入我区经营的银行、保险等对留区税收贡献较大的金融企业,按高于当年缴纳留区税收60%比例的资金给予三年扶持,最高额不超过企业缴纳的全部留区税收。

③对在我区新注册或新迁入的地区总部级或年留区税收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金融企业,扶持政策采取“一企一议”的办法研究决定。

(2)鼓励现有金融企业做大做强为鼓励支持现有金融企业做大做强,充分调动企业高管积极性,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凡企业留区税收较上一年度增长幅度超过20%的或留区税收总额超过200万元的,可以申请奖励。

(完整word版)各地区影视产业扶持政策

(完整word版)各地区影视产业扶持政策
2、重点文化工程建设应交的各项税费比照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相关政策予以减免各级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安排一定项目经费,金融部门增加信贷投人。
3、文化产业工业单位研究开发的各项费用应逐年增长,增长幅度在10 %以上的,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4、对优秀和有特长的文化人才,住房职称评定、家属安置、小孩人托人学等方面给予支持
3、实施电影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免征政策,在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实施电影产业金融支持政策;拓宽电影企业贷款抵押物的范围等
福建:
厦门、晋江
1、《集美区鼓励扶持影视产业总部园区发展若干办法》
2、《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5、电影行业入外籍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沪定居工作或创业,可办理《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
广东:
1、《关于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
1、加大电影产业扶持力度;省财政部设立扶持电影的事业发展资金。
2、加强电影专业人才队伍培养;支持编剧人才创作,本土导演培养,引进优秀电影人才,由扶持电影发展资金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3、投资者在西藏自治区金融机构获得的人民币贷款,均享受中央赋予西藏的优惠贷款利率政策。即人民币贷款利率统一执行全国各类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水平低2个百分点的优惠贷款利率政策。
山东:青岛
1、《即墨市鼓励和扶持影视产业发展的意见》
1、入驻我市当年起可享受专项资金奖励10年,即前5年企业营业税、城建税和增值税形成的地方留存部分按90%,后5年按60%给予补贴奖励。
2、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前5年企业所得税形成的地方留存部分按90%,后5年按60%给予补贴奖励。
3、对总部设在我市的影视文化企业用于影视文化产业项目的贷款,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2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对企业通过本市担保机构获得金融机构贷款并能按时还贷

广东省各地区鼓励企业上市政策一览

广东省各地区鼓励企业上市政策一览

广东省各地区鼓励企业上市政策一览广东省,作为中国南方的经济大省,拥有着众多的企业。

为了推动这些企业的发展,鼓励和推动企业上市是广东省政府的重要政策之一。

本文将详细介绍广东省各地区鼓励企业上市的政策。

广东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企业上市工作,并为此制定了一系列鼓励政策。

广东省政府设立了企业上市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上市过程中的各项费用,如审计费、律师费、券商费等。

广东省政府还设立了企业上市奖励基金,对成功上市的企业进行奖励。

作为广东省的经济中心,深圳市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鼓励企业上市的政策。

深圳市政府设立了企业上市培育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资金支持。

深圳市政府还设立了企业上市奖励资金,对成功上市的企业进行奖励。

深圳市政府还提供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广州市政府也积极鼓励企业上市,并为此制定了一系列政策。

广州市政府设立了企业上市奖励资金,对成功上市的企业进行奖励。

广州市政府还设立了企业上市培育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资金支持。

广州市政府还提供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珠海市政府也高度重视企业上市工作,并为此制定了一系列政策。

珠海市政府设立了企业上市培育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资金支持。

珠海市政府还设立了企业上市奖励资金,对成功上市的企业进行奖励。

珠海市政府还提供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东莞市作为广东省的重要制造业基地,也积极鼓励企业上市。

为此,东莞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

东莞市政府设立了企业上市培育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资金支持。

东莞市政府还设立了企业上市奖励资金,对成功上市的企业进行奖励。

东莞市政府还提供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佛山市作为广东省的重要工业城市,也积极鼓励企业上市。

为此,佛山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

佛山市政府设立了企业上市培育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资金支持。

佛山市政府还设立了企业上市奖励资金,对成功上市的企业进行奖励。

中小企业上市扶持政策

中小企业上市扶持政策

中小企业上市扶持政策分析□罗宇【摘要】结合目前我国广大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对的最突出的矛盾———融资难问题,以美国学者罗杰斯教授提出的创新扩散理论框架来解释政府行政行为规律,剖析政府政策形成和制定的背景和过程。

为政府部门管理者制定出台政策的工作路线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证明。

【关键词】中小企业;上市扶持;创新扩散【作者简介】罗宇(1977 ),女,上海徐汇人,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2009级MPA研究生一、中小企业与资本市场加速融合发展推动相关扶持政策相继出台截至2006年底,我国中小企业总数已达到4,200多万户,占企业总数的99%以上。

同时,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出口总额和上缴税收分别占全国的58.5%、68.3%和50.2%[1]。

中小企业是还是社会就业、技术创新的主力军。

然而,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首当其冲的困难就是融资难问题。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管理者意识到:积极推动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和发挥资本市场功能,大力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将是各级政府增强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力、促进产业升级、调整区域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各级地方政府在推进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方面相继出台扶持政策,正符合美国人罗杰斯教授提出的创新扩散理论。

二、创新扩散的定义及主要理论框架1962年,美国新墨西哥大学埃弗雷特·罗杰斯(Everett M.Rogers)教授研究了多个有关创新扩散的案例,出版了《创新扩散》(Diffusion of Innovations)一书。

罗杰斯将创新定义为:“一种被个人或其他采纳单位视为新颖的观念、事件或(二)消极因素。

1.政党恶斗导致台湾社会族群撕裂,价值观扭曲。

尽管目前民进党在岛内失去了行政权力,但其仍是一个有力量的政党,有众多“台独”社团作桩脚,在台湾民众中仍有40%以上的支持率。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30•【字号】滁政办[2010]93号•【施行日期】2010.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滁政办〔2010〕9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滁州市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若干政策规定》已经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滁州市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若干政策规定第一条为调动企业上市融资积极性,促进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通过上市做大、做优、做强,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金融服务的意见》(皖政〔2009〕59号)、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等部门关于支持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企业上市融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0〕4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经市政府金融办确认的上市后备企业、拟上市企业和上市培育对象企业。

上市后备企业是指:生产经营和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盈利能力强,成长性高,发展前景好,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较为规范,基本符合上市要求,且有在近三年内运作上市设想及初步方案的企业。

上市后备企业采取企业申报,市政府金融办确认的办法择优遴选。

拟上市企业是指:已进行股改、正式与有企业上市执业资格的券商和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进入实质性运作,并经市政府金融办认定的企业。

上市培育对象企业是指:经市政府金融办确认,依法改组(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与券商等中介机构签订了改制辅导协议等各类上市工作证明文件,进入改制辅导程序但尚未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

第三条扶持企业上市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扶持、资金支持”的原则,积极发挥政府部门的职能作用和扶持奖励政策的激励促进效应,引导和鼓励更多的企业上市发行股票募集发展资金,扩大企业规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企业盈利水平,增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各地对境内外上市的扶持政策

各地对境内外上市的扶持政策

企业境外上市补助: 企业在境外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本区 企业依法在国家证监局认定的境外资 本市场上市的,区政府给予200万元工 作经费奖励。
惠州市
企业境内上市补助:
企业境外上市补助:
(一) 注册地在我市的企 注册地在我市的企业,以“借壳”、“买 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壳”的方式上市融资或以实际控股的公 让系统挂牌,市政府给予最 司在港台、境外资本市场成功上市融 高100万元奖励。 资,并将募集的资金用于在惠州企业 自身发展的,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1.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并与 保荐机构、做市商签订合作 协议的奖励50万元,成功挂 牌交易后再奖励50万元。 2.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的企业成功转板到 境内A股上市的,按照前款 的标准补足奖励金额最高至 1,000万元。 二、注册地在我市的企业, 在境内A股资本市场成功上 市融资,市政府给予最高 1,000万元奖励。 1. 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广东监管局辅导备案的企 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2.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广东监管局辅导验收,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 送IPO申请材料并被受理的 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 3.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核准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 的企业,给予400万元奖励 。 4.有关融资奖励
珠海 斗门区
企业境内上市补助:
企业境外上市补助:
(1)企业完成股份制改制 企业成功境外上市,给予奖励资金100 并取得股份公司营业执照 万元。 的,给予奖励资金20万元; (2)企业聘请中介机构进 行上市辅导,同时向中国证 监会申报上市发行材料的, 给予奖励资金50万元; (3)企业在主板、中小板 、创业板成功助:
企业境外上市补助:
1.申请在境内证券交易所首 申请在境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且申 股票上市,且申请资料经正式受理 请资料经正式受理的,给予 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 一次性200万元奖励。 2 .对成功挂牌新三板的企 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 励; 3. 对进入创新层的企业,再 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4. 对在境内申请上市的民营 企业,或在规定期间内经广 东证监局辅导备案登记的, 分阶段对企业完成公开发行 之前支付的中介费用,按不 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 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 元 5. 对在规定期间内在新三板 成功挂牌的民营企业奖励50 万元 6. 对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民 营企业再奖励30万元。 7. 对 成 功 挂 牌 新 三 板 的 企 业,通过直接融资方式实现 融资,按首次融资金额给予 1%的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 励100万元。 2. 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按 首发募集资金额度给予0.5%的奖励, 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

关于稳步推进我区部分企业上市的建议

关于稳步推进我区部分企业上市的建议

关于稳步推进我区部分企业上市的建议这几年,杨陵区和示范区两级政府都把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使一大批外地企业落户杨凌,为杨凌经济增长带来了一定的活力。

如何为现有企业发展搞好服务,充分发挥现有企业的潜力,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实现入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带着这些问题。

我们通过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召开座谈会等,提出关于稳步推进我区部分企业上市的建议,建议内容如下:一、我区企业上市工作的现状在区委区政府以及示范区的大力支持下,杨凌博迪森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在美国全美证券交易所上市、2004年在德国法兰克福股票交易所上市、2006年2月在英国伦敦交易所AIM市场挂牌上市。

也成为全亚洲第一家在美国主板市场上市的农化企业。

陕西延长化建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7月31日借壳秦风农业,在上交所上市,掀开了我区企业上市工作的第一页,结束了我区无上市公司的历史;至今我区相继有杨凌博迪森股份有限公司、杨凌岱鹰股份有限公司、杨凌鼎天济农股份有限公司、4家企业在海外上市。

培育了一批上市后备企业。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1户。

高新技术企业59户,股份有限公司22户。

成长起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导产品竞争力较强的高科技企业。

涉农工业发展优势日益突出,品牌效应不断扩大,初步形成了以生物产业、食品加工、环保农资、农业机械与装备制造为主的产业格局。

为鼓励企业上市,从2004年度起,人民银行杨凌支行就开始在全区开展企业诚信建设专项活动。

相继制定并出台了《杨凌示范区企业诚信建设暂行办法》、《杨凌示范区企业诚信等级综合评定办法》和《杨凌示范区企业诚信记录采集及应用管理办法》,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企业诚信管理制度,示范区在全省各地市率先成立金融工作办公室和开发性金融合作办;设立了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企业上市(含股权代办转让交易系统)扶持奖励、支持区内创业投资、金融机构考核奖励、鼓励金融机构在杨凌设立分支机构等。

设立担保公司,完善金融服务支持。

史上最全:全国27个省市185个地区新三板财政补贴精编版(德恒高慧律师团队)

史上最全:全国27个省市185个地区新三板财政补贴精编版(德恒高慧律师团队)

(三)成功挂牌后,再给予 100 万元奖励。
权交易市场挂牌的政
策意见》
(一)挂牌后首次融资 500 万以上的奖励 10 万。 《无锡市人民政府新
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推
动企业上市挂牌的实
施意见》
(一)完成股改后奖励 50 万元;
《关于大力推进我区
(二)成功挂牌的奖励 30 万元;
中小企业场外市场股
(三)挂牌后首次融资的按照融资额度的 2%予以 权融资工作的意见》
补贴最高 70 万元;
项扶持办法》
(二)挂牌期间缴纳的监管费、信息披露费,连续
三年每年给予 10 万元补贴。
(一)完成改制给予最高 50 万元的补贴;
《金山区人民政府关
(二)成功挂牌再给予 100 万元的补贴;
于印发<金山区推进
(三)转板上市的,不超过 200 万元给予差额补贴。 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的
(四)区外企业迁至区内并成功区
苏州市 昆山市
苏州市 太仓市
无锡新 区
无锡市 滨湖区
无锡市 南长区 无锡市 惠山区 常州市 高新区 常州市 武进区
(一)企业改制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给予区级地 《关于推进新三板挂
方留成部分的全额补助;
牌企业培育工作的实
(二)在企业改制时,涉及土地、房产等资产所有 施意见》
以上,按其实际募集资金的 1‰奖励,最高 50 万元。
苏州市 (一)企业改制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地方留成 《苏州市新三板挂牌
部分的 70%补助;
企业三年培育计划》
(二)企业改制时,涉及土地、房产等资产所有权
办理变更登记时,按规定缴纳的契税,给予地方留
成部分的 50%补助;
(三)企业改制时,因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金转

关于扶持企业上市的十一条政策措

关于扶持企业上市的十一条政策措

关于扶持企业上市的十一条政策措
1. 增加上市门槛:加强对企业上市条件的审核,提高上市门槛,确保上市企业具备一定的实力和规模。

2. 支持创新型企业上市:鼓励创新型企业通过科创板等创新板块进行上市,为创新型企业提供更加便捷和灵活的融资渠道。

3.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对符合条件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包括财税优惠、融资支持等,提高企业上市的成功率。

4.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上市公司监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治理规范和透明度。

5. 增加投资者保护力度: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提升市场信心,减少市场风险,为企业上市提供更加稳定和可靠的投资环境。

6. 引导长期投资:鼓励机构投资者和长期投资者参与企业上市,增加市场稳定性,防止短期投机行为对市场造成的不良影响。

7. 支持上市前并购重组:加强对上市前并购重组的支持,鼓励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来提升自身实力和规模,为上市做好准备。

8. 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完善上市公司退出机制,鼓励非核心业务剥离、资产重组等方式,提高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效率。

9. 加强市场宣传和推广:加大对企业上市成功案例的宣传和推广力度,提高企业上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企业积极参与。

10.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加强与国际市场的交流合作,吸引更多境外投资者和企业参与中国市场,提升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国家对重点龙头企业的扶持政策

国家对重点龙头企业的扶持政策

国家对重点龙头企业的扶持政策一、摘要对于重点龙头企业,国家在基地建设、原材料采购、设备引进和产品出口方面,在全国范围内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地选择一批龙头企业予以重点扶持。

二、重点龙头企业具备的条件1、规模较大固定资产规模东部地区在5000万元以上,中部地区在3000万元以上,西部地区在2000万元以上;近3年年销售额东部地区在2亿元以上,中部地区在1亿元以上,西部地区在5000万元以上;产地批发市场年交易额在5万元以上。

2、经济效益好企业资产负债率小于60%。

3、带动能力强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利益联结机制健全,能带动较多农户;有稳定的、较大规模的原料生产基地。

4、产品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有较健全的市场营销网络,市场份额在同类产品中居前列,且较稳定。

三、国家对重点龙头企业的扶持政策1、金融政策(1)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安排贷款计划,及时增加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支农资金需要。

(2)进一步明确金融机构支农重点,完善支持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服务体系。

(3)以龙头企业和高科技农业、特色农业为重点,加强支持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服务。

(4)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为农业产业化创造条件。

(5)支持西部地区发展特色农业,促进西部农业产业化发展。

2、财政政策为了引导龙头企业大范围地带动生产基地和农户,形成龙头企业加生产基地和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新格局,对于重点龙头企业带动的生产基地建设等,中央财政要继续给予支持,地方财政也要作出具体安排。

3、税收政策(1)内资企业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对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2)外资企业企业所得税减免: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从事农业、林业、牧业和设在经济不发达的边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可在以后10年内继续按应纳税额减征15%-30%的企业所得税。

揭阳市扶持企业上市若干政策措施(2019年)

揭阳市扶持企业上市若干政策措施(2019年)

揭阳市扶持企业上市若干政策措施(2019年)一、为企业上市创造条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直各职能部门要重视支持企业改制上市,帮助企业理顺产权、规范管理,达到上市要求。

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权证变更或过户的,按规定标准收取工本费,严禁变相收取其他费用。

各种行政性收费按符合规定的最低标准收取。

市政府成立企业上市工作协调小组,由分管金融工作副市长任召集人,发展改革、财政、金融、工业和信息化、科技、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为主要成员单位,日常工作由市金融工作局统筹负责,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议,研究解决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碰到的实际问题。

二、分阶段给予资金扶持。

拟在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的企业,除按属地享受所在县(市、区)的上市扶持政策外,市级财政有受益的,市政府分两个阶段给予资金扶持:拟上市企业与上市保荐机构签订正式辅导协议,完成股份制改造,并经广东证监局同意辅导备案的,给予第一次200万元奖励;拟上市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的申请获国家证监会正式受理后,给予第二次300万元奖励。

市级财政不受益的,市政府在国家证监会正式受理企业IPO申请后给予200万元奖励。

三、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市、县(市、区)每年涉及企业的政策性扶持项目,要优先考虑拟上市企业,集中优质资源支持企业发展,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的技术改造项目和高新技术项目,帮助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扶持。

拟上市企业自广东证监局同意辅导备案之日起至正式上市前,每年由受益财政参考企业上一年度对市、县(市、区)财政的税收贡献增量(含因报备需要补交的税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该企业开展技术改造、科技创新等,补助最长不超过三年。

四、优先解决用地问题。

对拟上市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立项、优先报批、优先安排用地。

在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安排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给予专项安排,保障拟上市企业增资扩产和募投项目基本用地需要。

情况特殊的,由市政府专项研究解决。

上市后备企业培育政策

上市后备企业培育政策

上市后备企业培育政策一、财政支持为了支持上市后备企业的发展,政府将提供财政支持,包括但不限于:1.提供财政补贴:政府将根据企业上市进展情况,给予企业一定的财政补贴,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2.贷款贴息:政府将为企业提供贷款贴息,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鼓励企业加快上市步伐。

二、税收优惠政府将为上市后备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1.减免企业所得税: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政府将根据规定减免其企业所得税。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府将对企业的研发费用实行加计扣除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三、土地政策政府将为上市后备企业提供土地政策支持,包括但不限于:1.优先供应土地:政府将优先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土地资源,保障企业的发展需求。

2.土地使用优惠:政府将对企业的土地使用实行优惠政策,如降低土地租金、延长土地使用期限等。

四、人才引进政府将支持上市后备企业引进高素质人才,包括但不限于:1.提供人才引进奖励:政府将对为企业引进高素质人才的个人或机构给予一定的奖励。

2.提供人才培训服务:政府将为企业提供人才培训服务,提高企业的人才素质和创新能力。

五、产业扶持政府将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上市后备企业提供产业扶持,包括但不限于:1.产业基金支持:政府将设立产业基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2.产业链协同:政府将推动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合作,促进产业协同发展。

六、市场开拓政府将支持上市后备企业开拓市场,包括但不限于:1.提供市场开拓资金支持:政府将为企业提供市场开拓资金支持,帮助企业扩大市场份额。

2.搭建交流平台:政府将为企业搭建交流平台,促进企业间的合作与交流。

3.推动企业“走出去”:政府将鼓励和支持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通过组织企业参加国际展览、推动企业与国外企业和机构进行技术交流和合作等方式,帮助企业了解国际市场动态、拓展业务范围和提高产品技术水平。

此外,政府还将协助企业解决在国际市场遇到的贸易壁垒、知识产权等问题,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企业上市(挂牌)和并购重组的若干意见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企业上市(挂牌)和并购重组的若干意见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企业上市(挂牌)和并购重组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1.24•【字号】舟政发〔2017〕57号•【施行日期】2017.1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企业上市(挂牌)和并购重组的若干意见舟政发〔2017〕5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7〕40号)精神,加快推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借助资本市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结合《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舟政办发〔2017〕61号)相关要求和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扶持企业上市(挂牌)和并购重组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一)积极帮扶拟上市(挂牌)企业应对资金周转压力,对符合条件的拟上市(挂牌)企业,支持其申请列入舟山市工业企业应急周转资金和航运业临时周转资金扶持企业名单,并优先给予转贷资金支持。

(二)企业在兼并重组时,兼并重组后企业在地址不变前提下,被兼并重组企业的用水、用电和排污容量等指标予以保留,兼并重组中涉及项目审批、能评、环评、安评、排污、项目施工等相关批准文书符合条件的,可按更名方式直接办理。

历年各级优惠政策形成的扶持资金,仍归企业所有。

(三)企业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原行政划拨土地(仅限工业用地)符合规划需依法办理出让的,在不改变用地性质的前提下,以土地出让金净收益部分为计算依据,由同级财政当年补助50%,实现上市(挂牌)当年再补助50%,用于支持企业发展;若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后五年内未实现上市(挂牌),则应退还相应的补助款;若以后上市(挂牌),由同级财政在企业上市(挂牌)当年补助100%。

高新区齐鲁软件园政策

高新区齐鲁软件园政策

政策扶持方案济南市扶持政策(一)税收扶持1、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被认定为“软件企业”后,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年免三年减半”的政策。

3、被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后,所得税减按15%缴纳。

若不够“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条件,可认定为“服务外包企业”,认定后,所得税税率高于15%的部分给予适当补贴,补贴用于扶持企业发展。

4、对年薪6万元以上的服务外包从业人员,按其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80%给予补贴。

5、另外,提供济南高新区税收奖励政策(1)济南高新区对经认定的软件企业,前两年按照该企业年度纳税总额中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高新区地方留成部分三项总额100%的比例返还;后三年按照该企业年度纳税总额中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高新区地方留成部分三项总额50%的比例,由区财政以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资金的形式直接拨付企业,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2)外商投资的科技企业注册资金增资超过300万美元的,自注册增资的外资实际到位之日起三年内,参照其当年实现的高新区财政主要收入较上年增长部分60%的比例,给予扶持(此条与第(1)条不可同时享受)。

(3)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企业上规模做出贡献的,按照下列标准向企业颁发奖金,用于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奖励:当年销售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且其当年实现的高新区财政主要收入相应达到或者超过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和8000万元的,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

(二)房租补贴办公用房房租费用5年内给予2年100%补贴、3年50%补贴的政策,每年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企业自建办公用房,企业自建房参照当地园区办公用房租赁均价,并根据其办公实际使用面积给予适当补贴。

(三)创业启动补贴若公司所承接的项目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国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并具有较高科技含量、良好市场潜力和产业化条件的,经评审后给予5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若不符合以上要求,可以认定为重点服务外包企业,给予50万-1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资助。

关于扶持企业上市的十一条政策措施

关于扶持企业上市的十一条政策措施

关于扶持企业上市的十一条政策措施十一条政策措施是指中国国家政府为了促进企业上市而推出的一系列扶持政策。

这些政策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并帮助企业融资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进而推动经济的发展。

一、设立专门的上市指导机构。

政府设立专门的机构来指导企业上市,例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这样可以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支持,以确保上市过程的顺利进行。

二、提供贷款和资金支持。

政府为企业提供大额贷款和资金支持,以帮助他们在上市过程中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这些资金可以用于设备更新、研发和市场拓展等方面。

三、减少上市门槛和审核时间。

政府通过降低上市门槛和加快审核时间,使更多的企业有机会上市。

这样可以吸引更多的创新型企业和新兴产业融入资本市场。

四、提供税收优惠政策。

政府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减免企业所得税等,以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上市融资,从而推动经济的发展。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政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企业的创新活动提供保障,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进而增加企业上市的成功率。

六、建立健全的资本市场。

政府加强资本市场的法制建设,推动市场化,并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和投资者保护机制,以提高上市公司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七、推动企业间的互联互通。

政府鼓励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推动产业链上下游的协作,提高企业的综合实力,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吸引力。

八、加强研发支持。

政府加大对企业研发的支持力度,提供资金和政策上的支持,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九、鼓励企业海外上市。

政府鼓励企业选择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市,通过吸引外部投资和提高企业的国际声誉,进一步推动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十、设立投资基金。

政府设立专门的投资基金,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投资和融资支持,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提高企业上市的成功率。

十一、加强法律法规的监管。

政府加强对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的监管,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的公正和公平,提高投资者信心。

软件信息服务业扶持政策

软件信息服务业扶持政策

软件信息服务业扶持政策
以下是部分地区的软件信息服务业扶持政策:
-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鼓励软件园区建设;鼓励首版次软件研发应用;促进算力服务推广;鼓励数据跨境流动;促进数据产品交易;赋能制造业网络化协同;鼓励自动驾驶示范运营;打造标杆应用场景。

- 渝中区:拿出部分优质区属国企存量楼宇载体,将软信企业租金成本控制在30元/平方米/月—50元/平方米/月;对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落户或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上规上市、壮大规模,根据企业年度主营业务开票营收分级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软信企业自主研发、具有明确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根据产品技术水平,择优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牵头(主导)编制并完成国际、国家标准的企业最高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获得发明专利、测评认证、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企业,给予2—5万元奖励;对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企业,根据企业研发投入情况,按照研发费用存量不高于3%、增量不高于1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市级及以上人才实习实训基地,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建设国家级、市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等平台机构,根据运行(服务)绩效,最高可给予100万元/年的奖励;对入驻的国家级行业联盟(协会、联合会等)分支机构和市级行业联盟(协会、联合会等)并实际运行的,根据实际运营绩效最高给予50万元/年的奖励。

具体扶持政策可能会因地区、时间等因素有所不同,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内容,可以再次向我提问。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扶持企业挂牌上市的意见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扶持企业挂牌上市的意见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扶持企业挂牌上市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津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3.23•【字号】江津府发〔2017〕7号•【施行日期】2017.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扶持企业挂牌上市的意见江津府发〔2017〕7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一三三六”发展思路,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促进我区企业提档升级,做大做强,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1〕45号)和《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江津委发〔2016〕1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扶持对象进入我区拟挂牌上市企业储备库(以下简称“储备库”)的企业,在股份制改造、挂牌上市过程中,享受扶持政策。

二、扶持政策(一)对进入储备库,并提交挂牌上市时间、路径等详细规划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挂牌上市前期支持费用。

(二)企业因改制时实施内部资产重组、股权重组或转让、利润调整、财务调整、资产评估增值等而发生的相关税费,在股改完成并变更注册后,给予企业区级留成等额资金扶持。

(三)企业改制后,从工商登记变更当年起3年培育期内,上缴的企业所得税、高级管理人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比上年增长增量部分,给予企业区级留成等额资金扶持。

(四)企业完成股改并变更工商登记的,给予40万元的奖励。

(五)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挂牌成功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给予30万元的奖励。

(六)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分阶段给予200万元奖励:企业通过券商内核并报送挂牌备案文件,给予80万元的奖励;正式挂牌再给予120万元的奖励。

(七)在境内首发公开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500万元奖励:进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程序,在其辅导机构向重庆证监局提交第一份《股票发行上市辅导报告》后,给予100万元奖励;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拟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受理后,给予150万元奖励;企业完成首发上市,给予250万元的奖励。

上市奖励扶持资金

上市奖励扶持资金

上市奖励扶持资金【最新版】目录1.上市奖励扶持资金的定义和目的2.上市奖励扶持资金的申请条件和流程3.上市奖励扶持资金的使用范围和限制4.上市奖励扶持资金对企业的影响和作用5.结论:上市奖励扶持资金对企业的重要性和应用建议正文上市奖励扶持资金是指政府为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提高企业直接融资能力,促进经济发展而设立的一种政策性资金。

这种资金通常以奖励、补贴、扶持等方式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以降低企业上市成本,提高企业上市积极性。

一、上市奖励扶持资金的定义和目的上市奖励扶持资金是政府对企业上市的一种激励政策,旨在鼓励和帮助企业实现上市,提高企业的资本运作能力,从而促进企业发展和整个社会经济的繁荣。

上市奖励扶持资金的设立,可以降低企业上市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上市积极性,同时也有助于优化资本市场结构,提高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二、上市奖励扶持资金的申请条件和流程企业申请上市奖励扶持资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规模和实力,且经营状况良好,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等。

企业在满足条件后,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上市奖励扶持资金,具体的申请流程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规定进行操作。

三、上市奖励扶持资金的使用范围和限制上市奖励扶持资金的使用范围通常包括企业上市前期的筹备费用、上市过程中的相关费用、上市后的资本运作费用等。

但是,上市奖励扶持资金的使用也有一定的限制,例如,企业不能将资金用于非上市相关的费用,不能将资金用于违法违规的活动等。

四、上市奖励扶持资金对企业的影响和作用上市奖励扶持资金对企业的影响和作用是显著的。

首先,上市奖励扶持资金可以降低企业上市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上市积极性。

其次,上市奖励扶持资金可以提高企业的资本运作能力,帮助企业实现更好的发展。

最后,上市奖励扶持资金可以优化资本市场结构,提高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五、结论上市奖励扶持资金是政府对企业上市的一种激励政策,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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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市财政每年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落实推进企业上市各项扶持措施。

二、(三)、开辟上市“绿色通道”。

各区、各部门要树立主动服务意识,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公开办事规则,兑现服务承诺,提高工作透明度,为企业改制上市提供高效、通畅、便捷的服务。

对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凡涉及审批事项或者出具相关证明的,有关部门一律给予“绿色通道”待遇,特事特办,效能办和上市办全程跟踪,限时办结。

对企业改制上市中遇到的因历史原因造成的产权不清晰、用地手续不全、企业帐物不符、财务报表不实、劳动用工不规范等共性问题,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研究灵活解决办法,为企业改制上市创造条件。

三、实施政策扶持
(一)企业经厦门证监局辅导备案,市政府给予上市工作经费一次性10万元补助。

(二)企业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上市申请并经正式受理的,市政府给予上市工作经费一次性30万元补助。

(三)对在厦门注册的企业依法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后,募集资金的50%以上在本市投资的,按照融资金额(包括首次融资、再融资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下同)给予奖励。

奖励标准为:融资金额在10亿元人民币(含)或等值外币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00万元;融资金额在5亿(含)-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融资金额在2亿元(含)-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融资金额在5000万元(含)-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下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企业以存在控制关系的境外公司间接上市的,募集资金的70%以上在本市投资的,参照享受已出台的各项扶持企业上市的优惠政策。

企业按规定异地“买壳”上市后,将注册地迁回且主要生产经营地点在本市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进入股份代办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上述奖励资金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年度核定拨付。

上市公司获得的奖励资金,专项用于购置、建造或租赁自用办公用房支出;引进人才的安家费、购房补贴、子女就学困难资助或者职工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支出;对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的奖励支出。

(四)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作价投资入股的,与接受投资方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不征营业税。

(五)上市后备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因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而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市、区受益财政部门予以全额扶持。

(六)企业因改制、重组、并购涉及土地使用证、房产证、车船使用证、给排水及供电计划指标、资质等级、自有工业产权等过户时,企业法人代表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的,只收取登记费,免收变更、过户交易服务费。

对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在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中涉及土地出让金优惠政策的,依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福建省国有企业改革土地资产处置意见的通知》(闽政〔2002〕33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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