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概预算管理规定
工程预算部门管理制度建设
工程预算部门管理制度建设
一、工程预算部门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
1、组建与职责
工程预算部门是企业财务管理部门的一个重要部门,主要负责对企业的工程项目进行预算、核算和控制,保证工程项目的投资和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工程预算部门应根据企业的
发展需求和项目规模进行合理组建,确定部门的组织结构和人员编制,并明确部门的职责
和权利。
2、工程预算流程
工程预算部门应根据企业的管理需求和项目情况,建立完善的工程预算流程,确保预算工
作的顺畅进行。工程预算流程主要包括工程项目的立项申请、项目概算的编制、初步设计
和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工程造价控制和成本核算等环节,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工作程
序和责任人。
3、工程预算标准
工程预算部门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管理要求,制定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工程
预算标准,包括预算编制的方法和原则、工程项目的预算指标和核算方法、预算结果的审
批程序等内容,确保工程预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预算控制与成本核算
工程预算部门应建立健全的预算控制和成本核算体系,对工程项目的投资进行预算和审批,并实施成本控制和监督,确保项目的投资和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同时,工程预算部门
还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及时发现和解决成本超支和浪费现象,保证企业项目的
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5、绩效考核与奖惩机制
工程预算部门应根据预算目标和绩效指标,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工程预算部门的
工作绩效进行评价和激励,激发部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还要建立严格的
奖惩机制,对未能完成预算任务和造成成本增加的行为进行奖励或惩罚,促进部门内部管
工程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
工程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预算管理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部或外部负责工程项目预算管理的人员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工程预算管理是指对工程项目经费的预算、编制、执行、监控和分析过程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工程预算管理应当遵循经济、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经济效益和质量合理。
第五条工程预算管理应当与企业的经济目标和发展战略相一致,并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合作与支持。
第六条工程预算管理应当加强与承包商、供应商、监理单位等各方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
第七条工程预算管理应当建立科学的核算、测算、审批、调整和分析等制度,健全经费使用审计制度,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审。
第八条工程预算管理应当建立相应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工程项目经费的动态跟踪和监控。
第二章工程预算编制
第九条工程预算编制应当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全面详实地编制预算。
第十条工程预算编制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循成本核算、费用估算的原则,并按照企业的管理制度和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工程预算编制应当充分考虑项目的规模、性质、工艺、材料、人工、设备等因素,综合分析项目的需求和成本规律。
第十二条工程预算编制要充分尊重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部门的意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预算参数的确定,并合理预测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变动。
第十三条工程预算编制要结合企业的实际经济情况,控制成本,提高效益,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工程预算编制要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和企业的利益。
工程概算预算管理制度
工程概算预算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对工程概算预算的管理,规范工程概算预算编制程序和审核程序,保证工程概算准确、合理、公正、透明,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程概算预算编制程序
1、项目单位提出工程概算预算编制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由项目管理部门初审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组织编制工程概算预算。
2、编制工程概算预算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基本情况、工程范围、工程项目金额、工程预算计算表等。
3、编制工程概算预算的依据主要包括:《建设工程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相关规范。
4、编制工程概算预算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编制,确保编制的工程概算准确、合理。
5、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时要注意对项目所涉及的各个方面进行详细的勘察和调研,确保工程概算的准确性。
三、工程概算预算审核程序
1、项目单位提交编制好的工程概算预算,由项目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括:编制人员资质、编制依据、编制过程等。
2、初审通过后,将工程概算预算报送公司领导进行复审。复审内容包括工程概算预算的合理性、完整性、可行性、以及工程概算金额的合理性等方面。
3、复审通过后,将工程概算预算提交公司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审计内容包括:涉及金额的真实性、合法性等。
4、审计通过后,由项目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审批内容包括:对工程概算预算的审查和确认。
四、工程概算预算管理
1、工程概算预算的调整:如需对工程概算预算进行调整,必须经过相关程序的审批和确认。
2、对工程概算预算的使用:使用工程概算预算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执行,不得违规超支。
工程预概算管理制度
工程预概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预概算管理行为,提高工程项目建设成本控制水平,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主管的各类工程项目的预算编制、审查、审核、调整、实施
管理等环节。
第三条工程项目的预概算编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工程项目的
预算合理、科学、合法。
第四条预算管理应当尽量避免盲目决策、工程项目建设成本的不断增加,确保工程项目
的质量和进度。
第五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和权限,落实项目经理
的责任主体地位。
第六条预算管理应遵循集约高效、合理节约的原则,提高工程项目建设成本的控制水平。
第七条各单位负责编制、审查、审核、调整、实施工程项目预概算的业务部门应当严格
依据本制度的规定执行,确保工程项目的经费使用合理规范。
第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本单位,本单位负责解释。
第二章预概算编制
第九条工程项目的预算编制应当根据建设规模、工程性质、技术要求、工期计划、材料
价格、单位工程造价等依法依规综合确定。
第十条预算编制的依据应当是工程量清单、工程工艺、价格定额、工程款、建筑工程计
价规范等相关文件,确保预算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的预算编制是依据建设项目工程规模、技术要求、工程别类、工程价
格等因素综合确定的项目施工经费的预算。
第十二条执行大型工程项目预算编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工程造价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确保预算的合理和准确。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的预算编制应当遵循严谨、综合、持续、精细的原则,确保预算编制
工程施工预算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预算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施工预算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施工预算是指在工程施工前,根据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量清单等因素,对工程项目的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等进行的预测和计算。
第三条工程施工预算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合理、效益最大化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工程施工活动,应依法进行工程施工预算管理。
二、预算编制
第五条工程施工预算编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预算编制机构或者专业预算编制人员承担。
第六条预算编制应依据以下资料:
(一)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量清单;
(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图集;
(三)工程所在地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价格及相关费用;
(四)施工所在地的劳动力市场价格;
(五)施工所在地的交通、物流、环境保护等相关费用;
(六)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
第七条预算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直接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等;
(二)间接费:包括企业管理费、规费、临时设施费等;
(三)利润:按照合理利润率计算;
(四)税金: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第八条预算编制应采用国家规定的计价方法和计价依据,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
程造价管理制度。
三、预算审查
第九条工程施工预算审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预算审查机构或者专业预算审查人
员承担。
第十条预算审查应依据以下资料:
(一)预算编制依据的资料;
(二)预算编制的成果资料;
(三)其他有关资料。
工程预算部门管理制度
工程预算部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预算部门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流程,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和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工程预算部门,各预算部门应当严格执行。
第三条工程预算部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
第四条工程预算部门应当制定并不断完善业务流程,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
第五条工程预算部门应当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单位的形象和利益。
第二章工程预算编制管理
第六条工程预算部门应当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按照国家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组织编制预算。
第七条工程预算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预算编制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预算编制任务。
第八条预算编制应当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完整、清晰、准确地反映工程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实施的整体情况。
第九条预算编制应当严格遵循财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确定各项指标和费用,并做到合理分配,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
第十条预算编制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充分获取项目所需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工程预算执行管理
第十一条工程预算部门应当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
第十二条工程预算部门应当建立预算执行与绩效评价的机制,及时监督和评价预算执行情况,在发现问题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第十三条工程预算部门应当做好与财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及时了解预算执行的相关情况,协助财务部门做好资金安排工作。
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管理,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加强财务监督,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概算
第二条概算是对工程造价进行预测、计算和控制的一种方法。
第三条概算应具备以下基本要素:
1.概算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时间和版本;
2.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范围和用途;
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参与工程的各方;
4.工程项目的总成本、分部和单位工程的预算金额;
5.概算附件,包括定额、价目表、工料设备单价等。
第三章预算
第四条预算是在概算基础上,对工程造价进行详细计算和控制的一种方法。
第五条预算应具备以下基本要素:
1.预算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时间和版本;
2.工程项目的详细规划和设计;
3.分部、单位工程的预算金额,包括直接成本、间接费用和利润等;
4.预算附件,包括定额计价、综合单价、工料设备单价等。
第六条预算的编制须经过审定,审定机构为项目建设单位。
第七条预算应按照审定的内容和金额进行施工单位的招投标。
第四章结算
第八条结算是指对工程项目的成本进行核算和核对,经审定后支付给施工单位。
第九条结算应具备以下基本要素:
1.结算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时间和版本;
2.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范围和用途;
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参与工程的各方;
4.分部、单位工程的结算金额,包括直接成本、间接费用和利润等;
5.结算附件,包括完工测量、材料进场验收等相关资料。
第十条结算的编制须经过审定,审定机构为项目建设单位。
第十一条结算应按照审定的内容和金额进行支付给施工单位,并进行财务监督。
工程预算部门规章制度
工程预算部门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预算部门的管理制度,提高部门工作效率,保证工程项目的预算质量,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工程预算部门的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工程预算部门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预算编制及费用控制等工作,确保工程经济、合理,符合实际情况。
第四条工程预算部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项目预算管理制度,维护部门形象,提高工作质量。
第五条工程预算部门应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六条工程预算部门应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工程项目的进展。
第七条工程预算部门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升员工的技能和素质,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八条工程预算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 根据项目需求编制工程预算方案;2. 负责工程项目的预算核算和费用控制;3. 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4. 进行成本管
理和预警,确保项目的经济性和可行性。
第九条工程预算部门应根据项目的情况,制定相应的预算方案,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十条工程预算部门应对项目的费用进行核算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第十一条工程预算部门应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确保项目按照预算进行实施。
第十二条工程预算部门应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为项目的决策提供依据,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作流程
第十三条工程预算部门的工作流程包括:1. 接收项目委托,收集项目信息;2. 制定预算方案,确定预算范围和内容;3. 进行预算编制,包括建筑工程预算、设备工程预算、其他工
工程概预算管理规定
工程概预算管理规定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管理,促进概预算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概算是在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图纸阶段的设计概算,指对设计是否超限额设计基准价、是否需要进一步优化从经济角度作出评估。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施工图预算是对应于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施工图预算,包括总包施工图预算和分包施工图预算以及专业承包工程施工图预算。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总包施工图预算是根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计价条款编制。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分包施工图预算是根据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的联营合同或者联合体主办方与成员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中约定的计价条款编制。
第六条本规定所称专业承包工程施工图预算包括指定分包工程和独立发包工程的施工图预算。
第七条本规定所称指定分包工程是指施工图纸中包含
但不属总承包自行施工范围内,且需总承包单位对其现场施工进行管理的工程。指定分包工程范围见工程招(议)标管理规定。
第八条本规定所称独立发包工程是指总承包范围外因建设单位整体建设需要,通过直接招标或选定长期合作单位方式,发包确定施工单位的独立工程。独立分包范围见工程招(议)标管理规定。
第九条工程概、预算工作应遵循准确性、及时性的原则,做到及时帐清,以适应工程设计出图、工程招标、工程合同签订、工期等多方面的要求。
第十条本规定主要包含了总则、设计概算管理、总包/分包施工图预算管理、专业承包工程施工图预算管理、专业承包工程标底管理、附则、工作操作指引等内容。
第二节设计概算管理
第十一条设计概算编制分工如下:工程招标与预算管理中心下属分中心(下称“分中心”)负责编制除“两点一线”工程、设计修改变更工程、工程签证、议标工程外的全部设计概算(包括所管辖范围内的商业地产项目),“两点一线”工程、设计修改变更工程、议标工程设计概算由各地区公司审核部负责编制。
工程预算管理制度总则
工程预算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项目预算的编制、审核、执行和监督管理工作,保障项目的质量、进
度和经济效益,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
合我国国情和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或组织涉及的各类工程项目预算管理工作,包括建设、改建、
扩建、维修、改造等工程项目的预算管理。
第三条工程项目预算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
预算编制和管理,确保项目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第四条工程项目预算管理应当坚持科学决策、精细管理、严格执行和持续改进的原则,加
强内部控制,提高成本控制和效益管理水平,确保资金使用合理、效果显著。
第五条工程项目预算管理应当强化责任意识,明确部门、岗位和个人的职责和权限,建立
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规范管理。
第六条工程项目预算管理应当加强信息披露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规章,加强
对工程项目预算的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防范风险。
第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本单位或组织的最高主管部门,有关事项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第二章预算编制
第八条工程项目预算编制应当依据项目的规模、性质、用途、技术要求等因素综合考虑,
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定,合理分配各项费用,确保项目经济效益和资金利用效率。
第九条工程项目预算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财政预算编制和管理制
度要求,以及项目概算和扩初估算为基础,在项目立项核准后进行编制,报请有关主管部
门审批。
第十条工程项目预算编制应当明确项目的基本要求、技术指标、质量标准、施工工艺等内容,保证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准确性,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工程概预算管理制度
工程概预算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概预算管理,规范工程概预算编制和执行行为,提高资金使
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工程项目,包
括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自筹资金项目。
第三条工程概预算管理应当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和效益性原则,确保工
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是工程概预算管理的行政主管机关,负责对工程概预算编制
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工程概预算编制
第五条工程概预算编制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内容和技术要求,
结合工程项目所在地区的经济、市场和资源条件,充分调查研究,科学合理地进行。
第六条工程概预算编制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全部投资额,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
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
第七条工程概预算编制应当依据国家规定的工程造价标准和计价方法,结合工程
项目实际情况进行。
第八条工程概预算编制应当遵循动态调整原则,根据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
生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第九条工程概预算编制完成后,应当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编制依据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等。审查合格的工程概预算,应当作为工程项目资金筹措和使用的依据。
三、工程概预算执行
第十条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概预算,合理组织施工、采购和设备安装
等工作,确保工程项目按照预定的投资额度和质量标准完成。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概预算执行监督机制,对工程项目
的投资额度、进度、质量等方面进行全程监控。
工程预算制度
工程预算制度
一、总则
1.1 为了加强工程预算管理,规范工程预算行为,保障工程建设资金的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的工程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督等活动。
1.3 工程预算管理应遵循合法性、真实性、科学性、完整性、透明性和效益性原则。
二、工程预算编制
2.1 工程预算编制应依据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所在地的材料价格、人工工资标准等相关资料进行。
2.2 工程预算编制应采用国家规定的预算编制方法和计价标准,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3 工程预算编制应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园林建筑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安装防雷工程、消防给排水、暖通工程等各项费用。
2.4 工程预算编制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工程量等因素,合理预测工程进度和资金需求,确保工程预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5 工程预算编制完成后,应进行预算审核,审核通过后,报请相关管理部门审批。
三、工程预算审批
3.1 工程预算审批应按照分级管理、逐级审批的原则进行。
3.2 工程预算审批应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预算审核机构进行,审核机构应依法独立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3.3 工程预算审批通过后,应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程预算执行
4.1 工程预算执行应按照预算批准的范围、金额、期限等进行。
4.2 工程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预算,应按照原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4.3 工程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工程概预算制度
工程概预算制度
一、总则
1. 为确保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特制定本工程概预算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扩建、改建及维修等各类
工程项目。
3. 工程概预算的编制应遵循客观、公正、准确、合理的原则,确保预算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二、预算编制
1. 预算编制应以工程量清单为基础,结合市场行情、材料价格、人工费用等因素进行。
2. 预算编制人员需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确保预算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3. 预算编制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潜在的风险因素,合理设置预备费用。
4. 预算编制完成后,应由专业审核人员进行审核,确保预算无误。
三、预算审批
1. 预算编制完成后,应提交给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初步审核。
2. 经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无异议后,提交给公司财务部门进行成本核算。
3. 财务部门完成成本核算后,将预算报告提交给公司决策层审批。
4. 决策层审批通过后,预算方可正式生效。
四、预算执行
1. 预算生效后,项目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变更预算内容。
2.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
3.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确保项目成本控制在预期范
围内。
4. 对于超出预算的费用,应明确责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预算监督
1. 公司应建立健全预算监督机制,确保预算执行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2. 预算监督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3. 对于违反预算制度的行为,应及时纠正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六、附则
工程概、预算与结算管理方案
工程概、预算与结算管理方案
1. 引言
工程概、预算与结算管理是项目管理中的重要一环。准确、高效地进行工程概、预算与结算管理,对于项目的顺利推进和成本控制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档将介绍一个科学合理的工程概、预算与结算管理方案,并结合Markdown文本格式进行输出。
2. 工程概管理
工程概管理是项目初期制定工程概算的过程。具体步骤如下:
2.1 收集资料
在项目启动初期,需要收集与工程概算相关的资料,包括项目需求文档、设计方案、工程规范等。这些资料将为工程概算提供依据。
根据收集到的资料,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工程概算。工程概算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管理费等项目,准确反映工程所需费用。制定工程概算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预测和估算。
2.3 审核工程概算
制定完成的工程概算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确保概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审核人员应对工程概算的项目进行逐项核查,并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3. 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是项目执行过程中对费用的控制和管理。以下是预算管理的基本流程:
在项目启动后,项目管理团队需要根据工程概算制定预算计划。预算计划应包括费用分配、时间安排等内容,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3.2 费用控制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管理团队需要实施费用控制措施,确保费用不超出预算。具体措施包括及时记录项目中发生的费用、监控成本变动、采取必要的调整措施等。
3.3 预算调整
在项目执行中,如果发生费用超出预算的情况或项目变更等情况,项目管理团队需要及时进行预算调整。预算调整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确保预算的合理性。
工程预算 管理制度
工程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预算管理工作,保障工程项目安全、质量和进度,提高工程建设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预算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的预算编制、审核、调整、执行等工作。
第三条工程预算管理制度的宗旨是全程控制预算,降低工程项目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第二章预算编制
第四条工程项目预算应根据实施单位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编制。预算编制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合理确定工程数量、质量和用料定额。
第五条工程项目预算编制应当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包括工程建设条件、人力、物力、资金等情况,确保预算合理和可靠。
第六条工程项目预算编制应当以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严格控制用资总额。预算编制工作应当由具备专业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确保其准确性和合理性。
第七条工程项目预算编制应当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并传至相关单位审批。审核与审批机构应当按照预算编制手册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执行。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八条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应加强对预算的管理,逐项核对支出情况,确保预算的准确执行。
第九条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预算执行台账和档案,对全过程预算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并及时调整。
第十条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应定期开展预算管理工作会议,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交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预算执行考核制度,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第四章预算调整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预算如需调整,应当按照有关程序进行,经审核、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工程预算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预算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工程预算管理,优化工程资金运作和使用效益,确保工程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预算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一切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编制、预算审核、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等环节。
第三条工程预算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科学、合理、公正、透明、高效。
第四条工程预算的管理职责划分:工程建设单位负责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财务部门负责预算审核和监督。
第二章预算编制
第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投资管理办法,制定科学合理的工程预算编制方案,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预算编制工作。
第六条工程预算编制应严格按照项目规模、性质、技术要求等要素进行,确保预算的全面、准确和合理。
第七条工程预算编制要充分考虑工程建设历史资料、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市场行情等因素,并参照相关工程造价指标和价格指导目录进行合理定额和定价。
第八条工程预算编制要注重科学论证和审核,确保各项费用的计算和预估符合实际情况和工程需要。
第九条工程预算编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重要性,进行预算方案和具体预算的备案审批。
第十条工程预算编制应及时公布和通报,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预算审核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工程预算进行审核,确保预算的合理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工程预算审核应按照审核程序和要求,进行科学的审核和评估。审核内容包括预算金额、费用项目、费用核算方法等。
第十三条工程预算审核应及时、公正、透明,并出具书面意见。
第十四条工程预算审核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不得违规操作或超出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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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预算管理规定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管理,促进概预算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概算是在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图纸阶段的设计概算,指对设计是否超限额设计基准价、是否需要进一步优化从经济角度作出评估。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施工图预算是对应于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施工图预算,包括总包施工图预算和分包施工图预算以及专业承包工程施工图预算。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总包施工图预算是根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计价条款编制。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分包施工图预算是根据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的联营合同或者联合体主办方与成员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中约定的计价条款编制。
第六条本规定所称专业承包工程施工图预算包括指定分包工程和独立发包工程的施工图预算。
第七条本规定所称指定分包工程是指施工图纸中包含但不属总承包自行施工范围内,且需总承包单位对其现场施工进行管理
的工程。指定分包工程范围见工程招(议)标管理规定。
第八条本规定所称独立发包工程是指总承包范围外因建设单位整体建设需要,通过直接招标或选定长期合作单位方式,发包确定施工单位的独立工程。独立分包范围见工程招(议)标管理规定。
第九条工程概、预算工作应遵循准确性、及时性的原则,做到及时帐清,以适应工程设计出图、工程招标、工程合同签订、工期等多方面的要求。
第十条本规定主要包含了总则、设计概算管理、总包/ 分包施工图预算管理、专业承包工程施工图预算管理、专业承包工程标底管理、附则、工作操作指引等内容。
第二节设计概算管理
第十一条设计概算编制分工如下:工程招标与预算管理中心下属分中心(下称“分中心”)负责编制除“两点一线” 工程、设计修改变更工程、工程签证、议标工程外的全部设计概算(包括所管辖范围内的商业地产项目),“两点一线”工程、设计修改变更工程、议标工程设计概算由各地区公司审核部负责编制。
第十二条设计概算编制及评审,原则上由各分中心独立完成,对无法安排自行编制的工程,经分中心总监、中心业务管线
总审批后,可将项目外委给中心确定的造价咨询公司编制概算。
第十三条设计公司在完成初步设计后,由设计代表根
据管线分工表分别报送给分中心及各地区公司审核部进行
设计概算的编制工作。
第十四条概算接单程序:集团各片(地)区工程设计管理中心(具体经办人为项目设计代表)根据工程所属片(地)区向分中心提供初步设计图纸,各分中心须办理签收登记手续,并于收图当天建立台帐记录。
第十五条图纸要求:
1、编制设计概算的图纸,必须是经过集团设计管理中
心审批确认过的图纸。
2、设计图纸须明确工程所属板块、工程所在地、单位工程名称和编码;项目当期(区)的户型、栋数。
3、设计图纸须尺寸清晰、准确,有详细的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和标准。如带装修的,须有明确的装修标准,明确产品档次、规格、型号,如使用套图的,须说明套图对象与变化情况。
4、交楼标准的图纸中所列主要材料品牌如集团材料中标库及信息价中均没有,则由分中心主任工程师及设计代表确定标准,交由材料设备招标部信息组,纳入询价流程。
5、编制设计概算的图纸应提供电子版和纸版,电子版和纸版必须相对应。电子图应符合广联达图形算量、钢筋抽料软件的导图要求。
6、各分中心在接收图纸资料时,须认真检查,如发现存在图纸不齐,不具备以上概算编制条件的,可拒绝收图。
第十六条图纸变更修改要求:
编制过程中发生设计图纸须澄清、变更修改、调整的,由设计代表书面通知各分中心预算组或在计算图纸上标注、签名。所有涉及图纸疑问、变更等情况的沟通均须以业务联系单形式书面完成。设计回复时间不列入设计概算编制时间内。
第十七条编制设计概算,按照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GB50500-2003)”和《设计概算编制工作实施细则》(见本章工作操作指引),结合当地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执行清单计价。
第十八条设计概算的编制统一采用广联达计价软件
(上海地区采用兴安得力清单计价软件)和图形算量、钢筋抽料软件,原则上一个单位工程在15天内完成,有地下室
的高层工程原则上在20天内完成。
第十九条设计概算完成后,编制人员须编制设计概算指标分
析表(见本章工作操作指引,设计概算管理),科目、计算范围、口径须与限额设计基准价保持一致,与限额设计基准价进行分析比较。
第二十条概算编制完毕,不超限额设计基准价的,交由设计代表办理出图审批手续。《出图审批表》经过审批后
的复印件,由设计代表在完成审批流程工作后的7天内交给工程招标与预算管理中心各分中心。
第二^一条当设计概算超限额设计基准价,则由设计代表组织图纸优化设计;凡发生设计优化须根据优化后的图纸(或设计人员书面说明的优化范围、内容、构件尺寸变更情况等),对概算重新调整,调整后的概算须编制设计概算指标调整分析表(见本章工作操作指引,设计概算管理流程部分)。
第二十二条优化设计后概算仍然超标,则由设计代表负责办理不可优化工程超标审批手续,审批通过则作为施工图出图依据。
第二十三条对优化后的图纸编制调整概算,原则上一个单位工程在10天内完成,有地下室的高层工程原则上在15天内完成。
第二十四条设计概算的编制总价误差控制在土3%以内,清单单项误差控制在土5%以内,为设计人员控制工程造价提供数据
支持。
第二十五条台帐管理:各分中心须建立统一的分中心工作台帐(见附表7),记录概算完成的实际情况,并及时与工程招标与预算管理中心预算部(下称“中心预算部”)对接。分中心台帐应分地区、分项目汇总。
第二十六条设计概算完成之后,经设计代表办理施工图出图审批手续,分中心收到施工图出图审批表的复印件后应于七天内填写概算验收表(见本章工作操作指引,设计概算管理)并附整套概算成果文件报送工程招标与预算管理中心预算部办理概算验收。提交的概算成果文件必须完整齐全,应包括:
概算成果文件的电子版(刻成光盘)、纸版。概算成果文件必须签署编制人、审核人的姓名及执业资格证编号、盖章。
第二十七条工程招标与预算管理中心预算部在依据概算成果文件编制施工图预算时,须对概算进行复核,如发现
概算有重大误差(误差率超过5%以上),可将复核意见反馈给分中心,分中心应重新调整概算,对超标原因做出分析并对相应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第三节总/分包施工图预算管理
第二十八条总/分包施工图预算编制分工如下:工程招标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