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讲_公司法的其他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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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法知识点整理

公司 法知识点整理

公司法知识点整理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规定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它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法人性: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2、营利性:公司的设立和运营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润,实现股东财富的最大化。

3、社团性:公司通常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股东出资设立,体现了一定的社团性质。

二、公司的分类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设立程序相对简单、组织机构灵活等。

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是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转让较为自由等。

三、公司的设立1、设立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由50 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 2 人以上 200 人以下为发起人。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或股本总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2、设立程序(1)订立公司章程。

(2)股东认缴或认购出资。

(3)验资(如需)。

(4)申请设立登记。

四、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1、公司章程的内容(1)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如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

(2)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3)任意记载事项。

2、公司章程的修改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五、公司的资本制度1、注册资本(1)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2)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2、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公司法和商法(双语)讲义 第22章Corporate and Business Law Chapter 22

公司法和商法(双语)讲义 第22章Corporate and Business Law Chapter 22

22Loan capital and charges1 DebenturesOverviewDEBENTURESDefinition Characteristics Issue &types Definition1.1 "A written acknowledgment of a debt".– Document which states the terms on which a company has borrowed money.– They may be secured or unsecured.2 Types of debentureSingle Debenture2.1 (a) The word 'secured' after the bank overdraft in a company's balance sheet indicates a banker's(single) debenture.(b) A banker's debenture is usually given to secure an overdraft up to a certain limit.Issued as a series2.2 Each transaction is a separate loan but the intention is that the lenders should rank equally. Public2.3 This is a debenture issued to the public (anyone).2.4 Study note: make sure you can compare shares and debentures.OverviewTYPES PRIORITYOF OFCHARGES CHARGES REGISTRATIONFixed Floating General Negative General Late Othercharge charge rule pledge rule registration points 3 Types of securityFixed charges3.1 (a) This relates to a specific asset which may be realised by debenture holders to repay theirloan.(b) It provides excellent security for the lender (debenture holder) in that assets may not betraded or exchanged while there is a fixed charge on them.(c) Any amount of loan not satisfied by selling the charged asset will rank as a unsecuredcreditor.Floating charges3.2 (a) This charge is secured on the company's assets generally. The assets may be tradedfreely.(b) The charge crystallises ie attaches to specific assets when:(i) There is a breach of the debenture trust deed; or(ii) A receiver is appointed; or(iii) A company commences Winding up.Priority of charges3.3 (a) If there are different charges over the same property, it will be necessary to ascertain theirranking.(b) (i) Similar charges rank in order of creation.(ii) Floating charges rank behind fixed charges even if those charges are created later.(c) Floating charges rank behind preferential creditors.Negative pledge charge3.4 (a) This clause can be included in the terms of the floating charge(b) Effect: subsequent fixed charges will rank behind the floating charge if they have actual noticeof the NPC.Advantages/disadvantages3.5 Study note: make sure you understand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the two types ofcharge.Registration of charges3.6 (a) (i) Particulars of all charges must be registered with the Registrar of Companies within21 days (s.398)(ii) Failure to register renders the charge void against the liquidator and any person who acquires an interest in property subject to the charge (s.399).(iii) The loan remains valid but unsecured.(b) Under s.399 a debenture holder can register the charge if it appears the company is unlikelyto do so.Factors affecting a charge's validity3.7 Correctly registered charges can be rendered invalid in a number of circumstances.3.8 (a) The court has the power to render preferences void.(b) A preference is any transaction that is intended to improve a creditor's position on a windingup.(c) The preference must have been given within six months of liquidation (2 years if in favour of aconnected person).3.9 Floating charges will be rendered invalid if(a) the company was insolvent when the charge was created, and(b) no consideration was given in exchange for the charge.If new consideration was given, the charge will be valid to the extent of that consideration. Company register3.10 (a) Every company must keep a register of debentures and charges(b) This may be inspected by members and creditors free of charge, and others on payment of areasonable fee (s.407).(c) Failure to record the charge in this register does not invalidate it.(d) For knowing or wilful default in entering the charges in the register, the officer at fault is liableto a fine.4 Debenture trust deedGeneral4.1 Instead of all debenture holders having to keep an eye on the company a trust is normally formed forthe purpose:-(a) This makes it possible for the company to give debenture holders a legal fixed charge overproperty such as land.(b) The trustees look after all the debentures holders and can bring representative actions.(c) There is a greater power of trustees representing many.(d) The trustee can act quickly.Contents of trust deed4.2 (a) Interest rates and payments.(b) Dates for repayment of capital.(c) A 'threat clause' usually demanding the maintenance of a minimum level of profits out ofwhich to pay interest.(d) The type of charge and details of the property charged.(e) Debentures all to rank pari passu (i.e. all equal).(f) Any other provision detailing the rights of the debenture holders.(g) The right to appoint a receiver upon default by the company.Trustee for debenture holders4.3 Appointed under the terms of the trust deed securing the debentures.(in practice usually named by company pre-issue)5 Debenture holders' remediesUnsecured5.1 (a) Sue for debt(b) Petition for compulsory liquidation(c) Petition for an administration orderSecured5.2 (a) Take possession of asset and sell it(b) Apply to court for transfer of ownership(c) Appoint a receiver6 ReceivershipOverviewRECEIVERSHIPDefinition Function Payment order Definition6.1 (a) Administrative Receiver – a person appointed under a floating charge created pre 15.09.03to take control of, and to man age the whole or substantially the whole of the company’sproperty.(b) Receiver – appointed under a fixed charge to take control of specific assets.Function of receiver6.2 (a) To secure/safeguard the assets charged.(b) To collect due rents and profits.(c) To realise assets (if necessary).(d) To pay the net proceeds to the debenture holders (and preferential creditors if necessary).(e) Sometimes to act as manager.Appointment6.3 There are two methods:(a) By debenture holders or their trustee(b) By the court – if no power to appoint in debenture.Changes introduced by the Enterprise Act 20026.4 These changes only apply to floating charges created on or after 15.9.03.(a) The floating charge holder will not be permitted to appoint an administrative receiver unlessone of the exceptions to the Act apply for example if the floating charge relates to a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b) Floating charge holders can however appoint administrators without application to the Court provided that the terms of the floating charge permit it. (See chapter 23 re appointment of administrators.∙。

公司法知识点

公司法知识点

公司法知识点公司法是指调整和规范公司组织形式、公司制度、公司活动等法律规则的法律体系。

通过公司法的规定,国家对公司的设立、运作、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和规范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确保公司的合法性、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下面将介绍一些与公司法相关的知识点。

一、公司的设立1. 公司的设立条件在设立一家公司之前,需要满足一定的设立条件,主要包括:(1)有足够的注册资本;(2)有确定的公司名称;(3)有合法的经营范围;(4)有明确的出资比例和责任限制等。

2. 公司的注册程序公司的注册程序一般包括:(1)选择公司类型;(2)确定公司名称;(3)制定公司章程;(4)办理公司登记手续等。

二、公司股东权益1.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的股东享有一定的权利,包括参与公司决策、分享公司利润、以及享有优先购买权等;同时也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如按规定出资、维护公司利益、遵守公司章程等。

2. 股东违法责任如果股东违反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将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如赔偿公司因其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等。

三、公司治理1. 公司机构公司的机构一般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决策和执行,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的监督。

2. 公司信息披露公司应及时、真实、准确地向社会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四、公司合并与收购1. 公司合并与收购的形式公司合并和收购可以通过合并、吸收、股权转让等形式实现。

2. 公司合并与收购的程序公司合并与收购一般包括确定合并方案、征得股东同意、报经审核等程序。

五、公司破产和清算1. 公司破产程序公司破产程序一般包括申请破产、破产清算、债务清偿等阶段。

2. 破产和清算的责任如果公司破产清算,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董事、监事等相关责任人可能会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仅为公司法的一些知识点简介,公司法涉及的内容广泛,涵盖面广。

在实际应用中,还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法 知识点

公司法 知识点

公司法知识点一、知识概述《公司法知识点》①基本定义:公司法就是规定公司的设立、运营、管理、解散等各种事宜的法律规则大集合。

就好比一个大的游戏规则手册,在这个手册里告诉你开公司怎么开,公司运营的时候老板、员工还有股东都要遵循什么,以及公司要是不干了怎么收尾等。

②重要程度:在商业领域里这可太重要了。

公司是现代商业社会的主要组成部分,要是没有这个法来规范着,那市场就乱套了。

比如说,有人想投资一个公司,要是没有公司法规定股东的权利义务,那他的钱投进去得多没保障,都不知道自己能得多少回报,有没有话语权之类的。

③前置知识:你得知道基本的商业概念,像什么是企业啦,什么是投资这种。

还有基本的权利义务观念,就是你想做一件事,你有什么权利同时又要承担什么义务。

④应用价值:实际中只要跟公司打交道就跟它有关系。

你想开公司,你就得按公司法来设立,一步一步走流程。

如果你在公司里上班,你要知道公司法对员工权益在公司架构里有没有保障。

再宽泛点,如果是跟公司做合作,要了解这个公司是否依法运营,免得卷入不必要的麻烦。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公司法在整个商业法律体系里那是基石一样的存在。

就像大厦的地基,没有它,上面关于公司的各种法律架构都没法好好建立。

②关联知识:和合同法那联系可大了,公司经营过程中肯定会签订很多合同,这时候就要合同法和公司法一起发挥作用。

会计学也有关,因为公司的财务状况得按照公司法规定向股东公布。

③重难点分析:掌握难度在于它的条款挺复杂的。

比如说公司的治理结构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权限,一不小心就混淆了。

关键点是得明确不同角色在公司里的定位以及他们的权利和义务边界。

④考点分析:在法学考试里可是重点。

经常出现在考查方式上比如给个公司运营中的状况,问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或者叫你解释公司某个机构的权限。

三、详细讲解(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公司法首先对公司的概念定义得很清楚,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

法人呢,就像是法律里虚构出来的一个人,这个“人”能做很多事,有独立的财产,能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打官司等。

公司法重要知识点

公司法重要知识点

公司法重要知识点公司类型根据公司法,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由股东以分担方式出资,股东对公司负有限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由股东以股份方式出资,股东对公司负有限责任。

公司注册公司注册是指将公司设立并登记在相关机构的过程。

公司设立需要遵守一定的法律程序,包括选择适合的公司类型、确定公司名称、申请登记等。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内部规范文件,包括公司的组织结构、股权结构、经营管理等内容。

公司章程应符合法律规定,并由公司股东在成立时共同制定。

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是指拥有公司股份的个人或机构。

股东可以享有公司的收益分配权和表决权等权益。

股东之间的关系和权益分配可以通过股东协议等文书来约定。

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由董事组成。

董事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代表公司行使权力。

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规模和需要来确定董事的人数。

公司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股东代表组成。

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如董事选举、公司章程修改等。

股东大会按照法定程序召开。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是指有效管理公司内部事务,保护股东和利益相关方利益的机制和实践。

公司治理的目标是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和提高公司价值。

公司合并与收购公司合并与收购是指两个或多个公司合并或一个公司收购另一个公司的行为。

合并与收购需要遵守相关法律程序,包括审批和公告等。

公司实体责任公司实体责任是指公司应对自己的行为和经营活动承担责任。

公司需要履行合同、支付税费、保护员工权益等责任,违反责任可能会面临法律制裁。

公司解散与清算公司解散是指公司终止营业并注销注册,清算是指将公司资产变现用于清偿债务。

公司解散和清算需要遵守相关法律程序,保护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以上是公司法中的一些重要知识点,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公司的合法运营至关重要。

公司法知识点

公司法知识点

公司法知识点一、公司法概述1. 定义与目的- 公司法是一部规范公司设立、运营、解散等活动的法律。

- 其主要目的是确立公司的法律地位,保护股东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设立1. 设立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应有两名以上五十名以下股东。

- 股份有限公司应有两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发起人。

2. 设立程序- 制定公司章程。

- 确定公司名称。

- 确定公司注册资本。

- 确定公司的经营范围。

- 确定公司的组织机构。

- 办理公司登记手续。

三、公司治理结构1. 股东会- 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2. 董事会- 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

-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3. 监事会- 监督公司的财务活动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四、公司资本1. 注册资本- 公司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的出资总额。

2. 增资与减资- 公司可以根据经营需要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五、公司债券1. 发行条件- 公司发行债券应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 债券种类- 包括可转换债券、优先债券等。

六、公司合并与分立1. 合并-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合并为一个公司。

2. 分立- 公司可以将其部分业务或资产分立为新的公司。

七、公司解散与清算1. 解散原因- 包括章程规定的解散、股东会决议解散等。

2. 清算程序- 成立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八、公司法律责任1. 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违反公司法规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民事责任- 公司应当对其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3. 行政责任- 公司违法行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4. 刑事责任- 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公司及其责任人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九、公司法的修改与完善1. 法律修订- 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需求,公司法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

2. 法律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公司法的适用进行解释,以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

公司法知识点

公司法知识点

公司法知识点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组织和运作的法律体系,是企业法律制度的基础。

在商业社会中,了解公司法的相关知识点对于经营者和投资者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公司法的一些核心知识点,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用公司法。

1. 公司的定义和分类公司是指由两个或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联合出资、共同承担风险,并共享盈利的经济组织实体。

根据公司的组织形式和性质,可以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股份有限公司以股东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 公司的设立公司的设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首先,必须有公司章程,明确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业务范围、股东及股权比例等重要事项。

其次,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工商注册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

最后,注册后还需要进行税务登记、统计登记等相关手续。

3. 公司的组织结构公司的组织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策重大事项。

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监督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4. 公司的股权和股东权益公司的股权代表股东的所有权,股东可以通过持有股权分享公司的利润和决策权。

股东的权益包括股利权、表决权、知情权等。

股东还有权选择董事和监事,并对公司的重大决策行使否决权。

5. 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指公司可以开展的经济活动的种类和范围。

在注册公司时,必须明确公司的经营范围,并在营业执照上进行登记。

公司只能在经营范围内从事合法经济活动,超出经营范围的活动可能会受到法律的限制和处罚。

6. 公司的财务管理公司的财务管理包括资金募集、财务报告、审计等方面的工作。

公司必须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此外,公司还应按照法律规定和会计准则进行财务报告和审计。

7. 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以上的公司将自身合并为一个新公司或合并为一个已有公司。

公司法考试要点

公司法考试要点

名词解释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公司必设常设机关,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也是经营意思决定机关。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公司的利益受到伤害,公司怠于提起诉讼,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而提起的诉讼。

发起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是指按照公司法规定制定公司章程,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

承担公司筹办事物,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者。

公司法人格否认:一般是指当法院认定股东滥用公司人格和有限责任之时,基于正义和衡平的理念,在个案中漠视或忽视其公司人格,将公司股东和公司视为一体,由股东和公司一起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自益权:指股东为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包括股份转让权、利益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和新股认购请求权等。

公益权:指股东为公司的管理而行使的权利,包括股东大会出席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代表诉讼提期权等。

公司僵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的严重困难。

股东提案权:指股东有权就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董事会提出临时提案的权利。

股东提出临时提案旨在股东大会设疑并作出决议。

资本多数决原则:又称股份多数决原则,它是指股东大会依代表多数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意思表示做出决议。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人和公司:是人员组合公司的简称,与资合公司对称,指公司的经营活动以股东个人信用而非公司资本的多少为基础的公司。

资合公司:是资本组合公司的简称,与“人合公司”对称,指一个或数个以达到法律规定的最低注册资金做资本金的自然人或法人注册成立的公司。

开放式公司:又称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越权行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越权行为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所为的行为超越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或其他授权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所受聘的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妨碍其进行客观判断的重要关系的董事。

公司法知识点汇总

公司法知识点汇总

公司法知识点汇总公司法是指规范公司设立、经营、管理和解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对于经营企业的人来说,了解公司法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涉及到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在这里,我们梳理了公司法的几个重要知识点,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和运营企业。

一、公司的设立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设立要求和程序。

要设立一家公司,首先需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取得企业法人身份。

在此基础上,可以按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提交公司成立申请文件,经过核准后便可成立公司。

在公司设立中,需要注意的是股份制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流程和程序有所不同。

股份制公司需要进行股权发行,而有限责任公司则需要确定出资比例和股东权益等事项。

因此,不同类型的企业在设立过程中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

二、公司的股东公司的股东是公司的主要出资人,拥有公司份额。

在公司设立中,需要确定公司的股东名单。

同时,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也是非常重要的。

股东之间需要根据公司法规定签署股东协议,确定公司管理结构和公司盈利分配等事项。

在运营过程中,公司股东需要履行投资义务和监督职责。

同时,公司的企业管理层也需要合理利用股东的关系,保证公司的经济和社会利益。

三、公司的董事会公司的董事会是重要的公司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战略和管理方案。

董事会成员需要根据公司法规定进行申报和任职。

在申报和任职过程中,需要注意董事会成员的资格和任职条件。

在公司运营中,董事会需要有效发挥决策作用,保证公司经营的合法、规范和稳定。

四、公司的监事会公司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和检查机构,负责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防止公司出现违法行为。

监事会的成员需要根据公司法规定进行选举和任职。

同时,监事会对公司的经济利益和社会责任的履行也有很大的话语权。

在特殊情况下,监事会可以提出对执行董事的处罚建议,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更加规范和合法。

总之,了解公司法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各种公司法的规定需要在实际运营中得到合理的应用,切实保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公司法解重点解析

公司法解重点解析

公司法解重点解析一、公司法的基本概念和特点公司法是指对公司组织形式、公司行为规范和公司制度等进行法律规定的一门法律学科。

公司法的基本概念是指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出资合作的方式组织一定数量的股东并共同承担风险的经济组织。

公司法的特点主要包括: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股份有限公司制、股东出资和股东责任有限、股东持股权益和股东权力分离等。

二、公司法的法律规范1. 公司组织形式公司法规定了两种常见的公司组织形式,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须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进行注册,并依法进行经营活动。

2. 公司的设立和登记公司法明确了公司的设立和登记程序。

在设立公司时,必须满足法定条件,比如注册资本、股东人数等。

同时,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 公司的组织机构和权责关系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组织机构,并明确了职权和责任的分工。

在公司组织机构中,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经营决策;监事会是对董事会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董事会的决策合法性和公正性;经理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经营管理工作。

4. 公司的财务制度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包括财务报告、分红和利润分配等。

公司应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进行财务会计记录和报告,明确股东的权益和利益分配。

5. 公司的股权管理公司法规定了公司股东的权益和股权管理制度。

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享有股东权益,并且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力。

三、公司法的适用范围和相关问题1. 适用范围公司法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依法注册的公司。

无论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只要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就必须遵守公司法。

2. 公司治理和股东权益保护公司治理是指公司内部各种权力关系和利益关系的博弈与平衡。

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股东权益保护机制,要求公司应加强内部治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3. 公司破产和清算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破产和清算的程序和责任。

公司法部分知识点总结

公司法部分知识点总结

公司法部分知识点总结公司法是指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运营和解散等相关法律规定的科目。

作为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法包括公司的基本法律地位、公司组织、公司成立和存续、公司的财产与收益分配、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变更、公司的解散与清算等方面的内容。

下面将就公司法的相关知识点进行总结。

一、公司的基本法律地位公司是一种独立的法律主体,具有与自然人相同的权利与义务。

公司作为法人,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获得与享有财产权;2.公司可以作为一方参与各类契约的签订与履行;3.公司可以独立进行民事诉讼,并享有与承担诉讼主体权限与义务;4.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自身负责,与公司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无关。

二、公司的组织形式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形式:1.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其股东的责任仅限于其出资额;2.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股东的责任以出资额为限;3.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是由国家出资设立并独立承担责任的企业形式,其出资主体为国家及其授权的组织;4.集体企业:集体企业是由以个人或其他组织为单位的集体经济组织联合出资设立并独立承担责任的企业形式,出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5.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是由外商投资设立并独立承担责任的企业形式,可以是独资企业、合资企业或中外合作企业。

三、公司的成立和存续公司的成立和存续有以下几个关键环节:1.公司的设立:公司的设立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经过一定的程序和条件,完成公司成立的法律事实;2.公司的注册:公司的注册是指公司成立后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以便取得合法的经营资格;3.公司的组织:公司的组织包括内部组织和外部组织两个方面,内部组织主要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外部组织包括公司与外部主体的合同、契约关系等;4.公司的年报和财务报告:公司每年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股东等主体进行年报和财务报告的报送,以便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法考备考中的公司法重点知识点

法考备考中的公司法重点知识点

法考备考中的公司法重点知识点在法考备考过程中,公司法是考试中常见且重要的一部分内容。

熟悉公司法的相关知识点,对于备考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公司法的一些重点知识点,以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

一、公司的定义和性质公司是指法人、合伙或其他组织,通过出资设立,由国家法律认可并取得法人地位的经济组织。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法律地位,公司的债权债务归公司承担,与公司的成员无关。

二、公司的设立和登记公司的设立需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包括以下步骤:1. 公司名称的选择和报批:公司名称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并要通过相应的部门审核和核准。

2. 出资方式和比例的确定:公司的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出资比例应根据出资者之间的协商确定。

3. 公司章程的制定:公司章程是公司内部管理和运作的基本法规,内容包括公司的业务范围、股东会的议事规则等。

4. 股东会的召集和股东的出席: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的召集要符合法定程序,并确保股东的出席权利。

三、公司的组织结构公司的组织结构包括以下主要部分:1. 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在大会上行使决策权和监督权。

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并通过合法程序进行。

2. 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决策和管理公司的日常运营。

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的选择和任免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3. 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的选择和任免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执行董事会的决策。

四、公司的股东权益和责任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和所有人,享有相应的权益,但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主要股东权益和责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出资权益:股东根据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分配利润的权益,即所谓的股权。

2. 汇报权益:股东享有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汇报权益,可以通过股东会了解公司情况。

公司法 知识点总结

公司法 知识点总结

公司法知识点总结一、公司法概述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组织和运作的法律体系,是公司经营活动的宪法,是公司经营活动的法律主战场。

公司法设立和解散公司的程序和条件、公司资本的构成和变更、公司治理结构和运作机制、公司的监督和合规管理等问题都在公司法的范畴之内。

二、公司法的基本理念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组织和运作的法律体系,其基本理念包括法人独立原则、有限责任原则、股东平等原则、公司自主经营原则和披露透明原则等。

三、公司的种类按照公司法,公司根据所有者的身份和经济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公司、集体所有制公司等几种。

四、公司的设立公司的设立必须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包括法定设立条件、设立手续、注册登记、公司章程和公司名称等。

五、公司的组织形式公司的组织形式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

六、公司的资本构成公司的资本由注册资本和股本组成,公司的出资方式除了货币出资外还可以采用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股权出资等形式。

七、公司的治理结构公司制度设置各个管理层次,包括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治理结构包括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和公司外部治理结构。

八、公司的运营机制公司的运营机制包括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方面。

九、公司的监督和合规管理公司的监督和合规管理包括公司的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

十、公司的财务会计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必须规范进行财务会计,制定财务会计制度,并进行定期报告和披露。

十一、公司的变更和解散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因为种种原因需要进行变更或者解散,必须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程序。

十二、公司的扩张和兼并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需要进行扩张或者兼并,必须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程序。

十三、公司的破产和清算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破产情况,必须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程序。

十四、公司的合规和风险防范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合规和风险防范机制。

以上是公司法的基本知识点总结,公司法是涉及公司组织、运作和监管的法律体系,对公司的经营活动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公司 法重要知识点

公司 法重要知识点

公司法重要知识点在咱们这个复杂又充满机遇的商业世界里,公司法就像是一个隐形的卫士,默默地守护着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各方的权益。

要说公司法里的重要知识点,那得先聊聊公司的设立。

这可不是简单地找几个人、凑点钱就完事儿的。

就拿我朋友小李的经历来说吧。

小李一直怀揣着创业的梦想,想着开一家自己的科技公司。

他兴冲冲地拉了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准备大干一场。

一开始,他们觉得公司设立嘛,不就是起个名字、租个办公室、把钱凑齐就行了。

结果,一深入了解,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

首先,公司章程的制定就把他们难住了。

这章程可不仅仅是几张纸,上面得把公司的各种规则写得明明白白。

比如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的治理结构、利润分配方式等等。

小李他们几个为了这个章程,连着讨论了好几个晚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争论得那叫一个激烈。

有时候争得面红耳赤,差点都要翻脸了。

好不容易把章程定下来,注册资金又让他们头疼了。

本来想着多写点注册资金,显得公司有实力。

可后来一打听,注册资金可不是随便写的。

这要是写多了,到时候实缴的时候拿不出来,那可就麻烦大了。

而且,注册资金的多少还会影响到公司的责任承担和税收等方面。

接着就是股东的出资方式。

有的股东想以技术出资,有的想以现金出资,还有的想以房产出资。

这可就复杂了,得评估这些出资的价值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就拿那个以技术出资的股东来说,他们得找专业的评估机构来评估这个技术到底值多少钱,能不能真正为公司带来价值。

好不容易把公司设立的前期工作都搞定了,去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的时候,又是一堆材料要准备。

这材料可一点都不能马虎,少一份或者有错误,就得来回折腾。

小李那段时间,天天跑工商局,整个人都瘦了一圈。

再说说公司的组织机构吧。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这几个机构就像是公司的“大脑”“心脏”和“免疫系统”。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就像一个大家庭里的长辈,决定着公司的重大事项。

但有时候,股东们的意见也不统一。

课程资料:第22讲_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

课程资料:第22讲_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

第十八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本章近三年考点无主要内容第一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第二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和计量第三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第一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相关概念◇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涉及的交易和事项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相关概念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

该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

其中,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

非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

【提示】预付账款属于非货币性资产。

认定涉及少量货币性资产的交换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通常以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金额的比例低于25%作为参考。

若补价÷整个资产交换金额<25%,则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若补价÷整个资产交换金额≥25%的,视为货币性资产交换,适用其他相关准则。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涉及的交易和事项(一)与所有者或所有者以外方面的非货币性资产非互惠转让(二)在企业合并、债务重组中和发行股票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三)换出资产为存货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二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和计量◇确认和计量原则◇商业实质的判断一、确认和计量原则(一)公允价值公允价值计量时,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账面价值账面价值计量时,应当以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二、商业实质的判断(一)判断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1.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

2.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

《公司法》部分知识点总结

《公司法》部分知识点总结

公司含义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包含如下内涵:1.公司是社团法人2.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3.公司是依法成立的社团法人(以商法或公司法的规定进行组织和登记,进行登记手续后公司才能取得法人资格)公司法含义实质意义:亦称广义的公司法,指规范各种公司在设立、经营、终止过程中发生的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形式意义:亦称狭义的公司法,指冠以公司法名称的法律。

作为部门法意义上的公司法,既包括形式意义的公司法,也包括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公司的法律规范。

法人含义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包含两层含义:第一,依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设立的法律主体第二,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可以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

独立的法律人格: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声誉;有自己独立的意思机关(组织机构);有自己独立且必要的财产或经费;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分类公法人、私法人。

私法人分为社团法人、财团法人。

社团法人分为公益社团法人、营利社团法人。

公法人:依公法而组织起来的法人,担负的是国家管理的职能,如各类国家机关。

私法人:依私法而组织起来的法人,追求的是私人的目的,如企业。

社团法人:以人的集合为基础而设立的,必须是两个以上的社员(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的结合而组成。

财团法人:以财产捐助为其成立的基础,又称财产的组合,根据捐助人的意志而从事某种事业。

公益社团法人:以公益为目的,强调公司设立与存续的目的是为社会服务,如学校、托儿所。

营利社团法人:以营利为目的,强调法人的设立与经营的唯一目的在于获取利润。

公司特征营利性:这是公司法人与公益性法人的根本区别。

公司自身的盈利,也包括向其成员分配盈利。

独立性:指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

主要体现在公司财产独立和责任独立。

社团性:指公司作为社团法人是由多数人组成的法律性质。

公司的作用1、公司是资本聚集的最有效形式(股份聚集投资者广泛;股份聚集成本低;股份聚集手段灵活;股份聚集规模大、速度快;股份聚集转让方便)2、公司是企业产权结构优化的有效形式;3、公司是科学民主管理的有效形式(公司有其自身特有的管理机制:公司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分离;公司权力机构的多元化;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采取选任制和聘任制);4、公司是便于集中和控制的有效形式公司的集中和控制作用主要表现为:有利于发展专业化协作,扩大生产规模;有利于行业管理,实现国家引导企业经济活动的目标。

公司法知识点

公司法知识点

公司法知识点公司法是指对公司设立、组织、经营、监督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的法律体系。

下面是几个公司法的重要知识点。

首先,公司的设立。

公司的设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至少应有两名股东,每个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应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同时还需要确定公司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设立公司还需要进行工商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手续。

其次,公司的组织形式。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以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存在。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则是以股份为基础形成的一种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在公司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公司的内部组织形式还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

再次,公司的经营管理。

公司的经营管理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限制的,必须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或者资质证书方可从事相关业务。

公司还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制定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的经营管理方式、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等事项。

同时公司还需要履行会议制度、决策程序等要求,确保合法、规范地经营。

最后,公司的股东权益和责任。

股东是公司的一部分所有者,享有决策、分红、转让股权等权益。

公司法规定股东在公司分红时享有优先权,同时也有权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

股东还可以根据股东协议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一定的股东权益。

另外,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属于有限责任。

总的来说,公司法是对公司设立、组织、经营、监督等各个方面进行规范的法律体系。

了解公司法的知识点对于经营者和投资者都非常重要,能够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运营公司。

以上只是一些公司法的基础知识点,实际上公司法还包括更多的内容。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分析和处理。

公司法知识点

公司法知识点

公司法知识点公司法是一门关于公司组织和运营的法律学科,涉及到诸多的知识点,从公司的设立到解散,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以较为详细的方式来探讨一些公司法的知识点,希望能为读者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启发。

首先,我们来讨论公司的设立。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设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首先,公司的设立必须有足够的出资额,在国内的公司法中规定了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

此外,公司的设立还需要有合适的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和机构设置等等。

为了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设立时还需要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例如营业执照的注册等等。

除了公司设立,公司法还涉及到公司治理的问题。

公司治理是指公司内部各级机构及其成员对公司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过程。

在公司治理中,董事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的选举和任职一般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投票决定。

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财务计划等重大事项,并负责对公司的日常运营进行监督。

此外,董事还需履行忠实、勤勉责任,确保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治理中,股东权益保护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公司法对股东权益的保护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

例如,公司通过设立董事会和发起股东大会等机制,确保了股东对公司的监督和决策权。

此外,在股东出现争议时,公司法还规定了一些诉讼程序和权益保护机制,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另一个重要的公司法知识点是公司合并与收购。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公司合并与收购成为了大型企业扩张的一种重要手段。

公司法对于合并与收购进行了一系列的规定。

例如,公司合并与收购需要履行合并合同的签订、股东大会的批准等程序。

同时,合并与收购的过程中还需要注意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规定,以避免出现垄断行为。

最后,我想提及的是公司解散和清算。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解散可以通过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两种方式进行。

自愿解散是指股东决定解散公司,强制解散是指法院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判决解散公司。

无论是自愿解散还是强制解散,公司都需要进行清算,以偿还债务、分配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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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单元公司法的其他考点单元考点框架考点 32 :公司财务与会计(★★)( P76 )1.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相关链接】事务所审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2.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前置备于本公司。

3.开立账户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4. 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

(有限自由)【相关链接】由)5.分红权上市公司应当由“股东大会”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无自( 1 )公司利润分配顺序①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但不得超过税法规定的弥补期限;②缴纳所得税;③弥补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之后仍存在的亏损;④提取法定公积金;⑤提取任意公积金;⑥向股东分配利润。

( 2 )分配多少①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配,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

( 2012 年简答题)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③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相关链接】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 3 )何时分配( 2020 年新增)实缴的出资比例分持有的股份比例分①分配利润的股东(大)会决议作出后,公司应当在决议载明的时间内完成利润分配。

决议没有载明时间的,以公司章程规定的为准。

决议、章程中均未规定时间或者时间超过 1 年的,公司应当自决议作出之日起 1 年内完成利润分配。

②决议中载明的利润分配完成时间超过公司章程规定时间的,股东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决议中关于该时间的规定。

【提示】利润分配时间为“决议载明的时间、章程规定的时间、1年时间”三者最短的时间为完成利润分配的时间。

【例题·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2018 年)A. 公司股东大会可以决议在弥补亏损前向股东分配利润B.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C.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可以分配利润D.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不得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利润【答案】 B6.公积金( 1 )公积金的用途主要在于弥补公司亏损(资本公积金除外)、扩大公司生产经营和转增公司资本。

( 2 )法定公积金①法定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②用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法定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

( 3 )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的提取比例没有限制,用任意公积金转增资本时,不受 25% 的限制。

( 4 )资本公积金① 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②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例题1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公积金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2019 年)A.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B. 公积金可以用于扩大公司生产经营C. 公积金分为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D. 资本公积金可以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答案】 D【例题 2 ·单选题】某公司注册资本为 6000 万元。

2015 年,该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 4000 万元,该公司拟用法定公积金转增公司资本。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的最高额为()万元。

( 2016 年)A.1000B.2500C.3000D.4000【答案】 B【解析】( 1 )法定公积金起码留存 1500 万元( 6000 × 25% );( 2 )可用于转增资本的最高额 =4000 - 1500 = 2500 (万元)。

【例题 3 ·判断题】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应当列为公司的盈余公积金。

()( 2017 年)【答案】×【解析】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例题 4 ·单选题】某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列财务会计事项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2017 年)A. 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B. 将公司部分货币资产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C.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只提供给持有表决权 10% 以上的股东查阅D. 在法定会计账簿外另立会计账簿【答案】 A【解析】选项 A :除上市公司外,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

挑战一下【同类考题 1 ·多选题】下列关于公司公积金用途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2018 年)A. 资本公积金可以用于弥补公司亏损B. 法定公积金不得转增公司资本C.任意公积金可转增公司资本D.盈余公积金可以用来扩大公司生产经营【答案】 CD【同类考题 2 ·单选题】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公积金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2013 年)A.法定公积金按照公司税后利润的 10% 提取B.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 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C.资本公积金可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D. 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应列为资本公积金【答案】 C【同类考题3 ·单选题】下列关于法定公积金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2012 年)A.法定公积金按照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提取B.法定公积金按照公司税后利润的 10% 提取,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 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C.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应当列为公司法定公积金D.对用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的,法律没有限制【答案】 B【解析】选项 A :法定公积金依法强制提取,股东(大)会决议无权决定是否提取。

考点 33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P78 )(一)公司合并1.公司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2.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公司分立1.公司分立包括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形式。

2.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的程序1. 签订协议;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作出决议( 1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均是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事项,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经代表(全体)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 2 )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4.通知、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减资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提示1】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但公司分立时,债权人无权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

【提示2】公司增资,无须通知、公告债权人。

5. 依法进行登记( 1 )公司减资、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 2 )公司增资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例题 1 ·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应当执行的程序有()。

( 2016 年)A.办理变更登记B.通知债权人并公告C.编制资产负债表D. 编制财产清单【答案】 ABCD【例题 2 ·单选题】下列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2012 年)A.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B.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C.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 45 日后申请变更登记D.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后申请变更登记【答案】 C【解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而非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 45 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考点 34 :公司的解散(★)( P79 )1. 公司解散的原因( 1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提示1】出现该情形时,公司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提示2】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 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提示3】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了反对票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

( 2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 )因公司合并、分立需要解散;( 4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 )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2. 解散公司诉讼( 1 )适用情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以公司有下列事由之一,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①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②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③公司董事长期冲突,并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④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相关链接】人民法院审理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重大分歧案件时,应当注重调解。

当事人协商一致以下列方式解决分歧,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 )公司回购部分股东股份;( 2 )其他股东受让部分股东股份;( 3 )他人受让部分股东股份;( 4 )公司减资;( 5 )公司分立;( 6 )其他能够解决分歧,恢复公司正常经营,避免公司解散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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