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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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县财政局农业局《关于××县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施财发﹝2016﹞132号)文件精神,加快我镇农村全面推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工作的步伐,进一步从源头规范村集体财务管理,加强会计监督,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和部署,依法健全和完善农村财会管理体系,完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建设,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运行机制,规范管理行为,健全监督体系,改进工作手段等措施,积极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逐步实现农村财会“管理科学化、程序规范化、理财民主化、监督制度化、手段现代化”的工作目标,建立起高效、统一的村级财会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我县农村财会

管理质量和水平。到2016年底,全面实现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

(三)基本原则

1、民主自愿的原则。村集体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必须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在村集体与委托代理机构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订立书面委托协议方可实施。不得强制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

2、“四权”不变的原则。村集体的资产是由其村民入股和长期劳动积累所形成的共有资产,属集体性质,归全体成员共同所有,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必须保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平调、挪用、拆借村集体资金,不得改变集体资金的性质,不得侵犯村集体的合法权益。

3、独立核算的原则。实行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原财务独立核算主体不变,实行按村、组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保持原村级债权债务关系不变,保持村级财务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二、加强领导,成立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为开展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成立了以镇长苏春满为组长,分管农经副镇长吴连章、纪委书记李懋为副

组长,组织、人事、农经、财政、纪委及12个村的支部书记组成的“××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该项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村经营管理站,由蒋正龙兼任办公室主任,业务人员从农经、财政所、纪委抽调,负责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农经站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的组建;负责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的日常管理及业务指导;负责组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监督管理。

2、财政所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制定、修改、完善我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相关制度和办法;负责组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会计人员及农村会计人员的注册登记和继续教育;负责提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经费。负责对农村财会人员进行具体业务培训。

3、组织部门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办理村级会计代理服务机构设置的有关事宜。

三、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范围和主要内容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是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文件要求,遵循村民自治、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保证村民委员会(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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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简称“村委会”)各项资金的所有权、审批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由村委会委托镇农经站统一代理村级会计业务。

(一)代理机构的设置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的设置,由镇组建农村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具体事宜按机构编制程序办理。

(二)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范围

凡在我镇行政区域内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过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均可将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以书面形式委托给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代理。

(三)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主要内容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实行村级财务和资金委托代理的管理方式。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村集体会计核算、资金管理、财务收支、会计档案和提供会计信息。

1、代理会计核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为每个会计核算单位设立账簿,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2、代理财务收支。收入主要包括:财政补助资金、“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集体资产发包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投资收益、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费、扶贫救灾款、上级部门专项拨款等所有村集体收入。支出主要包括:村干部报

酬、五保户供养和村级办公经费、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所有村集体支出。代理机构按照协议规定的内容办理资金报账业务;按照规定的备用金限额办理备用金支付领用手续。村集体资金属于全体村民所有,必须全部纳入村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统一管理,不得设置账外账。

3、代理会计档案。按核算单位及时整理村级会计档案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分类编号,装订成册,统一保管,不得散失、毁损。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室,购置必要的会计档案柜,制定完善的档案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和实施规范统一的档案管理和转移制度。

4、提供会计信息。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编报财务报告,提供真实完整的各类会计信息,保证上级业务监管和群众监督的需要。

四、岗位设置、工作职责

(一) 岗位设置

1、代理服务中心设主任、会计、资金会计三个岗位,中心主任由蒋正龙兼任,会计由李金月兼任,资金会计由朱涛兼任,会计、资金会计分开设置,资金会计不得兼任会计档案管理。会计岗位负责编制记账凭证,进行会计核算,编报会计报表,并负责核查村级财务收支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整;资金会计(出纳)岗位工作人员负责现金收付、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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