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及合资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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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总公司资产经营开发管理办法铁总开发

中国铁路总公司资产经营开发管理办法铁总开发

中国铁路总公司资产经营开发管理办法铁总开发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中国铁路总公司资产经营开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资产经营开发管理,规范资产经营开发行为,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13〕47号)、《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3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两级企业管理关系的规定》(铁总发展与法律〔2014〕9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及所属企业的资产经营开发管理。

控股合资铁路公司及其他控股企业的国铁股东,要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按本办法的要求加强对所出资企业资产经营开发指导与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产经营开发的基本内涵是: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发挥铁路行业和资源优势,在发展运输核心业务的基础上,通过资产开发和资本运营,组织各类资产盘活利用、增值开发,推动国铁资本有序流动、优化配置,提高资产营运效率效益,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生产经营与资产经营、企业创效与资产增值的协调发展。

第四条开展资产经营开发应加强资产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节约利用、集约开发;加强非运输业务开发与管理,拓展企业经营领域,增强造血功能;规范对外投资与股权管理,提高发展质量和经营效益。

第五条资产经营开发管理应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享有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依法合规、规范决策,规划引领、市场运作,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确保有序高效、协同联动、合力共赢。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总公司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资产经营开发管理制度。

(二)指导所属企业编制资产经营开发规划、年度计划并实行备案管理。

(三)审核批准所属企业重大资产经营开发项目:1.须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项目;2.限额以上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3.境外投资项目;4.按规定需由总公司审批的土地综合开发项目。

浅谈以股权转让为目的的合资铁路公司股权价值评估方法

浅谈以股权转让为目的的合资铁路公司股权价值评估方法
设 定 进 行 了说 明 。 【Biblioteka 关键词 】少数股权合 资铁路
股权 评估
中图 分 类 号 :F 2 7 5 文 献 标 识 码 :A 文 章 编 号 : 1 0 0 9 - 4 0 6 7 f 2 0 1 4 ) 2 4 - 2 1 1 - 0 2


股权价值评估 的一 般方 法
WAC C = r a ( 1 - t )* [ D / D( D + E)] + L 【 E /( D + E)] ( 1 . 6 )
( 1 . 3 )
( 四 )收 益 法
收益 法的思路是任 何一个理智 的投资者在购置或 投资某一项 资产
P ——第 n 年末 的股权价 值 , 当第 n 年企业股权 自由现金流增长率 达到稳 定增长( 状态后 , ,其 中,稳定增 长阶段 的资本加权平 均成 本。
3) F C F E二 三 阶段模 型 F C F E 三阶段模 型适 用于那些经历三个不同增 长阶段的公司 。 即起
目前评估 企业股 权价值有两种方 法 :一种 是先评估公 司的整体价
值, 然后减去净债务价值 ; 另一种方法是通过股权资本 自由现金流量折 现或者股利现金流折现模型直接得到股权价值 。 其中, 评估公司整体价 值的基本方法又有i种 , 分别是现金流量折现法 、 市场法和成本法 。 下
面分别介绍这几种方法的基本思路 :
时, 所愿意支付或投资的货币数额不会高于所 购置 或投资的资产 在未来 能给其带来 的回报 , 即收益额 。 因此 收益法 就是在预测公 司在未来持续
经 营期 内所获得现 金流的基础上 ,根 据一定的折现率折 现得 出的评估 值, 是在股权价值评估 中最常用 的方法 , 它 的优势 主要在 于其不仅考虑 了企业 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 也将资金 的时间价值纳入考虑范围 。 这 种方 法的前提假设包括 : 1 ) 有效的资本市场 。资产 的价格就能够完全反映资产 的价值 ,资

关于完善合资铁路委托管理的思考

关于完善合资铁路委托管理的思考

关于完善合资铁路委托管理的思考作者:刘进生来源:《上海企业》2012年第07期在当前铁路大建设时期,以铁道部和省市地方政府为主合资建设铁路已成为主要模式。

这一模式不仅使铁路建设能更好地融合地方经济发展大局,更为大规模铁路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保证。

该模式在实践中基本实现了初衷,形成了一些有益的经验,但也产生了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一、合资铁路和合资铁路委托运营管理1、合资铁路指铁道部与其他部委、地方政府、企业或其他投资者合资建设和经营的铁路。

合资铁路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初,初衷是调动地方和企业投资铁路的积极性,解决铁路建设资金短缺问题,加快铁路和地方经济发展。

20世纪90年代以来,合资铁路对铁路路网增长的贡献率超过了国铁,成为实现铁路路网发展的主要因素。

它对于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铁路和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2、合资铁路委托运营管理是把合资铁路的运输资产经营与运输生产经营相分离,即合资铁路公司负责运输资产的专业化经营,运输生产业务委托给铁路局专业化经营,实行经营管理目标责任制。

具体操作中一般在合资铁路建成后,由相关合资铁路公司和相关铁路局签订委托运输管理协议,确定委托运输管理的范围、内容、双方权责,规定收入、费用发生和结算方式,划分安全管理责任以及双方履责期间劳动用工、土地管理和知识产权等有关事项。

二、实行合资铁路委托管理的必要性目前,相当一部分合资铁路公司和铁路局在严格执行国家、铁道部有关铁路运输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赢的原则,就有关委托运输管理事宜签订协议。

之所以实行委托管理,主要出于以下因素:1、是运输调度集中统一指挥的需要。

出于行业特点,合资铁路只有纳入整个全国铁路网才能实现功能发挥最大化,只有将其纳入运输调度集中统一指挥才能防止运输混乱。

2、是铁路行业专业管理的需要。

铁路运输各个工种都有其专业性的特点,对合资铁路实行委托运输管理可以充分发挥国铁在铁路运输专业管理方面的优势,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加强和改善合资铁路经营管理的策略

加强和改善合资铁路经营管理的策略

加强和改善合资铁路经营管理的策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的加速,铁路运输在各国的交通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合资铁路是指由两个或多个国家共同出资、共同管理的铁路企业,这种合资模式在跨国铁路运输中有着重要的地位。

由于各国之间的文化差异、管理机制不同、政策差异等种种原因,合资铁路经营管理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加强和改善合资铁路经营管理至关重要,本文将就此展开讨论。

一、加强合资铁路企业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机制合资铁路企业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机制是保障企业顺利运营的基础。

合资铁路企业管理机制应当在保留各国家企业文化和管理优势的基础上,搭建起一个合理有效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机制。

为此,首先可以设立一个跨国董事会,由各合资方派定期参会,参与合资铁路企业的重大决策和发展规划。

在企业内部,可以建立一个跨国管理团队,负责企业业务的整体规划和执行,以保证运营的统一性和不断提升的效率。

加强合资铁路企业的内部沟通和协作机制,提高各部门和各国家员工之间的信息流通和业务合作,以此来促进企业整体的运营效率。

加强合资铁路企业的内部培训和交流,提高各员工的跨国意识和管理素质,以此来适应全球化经营的需要。

通过加强合资铁路企业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机制,可以有效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信息管理和技术创新已成为企业竞争的核心优势。

合资铁路企业应当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网络平台,加强跨国信息共享和业务对接。

可以建立一个跨国信息平台,用于管理和传递企业内部信息,以此来提高信息的及时、准确和规范化。

可以建立一个跨国业务对接平台,用于解决跨国业务的接口问题,提高运输的效率和准时性。

加强合资铁路企业的技术创新,提高企业的运输设备和管理技术水平,以此来降低运营成本和提高运输效率。

可以加大对铁路运输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引进先进的铁路运输设备和管理技术,提高企业的运输能力和管理水平。

通过加强信息管理和技术创新,可以提升合资铁路企业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铁道部关于发布《铁路系统中外合资合作项目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铁道部关于发布《铁路系统中外合资合作项目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铁道部关于发布《铁路系统中外合资合作项目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文字号】铁外〔1998〕54号【发布部门】铁道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8.05.04【实施日期】1998.05.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铁道部关于发布《铁路系统中外合资合作项目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1998年5月4日铁外〔1998〕54号)部属各单位:现将《铁路系统中外合资合作项目审批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一九九八年五月四日铁路系统中外合资合作项目审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扩大铁路对外开放,更好地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来提高铁路行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规范铁路系统中外合资合作项目的审批和管理,促进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铁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铁路系统中外合资合作项目是指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铁路单位与外商共同投资在中国境内举办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以及其它形式的外商投资项目(以下简称中外合营项目或中外合营企业)。

第三条铁路系统中外合营项目应遵循下列原则:1.必须符合国家《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必须符合铁路行业的发展规划和技术引进政策;3.必须有利于提高铁路技术装备水平和产品档次;4.必须有利于提高铁路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办的中外合资、合作项目。

第二章审批管理第五条铁道部是铁路系统中外合营项目的统一归口管理部门,具体审批管理业务由铁道部对外合作司会同部内有关司局承办。

各铁路企业主管部门(指各路局、总公司等)是本单位中外合营项目和企业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六条以生产经营铁路产品为主的中外合营项目,无论投资规模大小,均应报铁道部审批。

其它非铁路产品的中外合营项目,在征得本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报铁道部或地方政府审批,其投资权限执行铁道部铁财〔1998〕18号文的有关规定。

《关于发展中央和地方合资建设铁路的意见》实施办法

《关于发展中央和地方合资建设铁路的意见》实施办法

《关于发展中央和地方合资建设铁路的意见》实施办法【发文字号】计交通〔1993〕2209号【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铁道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3.11.17【实施日期】1993.11.17【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关于发展中央和地方合资建设铁路的意见》实施办法(1993年11月17日国家计划委员会、铁道部发布计交通[1993]220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铁道部关于发展中央和地方合资建设铁路意见的通知》(国发[1992]44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资铁路是指国家铁路部门与地方政府、企业或其他投资者共同投资建设和经营的铁路。

第三条合资铁路由铁道部统筹规划,实行行业归口管理,做好指导、协调、帮助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合资铁路企业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承担各方投资形成资产的保值与增值责任。

第二章合资铁路企业第五条合资建设铁路,从建设时起即组建合资铁路企业,作为建设项目业主,进行项目全过程管理。

条件不成熟的,可先设立建设领导机构,负责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待铁路建成运营时再组建合资铁路企业。

第六条合资铁路企业,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试点),也可以是其他形式的联营企业(以下统称合资铁路公司);其设立、变更、中止和解散,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七条坚持“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处理好合资铁路投资各方的权利与责任关系。

投资各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第八条铁道部和地方政府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或国家股都必须授权非政府部门作为产权(股权)代表。

被授权者,享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合资铁路建设第九条合资建设铁路在服从国家统一规划前提下,兼顾中央和地方利益,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切实做好前期工作。

第十条合资铁路建设资金可以是投资各方的资金投入(含自借自还的国内外贷款)和实物投入(为合资铁路需要,按规定程序估价);也可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工程劳务等折价投入;还可由合资铁路公司经国家批准发行铁路建设债券、股票或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

国企改制的五种模式

国企改制的五种模式

国企改制的五种模式随着国家对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国企改制也成为了必然的趋势。

国企改制是指转变国有企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模式,以达到提高企业效益、激发企业活力的目的。

国企改制有许多的形式,本文将介绍五种常见的模式。

1. 股份制改制模式股份制改制模式,也叫股份制改革,是指国有企业转变为股份制企业。

其主要特点是将国有资产并转为股份,国家和职工持有股份成为公司的股东。

这种模式在改制成效上表现出了很好的成果,可以改变传统的企业经营思路,形成完全市场化的企业管理和经营方式。

2. 合资改制模式合资改制模式是指国有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合作,共同投资组建合资企业,实行国有资产和外资融合的经营模式。

这种模式的改制成效明显,可以吸引外部资源,拓展企业市场空间,提高企业效益。

3. 财务重组模式财务重组模式是指对国有企业的财务进行整合,重新配置资产和负债关系,以达到提高企业效益的目的。

财务重组模式通常包括多种方式,例如债务重组、资产置换、股份收购等。

这种模式的改制成效相对较快,但需要考虑到人员变动、管理体制等方面的问题。

4. 并购重组模式并购重组模式是指将国有企业与其他企业进行合并或收购,通过公司的并购重组进而优化国企布局。

这种模式通常需要考虑到行业竞争、市场前景、人员合并等问题,但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企业的战略转型和业务优化。

5. 托管重组模式托管重组模式是指将国有企业的资产、财务、生产等运营功能委托给专业的管理企业。

这种模式的改制成效需要考虑到托管企业的实力和资质,对于一些生产效益不尽理想、管理困难的国有企业,可以通过托管重组来提高企业的效益。

不同的国企改制模式适用于不同的国有企业情况,需要根据企业自身特点来制定最佳改制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虽然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但是从长远来看,它将可以激发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提高国企对于市场的适应性,为企业转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铁路运输企业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铁路运输企业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改及合资铁路运输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32号字体:【大】【中】【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支持铁路股份制改革和合资铁路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对股改铁路运输企业和合资铁路运输公司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明确如下:对股改铁路运输企业及合资铁路运输公司自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其中股改铁路运输企业是指铁路运输企业经国务院批准进行股份制改革成立的企业;合资铁路运输公司是指由铁道部及其所属铁路运输企业与地方政府、企业或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成立的铁路运输企业。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抄送:铁道部,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市国家税务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06]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铁路运输体制改革情况,现将享受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铁道部所属铁路运输企业的范围补充通知如下:一、享受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铁道部所属铁路运输企业是指铁路局及国有铁路运输控股公司(含广铁<集团>公司、青藏铁路公司、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等,具体包括客货、编组站,车务、机务、工务、电务、水电、供电、列车、客运、车辆段)、铁路办事处、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铁特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6号)第一条停止执行。

此前已征税款不予退还,未征税款不再补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六年三月八日关于铁路系统企业征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辽地税发[2004]126号各市地方税务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路系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4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6号)规定,现对铁路系统使用的房产和土地征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两税”)问题明确如下:一、铁路多种经营企业使用的房产和土地均应征收“两税”。

铁道部关于印发《合资铁路公司国有铁路股权及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铁道部关于印发《合资铁路公司国有铁路股权及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铁道部关于印发《合资铁路公司国有铁路股权及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正文:---------------------------------------------------------------------------------------------------------------------------------------------------- 铁道部关于印发《合资铁路公司国有铁路股权及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各铁路局,广铁(集团)公司,中铁建设开发中心,发包公司,各合资铁路公司:现将《合资铁路公司国有铁路股权及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各单位对投入合资铁路的国铁股权要进行规范化管理。

对于本规定发布前已成立的合资铁路公司,由国铁持股单位依据本规定及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企业理顺产权关系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铁财[1997]79号)的规定,规范与合资铁路公司的产权关系和财务关系,进行相关的帐务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部财务司备案。

1998年1月16日合资铁路公司国有铁路股权及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为贯彻铁道部、国家计委联合发布的《合资铁路管理办法(试行)》(铁计[1996]55号),促进合资铁路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规范合资铁路公司的管理,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合资铁路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所指的“铁道部与其他部委、地方政府、企业或其他投资者合资建设和经营的铁路”。

二、铁道部对合资铁路投资形成的国有铁路股权,由铁道部授权的铁路单位作为产权代表(以下统称国铁持股单位)依照法定程序持有,对合资铁路公司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国铁持股单位对铁道部履行以下责任:1、贯彻执行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有关法规和规定,维护国有铁路权益。

2、对投入合资铁路公司的国有资产,依法确立与合资铁路公司之间的产权关系和财务关系,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和核算,行使股东权利,并对部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我国国有铁路企业重组税收筹划研究

我国国有铁路企业重组税收筹划研究

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 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企业 3) 重组 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 ,在重组后连续 1 个 2
月 内 ,不得 转 让 所取 得 的股 权 ;( 4)被 分 立企 业 股 东 在
改上市” 若干意见》发布后一个月,大秦铁路向其控 。《
股 股 东太 原铁 路局 收购 运输 资 产的议 案 获得证 监会 获 批 ,

的亏 损 ,可按 甲公 司分 立 资产 占A 路局 资 产 的 比例 进行 铁 分配 ,由甲公 司在分立 后的剩余 补亏年 限内弥补 。 方 案二 ,A铁路 局取得 的 股权 支付金 额 比例 为 8 % , 0
小 于 8 % ,属 于应 税 重组 。在 应税 重 组 下 ,A铁 路 局 取 5
策 只 适用 于各 铁路 局 之 间 。 国有铁 路 企 业 重组 形 成 的铁 路 股 份公 司 、铁 路 客 运 专线 公 司 、合 资铁 路 公 司 不属 于
组 ,降低 企业 的重组 成本 。 二、重 组后 组织结 构形式 选择 的税 收筹划 国有 铁路 运 输 企业 重 组 改制 后 ,其 被 重 组单 位 的性 质通 常 有两 种 :子公 司和 分公 司 。子公 司是 对应 母公 司 ,
上是 大有 不同 的。首 先 ,从法 律上 讲 ,子公 司属 于独立 的
法人实体 ,是居民纳税人 , 需要承担全面的纳税义务,不
能与母 公 司合并缴 纳税款 ;分公 司不是 独立 的法 人实体 ,
运输企业之间合作完成运输业务有关 营业税问题的公告 》
称 :合 资 铁路 运 输 公 司 、股 改铁 路 运输 企 业 和其 他 铁 路 运 输企 业 相互 之 间合 作完 成 运输 业 务 ,承 运 人 应 以取 得 的 全部 价 款 和价 外 费 用扣 除 支付 给 其他 合 作 运输 方 的运 输 费用 后 的余 额 为 营 业额 ,以 《 铁路 运 输 企业 提 供 服 务 清算 票据 》为 营业 额 扣除 凭证 ,计 算缴 纳 营业税 。这 样 , 营 业税 税 收优 惠 政 策在 重 组 后 的企 业 中得 到 了很 好 的 承

中国铁路总公司资产经营开发管理办法(铁总开发〔2014〕333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资产经营开发管理办法(铁总开发〔2014〕333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资产经营开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资产经营开发管理,规范资产经营开发行为,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13〕47号)、《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3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两级企业管理关系的规定》(铁总发展与法律〔2014〕9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及所属企业的资产经营开发管理。

控股合资铁路公司及其他控股企业的国铁股东,要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按本办法的要求加强对所出资企业资产经营开发指导与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产经营开发的基本内涵是: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发挥铁路行业和资源优势,在发展运输核心业务的基础上,通过资产开发和资本运营,组织各类资产盘活利用、增值开发,推动国铁资本有序流动、优化配置,提高资产营运效率效益,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生产经营与资产经营、企业创效与资产增值的协调发展。

第四条开展资产经营开发应加强资产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节约利用、集约开发;加强非运输业务开发与管理,拓展企业经营领域,增强造血功能;规范对外投资与股权管理,提高发展质量和经营效益。

第五条资产经营开发管理应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享有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依法合规、规范决策,规划引领、市场运作,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确保有序高效、协同联动、合力共赢。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总公司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资产经营开发管理制度。

(二)指导所属企业编制资产经营开发规划、年度计划并实行备案管理。

(三)审核批准所属企业重大资产经营开发项目:1.须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项目;2.限额以上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3.境外投资项目;4.按规定需由总公司审批的土地综合开发项目。

(四)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审核批准所属企业资产处置、改制上市等重大资产经营开发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年第5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企业之间
合作完成运输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40号)第五条的有关规定,现将合资铁路运输公司、股改铁路运输企业和其他铁路运输企业相互之间合作完成运输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公告如下:
合资铁路运输公司、股改铁路运输企业和其他铁路运输企业相互之间合作完成运输业务,承运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合作运输方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以《铁路运输企业提供服务清算票据》为营业额扣除凭证,计算缴纳营业税。

上述合资铁路运输公司是指由铁道部及其所属铁路运输企业与地方政府、企业或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成立的铁路运输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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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上述股改铁路运输企业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进行股份制改革成立的铁路运输企业。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告施行前已做税务处理的,不再调整;尚未处理的,依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铁路运输企业提供服务清算票据(式样)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11年10月12日印发校对:货物和劳务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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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资铁路公司国铁股权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关于合资铁路公司国铁股权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李亮1宋金海2周冬梅3(1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处股权办副主任,北京100860;2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处法律服务所副主任,北京100860;3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处股权办会计师,北京100860)摘要:近年来,合资铁路公司在建立股权管理体系、规范股权管理方面积极探索,但仍面临许多亟待破解的课题。

分析了合资铁路公司国铁股权管理面临的形势,结合铁路局作为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出资人代表不断规范股权管理行为、履行出资人代表职责的实践,提出了合资铁路公司国铁股权管理存在的法人治理结构运转有待规范、责权利不匹配、股权布局分散、党组织发挥作用不够等方面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对策,以期为管理决策提供支持。

关键词:公司;股权管理;合资铁路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746(2018)03-0017-05关于合资铁路公司国铁股权管理的实践与思考1关于国有股权管理的基本概念1.1国有股权我国公司股权按投资主体性质分为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和外资股四种类型[1]。

国家股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机构,向股份制企业投资形成的股份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

国有法人股是指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向股份制企业投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

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统称为国有股。

本文所探讨的国铁股权是指中国铁路总公司及所属企业向股份制企业投资形成的股份,属于国有法人股。

1.2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也称法人治理结构,对于公司治理结构理论界尚没有一致认可的定义。

我国学者一般将公司治理结构表述为一组规范公司所有者(股东)、支配者(董事会)、管理者(经理人)和雇员(职工)权利、义务和利益关系的制度框架。

即认为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组规范公司各参与主体的权责关系的制度安排,其形式一般由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来组成。

The Practice and Thoughts of State-owned Railway Equity Management in the Joint Venture Railway Company LI Liang 1SONG Jinhai 2ZHOU Dongmei 3(1China Railway Beijing Bureau Group Co.,Ltd.,Department of Business Management and Legal Affairs,Deputy Director,Beijing 100050,China ;2China Railway Beijing Bureau Group Co.,Ltd.,Department of Business Management and Legal Affairs,DeputyDirector,Beijing 100050,China ;3China Railway Beijing Bureau Group Co.,Ltd.,Department of Business Management and Legal Affairs,Accountant,Beijing 100050,China)Abstract :In recent years,joint venture railway companies have established equity management systems.We have actively exploredthe regulation of equity management,but we still face many issues that need to be solved.Through systematically analyzing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state -owned railway equity management in the joint venture railway company,the paper expounds the practice of the railway bureau as the representative of the China Railway to constantly standardize the behavior of the equity management and to perform the duties of the sponsor.By identifying the problems of the state-owned railway equity management in the joint venture railway company,such as the need of improving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mismatch of responsibilities and rights,equity structure dispersal,insufficient role of the Party organization and so on,the paper puts forward the optimization countermeasures in order to provide support for management decision.Key words :company;equity management;joint venturerailway公司治理结构不同于公司内部的经营管理部门,它是体现公司意志的公司组织管理机关。

加强和改善合资铁路经营管理的策略

加强和改善合资铁路经营管理的策略

加强和改善合资铁路经营管理的策略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铁路运输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尤其是在全球疫情的冲击下,铁路作为国家重要的公共交通运输方式之一,再次得到更广泛的关注和重视。

在这一背景下,随着我国高速铁路建设的不断投入和进一步提升,以及外商在我国投资合资铁路企业的增加,加强和改善合资铁路经营管理就显得尤为关键。

一、优化合资铁路公司治理结构合资铁路公司的股权结构、制度和业务模式等因素之间存在着的协调和冲突,在管理上可能存在一些难点和矛盾。

因此,优化合资铁路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合资公司的股权结构、公司治理架构、人事管理机制等,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在保持中国国家铁路局(以下简称“铁路总公司”)的主导地位的基础上,须加强企业的市场化运作,在招标采购、人力资源、公司治理等方面进行改进。

要建立一支具有专业性、国际化、本土化的管理团队,提高公司管理水平,规划制定公司战略、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和指引,加强公司的财务、会计等方面的管理,完善公司各项制度。

二、加强市场化运营铁路合资公司的主要经营渠道是货运和客运两个领域,而货运是核心和重要的业务。

加强货运业务和市场化运营是提高合资铁路经营管理水平的基础,具体措施如下:1. 优化货运服务加强货运服务,提高运输品质,树立行业信誉等多个方面进行改进。

2. 不断提高运输效率加强现代化铁路设施建设,配备先进自动化设备和列车控制系统来提高铁路的运输效率。

3. 提高运输安全加强货运的安全意识,加强货运管理,确保货物运输的安全性。

在运输安全方面,可以通过建立起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以及提高铁路运输技术的科研和开发,进一步提高运输的安全性。

4. 扩大货运市场积极引进和扩大货运市场的需求,推动铁路货运市场竞争力的提高。

三、提高客运服务品质客运服务是铁路合资公司的另外一个重要领域。

提高客运服务质量,提高客运市场占有率,对合资铁路公司运营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京沪高速铁路公司IPO助推合资铁路公司股份制改革探究

京沪高速铁路公司IPO助推合资铁路公司股份制改革探究
(东南沿海铁路福建有限责任公司 综合部,福建 福州 350013)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 Southeast Coastal Railway Fujian Co., Ltd., Fuzhou 350013, Fujian, China)
摘 要:随着合资铁路项目的相继投产和运营 ,合资铁路公司的股权融资和治理 建设显得十分必要 ,其股份制改革也就越来越迫切 。通过分析京沪高速铁路公司 IPO 方案 ,从带头示范作用 、并购铁路方式 、公司治理方式 、资产处置方式 、委 托运输管理 、营业收入构成和股票市值管理等方面 ,总结京沪高速铁路公司 IPO 助推合资铁路公司股份制改革的启示 ,提出确立合资铁路公司股票发行主体地位 、 梳理合资铁路公司股份制改革思路 、研究合资铁路公司股份制改革发展战略 、完 善合资铁路公司运输服务 、拓展合资铁路公司产业链等股份制改革推进策略 ,以 推动合资铁路公司股份制改革高质量发展 。 关键词:京沪高速铁路公司;IPO ;股份制改革;股权融资;运输服务;产业链
管理创新
铁 道 运 输 与 经 济 RAILWAY TRANSPORT AND ECONOMY
文章编号:1003-1421(2021)05-0092-05 中图分类号:F532.6 文献标识码:B DOI:10.16668/ki.issn.1003-1421.2021.05.14
京沪高速铁路公司 IPO 助推合资
铁路公司股份制改革探究
IPO of Beijing-Shanghai High Speed Railway Co., Ltd. Boosting the Shareholding System Reform of Railway Joint Ventures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改及合资铁路运输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改及合资铁路运输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改及合资铁路运输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2009.11.25
•【文号】财税[2009]132号
•【施行日期】2009.11.2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房产税,耕地占用税
正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改及合资铁路运输企业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1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支持铁路股份制改革和合资铁路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对股改铁路运输企业和合资铁路运输公司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明确如下:对股改铁路运输企业及合资铁路运输公司自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其中股改铁路运输企业是指铁路运输企业经国务院批准进行股份制改革成立的企业;合资铁路运输公司是指由铁道部及其所属铁路运输企业与地方政府、企业或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成立的铁路运输企业。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合资铁路公司发展趋势

合资铁路公司发展趋势

合资铁路公司发展趋势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交流的加强,合资铁路公司在各国之间的合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合资铁路公司是指由两个或多个国家共同出资成立的铁路运输公司。

这种合资形式能够充分利用各国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互利共赢的目标。

以下将从几个方面探讨合资铁路公司的发展趋势。

合资铁路公司的发展将促进国际间的贸易合作。

随着全球化的推进,各国之间的贸易量不断增加,这就需要更加高效和便捷的运输方式。

合资铁路公司可以整合各国的铁路资源,提供高质量的运输服务,促进贸易的发展。

例如,中欧班列就是中欧合资铁路公司的一个典型案例,它通过陆路运输方式连接中国和欧洲各国,大大缩短了运输时间,降低了运输成本,为双方国家的贸易合作提供了便利。

合资铁路公司的发展将推动铁路技术的创新与进步。

不同国家在铁路领域都有各自的优势和特点,合资铁路公司可以将各国的技术经验和创新成果进行共享和交流,从而推动铁路技术的创新与进步。

例如,中国的高铁技术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认可,合资铁路公司可以将中国的高铁技术引入到合作国家,提升其铁路运输的水平和竞争力。

合资铁路公司的发展还将促进区域间的经济一体化和合作。

在区域一体化的进程中,铁路运输作为一种重要的交通方式,具有重要的使命和作用。

合资铁路公司可以通过建设和发展铁路网络,促进区域内各国之间的经济交流与合作。

例如,中亚合作铁路公司就是中亚地区国家共同出资成立的铁路公司,旨在加强中亚地区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和合作。

合资铁路公司的发展还需要政策和法规的支持。

各国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鼓励和支持合资铁路公司的发展。

政府可以提供资金支持、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为合资铁路公司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合资铁路公司的发展具有广阔的前景和潜力。

它可以促进国际间的贸易合作,推动铁路技术的创新与进步,促进区域间的经济一体化和合作。

同时,政府的支持和政策的配合也是合资铁路公司发展的重要保障。

相信在各国共同努力下,合资铁路公司将在未来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为各国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的生活带来更多的便利和福祉。

合资铁路股份制改造的资产重组与改造方案比较

合资铁路股份制改造的资产重组与改造方案比较

合资铁路股份制改造的资产重组与改造方案比较
彭岳云
【期刊名称】《铁道运输与经济》
【年(卷),期】1998(20)11
【摘要】以三茂铁路资产重组的两种基本方案为例,分别对以保留省、铁道部合资铁路母公司的控股公司方案和以撤消原合资铁路法人实体、对合资铁路资产进行重组、公司分立方案进行了客观分析,以期对其他合资铁路今后的资产重组和股份制改造提供借鉴。

【总页数】3页(P7-9)
【作者】彭岳云
【作者单位】广东三茂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532.6
【相关文献】
1.企业资产重组与股份制改造的思路
2.论合资铁路的股份制改造:三茂铁路总公司股改启示录之一
3.企业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的资产重组
4.关于合资铁路资产重组的研究与探讨
5.合资铁路股份制改造的难点及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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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改及合资铁路运输企业房产税城镇
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132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09-11-25
字体:【大】【中】【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支持铁路股份制改革和合资铁路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对股改铁路运输企业和合资铁路运输公司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明确如下:对股改铁路运输企业及合资铁路运输公司自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其中股改铁路运输企业是指铁路运输企业经国务院批准进行股份制改革成立的企业;合资铁路运输公司是指由铁道部及其所属铁路运输企业与地方政府、企业或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成立的铁路运输企业。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抄送:铁道部,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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