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子小学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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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学校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学校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掌握食物中毒发生情况,及时控制食物中毒的蔓延和事态的扩大,便于确定中毒原因,分析发生的规律,采取防制措施,特制订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1、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是法定食物中毒的报告单位,当集体食堂发生食物中毒时,单位负责人是法定报告人,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保健站及中毒病人也是报告的一个重要途径。

2、食物中毒报告人应当在了解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后立即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最常用的报告方式是电话,要求在4h内报告。

对100人以上集体性食物中毒或有死亡病例的重大食物中毒要求逐级上报,在48h内报至卫生部。

3、食物中毒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中毒单位、地址、中毒发生的时间、中毒人数、可疑中毒食品、主要的临床症状和病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地址等。

要求报告的内容尽量详细,为开展调查提供线索。

4、在最短时间内将中毒人员就近送往医院救治,做好有关学生的心理安抚工作。

5、经常定期组织食堂员工学习食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文件,增强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法律意识。

6、建立对食堂卫生的检查与记录,以便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发生食物中毒的隐患。

初级中学。

中心小学食堂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中心小学食堂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中心小学食堂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1、学生如有食物中毒或者可疑食物中毒事故及其它食源性疾患,应立即向镇医疗保健或市卫生监督所上报,并向教育局报告。

2、立即做好两件事:一是立即将中毒者或疑似中毒者送到当地医院进行抢救(必要时拨打120请求急救)。

二是立即停止有关人群食用相关食物,停止相关食品的生产或经营活动,切实保护好现场(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等),等候上级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的调查处理。

3、联系家长。

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

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

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4、尽快协助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提供有关情况,有关资料和样品。

控制食物中事故进一步扩大。

5、全面落实卫生行政部门所要求采取的措施及提出的整改意见。

6、信息公开。

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
门汇报,不瞒报、谎报。

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7、总结、汲取经验教训,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强化规章制度,组织员学习食品卫生知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各学校、幼儿园:时值秋季,正是肠道传染病和食源性疾病易发生的时节。

为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有效防止肠道传染病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根据市、县相关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各学校要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的高度,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领导组织机构建设,强化责任意识,制定相应的预防与控制预案。

二、严格相关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为保障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章可循,各学校要健全并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相关岗位责任制度。

教育局草拟了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系列规章制度样本,望各校参照样本,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出本单位的各项制度,要于一周内公布上墙,制度样本见附件2。

三、责任要落实,严把各个关口。

要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做到责任落实,严格把好以下四个关口:1、严把食品采购关。

学校食堂采购员必须做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学校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2、严把餐具消毒关。

各学校要专人负责餐具消毒工作,加强餐具消毒管理,没有配备消毒柜的学校必须配备消毒柜,认真做好消毒记录。

3、严把食品贮存、制售关。

(1)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2)不得为学生提供豆角、海鲜、蘑菇等易引起食物中毒的菜品,没有冷配间的食堂不得制售凉菜。

(3)食品在烹任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

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 5度或低于1 0度的条件下存放。

(4)食堂不得为学生提供剩饭、剩菜。

校园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报告制度

校园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报告制度

校园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报告制度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逐级向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

2.由学院领导向主管部门、卫生监督部门报告发生中毒的地址、单位、时间、人数、中毒表现及程度,并做好记录。

3.向主管部门、卫生监督部门报告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食物。

4.向主管部门、卫生监督部门报告中毒发生的经过,发展趋势及已经采取的措施和需要协助解决的问题等。

5.食堂要保护好现场,禁止出售使用剩余的可疑中毒食品或追回已售出的可疑中毒食品,予以暂时封存。

6.搜集可疑中毒食品及患者呕吐物、粪便,洗胃液等送验或留交卫生监督所的现场调查人员。

7.报请示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和卫生防疫部门到达现场。

8.必要时报请公安部门到达现场。

9.报告程序流程图。

食源性疾病报告制度

食源性疾病报告制度

食源性疾病报告制度
为了能使学校第一时间了解食物中毒的发生,把事件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报告制度。

一、基础工作
1、阶梯责任制,明确分工,明确责任。

2、建立结构网络,控制事态的发生
二、工作要求
1、各班级班主任及时准确地掌握学生情况,并向总务处老师上报情况,绝不允许缓报、瞒报、和漏报,否则严肃追究各班主任责任。

2、食堂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密切配合校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工作小组的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扰或延误该项工作。

三、应急措施
1、班主任发现班中有几位学生同时出现腹痛、呕吐等症状,立刻上报总务处。

2、由村卫生所人员检查,诊断为可疑食物中毒时,立刻上报校长室,同时送可疑症状学生去医院诊治,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3、同时上报学区。

4、通知学校食堂立刻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5、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6、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7、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8、加强宣传教育,安定人心,稳定学校秩序。

9、加强日检制度及学校从业人员卫生培训教育。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

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

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管理1.成立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和突发事故上报工作。

2.学校若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要及时有效地抢救中毒学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与健康。

3.救护人员包括校医务室及各班主任对食物中毒疑似食物中毒者,立即做应急处理,拨打120迅速送往就近医院抢救治疗,同时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调查工作。

4.注意保护现场,学校值班领导和食堂负责人负责保护现场,食堂停止出售可疑食品,追回已售出的疑似带毒食品,搜集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封存留样菜品交调查人员送检,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可能的中毒现场予以临时保护,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调查工作。

5.学校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教导处与班主任共同做好学生的安抚工作并通知家长,稳定学生情绪,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6.无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任何人不得向外界发布任何有关食物中毒的消息。

二、报告制度1.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启动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报告制度。

拨打120或110求助,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所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报告信息应包括发生单位、地址、时间、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对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幼儿园膳食管理】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度

【幼儿园膳食管理】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度

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度
1、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3、发生食物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2)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4、对病人采取应急处理:
(1)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2)采取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的标本以备检验。

(3)及时送医院治疗。

中心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报告制度

中心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报告制度

中心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报告制度
1、学校如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不得隐瞒人数、压下不报,私自处理。

2、学校如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必须把中毒人数、发生时间、所食食品、现在状况、供货单位等用电话向区教育局、地方政府和区卫生行政部门汇报清楚。

3、通知保险公司介入,必要时报告公安和工商部门。

4、及时把中毒学生送往附近医院救治,并通知家长到位。

5、停止供餐。

6、不得消毁导致中毒的食品、原料等物件,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好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

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

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
的报告制度
1、加强宣传和教育,使全体师生了解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症状表现。

2、班主任和科任教师每天主动关心学生的健康状况。

3、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时,必须逐级上报,不得瞒报。

4、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停止供应一切食品,保护现场,并将中毒师生及时送往中心卫生院救治。

5、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教育局、镇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向保险、公安、工商部门报告。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
为保证学生饮食卫生安全,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学校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按照下列程序操作:
一、停止供餐
立即停止学校食堂的所有供餐。

二、及时报告
1.条件:有3人(含3人)以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

2.程序:发现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情况,立即上报区教育局及普陀区食品药品监督所。

3.内容
(1)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的时间。

(2)学校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3)供应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4)目前状况和紧急处理措施。

(5)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三、救治病人
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做好病员登记和通知家长等工作。

四、保护现场
保留造成或导致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五、配合调查
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留样样品。

六、控制事态
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七、保险介入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八、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学校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学校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学校食物中毒报告制度篇一:扭扣小学食物中毒报告制度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

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后,为了对中毒人员进行及时有效救治,以及对食物中毒事故进行妥善处理,特制定本报告制度。

一、学校食堂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须在第一时间(两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西洒镇中心学校、西洒镇政府报告,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时间、中毒人数及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三、学校食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即刻投入工作,采取果断措施积极抢救中毒人员。

并采取以下相关措施: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2.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中毒者病情。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及样品。

四、报告程序食物中毒直接报告人(第一责任人)立即报告→学校食堂负责人立即报告→学校校长(食品工作第一负责人)立即报告→西洒镇中心学校、西洒镇政府、西畴县教育局。

扭扣国立希望小学篇二: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

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后,为了对中毒人员进行及时有效救治,以及对食物中毒事故进行妥善处理,特制定本报告制度。

一、学校食堂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须在第一时间(两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大通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大通县教育局报告,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时间、中毒人数及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三、学校食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立即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并即刻投入工作,采取果断措施积极抢救中毒人员。

学校传染病疫情及食物中毒等突发卫生事件登记报告制度

学校传染病疫情及食物中毒等突发卫生事件登记报告制度

小学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卫生事件登记报告及追查制度根据上级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定: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做好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工作是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

要充分认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

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建立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

对未履行报告人职责,造成疫情扩散和危害进一步加大追究其责任。

二、报告的时限和要求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学校的责任报告单位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责任报告人是机构指定信息的信息报送员。

当发生学校食物中毒或患病学生异常增加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该及时将情况报告给当地卫生疾控部门;一旦确定认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填写相关报告卡。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发现食物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报出相关信息。

5、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区教体局报告。

食物中毒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提供留样食物,以便检验。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1、初次报告。

学校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在第一时间(事发后2小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卫生主管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幼儿园管理制度】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管理制度

【幼儿园管理制度】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管理制度

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度在食品加工、供应过程中或用餐者在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异常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应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1、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2、对病人采取应急处理:(1)采取病人的呕吐物或排泄物以及可疑食品的标本以备检验;(2)及时送去医院治疗。

3、对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进行处理:(1)对剩余的可疑食物彻底清除,排除中毒隐患;(2)对接触过中毒食品的餐具、容器、用具及冰箱设备,包括加工人员的手都必须彻底清洁、消毒。

4、对餐具、容器、用具等采用煮沸方法消毒,煮沸时间不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可用75%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1、加强宣传和教育,使全园教师了解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症状表现。

2、班级教师做好晨检、午检,主动关心孩子的健康状况。

3、一旦发现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时立即上报园领导,不得隐瞒。

4、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停止供应一切食品,保护现场,并将中毒师生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5、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教体局、县疾控中心、县政府,必要时向保险、工商、公安部门报告。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中小学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中小学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中小学学生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一、为落实我校学生食物中毒报告制度,学校设置食物中毒报告工作小组。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预防食物中毒工作领导小组;
2、指定李玉华同志为我校食物中毒报告人;
3、各班班主任(老师)、职工发现有食物中毒及疑似病例要及时上报学校;
4、建立疫情管理工作档案,配备传染病登记本,疫情电话记录本,详细记录传染病发生、处理情况和疫情报告情况;
二、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当及时向中心学校和红军医院报告发生中毒事故的时间、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

三、细心观察学生身体状况,特别是对在校就餐的个别学生有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症状,要给予关心,及时到医疗部门进行检查,作好记录。

四、发现学生在校就餐后有10人以上有腹痛、腹泻、头晕、恶心、呕吐且症状相同等,及时送就近医院检查治疗并作好记录,同时向相关领导报告。

五、通过医生检查确认是食物中毒后,马上向校领导汇报,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中心学校和红军医院打电话通报情况,然后写出书面报告。

六、学校食堂立即对食物样品封存,积极协助、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七、成立事故处理领导班子,计中毒人数和中毒情况,建立中毒学生医疗记录档案。

八、跟踪了解食物中毒事件的进展和中毒人员的康复、救护情况。

中心小学食堂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中心小学食堂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中心小学食堂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1、学生如有食物中毒或者可疑食物中毒事故及其它食源性疾患,应立即向镇医疗保健或市卫生监督所上报,并向教育局报告。

2、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协助卫生机构迅速救治病人。

3、立即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加工操作场所不被破,保留病人呕吐物、排泄物。

4、尽快协助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提供有关情况,有关资料和样品。

控制食物中事故进一步扩大。

5、全面落实卫生行政部门所要求采取的措施及提出的整改意见。

6、总结、汲取经验教训,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强化规章制度,组织员学习食品卫生知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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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子小学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
1、加强宣传和教育,使全体师生了解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症状表现。

2、课任教师和班主任每天主动关心学生的健康状况。

3、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时,必须逐级上报,不得瞒报。

4、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停止供应一切食品,保护现象,并将中毒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5、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教委、县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向保险、公安、工商部门报告。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狮子小学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习并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

2、健全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工作责职。

3、加强对师生的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不买、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4、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应主动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并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规常识的培训和教育,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做到持证上岗。

5、加强对食品的采购、贮藏、加工、销售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由主管领导或卫生管理员每天进行过程的抽查并做好记录。

6、做好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每天晨检和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检查合格方可上岗。

7、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8、食品供应场所及时清扫,定期大扫除,确保每天整洁、干净。

狮子小学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
1、食品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索证。

2、严禁采购腐败变质、有害有毒、未经校验或检验不合格、超过保质期或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严格食品验收过程,对采购食品的品名、数量、价格、有关证件、感官性状逐一检验,并每日做好验收记录。

(有表格)
4、食品储存库房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保质期食品。

5、食品保存应分类、分架、离地隔墙,并标明进货日期,先进先出。

6、食品加工按规范进行:荤素食品清洗切配分开;生熟容器有明显标记;烹饪时烧熟煮透;不准制售冷荤、凉菜。

7、食品加工的操作流程合理,防止交叉污染。

3、食品供应人员进入备餐间前必须进行二次更衣,戴上口罩、工作衣帽,并洗手消毒。

三餐工作时间戴工作衣帽有检查,一次不戴罚2元,闲杂人员不许进入备餐间。

4、供应人员服务期间应面带微笑,举止文明,热心周到。

有健康证,到期及时补办,延时一日不更换,罚款5元。

并戴好健康证,一次不戴罚1元。

5、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不得用手直接抓取食品,必须使用清洁的销售工具。

6、操作时不对着食品打喷嚏、咳嗽、吸烟和其他污染食品的不卫生动作。

7、禁止向师生出售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8、供应后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再出售。

狮子小学食品留样制度
1、食品留样由专人负责。

2、每天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24小时。

3、每种菜肴留样量为50克以上。

4、留样负责人员做好每天的留样记录,一次检查不留样罚5元。

XX学校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食堂管理员每天做好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的分工安排。

(消毒情况有表格记录)
2、餐具、工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3、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

4、蒸汽消毒时,保持温度100摄氏度,作用10分钟以上。

5、采用含氯制剂消毒时,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

6、餐具、工用具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必须是取得卫生许可的产品。

7、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应储存在专用的密闭保洁柜中备用。

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8、保洁柜不得置放其他杂物或私人物品。

狮子小学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1、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形成良好的防病意识和自觉的晨检习惯。

2、由专人严格执行食堂从业人员的每日晨检工作,密切观察和详细询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

3、晨检中发现从业人员患有发热、咳嗽、腹泻、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各类消化道传染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有关食品工作,并督促其及时接受治疗,恢复健康后方可上岗。

4、发现传染性疾病发生时,必须及时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狮子小学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
1、食堂及厨房应有良好的卫生环境,保持清洁卫生。

2、仓库要有防蝇、防鼠设施,保证通风,通气良好。

3、墙面、地面易于清洗,并有流动水洗手和二次更衣设备。

4、厨房内部布局合理,生熟不交叉,设有纱窗、纱门、密封备餐间,防止食品受污染。

5、食具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四保洁操作程序,切菜刀板、盛具、洗菜池严格分类,并有明显标志。

6、每餐加工和供应后,及时清扫和整理。

专人分块包干,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并作检查记录。

7、每次长假结束前作好食堂环境的大扫除和餐具、工用具的消毒,保障开学后食堂供应的正常、安全。

狮子小学师生用餐制度
1、自觉维护餐厅秩序,买饭买菜按次序排队,做到不插队,不拥挤,不争先恐后。

2、尊重职工劳动,有意见或发生矛盾应通过组织或值班老师和学生干部解决,不得与食堂工作人员及值班人员无理争吵。

3、按时用膳,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推迟。

如要提前或推迟的,必须由有关部门事先通知食堂。

4、注意餐厅清洁卫生,剩饭、剩菜必须倒入泔水桶,不随便乱丢,不随便搬移饭桌。

5、爱护餐厅设备,禁止踩踏座椅或把脚放在座椅上。

不随便玩弄卖饭卡机,饭卡丢失应及时向总务处挂失,拾到别人的饭卡及时交到总务处。

6、餐厅内禁止穿拖鞋、汗背心。

狮子小学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1、食堂由专人负责管理,厨房及其他加工、销售场所,闲人不得入内。

2、仓库重地指派专人保管和检查,未经仓库保管员同意,他人不得随意出入,出、入库物品必须登记签字。

3、每天检查食堂内水、电、燃油的使用情况,及时维护相关设备,下班前切断所有水、电、燃油的供应。

4、厨房、餐厅、库房每天下班前必须关好门窗,并按规定上锁,严防他人进入。

5、上班后要首先检查安全防范设施,发现异常及时向校长室汇报。

同时,仔细检查食品原料、餐具、工用具是否受到污染。

6、长假期间做到有人值班、巡视。

狮子小学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1、建立主管校长负责的各级岗位责任明确的岗位责任网络图。

2、各级管理人员重视职业道德,积极钻研业务,提高管理水平。

3、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承包制度,各级管理人员严把责任关。

4、对因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违反食品卫生有关规定,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的各级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后果的危害性等具体情况,给予批评、行政处分、调离岗位等处理,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的,将责任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处置过程中,处置不当的各级行为人、责任人事后根据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和给予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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