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现行企业年检制度定位及年检制度改革之刍议
公司年检管理制度
公司年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年检工作,提高年检效率,保障公司合规经营,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年检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包括领导、职员和外聘人员。
第三条公司年检工作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公司年检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年检工作合规、及时、准确。
第五条公司年检管理制度应与公司其他管理制度相衔接,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
第二章年检程序第六条公司年检工作由年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年检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七条年检领导小组应设立年检工作计划,明确年检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
第八条年检领导小组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年检工作具体内容,包括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工商注册信息、经营情况报告等。
第九条公司应按照年检领导小组的工作计划,及时完成年检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报表和申报材料。
第十条公司应加强内部沟通和协调,确保各部门合作配合,保证年检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年检档案管理制度,保留年检工作相关资料,便于日后查询和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对年检工作进行复核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年检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应对年检工作进行外部审计,以确保年检报表真实、准确。
第三章责任与义务第十四条公司总经理应对公司年检工作负总责,确保年检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公司财务总监应负责年检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保障年检报表准确无误。
第十六条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应对员工年检资料进行归档管理,确保年检报表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七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年检工作,确保相关资料的及时提供和反馈。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应认真履行年检工作职责,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保证年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九条对于年检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定,造成损失或影响的行为,应依法依规予以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第二十条对于年检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显著的个人或集体,应当给予适当奖励和表彰。
关于企业营业执照年检法律制度错位与改革的探讨
关于企业营业执照年检法律制度错位与改革的探讨摘要: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制度作为我国企业注册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自1982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确立以来,已实施近三十年。
本文结合工作实践,对该项法律制度进行了反思,认为将确认企业继续经营主体资格定位为年检管理目标,是年检法律制度的错位,应进行改革,并就企业年检制度改革方向和内容作了探讨。
关键词:企业年检;制度;错位;改革一、前言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制度的实施,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毋庸置疑,但是,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已经确立,已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全球经济已迈向一体化,法治日益彰显重要,社会公众日益关注政府行政管理资源合理使用的今天,企业营业执照年检法律制度的错位与滞后问题已经凸显,值得我们关注和探讨。
二、我国企业年检制度的现状多年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过企业提交的年检报告与材料,对企业注册登记的主要事项进行审查,确认企业继续经营的资格。
它对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对登记注册对象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为其他政府部门提供决策依据的过程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勿庸置疑。
但是,《行政许可法》实施后,企业年检制度《企业年度检验办法》许可资格问题已经浮现,如何对年检制度进行修改,如何确定其许可资格值得人们关注和探讨。
在现行法律前提下,我国企业年检制度是规章形式把两种不同性质的企业登记管理揉为一体的混合模式。
年检规章的混合管理模式与行政法规两种分类管理模式的不同,必然导致行政法规与规章的冲突,实务中的不和谐。
三、企业年检制度目标的错位1、将年检法律制度定位于确认企业继续经营的主体资格,有悖于公司、企业的实体法律规定和基本的法理原则;有违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营活动的客观需要。
根据《公司法》第27条第五款、第95条、第190条和第197条规定、《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三资企业法”的相关规定,登记机关核准设立登记发给营业执照之日,公司、企业成立,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公司、企业终止。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切实贯彻《企业年度检验办法》认真做好1996年度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切实贯彻《企业年度检验办法》认真做好1996年度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96.12.18•【文号】工商企字[1996]第401号•【施行日期】1996.12.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废止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6年6月23日实施日期:2006年6月23日)废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切实贯彻《企业年度检验办法》认真做好1996年年度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工商企字[1996]第4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切实贯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公布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以下简称《年检办法》),认真做好1996年度企业年检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认真学习、贯彻《年检办法》,做好宣传和人员培训工作。
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修订的《年检办法》,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依法进行年度检验的法律依据。
与原年检办法相比,修订后的年检办法增加了较多新的内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保证《年检办法》的贯彻实施。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特别要向企业做好宣传,使广大企业了解《年检办法》的规定,增强年检意识,依法参加年检,自觉接受登记主管机关的监督管理。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情况,通过宣传栏、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介,广泛宣传《年检办法》的有关内容。
也可以举办企业法定代表人培训班,向他们宣讲《年检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年检办法》中有关问题的施行意见(一)企业报送年检材料的时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规定,但最迟不得超过3月15日。
企业因正当理由3月15日前不能报送年检材料的,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延期报送年检材料的书面申请,经登记主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报送年检材料。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2.15•【文号】工商企字[2007]33号•【施行日期】2007.02.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工商企字〔2007〕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年度检验办法》修订实施一年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精心组织,认真贯彻,积极应对新情况、新问题,将年检工作与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工作紧密结合,强化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提高了监督管理的针对性、有效性。
一些地方通过推行网上年检,优化年检服务方式和手段,方便了企业,提高了工作效率。
同时,年检工作还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和倾向,主要是:有的地方对年检意义认识不足;少数地方执行年检规定不严格,甚至存在放宽年检条件、减少提交材料要求的现象;少数地方利用年检搭车收费。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年检工作,提高监管服务水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对年检工作的认识。
对企业进行年度检验,是法律授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重要职权,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了解企业遵守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和经营情况的重要手段,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发挥职能作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施行以来,以其范围广、内容全、程序规范、可操作性强的特点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监管职能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认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的重要意义,把企业年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真正抓紧抓好,不断提高企业年检工作水平。
二、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年度检验,加大对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
要结合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加强对有违法违规记录企业的审查和监管。
论中国商事登记制度中年检到年报公示制度的改革
论中国商事登记制度中年检到年报公示制度的改革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法律作为上层建筑之一,可以有效的维护经济基础,但不可避免的,该作用会受历史、政治等因素影响。
因此我们对法律法规改革进程的研究,需要从多个方面、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当前,中国商事登记制度还没有一个完整、统一的法典,相关法律法规较为分散,在时间上存在不统一性。
不同阶段、不同形势下,中国商事登记制度在登记和监督管理、公法和私法性等方面的侧重点不同。
商事登记制度的范畴主要包括企业登记和企业年度检验,两者在概念上区分,逻辑上统一。
企业登记是企业年度检验的基础,企业年度检验是企业登记的延伸。
同时,企业年检制度在法律和行政上“错综交织”,研究企业年检制度的改革,有利于丰富和完善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法律法规,还能在经济、政治等大背景下,分析我国法律法规的改革发展方向。
我国企业年检制度经历了一段漫长的发展过程。
在改革开放前,中国奉行计划经济、按需分配的经济战略,企业由国家直接掌握,此时的商事登记制度中只包含企业登记。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国家逐步引进外商投资,私人拥有企业的数量也不断增加。
政府为了加强对市场的监督管理,一方面继续完善企业登记制度,另一方面开始建立企业年检制度。
1988年,我国正式确立年检制度。
1996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企业年度检验办法》,规范了年检制度的相关内容,开启了年检制度的新篇章。
之后,在1998年和2006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别对其进行了两次修改。
企业年检制度的确立,不仅丰富和完善了商事登记制度,便于工商行政机关对企业进行日常管理,同时还能有效的防止企业抽逃资金、登记造假等经济犯罪的发生,从而维护经济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企业年检制度改革的脚步从未停止。
从1988年年检制度的正式确立,到1996年年检内容的进一步规范,再到1998年和2006年的两次修改,可以看出,我国在制定和修改年检制度相关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始终遵循经济发展的规律。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视角下企业年度报告制度之思考
2014—2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视角下企业年度报告制度之思考江苏省苏州工商局洪海摘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将实行了三十年的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使企业相关信息透明化。
同时,建立公平规范的抽查制度,克服检查的随意性,提高政府管理的公平性和效能。
文章通过分析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现行企业年检制度存在的种种不适应,有针对性地对新的企业年度报告制度设计提出建议。
关键词: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企业报告制度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企业年度报告制度通过在公共平台公布企业的经营状况,进一步增加企业相关信息的透明度,增强对企业的社会监督,同时有利于节约行政资源。
提高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效能。
尽管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具体方案尚未出台,但基调已定。
作者结合多年工作实践就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视角下对企业年度报告制度的设计问题作一些思考。
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现行年检制度存在的问题从国家工商局1982年12月12Et颁布的《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首次规定企业年检制度算起。
至今已实行30多年,企业年检制度作为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在督促投资者按期缴纳出资,督促企业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以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督促歇业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清除企业统计数字中的“水分”,及时清理“三无”企业以及落实国家行业管理和产业政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这种定期、集中审查式的企业年检制度的弊端也日益凸显出来,已无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要解决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中提出的企业年度报告制度设计问题.除了认识“检验”与“报告”这应的法律责任时,公司亦不能主张免责。
变更事项的效力取决于是否及时办理了有关登记.这也是保证登记信息及时、准确、真实的需要。
因此对于公司变更和注销登记,法规应当强制公司在一定期限内完成变更或注销登记,并将其规定为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论企业年检法律制度的错位与改革
论企业年检法律制度的错位与改革背景企业年度审计是每个公司撰写年度财务报告的的必需程序。
企业年度审计报告是公司财务报告的一部分,提供有关财务记录、财务状况和交易的公开信息。
年检旨在确保该公司遵守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识别并解决任何异常行为或做法。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企业并没有严格遵守年检要求。
甚至有些企业没有按规定时间进行年检,也没有完全满足年检指标,从而存在可能被罚款或关闭的风险。
因此,需要改革企业年检法律制度,让其更加严格,以促进企业的合法运营。
现状目前,企业年检法律制度存在许多不足。
举例如下:1. 年检制度不够严格企业年检制度的制定以及执行的标准并不够严格,导致部分企业并没有按要求进行年检,或在年检时仅完成“走形式”,即不符合年检内容标准。
2. 年报提交方式过于单一年检报告的提交方式应该更加多样化,以适应不同企业的需求。
目前仅支持在线填报和邮寄方式,这并不方便所有企业。
3. 年审过程中存在不透明性年审过程中存在诸多不透明的问题,比如审批流程和时间,以及针对不同企业的不同规定。
这些问题缺乏透明度,不利于企业的合法运营。
改革为了改善当前的年检法律制度,需要进行以下改革:1. 制定更加严格的年审制度政府应该在现有年审制度的基础上再制定更加严格的规定,以促进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保障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政府也应该加大年检力度,对企业的年度报告进行检查和认证。
如果发现企业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2. 年审报告提交方式的多样化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政府应该探索更加方便快捷的年审报告提交方式。
比如,可以提供一种移动端应用程序,以便企业随时提交年审报告。
同时,政府也应该考虑支持更多的电子媒体,比如社交平台、微信等,以便企业更好地沟通和报告自己的年度情况。
3. 增加年审过程的透明度年审过程中各个环节的信息应当公开透明。
政府应当建立一个年审信息平台,以便企业能够直接查询自己的年度报告处理进度和结果,这也是一个反腐平台的前置,提倡权责透明,降低不义之风。
公司年审年检的管理制度
公司年审年检的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本公司年审年检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各项业务的审计检查工作,保证公司运营的合法性、有效性,并通过定期的自查自纠,持续改进管理流程和工作效率。
本制度遵循客观公正、重点突出、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确保公司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二、组织机构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年审年检领导小组,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全面监督和指导年审年检工作。
同时,成立若干专项工作小组,分别负责不同业务领域的审计检查任务。
各工作小组需定期向年审年检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并接受监督检查。
三、工作内容1. 财务审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账簿记录进行详细审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2. 法规遵守:检查公司是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是否存在违规操作。
3. 内部控制: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发现潜在的风险点和管理漏洞。
4. 业务流程:审查公司的各项业务流程是否规范、高效,并提出优化建议。
5. 资产管理:对公司固定资产、库存物资等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资产安全。
四、工作流程1. 制定计划:每年年初,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管理需求,制定详细的年审年检工作计划。
2. 实施检查:按照计划安排,各专项工作小组开展具体的审计检查工作。
3. 问题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或个人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4. 结果报告:年审年检结束后,形成书面报告,总结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提交管理层审议。
五、责任追究对于在年审年检过程中发现的严重违规行为或导致重大损失的责任人员,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同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年审年检工作,为公司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六、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年审年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工商局企业年检总体意见
工商局企业年检总体意见工商局企业年检是一项法定的企业管理制度。
每年企业都需要进行年检,以及时更新企业的各类信息,确保企业运营的合法合规。
近年来,我国的工商局企业年检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加强,下面就工商局企业年检的总体意见进行分析。
一、重视企业年检的必要性工商局企业年检是企业进行法律遵从、合规运营的重要手段。
年检能够及时发现企业管理缺陷,防范和解决经营风险,确保企业的稳健经营。
同时,企业年检也是法定的管理制度,未经年检企业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二、重视企业年检内容的全面性企业年检内容应该涵盖企业财务、税务、营业执照等各方面的信息,以保证年检的全面性。
尤其是在税务方面,企业应该结合税务实际情况,及时更新企业的纳税信息,并做好相应的纳税申报工作。
三、加强对企业年检的监督检查工商局应该加强对企业年检的监督检查,以确保企业年检工作开展的合规性。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该注重对企业的财务、税务等关键信息进行核实,严格把控企业年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同时,对于未按时年检的企业,应该给予相应的处罚。
四、便利企业年检的操作方式为方便企业年检的操作,工商局应该开通网上年检系统,实现在线申报、线上查询、线上支付等功能。
这些功能的开通,不仅方便了企业的年检操作,还可以为工商系统提供更加快捷和高效的服务。
五、发挥企业年检在行业监管中的作用企业年检不仅是企业自身管理的一项技术,同时也是行业监管中的一项重要工具。
在推进行业监管时,可以依托年检制度,实施‘互联网+’方式的监管,通过数据挖掘和分析,进一步优化行业监管的方式,提高管理效率。
总之,在加强国家治理、深化企业改革的新时代,工商局企业年检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领域。
通过不断完善年检制度、加强监管检查,可以让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做出合规运营的贡献。
同时,年检制度也为政府监管提供了行之有效的手段,有助于推进各级政府治理能力和科技创新水平的不断提高。
关于企业年检制度的探索与思考——兼与国外公司年度报告制度比较与借鉴
企业年检制度是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保护出资人、债权人、员工、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本文将探讨和思考企业年检制度的重要性,并与国外公司年度报告制度进行比较和借鉴。
首先,企业年检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企业年检制度是对企业经营状况的全面评估。
通过经营状况的全面检查,企业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经营中的问题,保证企业健康发展。
第二,企业年检制度可以提供公开透明的信息。
对企业年检制度的严格规定,可以保证企业向社会公众和利益相关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信力。
第三,企业年检制度有助于提高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
通过企业年检,可以发现企业潜在的风险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防范和管理,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第四,企业年检制度是保护利益相关者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
企业年检能够保护出资人的利益,确保其投资安全;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确保其贷款安全;保护员工的利益,确保他们的权益不受侵害;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保护社会公众的利益,确保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与国外公司年度报告制度相比,我国的企业年检制度在一些方面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之处。
首先,我国的企业年检制度还缺乏统一性和规范性,导致年检报告的质量参差不齐。
其次,我国的企业年检制度还不够严格和透明,企业可以很容易地掩盖真实财务情况,造成信息不对称和失信问题。
再次,我国的企业年检制度缺乏对高风险行业和企业的重点监管,容易导致风险违规行为。
最后,我国的企业年检制度还没有充分发挥对企业经营风险的预警和防范作用,需要进一步加强。
总之,企业年检制度是对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和监管的重要制度。
通过与国外公司年度报告制度的比较和借鉴,可以不断完善和提高我国的企业年检制度,进一步保护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浅析年检制度之改革
浅析年检制度之改革一、由法律实践引出的问题:年检制度法律适用的混乱工商年度检验制度,简称年检,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即登记管理机关按年度对企业法人进行检验,确认企业法人继续经营资格的法定制度。
其目的是检查企业有无擅自改变登记事项、有无虚假及抽逃出资、有无违法经营等违法行为,以期保障社会经济细胞每一个企业的健康发展,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实行年度检验制度,是国家行政法规确立的。
其理论基础是法规对企业法人权利能力的限制。
根据年检制度的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即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按法定程序参加工商机关一年一度对其登记事项的审查和检验。
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方可继续开展经营,其的行为才是有效。
但是,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一些企业超过年检期限不参加年检却仍然从事经营的现象普遍存在。
是否年检对企业法人法律地位之认定,现在主要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工商年检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法人主体资格进行再确认的法律手段,就如未经工商注册企业不能依法成立一样,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企业也将丧失企业法人资格,从而不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和诉讼主体资格。
相反观点则认为,企业法人资格取得于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之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了有效期,在有效期内除非企业法人因撤销、解散、破产、吊销营业执照等法定原因而被注销登记外,企业的法律地位始终不受影响。
本人比较认同第二种观点,我国企业年度检验办法规定:“企业年度检验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按年度对企业进行检查,确认企业继续经营资格的法定制度”,“企业通过年检后,取得继续经营的资格”,“对不予通过年检的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同时规定,登记主管机关对年检截止日期前未参加年检的企业法人进行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仍未申报年检的,吊销营业执照。
由此可见,一年一度的年检在性质上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法人进行监督管理的行政手段,其作用在于通过年检规范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行为,从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国内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制度解析
国内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制度解析2023年,国内企业营业执照的年检制度将成为企业运营管理的重要一环。
营业执照是企业的身份证明,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其年检制度的实施,将有力保障企业合法合规运营。
本文将从多方面进行解析,阐述国内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国内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制度的概述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制度,即对已颁发营业执照的企业每年进行核查和审定。
年检不仅可以保障营业执照的合法、有效性,还可以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和解决经营管理中的问题,提高企业合规运营水平。
根据《公司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内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制度实行的具体时间、范围、内容、程序等均有详细规定,这也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年检标准和操作指南。
二、国内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制度存在的问题尽管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制度是为了促进企业合规、规范经营和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但其实施却存在不少问题:1.制度执行不力。
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存在年检“过门难”、“过门慢”等问题,导致年检成为企业的烦恼,也为不法经营提供了机会。
2.年检内容不够严格。
现有年检制度对企业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要求相对较低,加之年检过程存在着不合理、不公正等情况,一些企业可能通过行贿、灰色交易等手段获得年检通过。
3.年检数据管理不规范。
目前,年检数据采集、管理等环节的信息化程度较低,安全性和实效性得不到保障,缺乏有效利用,很难满足诸如“一网通查”、新型市场监管等需要。
以上问题表明,国内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制度亟需改革和完善。
三、国内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制度的改革方向为避免年检制度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累赘和阻力,国家应该积极探索年检制度的改革方案,具体改革方向如下:1.强化制度执行力度。
政府部门应该督促年检机构加强管理和服务,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企业反感和不满情绪的产生。
2.完善年检内容。
除了基本资质信息的核实,还要加强对企业合规运营、财务管理、营销策略等多方面的审核,加大对确保经营规范和公平竞争的力度。
《企业年检制度》3月1日起将停,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企业年检制度》3月1日起将停,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年检制度》3月1日起将停,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年检制度3月1日起将停中新社北京2月19日电(记者刘长忠)记者19日从中国国家工商总局获悉,中国工商管理部门将从3月1日起停止对企业年检。
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当日发出的“关于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说,中国国务院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据此,国家工商总局决定,自201*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度检验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抓紧做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等一系列新制度的实施准备工作。
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的意义。
结合本地企业和经济发展实际,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工商企业年度检验(以下简称“年检”),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按年度对企业进行检查,确认企业继续经营资格的法定制度。
年检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登记事项执行和变动情况、股东或者出资人的出资或提供合作条件的情况、企业对外投资情况、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情况、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年检基本程序包括:企业申领、报送年检报告书和其他有关材料、登记主管机关受理审核年检材料、企业交纳年检费、登记主管机关加贴年检标识和加盖年检戳记、登记主管机关发还企业营业执照。
(完)扩展阅读:3月1日起企业年检正式取消 4大亮点解读3月1日起企业年检正式取消4大亮点解读国家工商总局2月19日对外宣布,从今年3月1日起,全国企业年检正式取消。
届时将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检工作。
2024年工商局企业年检工作总结
2024年工商局企业年检工作总结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工商局针对企业年检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推进和优化。
我们总结了一整年的经验和问题,以期在未来的工作中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和社会。
以下是我们对企业年检工作的全面总结。
一、年检流程梳理首先,我们对年检流程进行了全面的梳理。
通过深入了解企业的需求和反馈,我们优化了年检流程,减少了不必要的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
同时,我们也加强了与企业的沟通,确保企业在年检过程中能够顺利、快速地完成相关手续。
二、企业参与度分析其次,我们对企业的参与度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我们发现,大部分企业都非常重视年检工作,积极参与并配合我们的工作。
但也有一些企业对年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参与度相对较低。
对此,我们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对年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度。
三、年检发现问题在年检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主要包括企业资料不齐全、信息填写不准确、违规经营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及时与企业进行了沟通,并指导企业进行整改。
同时,我们也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经营。
四、问题处理与改进针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和改进。
我们加强了对企业的指导和培训,提高了企业的年检意识和能力。
同时,我们也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了严肃处理。
这些措施有效地提高了年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五、工作效率与效果通过一年的努力,我们的年检工作效率和效果得到了显著提升。
我们优化了流程、加强了沟通、提高了服务质量,使得企业能够更加便捷地完成年检手续。
同时,我们也通过严格的监管和处理,保障了年检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未来工作计划在未来,我们将继续推进年检工作的优化和改进。
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年检流程,提高年检工作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
同时,我们也将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企业对年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此外,我们还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和配合,共同推进企业年检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革的相关通知
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革的相关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4.03.04
•【字号】
•【施行日期】2014.03.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司、企业和经济组织登记注册管理
正文
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革的相关通知
各企业:
根据国务院2014年2月7日《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7号文、工商总局2014年2月14日《工商总局关于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28号文,规定:改革年度检验验照制度。
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
由于工商总局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实施方案尚未出台,故2013年度企业报告公示工作推迟,请随时查询我局网站通知。
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3月4日。
论企业年检法律制度的错位与改革
论企业年检法律制度的错位与改革概述企业年检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企业在每年规定时间内递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以确保企业的合法合规。
但在实践中,企业年检制度一直存在着错位的问题。
本文将分析企业年检法律制度错位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改革方案。
错位原因1. 法律制度缺陷:当前的企业年检法律制度不够完善,对于一些企业的违规行为,相关法规并没有相应的惩罚措施,因此缺乏对企业的约束力。
另外,一些规定缺乏明确性和可操作性,导致企业难以按要求完成年检。
2. 政府职能不落实:政府对于企业年检的管理和服务相对薄弱,导致缺乏有效监管和指导。
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年检管理力度不足,个别职能部门互相推诿、扯皮,最终导致年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不高。
3. 企业法制意识差:一些企业法制意识不强,认为企业年检只是一项形式主义工作,缺乏对年检工作的重视。
这种情况下,企业可能不按时提交申报材料,或者信息不完整、不准确,导致年检工作难以开展。
改革方案1. 完善法律制度加强对企业年检法律制度的研究与完善,制定更加明确、有约束力的法规,增加对于企业的处罚力度,以此提高企业年检的知晓度和重视程度。
2. 加强政府职能政府应当加强对企业年检的监管力度,并贯彻服务企业的理念,从政策和制度上营造出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引导企业主动完成年检申报材料,提高年检工作效率和质量。
3. 增强企业法制意识政府和社会应该加强对企业法制意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企业对于年检工作的认识与重视程度。
并设立年检奖励机制,鼓励企业按时如实申报,引导更多的企业依法经营。
总结通过对企业年检法律制度错位原因的分析和改革方案的提出,可见企业年检工作需要一个全方位的改革。
政府、企业和社会应该共同努力,加强沟通和协同合作,共同维护企业年检工作的正常运转,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支持。
年检制度改革
年检制度改革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日益增多,对企业进行年检已成为保证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之一。
然而,传统的年检制度存在一些弊端,亟待进行改革。
首先,传统的年检制度繁琐、程序冗长。
按照现行的规定,企业需要提交大量的材料和文件,逐一审核,审批过程繁重而复杂,耗费了企业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为了顺利通过年检,企业还需要聘请专业人员,加大了企业负担。
其次,现行的年检制度缺乏灵活性和针对性。
对于不同规模的企业,年检的要求和标准都是一样的,没有根据企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个别化的要求。
这样一来,企业在进行年检时,往往需要按照统一的标准去满足一些与其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要求,造成资源的浪费。
再次,传统的年检制度对违规企业的惩处不够严厉。
过去,一些企业通过暂时性地整改来应对年检,而事后仍然存在违规问题,这对于规范企业的发展和维护市场秩序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需要对年检制度进行一系列的改革。
首先,可以通过简化年检的程序和流程,缩小年检的范围和内容,减少对企业的干预和负担。
可以建立一本全国通用的年检手册,将年检的内容和流程进行标准化,企业只需按照手册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形成一种“一次提交,多次利用”的模式。
同时,可以推行网上年检,通过互联网平台完成企业的年检工作,方便企业进行操作,并且可以大大提高年检的效率和准确性。
其次,应该根据企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对年检的要求进行差异化的处理。
可以分为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和大型企业,对年检的内容和标准进行个别化的要求,减轻小型企业的负担,同时要求大型企业更多的承担社会责任,引导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再次,应该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
在年检过程中,对于发现存在违规问题的企业,应该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惩处,比如暂停企业的经营资格,限制企业的发展权利,并视情况进行相应的罚款和行政处罚,从而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的环境。
综上所述,年检制度改革是当今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年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工商企字[1995]第258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年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正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年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工商企字[1995]第2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更好地贯彻实施《企业法人年度检验办法》,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督管理,认真做好每年一度的企业年检工作,现就年检工作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关于期货经纪公司和期货交易所的年检问题我局曾以工商企字[1994]第14号文件对期货经纪公司年检问题作出规定,现补充规定如下:1、各期货经纪公司应当于每年年检期间,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年检报告书,报送有关年检材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初检。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期货经纪公司的初检通过后,应当签署意见,并于每年3月底前,将所辖范围内的各期货经纪公司的年检材料,统一报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审核。
3、期货经纪公司报送的年检材料,应当一式三份,其中一分由初检机关存留,另二分报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已审核通过年检的期货经纪公司名单,书面通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名单,通知企业持营业执照正本及全部副本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有关手续。
5、期货经纪公司参加年检,应当派本公司正式工作人员办理有关手续。
6、期货经纪公司不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规定的日期报送年检材料或在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可依据《企业法人年度检验办法》对其作出罚款处理,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工商局度企业年检工作总结_工商局全年工作总结
工商局度企业年检工作总结_工商局全年工作总结回顾过去一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有关政策,积极开展工作,保证了广大企业年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将工商局度企业年检工作进行总结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我们充分发挥工商局的职能作用,全面部署、密切配合,认真做好企业年检工作。
1. 健全工作机制。
明确年检工作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应的工作流程,完善年检工作的奖惩机制,确保年检工作有序进行。
2. 加强宣传。
面向全社会,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宣传,让企业及时知晓年检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等信息。
3. 深入开展检查。
启动检查计划,对财务、报税、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年检材料进行检查,认真核对各项信息,严肃查处违规企业。
4. 确保时限。
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年检事项的监管与管理,确保年检工作按期完成。
二、取得的成绩本局针对年检工作的难点和热点问题,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 稳步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
优化信息采集、审核、归档等环节,实现了全程电子化操作,提高了工作效率。
2. 提高工作质量。
结合实际,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把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了年检数据的准确性。
3. 加强队伍建设。
组织人员参加各种培训和进修,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严格完成年检工作。
4. 推进标准化建设。
对年检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标准化操作,建立和完善年检标准、规范和流程,提高了年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强和改进。
1. 宣传力度不够。
需要加强对企业年检工作的宣传,让更多企业了解年检政策和重要性。
2. 申报材料不完整。
有少数企业在提交年检申报材料时,不完整或迟交,这不仅影响了年检工作的顺利进行,也增加了工作难度。
3. 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由于年检工作量较大,需要提高工作效率,才能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社会。
4. 按期完成率不高。
由于一些企业存在诸如经营不善、经济困难等问题,导致他们无法按时完成年检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的思路综合分析、找出问题,我们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工作,做到以下几点:1. 宣传力度要加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商现行企业年检制度定位及年检制度改革之刍议武兴华对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现行的工作来说,从传统意义上讲,企业年度检验制度,也即工商人简称的年检,是法律授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重要职权,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了解企业是否遵守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和经营情况的重要手段,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发挥职能作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施行以来,以其范围广、内容全、程序规范、可操作性强的特点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监管职能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传统的年检工作方法也表现出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地方,亟需进行创新和改造,以适应日新月异的信息化需求,适应服务市场经济、服务社会群众的时代要求,适应打造服务型政府的大势要求。
因此,正确定位企业年检并对年检制度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改革,就成为了工商人的当务之急。
本文针对以上两点,浅谈一下笔者的看法。
一、企业年检在工商工作中的定位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指出:“企业年度检验,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按年度对企业进行检查,确认企业继续经营资格的法定制度。
”这一阐述说明了两点:一是将年检定位为工商机关确认企业继续经营资格的行为;二是将年检定位为一种法定制度。
《行政许可法》实施后,这样对年检制度进行定位显然不符合有关要求。
但从《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55条“年度检验制度是登记主管机关对企业法人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的描述来看,它基本体现了《行政许可法》对许可事项实行监督管理的规定。
笔者认为,应该将此条和《行政许可法》第61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作为重新定位年检制度的根本性依据。
如果给年检重新下定义,可定义为:“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是指登记主管机关依法按年度对企业登记许可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
”另外,可以将“登记机关通过年检确认企业是否具有继续经营资格”改为“企业应按规定参加年检,以取得继续经营资格”,这样,就能有效地将企业的主体资格与继续经营资格分离开来。
目前工商部门的企业年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有两个:一是以政府的名义查验企业注册状态和合法经营状态,以维护政府管理的公信力和保持企业登记公示力;二是通过年检存留合格市场主体和剔除不合格市场主体,以保证市场运行在一个合格的水平上。
年检的根本目的是为市场交易节约成本。
很多国家都有类似的管理制度。
例如,工商北辰分局局长胡志国同志曾经讲过,对新加坡考察时发现,新加坡公司注册局对企业的年报制度要求很严格,企业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呈报经合法执业的会计师审核的年报。
如果逾期,则企业会受到罚款直至注销资格的处罚,有关人员还会被告上法庭。
依照我国目前的有关规定,年检的具体内容主要包含如下十三项内容:1、企业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的企业名称是否一致;2、企业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与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的住所是否一致;3、企业在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后,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4、公司的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是否一致;5、非公司企业法人出资人是否按照规定缴纳出资;6、外商投资企业是否按照章程或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出资;7、企业法人设立后,发起人、股东和出资人是否有抽逃出资的行为;8、企业类型或者经济性质发生变化,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9、企业是否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10、企业营业执照的营业期限或者经营期限是否到期;1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是否发生变化;12、企业有无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13、企业成立后是否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同企业年检的内在本质一样,个体工商户验照要解决的根本问题也是查验个体户是否在合法经营。
按照《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每年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验照手续。
逾期不办理且无正当理由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扣缴营业执照。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扣缴不是吊销。
但是扣缴后个体户仍然不来验照,可以依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按吊销执照程序处理,直至注销执照。
二、目前工商年检制度的着力点和存在的问题年检不是行政许可,仅是一种对登记企业的重要监督管理手段。
要想牢固树立这一观念,必须克服三种错误认识。
一是悲观论。
认为年检不再是对经营资格的再确认,企业对年检的重视程度必然会降低。
年检制度修改后,又不宜对限期补办后仍未年检的企业采取吊销处理,年检的强制力和威慑作用将大打折扣。
二是可有可无论。
认为年检既然只是一种监督管理手段,它就与其他监督管理手段在管理方式、法律效力上没有本质的差别,也就用不着制定专门的年检制度了。
三是维持论。
认为年检推行了20多年,登记机关操作起来已经得心应手,对年检重要性的认识已深入企业了,改不改革无所谓。
《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工商部门原来在办理年检时实行的“审查核准制”显然已不符合法律要求,应该将工商部门主动要求、企业被动参检的“审查核准制”变革为企业主动申报年检、工商部门审查备案的“申报备案制”。
这样,一来可以加强企业的自律,让企业参与年检的意识由被动变主动,企业对自己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有利于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二来有利于工商部门职能作用的发挥,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对涉嫌违法企业的打击和对重点行业、主要登记事项的管理上来;三来能有效实现“审查”职责向“监督管理”职责的全面转移。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6条用列举法对年检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结合《行政许可法》,这样的概括既不全面也不准确。
其实,相关的法规对年检的内容还是作出了基本能符合《行政许可法》的年检内容界定。
如《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对企业法人登记的主要事项进行审查”,《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51条规定“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根据公司提交的年度检验材料,对与公司登记事项有关的情况进行审查”。
这些规定都将年检的内容界定在对许可事项的检查上。
因此,可以将年检的内容表述为“企业登记许可事项执行情况”。
这样表述有几点优势:一是可以有效解决列举法概括不全面、不准确的问题,将有关登记事项的执行情况一并纳入年检的内容;二是能与重新定义的年检制度相适应,将工商部门的年检职责放在对企业登记许可事项的监督管理上来,从而避免越位、错位现象的发生;三是有利于年检过程中对监督检查内容的把握,化解企业对年检的抵触情绪。
原来对逾期不年检企业的处罚规定执行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逾期年检的行为处罚力度过大。
对原先的处罚规定,企业普遍反映,对比成本支出,与其补办年检,不如重新申办一个执照。
二是对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行为没有进行分类,没有将擅自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企业名称等较严重的违法行为与擅自变更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等较轻的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三是没有对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与弄虚作假的行为加以界定。
四是对“两虚一逃”(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虚报注册资本)违法行为和采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等行为的处罚,可以在法定的幅度内按违法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率确定处罚尺度,避免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现行年检办法的一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登记机关年检工作的法律责任,但也存在一些实际的问题企业比较有意见。
一是规定对超过限期仍未补办年检的企业要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理。
实际中,有些企业因改制、职工安置、债权债务清偿等因素而未及时年检,对之不宜作出吊销处理。
但如果不作出吊销处理,工商部门又有失职之嫌。
二是对当年不年检的企业就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有些企业为了逃废债务,不仅故意不参加年检,而且还盼着工商部门吊销。
因此,建议在修改后的年检制度中,不再明确对当年或两年未参检企业就吊销其营业执照,而宜修订为“对连续三年或三年年以上未申报年度检验的企业,登记机关有权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三、工商年检制度改革层面之浅析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现行的年检报告制度,在操作运用及实际效能上,已有不适用形势发展的地方,因此,企业年检报告制度有必要进行一定程度的改革。
1、改革的思路(一)年检内容要拓宽。
现行的《公司年检报告书》仅列有“登记事项情况”等五项内容,忽视了公司信用监管,也缺乏对企业改制、加入集团、主要产品及生产销售量、商标注册、广告投入、职工平均薪酬、无形资产的升值等重大事项的掌握,而这些方面又是其它部门无法替代管理和统计的“空档”,因此,年检内容应拓宽,为政府进行经济宏观调控和产业结构调整等经济决策提供量化依据。
(二)年检格式要规范。
改革后的《年检报告书》表式要罗列需要年检的各项内容,改变各省市各自为战的局面,由国家工商总局会同国家统计局统一设计制发,具备标准、简捷、明了、易于网上操作等特点。
要求有关统计事项与国民经济统计口径相一致,以利于统计汇总,便于比较、分析和研究。
(三)年检力度要强化。
年检期间吸收其它职能科室专业力量参加,打破“工商所网格责任人”孤军作战的格局,提高年检实效。
(四)年检时间要缩短。
新的会计制度要求企业在次年的1月10日前完成核算,因此年检时间应与会计年报时间相衔接,年底部署,年初进行,并形成制度,速战速决,消除一拖半年的现状,影响工商部门其他工作的开展。
(五)部门之间要协作。
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通过修改《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内容,完善其条款,使之通过行政法规固定下来,提高年检的行政权威,便于部门间沟通、协作和执行。
(六)提报要件要更新。
改革后的年检,提交的文件,应与新会计制度接轨。
企业应当按照新颁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提交上年度的《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相关从属报表等反映整个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报表,以此作为统计资料的来源及归档的原始资料,并为统计分析服务。
(七)违法处理要严肃。
对年检查出的问题,应实行“三快”、“三严”,即快立案、快调查、快处理;对严重违反主要登记事项的从严,对弄虚作假的从严,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从严。
对违法业户的查处,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通过“网上办案”,做到“手续完备、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以强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效能。
对逾期年检的业户可采取“警示—轻罚—重罚”的“阶梯递进式”处罚方式,体现工商机关实行科学发展观、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职能,对构建和谐也是一个促进。
2、改革的保证措施(一)加强岗位培训,提高年检人员的业务素质。
要真正把年检工作做得即扎扎实实,又卓有成效,必须造就一支思想合格、业务过硬的企业登记管理队伍。
通过培训,尤其是对新的会计制度和新的工商法规进行岗前培训,以提高业务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为年检工作的顺利进行夯实基础。
同时,可将水平高、能力强的中青年干部安排到企业年检工作的一线岗位,提高年检队伍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