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奖励扶持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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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企业扶持奖励政策

龙头企业扶持奖励政策

龙头企业扶持奖励政策龙头企业是指在某个行业中占据领先地位,对整个行业有重要影响的企业。

他们的发展对于行业的繁荣和国家经济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各地政府都在积极出台龙头企业扶持奖励政策,以鼓励和支持这些企业的发展。

一、政策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

在这种情况下,龙头企业的地位变得越来越重要。

他们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不仅能够带动整个行业的发展,还能够对国家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因此,各地政府都在积极出台龙头企业扶持奖励政策,以鼓励和支持这些企业的发展。

二、政策内容1、财政资金支持各级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资金支持龙头企业的发展。

具体来说,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给予税收优惠。

对于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可以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收,降低企业负担,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2)提供贷款担保。

政府可以为龙头企业提供贷款担保,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增加企业的融资渠道。

(3)设立专项基金。

政府可以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支持龙头企业的研发、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投入。

2、人才引进与培养龙头企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高素质人才,政府可以通过以下措施来支持龙头企业的人才引进与培养:(1)提供人才引进补贴。

政府可以为龙头企业引进高级人才提供一定的补贴,降低企业引进人才的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2)设立人才培训基地。

政府可以设立人才培训基地,为龙头企业培养各类人才。

(3)加强高校与企业合作。

政府可以加强高校与企业的合作,为龙头企业提供高素质的人才。

3、科技创新支持龙头企业的发展需要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研发工作,政府可以通过以下措施来支持龙头企业的科技创新:(1)设立科技创新基金。

政府可以设立科技创新基金,用于支持龙头企业的科技创新。

(2)加强政府与企业合作。

政府可以加强政府与企业的合作,为龙头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3)鼓励知识产权保护。

政府可以鼓励龙头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

4、市场拓展支持政府可以通过以下措施来支持龙头企业的市场拓展:(1)提供市场准入支持。

浙江各地区企业股改上市补贴政策一览表

浙江各地区企业股改上市补贴政策一览表

浙江各地区企业股改上市补贴政策一览表为鼓励企业走进资本市场,特享受补贴如下:0571:1.杭州江干:对于企业在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给予10万—100万元奖励。

2.杭州下沙:通过浙江股权交易中心股权挂牌或新三板挂牌实现融资创新的,给予60万元奖励。

3.杭州萧山:对于在境内、外成功上市及到省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100万—300万元的奖励。

4.杭州拱墅:通过浙江股权交易中心股权挂牌或新三板、成长板挂牌,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的企业,本地企业通过并购方式实现境内外上市的,给予10万—150万元奖励。

5.杭州余杭:凡在全国“新三板”、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和其他经认定的场外交易市场挂牌交易的企业30万—200万元奖励。

0573:嘉兴:对成功进入股权转让平台进行股权交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嘉兴桐乡:对进入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市财政给予部分奖励。

嘉兴海宁:在浙江股交中心等(场外交易市场)挂牌交易,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25万元。

0574:宁波:对“新三板”挂牌企业和经认定的地方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成长型企业到“新三板”和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挂牌融资,给予30万—200万元奖励。

宁波保税区:成长型企业到“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对“新三板”挂牌企业和经认定的地方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给予20万—100万元奖励。

宁波宁海:对股份制改造上市,全县前三家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给予20万—100万元奖励。

0576:台州:对进入浙江省未上市股份公司转让平台挂牌交易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台州路桥区:对在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每家企业补助10万元。

台州玉环:对进入浙江省产权交易中心登记备案交易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浙江温岭:对进入浙江省未上市股份公司转让平台挂牌交易的企业,给予奖励20万元。

0580:舟山定海:对进入浙江省未上市股份公司转让平台挂牌交易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挂牌)的若干意见-锡政发〔2019〕8号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挂牌)的若干意见-锡政发〔2019〕8号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挂牌)的若干意见正文:----------------------------------------------------------------------------------------------------------------------------------------------------市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挂牌)的若干意见锡政发〔2019〕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产业强市主导战略,进一步发挥政策激励作用,鼓励我市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再上新台阶,加快推进我市经济转型提升,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一)总体思路。

坚持境内上市与境外上市统筹兼顾、上市(挂牌)与并购重组同步推进,进一步强化政策引导,加强主体培育,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产业提升,努力推动资本市场“无锡板块”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继续保持“无锡板块”在上市公司数量和质量上的优势,按照“培养一批、储备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挂牌一批”的上市梯次,加强后备企业培育,优化要素保障,着力打造一批竞争力强,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上市公司群体,力争到2023年末实现全市上市公司累计达200家、市值超万亿的目标。

二、工作措施(三)培育上市后备资源。

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龙头企业、地方支柱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作为培育对象,重点培育一批物联网、集成电路、深远海装备、高性能计算、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等技术含量高、进入门槛高的高端制造业企业资源;培育一批金融、物流、文创等高端服务业企业资源;培育一批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企业资源;培育一批主业突出、业绩优良、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强的市属国有企业资源;培育一批适合科创板上市的企业资源。

广东省各地区鼓励企业上市政策一览

广东省各地区鼓励企业上市政策一览

广东省各地区鼓励企业上市政策一览广东省,作为中国南方的经济大省,拥有着众多的企业。

为了推动这些企业的发展,鼓励和推动企业上市是广东省政府的重要政策之一。

本文将详细介绍广东省各地区鼓励企业上市的政策。

广东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企业上市工作,并为此制定了一系列鼓励政策。

广东省政府设立了企业上市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上市过程中的各项费用,如审计费、律师费、券商费等。

广东省政府还设立了企业上市奖励基金,对成功上市的企业进行奖励。

作为广东省的经济中心,深圳市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鼓励企业上市的政策。

深圳市政府设立了企业上市培育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资金支持。

深圳市政府还设立了企业上市奖励资金,对成功上市的企业进行奖励。

深圳市政府还提供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广州市政府也积极鼓励企业上市,并为此制定了一系列政策。

广州市政府设立了企业上市奖励资金,对成功上市的企业进行奖励。

广州市政府还设立了企业上市培育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资金支持。

广州市政府还提供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珠海市政府也高度重视企业上市工作,并为此制定了一系列政策。

珠海市政府设立了企业上市培育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资金支持。

珠海市政府还设立了企业上市奖励资金,对成功上市的企业进行奖励。

珠海市政府还提供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东莞市作为广东省的重要制造业基地,也积极鼓励企业上市。

为此,东莞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

东莞市政府设立了企业上市培育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资金支持。

东莞市政府还设立了企业上市奖励资金,对成功上市的企业进行奖励。

东莞市政府还提供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佛山市作为广东省的重要工业城市,也积极鼓励企业上市。

为此,佛山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

佛山市政府设立了企业上市培育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资金支持。

佛山市政府还设立了企业上市奖励资金,对成功上市的企业进行奖励。

政府支持企业上市措施

政府支持企业上市措施

各地政府扶持和推动中小企业改制上市政策措施2006年以来,我国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和实质性成效,资本市场正发生转折性变化,迎来跨越式发展的新时代。

资本市场的新政策、新变化为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目前是资本市场发展历史上最好的时期,也是积极推动企业改制上市的最佳时机。

中小企业改制上市是一项系统工程,需工商、税务、土地等超过15个部门出具证明或审批,离不开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推动。

为帮助企业把握资本市场新机遇,协调解决改制上市中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服务于地方经济的功能,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各地政府根据地方实际情况,纷纷出台了,推动中小企业改制上市有关措施。

据不完全统计,IPO重启以来已有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深圳、衢州、东莞、晋江、江阴、中关村园区等近30个地方政府出台了奖励政策,各省也涌现出一些典型经验做法。

现综述如下:一、税收优惠或返还、财政补贴政策一些企业在上市前享受当地税务部门给予的税收优惠,而发行上市后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正常纳税,丧失原有的税收优惠政策。

另外,一此企业经上市审计需调增收入和利润,补缴巨额税款。

此外,改制时将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转增为个人股本时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金额也较大。

针对这些情况,一些地方政府采取如下措施:l、企业增值纳税补助。

拟上市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因资产(所属土地、房产)评估增值而补缴企业所得税所带来的负担,由地方政府参照其补缴税额本级留成部份全额或部分给予资金补助。

部分地方规定,企业因上市过程中涉及调整以往年度应税所得或应税收入补缴的税款,其地方留成部分,通过市财政专项支出用于企业生产发展。

2、个人所得税的缓交、补缴、补贴。

改制过程中,因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转增股本而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部分地区规定可缓交(上市时补缴或待股权转让时补缴),或按本级留成部份由财政全额或部分补助给个人。

部分地方规定,企业将其非货币性资产评估增值转增资本属于个人股东的,评估增值部分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30•【字号】滁政办[2010]93号•【施行日期】2010.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滁政办〔2010〕9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滁州市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若干政策规定》已经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滁州市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若干政策规定第一条为调动企业上市融资积极性,促进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通过上市做大、做优、做强,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金融服务的意见》(皖政〔2009〕59号)、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等部门关于支持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企业上市融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0〕4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经市政府金融办确认的上市后备企业、拟上市企业和上市培育对象企业。

上市后备企业是指:生产经营和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盈利能力强,成长性高,发展前景好,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较为规范,基本符合上市要求,且有在近三年内运作上市设想及初步方案的企业。

上市后备企业采取企业申报,市政府金融办确认的办法择优遴选。

拟上市企业是指:已进行股改、正式与有企业上市执业资格的券商和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进入实质性运作,并经市政府金融办认定的企业。

上市培育对象企业是指:经市政府金融办确认,依法改组(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与券商等中介机构签订了改制辅导协议等各类上市工作证明文件,进入改制辅导程序但尚未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

第三条扶持企业上市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扶持、资金支持”的原则,积极发挥政府部门的职能作用和扶持奖励政策的激励促进效应,引导和鼓励更多的企业上市发行股票募集发展资金,扩大企业规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企业盈利水平,增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各地对境内外上市的扶持政策

各地对境内外上市的扶持政策

企业境外上市补助: 企业在境外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本区 企业依法在国家证监局认定的境外资 本市场上市的,区政府给予200万元工 作经费奖励。
惠州市
企业境内上市补助:
企业境外上市补助:
(一) 注册地在我市的企 注册地在我市的企业,以“借壳”、“买 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壳”的方式上市融资或以实际控股的公 让系统挂牌,市政府给予最 司在港台、境外资本市场成功上市融 高100万元奖励。 资,并将募集的资金用于在惠州企业 自身发展的,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1.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并与 保荐机构、做市商签订合作 协议的奖励50万元,成功挂 牌交易后再奖励50万元。 2.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的企业成功转板到 境内A股上市的,按照前款 的标准补足奖励金额最高至 1,000万元。 二、注册地在我市的企业, 在境内A股资本市场成功上 市融资,市政府给予最高 1,000万元奖励。 1. 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广东监管局辅导备案的企 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2.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广东监管局辅导验收,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 送IPO申请材料并被受理的 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 3.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核准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 的企业,给予400万元奖励 。 4.有关融资奖励
珠海 斗门区
企业境内上市补助:
企业境外上市补助:
(1)企业完成股份制改制 企业成功境外上市,给予奖励资金100 并取得股份公司营业执照 万元。 的,给予奖励资金20万元; (2)企业聘请中介机构进 行上市辅导,同时向中国证 监会申报上市发行材料的, 给予奖励资金50万元; (3)企业在主板、中小板 、创业板成功助:
企业境外上市补助:
1.申请在境内证券交易所首 申请在境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且申 股票上市,且申请资料经正式受理 请资料经正式受理的,给予 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 一次性200万元奖励。 2 .对成功挂牌新三板的企 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 励; 3. 对进入创新层的企业,再 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4. 对在境内申请上市的民营 企业,或在规定期间内经广 东证监局辅导备案登记的, 分阶段对企业完成公开发行 之前支付的中介费用,按不 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 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 元 5. 对在规定期间内在新三板 成功挂牌的民营企业奖励50 万元 6. 对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民 营企业再奖励30万元。 7. 对 成 功 挂 牌 新 三 板 的 企 业,通过直接融资方式实现 融资,按首次融资金额给予 1%的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 励100万元。 2. 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按 首发募集资金额度给予0.5%的奖励, 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

上海市 上市企业奖励政策

上海市 上市企业奖励政策

上海市对于上市企业的奖励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上市奖励:对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企业,上海市会给予一定的上市奖励。

奖励的具体金额和条件可能因地区和企业性质而有所不同。

上市辅导奖励:对于已经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的企业,上海市也会给予一定的奖励。

这种奖励旨在鼓励企业积极进行上市准备工作。

上市后表现奖励:对于上市后表现优异的企业,上海市也会给予一定的奖励。

这种奖励旨在鼓励企业持续保持良好的经营业绩和规范运作。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奖励政策和申请流程可能因地区和企业性质而有所不同。

企业应该根据当地政府或相关机构发布的官方文件了解具体的政策内容和申请流程。

关于扶持企业上市的十一条政策措

关于扶持企业上市的十一条政策措

关于扶持企业上市的十一条政策措
1. 增加上市门槛:加强对企业上市条件的审核,提高上市门槛,确保上市企业具备一定的实力和规模。

2. 支持创新型企业上市:鼓励创新型企业通过科创板等创新板块进行上市,为创新型企业提供更加便捷和灵活的融资渠道。

3.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对符合条件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包括财税优惠、融资支持等,提高企业上市的成功率。

4.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上市公司监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治理规范和透明度。

5. 增加投资者保护力度: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提升市场信心,减少市场风险,为企业上市提供更加稳定和可靠的投资环境。

6. 引导长期投资:鼓励机构投资者和长期投资者参与企业上市,增加市场稳定性,防止短期投机行为对市场造成的不良影响。

7. 支持上市前并购重组:加强对上市前并购重组的支持,鼓励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来提升自身实力和规模,为上市做好准备。

8. 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完善上市公司退出机制,鼓励非核心业务剥离、资产重组等方式,提高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效率。

9. 加强市场宣传和推广:加大对企业上市成功案例的宣传和推广力度,提高企业上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企业积极参与。

10.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加强与国际市场的交流合作,吸引更多境外投资者和企业参与中国市场,提升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支持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邯政规〔2019〕5号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支持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邯政规〔2019〕5号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支持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正文:----------------------------------------------------------------------------------------------------------------------------------------------------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支持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邯政规〔2019〕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筹集社会资金、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结构调整等作用,进一步加强企业上市工作,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整合财政资金,支持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企业上市、挂牌成功后,市政府给予资金补助。

(一)对在境内外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补助300万元。

对外地上市公司迁至我市,或通过借壳上市并将壳公司注册地迁至我市的,视同境内首发上市给予补助。

(二)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补助50万元,在其正式挂牌后1年内根据其首次融资额的5‰予以补助,累计不高于150万元;对转入高层次板块的企业,按照新转入层次补助标准补足差额。

(三)对在石家庄股权交易所挂牌的企业(不含展示、孵化等板块)补助20万元。

同时,对小规模商贸企业挂牌不予补助。

(四)对企业的补助申请、拨付程序,由市财政局牵头制定具体办法。

同时,要积极帮助企业申请省政府奖励资金。

二、加强后备上市企业培育(五)做好上市工作宣传。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要加强与境内外交易所、中介服务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多形式组织企业上市工作培训,调动企业上市积极性,增强后备上市企业业务操作能力,切实提高企业上市成功率。

(六)做好上市后备企业储备。

按照“优选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梯次,认真筛选后备上市企业,各县(市、区)动态储备10家以上重点后备上市企业,要定期将本地后备上市企业基本情况汇总后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宁波上市公司奖励政策

宁波上市公司奖励政策

宁波上市公司奖励政策
宁波的上市公司奖励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税收减免:宁波政府对于企业上市给予税收减免的支持。

对于企业上市的奖励,由企业在上市前在公司所在地完成税收所产生的减免,转移到上市后在公司所在地进行减免。

2.用地优惠:宁波政府为企业提供用地优惠,帮助企业上市。

政府提供优惠用地,企业在上市过程中可以减少用地成本。

3.人才扶持:宁波政府对于企业上市给予人才扶持。

政府提供人才支持,帮助企业上市所需的人才。

4.政府资金支持:宁波政府对于企业上市给予资金支持,包括市级财政最高资助、企业境内上市申报材料受理资助、企业上市资产增值资助、企业境外上市资助等。

此外,宁波市政府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和上市公司兼并重组加快发展的意见》,其中规定了对于境内首发上市的企业、已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等不同类型企业的奖励政策,最高奖励可达1500万元。

同时,还对于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的奖励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综上所述,宁波的上市公司奖励政策主要包括税收减免、用地优惠、人才扶持、政府资金支持和《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和上市公司兼并重组加快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的奖励政策,旨在鼓励和促进企业上市发展。

瑞安市企业上市扶持和金融发展政策

瑞安市企业上市扶持和金融发展政策

瑞安市企业上市扶持和金融发展政策近年来,我国瑞安市大力推动企业上市扶持和金融发展政策,积极营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

本文将从瑞安市企业上市扶持和金融发展两方面进行详细叙述,并对其政策效果进行分析。

其次,瑞安市积极推动金融发展。

瑞安市政府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资源向实体经济倾斜。

瑞安市银行业监管局要求各银行要提高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可得性。

此外,瑞安市还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满足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

例如,推出了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股权融资等多种金融工具,为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渠道。

瑞安市还鼓励金融机构与科技创新型企业合作,推动金融科技的发展,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便利性。

这些政策的实施对于瑞安市企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一方面,企业上市扶持政策推动了企业的快速发展。

瑞安市许多中小型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实现了企业规模的扩大和效益的提高。

企业通过上市,不仅可以筹集到大量资金,促进企业的扩张和升级,还可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竞争力,进一步拓宽企业的发展空间。

另一方面,金融发展政策为企业提供了更加便捷的融资渠道,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和风险。

金融机构的支持使得企业能够更加灵活地运用资金,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为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综上所述,瑞安市积极推动企业上市扶持和金融发展政策,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这些政策的实施使得企业能够更加方便地获得资金支持,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

然而,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政策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的上市和金融意识,进一步深化金融,打造更加完善的金融体系,进一步提升瑞安市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揭阳市扶持企业上市若干政策措施(2019年)

揭阳市扶持企业上市若干政策措施(2019年)

揭阳市扶持企业上市若干政策措施(2019年)一、为企业上市创造条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直各职能部门要重视支持企业改制上市,帮助企业理顺产权、规范管理,达到上市要求。

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权证变更或过户的,按规定标准收取工本费,严禁变相收取其他费用。

各种行政性收费按符合规定的最低标准收取。

市政府成立企业上市工作协调小组,由分管金融工作副市长任召集人,发展改革、财政、金融、工业和信息化、科技、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为主要成员单位,日常工作由市金融工作局统筹负责,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议,研究解决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碰到的实际问题。

二、分阶段给予资金扶持。

拟在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的企业,除按属地享受所在县(市、区)的上市扶持政策外,市级财政有受益的,市政府分两个阶段给予资金扶持:拟上市企业与上市保荐机构签订正式辅导协议,完成股份制改造,并经广东证监局同意辅导备案的,给予第一次200万元奖励;拟上市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的申请获国家证监会正式受理后,给予第二次300万元奖励。

市级财政不受益的,市政府在国家证监会正式受理企业IPO申请后给予200万元奖励。

三、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市、县(市、区)每年涉及企业的政策性扶持项目,要优先考虑拟上市企业,集中优质资源支持企业发展,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的技术改造项目和高新技术项目,帮助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扶持。

拟上市企业自广东证监局同意辅导备案之日起至正式上市前,每年由受益财政参考企业上一年度对市、县(市、区)财政的税收贡献增量(含因报备需要补交的税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该企业开展技术改造、科技创新等,补助最长不超过三年。

四、优先解决用地问题。

对拟上市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立项、优先报批、优先安排用地。

在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安排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给予专项安排,保障拟上市企业增资扩产和募投项目基本用地需要。

情况特殊的,由市政府专项研究解决。

天津市上市企业奖励政策

天津市上市企业奖励政策

天津市上市企业奖励政策
天津市上市企业奖励政策为激励企业上市,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

根据相关规定,天津市上市企业可以享受以下奖励政策。

首先,上市企业可以获得财政奖励。

天津市将根据企业上市所募集的资金规模和实际投资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奖励。

这些奖励可以用于支持企业的运营和发展,帮助企业提高竞争力。

其次,上市企业可以获得税收优惠。

天津市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政策,包括减免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等方面的优惠。

这些优惠政策将减轻企业的负担,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此外,天津市还为上市企业提供上市培训和指导服务。

这些服务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和掌握上市流程、规则和要求,提高企业上市的成功率和效果。

另外,天津市还为上市企业提供便利的融资渠道。

企业在上市后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快速获得资金,支持企业的发展和扩张。

天津市上市企业奖励政策的出台为企业上市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支持,鼓励更多的企业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推动天津市经济的快速发展。

同时,这些政策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选择,促进了资本市场的繁荣和稳定。

杭州上市公司奖励政策

杭州上市公司奖励政策

杭州上市公司奖励政策
首先,杭州市政府为鼓励企业上市,提供了一系列的财政奖励政策。

根据《杭州市上市公司培育和资本市场服务实施办法》,杭州市政府将给予上市公司最高1000万元的奖励,用于资本市场服务费用、上市辅导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方面的支持。

其次,杭州市对上市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也非常支持。

根据《杭州市上市公司税收优惠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在杭州市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此外,杭州市还为上市公司提供了一系列的土地政策支持。

根据《杭州市土地出让实施办法》,上市公司可以享受土地出让金减免、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减免等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的成本压力。

另外,杭州市政府还鼓励上市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并提供了相关的资金支持。

根据《杭州市上市公司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在研发方面的支出可以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鼓励企业增加科技创新投入。

此外,杭州市还注重对上市公司的人才支持政策。

通过建立人
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杭州市为上市公司提供了人才招聘、培
训和激励等方面的支持,帮助企业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

综上所述,杭州市为上市公司提供了多方面的奖励政策,包括
财政奖励、税收优惠、土地政策支持、研发资金支持和人才支持等。

这些政策的出台旨在激励企业上市,促进杭州市资本市场的发展,
提升杭州经济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公安县企业上市和挂牌奖励实施办法

公安县企业上市和挂牌奖励实施办法

公安县企业上市和挂牌奖励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支持和引导更多优质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新机遇实施转型升级、做优做强,更好地推动公安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企业上市”是指公安县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发行或借壳上市,包括境内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和境外证券交易所;“企业挂牌”是指公安县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和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

第三条企业上市挂牌奖励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企业申请,政府审核,社会监督。

奖励工作由县财政局、县科经局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和管理。

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年度预算资金,拨付奖励资金,组织开展奖励资金绩效管理及监督检查。

县科经局负责企业申报及审核,研究提出奖励资金安排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做好专项资金绩效管理。

第二章奖励对象及标准第四条奖励对象为在公安县辖区内依法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拟申请奖励资金的上市或拟上市、挂牌企业。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和北交所上市企业。

(二)香港联合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上市企业。

(三)“买壳”或“借壳”上市。

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买壳”或“借壳”上市,“壳”公司在异地的,须将上市公司注册地、税务登记地迁回公安县。

(四)将外地上市公司迁至公安县,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迁回公安县。

(五)新三板“挂牌”及转板。

(六)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

第五条奖励标准。

本办法所列奖励政策由本级财政兑现,不包括上级财政对本事项的奖补。

(一)境内主板上市。

企业拟在主板市场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IPO),按照以下阶段、类别及标准进行奖励扶持:1.开展尽调扶持。

企业聘请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三家中介机构进行改制前三方尽调后,对尽调发生的中介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扶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

陕西省企业上市挂牌奖励政策汇总(包括各市、县、区)

陕西省企业上市挂牌奖励政策汇总(包括各市、县、区)

陕西省企业上市挂牌奖励政策汇总(包括各市、县、区)政策文件政策主要内容陕西省关于印发《陕西省促进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及直接融资奖励补助办法》的通知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或在以上证券交易所借壳外省上市公司,并将注册地和纳税地迁入我省的,奖励100万元。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奖励50万元。

在陕西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奖励20万元。

榆林市市政府《关于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解读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的,给予1000万元奖励补助。

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给予200万元补助。

企业在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展示板除外)挂牌的,给予10万元补助。

神木县神木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1)企业上市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并已受理后,给予企业400万元奖励。

(2)企业挂牌上市后一次性给予600万元奖励。

延安市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促进新经济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十二)对企业挂牌上市实行奖励政策。

公司注册地址迁入我市的拟上市企业成功上市的,根据直接融资规模、在我市存续期和贡献度等因素给予不低于200万元的一次性或分阶段奖励,其中在主板上市的最高奖励2000万元,在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最高奖励1000万元。

在新三板挂牌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成功转板的按上市奖励政策奖励。

铜川市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业促投资稳增长的意见对上市挂牌后备重点企业,除争取省级各类补助外,成功改制的,给予20万元奖补;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补;对在陕西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挂牌并实现融资的企业,奖补5万元;对在陕西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成功挂牌的企业,奖补10万元。

韩城市关于印发韩城市加快资本市场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一)对于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企业,由市政府给予企业100万元奖励,给予做出突出贡献的政府部门奖励10万元,给予保荐机构5万元,奖励资金待企业上市成功后一次性拨付。

关于扶持企业上市的十一条政策措施

关于扶持企业上市的十一条政策措施

关于扶持企业上市的十一条政策措施十一条政策措施是指中国国家政府为了促进企业上市而推出的一系列扶持政策。

这些政策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并帮助企业融资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进而推动经济的发展。

一、设立专门的上市指导机构。

政府设立专门的机构来指导企业上市,例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这样可以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支持,以确保上市过程的顺利进行。

二、提供贷款和资金支持。

政府为企业提供大额贷款和资金支持,以帮助他们在上市过程中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这些资金可以用于设备更新、研发和市场拓展等方面。

三、减少上市门槛和审核时间。

政府通过降低上市门槛和加快审核时间,使更多的企业有机会上市。

这样可以吸引更多的创新型企业和新兴产业融入资本市场。

四、提供税收优惠政策。

政府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减免企业所得税等,以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上市融资,从而推动经济的发展。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政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企业的创新活动提供保障,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进而增加企业上市的成功率。

六、建立健全的资本市场。

政府加强资本市场的法制建设,推动市场化,并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和投资者保护机制,以提高上市公司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七、推动企业间的互联互通。

政府鼓励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推动产业链上下游的协作,提高企业的综合实力,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吸引力。

八、加强研发支持。

政府加大对企业研发的支持力度,提供资金和政策上的支持,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九、鼓励企业海外上市。

政府鼓励企业选择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市,通过吸引外部投资和提高企业的国际声誉,进一步推动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十、设立投资基金。

政府设立专门的投资基金,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投资和融资支持,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提高企业上市的成功率。

十一、加强法律法规的监管。

政府加强对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的监管,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的公正和公平,提高投资者信心。

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最新)

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最新)

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最新)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若干措施的通知》(X府厅字〔X〕39号)和《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X府办字〔X〕X号)精神,着力实施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引导和鼓励县内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资源配置和制度创新,不断做优做大做强,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措施:一、目标任务按照全省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和市、县企业上市挂牌有关文件要求,力争到X年,全县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1家以上、“新三板”挂牌企业3家以上、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20家以上,县工业园区实现上市企业、“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全覆盖。

二、上市挂牌奖励扶持政策(一)境内外上市奖励政策。

沪深证券交易所每新增1家县内上市公司或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借壳)重组上市并完成注册地回迁的上市公司,县财政给予该上市企业1000万元奖励。

境外资本市场每新增1家县内上市公司,县财政按照实际融资额的4%奖励给该上市企业,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600万元。

(二)场外市场挂牌奖励政策。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每新增1家县内挂牌公司或完成注册地回迁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县财政给予该挂牌企业150万元奖励。

对成功在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2万元的奖励。

(三)财税扶持政策。

对企业上市三年申报期和“新三板”挂牌两年申报期内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在企业收到中国证监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受理通知书(函)后,由县财政全额予以奖励。

企业多次申报上市挂牌的,之前已奖励的申报年度不再重复奖励。

企业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符合相关规定的,可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纳;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依法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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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各区县对辖区内企业改制上市给予资金支持或奖励。
房山区:政策支持
(一)对本区上市重点培育企业在改制成功后给予资金补助。在主板上市的企业,给予300万元人民币支持资金;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给予200万元人民币支持资金。工业项目资金补助从房山区工业发展资金中列支。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将资金补助申请报请房山区推动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拨付。凡企业未成功上市的,上述资金作为对企业的借款,在证监会对发行申请作出不予核准后(拟在境外上市企业在境外相关监管机构作出不予核准后),3个月内一次性偿还区财政。
(三)财政每年将按政府推介企业新增税收市实得部分的20%建立担保风险准备金。对担保公司因政策性担保而发生的坏帐,经审定后财政将给予一定的补贴。
(四)各项专项资金补助、生产用地的供应以及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向政府推介企业倾斜。
(五)政府鼓励商业银行参与银团贷款。市政府将协调企业将上市募集资金,按银团贷款份额存储到有关商业银行。
序号


金融主管单位(个别领导有变动)
针对IPO企业的奖励扶持政策
1
安徽省
芜湖市
上市办
(一)商业银行对政府推介企业发放银团贷款,借款人无法归还借款本息给商业银行造成损失的,由安徽省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和芜湖市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分别按银行贷款实际损失的10%予以代偿。
(二)政府推介企业在银团贷款过程中,以房产、土地等作为贷款抵押物,涉及相关部门的行政性收费减按20%收取。
(八)对于上市重点培育企业的产品,在符合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相关政策的前提下,通过首购、订购、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和示范项目、推广应用等方式予以支持。
(九)支持本区企业改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依法积极为企业做好改制登记注册工作。
(十)引导和支持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上市培育企业提供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担保贷款、并购贷款、贸易融资等金融服务。鼓励银行机构对上市培育企业提供创新型金融服务。支持银行机构为上市培育企业制定综合融资方案,开展灵活多样的组合融资,加强对上市培育企业服务。
(五)有关部门对上市重点培育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涉及的行政收费项目,在规定范围内按最低标准收取。
(六)上市重点培育企业在本辖区内投资新建、扩建符合国家和北京市产业政策的项目或申请新增用地,有关部门根据项目投资规模、产业类别等情况核定用地规模,优先安排土地使用指标,办理立项、预审、转报或核准手续。
(七)对于符合条件的上市重点培育企业,区财政预算安排的技术创新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发展资金、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及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等优先给予支持。
4
北京
北京
北京市政府区政府
加大对上市重点培育企业的政策支持
(十二)根据本市上市培育企业的盈利能力、所处行业以及发展潜力等因素,筛选本市上市重点培育企业。
(十三)市有关部门对上市重点培育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涉及的行政收费项目在规定范围内从低标准收取。
(十四)上市重点培育企业在本市辖区内投资新建、扩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有关部门根据项目投资规模、产业类别等情况予以支持并加快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十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试行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股权激励机制。
(十八)对本市上市重点培育企业申请上市和在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在改制、辅导、受理等不同阶段,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对为本市企业上市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中介机构,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其中,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企业的奖励资金由中关村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解决;示范区外的企业奖励资金由现行相关市级专项资金统筹解决。资金的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局、中关村管委会等部门另行制定。
(十五)对于符合条件的上市重点培育企业,市及区县两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技术创新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及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等给予支持。
(十六)对于上市重点培育企业的产品,在符合本市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相关政策的前提下,通过首购、订购、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和示范项目、推广应用等方式予以支持。
(十一)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对上市培育企业提供小额信贷支持。
(十二)支持和鼓励政策性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为上市培育企业提供担保和再担保服务。引导担保机构创新业务模式,切实降低担保费和反担保条件,加大对上市培育企业的支持力度。
(十三)支持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机构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通过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方式推动企业发展,壮大上市后备资源队伍
2
安徽省
安徽省金融办(安徽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出台了《关于金融服务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奖励与补偿实施办法》等7个配套实施细则;对上市成功的,安徽省及当地财政分别给予上市费用10%的补贴
3
安徽省
合肥市
合肥市金融办
同上;组织单个企业或三五家企业直接到银行去对接,根据企业不同业态,量身定制融资方案
海淀:对进入培育期企业名单的企业,可以连续三年享受上市补助,每年补助人民币40万元,总额为人民币120万元。企业自列入名单不足三年完成上市的,可一次性申请未享受部分补助。同时,辅导期企业可以享受一次性补助人民币50万元。
5
福建省
莆田市
莆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地税局
坚持依法治税,做到各项税收应收尽收。开展定点税收政策辅导,帮助企业规范财务核算体系,逐步提高财务核算水平;开展日常性的纳税评估,帮助企业及时发现涉税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助企打造良好的纳税信用;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发展阶段存在的各类历史涉税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清查,与企业及时沟通协调解决,为后备企业上市扫除障碍。
6
福建省
发改委
上市奖励政策可提前约定兑现、设立省级扶持企业上市专项资金、对重点推进培育企业在申请各类补助和高新技术认定等方面予以必要政策扶持、政府采购优先选用上市公司产品、加大金融机构对上市后备企业的支持力度等
(二)上市重点培育企业将非货币性资产经评估增值转增股本的,以及用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其自然人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如确有困难,可以按有关规定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审批事项。
(三)上市重点培育企业申报上市过程中支付的有关费用,可按照现行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四)上市重点培育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无形资产无偿给予过户(涉及国有资产的,按照国有资产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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