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福利费在会计与税法上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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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收入与税法收入的差异比较

会计收入与税法收入的差异比较

会计收入与税法收入的差异比较
会计收入和税法收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的计算方法和规则也不同,因此会存在一些差异。

以下是它们之间的比较:
1. 计算方法不同:会计收入是按照商品或服务的实际出售价格计算的,即金额加上增值税。

而税法收入则是按照税法规定的计算方法来确定的,这可能与实际收入有所不同。

2. 计算时点不同:会计收入是在商品或服务交付之后确认的,即确认收入的时点一般是发票签订或货款收到之后。

税法收入的确认时间则是按照税法规定,可能与会计收入确认时间不一致。

3. 收入确认条款不同:会计收入通常按照收入确认原则计算,包括收到现金、产生收入的经济利益已经获得、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等条件下确认收入。

而税法收入则会根据税法规定的确认原则计算。

4. 扣除项目不同:会计收入可能包括某些税前收入的代收代付项目,如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而税法收入则可以扣除一些税前支出、捐赠、减免税等项目。

总之,会计收入和税法收入有着不同的计算方法、确认时间和扣除项目,因此会存在差异。

企业需要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将二者区分开来,以便正确计算和申报税收。

汇算清缴职工福利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汇算清缴职工福利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汇算清缴职工福利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山东 日照职业技 术 学院 申加 围会 计 与 税 法 差 异 比较
费用 等应严格遵照 当地财政 、税务部 门的规定标准及范 围进行会 计处 理和所得税 的申报 。 () 3 国税 函 ̄0 9 3 , 2 0 号 按照其他规定发生 的其他职工福 利费 , 3 包括丧葬补 助费 、 抚恤费 、 家费 、 安 探亲假 路费等 。 财企 [0 9 而 20 ] 22 , 4 号 独生子女费( 个人所得税作为不征税所得 ) 以及符合企业职 工福 利费定义但没 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 目中的其他支 出。 企 业一般在管理费用其他科 目中列支 ,企业 需要在汇算清缴 中找出
住房 、交通补贴采取货 币方式 的17 号文要求进职工工资而3 1 号文 要求进应付福利费 , 至于通讯补贴 , 与交通补贴性 质类 似 , 也应当 列入3 号应付福利费范围。 () 5 财企 20 ]4 号规定 , 0922 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 , 按月按标
相应的折 旧应 当作为应付福利费列 支。 () 2 国税函[0 9 3 , 2 0 ]号 为职工卫生保健 、 生活 、 住房 、 交通等所
定标准 , 民企业 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 , 居 总分机构 由法人
影响税务机关 的判断 , 通知》 而《 中并没有相应的规定 。 法规 定 但税 了债 转股形成 的股权计税基础是 原债权 的计税基础确定 , 如例4 分
析, 税款递延到股权转 让时, 债务 人是否存在重组利得依赖 于将来 股权 转让 的价格 。 选择债转股特殊性税务处理 时, 债务人除按 国税 总局公告2 1年第4 00 号第2 条第二款准备相关 的资料 , 2 如债转股合 同或协议 、 工商部门核准 的股权变更事项证 明材料等 。 若能在重组 协议 中明确股权附条件 、 附期 限的转让或 回购 , 相当于递延 的税款 有了偿还 的具体期限 , 也表 明债的法律关 系并没有消除 , 债务人对

职工福利费的会计与税收处理差异分析

职工福利费的会计与税收处理差异分析

∥壤财经论坛—l晶宁e品高磊嚣石高:悉【摘要】国税函[200913号和财企【20091242号这两个文件对职工福利费的处理方法存在很多的差异,这既影响了职工福利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又影响了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缴纳。

因此,我们有必要分析关于职工福利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方面的差异。

【关键词】职工福利费职工薪酬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在2009年1月4日颁布了《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3号),财政部在2009年11月12日重新颁发了《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1242号)。

笔者对这两个文件进行了对比和分析之后,归纳了几点差异。

一、职工福利费的范围界定上的会计和税务上的差异笔者将财企[20091242号文件和国税函[200913号文件进行对比发现,职工福利费界定范围的差异主要是:第一,为职工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财务会计上对交通补贴支出和住房补贴支出进行区分处理,或作为工资或作为福利费,税法对此没有作明确区分,统一作为职工福利费。

通讯补贴,财务上进行区分处理,或作为工资或作为福利费,税法上对此也没有明确作为福和J费来处理。

第二,离退休的人员统筹以外的费用。

会计上规定,这部分费用应该纳入职工福利费,按新的会计准则在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中核算。

税法规定,这部分费用不作为职工福利费。

第三,对实行年薪制等薪酬制度的企业负责人的职工福利费。

会计上规定,企业应当将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性货币补贴纳入职工的工资薪金,福利性货币补贴从其个人工资薪金中列支。

税法规定。

这类补贴应作为职工福利费。

第四,企业为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

按财企[20091242号文件的规定,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假日的补助以及未统—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薪金总额。

国税函1200913号文件规定企业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属于职工福利费。

汇算清缴职工福利费会计及税务处理

汇算清缴职工福利费会计及税务处理

汇算清缴职工福利费会计及税务处理一、职工福利费使用范围会计与税法差异比较《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主要差异如下:(1)国税函[2009]3号,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而财企[2009]242号,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

内设福利部门用房屋折旧是否作为应付福利费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城乡信用社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28号)文件“购建职工宿舍、食堂以及托儿所等职工集体福利设施只能在税后利润提取的公益金中开支,不得挤占其它资金。

”可见内设福利部门的房屋应当归属于设施一类相应的折旧应当作为应付福利费列支。

(2)国税函[2009]3号,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而财企[2009]242号,职工疗养费用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对当前比较普遍存在的向职工或部分职工发放支出的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包括油料、相关费用)安家费用等应严格遵照当地财政、税务部门的规定标准及范围进行会计处理和所得税的申报。

(3)国税函[2009]3号,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而财企[2009]242号,独生子女费(个人所得税作为不征税所得)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新准则下的职工薪酬与税法差异分析

新准则下的职工薪酬与税法差异分析
第1 9期 总第 2 1 2 期 21 0 0年 1 O月
内 蒙 古 科 技 与 经 济
I n rM o g l ce c c n lg n e n oi S in eTeh oo y& Ec n my a oo
No.1 9.t e 2 t s ue h 2l h is
随 着 我 国 经 济 的发 展 , 国 的 职 工 薪 酬 与 原 来 我 相 比 发 生 了重 大 变 化 , 的 内 涵 得 到 了 延 伸 和 扩 展 。 它
具 体 发 生 的 变 化 主 要 有 以下 几 个 方 面 : 1 1 1 职 工 薪 酬 的概 念 和 范 围 更 明确 。 以往 的 会 . . 在
计 准 则 中 没 有 专 门 针 对 职 工 薪 酬 的 规 范 , 职 工 薪 对 酬 的 会 计 处 理 分 散 在 若 干 个 会 计 准 则 当 中 。新 的 准
则将 这些 内容 统~ 规范 并 明确 了职 工薪 酬 的概 念 , 职 工 薪 酬 是 指 企 业 为 获 得 职 工 提 供 的服 务 而 给 予 各 种 形 式 的 报 酬 以及 其 他 相 关 支 出 。职 工 薪 酬 主 , 少 了 职 工 薪 酬 核 算 的 工 作 量 , 快 了核 减 加 算进 度 , 提 高了职工 薪酬核算 的质量 。 更
11 3 引入 了辞退福 利的概 念 。 过 参照 国际相关 .. 通
2 2 职 工 福 利 费 .
职 工 福 利 费 在 会 计 上 和 税 法 上 的 相 同 之 处 是 都
前 解 除 与 职 工 的 劳 动 关 系 , 者 为 鼓 励 职 工 自愿 接 或 受 裁 减 而 提 出给 予 补 偿 的 建 议 。
1 1 2 实 际 操 作 中 针 对 性 更 强 。 会 计 准 则 对 旧 准 .. 新

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与税法扣除的差异分析

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与税法扣除的差异分析
贷 : 行存 款 银 2 00 0 0 0
酬 委 员 会 或相 关 管 理 机 构 制订 的工 资 薪金 制 度 规 定 实 际
发 放 给员工 的工 资薪 金 。对工 资薪金 支 出应进 一步 界定 为 而不是 计入 盈余 公积 下 的二级科 目专 项储 备 中。盈 余公 积 用 于 转 增 资 本 ,将 专 项 储备 从 盈 余 公 积项 下 转 出 单 独列
同时 , 照形 成 固定 资 产 的 成本 冲减 专 项 储 备 , 确 按 并 认相 同金 额 的 累计折 旧 ( 固定 资产 在 以后 期 间不 再 计 提 该 折旧) : 借: 专项储 备— —生 产 费用 2 00 0 2 0
贷: 累计 折 旧
2 0 0 2 0 0
展 完 善 的同时 , 持一 贯性 、 应保 持续性 , 以便实 务操作 。
( 作者 单位 : 顺德 职 业技术 学院 )
财会 [0 93号文 对 财会 函 [0 86 文 作 了 改进 。 20 ] 2 0 ]0号
在计 提安 全 生产 费用 时 直接 将计 提金额 计 人 专项 储 备 中 ,
责 任编 辑 春 霞
C mmec l c u t g2 1 ・ ・ 7期 o r a Aco ni 0 6 1 i n 1
( 允 许税 前 扣 除 的工 资薪 金 必须 是 合理 的 一)
“ 理 工资 薪 金 ” 是指 企业 按 照股 东 大会 、 合 , 董事 会 、 薪
供 给 职工 的货 币性 和 非货 币性 薪酬 。提 供 给职 工 本人 、 配 偶 、 女 或其 他 被 赡 养人 福 利 等 。 子 以商 业 保 险形 式 提 供 的
注: 由于该涂料 公司属 于增值税 一般纳税 人 , 2 0 故 0 9年 1 1日起 , 月 新购置 的固定资产增值 税进项税 额可以抵扣 。

职工福利费会计准则与新所得税法处理差异浅析

职工福利费会计准则与新所得税法处理差异浅析


文 件 依 据
20 0 7年 l 2月 6 日. 国务 院 审 核通 过 并 下 发 了 《 华 人 民共 和 国企 中 业 所 得税 法 实 施 条 例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第 5 2号 ) ( l ,该 条 例 中“ 三 十 四条 企 业 发 生 的 合 理 的 工 资 薪 金 支 出 . 予 扣 除 ; 四 十 第 准 第 条 企业 发 生 的 职 工 福利 费支 出 .不 超 过 工 资 薪 金 总 额 l%的 部 分 , 4 准 予 扣 除 ; 四十 一 条 企业 拨 缴 的工 会 经 费 。 超 过工 资 薪金 总额 2 第 不 %的 部 分 , 予 扣 除 ; 四 十二 条 除 国 务 院财 政 、 务 主 管 部 门 另 有 规 定 准 第 税 外 。企 业 发 生 的职 工 教 育 经 费 支 出 .不 超 过 工 资 薪 金 总 额 25 .%的部 分, 准予 扣 除 ; 过 部 分 , 予 在 以后 纳 税 年 度 结 转 扣 除 。 ”在 所 得 税 超 准 实 施 条 例 中 . 未界 定 职 工 福 利 费 的范 围 。 并 20 0 9年 1 4 口 , 家 税 务 总 局 下 发 了 《 于 企 业 工 资 薪 金 及 职 月 国 关 工 福 利 费 扣 除 问 题 的通 知 》 国 税 函[0 93号 )该 通 知 规 定 企 业 的 职 ( 20] , 工 福 利 费 应 包 括 “ …为 职 工卫 生 保 健 、 活 、 房 、 … 生 住 交通 等 所 发 放 的 各 项 补 贴 和非 货 币性 福 利 ,包 括 企 业 向 职 工 发 放 的 因公 外 地 就 医 费 用 、 实行 医 疗 统筹 企业 职 工 医疗 费 用 、 工 供 养 直 系 亲 属 医 疗 补 贴 、 未 职 供 暖 费 补 贴 、 工 防 暑 降 温 费 、 工 困 难 补 贴 、 济 费 、 工 食 堂 经 费 职 职 救 职 补贴 、 工 交 通 补贴 等 ” 在此 项 通 知 中 , 家税 务总 局 明确 规 定 , 司 职 。 国 公 发放 的交 通 、 房 、 讯 补 贴 应 计人 福 利 费在 企 业 所得 税 税 前 扣 除 。 住 通 20 0 9年 l 月 1 】 2日 , 政 部 印发 了 《 于 企 业 加 强 职 工 福 利 费财 财 关 务 管理 的 通 知 》 财 企[0 92 2号 )该 通 知 规 定 “ 业 为 职 工 提 供 的 ( 20 ]4 , 企 交 通 、 房 、 讯 待 遇 , 经 实 行 货 币化 改 革 的 , 月 按标 准 发 放 或 支 住 通 已 按 付 的 住房 补 贴 、 通 补 贴 或者 车 改补 贴 、 讯 补 贴 。 当纳 入 职 工 工 资 交 通 应 总 额 , 再 纳 入 职工 福 利费 管理 淌 未实 行 货 币化 改革 的 , 业 发 生 的 不 企 相 关 支 出作 为 职 工 福 利 费 管理 , 根 据 国家 有 关 企 业 住 房 制 度 改 革 政 但 策 的 统 一 规 定 , 得 再 为 职 工 购 建 住 房 。 ” 照 财 企 [0 92 2号 《 不 按 2 0 ]4 通 知 》 定 , 司 发 放 给员 工 的交 通 、 房 、 讯 补 贴 应 并 人 工 资 总 额 , 规 公 住 通 计 人应 付 职 工 薪 酬一 资科 目核 算 。 工

2024年所得税汇算清缴:职工薪酬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

2024年所得税汇算清缴:职工薪酬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

2024年所得税汇算滞机职工薪B1.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一、职工新州的范围会计准则规定,职工薪酬I,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供应的服务而赐予各种形式的州劳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全部人员,含全职、款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

在企业的支配和限制卜.,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为其供应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也纳入职工范昭,如劳务用工合同人员。

职工薪酬,包括企业为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供应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

供应应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研养人的福利等,也属于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包括:(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二)职工福利费。

(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焚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其中,养老保险费,包括依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向社会保脸经办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依据企业年金支配向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脸费。

以购买商业保隆形式供应应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也属于职工薪酬。

(四)住房公枳金。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化经费。

(六)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将企业拥有的资产无偿供应应职工运用、为职工无偿供应医疗保健服务等“(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赐予的补偿。

(八)其他与获得职工供应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没有运用职工薪酬的概念,但在《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对工资薪金进行r界定.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全部现金形式或者#现金形式的劳动册劳,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4;3号)其次条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辙”,是指企业依据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化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三费及五险一金财务与税法规定异同

三费及五险一金财务与税法规定异同

三费及五险一金财务与税法规定异同探讨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0)12-089-02摘要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是在充分考虑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制定的。

但其中有许多改革措施与税收的目标和原则不一致,致使企业税收与会计处理上产生较大差异。

在实务中,尤其是工资薪金支出的确认与计量财务与税收规定虽然基本一致,但在工资薪金支出时间的确认上会出现时间性差异。

五险一金的提取额度有地区差异,但计提基数都是工资总额,在职工福利费实行“限额据实”税前扣除制度上也存在差异。

关键词应付职工薪酬企业所得税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行有关政策和实际情况,新会计准则中首次提出了“职工薪酬”条款,为系统规范我国企业职工各种形式劳动报酬的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提供了依据。

在这之后,《企业所得税法》于2007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由于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是在2006年财政部颁布新准则后出台,因此企业所得税法是在充分考虑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制定的。

但其中有许多改革措施与税收的目标和原则不一致,由此导致了在收入的确认、计量,费用的可扣除性等方面,企业税收所遵循的原则与会计原则等方面有着明显的区别,致使企业税收与会计处理上产生较大差异。

具体分析如下:《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对职工薪酬的范围进行了定义。

职工薪酬是指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给职工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薪酬,既包括提供给职工本人的薪酬,也包括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等。

企业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产生的义务,全部纳入职工薪酬的范围①。

此准则全面涵盖了我国现行实务中的各种职工薪酬,将原规定中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全部纳入职工薪酬进行计量。

职工福利费支出的纳税管理与会计核算

职工福利费支出的纳税管理与会计核算

每到会计期间终了 ,就按税前可扣除的工资总额 的 1% 4 计提福 利费 , 无论以前会计期 间有无福利费余额 , 均可如此操作 ; 另一
择权的辞退计划 , 当根据计划条款规定 的拟解除劳动关系 的 应
职工数量 , 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等集体 应付职工薪酬 。对于 自
1 6
《 当代经济》o9 2o 年2月 下) (
1 非货 币性 职 工福 利 、
企业向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职工福利 , 当分别情况处理 : 应 以 自产产品或外购商 品发放给职工作 为福利 。企业 以其生产 的 产品作为非货 币性福利提供给职 工的 , 企业应 当按产 品的公 允 价值和相关税 费 , 计量 应计入成 本费用的职 工薪 酬金额 , 确 并 认为主营业务收 入 ,其销 售成 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 , 与 正常商品销售相同。以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
十 条 规 定 : 业 发 生 的职 工 福 利 费 支 出 , 超 过 工 资 薪 金 总 额 企 不
费 用的职 工薪酬金额 。将拥 有房屋 等资产 无偿 提供给职 工使 用, 或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 工无偿使 用。企业将拥有的房屋等
资产 无偿提供给职 工使 用 , 应当根据收益对 象 , 将住房 每期应
保险 、 补充医疗保险 、 补充养老保险等 内容 , 都规定为直接列入
成本( 用 )企业 因此 不再需要 按照 工资总额 的 1%计提职 工 费 , 4 福利费 , 终结了已经延续了几十年的职工福利费财 务制度 。新 的《 通则》 规定企业 不再按 工资总额计提职 工福 利费 , 但现行 的 相关税收法律 、法规对职工福 利费支 出税前扣除 标准仍然 存 在。 08年 1 1日正式实施 的《 20 月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 条例》 第四

应付福利费会计及税务处理的对比分析

应付福利费会计及税务处理的对比分析

《 企业 会计 准 则第 9号 》 对职 工薪 筹 有 着严 格 的规 定 , 中 明确 指 出职工 薪酬是 指企 业为获 得职 工提供 的服 务而 给予各 种形 式 的报 酬 以及其 他相关 支 出 , 并确定 和列 举应 该计 人该科 目列 支范 围。 在实 务 操作 中会计 上 增加 了 “ 应付 职工 薪 酬 ” 计 科 目, 以核算 准 则 中规 会 用 定 的“ 种形式 的报 酬 以及 其他 相关 支 出” 各 。新 准则 不仅包 括 过去 的 “ 应付 工资” 应 付福 利费 ” “ 的内容 . 而且 还包 括工 会经 费 、 职工 教育 经
巾 图分类 号 : 80 2 F 1. 4
文献标 识码 : A
文章 编号 :0 98 3(0 00— 18 0 10 -6 12 1 )5 06— 2
途径 解决职 工福 利待遇 问题 ,逐步 推进 内设集 体福 利部 门 的分 离改 革, 财政部 下发 了《 关于 企业 加强职 工福 利费财 务管 理的 通知 》 财企 ( 『0 92 2号 , 2 0 ]4 以下简 称《 知 》 , 通 ) 明确 规定 将 职工 福利 纳入 工 资总 额 管理 , 合企 业薪 酬 制度 改革 , 步建 立 完整 的人 工成 本管 理 制度 , 结 逐 将职 工福 利纳入 职工 薪酬总 额管 理 。 通 知》 《 规定 的职 工福利 费 , 不仅 包括 包括发 放给 职工 或为职 工支付 的现 金及 现金补 贴 ,还包括 非货 币性 集体福 利支 出 。如职工 因公外 地就 医费厢 、 工疗养 费用 、 职 自办 食堂 经费 补贴 或者统 一供应 午餐 支 出 、符合 国家有 关规 定 的供 暖费 补贴 、 防暑 降温 费等 ; 企业 尚未分离 的 内设集体 福利 部 门所发 生 的设 备 、 施折 旧 、 护和 工作人 员的 人工费 用 ; 工 困难补 助 , 者企 业 设 维 职 或

浅析职工福利费税务处理与会计核算

浅析职工福利费税务处理与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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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职 工福利费税 务处 理与会计核算
段 永胜 陕西 省 石 头河 水 库灌 溉 管 理局 7 1 0 1 20
摘 要 : 着 会 计核 算 制 度 的 不 断推 进 , 计上 对 职 工福 利 费 的核 算 方 法 也 在 不 断 发 生 变化 , 法 对 职 工 福 利 费 的 扣 随 会 税
职工福 利费财务 管理的通知 》财企[0 92 2 2 0 ]4 号文件 以列举 的形 政府 根据 国家有 关规定制定 的生育保 险办法 取得的生育津贴 、 式规 定 了职工福 利 费项 目, 具体包 括发放 给职 工或 为职工 支付 生 育医疗费 或其 他属于生育保 险性质 的津贴 、补贴免征个人 所 的各 项 现金补 贴和 非货 币性集 体福 利。 同以前相 比,( 知 ( 通 得 税 。在会计 核算上 , 生育津贴 、生育 医疗 费或其他 属于生 育 关于 企业 职工 福利 费开 支范 围的规定 , 主要从 以下 几个方 面进 保 险 陛质 的津贴 、补贴在福利费 中核算 。 行调整 :一是职 工基本 医疗 保 险费 、补充 医疗 和补充养老 保险 国税 发[9 815 1 9 ]5 号文件规 定 :从超 出国家规定的 比例或基 费, 按工 资总 额 的一定 比例缴 纳或提 取 , 直接 列入成 本费 用 , 不 数计提 的福利费 中支付给个人 的各 种补贴 、补助 ;从福利费 中 再 列 作 职工 福 利费 管理 。二是 离退 休 人员 统筹 外费 用 、职 工 支付 给单位职工 的人 人有份 的补贴 、补助 ;单位为 个人购买 汽 疗 养费用 、 防暑 降温费 、企 业 尚未分 离的 内设福 利部 门设备设 车 、住房 、 电子计算 机等不属于 临时性生活 困难补 助性质的支

关于我国企业职工福利费会计及纳税处理的差异分析

关于我国企业职工福利费会计及纳税处理的差异分析


职 工 福利 费会 计 处 理 变 化
职 工福 利费 的会 计处理 ,就 是对 其 列 支 的 金 额 、 开 支 范 围 及 核 算 科 目 的 规 定 ,可 以通 过执行 《 企业 财务通 则》 前 后 的变 化 来 分 析 。 ( )执行 新 《 一 企业 财务通则 前 的会计
二 ,职 工 福 利 费 纳 税 处 理 变化
职 工 福 利 费 的 纳 税 处 理 ,是 对 其 税 前扣 除 的金额及 扣 除范围两 方面规 范 。 ( )执 行 企 业 所 得 税 暂 行 条 例 的 规 一 定 《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暂 行 中 条 例 》 第 六 条 规 定 : 纳 税 人 的 职 工 福 利 费 , 照 计 税 工 资 总 额 的 l %计 算 扣 除 。 按 4 对 于 职 工 福 利 费 的 列 支 范 围 , 企 业所 得税暂行 条例》及其 《 实施细则 》没 有规 定 。 对 于 财 企 [ 0 36 号 文 规 定 在 福 利 2 0 1 J 费 中 列 支 的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 补 充 养 老 和 补 充 医 疗 保 险 , 根 据 企 业 所 得 税 暂 行 条 例 实 施 细 则 》第 十 五 条 、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前 扣 除 办 法 ( 税 发 [0 08 号 )第 国 2 0 ]4 四 十 九 条 及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制 度 >需 要 明 确 的 有 关所 得 税 问题 的 通 知 》 国 税 发[0 34 号 ) “ ( 2 0 ]5 中 关 于养 老、医疗 、失业保 险”的 规 定 ,可 以在 所 得 税 前 扣 除 。 ( )执行 企业 所得 税法 》的规定 二 《 业 所 得 税 法 实 施 条 例 》 第 四 十 企 条规 定 “ 业 发生 的职 工福 利 费 支出 , 企 不超 过工资薪 金总额 1 %的部 分 ,准予 4 扣 除 。 ” 与 《 业 所 得税 暂 行 条例 》 相 比 , 企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实 施 条 例 》 对 于 福 利 费 的 扣 除 , 不 再 按 计 税 工 资 作 为 基 数 , 改 按 T 资 薪 金 总 额 作 为 基 数 , 取 消 f计 算 扣 除 的 说 法 ,改 为 实 际 发 生 。 对于 基本 医疗保 险 、补 充医疗保 险 和 补 充 养 老 保 险 , 《 业 所 得 税 法 实 施 企 条 例 》第 三 十 五 条 规 定 ,“ 业 依 照 国 务 企 院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或 者 省 级 人 民政 府 规 定 的范 围和标 准为职 工缴纳 的基本 养老保 险费 、 基本 医疗 保 险费 、 失业保 险费 、 工 伤 保 险 费 、 生 育 保 险 费 等 基 本 社 会 保 险 费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 准 予 扣 除 。 企 业 为 投 资者 或者 职 工 支付 的 补 充养老 保 险 费 、 补 充 医疗 保 险 费 , 在 国务 院 财 政 、税 务 主管部 门规定 的范 围和标 准 内,准予 扣

浅析职工福利费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

浅析职工福利费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

21 年第5 00 期
在 实 务操 作 中一 些企 业 将 发 放 的过 节 费 、 组 织 员 工旅 游 支 出等作 为 职 工福 利 费 核算 . 但其 并
不 在 国税 函 『0 93号 文所 列 举 的职 工福 利 费核 20 ]
算 范 围 内 , 者 认 为 , 按 照 现 行 的个 人 所 得 税 笔 应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基 本 征税 范 围 及 单 项 文 件 的具 体 规定 , 节费 、 过 职工 旅 游 费应 作 为 “ 资薪 金 所 工
江 西 饲 料
为职 工 卫生 保 健 、 活 、 房 、 通 等 所 发 放 生 住 交
的各 项 补贴 和 非货 币性 福 利 , 括企 业 向职 工 发 包 放 的因 公外 地 就 医 费用 、 实 行 医疗 统 筹 企 业 职 未 工 医疗 费 用 、 工 供 养 直 系 亲 属 医疗 补 贴 、 暖 职 供
得 ” 纳个 人 所 得 税 。如 果 企业 已扣 缴 了相 应 的 缴
费 补 贴 、 工 防 暑 降 温 费 、 工 困难 补 贴 、 济 职 职 救
费 、 工食 红 费补 贴 、 职 职工 交通 补 贴等 。
职工 福利 费 的财 务处 理 与会 计 核 算 方法 . 可 分 为 前 后 两 个 阶段 , 新 《 业 财 务 通 则 》 新 即 企 和 《 业会 计 准则 》 布前 的按 比例计 提 列 支 , 企 颁 转变
为之 后 的据 实列 支 。在税务 处 理上也 分 为两个 阶 段, 即新 《 企业 所 得税 法》 实施 前 的按 计 提 比例 扣
室 、 发室 、 理 医务 所 、 儿 所 、 养 院等 集 体 福 利 托 疗 部 门 的设 备 、 施 及 维修 保养 费 和福 利 部 门工 作 设 人员 的工 资薪 金 、 社会 保 险 费 、 房 公积 金 、 务 住 劳 费等

【税会实务】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下关于职工薪酬的差异比较

【税会实务】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下关于职工薪酬的差异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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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会实务】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下关于职工薪酬的差异比较
越来越多的企业实行年薪制,工资、薪金每月固定,同时年终再一次性发放年终奖金。

在年终奖的会计处理中,很多人认为年终奖是福利费。

但是根据新会计准则,年终奖属于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范围,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而且已经不再延续预提费用这个科目。

在会计制度下年终奖也可以直接走应付工资,一直挂在应付工资里。

对于职工福利费一般按以工资为基数计提放入应付福利费科目,在企业实际发放年终奖等福利时,再冲减计提的相关应付福利费。

如果应付福利费出现负数,在年终时,一般将负数金额转移到“管理费用”科目中,表示超支的福利费。

但在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将这部分金额在所得税前扣除。

那么《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相比,在职工工资、福利等方面的核算究竟有什么不同呢,下面谈几点笔者的看法:
1、首次系统规范:新准则是相关规范内容的首次制定、归纳和颁布,即首次在一个准则中系统的规范了企业和职工建立在雇佣关系上的各种支付关系。

2、明确定义:新准则明确定义了职工薪酬的内容,即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职工福利费、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以及辞退福利等其他与薪酬相关的支出,共计八项内容,同时明确不包括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和企业年金,这也是新准则中首次如此明确定义了职工薪酬的内容。

3、增加内涵:准则所规范的职工薪酬较以往相比内涵大为增加,既有传统意义上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也包括以往包含在福利费和期间费用中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各类社会保险。

职工福利费的会计与税法处理差异分析

职工福利费的会计与税法处理差异分析

认 应 付 职工 薪 酬 ( 职工 福 利 ) 。之 后 ,
财 政 部 下发 了《 于企 业 新 旧 财务 制 关
《 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4 企 0条
的规 定 : 企 业 发 生 的 职 工 福 利 费 支 “ 出 ,不 超 过 工 资 薪 金 总 额 1 %的 部 4 分 , 予 扣 除” 准 。
费 应 当 予 以 冲 回 。除 了外 商 投 资 企
业 从 税 后 利 润 中提 取 的职 工 福 利 及
度 衔 接 有关 问题 的通 知 》 其 中规 定 , ,
企 业 不再 执 行 “ 至 2 0 截 0 6年 l 2月 3 1
奖 励 基 金余 额 之 外 ,其 余 的应 情 况 进
日 , 付 福 利 费 账 面 为结 余 的 , 续 应 继 按 照 原 有规 定 使 用 , 结 余使 用 完 毕 待 后 , 按 照修 订 后 的《 业 财务 通 则 》 再 企
执 行 ”这项 规 定 ,而是 执 行新 规 定 :
关 于 职 工 福 利 费 余 额 的新 旧 衔
接 问题 , 家税 务 局 下 发 的 《 于 做 国 关 好 企 业 所 得 税 汇 算 清 缴 工 作 的 补 充 通 知 》 中规定 ,0 7年 度企 业 职工 福 20 利 费 仍 然 按 照 计 税 工 资 总 额 的 1 % 4
缴费 应 当先 从 应 付福 利 费 中列 支 , 待 结余 使 用 完 毕 后 , 按 照 《 业 财 务 再 企
通则 》 行 。 执
计 算 扣 除 。 实 际使 用 的部 分应 累计 未 计 人 职工福 利 费余额 。 0 8年度及 以 20
后 发 生 的职 工 福利 费 . 先 冲 减 以前 应 年 度 累 计 计 提 但 尚未 实 际 使 用 的职

职工福利费的会计与税法规定及其差异

职工福利费的会计与税法规定及其差异

(⼀)在会计处理上,福利费的规定主要有两个⽅⾯的政策: 1、2006年颁布,2007年1⽉1⽇起开始实施的新《企业会计准则第九号——职⼯薪酬》(适⽤于上市公司)和新《企业财务通则》(适⽤于国有以及国有控股企业)都没有具体规定要按⼯资总额计提职⼯福利费。

将原来应当由职⼯福利费列⽀的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保险等内容,都直接列⼊成本(费⽤),并在“应付职⼯薪酬”科⽬中列明细核算。

企业因此不再按照⼯资总额的14%计提职⼯福利费,终⽌了已经延续多年的财务制度中关于职⼯福利费的核算⽅法。

2、《关于实施修订后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7]48号)第⼀条:“关于职⼯福利费财务制度改⾰的衔接问题。

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实施后,企业不再按照⼯资总额14%计提职⼯福利费,2007年已经计提的职⼯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

截⾄2006年12⽉31⽇,应付福利费账⾯余额区别以下情况处理,上市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余额为⾚字的,转⼊200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由此造成年初未分配利润出现负数的,依次以任意公积⾦和法定公积⾦弥补,仍不⾜弥补的,以2007年及以后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弥补。

(2)余额为结余的,继续按照原有规定使⽤,待结余使⽤完毕后,再按照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执⾏”。

3、《〈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次执⾏企业会计准则〉应⽤指南》(财会[2006]18号)第⼆条第五款:“职⼯福利费⾸次执⾏⽇企业的职⼯福利费余额,应当全部转⼊应付职⼯薪酬(职⼯福利)。

⾸次执⾏⽇后第⼀个会计期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薪酬》规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职⼯福利计划确认应付职⼯薪酬(职⼯福利),该项⾦额与原转⼊的应付职⼯薪酬(职⼯福利)之间的差额调整管理费⽤。

” 由此可见,在2007年及以后年度按照新会计准则和新财务通则的规定,企业不再按照⼯资总额的14%计提职⼯福利费;对2006年末“应付福利费”的余额要分别情况处理:余额为红字的,依次冲减200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任意公积⾦和法定公积⾦,不⾜弥补的,以2007年及以后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弥补,实际发⽣的职⼯福利费全部计⼊当年的管理费⽤中;余额为蓝字的,全部转⼊“应付职⼯薪酬(职⼯福利)”帐户,在2007年及以后年度实际发⽣的职⼯福利费要⾸先冲减这部分余额,不⾜部分据实列⼊当年成本(费⽤);对于不执⾏新会计准则和新财务通则的⼀般企业,在会计核算上仍可以按原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提职⼯福利费。

职工福利费财务法规与税法的异同及影响

职工福利费财务法规与税法的异同及影响

影响, 他们 宁愿 委托外部研究 机构或者
选择外 部购买无形 资产的方式 , 而不会
选 择 进 行 自主 研 发 , 这样 的话 , 对 于 飞
用计 入 “ 研 发支 出” , 研 发结 束 后 直 接
转入 “ 无 形资产 —— × × 项 目” 。 ( 二) 全部 费用化 。对 于一 般研 发 费用 不大 的企业 , 依 据重 要性 原则 , 可
产品 制造过 程 中的成 本都 应归 属于该 产 品 ,开发 失败 的成 本应计 入 资本化 项 目,即将 研发 过程 中发 生 的相关 费
处理 : 如果研 发失 败 ( 即不 符合 资 产 的
定义) ,就将 有 关 费 用 转 入 “ 管 理 费 用—— 研 发支 出 ” 科 目; 如果研 发 成功
费 财务 董理_ 的一 通_ 知 一 财金I 9 4 2 置) 一 ( 丛下 _ 简 一 称 财务 规 ) . 国 _ 蓥税 务盏局_ 出童了 一 《 关 于企业一 王资 薪金
为 职工 提 供 的 除职 工 工 资 、奖 金 、 津
贴、 纳入 工 资总额 管理 的补 贴 、 职工 教
门所 发生 的设备 、 没施 和人员 费用 , 包
技术 含量高 的企 业 ,鉴于这 类 企业 对 研 发 的 依 赖 性 高 且研 发 费 用 数 额 较
三、 改进我国研发 费用会计处理 的
构 想
大 ,应 以研 发 的最终 结果 来决 定其 会
计 处 理 。我 们需 要在 现行 的企业 会 计 准则 基础上 ,根 据企 业研发 过 程 的具 体 的情 况 ,按 “ 设 备设 施 费 ” 、 “ 材 料 费” 、 “ 人工费” 、 “ 合 同服务 费 ” 、 “ 外 购 无形 资产 ” 、 “ 登 记 注册 支 出” 、 “ 间 接费 用” 等设 置三 级 明细项 目。 具 体 的会计 处理 如 下 : 首先 , 在 研 发 费用 发 生 时 , 区别 不 同研发项 目、所处 研发 阶 段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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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统筹外费用
注:①企业发放或支付的包括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原则,对于发放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②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的一定标准之内的公务交通、通讯费用才可以税前扣除。除此之外,或者超出这一标准的公务费用,一律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③对职工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按合理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征税;对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职工福利费在会计与税法上的异同
情形
核算项目
说明
国税函[2009]3号文
财企[2009]242号文
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内部机构(发生的)
设备设施
维修保养费用
维修保养费用
折旧摊销费
折旧摊销费
人员费用
工资薪金
工资薪金
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房公积金
劳务费
劳务费
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
(发放或支付的①)
职工卫生保健
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
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
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
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
——
职工疗养费用
税法上作工资薪金
职工生活
职工食堂经费补贴
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
——
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③
税法上作工资薪金
供暖费补贴(家庭)
税法上作工资薪金
其他职工福利费
(发放的)
丧葬补助费
丧葬补助费
抚恤费
抚恤费
安家费
职工异地安家费
探亲假路费
Hale Waihona Puke 探亲假路费——独生子女费
不缴纳个税
符合税法规定未列举的福利费
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的其他支出
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
(发生的或者发放的)
医疗费(未参加社会统筹的)
医疗费
其他统筹外费用(未参加社会统筹的)
规定的供暖费补贴
职工防暑降温费
规定的防暑降温费
救济费
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职工困难补贴
职工困难补助
职工住房
职工住房补贴(房租费)
职工住房补贴(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
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
职工交通②
职工交通补贴
职工交通补贴(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
职工通讯②
——
职工通讯补贴(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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