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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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办法
一、因工作需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时,需填写《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审批表》(式样见附件1)由利用单位指派至少2 名在编在职在岗的中共正式党员工作人员到档案保管单位查阅室查阅。查档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经利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管档部门批准。档案管理机构根据相关规定,确定是否提供和提供什么材料。
二、干部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填写《干部人事档案借阅审批表》(式样见附件2),经本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并报管档部门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留存借档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备查
后借出。城区内必须在5 个工作日内归还,城区外必须在10 个工作日内归还,不得擅自转接他人。
三、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四、各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查阅注意事项。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依纪按规照章给予处理。
五、借用、查阅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请示干部人事档案主管部门
审查批准后才能复制(拍摄)。
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审批表
内容
项目
查档对象
姓名单位职务政治面貌
查档人员
查档事由
(如需复制,须明确提出复制要求并列出材料明细)
查档内容
查档单位
意见
领导签字:(公章)
年月日
审核审批意见主管
部门
意见
领导
批示
年月日
年月日
注意事项:1.“查档对象”、“查档人员”、“查档事由”、“查档内容”、“查档单位意见”等栏目均须认真填写。2.查档对象和查档人员在 3 人以上时另附名单,并在所附名单上加盖公章。3.查档单位领导签批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办理有效。4.档案管理机构须留存查档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于本表后备查。附件1
干部人事档案借阅审批表
内容
项目
借档对象
姓名单位职务政治面貌
借档人员
借档事由
(如需复制,须明确提出复制要求并列出材料明细)
借档内容
借档单位
意见
领导签字:(公章)
年月日
审核审批意见主管
部门
意见
领导
批示
年月日
年月日
注意事项:1.“借档对象”、“借档人员”、“借档事由”、“借档内容”、“借档单位意见”等栏目均须认真填写。2.借档对象和借档人员在 3 人以上时另附名单,并在所附名单上加盖公章。3.借档单位领导签批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办理有效。4.档案管理机构须留存查档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于本表后备查。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