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搬迁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技术规定(试行)》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系列技术文件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系
列技术文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7.08.14
•【文号】环办土壤〔2017〕67号
•【施行日期】2017.08.1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壤环境保护
正文
关于印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系列技术文件的通知
环办土壤〔2017〕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落实《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要求,规范各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信息采集、初步采样调查、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技术规定(试行)》《在产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技术规定(试行)》《关闭搬迁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技术规定(试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技术规定(试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技术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技术规定(试行)
2.在产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技术规定(试行)
3.关闭搬迁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技术规定(试行)
4.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技术规定(试行)
5.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技术规定(试行)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8月14日。
关闭搬迁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技术规定
4. 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效应 (T)*
指标等级 ① 土壤可能受到重度污染 ② 土壤可能受到中度污染 ③ 不确定 ① A ≥ 10 公顷 ② 2 ≤ A < 10 公顷 ③ A < 2 公顷 ④ 未知 ① tp ≥ 30 年 ② 15 年 ≤ tp < 30 年 ③ 5 年 ≤ tp < 15 年 ④ tp< 5 年 ⑤ 未知 ① 高毒性:T ≥ 10000 ② 较高毒性:1000 ≤ T < 10000 ③ 中等毒性:100 ≤ T < 1000 ④ 较低毒性:10 ≤ T < 100 ⑤ 低毒性:T < 10 ⑥ 未知
4.2 风险筛查总分计算方法 根据收集到的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基础信息资料,分别对表 1 和表 2 中土壤和地下水的各项三级指标进行赋值,其中带*的指标需先根 据附录 1 中的计算方法计算等级得分,再根据等级得分进行赋值。相 应三级指标的分值之和,即为二级指标(污染特性、污染迁移途径 和受体)的得分;相应二级指标的分值之和,即为一级指标(土壤 和地下水)的得分;地块风险筛查的总分可通过以下公式由土壤和 地下水的一级指标得分计算得到。
表 2 风险筛查阶段地下水指标及等级划分
指标
指标赋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等级 ① 地下水可能受到重度污染
1. 地下水可能受污染程度
② 地下水可能受到中度污染 ③ 不确定
地下水污 染特性
2. 生产经营活动时间(tp)
3. 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效应 (T)*
① tp ≥ 30 年 ② 15 年 ≤ tp < 30 年 ③ 5 年 ≤ tp < 15 年 ④ tp < 5 年 ⑤ 未知 ① 高毒性:T ≥ 10000 ② 较高毒性:1000 ≤ T < 10000 ③ 中等毒性:100 ≤ T < 1000 ④ 较低毒性:10 ≤ T < 100 ⑤ 低毒性:T < 10 ⑥ 未知
区域环境健康风险分级技术指南编制说明(团体标准)
区域环境健康风险分级技术指南编制说明标准编制组二〇二二年〇七月目录1工作概况 (1)2标准编制的必要性分析 (1)3国内外研究进展 (2)4编制原则 (3)5主要技术内容说明 (3)6对实施本标准的建议 (7)1工作概况1.1任务来源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的工作要求,加强生态环境风险管理,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与健康安全,推动保障公众健康理念融入生态环境管理,项目组编制了《区域环境健康风险分级技术指南》。
本标准作为国家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标准体系之一,主要针对区域环境健康风险管理问题建立了区域环境健康风险分级技术,对所涉及的环境健康风险可能性分级和人群暴露强度分级技术环节进行了要求,为实施区域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牵头起草,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归口,2022年申请立项,列入2022年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第一批团体标准立项项目。
本标准将为实施区域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有利于提高环境与健康风险分级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1.2工作过程本标准是“专项调查”多年实际工作的凝练和探索,编制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开展。
2017年—2019年:依托“全国重点地区环境与健康专项调查”和“环境与健康风险哨点监测”等项目,系统开展国内外相关文献调研,针对标准的总体定位、适用范围、编制思路、技术需求等问题召开研讨会,明确了拟开展的主要工作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区域环境健康风险分级技术指南》(草案),并在哨点监测点位开展应用。
2021年3月—2021年11月成立《区域环境健康风险分级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编制组,启动标准制定。
编制组召开开题论证会,明确《指南》的编制原则、方法、技术路线和主要技术内容,形成《指南》(草案)及其编制说明,并向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提交立项申请书。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 169-2018)
表 1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II
HJ 169-201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生产、使用、储存(包括使用管线输运)
的建设项目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故(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的环境风险评价。 本标准不适用于生态风险评价及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价。 对于有特定行业环境风险评价技术规范要求的建设项目,本标准规定的一般性原则适用。 相关规划类环境影响评价中的环境风险评价可参考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30000.18—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 18 部分:急性毒性 GB 30000.28—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 28 部分:对水生环境的危害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9485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HJ 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 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 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HJ 61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 941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 号)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流程及专家职责
基础信息收集 地块风险筛查 低关注度 中关注度 高关注度 筛查结果纠偏
结果上报
二、风险筛查与结果纠偏主要任务
2、结果纠偏重要性
01 信息采集单位技术能力
02 主观态度
现实需求
企业基础信息失真。 风险筛查不能准确反映企业相对风险。 结果可能存在较大偏差。
03 其他相关方利益考虑
组织具备场地调查评估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当地企业情 况的专家对风险筛查结果进行纠偏。充分依靠专家的专业判 断,查找偏差企业,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纠偏调整,避免重 大偏差,确保风险筛查结果的科学合理性。
料审查10%以上,现场5%以上
三、初步采样调查主要任务
4、工作要求
人员要求
工作小组组长应具有 2 年以上污染地块调查经验; 小组成员应具有环境、土壤或水文地质等相关基础知识; 应至少1人参加过国家或省级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的专项
培训。
工作要点
对于近5年内曾开展过土壤或地下水环境监测或调查评估、 调查方法满足本次调查布点和采样技术要求且未新增污染源 的地块,可不开展初步采样调查工作,利用已有数据开展风 险分级。
将风险筛查结果纠偏汇总表、专家 论证会意见、专家信息表、调整后 的企业用地关注度划分标准等相关 结果上传详查数据库。
与地方环保部门应签订保密协议, 对风险筛查及纠偏工作相关活动中 获得的企业基础信息、风险筛查得 分、关注度划分结果等信息保密。
二、风险筛查与结果纠偏主要任务
4、职责分工
论证评审技术支持单位完成的风险
二、风险筛查与结果纠偏主要任务
3、纠偏工作程序
风险筛查结果纠偏工作 由设区市环保局负责组织 实施。
定期组织对已完成的信 息采集和风险筛查工作进 行纠偏,或分区域进行纠 偏。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产品质量监督风险信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产品质量监督风险信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10.28•【文号】国质检监[2010]575号•【施行日期】2010.10.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产品质量监督风险信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2010年10月28日国质检监[2010]5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切实加强产品质量监督风险信息管理工作,提高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的有效性,总局制定了《关于加强产品质量监督风险信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
附件:关于加强产品质量监督风险信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附件:关于加强产品质量监督风险信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履行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职责,切实加强产品质量监督风险信息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法函[2009]293号,以下简称《意见》)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食品(包括食品等相关产品、化妆品)、特种设备、计量器具等产品以及进出口产品的风险信息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一、工作目标在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中,通过加强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工作,及时开展风险预警和处置,努力做到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着力提高风险监控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力争避免出现区域性、行业性重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或力争减轻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造成的危害。
二、工作机构(一)总局监督司负责国内生产企业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工作,明确专门的工作处室承担相关工作。
总局相关司局依据职责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企业调查3-关闭搬迁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技术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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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指标赋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等级
指标分值
① GD < 3 米
2.0
6. 地下水埋深(GD)
② 3 米 ≤ GD < 10 米
1.2
③ GD ≥ 10 米
0.4
④ 未知
1.2
① 砂土及碎石土
2.0
7. 包气带土壤渗透性
② 粉土
1.2
③ 黏性土
0.4
④ 未知
1.2
① 砾砂及以上土质
3.0
对于已开展过采样调查的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如果调查方法满 足本次疑似污染地块初步采样调查要求,无新增污染源且地块条件 未发生明显改变时,可不进行风险筛查,利用已有数据直接进入风 险分级阶段。
(2)风险分级阶段:对全部的高度关注和部分中度、低度关注 地块进行初步采样调查。依据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初步采样调查结果 与地块相关信息,采用基于“源-途径-受体”风险三要素构建的风险 分级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评估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的相对风险水平, 确定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的风险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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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关闭搬迁企业地块风险筛查
4.1 风险筛查指标
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的风险筛查指标包含三个级别。其中,一级
指标包括土壤和地下水 2 项;二级指标分别包括污染特性、污染物迁
移途径和受体 3 项;土壤和地下水的三级指标分别为 15 项和 14 项。
风险筛查阶段土壤和地下水的二级和三级指标、指标等级及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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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关闭搬迁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工作程序
(1)风险筛查阶段:依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技 术规定》收集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相关信息,采用基于“源-途径-受体” 风险三要素构建的风险筛查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评估关闭搬迁企 业地块的相对风险水平,确定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的关注度。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查和土十条要求场调的对比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查和土十条要求场调的对比截至2019 年底,全国大部分省份已完成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以下简称“详查”)第一阶段的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工作,陆续进入第二阶段布点方案编制、采样分析测试及风险等级划分工作。
按照“土十条”的要求,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2020 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目前距离完成节点仅九个月不足,时间紧任务重。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与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的区别01调查目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以下简称“详查”)目的是捕捉地块内污染最严重的区域,通过采样检测得出该地块有污染或无污染的结论,为风险分级提供依据;场调则分为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两个阶段,初步调查阶段是明确地块内的土壤特征污染物超过筛选值或不超过筛选值,为下一步详细调查阶段确定污染区的分布、污染物的类型、污染程度及来源等提供依据。
从调查目的上看,详查需要“找问题”,而场调需要“找原因”。
虽业内俗称“详查”,但更接近于场调的初步调查。
如何能够在初步调查阶段精准高效的找到问题所在,这就对详查布点采样方案编制和审核提出较高的要求,尽可能通过信息采集和相关资料分析筛选识别出最合理的布点区域和采样点位,有针对性的进行布点采样。
对比结果:二者调查目的不同。
详查的目的是确认地块是否存在污染、捕捉污染最严重的区域,为风险分级提供依据;场调在初步调查阶段确定是否存在污染,详细调查阶段确定污染区的分布、污染物的类型、程度及污染来源等,是较为精准的调查。
02组织形式根据《关于进一步稳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9〕818 号),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应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负责组织实施,委托具有污染地块调查经验的机构承担。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2 号]),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并对上述活动的结果负责。
关闭搬迁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技术规定(试行)》
4 关闭搬迁企业地块风险筛查
4.1 风险筛查指标
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的风险筛查指标包含三个级别。其中,一级
指标包括土壤和地下水 2 项;二级指标分别包括污染特性、污染物迁
移途径和受体 3 项;土壤和地下水的三级指标分别为 15 项和 14 项。
风险筛查阶段土壤和地下水的二级和三级指标、指标等级及指
1.8
① 存在未硬化地面
3.0
6. 重点区域地表覆盖情况
② 硬化地面有裂缝、破损
1.8
③ 硬化地面完好
0.6
① 无防渗措施
3.0
7. 地下防渗措施
② 有一定的防渗措施
1.8
③ 有全面、完好的防渗措施
0.6
④ 无地下工程
0
① 砂土及碎石土
3.0
8. 包气带土壤渗透性
② 粉土
1.8
③ 黏性土
0.6
土壤污染物 迁移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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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风险筛查阶段,符合下列条件的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可直接列 为高度关注地块:地块上曾经有过炼焦(行业代码 2520)、有机化 学原料制造(行业代码 2614)、化学农药制造(行业代码 2631)、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代码 3360)等行业且生产运营超 过 10 年的企业。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可根据地块土壤环境管理需要, 补充直接列为高度关注地块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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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食用农产品产地、地表水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饮用水井、 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保护对象。
2.3 风险筛查 是指在企业地块基础信息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地块土壤和地下 水污染源、污染物迁移途径和受体等基础信息资料,分析企业地块 的相对风险水平,并根据多个地块的相对风险水平划分地块关注度, 为确定需开展初步采样调查的地块提供依据。 2.4 风险分级 是指在企业地块基础信息调查和初步采样调查的基础上,根据 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超标情况、污染物迁移途径和受体等信 息,分析企业地块的相对风险水平,并根据多个地块的相对风险水 平划分地块风险等级,为确定污染地块优先管控名录提供依据。 3 工作程序与组织实施 3.1 工作程序 关闭搬迁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的工作程序分为风险筛 查、风险分级与优先管控名录建立三个阶段,其工作程序如图 1 所示。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12.07•【文号】环办土壤函〔2017〕1896号•【施行日期】2017.12.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壤环境保护正文关于印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7〕18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为规范各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的要求,我部组织起草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同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详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下简称企业用地调查)工作的统一管理。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牵头负责企业用地调查技术支撑。
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会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统称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负责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支撑。
省级详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或省级环境保护厅(局)负责本行政区域企业用地调查工作的统一管理。
各地要结合实际确定本省(区、市)企业用地调查工作的主要技术支撑单位,各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是本省(区、市)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支撑负责单位。
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按照全国详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总体要求,制定全国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计划。
各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要按照本通知和本省(区、市)详查实施方案制定本行政区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方案。
国家和各省(区、市)分别组建国家和省级质量监督检查专家库,参与企业用地调查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审核纠偏及考核评估。
在产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技术规定
① 高:M ≥ 0.01
14.污染物迁移性(M)*
② 中:2×10-5 ≤ M < 0.01 ③ 低:M < 2×10-5
④ 未知
① P ≥ 1000 毫米
15.年降水量(P)
⑤ 低毒性:T < 10
⑥ 未知
指标分值 5.5 3.3 1.1 3.3 4.0 2.4 0.8 2.4 2.5 1.5 0.5 1.5 2.0 1.2 0.4 6.0 3.5 1.0 15.0 10.5 6.0 1.5 9.0 10.5 8.4 6.3 4.2 2.1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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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指标赋值
(2)风险分级阶段:对全部的高度关注和部分中度、低度关注 地块进行初步采样调查。依据在产企业地块初步采样调查结果与地 块相关信息,采用基于“源-途径-受体”风险三要素构建的风险分 级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评估在产企业地块的相对风险水平,确定 在产企业地块的风险等级。
(3)优先管控名录建立阶段:综合考虑在产企业地块的风险等 级、地块的社会关注度等因素,根据管理部门的需求建立在产企业 地块优先管控名录。
11.重点区域地表覆盖情况 ② 硬化地面有裂缝、破损
土壤污染物 迁移途径
12.地下防渗措施
③ 硬化地面完好 ① 无防渗措施 ② 有一定的防渗措施 ③ 有全面、完好的防渗措施
④ 无地下工程
指标分值 4.5 2.5 0.5 4.5 2.7 0.9 2.7 15.0 10.5 6.0 1.5 9.0 7.5 6.0 4.5 3.0 1.5 4.5 1.5 0 0.9 2.0 1.2 0.4 3.0 1.8 0.6 0
① 高风险:Tsw ≥ 30
② 中风险:1 ≤ Tsw < 30 3.固体废物环境风险(Tsw)*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查和土十条要求场调的对比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查和土十条要求场调的对比
截至2019年底,全国大部分省份已完成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以下简称“详查”)第一阶段的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工作,陆续进入第二阶段布点方案编制、采样分析测试及风险等级划分工作。
按照“土十条”的要求,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目前距离完成节点仅九个月不足,时间紧任务重。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与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的区别
01调查目的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以下简称“详查”)目的是捕捉地块内污染最严重的区域,通过采样检测得出该地块有污染或无污染的结论,为风险分级提供依据;场调则分为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两个阶段,初步调查阶段是明确地块内的土壤特征污染物超过筛选值或不超过筛选值,为下一步详细调查阶段确定污染区的分布、污染物的类型、污染程度及来源等提供依据。
从调查目的上看,详查需要“找问题”,而场调需要“找原因”。
虽业内俗称“详查”,但更接近于场调的初步调查。
如何能够在初步调查阶段精准高效的找到问题所在,这就对详查布点采样方案编制和审核提出较高的要求,尽可能通过信息采集和相关资料分析筛选识别出最合理的布点区域和采样点位,有针对性的进行布点采样。
对比结果:
二者调查目的不同。
详查的目的是确认地块是否存在污染、捕捉污染最严重的区域,为风险分级提供依据;场调在初步调查阶段确定是否存在污染,详细调查阶段确定污染区的分布、污染物的类型、程度及污染来源等,是较为精准的调查。
北京市重点企业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暂 行)
北京市重点企业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暂行)二零一八年五月- 1 -目次1 总则 (3)2 自行监测方案 (5)3 监测设施的建设及维护 (10)4 样品采集、保存、流转及分析测试 (11)5 监测结果分析 (12)6 监测报告编制 (13)附录1重点区域及设施信息记录表 (14)附录2 重点行业特征污染物 (15)附录3 样品运送单 (17)- 2 -北京市重点企业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暂行)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推进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规范和指导重点企业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工作,特制订《北京市重点企业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暂行)》。
1.2 适用范围本指南提出了重点企业进行土壤环境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适用于指导北京市各重点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土壤环境监测工作。
重点企业名单以市环保局发布的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为准。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依照《在产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技术规定》的要求,划分企业风险等级,对不同风险等级的重点企业提出监测项目或监测频率的不同要求,实现重点企业的分级管理。
1.3 编制依据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HJ/ 68. 污染场地术语HJ/ 25.2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3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DB11/T 656 场地环境评价导则DB11/T 1278 污染场地挥发性有机物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11/T 811 北京市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3号)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1.4 术语和定义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场地环境调查和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场地环境调查和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卿工 189—3394--6343中科检测作为中国科学院独立的第三方检测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从业单位登记名单”,充分发挥技术领先与服务专业的优势,可为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及污染场地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全流程技术服务,出具符合相关规范及政策要求的评估报告,公司资质齐全、成功案例众多、大中型项目经验丰富,获得了广泛的认可和好评。
◆服务范围环境检测、固体废物鉴定、固体废物产品化鉴别、危险废物鉴定、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保验收、清洁生产审核咨询;环境工程(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处置)设计与咨询;土壤污染评估与修复、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境风险评估、企业排污许可的咨询服务;环境损害评估、环境监理、环境监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工程技术咨询;节能评估、社会风险稳定评估、安全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合同能源管理咨询服务、能源审计咨询服务、PPP项目咨询服务、污染物设施第三方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碳资源管理的第三方咨询服务、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方案咨询服务、固体废物鉴定、安全隐患排查、土壤场地调查评估、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评价与鉴定、生产企业土壤与地下水监测、垃圾检测、风险评估应急预案、VOCs减排及监测、电磁辐射环境监测、LDAR(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生态环境损害评估与鉴定、风险评估应急预案、污染场地修复评估与验收、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场地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在线监测设备比对验收、环保咨询、水土保持、海洋环境检测、厨余垃圾检测、环境监测与检测、有机污染物及重金属监测、有毒有害物质检测、企业日常环境监测与检测、固体废物鉴定与检测、危险废物鉴定与检测、废弃物成分分析鉴定、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建设项目环评检测、环境风险评估与控制、环境健康安全与评价、碳排放评估与核算、企业碳排放核算与评估、环境风险评估应急预案、排污许可证办理及年审、政府部门委托环境监测、环境工程可行性方案、环境影响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清洁生产与评价、污染场地管理、疑似污染地块调查与排查服务内容:●编制污染场地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实施方案;●开展污染场地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监测;●编制污染场地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协助场地责任单位完成其他相关备案程序。
广州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技术需求书
广州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技术需求书一、项目概况2016年5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以下简称《土十条》),对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工作提出新目标、新任务和新要求,要求“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2016年12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号,以下简称《省实施方案》)要求“2019年底前,韶关市及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完成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开展重点行业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环境排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2017〕13号,以下简称《市工作方案》)要求“开展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开展重点行业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环境排查”等工作要求。
为贯彻落实《土十条》、《省实施方案》和《市工作方案》要求,本项目拟结合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等《转发环境保护部等5部委关于印发〈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的通知》(粤环〔2017〕10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等5厅委《关于印<广东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环〔2018〕4号)以及市级关于详查工作部署,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二、项目目的为全面落实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推动土壤风险管控,查找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影响人居环境的污染区域,实施有效的风险防控提供科学依据,并不断提升土壤环境管理科学化、系统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
三、项目开展依据(一)《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号)(三)《转发环境保护部等5部委关于印发<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的通知》(粤环〔2017〕10号)(四)《关于印<广东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环〔2018〕4号)(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2017〕13号)(六)《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技术规定》(环办土壤〔2017〕67号)(七)《关闭搬迁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技术规定(试行)》(环办土壤〔2017〕67号)(八)《在产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技术规定(试行)》(环办土壤〔2017〕67号)(九)《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审核纠偏工作手册》(待发布)(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技术规定(试行)》(环办土壤〔2017〕67号)(十一)《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环办科技函〔2016〕455号)(十二)《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指南》(待发布)(十三)《全国土壤污染状况专题制图技术指南》(待发布)(十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验收技术规范》(待发布)(十五)《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十六)《广州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方案》(待发布)四、项目工作内容投标人需在前期56家广州市重点行业在产企业、4家关闭搬迁企业及5个重点工业园区土壤污染状况信息调查的基础上,以重点行业企业、关闭停产企业及重点工业园区用地为重点,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及重点工业园区用地初步核查、采样,并完成样品分析测试、数据上报及长期样品保存,并最终确定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
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指导手册
2.4 信息化平台 ..........................................................................12 2.5 激励约束机制 ......................................................................13 2.6 持续改进提升 ......................................................................13 汽油加氢装置风险分析示例 .........................................................15 煤气化装置风险分析示例 .............................................................65
第二章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与运行...............................................6 2.1 工作推进机制 ........................................................................6 2.1.1 成立组织机构 .................................................................6 2.1.2 编制工作方案 .................................................................6 2.1.3 加强人员培训 .................................................................7 2.1.4 完善管理制度 .................................................................7 2.2 风险分级管控 ........................................................................8 2.2.1 划分风险分析单元 .........................................................8 2.2.2 辨识评估风险 ...............................................................10 2.2.3 制定管控措施 ...............................................................10 2.2.4 实施分级管控 ...............................................................10 2.3 隐患排查治理 ......................................................................11 2.3.1 明确隐患排查任务 .......................................................11 2.3.2 开展隐患排查 ...............................................................11 2.3.3 隐患治理验收 ...............................................................12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 169-2018)
3
HJ 169-2018
环境风险潜势
Ⅳ、Ⅳ+
Ⅲ
Ⅱ
Ⅰ
评价工作等级
一
二
三
简单分析 a
a 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 出定性的说明。见附录 A。
4.4 评价工作内容
4.4.1 环境风险评价基本内容包括风险调查、环境风险潜势初判、风险识别、风险事故情形分 析、风险预测与评价、环境风险管理等。 4.4.2 基于风险调查,分析建设项目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和环境敏感性,进行风险潜势的判断, 确定风险评价等级。 4.4.3 风险识别及风险事故情形分析应明确危险物质在生产系统中的主要分布,筛选具有代表性 的风险事故情形,合理设定事故源项。 4.4.4 各环境要素按确定的评价工作等级分别开展预测评价,分析说明环境风险危害范围与程度, 提出环境风险防范的基本要求。 4.4.4.1 大气环境风险预测。一级评价需选取最不利气象条件和事故发生地的最常见气象条件,选 择适用的数值方法进行分析预测,给出风险事故情形下危险物质释放可能造成的大气环境影响范围 与程度。对于存在极高大气环境风险的项目,应进一步开展关心点概率分析。二级评价需选取最不 利气象条件,选择适用的数值方法进行分析预测,给出风险事故情形下危险物质释放可能造成的大 气环境影响范围与程度。三级评价应定性分析说明大气环境影响后果。 4.4.4.2 地表水环境风险预测。一级、二级评价应选择适用的数值方法预测地表水环境风险,给 出风险事故情形下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与程度;三级评价应定性分析说明地表水环境影响后果。 4.4.4.3 地下水环境风险预测。一级评价应优先选择适用的数值方法预测地下水环境风险,给出 风险事故情形下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与程度;低于一级评价的,风险预测分析与评价要求参照 HJ 610 执行。 4.4.5 提出环境风险管理对策,明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 4.4.6 综合环境风险评价过程,给出评价结论与建议。 4.5 评价范围
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
— 4 —
2.4.5 物理样的采集与土工试验...........................................................................31 2.4.6 其它调查方法...............................................................................................31 2.5 第二阶段报告编制........................................................................................... 32 33 3 第三阶段调查——风险评估................................................................................... ...................................................................................33 3.1 目的和工作内容............................................................................................... 33 3.2 风险评估程序和方法....................................................................................... 33 3.2.1 危害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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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距离(Dgw) ③ 300 米 ≤ Dgw < 1000 米
4.8
④ Dgw ≥ 1000 米
1.2
注:(1)对地块开展风险筛查时,指标等级中含有“未知”项,且该指标的得分是通过“未知”
— 93 —
项取得的,该指标被定义为“未确定指标”;指标等级中没有“未知”项,或有“未知”项,但 该指标的得分未通过“未知”项取得的指标,被定义为“确定指标”;(2)三级指标中带*的指 标,其指标等级中的数值为该指标的等级得分,需参照附录 1 经计算后得到。
指标分值
10.0 6.0 2.0 6.0 3.6 1.2 3.6 15.0 10.5 6.0 1.5 9.0 14.0 11.2 8.4 5.6 2.8 8.4
— 90 —
指标
指标赋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等级
指标分值
①是
3.0
土壤污染 5. 污染物中是否含持久性有机污 ② 否 特性 染物
0
③ 未知
4. 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效应 (T)*
指标等级 ① 土壤可能受到重度污染 ② 土壤可能受到中度污染 ③ 不确定 ① A ≥ 10 公顷 ② 2 ≤ A < 10 公顷 ③ A < 2 公顷 ④ 未知 ① tp ≥ 30 年 ② 15 年 ≤ tp < 30 年 ③ 5 年 ≤ tp < 15 年 ④ tp< 5 年 ⑤ 未知 ① 高毒性:T ≥ 10000 ② 较高毒性:1000 ≤ T < 10000 ③ 中等毒性:100 ≤ T < 1000 ④ 较低毒性:10 ≤ T < 100 ⑤ 低毒性:T < 10 ⑥ 未知
④ 未知
1.8
① 亨利常数 H:H ≥ 0.1
5.0
9. 污染物挥发性
② 亨利常数 H:0.001 ≤ H < 0.1
3.0
③ 亨利常数 H:H < 0.001
1.0
④ 未知
3.0
① 高:M ≥ 0.01
6.0
10. 污染物迁移性(M)*
② 中:2×10-5 ≤ M < 0.01
3.6
③ 低:M < 2×10-5
1.8
① 存在未硬化地面
3.0
6. 重点区域地表覆盖情况
② 硬化地面有裂缝、破损
1.8
③ 硬化地面完好
0.6
① 无防渗措施
3.0
7. 地下防渗措施
② 有一定的防渗措施
1.8
③ 有全面、完好的防渗措施
0.6
④ 无地下工程
0
① 砂土及碎石土
3.0
8. 包气带土壤渗透性
② 粉土
1.8
③ 黏性土
0.6
土壤污染物 迁移途径
4.2
受体 (R)
③ 100 ≤ R < 1000
2.4
④ R < 100
0.6
① 地块无隔离或管制措施,人群进入
可能性高
4.5
14. 人群进入和接触地块的可能性
② 地块有隔离或管制措施,或位于偏
远地区,人群进入可能性较低
0.9
— 91 —
二级指标
指标 三级指标
土壤污染 15.重点区域离最近敏感目标的距 受体 离(Ds)
附件 3
关闭搬迁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技术规定
(试行)
为支撑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开展关闭搬迁企业地块风 险筛查与风险分级,初步掌握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环境风险情况,建 立地块优先管控名录,制定本技术规定。
1 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定适用于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行业关闭搬迁企 业地块的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其他行业的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可参 照执行。 2 术语与定义 本技术规定中涉及的相关术语和定义主要参考《污染场地术语》 (HJ 682-2014),以下除外: 2.1 地块关注度 是指对企业地块污染风险的关注程度。根据风险筛查阶段对地 块的风险筛查结果,可将企业地块划分为高度关注地块、中度关注 地块与低度关注地块,为开展下一步的地块初步采样调查与风险分 级提供依据。 2.2 敏感目标 是指地块周边可能受污染物影响的幼儿园、学校、居民区、医
— 86 —
图 1 关闭搬迁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工作程序
(1)风险筛查阶段:依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技 术规定》收集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相关信息,采用基于“源-途径-受体” 风险三要素构建的风险筛查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评估关闭搬迁企 业地块的相对风险水平,确定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的关注度。
1.2
④ 未知
3.6
① P ≥ 1000 毫米
3.0
11. 年降水量(P)
② 400 毫米 ≤ P < 1000 毫米
1.8
③ P < 400 毫米
0.6
① 农业、住宅用地
7.5
12. 地块土地利用方式
② 商业、公共场所用地
4.5
③ 工业等非敏感用地
1.5
① R ≥ 5000
6.0
土壤污染 13. 地块及周边 500 米内人口数量 ② 1000 ≤ R < 5000
4. 污染物中是否含持久性有机污 染物
①是 ②否 ③ 未知
地下水污 染物迁移 5. 地下防渗措施
途径
① 无防渗措施 ② 有一定的防渗措施 ③ 有全面、完好的防渗措施 ④ 无地下工程
指标分值
10.0 6.0 2.0 18.0 12.6 7.2 1.8 10.8 16.0 12.8 9.6 6.4 3.2 9.6 3.0 0 1.8 3.0 1.8 0.6 0
(3)优先管控名录建立阶段:综合考虑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的风 险等级、地块的社会关注度等因素,根据管理部门的需求建立关闭 搬迁企业地块优先管控名录。
3.2 组织实施 在风险筛查阶段,国家依托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数据库和信 息化管理平台,开发重点行业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系统。
— 88 —
地方依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技术规定》填报并上传 关闭搬迁企业地块信息调查表,利用风险筛查系统计算各地块的环 境风险分值,初步划分地块关注度水平,对风险筛查结果存疑的地 块进行复核,最终确定地块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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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指标赋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等级
指标分值
① GD < 3 米
2.0
6. 地下水埋深(GD)
② 3 米 ≤ GD < 10 米
1.2
③ GD ≥ 10 米
0.4
④ 未知
1.2
① 砂土及碎石土
2.0
7. 包气带土壤渗透性
② 粉土
1.2
③ 黏性土
0.4
④ 未知
1.2
① 砾砂及以上土质
3.0
标分值初步划分情况分别见表 1 和表 2,三级指标释义及指标等级得
分的计算方法见附录 1。后续将在分析全国重点行业关闭搬迁企业地
块相关信息的统计特征基础上对指标等级及分值进行优化调整。
表 1 风险筛查阶段土壤指标及等级划分
指标
指标赋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1. 土壤可能受污染程度
2. 重点区域面积(A)
土壤污染 特性 3. 生产经营活动时间(tp)
指标赋值 指标等级 ① Ds< 100 米 ② 100 米 ≤ Ds < 300 米 ③ 300 米 ≤ Ds < 1000 米 ④ Ds ≥ 1000 米
指标分值 12.0 8.4 4.8 1.2
注:(1)对地块开展风险筛查时,指标等级中含有“未知”项,且该指标的得分是通过“未知” 项取得的,该指标被定义为“未确定指标”;指标等级中没有“未知”项,或有“未知”项,但 该指标的得分未通过“未知”项取得的指标,被定义为“确定指标”;(2)三级指标中带*的指 标,其指标等级中的数值为该指标的等级得分,需参照附录 1 经计算后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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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食用农产品产地、地表水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饮用水井、 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保护对象。
2.3 风险筛查 是指在企业地块基础信息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地块土壤和地下 水污染源、污染物迁移途径和受体等基础信息资料,分析企业地块 的相对风险水平,并根据多个地块的相对风险水平划分地块关注度, 为确定需开展初步采样调查的地块提供依据。 2.4 风险分级 是指在企业地块基础信息调查和初步采样调查的基础上,根据 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超标情况、污染物迁移途径和受体等信 息,分析企业地块的相对风险水平,并根据多个地块的相对风险水 平划分地块风险等级,为确定污染地块优先管控名录提供依据。 3 工作程序与组织实施 3.1 工作程序 关闭搬迁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的工作程序分为风险筛 查、风险分级与优先管控名录建立三个阶段,其工作程序如图 1 所示。
4.2 风险筛查总分计算方法 根据收集到的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基础信息资料,分别对表 1 和表 2 中土壤和地下水的各项三级指标进行赋值,其中带*的指标需先根 据附录 1 中的计算方法计算等级得分,再根据等级得分进行赋值。相 应三级指标的分值之和,即为二级指标(污染特性、污染迁移途径 和受体)的得分;相应二级指标的分值之和,即为一级指标(土壤 和地下水)的得分;地块风险筛查的总分可通过以下公式由土壤和 地下水的一级指标得分计算得到。
综合分析污染地块土地规划用途、行业特征、风险等级、社会 影响等因素,确定污染地块优先管控名录。
3.3 人员准备 各省(区、市)应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的 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的有关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应熟悉本省(区、 市)重点行业关闭搬迁企业分布及环境风险特点,具有地块环境调 查与风险评估方面的相关经验,参加过关闭搬迁企业地块风险筛查 与风险分级的专项培训。
10. 污染物迁移性(M)*
② 中:2×10-5 ≤ M < 0.01
3.6
③ 低:M < 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