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口可乐收购汇源
国外企业收购法律法规案例(3篇)
第1篇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跨国并购已成为企业拓展市场、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可口可乐公司作为全球最大的饮料公司之一,其收购汇源果汁一案,不仅在我国引起了广泛关注,也成为了国际并购领域的典型案例。
本文将结合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的过程,分析其中涉及的法律法规问题。
一、背景2008年,可口可乐公司宣布以约240亿元人民币收购汇源果汁全部已发行股份。
这一收购案引起了我国政府的高度关注,因为汇源果汁作为国内果汁行业的领军企业,其市场份额占据半壁江山。
此外,可口可乐公司作为一家外资企业,其收购汇源果汁将对我国果汁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二、法律法规分析1. 反垄断法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一案首先涉及的是我国《反垄断法》。
根据该法,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在此案中,可口可乐公司收购汇源果汁的金额超过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因此需要向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
2. 反垄断审查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在审查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一案时,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市场集中度: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后,将占据我国果汁市场的大部分份额,市场集中度较高。
(2)市场进入壁垒:果汁行业具有较高的市场进入壁垒,新进入者难以在短时间内获得市场份额。
(3)消费者利益: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可能导致产品价格上升、产品质量下降,损害消费者利益。
(4)产业政策:我国政府鼓励国内企业做大做强,提高国际竞争力。
综合以上因素,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认为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将导致市场过度集中,不利于市场竞争,因此决定禁止该收购案。
3. 并购监管除了反垄断法外,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一案还涉及并购监管问题。
根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进行并购重组时,需要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并经其批准。
在此案中,可口可乐公司作为外资企业,其收购汇源果汁也需要符合我国并购监管的相关规定。
三、案例分析1. 反垄断审查的影响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一案的反垄断审查对我国并购市场产生了重要影响。
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果汁案例
• ⑥出于经营协同效应的目的:如果收购成功,可 口可乐公司将会利用其跨国饮料公司得国际专业 优势,进一步发展汇源果汁品牌以配合中国消费 者不断转变的需求。这次收购预料可以提升运作 效益,尤其是通过利用汇源在全国的生产设备, 及可口可乐得分销网络和原材料采购能力,将带 来协同效应。
2. 商务部禁止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果汁的理由 • ①保护农民的利益至关重要。“三农”产业是中 国的民生产业,汇源也正是基于此,才能够得到 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如果可口可乐成功收购汇 源,果农利益将难以得到足够的保护。 • ②龙头企业和优质品牌在产业中数量有限、作用 突出,其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整个行业的健 康发展。如果可口可乐成功收购汇源,必将影响 中国果汁饮料市场的产业布局。
• ④引进外资,海外上市必须防止长远隐患。在宏 观调控、资金紧张的形势下,更多企业视海外引 资为救命稻草,但也有可能给当事者埋下致命隐 患。并购时还应该考虑风险问题,可口可乐是外 资身份,要获得完全土地使用权,必须考虑相关 法律风险因素。
• ②战略调整动机: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 费者的健康意识不断增强,对健康越来越重视。 可口可乐想急切进入非碳酸饮料市场,以缓解碳 酸饮料的低迷和衰退。 • ③收购汇源可于可口可乐现有果汁形成良好互补 效应:因为汇源在中国有良好的消费者基础、较 高的知名度以及良好的果汁原汁基地、分销渠道 等。
• ④获得特殊资产的动机,汇源兼具品牌影响力和 行业战略资源:多年来,汇源始终关注于果汁市 场,年销售额超过50亿,已经成为果汁市场第一 品牌,凝聚了一大批忠诚得消费者。更可贵的是, 汇源近年来加紧控制上游产业,已经在全国多个 省份建立了大型水果基地,设立了30多家加工厂, 形成了对行业战略性资源——原料的垄断性控制, 从而使汇源的竞争优势更加明显。 • ⑤可口可乐在华战略大调整:2007年开始,中国 果汁饮料等健康饮品无论是从生产还是消费方面 都已经超过了碳酸饮料,饮料市场正在进入健康 时代。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可口可乐今年以来 迅速调整了其在华的市场战略,全方位发展碳酸 饮料、果汁、茶饮料、水等业务性狂跌所吓倒,只要公司的基 本面不变就具有投资的价值。可口可乐看到了汇 源果汁得公司基本面,在中国果汁得半壁江山, 才愿意出高价收购它,实行强强联合。 • ②外资并购民营企业的同时,有必要得到政府扶 持,可以是财政的,也可以是服务性、融资上予 以支持,加大技术投入。在企业遭遇经营上的困 难时予以一定支持。 • ③ 保护农民利益至关重要,“三农”产业是中国 民生产业。民族品牌发展需要突破瓶颈。市场竞 争、资金、技术、管理、创新、产业链。因此依 赖外国资金和先进技术是最直接的方式。民营企 业做大品牌要自我创新,突破瓶颈,积极寻求国 内资本的支持。
高财案例分析之可口可乐并购汇源
高财案例分析之可口可乐并购汇源2013年7月,可口可乐宣布计划以22亿美元全面收购中国第二大果汁生产商汇源集团。
这是可口可乐自2009年以来在中国投资的最大交易,被称为“2013年度最大的并购案件”。
这个交易背后的主要目的是扩大可口可乐在中国市场的份额,增加其在中国果汁市场中的竞争力,以满足中国日益增长的健康饮料市场需求。
此外,该交易还为可口可乐提供了在中国的垂直整合机会,可以加强其在中国的供应链和流通渠道。
然而,由于汇源集团一直购买农产品,使其资产负债表上的负债水平高,并且该公司在过去几年中经历了一些管理和财务问题。
尤其是在2012年6月,汇源集团在香港市场上公开发行新股时出现了一些意外情况,导致有关公司治理结构和财务报告的疑虑。
这引起了市场和投资人的担忧,影响了汇源集团的股价。
鉴于上述情况,可口可乐需要做出深入调查,确保其能够购买一家有良好资产、管理和财务历史的公司。
可口可乐需要评估汇源集团的经营稳健性、财务状态、渠道网络和品牌声誉等方面的情况,以便做出最终决策。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可口可乐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首先,可口可乐组建了一个由内部和外部专业人士组成的尽职调查团队,以对汇源集团的经济、财务、税收和法律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其次,可口可乐和汇源集团进行了反复磋商,包括价值、业务结构和所有权等方面的问题,并签署了一系列保护交易双方利益的协议,以确保交易的成功完成。
尽管可口可乐在并购汇源集团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挑战,但最终成功完成了交易。
这次交易是对可口可乐全球战略的明确体现,表明公司致力于在全球范围内扩展其业务,并在亚太地区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
此次交易不仅对可口可乐和汇源集团有很大的意义,也对整个行业产生了影响,为中国食品和饮料行业创造了更多的商业机会和发展空间。
企业在并购重组中的估值案例
企业在并购重组中的估值案例一、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果汁:一场被喊停的估值博弈。
1. 故事背景。
曾经啊,可口可乐可是雄心勃勃地想把汇源果汁收入囊中。
汇源果汁在当时那可是中国果汁行业的大佬,到处都能看到它那花花绿绿的果汁瓶。
可口可乐呢,作为国际饮料巨头,想着把汇源果汁拿下后,就在中国的果汁市场横着走了。
2. 估值的依据。
可口可乐给汇源果汁的估值那可真是个天文数字,达到了179.2亿港元。
它为啥给这么高的估值呢?首先啊,汇源果汁的品牌知名度在国内很高,“喝汇源果汁,走健康之路”,这广告语都深入人心了。
它的销售网络遍布全国,从大城市的超市到小县城的小卖部,到处都有汇源的影子。
而且汇源在水果原料供应上也有一定的优势,有自己的果园基地,这就像是有了个稳定的“弹药库”,能保证产品的供应。
可口可乐就是看中了这些,觉得汇源是个能给自己带来巨大利益的“香饽饽”,所以才给出这么高的估值。
3. 结果与背后的思考。
但是呢,这桩并购最后被商务部给否了。
为啥呢?这里面涉及到反垄断的问题。
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企业在并购重组中的估值,可不能只看企业自身的价值,还得考虑到整个市场的竞争环境。
就算你觉得这个企业再值钱,要是影响到市场的公平竞争了,那也只能是“有缘无分”。
二、迪士尼收购漫威:超级英雄的价值大爆发。
1. 故事背景。
漫威的超级英雄们在被迪士尼收购之前,就已经在漫画界混得风生水起了。
钢铁侠、美国队长、雷神索尔等等,这些超级英雄可是很多粉丝心中的偶像。
迪士尼呢,那可是动画和娱乐产业的巨无霸,旗下有米老鼠、唐老鸭这些经典形象。
迪士尼觉得漫威的超级英雄有着无限的潜力,要是把他们纳入自己的大家庭,肯定能创造更多的财富。
2. 估值的依据。
迪士尼给漫威的估值是40亿美元。
这40亿美元可没白花。
漫威的超级英雄们有庞大的粉丝基础,光是那些漫迷们就是一个巨大的消费群体。
而且漫威的电影改编权那可是一座金矿,每一部超级英雄电影在全球都能收获高额的票房。
可口可乐公司与汇源集团并购案例分析
可口可乐公司并购汇源案例分析一、可口可乐公司并购汇源集团的动机1、由目前我国饮料市场所呈现的态势决定:目前,我国饮料市场品牌众多、竞争激烈。
可口可乐公司在中国的饮料市场正面临着很大的压力,一系列饮料的市场份额都被其他的饮料公司挤占,特别是果汁饮料在健康和营养方面都比碳酸饮料更胜一筹,更符合饮料发展潮流,而我国的消费者随着消费习惯的改变,比起碳酸饮料,显然更青睐果汁饮品。
2、看中汇源在我国的品牌影响力可口可乐公司想抢占我国的饮料市场,除了它自身强大的品牌优势、经济实力和先进的营运方式外,最好的就是并购我国的知名品牌,加速本土化进程。
而汇源果汁公司是我国最大的果汁供应商和出口商,它也是可口可乐进军中国果汁市场的最大障碍,会员品牌也是我国果汁行业的第一品牌。
综上,如果可口可乐公司收购汇源集团成功,可口可乐利用汇源果汁公司的品牌价值、市场份额和营销网络,再加上自身在其他品种饮料市场上的优势,无疑会让可口可乐公司在我国同类企业的竞争中占得先机。
二、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可能涉及碳酸饮料和果汁饮料两个不同饮料市场的混合并购问题,其并购行为有多方面的影响(一)积极效应1、该并购能形成适度的竞争市场,改善产业结构;有利于促进技术进步,提升产业结构。
可口可乐并购汇源集团有利于我国国内企业走向国际化,融入到全球的经营环境中,是的国内企业的运作逐步与国际接轨。
2、该并购能促进资源整合,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并购完成后,两个企业在以后的发展中可以形成互补效应,可口可乐公司可以利用汇源在中国市场的知名度、消费者基础、营销渠道等资源,汇源可以利用可口可乐的大量资金,使其进一步发展壮大。
(二)负面效应1、可口可乐在并购汇源后有能力将其在碳酸饮料市场的支配地位传导到果汁饮料市场,对现有果汁饮料企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效果,进而损害饮料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可口可乐在并购汇源后将导致其对果汁饮料的控制力增强,果汁饮料市场的进入障碍将提高。
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果汁案例分析
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果汁案例分析一、案情简介可口可乐欲以179.2亿港元收购中国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然而,2009年3月18日,商务部宣布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
二、分析要点:(1)从并购双方分析此次并购的动因和效应?1、)可口可乐并购的动因及效应:1、获得规模经济中国果汁市场的潜力和并购之后所能占的庞大的市场份额。
如果可口可乐能接手汇源,将对汇源现有资源和产业结构进行整合,通过排挤其他参与者,实现高利润。
可口可乐想通过并购影响力极大地汇源果汁来扩大经营规模,集成规模效应,扩大销售市场。
2.企业扩张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果汁主要是为了不断扩大自己的实力,迅速占领中国饮料市场,扩大自己的规模3、降低代理成本利于可口可乐在中国的供应链缩短,降低果汁研究及市场研发成本。
4、战略调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的健康意识不断增强,对健康越来越重视。
可口可乐想急切进入非碳酸饮料市场,以缓解碳酸饮料的低迷和衰退。
而汇源果汁主要生产水果原浆等高溶度的饮料,可口可乐想通过并购汇源果汁进军高溶度饮料的市场,挑战战略,提高自己的竞争优势。
5、实现经营协同可口可乐想通过并购市场庞大,资源丰富,声誉良好,具有巨大潜力和竞争力的汇源果汁公司,就在他们相同的经营业态,经营方式,管理模式等方面实现强强联合,实现优势互补,集成规模效应,进一步扩大中国市场,降低生产成本。
6、管理协同效应可口可乐公司将会充分利用其跨国饮料公司的国际专业优势和管理思想,品牌推广及网络分销,提升汇源运作效益。
2)汇源果汁愿意被并购的动机:1、收购高价的诱惑2008年9月3日可口可乐公司宣布计划以每股12.2港元收购中国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总收购价为179.2亿港元,,此次收购的溢价程度之高,是足可以让股东心动的。
2、汇源果汁自身面临资金及经营压力。
汇源果汁饮料既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也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产业。
从原料基地建设、运输和加工环节、广告推广,到销售通路,无不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资金的压力迫使汇源果汁公司寻求好的合作伙伴,缓解资金压力。
12 投资案例: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例
2、汇源品牌的吸引力。
可口可乐公司赶超我国本土品牌的最好手段,除了利用其强大的品牌优势,就是凭借其 经济实力和娴熟的资本运作,并购知名的本土品牌,加速本土化的布局。而汇源果汁公司的吸 引力就在于,它是我国最大的果汁供应商和出口商,在纯果汁和中浓度果汁市场稳居领导地位,
二者的产品将形成良性互补可口可乐公司在与我国同类企业的竞争中,无疑将占得先机.
可乐为何要耗费巨资并购汇源果汁公司?汇源果汁公司的三大股东,尤其是实际控制人朱
新礼,购双方,各得其 所的胜算有多大?该并购案有当些值得我们反思的呢?
案例: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及其反思
一、可口可乐公司的并购动机 可口可乐公司是软饮料销售市场的领袖和先锋,亦是全球最大的果汁饮料经销商。拥有 全球软饮料市场48%的市场占有率。那么,可口可乐为何要高价并购汇源果汁公司呢? 1、饮料市场呈现的态势。 目前,可口可乐公司在中国的饮料市场正面临着很大的经营压力:碳酸饮料的销售下降, 可乐的市场份额被百事赶超,纯净水方面无法与娃哈哈抗衡,在果汁市场输给了汇源,茶饮料 上则输给了康师傅和统一。为此,可口可乐公司制定了全方位发展饮料业务、加大非可乐市场 特别是果汁市场的经营战略。
案例: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及其反思
二、朱新礼及三大股东缘何接受并购 汇源果汁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汇源控股公司由朱新礼全资控股,其同时还是汇源果汁的创始人、汇源果汁 公司的董事长。但曾表示要将汇源做成“百年老店”的朱新礼,为什么要将苦心经营16年才培育出的全国果汁 第一品牌拱手转让他人呢?达能集团和华平基金为什么也选择撒手退出呢? 1、超常的收购溢价 在全球市场一片低迷的状况下,该项收购给出了近3倍于公司股价的超常溢价,由朱新礼全资控股的汇 源控股公司将坐收超过74亿港元的股份出让款,并由其出任名誉董事长,可谓是“顺势而为,见好就收”。
【并购重组】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例分析
• 2007年中国果(蔬) 汁及果(蔬)汁饮料 市场份额排名前三位 分别是:统一企业(中 国)投资有限公司、可 口可乐装瓶商生产(东 莞)有限公司、北京汇 源饮料食品集团有限 公司(汇源果汁所属 的汇源集团),市场 份额在分别是18。 69%,15。04%与13。 95%。收购完成后, 可口可乐的市场份额 28。99%,超过目前 位居第 各方对并购案的回应 • 并购的反垄断审查 • 各方对并购失败的反应 • 可口可乐并购案被禁的三大焦点: • 启示与反思
• 3月18日,中国商务部宣布,根据中国《反垄断法》规 定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自此,备受关注的可口可乐 收购汇源案终于有了结果。以下为整理的可口可乐并购 汇源案大事记: 2008年9月3日,可口可乐公司宣布,计划以二十四 亿美元收购在香港上市的中国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 司。 受此消息刺激,汇源股价当日复牌后股价飙升,收 盘报10.94港元劲升1.64倍,成交24.8亿港元名列港股 成交榜首。 2008年9月4日,有调查显示,在参与投票的四万余 人中,对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持不赞同意见的比例高 达82.3%。 2008年9月5日,媒体报道称,中国本土有几个果汁 企业准备一同呼吁审查该宗并购案的有关国家机构能够 将汇源品牌拿出来拍卖。 2008年11月3日,汇源发布声明称,可口可乐并购汇 源案目前已正式送交商务部审批,预计审批结果有望在 年底前出台。
• 可口可乐公司赶超我国本土品牌的最好手段, 除了利用其强大的品牌优势,就是凭借其经济 实力和娴熟的资本运作,并购知名的本土品牌, 加速本土化的布局。而汇源果汁?-公司的吸 引力就在于,它是我国最大的果汁供应商和出 口商,在纯果汁和中浓度果汁市场稳居领导地 位,所占份额分别高达42.6%和39.6%。其汇 源品牌又是我国果汁行业的第一品牌,被评为 “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中国最具影响力 品牌”、“消费者心目中理想品牌第一名”等。 如果收购成功,可口可乐公司将取得汇源果汁 公司引以为傲的品牌价值、市场份额、市场潜 力和营销网络,再加上可口可乐公司在低浓度 果汁市场上的优势,二者的产品将形成良性互 补。
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例
品牌强势 汰
竞争 优胜劣 行业水平提高
协同收益,节省开支、减少成本 将中国果农纳入全球采购系统
受舆论压力(舆论的关注点不是是否构成垄断,而是中国的民族品牌 被外国收购,民间的民族品牌保卫战,对商务部造成无形的压力) 收购前鉴:中华牙膏、小护士、大宝(品牌雪藏、市场萎缩) 杀鸡儆猴:
是否产 生影响
可口可乐收购汇源
——企业为什么很想卖
竞争:一、蓝海战略
(创新市场、寻找差异化产品、刺激潜在需求)
二、红海战略(在市场激烈竞争条件下进行厮杀)
1、企业之间(1)收购兼并(利用被收购方的产品市场;用很高的收购 代价逼迫对方转型,不再成为竞争对手。可口可乐收购汇源) (2) 强强联手(巩固优势,甚至获得垄断利益) (3)弱弱联手(迫于无奈,对抗来自大企业的竞争压力) 2、企业内部:降低价格、提高质量、提升品牌、完善服务
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例
可口可乐收购汇源
——国家为什么不让卖
背景:2008年9月3日,国际饮料巨头可口可乐公司宣布,将以每股12.2港元,收购中 国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总收购价达179.2亿港元。这意味着,若交 易完成,可口可乐将成为汇源果汁的全资控股公司,汇源果汁将撤销在香港联交所的 上市地位。
国家对民企的严重不公平对待,是Fra bibliotek致许多大型民企一卖了之 的原因。
虽然国家一直在力图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可是还是出现了国进民退的现象。 不管是在国家政策制度还是银行贷款等方面的“潜规则”,民营企业都遭遇着不公 平竞争。
可口可乐收购汇源
——企业为什么很想卖 不公平的竞争环境
1、不是优胜劣汰。我们国企和民企根本没有平等竞争,是一个不等竞争,是劣 胜优汰。(山东钢铁公司本身是一个经营不太好,甚至亏本的企业,但是反而兼 并了经营好的山东日照钢铁公司) 2、不是市场配置资源。除了极少数几个领域作为国家战略国家控制了,不要市 场配置资源,但是绝大多数领域,民航、建材、钢铁都需要但却不是实现市场配 置资源。 3、民营企业资本营运困难。银行放贷存在巨大的风险,银行只能把贷款投向看 上去比较安全的政府项目、政府担保的项目,以及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很难拿到 贷款,或者要高于国企的利率才能拿到。 4、国家政策失公平。民营企业一方面要跟国企尤其是垄断国企抢地盘,一方面 又要应对外资的蚕食。而国家对民营企业的态度摇摆不定,在市场准入、贷款、 上市等诸多方面都存在限制和歧视措施。 政府出台的一些措施,包括“四万亿投资”、“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客观上对 整个民营经济的发展起到一定的负面作用,这些产业规划都有扶持重点企业、增 加行业集中度的倾向,重点企业、排名前几位的企业,不是央企就是地方国企, 规划照顾不到民营的中小企业。
高财案例分析之可口可乐并购汇源
案例一: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案例1.案件回顾:2008年9月3日上午,汇源果汁在香港联交所发布公告,可口可乐公司以约179.2亿港元收购汇源果汁集团的全部已发行股份及未行使可换股债券。
由于该项收购满足了我国《反垄断法》以及《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关于经营者集中事先申报的要求,2008年9月18日,可口可乐公司向商务部递交了申报材料。
经由初步审查和进一步审查,商务部最终于2009年3月18日否决了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的申请,认为该收购会对市场竞争造成不利影响,导致“两个传导效应和一个挤压效应”。
也即是说,集中可能会导致可口可乐公司传导其市场支配地位和品牌,并对中小型果汁企业产生挤压效应。
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是自《反垄断法》实施以来第一个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个被商务部禁止的集中案件,这个案件为中国反垄断法的实施所带来的思考,已经超越了案件本身所包含的意义。
2.商务部禁止该收购案件的理由:(1)集中完成后,可口可乐公司有能力将其在碳酸软饮料市场上的支配地位传导到果汁饮料市场,对现有果汁饮料企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进而损害饮料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品牌是影响饮料市场有效竞争的关键因素,集中完成后,可口可乐公司通过控制“美汁源”和“汇源”两个知名果汁品牌,对果汁市场的控制力将明显增强,加之其在碳酸饮料市场已有的支配地位以及相应的传导效应,集中将使潜在竞争对手进入果汁饮料市场的障碍明显提高。
(3)集中挤压了国内中小型果汁企业的生存空间,抑制了国内企业在果汁饮料市场参与竞争和自主创新的能力,给中国果汁饮料市场的有效竞争格局造成不良影响,不利于中国果汁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3.案件相关的反垄断法分析:在本案中,将相关市场界定为饮料市场、非碳酸饮料市场、果汁市场,还是纯果汁饮料市场、中浓度果汁市场或低浓度果汁市场,对市场竞争影响的判断就会产生截然不同的影响。
商务部将此案的相关市场界定为果汁类饮料市场,理由是:果汁类饮料和碳酸类饮料之间替代性较低,且三种不同浓度果汁饮料之间存在很高的需求替代性和供给替代性。
反垄断法案例
反垄断法案例案例一:可口可乐收购汇源2008年9月3日,可口可乐公司宣布,计划以二十四亿美元收购在香港上市的汇源公司。
2008年11月3日,汇源发布声明称,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目前已正式送交商务部审批,预计审批结果有望在年底前出台。
2009年3月18日,商务部正式宣布,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
为什么商务部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例二:宁夏反垄断价格“第一案”今年3月份,在宁夏地区从事快递经营的8家企业希望通过统一最低价的方式改善快递行业价格混乱状况,经多次电话沟通、召开会议等方式最终达成共识,并就本地电子商务企业揽收邮件最低价格形成了书面统一涨价决定(协议),并向部分电子商务企业发送了该决定(协议)复印件。
最终,此举遭电商举报。
历经8个月,日前,宁夏地区反垄断价格“第一案”终于尘埃落定。
涉及此案的8家快递企业6家被处罚,2家被责令整改,在快递行业引起不小的震动。
他们违反了反垄断法的什么规定?案例三:腾讯与360之战2011年11月3日下午腾讯向用户宣布:在360公司停止对QQ进行外挂侵犯和恶意诋毁之前,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与此同时,腾讯还宣布,QQ空间宣布不支持360器访问。
根据反垄断法分析腾讯公司的行为。
案例四:康师傅方便面现垄断口水战据AC尼尔森2009年12月的调研数据显示,康师傅方便面销售量与销售额的市场占有率分别为41.7%及54.6%。
“康师傅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是多年来苦心经营的成果,我们并没有垄断市场,也不存在利用旗下‘福满多’品牌搞低价竞争的情形。
”针对白象方面关于康师傅旗下“福满多”品牌低价倾销的指责,康师傅上述负责人表示,作为康师傅旗下的低端品牌,“福满多”生产1-1.5元的方便面,目前在全国的市场占有率约为12%。
“目前在低端面领域,参与竞争的企业众多,但是品质方面则参差不齐。
作为康师傅旗下的低端面品牌,福满多之所以将价格定在1-1.5元/包,就在于要确保低端市场的品质,避免消费者由于食用不安全和低质量的方便面,从而对整个方便面行业产生负面印象。
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例
本案例由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崔锐撰写而成,作者对有关名称、数据等做了必要的掩饰性处理。
本案例仅作为课堂讨论的材料,不表示企业成败极其管理措施的有效性。
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例一、背景 中国最大的果汁生产企业汇源果汁2008年9月3日在香港对外宣布,可口可乐公司提出以约180亿港元收购汇源果汁全部已发行股本。
若交易完成,汇源果汁将撤销在香港联交所的上市地位。
资料显示,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各地建立了20多个现代化工厂,年设计生产能力达220多万吨年设计生产能力,主要生产水果原浆、浓缩汁、果汁、蔬菜汁等400多个品种的产品,营销网络覆盖全国。
作为全球最大的饮料公司,可口可乐公司自1979年在中国开展业务,可口可乐、雪碧、芬达等带气饮料品牌在中国拥有很高的知名度。
近年来该公司积极拓展中国的果汁饮料市场。
可口可乐公司希望通过收购汇源提高其在中国饮料市场的份额。
按照中国《反垄断法》的规定,这桩并购案必须要获得中国商务部审核通过。
2008年9月8日,国内企业欲联名上书反对收购案;2008年11月19日,汇源最后一次向商务部提交补充材料;2008年11月20日,商务部正式进入反垄断调查程序;2008年12月5日,中国商务部首次公开表态称已经对可口可乐收购汇源的申请进行立案受理。
2009年3月18日,商务部网站发布新闻正式表示,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未通过反垄断调查。
二、原因分析2(一)朱新礼卖汇源果汁的理由1、战略转型——从做产业链到专注产业上游的转型。
除了将要卖掉的上市公司,汇源集团还有很长的产业链:种子、树苗、果园、水果加工、果汁灌装等。
中国水果上游加工市场发展空间巨,每年有2亿吨水果没有得到很好的工业加工,目前整个工业加工比例不到8%。
所以,在收购协议达成的同时,汇源方面提出了可口可乐上游采购的约定。
与可口可乐的合作,朱新礼预计可以调动500亿的资源来做果汁饮料的上游。
同时,凭借可口可乐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和卓越的运营能力,其在果汁领域将有很高的增长前景。
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果汁案例分析
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果汁案例分析
可口可乐是全球最大的饮料公司之一,拥有丰富的市场经验和广泛的产品线。
汇源果汁则是中国大陆最大的果汁生产商之一,以其天然健康的果汁品质和丰富的营养成分而闻名。
2018年,可口可乐决定收购汇源果汁,以进一步扩大在中国市场上的份额。
1. 收购汇源果汁的背景
中国饮料市场正在经历快速增长的时期,消费者对健康、天然和有机产品的关注程度日益提高。
随着中国中产阶级的增长和消费观念的转变,豪华品牌和高端产品在中国市场上越来越受欢迎。
因此,对于可口可乐来说,收购汇源果汁是一个重要的机遇,可以帮助公司进一步扩大在中国市场上的份额,增加更多高端产品线并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2. 收购的计划及其实施过程
可口可乐在2018年1月宣布正式收购汇源果汁,以合理的价格获取汇源果汁61.4%的股权。
随后,可口可乐继续展开收购行动,最终在2018年12月以价值17.20亿元人民币的价格获得汇源果汁100%的股权。
收购完成后,可口可乐将控制汇源果汁的生产、销售和供应链,并在汇源果汁的品牌之下推出全新的高端产品线。
3. 收购的影响和前景
通过收购汇源果汁,可口可乐扩大了在中国市场上的份额,增加了自身专业化和分散化的业务。
此外,收购还帮助可口可乐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推出更多天然、健康、高端的产品线。
2019年,可口可乐宣布计划在中国市场上推出自己的高端成长品牌,其中包括汇源果汁产品线,以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并满足消费者需求。
总之,收购汇源果汁是可口可乐在中国市场上扩大业务的重要步骤,与此同时,这也为中国的果汁市场增加了更多日益高端化和多样化的选择。
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 反垄断法
可口可乐并购案例一、可口可乐并购案例背景08年9月3日,中国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称,可口可乐公司已与汇源果汁三大股东中国汇源果汁控股有限公司、达能及华平基金旗下Gourmet Grace签署接受要约,以每股12.2港元的价格,现金收购后者合计持有的汇源果汁大约66%股份及全部未行使可转换债券及期权。
08年12月5日,商务部立案受理并购案。
09年3月18日,商务部正式发布《关于对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反垄断审查公告》,公告称,鉴于可口可乐对汇源果汁的收购可能妨碍或者限制竞争,影响中国果汁行业的健康发展,作出禁止收购的决定。
这是反垄断法自去年8月1日实施以来,商务部已经受理的40多起反垄断申报中首个没有通过反垄断审查的案例。
二、可口可乐并购案例争议焦点2.1否决并购理由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并不是商务部受理的第一起外资收购中国民族企业的重大反垄断审查。
回顾近年引发重大争议的外资并购案,无不和民族主义、国家安全等非法律和经济的因素纠葛在一起。
2005年9月,凯雷收购徐工引发关于国家安全的讨论,不了了之;舍弗勒高价收购濒临破产的洛阳轴承,因为经济安全原因被否决。
这两起重大案件,连进入反垄断审查程序的机会都没有就中途夭折。
2006年8月法国SEB收购苏泊尔,引发了关于民族品牌安全的争议,但比较幸运的是,商务部并没有对该案进行国家安全审查,而是直接进行反垄断听证,并于2007年4月通过反垄断听证批准了该收购。
相比先例,可口可乐收购汇源面临的外部环境显然好了很多,中国民众对于外资收购已经趋于理性,体现在法律的程序正义里,就是商务部并没有对汇源收购案进行所谓的国家安全审查,而是直接受理了当事方的反垄断审查申请,按照《反垄断法》第27条规定,对可能影响竞争的因素,包括,经营者的相关市场份额、市场集中度、对竞争的影响等进行纯粹的法律审查,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也是中国自信的一种表示。
商务部在其公告里面,列出了三个否决该项并购的理由:一是集中完成后,可口可乐公司有能力将其在碳酸软饮料市场上的支配地位传导到果汁饮料市场,对现有果汁饮料企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二是集中完成后,可口可乐公司通过传导效应,将使潜在竞争对手进入果汁饮料市场的障碍明显提高;三是挤压了国内中小型果汁企业生存空间,给中国果汁饮料市场有效竞争格局造成不良影响,不利于中国果汁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案例7:可口可乐179亿港元全资收购汇源果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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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否决收购理由一:保护消费者利益. 商务部否决收购理由一:保护消费者利益. 集中完成后可口可乐公司可能利用其在碳 酸软饮料市场的支配地位,搭售, 酸软饮料市场的支配地位,搭售,捆绑销 售果汁饮料, 售果汁饮料,或者设定其他排他性的交易 条件,集中限制果汁饮料市场竞争, 条件,集中限制果汁饮料市场竞争,导致 消费者被迫接受更高价格, 消费者被迫接受更高价格,更少种类的产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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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观点:保护民族产业 要保护关键市场. 反方观点: 要保护关键市场. 要树立民族产业大旗, 要树立民族产业大旗,不是通过禁止无进 入门槛的行业并购, 入门槛的行业并购,而在于通过公平的规 则把握关键市场. 则把握关键市场.政府就是想保护国内生 产商的利益,也得保护到位才行. 产商的利益,也得保护到位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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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声: 尾声: 汇源称尊重商务部批复 可口可乐称不再收购 汇源果汁股价全天暴跌42%, 汇源果汁股价全天暴跌42%,可口可乐股 价小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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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与讨论
1,你对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未通过审查 怎么看? 赞成还是反对? 怎么看? 赞成还是反对? 2,你认为此事对汇源有何影响? 你认为此事对汇源有何影响? 3,你认为这一事件是否影响外商在中国 投资? 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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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称,倘收购建议完成,可口可乐公司 公告称,倘收购建议完成, 有意让汇源继续经营其现有业务, 有意让汇源继续经营其现有业务,并作出 重大承诺, 重大承诺,依靠汇源的现有品牌及业务模 式壮大业务,提高其固定资产的利用率, 式壮大业务,提高其固定资产的利用率, 并为汇源雇员提供更多发展空间. 并为汇源雇员提供更多发展空间. 可口可乐全资收购汇源果汁案,尚需得到 可口可乐全资收购汇源果汁案, 中国监管部门商务部的批准. 中国监管部门商务部的批准.
可口可乐收购汇源
一、概况 2008年9月3日,可口可乐宣布,计划斥资约24亿美元全 资收购中国果汁与饮料生产商汇源果汁集团。这是可口可 乐历史上第二大收购案。 可口可乐出价高达每股12.20港元,不仅远远高于停牌前 的4.14港元,也比去年汇源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价 高出一倍。 总计196.5亿港元——国际饮料巨头可口可乐正准备以此 高价将中国最大的果汁品牌企业汇源收入囊中——这也将 成为可口可乐迄今为止在中国金额最大的一笔收购交易。 汇源在国内快速发展的果汁市场占据龙头地位,建有400 多万亩的水果基地与30多家工厂,并成为拥有顾客忠诚 度的著名品牌,形成成熟链条。
二、具体情况 根据双方协议,交易完成后,汇源果汁将成为 Atlantic Industries的全资附属公司,并将撤销其上 市地位。 可口可乐已经对汇源果汁提出了全面收购的计划, 但其所提及的全部收购建议均为可能收购建议,须 待先决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出。 而共持有汇源果汁近66%股份的三大股东已对该交易 作出不可撤回的承诺。这三位股东分别是汇源果汁 母公司中国汇源果汁控股有限公司、达能集团和 Warburg Pincus Private Equity(华平基金)。公开 资料显示,目前汇源控股与达能在汇源果汁的持股 比例分别为41.53%、22.98%。
一、概况 每一次经济衰退,都是企业并购的最好时机,尤其是 资本市场大跌之际。 由于对健康的担忧,含糖和卡路里过多的碳酸饮料市 场逐渐式微,可口可乐一直渴望借助其碳酸饮料已经 成熟的生产和销售平台进入非碳酸饮料领域。 拥有13亿人口的中国饮料市场潜力最大, 2007年, 中国果汁饮料市场大幅增长,若以价值计,果蔬汁已 成为碳酸饮料后第二大饮料市场,这可能是可口可乐 在资本市场低迷而以高溢价收购汇源的主要原因。
可口可乐收购汇源集团案例分析
可口可乐收购汇源集团案例分析1. 交易双方1.1 可口可乐可口可乐公司(以下简称“可口可乐”)注册于1919年,是全球最大的饮料公司。
可口可乐旗下现有饮料品牌超过450个,涉及汽水、果汁等多种产品。
1979年,可口可乐成为中国改革开发后第一批进入中国的国际消费品公司。
目前可口可乐公司在中国投资已经超过11亿美元,建立了27家瓶装厂,雇佣员工超过15,000人。
图1 可口可乐2005年-2008年收入及利润趋势1.2 汇源集团北京汇源饮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源集团”)成立于1992年,是中国领先的果汁饮料生产商。
汇源集团旗下产品主要包括水果原浆、浓缩汁、果蔬汁、含乳饮料、茶饮料、婴儿食品等400多种。
目前,汇源集团在中国建立了24处加工厂,270个销售公司和500多个中心专卖店,总资产超过49亿元人民币。
汇源集团2007年2月在港交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01886,IPO募资超过24亿港元,上市首日市值超过80亿港元,2008年9月18日市值超过120亿港元。
图2 汇源集团2005年-2008年收入及利润趋势2. 收购事件背景近年来,中国果蔬汁饮料市场增速惊人, 2006年中国境内共售出果蔬汁饮料53亿公升;2007年,这一数字增长到了97亿公升。
有预测称,2008年该数字将继续增长,有望达到120亿公升。
在中国果蔬汁饮料市场中,汇源集团是当之无愧的行业霸主。
果蔬汁饮料市场一般分百分百果汁、中浓度果蔬汁(果汁含量26%-99%)以及果汁饮料(果汁含量低于25%)三个类别。
AC尼尔森研究数据称,汇源集团在中国百分百果汁和中浓度果蔬汁的市场占有率约为40%;在果汁饮料市场,汇源集团的市场占有率也达到了6.8%。
有关汇源集团在中国果蔬汁市场占有率及排名等详细信息可参考表1 2007年汇源集团在中国果蔬汁市场占有率及排名。
在市场收入贡献方面,中国市场目前排在可口可乐全球市场第5位。
公司年报显示,可口可乐中国市场销售增长率一直保持20%左右,其中2005年增长率为22%,2006年增长率为22%,2007年增长率18%。
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例分析
可口可乐公司的情况
可口可乐公司诞生于1886年,总部在美国的亚特兰大,是世 界软饮料销售的领袖和先锋。 1927年可口可乐在中国设立了 第一家分公司,1979年又重返中国。
可口可乐公司是软饮料销售市场的领袖和先锋,亦是全球最大 的果汁饮料经销商。透过全球最大的分销系统,可口可乐产品 畅销世界超过200 个国家及地区,拥有全球软饮料市场48%的 市场占有率。其品牌价值已超过700 亿美元,是世界第一品牌。
Hale Waihona Puke 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 场的控制力 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 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入、技术进步的影响 经营者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 经营者集中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 汇源品牌对果汁饮料市场竞争产生的影响
商务部最终否决
2009年3月18日,商务部作出了最终裁决,禁止可口可乐公司收购 汇源公司。这成为2008年8月1日中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首个 被否决的案例。 商务部随后在3月24日公布了一份详细的“答记者问”。其中显示, 正是对于“传导效应”的认定,导致了商务部反垄断局做出最后的裁 决。商务部援引中国饮料工业协会提供的数据认定,可口可乐公司在 中国碳酸饮料市场占有的市场份额为60.6%,同时,在资金、品牌、 管理、营销等方面已经取得竞争优势,因此在碳酸饮料市场具有市场 支配地位。
汇源方面的考虑
二、汇源发展进入瓶颈 2007年生产成本上升22.8%,营销成本增加50.3%,但价格只提高7.5%。
根据2008年9月9日公布的中期业绩报告,汇源果汁销售额和毛利率双双下降,增 长速度放缓迹象明显。前六个月汇源果汁毛利仅为3.915亿元,较去年同期的 5.033亿元下降了22%,降幅明显。上半年汇源果汁销售额12.94亿元,较2007 年同期减少7076万元,其中主营业务中的果汁产品收入下降7个百分点。公司摊薄 后的每股盈利仅为0.07元,较2007年的0.25元降幅高达72%。汇源果汁还首次出 现了大规模裁员,薪金与福利也在减少。
案例分析:可口可乐收购汇源
商务部就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反垄断审查做出裁决[2008年9月3日,可口可乐宣布以24亿美元收购汇源果汁。
香港上市公司汇源果汁也同时公告,称可口可乐旗下全资附属公司以179.2亿港元收购汇源果汁全部已发行股本。
]2008年9月18日,商务部收到可口可乐公司收购中国汇源公司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材料。
经申报方补充,申报材料达到了《反垄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要求,11月20日商务部对此项集中予以立案审查,12月20日决定在初步审查基础上实施进一步审查。
商务部依据《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从市场份额及市场控制力、市场集中度、集中对市场进入和技术进步的影响、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及品牌对果汁饮料市场竞争产生的影响等几个方面对此项集中进行了审查。
审查工作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审查过程中,充分听取了有关方面的意见。
经审查,商务部认定:此项集中将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
集中完成后可口可乐公司可能利用其在碳酸软饮料市场的支配地位,搭售、捆绑销售果汁饮料,或者设定其他排他性的交易条件,集中限制果汁饮料市场竞争,导致消费者被迫接受更高价格、更少种类的产品;同时,由于既有品牌对市场进入的限制作用,潜在竞争难以消除该等限制竞争效果;此外,集中还挤压了国内中小型果汁企业生存空间,给中国果汁饮料市场竞争格局造成不良影响。
[据研究公司Euromonitor称,可口可乐是中国市场上最大的碳酸饮料供应商,市场占有率达52.5%。
该公司的全球竞争对手百事公司在中国碳酸饮料市场排名第二,占有32.8%的市场份额。
汇源果汁是中国最大的纯果汁生产商,在这一高端市场占有33%的份额。
可口可乐也出售果汁饮料,Euromonitor的数据显示,它与汇源果汁在中国果汁和蔬菜汁市场合计占有20.3%的份额。
]为了减少集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商务部与可口可乐公司就附加限制性条件进行了商谈,要求申报方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
可口可乐公司对商务部提出的问题表述了自己的意见,提出初步解决方案及其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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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禁止可口可乐公司收购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一案,国内外强烈关注。
3月24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就记者对此案的相关疑问进行了详解。
为什么可口可乐并购汇源需要接受审查?姚坚:根据中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在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中,由于交易后可口可乐公司将取得汇源公司绝大部分甚至100%股权,从而取得了汇源公司的决定控制权,因此,该交易符合集中的法定标准;同时,可口可乐公司和汇源公司2007年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分别为12亿美元(约合91.2亿人民币)和3.4亿美元(约合25.9亿人民币),分别超过4亿元人民币,达到并超过了《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的申报标准,因此此案必须接受相关审查。
审查并购汇源案时主要考虑哪些因素?姚坚:对审查经营者集中需要考虑的因素,我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审查经营者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一)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二)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三)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入、技术进步的影响;(四)经营者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五)经营者集中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为应当考虑的影响市场竞争的其他因素。
商务部审查经营者集中案件时,对集中给市场竞争造成的影响从上述六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要说明两点:一是第五项关于经营者集中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是世界各国经营者集中制度通行做法,目的是从宏观角度、在更高层次上维护市场竞争的有效性,与反垄断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是一脉相承的。
二是第六项关于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为应考虑的影响市场竞争的其他因素,这里所指的其他因素仅限于影响竞争的因素,不包括非竞争考量的其他因素,这些因素是其他法律和政策需要解决的问题。
在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中,商务部依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从市场份额及市场控制力、市场集中度、集中对市场进入和技术进步的影响、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及品牌对果汁饮料市场竞争产生的影响等方面对此项集中进行了审查,在全面评估此项交易产生的各种影响的基础上作出了禁止决定。
审查过程中,商务部进行了大量调查,采取各种方式征求和听取了相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作为审查决定的参考。
要强调的是,在整个审查过程中,商务部严格依法独立办案,既没有受与竞争法无关因素的干扰,也没有受一些外媒所谓民族情绪的影响,完全是依照反垄断法作出了客观的裁决。
如何界定此收购的相关市场是否造成垄断?姚坚: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二条规定,相关市场是指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特定商品或服务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
在反垄断执法实践中,通常需要界定相关商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
任何竞争行为均发生在一定的市场范围内,界定相关市场是明确经营者竞争的市场范围的过程。
因此,相关市场的界定是对竞争行为进行分析的前提,是反垄断执法工作的重要步骤。
科学合理界定相关市场,对识别竞争者和潜在竞争者、判定经营者市场份额和市场集中度、认定经营者的市场地位、分析经营者的行为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判断经营者行为违法性以及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关键问题,具有重要的作用。
界定相关市场通常采用两种方法。
一是需求替代:从需求者角度来看,通常商品之间的替代程度越高,竞争关系就越强,就越可能属于同一相关市场。
二是供给替代:从经营者的角度考察,通常生产设施改造调整的投入越少,承担的额外风险越小,转而提供紧密替代商品越迅速,该商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越强,则供给替代程度就越高,就越可能属于同一相关市场。
本次交易所涉相关产品主要包括无酒精饮料中的两大类,果汁类饮料和碳酸软饮料。
根据商务部在审查中掌握的信息,两家公司在果汁类饮料产品类别中存在重叠,而碳酸软饮料产品只有可口可乐公司生产,汇源公司并不生产碳酸软饮料。
本次并购的相关市场被界定为果汁类饮料,其中包括100%纯果汁,浓度为26%—99%的混合果汁,以及浓度在25%以下的果汁饮料。
在界定相关市场的过程中,商务部高度注重经济学分析,对果汁类饮料和碳酸类饮料之间可替代性以及三种不同浓度果汁饮料之间的可替代性进行了深入分析。
根据市场调查和搜集的证据,商务部将此案相关市场界定为果汁类饮料市场,理由是:果汁类饮料和碳酸类饮料之间替代性较低,且三种不同浓度果汁饮料之间存在很高的需求替代性和供给替代性。
为何商务部认为可口可乐有能力将其在碳酸软饮料市场的支配地位传导至果汁饮料市场?姚坚:据中国饮料工业协会统计,可口可乐公司占全国碳酸饮料市场份额为60.6%。
同时,考虑到该公司在资金、品牌、管理、营销等诸多方面已取得的竞争优势,经认真核实和评估,商务部认定,可口可乐公司在碳酸软饮料市场占有市场支配地位。
碳酸饮料和果汁饮料尽管彼此间替代性不强,但却同属非酒精饮料,彼此属于紧密相邻的两个市场。
此次收购完成后,可口可乐公司在碳酸饮料已有支配地位基础上又进一步增强了其在果汁类饮料市场的竞争优势和影响力,产生强强联合的叠加效应。
为谋求其自身利润最大化,可口可乐公司有能力在并购后利用其在碳酸软饮料市场上的支配地位,将果汁饮料与碳酸饮料搭售、捆绑销售或附加排他性交易条件,将其在碳酸饮料市场上的支配地位传导至果汁饮料市场,这将严重削弱甚至剥夺其他果汁类饮料生产商与其形成竞争的能力,从而对果汁饮料市场竞争造成损害,最终使消费者被迫接受更高价格、更少种类的产品。
做出审查决定前,商务部为什么与可口可乐公司进行附加限制性条件的商谈?谈过几轮?结果如何?姚坚:经营者集中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很复杂。
有些情况下,集中既会产生减少运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率的有利影响,也有可能对特定的市场竞争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在保留有利影响的同时避免排除、限制竞争的负面影响,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通过申报方承诺,商务部可决定附加减少集中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的限制性条件。
关于消除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解决方案问题,我部与可口可乐方进行了多轮商谈。
商谈中,我部向可口可乐明确指出此项收购的各项竞争问题,并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提出解决方案。
3月初,可口可乐向我部提出了初步解决建议。
经评估,我部认为该方案未能解决竞争问题,建议可口可乐公司对该方案进行修改。
此后,商务部与可口可乐公司进行了进一步商谈,可口可乐公司提出了最终方案。
经再次评估,商务部认为,尽管对部分问题的救济方案有所改进,但仍不足以消除此项收购产生的不利影响。
鉴于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没有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集中对竞争产生的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利影响或者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口可乐公司也没有提出足以消除不利影响的解决方案,因此决定禁止此项经营者集中。
需要说明的是,商务部在对外披露信息时,应遵守《反垄断法》关于保密的要求。
商务部在裁决公告中提到品牌对市场竞争的影响,禁止决定是不是为了保护民族品牌?姚坚:果汁饮料属于食品、快速消费品,直接面向广大消费者。
对于此类产品,品牌具有重要意义,品牌意味着产品的质量、价格、是否能被消费者信赖等一系列因素。
由于消费者对现有品牌的忠诚度,新品牌要说服零售商改变供应商十分困难,因此,品牌构成了饮料市场进入的主要障碍。
可口可乐公司通过大量投资维护产品的良好形象从而培养消费者的忠诚度就是最好例证。
此次交易完成后,正如本案公告所讲,可口可乐将独自拥有“美汁源”和“汇源”两个最具影响力的果汁品牌,通过控制品牌这一影响竞争的关键要素,可口可乐对中国果汁饮料市场控制力将明显增强,加之其在碳酸饮料市场已有的支配地位以及相应的传导效应,集中将使潜在竞争对手进入果汁饮料市场的障碍明显提高。
由于既有品牌对市场进入构成的障碍,潜在竞争者很难进入这个市场与可口可乐形成实质性的竞争,从而消除或者抑制可口可乐公司可能从事的滥用行为。
市场进入问题是反垄断审查中必须回答的一个问题,是严肃的竞争问题,这与你刚才所提的所谓民族品牌问题完全是两个概念。
因此汇源是不是民族品牌不是反垄断审查需要考虑的因素,与商务部禁止此项收购无关。
禁购是否意味着中国外资政策发生改变或者说中国实行投资保护主义?姚坚:对外开放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间的贸易与投资活动日益频繁,国家间的经贸关系日益增强,为了促进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我们欢迎外商来华投资,鼓励其在中国境内参与竞争。
随着加入世贸组织,我国市场开放程度进一步提高,外资来华的准入门槛明显降低,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进入我国,在传统的“绿地投资”之外,并购境内企业已成为一种较常见的方式。
2003年颁布《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以来,商务部累计批准了4966起并购案。
无疑,跨国公司并购境内企业带来了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有利于国民经济发展;但是,如果并购导致跨国公司在某一市场取得或加强支配地位,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反而会阻碍经济发展。
反垄断法,特别是其中的经营者集中控制制度的目的就是在鼓励经营者进行公平竞争、自愿联合、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同时,有效消除集中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反垄断法对国内外企业的垄断行为是统一适用的,并没有专门针对跨国公司。
商务部依据反垄断法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是基于对市场竞争的考虑,目的是维护我国果汁饮料市场的有效竞争,促进和保障果汁类企业在公平竞争中发展壮大,促进果汁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的形成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这是个案决定,不会影响更不会改变我国的外资政策。
对于商务部的这个裁决,反垄断法修改审查专家组成员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时建中在接受搜狐财经连线时表示,作为反垄断法的第一个案例,商务部的这个裁决非常有代表性,有着两个重要意义。
此外,实际上,汇源果汁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公司,原则上来说也是一家外国公司,尽管这项并购发生在两个外国公司之间,尽管这项并购发生在我国境外,但是,因为汇源公司主要在我国从事果蔬汁生产业务,因此,该项并购必然会影响到我国境内相关市场的竞争。
“商务部的这个裁决正是体现了反垄断法的先进性。
”时建中认为,商务部的裁决无论是从程序、实体还是内容上来说都是严格依据反垄断法而来的,“所以,这个裁决是法律使用的结果”“程序上,从最初的立案审查到中间的与当事双方商谈再到最后的审议,这一切都是符合法律程序的。
在实体上,商务部的这个公告也说明了很多。
公告的内容也是对各种可能都进行了分析,考虑到的面也很广。
”时建中说。
在他看来,商务部公布的正式裁决进一步丰富了我国反垄断法的理论,是一个很好的实践。
“这是商务部依据法律规定,经过详尽评估,做出的有利于市场公平竞争的裁决,这对实施不久的《反垄断法》来说也是一个很好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