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络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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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信息联络员工作制度

管理信息联络员工作制度

管理信息联络员工作制度一、目的此工作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管理信息联络员(以下简称“员工”)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并与其他部门和员工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协作。

二、职责1. 负责管理和更新公司的管理信息系统,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收集、整理和分析各个部门提供的管理信息,并为管理层提供准确和及时的报告。

3. 协助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合作,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

4. 组织和参与部门之间的会议和协调会议纪要,以确保沟通和信息的传递。

5. 协助制定和优化管理信息系统的操作规程和流程,提高系统的使用效率和便利性。

三、工作安排1. 员工每天需按时更新管理信息系统,并检查系统中的信息是否准确和完整。

2. 员工需要收集各个部门提供的管理信息,并及时整理和分析,以便提供准确和及时的报告。

3. 员工需要与各个部门的负责人进行沟通和协调,以促进信息共享和合作。

4. 员工需要参与部门之间的会议,并及时记录和传达会议纪要。

5. 员工需要不断研究和了解最新的管理信息系统技术,以提高工作效率。

四、绩效评估1. 根据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准确性,以及与其他部门和员工的合作情况,进行绩效评估。

2. 绩效评估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和奖励的依据。

五、违纪处分1. 如发现员工故意提供虚假或错误的管理信息,将按公司规定进行违纪处分。

2. 如发现员工故意泄露或篡改管理信息,将按公司规定进行违纪处分。

六、生效日期本管理信息联络员工作制度自批准后立即生效。

七、修订如有必要对本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应提前征得公司管理层的同意,并在全体员工知情后生效。

以上为管理信息联络员工作制度的内容,请各位员工遵守并执行。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随时与人力资源部联系。

科室联络员管理制度

科室联络员管理制度

科室联络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科室联络员的工作行为,提高科室间的协作效率,保障医院业务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工作职责1. 协助科室主任进行科室间的沟通和协作工作,及时了解其他科室的情况和需求。

2. 负责收集和整理其他科室提出的需求和问题,及时向本科室主任汇报。

3. 担任科室间会议的秘书工作,起草会议纪要和相关文件。

4. 协助组织和协调科室间的合作项目和活动,保障项目顺利进行。

5. 协助科室主任处理其他科室提出的工作协调和合作事宜。

三、工作要求1.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能够与其他科室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2. 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协调科室间的合作项目和活动。

3.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沟通技巧,能够及时了解其他科室的需求和问题。

4. 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能够认真负责地完成科室联络员的工作。

四、工作流程1. 每天定时与其他科室的联络员进行沟通和交流,了解其他科室的工作情况和需求。

2. 每周组织召开科室间的联络会议,对接和协调科室间的合作项目和活动。

3. 每月向本科室主任提交工作汇报,总结上月的工作情况和下月的工作计划。

4. 每季度组织开展科室间的合作交流活动,促进科室间的合作和交流。

五、工作绩效1. 根据科室联络员的工作情况和工作质量,定期进行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评价体系。

2.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科室联络员进行奖惩,奖励优秀表现,鼓励其发挥专业优势,惩罚不良行为,促使其改进工作。

六、保障措施1. 提供必要的工作设施和支持,确保科室联络员能够顺利开展工作。

2. 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高科室联络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3. 加强科室间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机制,保障科室联络员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违纪处罚1. 对违反管理制度的科室联络员,进行批评教育和警告处理。

2. 对严重违反管理制度的科室联络员,进行严肃处理,甚至进行解聘处理。

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由科室主任负责解释和实施,并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公司合规联络员及合规联席会议管理办法

公司合规联络员及合规联席会议管理办法

公司合规联络员及合规联席会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与原则本公司为加强合规管理,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特制定“公司合规联络员及合规联席会议管理办法”。

本办法旨在明确合规联络员与合规联席会议的职责、流程及会议管理制度,保障公司合规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尤其是合规联络员、合规管理部门及相关参与合规联席会议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 定义本办法中:(一)合规联络员:指由各部门指定的负责本部门日常合规工作的员工。

(二)合规联席会议:指由公司合规管理部门召集,跨部门参与的定期会议,旨在协调、解决公司合规问题,提升合规管理水平。

第四条 会议性质合规联席会议是公司内部协调、沟通、决策的重要平台,所有参会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会议讨论,确保会议效率与效果。

第五条 会议频率与形式合规联席会议应定期召开,会议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会议、视频会议等。

具体召开时间、地点、议程等由合规管理部门统筹安排并提前通知。

第六条 会议资料的准备与提交合规联络员负责收集、整理本部门合规工作相关资料,并在会议前提交给合规管理部门。

合规管理部门应确保会议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为会议决策提供依据。

第七条 保密原则合规联席会议涉及的公司内部信息、商业秘密等,所有参会人员应严格保密,不得擅自泄露给无关人员。

第八条 考核与问责公司对合规联络员及合规联席会议的参会人员进行考核,对未履行职责、违反会议管理制度的人员,将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第九条 持续改进公司鼓励全体员工对合规联络员及合规联席会议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合规管理部门应结合实际工作,不断优化、完善相关制度。

第二章 会议流程第十条 会议筹备(一)合规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会议主题、议程,并在会议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将会议通知、议程及相关资料发送给各合规联络员及相关部门。

(二)合规联络员收到会议通知后,应及时与本部门负责人沟通,确保参会人员按时参会,并对会议议程提出意见和建议。

学校安全联络员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联络员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联络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联络员的设置学校安全联络员是学校的重要安全管理人员,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安全联络员数量,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覆盖和深入。

三、联络员的职责1. 接收和传达学校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政策、法规和文件。

2. 负责组织学校的安全防范教育和培训工作,在学校师生中宣传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3. 负责收集和整理学校安全工作的信息资料,及时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安全事件和隐患。

4. 组织学校安全应急演练,协助学校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做好安全应急工作。

5. 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日常巡查、检查和督导,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防止事故发生。

6. 参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讨论和决策,提出改进建议,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项安全工作。

四、联络员的选拔1. 学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具备一定安全管理工作经验的教职工担任安全联络员。

2. 安全联络员应遵守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有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

3. 安全联络员应具备一定的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处置安全事件和应急情况。

五、联络员的聘任学校领导根据学校安全管理情况,经过民主讨论,确定相关安全联络员名单,并发文聘任。

六、联络员的培训1. 学校应定期举办安全管理工作培训,包括安全防范知识的讲解、安全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等内容,提高安全联络员的安全管理水平。

2. 学校可以邀请公安机关或其他专业安全管理机构的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工作培训,为安全联络员提供专业指导和培训。

七、联络员的奖惩1. 安全联络员在履行职责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突出成绩的,学校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安全联络员在履行职责中,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者因过失造成安全事故的,学校应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八、联络员的保障学校应保障安全联络员的工作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具,确保其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公司合规联络员及合规联席会议管理办法

公司合规联络员及合规联席会议管理办法

公司合规联络员及合规联席会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全面合规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健全合规管理机构,充实合规人员队伍,搭建信息沟通平台,确保各项合规要求与制度的有效落地,根据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合规联络员、合规联席会议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名词解释合规联络员是确保企业内部合规管理体系全面搭建的重要力量,是全面合规管理各项工作信息传递的重要主体,也是维护企业内部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的强力保障。

合规联席会议是合规工作部署、合规动态发布、全面合规管理各项工作要求传递、管理经验交流的重要平台,也是合规管理价值观形成和企业合规文化养成的重要渠道之一。

合规联络员、合规联席会议构建了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及运行的人员队伍及信息传递保障。

第二章合规联络员的管理第四条公司合规联络员管理秉持客观公正、权责一致、分-1-级授权、适当激励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合规联络员主要分为公司级和部室级两级管理人员。

公司级合规联络员是指企业组织开展本企业合规体系建设的主管人员。

部室级合规联络员是指各部室内部设置的协助推进本部室合规体系建设的人员。

(一)职责划分第六条公司职责1、负责组建本企业合规联络员队伍,并指定相关主管人员作为集团级合规联络员组织开展本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2、按照集团公司全面合规风险防控体系的建设规划及相关要求,落实本企业合规管理工作;3、为本企业合规联络员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及资源保障;4、组织开展本企业合规联络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各部室职责1、依据各部室工作情况,设置相应人员作为合规联络员,开展本部室合规管理工作;2、按照公司全面合规风险防控体系的建设规划及相关要求,由合规联络员协助本部室主要负责人落实职能范围内的合规管理工作;3、各部室应为所属合规联络员合规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及资源保障。

第八条综合办职责1、组织建立公司合规联络员队伍,完善合规联络员信息库管理;2、组织制定公司合规联络员管理的各项制度并跟进落地执行情况;3、为各级合规联络员合规工作的开展提供咨询、指导,并监督、检查其工作完成情况;(二)主要工作内容第九条公司各部室合规联络员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协助部室负责人组织做好本部室制度管理,包括需执行外部规章制度的搜集、识别及适用性评价工作,对部室所属内部制度执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同时协助做好本部室所制定管理制度的符合性评价及动态修编完善工作。

公司民主管理联络员管理办法

公司民主管理联络员管理办法

公司民主管理联络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公司领导集体与基层单位和职工群众的联系,加强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建立基层企业、职工群众与公司领导集体信息沟通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公司改革、发展和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

第二章民主管理联络员的产生第三条公司民主管理联络员在所属各单位在岗职工中选聘。

第四条民主管理联络员候选人由公司所属各单位推荐,每个单位可推荐民主管理联络员候选人3名,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一线职工各1名。

候选人需由各单位党政工联席讨论推荐,由公司工会进行初审。

第五条公司民主管理联络员按照管理人员40%、专业技术人员30%、生产一线职工30%的比例进行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后,将审核确定后的公司民主管理联络员反馈给所属单位并颁发聘书。

第三章民主管理联络员的条件第六条民主管理联络员应具备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学历水平,掌握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分析辨别和语言表达能力,善于观察事物,发现问题,讲真话,说实情,勇于如实反映单位的情况,在本单位职工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第七条民主管理联络员必须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工作制度,及时反映职工的诉求,针对公司改革发展、经营管理、和谐稳定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定期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总结。

第八条民主管理联络员的学历和岗位要求为:管理人员学历不低于大学本科,岗位必须为中层及以上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学历不低于大学本科,岗位必须为各单位技术骨干;一线职工学历不低于中专毕业,岗位必须为生产一线工人。

第九条民主管理联络员候选人年龄原则上在28-45周岁之间。

第四章民主管理联络员的职权第十条负责了解公司及所在单位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等各项工作的最新情况,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及时掌握所在单位生产经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动态情况和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等突出问题,及时了解、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信息化联络员管理办法

信息化联络员管理办法

信息化联络员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系统信息化管理,提高信息化应用能力,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各部门均应确定一名干部担任信息化联络员。

信息化联络员确定后应相对固定。

信息化联络员因工作岗位变动
等原因空缺的,各单位应及时增补,并及时将变动情况逐级上报局信息办。

第三条信息化联络员的职责。

1、协助各种客户端软件的安装和维护;
2、协助信息化设备的安装和维护;
3、协助业务软件试点、培训、应用和推广,帮助本单位人员提高业务软件应用能力;
4、协助信息办技术人员解决一般性问题,收集报告疑难问题;
5、负责本单位有关信息化事宜的联络;
6、其他信息化建设任务。

第四条为保证信息化联络员正常开展信息化方面的工作,各单
位必须创造条件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第五条统一组织信息化联络员的培训,信息化联络员有参加信
息化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全系统信息化联络员三年一轮训。

于每年1月15日前下达年度培训
指标,各部门信息办应于每年1月底前向局信息办上报本部门参加当年度培训的信息化联络员名单。

第六条信息办建立信息化指导员制度,确定专门人员联系、指导信息化联络员工作。

第七条本办法由办公室办负责解释,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商会联络员管理制度

商会联络员管理制度

商会联络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会联络员的管理行为,促进商会联络员良好执行其职责,提高商会联络员的工作效能,确保商会联络员队伍的稳定和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商会联络员是商会与会员、政府部门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承担着促进信息沟通、资源整合、合作交流、服务保障和舆情处理等职责。

第三条商会联络员管理制度适用于商会联络员的聘用、管理和培训,对商会联络员的行为、权利和义务予以规范。

第四条商会联络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商会的形象和利益,积极参与商会的工作,服从商会对其工作的管理和领导。

第五条商会联络员应当遵守商会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商会领导的安排和指挥,忠实履行工作职责,维护商会的声誉和利益。

第六条商会联络员应当履行商会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商会的安排和要求,积极开展联络工作,为商会的发展壮大做出积极贡献。

第七条商会联络员应当维护商会的利益,保守商会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商会的机密信息,不得违反商会的基本原则和立场。

第八条商会联络员应当与商会的会员、政府部门以及其他组织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维护良好的商会形象,促进商会的发展和壮大。

第九条商会联络员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不得违法犯罪,不得利用商会的职权或资源谋取个人私利。

第二章聘用管理第十条商会联络员的聘用由商会负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商会联络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符合商会的工作要求。

第十一条商会联络员可以由商会直接聘用,也可以通过合同外包单位等方式聘用,但必须经商会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二条商会联络员的聘用应当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经过资格审核和面试考核,确定最终聘用人选,并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商会联络员的聘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商会联络员应当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第十四条商会联络员的聘用期限为一年,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和需要情况予以续聘或解聘。

商会联络员的续聘应当经过商会的评估和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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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与各分、子公司的联系和沟通,建立畅通的信息双向传递渠道,更好地为各单位提供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分公司、子公司联络员。

第二章联络员的管理
第三条联络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服务意识强,热爱联络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二)了解本单位主要工作,掌握基本情况,能够做到上传下达;
(三)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电脑操作技能。

第四条联络员原则上由各单位行政人员或总经理助理、总账会计等人担任,也可以由各单位按上述条件推荐,指定专人担任,报公司行政管理部登记备案。

经公司审批核定,对符合条件者发文公布。

(四)联络员实行动态管理,当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报公司行政管理部。

集团公司要求报送信息等任务连续三次未报送或无故两次以上不参加公司举办的联络员会议者,公司可向其所在单位反映,提出更换人选。

第三章联络员的权利和工作职责
第四条联络员的权利
(一)优先参加公司组织的联络员工作会议和活动,对联络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二)有参加公司年度优秀联络员的评选资格。

第五条联络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所在单位及领导与集团公司的双向工作联系,及时传达公司的精神和要求,通报公司的工作动态。

(二)报送所在单位的基本信息及重要工作动态,反应各单位工作难点、热点问题及各项诉求;
(三)集团公司委托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四章联络员例会制度
第五条实行联络员例会制度
(一)联络员例会为联络员工作机制的基本形式,每年召开一至两次。

会议主要任务为:跟踪落实集团公司工作部署;通报、交流各单位相关工作;参加公司组织的联络员会议、培训及有关活动;研究和改进联络员工作等。

(二)联络员因故不能参加例会,应告知公司行政管理部,并委派其他人参加。

(三)每次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参加单位和其他有关事项由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通知。

第六条联络员例会要求
(一)联络员要准时参加会议,并准备好相关材料。

(二)联络员要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重大问题由各联络员上报至各单位负责人确定,并将请示结果及时反馈给公司。

第五章考评与表彰
第七条集团公司每年总结联络工作的基本情况,对各单位联络员的工作作出评价进行考评。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责任心,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等情况。

集团公司每年对“年度优秀联络员”予以通报表彰及给予一定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八条本办法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集团公司行政管理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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