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科教管理制度29项)
妇幼保健的工作制度
标题:妇幼保健工作制度一、宗旨本制度旨在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妇幼保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妇幼保健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确保母婴安全,促进家庭和社会和谐发展。
二、组织机构1.成立妇幼保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和成员。
2.设立妇幼保健科,负责日常妇幼保健工作,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工作内容1.宣传教育(1)广泛开展妇女儿童保健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
(2)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妇幼保健政策和法规。
2.预防保健(1)做好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2)落实孕产妇保健措施,提高住院分娩率。
(3)开展儿童免疫规划工作,提高疫苗接种率。
(4)加强妇女儿童营养监测和干预。
3.健康管理(1)建立孕产妇健康管理档案,定期进行产前检查、产后访视。
(2)做好儿童健康管理,定期进行生长发育监测、预防接种。
(3)对高危孕产妇和儿童进行专案管理,确保母婴安全。
4.技术培训与指导(1)定期组织妇幼保健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2)开展妇幼保健技术交流和合作,引进先进技术。
(3)对基层妇幼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四、工作制度1.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妇幼保健工作例会,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2.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报告妇幼保健工作进展和统计数据。
3.考核制度:建立妇幼保健工作考核体系,对各项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4.保密制度:严格遵守妇幼保健工作保密规定,保护患者隐私。
五、工作纪律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妇幼保健工作纪律。
2.坚持原则,公正廉洁,服务至上。
3.尊重和关爱患者,保护患者权益。
4.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六、奖惩措施1.对在妇幼保健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妇幼保健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
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一、引言妇幼保健工作是保障妇女和儿童健康的重要工作,对于促进社会发展和提高人民福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加强妇幼保健工作的管理,确保其有效性和高效性,制定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成为必要。
本制度旨在规范妇幼保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评估过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妇幼健康权益。
二、机构设置妇幼保健工作的组织机构应当清晰明确。
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妇幼保健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目标和计划,协调各方资源,推动工作的开展。
同时,建立妇幼保健工作部门,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
三、工作计划与目标妇幼保健工作计划应当储备详细的任务和时间安排。
在制定工作计划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合理的目标和指标,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和目标的实现。
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疫苗接种等。
四、工作流程规范妇幼保健工作的实施需要遵循规范的工作流程。
在妇幼保健服务流程中,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对象登记、健康评估、健康指导、健康记录等。
各项工作应当按照规定的先后顺序进行,确保服务内容全面有效。
五、人员配备和培训妇幼保健工作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进行。
机构应当充分考虑工作需要,妥善配置妇幼保健工作人员,合理分工和配备。
同时,机构应当加强人员的培训,提高专业能力和工作熟练度,保证工作品质和效率。
六、设施和设备妇幼保健工作需要支持的设施和设备应当齐全。
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必要的设施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场所、妇幼保健设施、医疗设备等。
设施和设备应当定期维护和更新,保证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七、信息管理妇幼保健工作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信息管理。
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妇幼保健档案管理、数据统计和分析等。
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保密性,为工作的开展提供支持和便利。
八、工作效果评估妇幼保健工作的效果需要进行评估和监控。
机构应当制定定期的工作评估方案,对工作的效果和质量进行评估。
妇保工作管理制度
妇保工作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
为了规范和加强妇幼保健服务工作,提高服务品质,保障妇幼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制度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和相关工作人员。
三、妇保工作管理机构
1、设立妇幼保健服务办公室,负责制定和推行妇幼保健政策,协调相关工作。
2、成立妇幼保健服务督导组,负责对各妇幼保健服务机构进行督导检查。
四、妇保工作管理制度
1、相关政策法规
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做好妇幼保健服务工作。
2、服务项目
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应提供包括孕前检查、产前检查、产后护理、婴幼儿保健等在内的全方位服务。
3、服务标准
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应遵守国家制定的服务标准,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
4、人员培训
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和专业技能。
5、设施设备
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应保证设施设备的安全和卫生,确保服务顺利进行。
6、医疗记录
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医疗记录,保护患者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
7、突发事件处理
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应建立应急预案,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8、服务评价
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应定期进行服务评价和满意度调查,及时改进服务质量。
五、总结
本制度经过妇保工作部门相关人员讨论通过,并于当前年月开始实施。
希望各妇幼保健服务机构认真遵守,将本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确保妇幼保健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妇幼健康贡献力量。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内容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内容一、妇幼保健所岗位制度(一)妇幼保健所工作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一法、两纲、两规”和妇幼卫生工作方针,面向群众,面向基层,以社会效益为准则,全心全意为广大妇女和儿童健康服务。
2、全面掌握调整全县(市、区)妇幼保健管理的基本情况,掌握本辖区的妇女、儿童保健主要指标状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搞好主要的敏感指标动态监测。
3、加强全县(市、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及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等,为上级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4、做好全县(市、区)妇幼保健的业务指导工作,制定全县(市、区)妇幼保健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业务交流和专题讲座,努力提高基层专业队伍的业务素质。
5、配合市妇幼保健所具体落实县(市、区)妇、儿保围产协作组活动,每半年一次,组织全县(市、区)孕产妇死亡病历讨论每半年一次,儿童死亡病历讨论每年一次,并进行信息反馈。
6、定期召开基层妇保、儿保业务例会。
7、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和基层现场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各项妇女、儿童保健常规制度、保健措施、适宜技术的贯彻落实和推广。
8、根据妇幼保健统一要求,对妇幼保健所各类人员的医德、医风、业务技术、学习进行考核。
9、采用多种形式(如录像、广播、报刊、宣传册、画版),向广大群众进行健康教育,宣传妇女、儿童卫生保健知识。
10、积极开展科技工作,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全县(市、区)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服务。
(二)基层例会工作制度1、每月召开一次妇儿保工作例会。
2、例会内容:(1)根据当月工作计划,布置和交流阶段性工作; (2)研究基层妇幼保健及行业管理的对策; (3)负责对中心工作的开展提出指导性意见; (4)组织业务培训、专题业务讲座不断提高妇幼业务骨干及管理人员的水平。
(5)进行全市孕产妇死因及围产儿死因评审,分析顺位,制定干预措施,进一步提高围产保健工作质量。
3、例会要求:上述例会均应设有“例会会议记录本”,记录会议时间、参加人员、会议内容、解决问题、布置工作任务等。
妇幼工作管理制度
妇幼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妇幼工作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妇幼健康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妇幼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妇幼保健机构、妇幼保健科室、妇幼保健服务中心等。
第三条妇幼工作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合理的原则,保障妇幼服务对象的权益,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四条妇幼工作管理应当注重协调、合作、共享资源,加强妇幼工作的综合性和协同性,实现妇幼工作的整体发展。
第五条妇幼工作管理机构应当设立领导机构和执行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妇幼工作管理的协同效应。
第二章妇幼工作管理领导机构第六条妇幼工作管理领导机构是妇幼工作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批妇幼工作管理政策、计划、方案。
第七条妇幼工作管理领导机构由相关部门领导、专家学者和相关机构代表等组成,主要包括妇幼工作管理委员会、妇幼工作管理协调小组等。
第八条妇幼工作管理领导机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妇幼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妇幼工作的发展与进步。
第九条妇幼工作管理领导机构应当定期向上级部门和社会公布妇幼工作的情况和工作成果,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妇幼工作管理执行机构第十条妇幼工作管理执行机构是妇幼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各项妇幼工作管理政策、计划、方案。
第十一条妇幼工作管理执行机构应当按照妇幼工作管理领导机构制定的政策、计划、方案,组织和协调各项妇幼工作。
第十二条妇幼工作管理执行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权限和程序,规范工作流程。
第十三条妇幼工作管理执行机构应当定期评估和监督妇幼工作的执行情况,保障妇幼服务对象的权益和安全。
第四章妇幼工作管理机构的职责第十四条妇幼工作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和实施妇幼工作管理政策、计划、方案;(二)监督和检查妇幼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三)组织和开展妇幼健康教育、宣传和普及工作;(四)协调和促进妇幼工作相关单位和机构的合作与交流;(五)收集、整理和分析妇幼工作的重要信息、数据和统计资料;(六)开展妇幼工作的研究、评估和评价,推动妇幼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
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
妇幼保健院的工作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根据医院的规定,可能是按照班次轮岗制,也可能是按照固定的工作时间。
2. 休假制度:妇幼保健院通常设有年休假、婚假、产假、病假、丧假等各类休假制度,并根据相关政策为员工提供相应的休假福利。
3. 考勤制度:工作人员需要按照规定的考勤方式进行打卡,以确保工作时间的准确记录。
4. 岗位责任:各个职位的工作职责和岗位要求会明确规定,员工需要按照岗位要求履行职责。
5. 奖惩制度:妇幼保健院可能设有奖励和惩罚制度,用于激励和约束员工的行为表现。
6. 培训和学习:妇幼保健院通常会为员工提供培训和学习机会,以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7. 保密制度:由于医院工作涉及到患者隐私等敏感信息,妇幼保健院通常有严格的保密制度,员工需要保护患者隐私和医院的商业机密。
8. 工资和福利:妇幼保健院会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职位等级提供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福利补贴、工龄奖励等。
以上是一般妇幼保健院的工作制度,具体情况可能因医院内部管理和相关政策而有所不同。
不同妇幼保健院可能还有其他特定的工作制度和要求。
妇产科医院工作制度
妇产科医院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妇产科医院的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妇产科医院应遵循患者至上、救死扶伤、忠于职守、廉洁奉公的原则,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第三条妇产科医院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安全。
第二章人员配备与培训第四条妇产科医院应配备适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等,以满足临床工作需要。
第五条妇产科医院应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技能、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
第六条妇产科医院应定期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评估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表现,奖优罚劣。
第三章医疗服务与管理第七条妇产科医院应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
第八条妇产科医院应严格执行医嘱,确保医疗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九条妇产科医院应加强药品管理,严格执行药品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等环节的规定,确保药品安全。
第十条妇产科医院应加强医疗器械和消毒隔离管理,严格执行医疗器械采购、使用、维护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第十一条妇产科医院应建立健全患者安全保障制度,防范医疗纠纷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医疗质量与安全第十二条妇产科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医疗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十三条妇产科医院应开展医疗质量监测,分析医疗质量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第十四条妇产科医院应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医疗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提高医疗安全水平。
第五章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第十五条妇产科医院应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第十六条妇产科医院医务人员应遵守医疗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权利,保护患者隐私。
第十七条妇产科医院应建立健全行风建设制度,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第六章法律责任与纠纷处理第十八条妇产科医院违反本制度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妇幼保健院管理制度全
妇幼保健院制度及职责大全一、保健部职责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保健部内各科的保健、医疗、护理、教学、科研的行政管理工作,并协调各科室间的关系。
2.制定保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3.掌握影响全市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群体健康的主要因素。
掌握全市孕产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主要死因变化趋势,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4.开展妇女儿童系列保健、优生优育、健康教育,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
5.制订妇幼保健人员培训计划,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妇幼保健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考核。
6.督促检查各科完成工作计划,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做好各类人员业务技术考核、考绩工作。
7.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国家级、省级、院内科研工作。
8.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单位开展妇幼保健工作。
二、保健部主任(副主任)职责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制订保健部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按时完成年终总结。
2.督促检查所属科室完成工作计划和各类各级人员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各科室完成妇幼保健任务。
3.制订切实可行的干预计划,降低本地区的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4.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情况,全面指导本地区基层妇幼保健业务、妇幼卫生信息、健康教育等项工作。
5.定期参加保健门诊及专科门诊,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以利于指导面上工作。
6.有计划安排本部门人员的业务学习、技术培训,协助院领导做好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考核、晋升、晋级工作,安排实习、进修人员的工作。
7.定期向院领导汇报工作。
8.保健部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各项工作。
三、妇女保健科科长职责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保健、医疗、教学、科研、培训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制订本科各项工作制度、诊疗常规及岗位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做好妇女保健方面调查研究,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4.掌握有关妇女保健方面的主要数据、质量指标,对危害妇女健康和影响优生的主要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防治措施。
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范文(二篇)
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范文一、岗位职责1. 婴儿科医生:婴儿科医生负责新生儿和婴幼儿的健康管理和疾病诊治工作。
他们需要进行婴幼儿的健康检查和病史记录,制定治疗方案并进行治疗,对婴幼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进行必要的家庭指导和健康教育。
2. 妇科医生:妇科医生负责女性生殖健康的诊断和治疗工作。
他们需要进行妇科疾病的检查和诊断,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进行手术和其他治疗操作,咨询和指导女性的生殖健康保养方法。
3. 产科医生:产科医生负责孕产妇的全程生育保健工作。
他们需要进行孕妇的孕期保健和产前检查,指导产妇进行合理的日常护理,参与分娩和产后护理工作,提供相关健康咨询和教育。
4. 护理人员:护理人员负责妇幼病房的护理工作,包括病人的日常护理、输液、注射、换药等医疗操作。
他们需要对病人进行观察和记录,及时向医生汇报病情变化,并提供必要的心理护理和健康教育。
二、工作时间1. 医生:医生的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下午5:00,其中包括门诊和病房工作。
医生需要根据工作需要,有时需要加班到晚上或周末。
2. 护理人员:护理人员分为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护理人员需要轮班工作,包括早班、中班和晚班。
在节假日和特殊情况下,可能需要调整班次和加班。
三、考勤规定1. 上班时间:医生和护理人员需要按时到岗,上午8:00之前到达妇幼保健院报到,准备开展工作。
2. 请假制度:医生和护理人员如果因病或其他原因无法按时上班,需要提前向院领导请假,并尽量提前安排好替班人员,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3. 迟到、早退:医生和护理人员迟到或早退的情况,需要向院领导报备,并做好相应的请假手续。
频繁迟到和早退的情况将会影响个人的考核和奖惩。
四、工作纪律1. 仪容仪表:医生和护理人员需要保持整洁、规范的仪容仪表,严禁穿着不符合规定的服装和佩戴大型首饰。
头发需要整齐干净,并佩戴好工作帽或发夹。
2. 语言规范:医生和护理人员需要用规范的语言与患者进行交流,语言要文明礼貌,不使用尖锐、侮辱性的言语。
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科教管理制度29项)
妇幼保健院⼯作制度(科教管理制度29项)科教管理制度-29 项⼀、科教⼯作制度1.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教学、科研管理⼯作。
2.定期召开各委员会会议,学习相关⽂件,讨论和安排具体⼯作。
3.根据上级⽂件要求,组织全院进⾏科研课题申报,科研鉴定、成果登记及科研奖励的申报⼯作。
4.定期组织科技⼈员档案及科研技术档案的登记、收集、整理、归档、统计等管理⼯作。
5.负责科研、学术论⽂、专利的登记及奖励⼯作。
妇幼保健院⼯作制度与岗位职责6.负责组织管理医学院校的实习、见习和基层进修⼈员的临床教学⼯作,认真按时完成检查、考核鉴定⼯作。
重视师资队伍建设,狠抓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教风和学风。
7.负责全院继续医学教育的组织协调⼯作,认真组织项⽬申报、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实施继教培训活动等。
按期组织全院继教学分登记及验证⼯作。
8.组织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督促、检查各阶段的落实情况并组织考核。
组织住院医师培训阶段公共科⽬的培训考试。
9.对来院进修⼈员进⾏资格审核和专业知识考试,督促检查科室进修培训⼯作的安排落实。
10.做好重点学科建设和⼈才培养⼯作,对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进⾏检查、评估。
11.组织、开展学术活动与交流。
12.作好上级⽂件签收、汇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作。
⼆、教学管理⼯作制度1.在院教学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作,制订教学相关计划,包括安排实习、进修及全院性理论讲课。
2.负责实习⽣上岗前教育,对学⽣进⾏职业道德、医德医风及安全医疗意识的教育。
3.定期召开学⽣座谈会及教学管理委员会,及时沟通及反馈,解决实习中出现和存在的问题。
4.对教研室的教学⼯作进⾏检查,包括教学查房、⼩讲课、病历讨论、各级教学⼈员履⾏职责的情况。
每⽉抽查⼀次学⽣出勤情况。
5.定期向教学管理委员会汇报教学和实习情况,对每届学⽣的教学和实习情况都应作书⾯总结。
三、教研室教学⼯作制度1.有⼀位科主任分管临床教研室教学⼯作,由教学秘书负责具体事务⼯作。
妇产医院工作制度
妇产医院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各项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及后勤工作人员。
第三条我院各项工作应遵循以人为本、患者至上、严谨治医、规范操作的原则,努力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医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尊重患者,保守秘密,廉洁行医。
第五条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诊疗规范,遵循医疗伦理,确保医疗安全。
第六条医务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七条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医院运行高效、有序。
第八条后勤工作人员应保障医院基础设施和物资供应,为临床一线提供有力支持。
第三章临床诊疗第九条入院患者应进行全面的病史采集和体格检查,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第十一条手术操作应严格遵守手术规程,确保患者安全。
第十二条分娩过程中,医务人员应密切观察产妇及胎儿状况,确保母婴安全。
第十三条新生儿出生后,应及时进行健康评估和必要的检查。
第四章医疗质量管理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应参与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对医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六条医院应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评估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第十七条医院应加强病案管理,确保病案质量。
第五章感染控制与生物安全第十八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感染控制制度,预防医院感染。
第十九条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降低感染风险。
第二十条医院应加强生物安全管理,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第六章护理工作第二十一条护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护理规程,确保患者安全。
第二十二条护理人员应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护理水平。
第二十三条护理人员应加强患者生活护理,提高患者满意度。
第七章后勤管理第二十四条后勤工作人员应确保医院基础设施正常运行,保障水电供应。
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
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妇幼保健工作,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妇幼健康,制定《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妇幼保健科室。
三、职责及权限1.科室主任组织、协调、指导本科室的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考核办法;负责科室人员的工资、奖金、考核结果等的评定;协调与其他科室的相关工作,提高科室的绩效。
2.科室副主任支持主任完成本科室的日常工作,协调人员之间的关系;指导住院医师等科室人员的规范化操作,定期检查工作品质。
3.住院医师负责科室的日常工作,执行医嘱和护理,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病情变化和问题反馈;参加早、晚报告并做好工作记录;参加科室的学术会议和科教活动,开展必要的学术研究工作。
4.护士负责病人护理工作,维护科室卫生、安全,开展教育健康宣传等相关工作。
5.妇女保健医生负责女性生殖系统检查、妇科疾病诊断治疗等工作。
6.儿科医生负责为0-18岁患者提供诊疗、治疗和健康指导服务。
四、管理办法1.工作开展科室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按照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做好日常工作。
一方面要积极开展诊疗工作,提高就诊人数和诊疗水平,保障病人的健康需求。
另一方面,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健康意识,预防常见病等。
2. 质量控制科室要建立健全各项质量控制制度,按照标准化流程规范诊疗、护理、检查等操作,减少医疗错误和病人投诉。
科室的质量工作需要进行开展、评估、完善和标准化。
科室应制定质量管理手册、质量跟踪登记表等文件,建立质量记录和信息猎取和存储。
3. 健康教育和宣传科室要积极展开健康教育工作,让病人和家属逐渐认识到正确的医学健康知识和保健方法。
教育和宣传工作一定程度上与质量管理工作是联系紧密的。
科室可组织各种身心健康宣传、妇幼保健讲座、保健知识宣传活动。
必要时,还可邀请专家来现场演讲或前往相关机构开展相关活动等。
4. 反映和处理投诉科室要积极倾听患者的投诉和意见,并及时处理、反馈。
对治疗质量问题、服务态度不佳或其他问题,科室应引起重视和积极改进,还可组织专门的调查和。
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范文
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妇幼保健院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妇幼保健服务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妇幼保健院是提供妇幼健康服务的专业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应坚守职业道德,恪守法律法规,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为广大妇女和儿童提供优质的医疗和健康护理服务。
第三条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适用于全体工作人员,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
第四条妇幼保健院应当建立健全考核和奖惩制度,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并进行相应的奖励或惩罚。
第五条妇幼保健院应当注重员工培训和职业发展,提供全面完善的职业发展通道和培训机会,使员工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专业能力。
第六条妇幼保健院应当加强与其他医疗机构和政府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妇幼保健事业的发展,提高服务水平和医疗技术水平。
第二章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第七条妇幼保健院的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每周5天工作制。
具体的上下班时间由院方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并向全体员工公布。
第八条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岗,并做好相关工作准备。
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者,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九条妇幼保健院有正常的周末休息日和法定假日,具体休假安排由院方根据工作需要制定。
员工必须按照休假安排,不得擅自请假或调休。
第十条员工应当按照规定申请休假,并提前得到上级的批准。
休假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返岗,必须提前与上级沟通并得到批准。
第三章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第十一条全体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上级的指挥和安排,坚持高效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职业素养。
第十二条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恪守医疗保密制度,对患者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保密,不得私自泄露患者的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全体工作人员应当保持工作岗位的整洁和安全,做好相关卫生和消防工作,确保工作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第十四条全体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准则,不得收取患者贿赂或以其他方式谋取私利,严禁涉及医疗纠纷、滥用职权等违法违规行为。
妇保院管理制度
妇保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妇幼保健院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妇幼保健院是以为妇女和儿童提供医疗保健服务为主要任务的医疗机构,是国家重点保障的医疗服务单位。
第三条妇保院的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合法的原则,在维护患者权益的同时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四条妇保院的管理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严禁任何形式的腐败和滥用职权行为。
第五条妇保院的管理制度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且可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六条妇保院的管理制度应严格执行,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七条妇保院的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各个科室的管理规定、患者权益保障规定、医疗质量管理规定、职工管理规定等。
第八条妇保院的管理制度由院长和各科室主任共同负责,由院务委员会审定。
第九条妇保院的管理制度应不断完善,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更新。
第十条妇保院的管理制度应向院内所有职工宣传、培训,确保所有员工能够清晰了解和执行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妇保院的管理制度应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科室管理第一条各科室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严禁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二条各科室负责人应严格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部门的正常运转和医疗服务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各科室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的权益。
包括门诊检查、医疗费用管理、病例管理等方面。
第四条科室负责人应加强对下属医护人员的管理,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确保医护人员的素质和专业能力。
第五条科室应定期召开科室例会,及时交流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寻求解决办法。
第六条科室应加强内部协调和沟通,确保医疗服务工作的协调进行。
第七条科室应建立患者投诉和意见反馈机制,及时处理患者的投诉和意见。
第八条科室应建立医疗服务质量评估机制,定期对医疗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三章患者权益保障第一条妇保院应建立完善的患者权益保障制度,包括患者隐私保护、医疗服务公开透明、医疗服务质量保障等方面。
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妇幼保健院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母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职工,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我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保障母婴健康为己任,以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医疗服务为目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我院设立院长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人事科、药剂科、检验科、超声科、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健康教育科、计划生育科等职能部门。
第五条院长负责全面领导我院工作,主持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第六条医务科负责医疗业务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医疗质量管理、医疗安全、医疗技术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护理部负责护理工作的管理,组织实施护理质量标准、护理技术规范等。
第八条财务科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第九条人事科负责人事管理工作,包括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
第十条药剂科负责药品采购、储存、供应和合理用药等工作。
第十一条检验科负责临床检验工作,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二条超声科负责超声检查工作,为临床诊断提供依据。
第十三条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等临床科室负责具体医疗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健康教育科负责健康教育、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等工作。
第十五条计划生育科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第十六条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实施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监督医疗质量的落实。
第十七条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一)医疗质量控制标准及规范;(二)医疗质量考核及奖惩制度;(三)医疗事故及医疗差错的处理流程;(四)医疗设备、药品、耗材等质量管理。
第十八条医疗质量考核及奖惩制度:(一)对医务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业务水平、服务质量等;(二)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对优秀者给予奖励,对不合格者进行处罚;(三)对发生医疗事故及医疗差错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妇保科管理制度
妇保科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妇保科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妇保科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妇保科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服从科室领导的指挥,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质量。
第四条妇保科领导应严格落实本管理制度,加强科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妇保科设主任、副主任各一名,科室助理若干名,护士若干名,辅助人员若干名。
第六条妇保科主任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科室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助理协助科室主任处理日常事务。
第七条妇保科设立孕前咨询、孕前检测、孕妇保健、产前筛查、产检诊疗、产后康复等部门。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孕前咨询部门负责妇女孕前健康风险评估和指导。
第九条孕前检测部门负责妇女孕前各项检测和评估。
第十条孕妇保健部门负责对孕妇进行产前检查和保健指导。
第十一条产前筛查部门负责对孕妇进行胎儿筛查和指导。
第十二条产检诊疗部门负责对孕妇进行产前诊断和处理。
第十三条产后康复部门负责对产妇进行产后康复评估和指导。
第四章管理要求第十四条妇保科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妇女健康档案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五条妇保科应定期开展健康宣教活动,提高妇女健康意识。
第十六条妇保科应加强对孕产妇的健康风险评估和干预措施,提高孕产妇生育安全保障。
第十七条妇保科应加强与其他科室的合作,建立多学科诊疗模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对于对医院声誉造成损害的行为,将严肃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妇保科负责人所有。
第二十二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未尽事宜,由妇保科领导决定。
以上为妇保科管理制度,祈望全体工作人员遵守,共同努力,提高妇保科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
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一)、副主任医师职责1、做好本科的业务,行政管理及全员思想工作,确保医疗、护理、教学、科研等业务的完成。
2、定期检查,按时出门诊,贯彻执行首诊负责制,组织并积极参加急、危、重、疑似病例的诊断治疗,主持病案讨论。
3、检查督促本科室人员执行各项规定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事故差错的发生。
4、组织本科人员参加业务培训、考试、考核,制定进修、实习医生培训计划,承担本科临床教学,科研任务。
5、带领本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技术理论,开展科研工作。
(二)、主治医师的职责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XX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8、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9、维持工作秩序和环境、整洁,努力完成门诊部和科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医师工作职责1、在科主任领导下,责任主治医师指导下,负责门诊儿科病人的诊治工作。
2、按照首诊负责的要求,对就诊病人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
3、正确工整的门诊日志、门诊病志,处方、辅助检查申请单、仔细分析报告单。
4、积极参加门诊抢救工作,做好病人的入院接诊、转诊、转科工作,发现传染病要及时上报,指导实习医生工作。
5、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事故差错的发生。
6、努力学习医学理论、技术,注意积累临床经验和资料,参加儿科和技术推广工作。
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
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孕产妇和儿童的健康,规范妇幼保健工作,本单位特制定以下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
一、妇幼保健工作的目的本单位妇幼保健工作旨在提供优质、全面的孕产妇和儿童医疗保健服务,保障孕产妇和儿童的健康和安全。
二、妇幼保健工作管理组织形式本单位妇幼保健工作由妇幼保健科负责管理。
妇幼保健科设专职医师、护士和其他职工,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
妇幼保健科职责如下:(一)负责孕产妇和儿童的健康档案管理。
(二)负责妇幼保健服务项目的开展。
(三)负责孕妇产前、产时和产后的医疗保健服务。
(四)负责新生儿及儿童常规保健和预防接种工作。
(五)负责儿童发育评估和营养指导工作。
(六)开展孕产妇和儿童卫生健康教育工作。
三、妇幼保健工作管理流程(一)孕产妇的管理流程1.家庭妇女动员本单位通过社区工作者、居委会、妇女组织等网络,加之外地农民工、返乡人员的带动和家庭邻里之间的口口相传,鼓励孕妇掌握孕期保健知识和妊娠检查的重要性,启发孕妇意愿,使孕期保健和产科医疗服务的覆盖面扩大至全民范围。
2.孕周信息确定孕妇第一次产检时,医师将准确记录孕妇年龄、孕周、身高体重、辅助检查数据及孕期并发症等,制定个性化的计划和措施。
3.妊娠护理协议制定及回溯为每个孕妇进行个体妊娠护理协议制定及回溯,制定详细计划,针对孕妇及胎儿的风险和问题,制订个性化的护理方案。
4.产前检查孕妇全程检查方案制定和实施,所有检查都需留有记忆。
孕妇可根据计划进行产前检查,方便拍KX光片、超声检查及彩超检查等,便于精准科学监测孕妇的身体状况及胎儿发育。
5.产前预防对孕妇进行妊娠期糖尿病、孕期高血压及羊水栓塞等危险疾病进行科学的预警、预防及处理。
特别是针对脑瘫、先天性心脏病等相关状态进行及时治疗。
6.孕期保健通过多样化的健康教育、心理疏导和康复训练等方式,为孕妇进行科学、健康的孕期保健。
7.产后护理根据产妇产程和新生儿状况,实施科学认知、整合节能的康复训练。
妇女保健科工作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妇女身心健康,提高妇女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科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妇女保健科全体工作人员,旨在规范科室工作秩序,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第三条妇女保健科工作人员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人为本,关爱妇女健康;2. 严谨求实,精益求精;3. 依法执业,诚信服务;4. 团结协作,共同进步。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妇女保健科设科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科室全面工作。
第五条科室下设以下部门:1. 咨询接待室:负责接待妇女咨询,提供健康指导;2. 体检中心:负责妇女健康体检,提供体检报告及咨询服务;3. 诊疗室:负责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工作;4. 手术室:负责妇女手术工作;5. 药剂室: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分发及使用管理;6. 保健门诊:负责妇女保健门诊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 咨询接待室:(1)热情接待妇女咨询,提供健康指导;(2)解答妇女关于妇科疾病、生殖健康等方面的问题;(3)为妇女提供预约诊疗、手术等服务。
2. 体检中心:(1)负责妇女健康体检,包括妇科检查、乳腺检查、生殖健康检查等;(2)提供体检报告及咨询服务;(3)对体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患者,并跟踪随访。
3. 诊疗室:(1)负责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工作;(2)严格执行诊疗规范,确保医疗安全;(3)对疑难病例进行会诊,提高诊疗水平。
4. 手术室:(1)负责妇女手术工作,严格执行手术操作规程;(2)做好手术前的准备工作,确保手术顺利进行;(3)术后做好护理工作,确保患者康复。
5. 药剂室:(1)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分发及使用管理;(2)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3)及时了解药品市场动态,合理调整药品库存。
6. 保健门诊:(1)负责妇女保健门诊工作,包括婚前检查、孕前检查、产后检查等;(2)开展妇女健康教育,提高妇女保健意识;(3)对高危人群进行随访,降低妇女疾病发生率。
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妇幼保健工作的管理,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权益,提高全民妇幼保健服务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全民妇幼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妇幼保健机构和从事妇幼保健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组织管理1. 妇幼保健机构应成立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委员会,由机构领导担任主任,主要负责妇幼保健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妇幼保健机构应设立妇幼保健科,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具体的妇幼保健工作。
四、妇幼保健工作计划和目标1. 妇幼保健机构应制定年度妇幼保健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第1页/共3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2. 妇幼保健工作计划应涵盖孕产妇保健、婴儿保健、儿童保健等方面内容,重点关注低收入家庭、农村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妇女和儿童。
3. 妇幼保健机构应定期评估和调整妇幼保健工作计划,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五、妇幼保健技术服务1. 妇幼保健机构应提供妇幼保健技术服务,包括孕前保健、产前保健、产后保健、婴幼儿发育监测等。
2. 妇幼保健机构应配备符合资格要求的医生和护士,提供专业的妇幼保健服务。
六、健康教育和宣传1. 妇幼保健机构应定期组织健康教育活动,向妇女和儿童传授健康知识和生活习惯,提高健康素养。
2. 妇幼保健机构应加强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提倡合理生育,防止非法流产和弃婴现象的发生。
七、妇幼保健管理1. 妇幼保健机构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和保存妇女和儿童的健康信息。
2. 妇幼保健机构应建立健康监测和评估制度,对妇女和儿童的健康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3. 妇幼保健机构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妇女和儿童的投诉和建议。
八、工作报告和考核评价1. 妇幼保健机构应每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描述妇幼保健工作的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科教管理制度-29 项一、科教工作制度1.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
2.定期召开各委员会会议,学习相关文件,讨论和安排具体工作。
3.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组织全院进行科研课题申报,科研鉴定、成果登记及科研奖励的申报工作。
4.定期组织科技人员档案及科研技术档案的登记、收集、整理、归档、统计等管理工作。
5.负责科研、学术论文、专利的登记及奖励工作。
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6.负责组织管理医学院校的实习、见习和基层进修人员的临床教学工作,认真按时完成检查、考核鉴定工作。
重视师资队伍建设,狠抓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教风和学风。
7.负责全院继续医学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实施继教培训活动等。
按期组织全院继教学分登记及验证工作。
8.组织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督促、检查各阶段的落实情况并组织考核。
组织住院医师培训阶段公共科目的培训考试。
9.对来院进修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专业知识考试,督促检查科室进修培训工作的安排落实。
10.做好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对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11.组织、开展学术活动与交流。
12.作好上级文件签收、汇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
二、教学管理工作制度1.在院教学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制订教学相关计划,包括安排实习、进修及全院性理论讲课。
2.负责实习生上岗前教育,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医德医风及安全医疗意识的教育。
3.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及教学管理委员会,及时沟通及反馈,解决实习中出现和存在的问题。
4.对教研室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包括教学查房、小讲课、病历讨论、各级教学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每月抽查一次学生出勤情况。
5.定期向教学管理委员会汇报教学和实习情况,对每届学生的教学和实习情况都应作书面总结。
三、教研室教学工作制度1.有一位科主任分管临床教研室教学工作,由教学秘书负责具体事务工作。
2.落实科教科下达的实习计划,指定责任心强,能胜任教学的主治医师为带教老师。
3.给每一轮学生介绍本科室工作制度,安排每个实习生6—8 张实习病床,做好实习生轮转交接班管严格按学生请假制度进行考勤。
4.有规范的三级查房和病例讨论,查房有分析、有讲解。
注重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每周安排教学查房一次,按照《教学查房规范》要求进行,有查房记录并进行评价。
6.安排科室小讲课(有计划、有记录),讲课要有讲稿。
7.对照实习大纲要求,出科前检查实习病种和技术操作的完成率。
8.做好出科考核、考试工作,听取轮转各病区带教老师的意见,对学生实习情况及时作出客观、全面的评定。
9.保管好教研室的基本教学文件与资料(实习大纲、实习轮转表、小讲课安排表、教学查房记录表、病例讨论记录等)。
四、临床教研室管理制度带教老师聘任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及职业道德,具有救死扶伤、待病人如亲人的思想,树立自觉钻研专业技术的精神。
2.遵守国家法律及保健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无医疗事故及差错发生。
3.必须是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
4.必须熟练掌握“三基”理论知识、实践技能操作。
5.有良好的带教意识,能按教学大纲内容任教。
6.实习生反映良好。
不能聘用或即时取消带教老师条件1.政治思想素质及职业道德差,收受病人红包,无救死扶伤、待病人如亲人的思想及自觉钻研专业技术的精神。
·272·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2.不遵守国家法律及保健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中级职称以下人员。
4.“三基”理论较差、实践技能操作不熟练。
5.带教意识差,未能按教学大纲内容任教。
6.出现医疗事故及差错。
7.学生反映较差。
五、教研室工作职责1.教研室是保健院按专业设立的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的基层组织,属保健院教学领导小组领导,并接受有关业务管理的指导、检查。
2.教研室的基本任务是:组织好教师,根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习大纲)的制度,积极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切实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实施,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3.教研室应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工作,要不断探索和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增强教学效果。
4.各教研室应安排好带教教师,全面严格要求学生,认真指导,督促学生的学习和专业实践;同时要重视学生政治思想工作。
在本学科的实习结束时,应对实习学生进行出科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以及对其他各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价,写出切合实际的评语。
5.教研室定期组织全体教师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改革教学工作,做到教学相长。
六、带教老师工作职责1.向毕业实习生(初来或接班时)介绍病室情况,包括病区组织领导、规章制度、实习生职责等,并分配工作。
2.根据毕业实习大纲,制定实习进程计划,并对毕业实习生进行业务指导。
3.检查实习完成情况,了解毕业实习生的思想情况、医疗作风、服务态度、劳动纪律、工作表现以及独立工作和分析问题能力等。
及时向教研室主任汇报。
4.全面关心毕业实习生的品德、业务学习及健康等情况,严格要求实习生关心病人和遵守保健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5.指导毕业实习生理论联系实践,注意培养实习生的独立思考和独立诊治疾病的能力。
如:病史、体检、医嘱、处方、阅读各种图象以及各种无菌操作等基本功训练。
6.认真修改实习生书写的病历。
7.各学科实习结束时,应进行理论和技能考试,实事求是地评定成绩。
8.指导老师之间,应经常总结交流带教经验,定期向教研室汇报实习情况和存在问题。
七、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工作职责1.教研室主任应该是掌握政策、联系群众、以身作则、完成任务的楷模。
2.必须注意团结科室内全体教师和其他业务技术人员,充分调动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3.能够协调好教学、科研、医疗之间的关系,合理安排好教学科研、医疗工作,进行科学管理。
4.对本学科的新进展和新成就有深人的了解。
组织并指导教研室全体教师进行业务学习、教学研究、承担学科带头人的任务。
5.组织对本教研室成员的全面考核,包括政治思想、教学质量、教书育人、科研成果、学术水平、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等。
6.须对实习质量负责,应指定一名主治医师具体负责实习生的教学和思想工作,并发动全教研室成员共同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完成毕业实习计划。
八、教研室教学秘书职责1.协助教研室主任具体管理教学工作。
·273·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2.向毕业实习生(初来或接班时)介绍病室情况,包括组织领导、规章制度、实习生职责等,并分配工作。
3.根据毕业实习大纲,制定实习进程计划,并对实习生进行业务指导。
4.定期向教研室主任汇报教学工作情况。
5.具体协调教研室教师的教学活动。
九、实习生管理制度I.实习医师职责1.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每人管理一定数量的病床(一般6—8 张),积极参加危重病人的抢救、病例讨论及其他有关的工作。
2.应以极端负责任的态度按各科要求做好所负责工作。
经常深入病房,系统、细致地观察病情,早上应提早15—30 分钟进入病房先巡视自己分管病人及危重病人;查房及会诊时应主动、扼要、有重点地向带教老师汇报病情;病人病情变化时应及时报告带教老师及有关人员;新病人人院或由其它科转入的病人应即时诊视,书写病历,并提出初步诊疗意见请带教老师审阅修改。
3.认真写好各种医疗文件和记录。
要重视完整病历的书写,新人院病人要求写完整病历,病历一般应在病人人院后24 小时内完成,危重病历应立即完成。
主管医师对病历进行批改,但不存入档案。
4.协助带教老师进行各种诊疗及手术操作,操作必须得到带教老师的批准和指导,并做好充分的准备,有疑难时应随时报告请示,操作后应做好记录。
5.注意了解病人的思想、情绪状况和医嘱执行情况,及时向带教老师反映。
协助医生做好解释和卫生宣传工作。
6.实习生不得单独处理病人。
所开的医嘱、处方、各种申请单、化验单须经带教老师同意并签名才有效。
7.除参加保健院和科室的各种医疗学术活动外,还应参加有关科室为实习生讲授各种专题讲座或组织病例讨论。
Ⅱ.实习医师守则1.实习生必须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刻苦钻研业务。
2.严格遵守国家的法令和保健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保健院及带教老师的领导,尊敬师长,虚心向老师学习,及时完成交给的任务。
3.要确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思想,关心、爱护、体贴病人,对病人及其家属的馈赠应一律婉言谢绝,培养高尚医德。
4.工作上应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严格遵守各种操作规程,坚决杜绝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男实习生在给女病人作体格检查或有关诊疗操作时应有第三者(带教老师)在场。
5.养成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和工作作风,励行节约,爱护公物。
损坏公物应主动报告。
贵重仪器未经上级同意不得擅自使用。
6.同学之间及与兄弟院校实习生、进修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互助互让,共同提高。
7.实习医生应遵守保健院作息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因故离开科室时应经带教老师同意,并告知去向。
迟到或早退三次作旷实习一天计。
8.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不得随便向外透露病人病情或预后情况,对病人家属及单位介绍病人情况时,应按带教老师意图进行。
9.注意加强三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训练,克服好高骛远,单纯追求技术操作,忽视基础训练的倾向,扎扎实实地学习。
Ⅲ.实习医师管理条例·274·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1.实习生在实习期间要严格组织纪律,不得擅自离开保健院,如有特殊情况(病重、家中有突发事件)应先与学校老师取得联系,待学校老师与本院科教科取得联系后,经科教科负责人同意才能离开保健院,否则一律按违纪处理。
2.实习生在保健院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保健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离岗、串岗。
(应提前15—30 分钟进病房做好准备工作)。
3.实习生在保健院实习期间无处方权,各种处方、检查单、化验单等均应主动请带教老师签名,操作则在老师指导下进行,违纪者一律从严处理。
4.实习生在保健院实习期间对分管的病人要体贴爱护、切实负责,要认真观察病情,发现问题及时向带教老师汇报请示。
5.实习生在保健院实习期间,应搞好医、护、技、工之间的关系,要尊重老师,服从管理,做到眼勤、手勤、腿勤、口勤、笔勤。
6.实习生在保健院实习期间,应加强自身道德品质修养,不得和病人拉关系,不得搭便车开药,不得暗示病人送礼,不得收取病人及其家属的任何礼品(红包),违纪者一律从严处理。
7.实习生在保健院实习结束时,只有学校通知本院科教科后,实习生才能离开本实习点,离开之前要做好善后工作,一切安排就绪,方可离开。
V.实习医师请假制度1.因病、因事不能上班者,必须按制度办理请假手续,暂时离开病房,需经带教老师同意并向当班医生告之去向。
2.凡请病假者,应有所在实习保健院病假证明并由科教科签出意见,按照医嘱予以病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