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诊所式法律教育教学模式困境与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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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诊所法律教育的困境

论诊所法律教育的困境

文 章 编 号 :l 7 — 4 1 ( 0 1 一0 —0 3 5 63 53 21) 4 6 —0
诊所 法 律 教 育 是 一 种 把 理 论 知 识 和 法 律 实 学 生接 受 指 导 教 授 的 指 导 和 系统 训 练 ,通 过 代
践 结 合 起 来 的 法 学 教 学 方 法 , 同 时 也 是 一 种 法 理 法 律 援 助 案 件 或 者 提 供 咨 询 、 代 书 等 其 他 法
收 稿 日期 :2 1 0 1年 6月 1 9 7 ) 1 7 - ,女 ,法 学博 士 ,北 京 城 市 学 院 副 教 授 ,主 要 研 究 方 向 :刑 法 学 、犯 罪 学 、证 据法学 。
论 诊 户 片法 律 教 育 的 困 境
李 艳 玲
( 京 城 市 学 院 北 京 1 0 8 ) 北 0 0 3
摘 要 :诊 所 法 律 教 育 作 为 一 种 法 学 教 学 方 法 和 法 律 援 助 形 式 ,在 理 论 上 具 有 提 高 学 生 法 律 实 践 能 力 和 为 社
会 贫 弱 者 提 供 法 律 帮 助 的 双 重 作 用 。但 由 于 实 践 中 存 在 着 法 律 诊 所 及 其 雇 员 的 从 业 资 格 、专 业 能 力 、经 费 来 源 、 课 程 设 置 等 难 以 解 决 的 问题 ,严 重 影 响 了教 师 和 学 生 的 积 极 性 以及 法 律 援 助 工 作 的 连 贯 性 ,使 法 律 援 助 质 量 得 不
到保 障 。因 此 ,从 保 护 社 会 贫 弱 者 利 益 角 度 ,在 法 律援 助 上 应 该 适 当 限 制 法 律 诊 所 教 育 的适 用 。
关 键 词 : 法 律 诊 所 ; 法 学 教 学 ; 法 律 援 助 ;质 量

我国诊所式法律教育中的困惑与反思

我国诊所式法律教育中的困惑与反思

2012年5月第5期 高教论坛Higher Education ForumMay 2012.No.5我国诊所式法律教育中的困惑与反思刘小红(西南政法大学,重庆 401120)摘要:我国现有的诊所式法律教育存在诸多问题。

缺乏完善的制度保障、资源匮乏和教育工作者深受传统教学模式影响等使得诊所式法律教学模式在高等法律院校的开展举步维艰,我们应通过完善相关法律,给予制度支持;建立全方位保障体系;改革教师考评机制,建立相应奖励机制等途径扫清诊所式法律教学模式的发展障碍,实现法律课程教学效果的最优化。

关键词:诊所式教学;法律教育;困惑;反思中图分类号:D92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719(2012)05-0042-03作者简介:刘小红(1978-),女,四川内江人,讲师,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学。

收稿日期:2012-02-06 修稿日期:2012-02-29 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日益成为各高校法学教育的重点。

但我国传统的高校法学教育多为教师教材加粉笔式的课堂传授,学生教材加笔头式的埋头苦记模式,即便偶尔穿插案例,也存在案例资源匮乏、质量不易控制、教学组织的匹配性不够等诸多问题。

传统教学模式的弊端以及社会需求的发展变化呼唤新的教学模式到来。

诊所式法学教育模式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引入我国并逐渐得以推广。

从高等法律教育培养从研究型向应用型人才发展的目标来看,诊所式教学模式具有较大的优势。

笔者调查了一批高校开展诊所式教学的实际情况,也曾尝试在经济法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开展诊所式教学。

本文试图在对我国经济法教学中诊所式教育的情况进行审视基础上,提出改革的主要思路及相应措施。

一、我国诊所式法律教育现状诊所式法律教育(Clinical Legal Education)是一种法律实践性教学模式,最早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是由美国著名法律教育家Jerome·N·Frank提出的以“实习律师学校”代替法学院的创造性构想发展而来。

我国诊所法律教育的利与弊

我国诊所法律教育的利与弊

我国诊所法律教育的利与弊摘要:诊所法律教育是20 世纪60 年代起源于美国的一种法律教育方法,迄今已在全美法学院普遍施行。

我国自2000年以来引入这一法学教育模式,已获得初步成效,但是也面对相对多的问题。

本文就是建立在诊所法律教育在我国初步发展的基础上,对诊所法律教育的利与弊进行了简单的分析。

关键字:诊所;法律教育;教育改革一、诊所法律教育的产生美国是诊所法律教育的发源地,这一独特的法律教育方法之所以在20 世纪60 年代的美国产生,有其深厚的社会历史背景。

众所周知,法学是一门实务型的学科,那么对法律的学习更多是在应用上,也就是说,我们学习法学是为了更多的是为了用。

而传统的法学教学方法过于死板,教师在课堂上包揽一切,缺乏学生与老师之间的交流,这就导致了学生学到的知识全是死板的法学。

于是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教授于1870年提出了案例分析教学法。

这一方法摆脱了老师包揽课堂的局面,,在较大程度上提高了学生主动参与课堂教学的积极性,激发了学生的热情,锻炼和培养了学生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分析和处理案件的能力。

然而这一教学方法也有天然的缺陷,因为教师要求学生在课堂讨论的案例都是过去发生并且已有司法判决结果的案例,而非现时发生尚待处理的“鲜活”案例,因此学生在讨论时会产生若即若离的时空距离感,而缺乏置身其中的真实感受。

此外,它忽略了法律实践中其它领域诸如会见、咨询、事实调查、调解、谈判、起草文件中的许多基本技能,而且也忽略了在判断力、职业责任心以及理解法律和律师的社会角色等方面对学生们的培养。

鉴于此内因和外在环境的共同驱使下,诊所法律教育模式产生并发展起来。

二、我国诊所教育的产生与其有利价值在我国,诊所法律教育属于新生事物。

2000 年9 月,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大力支持下,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国内7 所著名的高校,率先引入美国诊所法律教育模式,分别开设了诊所法律教育课程,此举标志着诊所法律教育在中国正式登陆。

法律诊所教育的困境与出路

法律诊所教育的困境与出路

性 教 学方 法 。但 是 , 教 学 实践 中 , 所 式 法律 教 育却 面 临 诸 多 困境 。本 文通 过 对 法律 诊 所 教 育 所 面 临 困 境 在 诊 的 分 析 , 一 步探 讨 解 决 的 对策 。 进 关键 词 : 法律 诊 所 ; 所教 育 ; 诊 困境 ; 出路 中图 分 类 号 :62 0 G 4 . 文 献 标识 码 : A 文 章编 号 :6 1— 4 9 2 1 )5— 0 8— 3 17 6 6 f0 0 0 0 8 0
教 学手段 ; 心 全 面地 对 待 教 学则 又 无 暇 顾 及科 专 研 。 由于近几 年各个 院校加 大 了对 科研 工作 的重
二、 法律诊 所教 育发展 路径 的 思考
( ) 一 激发任 课教 师参 与诊 所教 育 的热情
视 程度 , 论 职称评 聘还 是业 绩认定 , 研工 作 的 无 科

段 开设法 律诊所课 程是否能 够达 到预期 的教 学效 果 , 个值得 深 思 的问题 。另 外 , 过 近 l 的 是 经 0年
深入 分析 , 并进 而探讨解决 的对 策 。

高校扩招 , 我国高等院校的法学本科生人数增长 了数倍 , 而且大 多数 院校 , 包括 国内 的一 些 知名 高等学府 均采 取大 班集 中授课 的方 式 , 班 的人 大 数少 则几 十人 、 上百 人 , 多则 几百人 。面对 如此 规 模 的受众对 象 , 大多 院校 只有 1 3的学 生 能 够 享 / 有该教 学成果 , 使得诊所式 教学 法不具 有普 遍性 。 如何让 每一位 学生都成为诊 所式 教育 的受益 者是
冲突。 当前 高校 教师 压力 较 大 已是 不 争 的 事实 。 随着学校 教学 研 究型 大学 的定位 , 研 与 教 学并 科

我国高校法学实践教学的现状分析及对策——以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为视角

我国高校法学实践教学的现状分析及对策——以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为视角

目前的法学本科教学很少去研究如何培养学生应当具备的
即使有研究, 也是孤立和分散的, 未能形成一 修课等, 这些课程所占学分为本科教学全部学分的 9%以 专业能力问题 , 5 也未能上升到可以指导 上, 相对而言, 实践教学所占学分比例不足5 %。以北京大学 个关于法学实践教学法的系统研究 , 实践的理论高度层次, 各高校大多还是处于 自我研究、 自我 为例, 北京大学法学院现行培养计划规定, 法学专业学生毕 业总学分为 1 4 0学分, 必修课( 含公共必修课, 专业必修课) 实践的初级阶段。其次, 很多高校的法学实践教学未能形成
21 0 1年第 4期
黑龙江 高教研 究
H inj n eerhso ge d ctn eo gagR sace nHi r uao l i h E i
No 4 2 l . 0l s ra . . o e i1 No 2 4
总第 24期 0
我国高校法学实践教学的现状分析及对策
中 图分 类 号 : 62 4 G 4 . 文献标志码 : A 文 章 编 号 :0 3— 64 2 1 )4— 16— 3 10 2 1 (0 1 0 0 4 0
“ 法律的生命力一直并非逻辑, 法律的生命一直是经
验” 现代法学教育是一种实践性教育, ¨。 其中实践教学是高
( 法学实践教学资源匮乏 二) 近年来, 我国高校法学专业招生规模急剧膨胀。截至


我国 高校 法学实 践教 学存在 的 问题
离了学校监管的实习模式 , 经常流于形式, 很多学生都是带 着应付交差的态度来对付实习, 有的甚至根本没有实际参加
实习, 是利用实习时间来去寻找就业机会或者准备考研、 只 然后交份实习报告草草了事, 最 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重视对学生法律专业理论知 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等, 识的灌输, 却轻视甚至忽视对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 终导致毕业实习名存实亡。

诊所法律教育的问题及建议

诊所法律教育的问题及建议

诊所法律教育的问题及建议一、我国诊所法律教育存在的问题〔一〕对诊所法律教育的认识缺乏尽管我国已经有诸多的高校开设了诊所法律教育的课程,但对诊所法律教育的内涵、意义、性质及与传统教学方法和理念上的差异认识仍然不够清晰,导致各大高校的诊所法律教育课程各具“特色〞,五花八门,诊所法律教育的实践效果不太理想。

此外,局部高校将诊所法律教育的功能误认为主要是弥补传统教学方法的缺乏,将学生的职业技能培养作为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目标,忽略了对学生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的教育,掩盖了其法律援助的社会功能。

此外,有些法学专业学生对诊所法律教育存在误解,在自身法律根底知识不牢固的情况下,试图通过选修诊所法律教育课程进行知识“恶补〞,以弥补法律专业根底知识缺乏的缺陷。

而事实上,诊所法律教育的目标主要是在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弥补传统单一知识教学的缺陷。

故试图通过诊所法律教育弥补知识缺陷,是对诊所法律教育目标的重大误解,且从诊所法律教育的课程设置和教学方式来看,对提升法学根底知识的作用并不明显。

〔二〕诊所法律教育的实践性课程单一我国当前诊所法律教育的课程设置———教师指导学生以律师诉讼业务实践为依托,开展法律咨询、调解、代理案件等活动。

这种课程设置,缺乏法官、检察官的参与指导,课程内容过于单一,也很少有非诉讼业务的实践教学,导致学生无法选择多样性的实践课程。

此外,一些高校过于强调诊所法律教育的实践性,将课程仅设置为教师指导学生办案,缺乏必要的课堂讲解、讨论、总结和反思,明显违反中国诊所法律教育工程和专业委员会公布的?法律诊所课程开设的根本标准?〔指南〕中的相关指导性要求,学生的职业技能学习效果并不十清楚显。

〔三〕诊所法律教育的经费和案源难以保障诊所法律教育的资金支持缺乏是制约其开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极少数高校可以获得如福特基金会的支持等,或者有多渠道的收入来源,大多数高校的诊所法律教育经费来源于本校的支撑。

但实际上,由于整体上国家对高校教育的投入缺乏,高校自身的经费有限,再加上学校的开展定位和学科建设方向等因素的影响,对诊所法律教育的投入非常少,造成其办案经费紧张,有些高校的诊所法律教育所需的交通、通讯、打印等根本费用都是教师和学生处理的。

我国诊所式法律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诊所式法律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 国 的法 学 教 育 存 在 问题 。 法 学 专 业 毕 业 生 就 业 形 势
势 。而这也暗合 了目前英 美法 系和大陆 法系融合 的发 展趋
势 。 在 诊 所 式 法 律 教 育 产 生 后 , 、 韩 等 传 统 大 陆 法 系 国 德 日、
异 常 严 峻 , 至 有 学 者 撰 文 提 出要 缩 小 法 学 专 业 招 生 规 模 ; 甚 对 于 就 业 的学 生 , 往 需 要 两 三 年 才 能 适 应 司 法 实 务 工 作 , 往 司 法 实务 界 对 此 颇 有 微 词 。 究 其 原 因 , 们 的法 学教 育 培 养 我 的 人 才 与 社 会 需 求 相 脱 节 。 诊 所 式 法 律 教 育 是 解 决 上 述 问 题 的 一种 很 好 的路 径 。诊 所 式 法 律 教 育 ( l ia L gl d — Ci cl ea E u n
家 开 始 竞 相 引 入 , 我 国也 进 行 了诊 所 式 法 律 教 育 的探 索 与 而
实践 。
20 0 0年 以来 , 美 国 福 特 基 金 会 的 资 助 下 , 中 国法 学 在 在
会 的支持下 , 中国人 民大学 、 在 清华 大学 、 北京 大学 、 武汉 大
学 、 山大学 、 中 中南 财 经 政 法 大 学 、 东 政 法 学 院 、 旦 大 学 、 华 复

诊 所 式 法 律 教 育在 我 国 的应 用 与 发展
法 学 教 育 面 临 目前 的 困 境 , 无 疑 问 应 该 改 革 教 学 方 毫
法 。传统 的法学教学方法有理论式 讲授教学法 、 多媒 体课件 讲授法 、 案例讲授法 、 模拟法庭训 练法 J它们 的优势在于理 ,

我国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完善对策

我国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完善对策

|雹^H EBEINONGJI摘要:70周年法治中国的建设历史也是法治中国教育的缩彩,从无到有,从有到优。

法律人才的培养不足以适应新时代中国发展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对诊所式法律教育存在的问题,提出拓宽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案件来源,可以考虑人民调解、值班律师、公益诉讼、仲裁、创业咨询等案件,多元化发展法律教育培养模式,致力于培养经世致用的高素质法律人才o 关键词:诊所式法律教育;创业咨询;人民调解;值班律师我国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完善对策河北经贸大学卜德帅1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提出“法律来源于经验”从哲学意义上讲,经验是客观世界的人们大脑的反应,是认识产生的前提。

美国的克兰德尔教授提出的案例教学法,让学生分析判决来进行法律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分析判决的思维能力和法律实务中的办案技能。

最为典型的是哥伦比亚法学院,分为理论教育和实践教育。

其中,理论教育即教学生如何进行法律辩护、询问、质证等律师技能;实践教育即让学生起草法律起诉状、搜集证据、举证质证,为当事人解决问题。

诊所式法律教育立足于推动法律教育的目标,致力于培养经世致用的高层次法律人才。

我国高校的诊所式法律教育没有落实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培养模式,没有帮助学生掌握法律思维、法律技能和法律经验,把法律知识运用到实践中。

在结合中国实践的基础上,提出具有中国特色的诊所式法律教育。

2我国诊所式法律教育存在的问题加快对经世致用的法律人才的培养,急需可行的法律教育模式。

法律教育不同于法学教育,法律教育是以实践为导向,重视法律实践,让学生真实地接触案件,不仅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积极性和养成信仰法律的价值观,还能为社会公众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对建设法治中国和解决社会纠纷具有重要的意义。

新时代,以往的法律教育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我国高校诊所式法律教育存在的问题如下:2.1师资我国诊所式法律教育的目标是培养经世致用的法律人才,满足新时代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法律人才的需求。

国内高校的诊所式法律教育的主要是法学教师去教授学生学习法律教育的课程,缺乏法律实务经验,无法为学生提供法律技能,使法律教育演变成形式上的诊所式法律教育和实质上的诊所式法学教育。

诊所式法律教育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诊所式法律教育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诊所式法律教育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诊所式法律教育是解决我国法学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相脱节现状的新的教学方式,被认为是解决我国法学教育现状的一剂良药.下面是搜集的相关内容的论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诊所式法律教育在提升法学专业学生法律知识、实务能力的同时,培养了大学生的沟通协调能力,也使法学专业大学生的公益服务需求得以实现,提升了学生的律师实务能力及对职业的热爱程度。

但是,目前诊所式法律教育面临着缺乏资金支持、教师精力有限、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学生热情度不够等困境。

针对困境提出了多渠道解决经费问题、鼓励教师参与诊所式教育、严格按照内部规章执行、建立多渠道激励制度激发学生热情的建议。

:诊所式;法律教育;法律诊所;法学专业大学生诊所式法律教育又称“临床法学教育”(ClinicalLegalEducation),它作为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一种典型模式,在20世纪70年代初期起源于美国。

诊所式法律教育主要通过借鉴医学院学生的临床实习手段,即效仿医学院学生在医疗诊所临床实习的做法,以有律师执业资格的教师为指导教师,将法学专业大学生置于“法律诊所”的环境中,为生活贫困却十分需要法律援助的人群提供相应的法律 ___帮助,为其法律问题进行“诊断”,开出“处方”,在帮助别人的同时也加深了学生对法律基础知识理论的理解。

这种模式的优点体现在能培养法学专业大学生的职业素养和提高职业道德观念方面,特别是针对律师职业技能,对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有效结合具有重要作用。

不可否认的是,在中国,法律诊所的起步较晚,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7所高校直到2000年才先后在其法学院引进该课程,并将该课程正式命名为“法律诊所”,其影响较为广泛。

目前已有50余所高校开设“法律诊所”,国内著名的法学院和政 ___校几乎都在其中,法学教育___也将该项措施和内容纳入其中[1]。

诊所式法律教育的主体是法学专业大学生,以法律援助为手段,通过当事人的求助,使学生接触真实案件。

诊所式法律教育在我国的困境及其突破

诊所式法律教育在我国的困境及其突破

法律 教育在 中国发展 近 9年 ,却仍然面 临着无法 完全被 “ 正名” 的困境 。 ( ) 二 在法 学教 育及 社会 中的定位之

目前 ,仍然有 不少人对诊所 式法律
教育持怀疑或否定的态度 。我国的法制 、 法学教育及文化 等背 景均与美 国有 相当
1 .在法 学教 育领域 的定位 。 国传 我
同, 这也使 传统的法学教育 、 教师对诊所 式法 律教育持怀疑 或敌 视态度 , 威廉 ・ 如 平克斯所言 : ‘ 所的 ’ 第 我
境及其 突破作初步探讨 。

高 校正 式 加入 诊 所 法 律教 育 专业 委员
会 。诊 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 通过推进
如左卫 民、 兰荣杰等认为 : 国诊所有 其 美 特殊 的 司法 、 教育 、 化和政 治背景 , 文 这 是中 国法学院所缺乏的。 第一 , 美国诊所 式法律教育 的发展建立 在普通法 的基 础 上 。 普通法司法过程的经验主义基础决 “
入我 国后 ,其发展在取得很 大成绩 的同 时仍 面 临着移植我 国的 可行性 问题 、 定 位 问题 、 费问题 、 经 师资问题 等。要探讨 诊所 式法律教育在我 国发展 和 完善的 突 破之路 ,首先须 明确诊所 式法律 教 育 目
标的取 向,接 着进一步探讨诊 所式 法律
教 育具体 困难 的突破机 制 ,最后构建 高 校尤其是非重 点院校 法学院 系推广诊所 式法律教 育的方案 。
【 关键 词】 诊所式法律教 育 困境
突破
在美 国福特基金会的大力支持 下 ,我 国
的北京 大学 、 中国人 民大学 、 武汉 大学 、
然的合理性 ” 。而我 国是成文 法国家 , 更 注重 的是概念 、 逻辑等法律理 论 , 验主 经 义在我国并不受青睐 。 二 , 第 我国法治发 展起 步晚 , 也远 未成熟 , 法律职业共 同体 也并未真正形成 , 在这种环境 下 , 法科 生 实践 能力 的培养 缺乏强 大的推 动力 量 , 而诊 所式法 律教育 也就无 法迅 速发 展 。 第三 , 国现行 法学教育还是 以“ 我 学术教 育” 主 , 学理 念上仍 然趋 于传统 , 为 教 这 与美 国教学 理 念革 新 的共 识有 很 大不

诊所法律教育在我国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诊所法律教育在我国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诊所法律教育在我国存在的问题及策略--------以民法角度为视角内容摘要:诊所法律教育突破了传统的理论教学模式,更注重对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锻炼。

很多学校进行法学教学的改革,尝试建立了诊所课程,在开展过程中,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如果不加以解决,将会影响诊所法律教育的本土化。

关键词:诊所法律教育问题对策2000年在美国福特基金的资助下在我国的七所大学首次开展了诊所法律教育课程,从而拉开了法律诊所教育在中国发展的序幕。

至此诊所法律教育在我国发展已有十余年,这期间诊所法律教育经历了从开始的鲜为人知,到如今的耳熟能详;从引入阶段到初步发展再到成熟发展的过程。

“可以说诊所法律教育是新世纪中国法学教育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国外先进教学模式与中国法律教育实际有机结合的成功尝试,必将对中国高级法律人才的培养产生重要的影响。

”①一、诊所法律教育引进的积极作用1.诊所法律教育革新我国的法学教育理念,推进法学教学的改革诊所法律教育的引进冲击了我国的传统的法律教育理念,它不仅重视理论教学,更注重法律实践教育,所以更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由过去的要我学,变成了我要学。

这种以学生为主,教学互动、互补的教学方法,给原本的填鸭式的教学带来了生机。

“这种教育方法的理念能适合现代的法学教育的需求,培养出社会需要的法律人。

这种理念实际上就冲击着传统的法学教育方法的理念,促使其发生变革,推进法学教育方法革新,推广现代法学教育方法,给法学教育带来新的面貌。

”②2.提升学生的综合性能力诊所法律教育为学生提供了一个身临其境的教学环境,锻炼了他们随机应变和处理不同种类问题和不同当事人的能力,这就训练了询问、解答以及归纳总结问题的能力,同时还让他们学会了制定工作计划,科学的分析问题并提出对策的能力。

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将理论与法律实践有效的结合,不仅加深了原有理论知识,还学到了书本中没有的实践知识。

3.有助于弥补传统的教学的不足,提升教学质量法律诊所的课程以训练学生的司法实务、律师职业训练为基本内容,这是我们传统的法①甄贞:《中国诊所法律教育的现状与未来》,载《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年学教育研究会2007年年会暨中国法学教育论坛论文集》,第121页。

诊所式法律教育本土化的障碍和对策

诊所式法律教育本土化的障碍和对策

诊所式法律教育本土化的障碍和对策摘要诊所式法律教育具有的以学生主角、教学的内容具有生态性等特点,对于克服传统案例教学法方法不足、培养学生职业意识等重要价值,本文在分析诊所式教育本土化过程中面临的多种障碍的基础上,从改革教师职称评定体制、多形式解决指导教师不足等方面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诊所式法律教育本土化障碍基金项目:本文为南京晓庄学院2011年教育教学改革“诊所式教学方法在非法学专业法律课程教学中的应用”项目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刘绍奎,南京晓庄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诊所式法律教育(clinical legal education)于 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兴起,该种教育模式通过仿效医学院利用诊所实习、培养医生的形式,在法学院建立“法律诊所”,使学生在真实或者模拟的司法环境中,在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指导下,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为当事人进行案情“诊断”,开出解决“处方”,并代理当事人书写诉状、询问证人、调查取证、去法院阅卷、参与和解与谈判等,最后由老师对学生的工作过程作出综合评判。

通过上述过程促进学生对法律的深入理解,缩小学院知识教育与职业技能的距离,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观念”。

豍诊所法律教育对美国的法律教育产生了极其深刻地影响,并在许多国家得到长足发展。

我国也于2000年在福特基金会的支助下开始尝试,但取得丰硕成果的并不多见,究其原因在于诊所式法律教育本土化过程中面临诸多障碍,期需解决。

一、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基本特点诊所式法律教育由于自身的特点,与传统的案例教学法、模拟法庭等均存在一定的区别并在法律教学中具有独特的优势,相对于传统法律课程的实践性教学方法,诊所式教学方法具有以下特征:1.诊所式教学方法以学生为主角。

诊所式教学过程中,案件中所有身份的扮演者均为学生,学生参与了从案件发生、案件协调、立案受理、证据收集、开庭审理、强制执行、结案等全过程,完全是学生在掌控法律事宜的全进程。

诊所法律教育的困境与出路

诊所法律教育的困境与出路

z h i g on g f a l v
诊所法律教育的 困境与 出路

( 1 0 1 6 0 1

北京 )
华北科技学 院
摘 要 :目前 ,国 内一些院校 的诊所法律教 育存在课程安 在 法律诊 所 这一 实践性 课程 中力 不从 心 。 排不合理、师资力量薄弱、缺乏案源及资金支持等问题。为破 1 . 2 . 2 诊 所专 任教 师人 数太少 解 上 述 难题 ,我们 应 当将 法律 诊 所课 程 设 置为 专 业选 修 课 、开 诊 所 教师 中有相 当部 分是 来源 于公 、 检、 法 系统 的兼 职教 师 , 课 时 间前 移 、增 加课 时量 ;提 高 “ 双 师 型” 教 师 比 重、建 立教 诊 所专 任教 师 与学生 的师 生 比极 不合 理 。以笔 者所在 高校 为例 , 人 ,已经 结课 的两 届 师 与法 律 实务 部 门人 员互 聘 制度 ;多渠 道拓 展 案 源 并 争取 资金 目前 承担 诊所 课 程 的专 任 教 师 只有 笔 者 1 学生均为六七 十人 ,尚未开课 的一级学生甚至有一百余人。失 支持 。 关 键词 :诊 所 法律 教 育 ; 困境 ; 出路 衡 的 师生 比例导 致 的直接 后 果 ,要 么 教师 只 能采 取 大 班 授课 , 要 么无暇 对诊所 学 生 的全 部 问题一 一 给予细 致解答 , 总 而言 之 , 截至 2 0 1 4年底 ,全 国 已有 1 8 3 所 院 校成 为 “ 中国法 学会 法 无法 保证 诊所课 程应 有 的效果 。 1 . 3 缺 乏案 源 - 学教育 研究 会诊 所法律 教 育专业 委员 会 ” ( C , C C I E) 成员 院校 , 并 且 绝 大 多数 院 校 已经 开设 了与 诊所 法 律 教育 相 应 的 “ 法 律诊 与传 统 的理 论 教学 相 比 ,法 律 诊所 课 程 最大 的特 色 即在 于 所 ”课程 。虽 然诊 所 法律 教育 在 中 国已经 开展 了 1 5 年 ,但 其作 学 生 在教 师 的 指导 下 办 理真 实 案件 ,在 此过 程 中 提升 学 生 的专 为 “ 舶 来 品”在 进行 中国 “ 本土 化”的过程 中难 免有 “ 水 土不服 ” 业 技 能 ,培 养 职业 伦 理 道德 ,实 现理 论 与 实践 的 有机 结 合 。 案 的情 况 发 生 。笔 者针 对 诊所 法 律 教育 所 处 的现 实 困境 进 行 了思 件 代 理部 分 除 了要 保 证 充足 的课程 时间 和 富有 实 践经 验 的 教 师 指 导外 , 还需 要 以真实 案件作 为 学生实 践对 象和 教师 指导 素材 。 考 ,力 图为诊 所法律 教育 的发 展寻 求 出路 。 但就 目前来看 ,大多数院校都面临真实案件 匮乏的困境 ,学生 1诊所法律教育面临的困境 尽 管学 生 对诊 所 课 程相 较 于 传统 理 论 课程 更 乐 于 接受 且 评 上课只能利用授课教师 以前办理的案件或者网络搜集 的案例进 价较高,但作为诊所法律教育的一线教师 ,笔者却较为深刻地 行 讨论 或者 模拟 ,使 得法 律诊所 课程 的实 际效 果大 打折 扣 。 体会 到诊 所法 律教 育面 临的 困境 。 1 . 4缺乏经 费支持 1 . 1 课 程 安 排 不合 理 相比较传统的法学理论课程 ,诊所课程还需要实实在在的 1 . 1 . 1 课程 性质不 明确 硬 件 设 施 和 资金 支 持 ,用 于 学生 办 理 真 实案 件 。现 实 情况 是 , 有 学 者认 为 ,如 果 将 诊所 课 程 定 位为 专 业选 修 课 ,则 只能 除 了少 数 重 点 院校 能够 获 得 福特 基 金 的 支持 以外 ,大 多数 院校 由部 分 较为 优 秀 的学 生 参 与其 中,使 得诊 所 法 律 教育 成 为 “ 小 的诊 所 法 律 教 育所 需 资金 只 能 靠 自己 “ 化缘 ” 。 即使 获得 了校 众 教 育 ”而 非 “ 大 众 教育 ” ,悖 离 了诊 所 教 育 意在 普 遍 提 高法 外单位如律师事务所等的捐助,这种资金来源一是数额不高, 科 学 生 实践 能 力 的初 衷 。 因此 ,有 些 学校 甫 一 开课 即设 定 为专 二是 不够 稳定 ,长 此 以往 必将 制 约诊所法 律 教育 的发 展 。 业必修课。但笔者认为,我国开展诊所教育 的时间较短 ,具有 2改进诊所法律教育的对策 丰富实践经验 、能够胜任诊所课 程的师资力量较为匮乏 ,且大 上述 难 题 可 以说 是 绝 大 多数 开 设诊 所 课 程 的 院校 正在 或 至 多 数 院 校存 在 开 课初 期 案 源 匮乏 的难 题 。 因此 ,不应 过 早 地将 少 是 曾经 面 临 的 问题 ,但 一 些 院校 已经 在某 些 方 面做 出了 卓有 诊 所课 程设 置为专 业必 修课 。 成效 的改 革 。 1 . 1 . 2开课时 间较 晚影 响教学 效果 2 . 1 科 学设 置法律诊所课程 目前 ,大多 数 院校 法 律 诊所 课 程 开课 时 间较 晚 。这 样 安排 2 . 1 . 1 将法律诊所课程设置为专业选修课 固然 有 其 优 势 ,如学 生 已 经基 本 学 完全 部 的专 业 必 修课 程 ,具 前 已述及 ,在 师资 力 量 薄 弱 、案 源 匮乏 等 现 实 困境 下 ,强 备为 当事人 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的理论基础。但其弊端亦显而易 行将诊所课程设置为专业必修课 ,难 以实现开设法律诊所课程 见 。学 生或 忙 于 准备 司法 考试 、研究 生 考 试 ,或 忙 于找 工 作 以 的初 衷 。较 为 现实 的方 案是 现 阶段 将 诊 所课 程 设 置 为专 业 选修 及实 习 。 如此 一来 , 对 法律 诊所课 程 的重视 和参 与程 度大 打折 扣 , 课 ,由学 生 和 教 师进 行 双 向选 择 ,小 班 授课 。这 样 既能 解 决 目 影响 了教学 效果 。 前 师生 比例失 调 、案 源不 足 的问题 ,同时赋 予学 生选 择 的权 利 , 1 . 1 3课 时设 置较 少 保 障将来有志于从事实务工作且对法律诊所课程感兴趣 的学生 多数 院校 法 律诊 所 课 时设 置 较 少 。而 学生 在办 案 过 程 中 , 能够 接受 诊 所 教 师更 多 的 指 导 ,通 过 诊 所课 程得 到 实 务技 能 的 要接待 当事人、小组讨论分析 、撰写文书、立案、调查取证 、 提升。 开庭 等 ,且某 些 环 节 可能 要往 复多 次 ,没 有较 多学 时根 本 无 法 2 . 1 . 2 开 课时 间适 当前移 完成全部过程。即使学生出于兴趣在规定课时外坚持参与,但 目前 开课 时 间较 晚 的现 状 难 以保 障法 律 诊所 课 程 的效 果 。 对于指导教师而言 ,规定的课 时量与其实 际付出难成正 比,难 在学 生 办 理 真实 案 件 的过 程 中,难 免会 因为 时 间有 限 、精 力 投 免影 响 指导教 师 的教学 热情 。 入 不 够而 影响 办案质 量 , 降低 当事人对 法律 诊所 的信 任 。因此 , 1 . 2师资力量 薄弱 应将 法律 诊所 开课 时间适 当前 移 。 结 合法 学专 业人 才培 养计 划 ,

“大学生法律援助——诊所法学教育”的发展困境及其解决

“大学生法律援助——诊所法学教育”的发展困境及其解决

“大学生法律援助——诊所法学教育”的发展困境及其解决诊所式法学教育模式与法律援助之间的联系是自然形成的,是应法律援助的需要和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需要而产生的,对于构建我国法治社会具有一定的贡献。

目前法律诊所教育遇到一定的发展瓶颈,对此我们应该从理念上重视实践性教学方式,对法律诊所的地位进行法律保障,弥补运转经费,开拓教师资源,解决诊所法律援助在各地区分布不平衡问题。

标签:大学生;法律诊所;法律援助诊所式法学教育不是在我国土生土长起来的,而是最先兴起于美国的一种法学教育方式,我国把这种教育模式移植过来,是对法学教育模式的一种创新,这种法学教育模式是在医学院的诊所实践教育模式基础上的借鉴与创新,因此称之为“诊所法律教育”。

中国的诊所式法律教育是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开始发展的。

继2000年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申请参加诊所式法律教育项目后,更多法学院校加入该项目并设置了与之相应的“法律诊所”课程,从而对学生进行诊所式教育。

这一教学方式可以大大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同时推动我国法学实践教学和法律事业的发展。

一、法律援助与诊所式法学教育的关系法律援助在国际范围内已被广泛接受和认可,从学术层面到政治领域、从政府行为到民间活动,使用频率极高,已成为检验一个国家政治、经济、现代化、文明化、民主进步化的标志之一。

在我国一般认为,法律援助是在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之下,由法律服务人员为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一项司法制度,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人员一般包括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者、公证员等,接受法律服务的人员包括涉及诉讼或非诉讼事务的当事人[ 1]。

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源于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法律援助条例》中规定了政府性质的和非政府性质的两种法律援助方式,而诊所法律援助是由《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其他社会组织”提供的,属于非政府性质的民间法律援助。

诊所式法学教育由于是一种新生事物,如何操作的细节问题有待研究,但就这一教育模式大体的方向普遍观点是一致的,是法学院校的学生不再仅仅是记忆书本、法条的内容,而是亲自为当事人提供代理服务,在代理过程中把学到的法学知识运用到实践当中,亲自接见当事人,倾听当事人讲述的案件事实,书写法律文书,法学理论和法条不再是“死”的光凭记忆的知识,而是应该转换为“活”的能够解决当事人问题的技能。

“大学生法律援助――诊所法学教育”的发展困境及其解决

“大学生法律援助――诊所法学教育”的发展困境及其解决

方案大学生法律援助――诊所法学教育的发展困境及其解决方案1.引言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律援助成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作为未来社会的接班人,大学生作为法律援助的参与主体,肩负着重要的社会责任。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大学生法律援助的发展面临困境。

本文将探讨这些困境及其解决方案。

2.大学生法律援助的现状2.1 大学生法律援助的起源和发展大学生法律援助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一种服务形式,其出现是为了满足人们的法律需求和对社会公正的追求。

通过建立大学生法律援助组织,在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帮助的同时,给予大学生更多的实践机会,能够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2.2 大学生法律援助的意义和作用大学生法律援助是大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一种表现形式,它能够使大学生更好地了解社会和人民群众的需要,也能够促进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同时,大学生法律援助也能够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和能力,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2.3 大学生法律援助的困境虽然大学生法律援助在起步阶段就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它仍然面临着很多的困境。

比如,有的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缺乏专业化管理,导致人员不稳定、效率不高;有的大学生法律援助缺乏资金的支持和政策的保障,使得其无法长久持续发展。

3.解决方案解决大学生法律援助的困境,需要各方面的努力。

下面本文提出几点解决方案:3.1 提升大学生法律援助组织的专业化水平针对目前大学生法律援助组织的管理不够专业的问题,需要各级教育部门加强对大学生法律援助组织的引导和管理,同时也需要提供更好的培训和指导,让大学生能够更加专业地进行法律援助。

3.2 加强对大学生法律援助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大学生法律援助组织作为一种公益事业,需要得到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大学生法律援助的资金、技术和政策支持力度,从而保障其能够长久稳定地发展下去。

3.3 加强国内外合作,拓宽发展渠道大学生法律援助组织应当加强与社会组织和外部机构的合作,探索出更多的合作发展的方式,结合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和技术,不断提升学生服务社会能力。

公安院校法学专业诊所法律教育困境

公安院校法学专业诊所法律教育困境
综上所述,公安院校法学专业诊所法律教育面临着诸多困境和挑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 们需要创新教育理念,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大教育资源投入,完善教育评估体系,不断提 高诊所法律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为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做出贡献。
03
困境原因分析
教育理念与模式的落后
传统教学模式
当前,部分公安院校的法学专业诊所法律教育仍然沿用传统的教学模式,缺乏实践性和创新性,不能 充分适应公安工作的实际需求。
师资力量不足
诊所法律教育需要具备丰富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师资力量。然而,当前公安院校法学专 业的师资力量普遍不足,部分教师缺乏实践经验和案例教学能力,难以胜任诊所法律教育 的需求。
教育模式落后
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视实践能力的培养。诊所法律教育作为一 种实践性强的教育模式,在公安院校法学专业中的普及和应用仍面临诸多挑战和限制。
诊所法律教育是一种通过模拟案件处理、法律咨询等方式,让学生在实践中学 习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技能的教学方法。
问题阐述
诊所法律教育在公安院校法学专业中的实施现状。 面临的困境和挑战,如教育资源不足、师资力量匮乏、学生参与度低等。
研究目的与意义
研究目的
通过分析诊所法律教育在公安院校法学专业中的困境,提出 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促进诊所法律教育的改进与发展。
创新教育模式
公安院校应积极探索法学教育的改革和创新,将诊所法律教育与传统教育模式相结合,形成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模式。同时,可以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法 学教育经验,不断完善和改进诊所法律教育的内容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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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责任感培养
国外的诊所法律教育强调社会责 任感的培养,引导学生关注社会 问题,通过法律实践为社会做出

浅议高校大学生在“诊所式”法律援助中的现状和完善

浅议高校大学生在“诊所式”法律援助中的现状和完善

浅议高校大学生在“诊所式”法律援助中的现状和完善一、当前问题1.法律援助资源不足在大学校园中,法律援助资源相对较少,导致学生在面临法律问题时往往难以获得及时有效的帮助。

一方面是由于学校法律援助力量不足,另一方面是由于学生对法律援助的了解不深,难以有效利用已有资源。

2.法律援助的咨询方式单一目前,大部分高校提供的法律援助渠道主要是线下咨询和面对面解答。

这种咨询方式存在时间地点限制,不方便学生随时随地进行咨询,尤其是在紧急情况下难以及时获得帮助。

3.法律援助质量参差不齐由于法律援助资源不足和专业队伍不够完善,导致一些法律援助机构的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有些甚至存在着办事效率低、服务态度差等问题,给学生的法律需求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了高校大学生的法律援助体验,也影响了他们对法律援助的信任度和依赖度,因此对高校大学生在“诊所式”法律援助中的现状进行完善势在必行。

二、完善建议1.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对于大学生群体,法律援助的宣传和推广显得尤为重要,可以通过宣讲、讲座和宣传栏等形式,让学生了解到法律援助是一种公益性质的服务,有助于解决他们在法律问题上的困惑和困难。

2.建立线上法律援助平台针对高校大学生群体,可以建立线上法律援助平台,让学生可以在需要的时候随时随地进行咨询和求助。

这样不仅可以解决线下法律援助资源不足的问题,还可以提高法律援助的时效性和便利性。

3.提升法律援助队伍专业水平通过培训和选拔,提升大学校园法律援助队伍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保证学生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可以获得专业、高效的帮助。

4.建立定期法律援助服务评估机制建立法律援助服务评估机制,定期对高校法律援助服务进行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法律援助服务能够更好地满足学生的需求。

以上建议是为了在“诊所式”法律援助中更好地满足高校大学生的法律需求,提升法律援助服务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增强大学生对法律援助的信任感和依赖感,促进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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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培训我国诊所式法律教育教学模式困境与应对贵静(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湖南长沙410000)摘要:我国的诊所式法律教育教学模式,是在传统法学教育的改革背景之下,从国外所引进来的,由于时间和经验等方面的原因,我国的诊所式法律教育教学模式,尚处于边缘地带,未被人所重视,据此,从中国的诊所法律教育教学模式的现状入手,对我国诊所式法律教育教学模式中所存在的困境与成因进行探讨,以期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关键词:诊所法律教育;教育教学模式;边缘化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 19311/ki. 1672-3198. 2016. 32. 0801我国诊所式法律教育教学模式的现状为了促进我国的法律学教育改革的改革,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东 政法学院、复旦大学和武汉大学等七所高校的法学院系,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于2009年9月,相继 开设了诊所式法律课程。

至今,在我国诸髙校当中,已经有126位委员单位为诊所式法学教育专业委员会s 此外,有很多非诊所式法学教育委员会,也在其法学课程中开设了诊所式法学教育课程。

作为从西方传自东方的“舶来品”,诊所式法律教育在我国完成了从理论到实践的突破。

2我国在诊所式法律教育教学中存在的困境2.1机构设置方面的非次要性我国虽在多所高校的法律院系相继引人诊所式教育教学课程,但它们却均流域边缘化,处境颇为尴尬8而理论性较弱的教材内容,又与中学数学结合较密切的部分,可以适用微课教学。

通过这种教学模式,可以使原本较为生硬的课堂变得生动活泼起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其次,应注重微课教学的设计。

微课教学如何设计应是较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其设计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教学效果《在教学内容已选定的前提条件之下,教 师应根据教学内容恰当的设计微课教学视频。

比如,时 间长短的安排,是否需要添加相应的动画效果,是否在教学视频之中出现教师,是否:要增加适当的生活案例等。

不同的教师所设计的微课视频必然会有所区别e 因此,应在设计的教学视频时,吸取其他微课教学视频的设计经验,不断改善自己的微课教学设计。

最后,应 注重微课教学在时间上的安排。

由于微课教学视频时间较短,建议教师在课前通过手机终端或其他电子通讯手段将微课视频提前发送给学生,让他们在课前预习。

在正式上课的时候,师生再共同讨论微课教学视频之中遇到的问题,这样更能有效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更能体现“教为主导,学为主体”的教学理念。

综上所述,由于初等数学研究在高校师范类的专高校的法律院系中,诊所式法律教学在其经费上、师资 以及所开课程的数量以及接触其课程的学生人数上,同各院系的研究类机构甚至传统方面的教研室,都无 法相比拟,更需引起重视的是,诊所式法律教育作为一项颇有用处的实践课程,其在高校甚至都没有属于自己的教育场地62.2课程开设方面的边缘性我菌开展教育的根基即课程设置,然而我国诊所式教育的课程地位,却囿于其发展时间太短,在实际发展中受到诸多限制a诊所课程在地位等方面,大致属于选修课性质的探索性实验课,课时比之其他课程而言,比较少,且诊所课程与学生的学分并无关联,这就必然造成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对该课程不甚重视,在 学习该课程之时所投人的时间和精力明显少于其他学科。

与此同时,教师在教授该科时,由于其属于非专业业课程中具有重要作用,所以该课程不仅应在教学内容上予以重视,也应在教学方法上不断更新、与时倶进。

近年来,随着微课教学的快速发展,为初等数学研究课程的教学提供了一个新的方向。

在已有教学模式的基础之上,结合微课教学,能够显著提高教学效率,并培养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同时,也帮助学生掌握使用这种新型微课教学手段,为他们在今后的教师职场工作中打下扎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1]张志敏.充分发挥C初等数学研究》课的教育教学价值[I I数学教育学报,1996,5(1) :85-丨)0.[幻刘名卓,祝智庭.视频微课的实用学分析Cf].开放教育研究,2015,21(1):89-96.〔3]戴风明.《初等数学研究》有效教学研究与实鐵[J].数学教育学报,2009,18(6):88-90.I I C季素月.《初等数学研究课程》新论[J1大连教学学院学报,2003,19(4):62-63.[5]田果平.解读《初等数学研究课程标准山西大同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23(3) :85-87.基金项目:本文系2014年度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民办高校诊所式法学教育模式探究”研究成果s作者简介:贵静C1977—),女,湖南常德人,硕士,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文法学院法律系教师,副教授,研究方向:经济法。

160 现代商贸工业丨2016年第32期现代商贸工业课,因此他们为了不影响自己的工作成果以及考核晋升,也会不愿意在诊所课程上投人过多精力和时间s 可以说,诊所课程开始方面的非主流性,在某一程度上,极大的影响到学生和教师的学习和教学的积极性,从而,该课程的发挥也随之而受到影响。

2.3主体地位方面的模糊性主体地位方面的模糊性,不仅仅体现在法律诊所方面,也体现在诊所中的法律学的学生身上。

第一9在 我国,当前的法律体系当中,还未对法律诊所方面列有相关的规定,而在国家正规法律援助制度实施等方面,也未有收纳法律诊所的意向,因此,法律诊所在开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因之而遇到种种原本可以避免的困难。

第二,由于国家未有肯定法律诊所的学生的身份,致使法律诊所的学生在与社会上的各大相关部门的沟通上以及在调查取证等方面,都或多或少的存有诸多障碍,因此,学生在案件的办理当中,很难做到全力以赴。

2.4教学资源方面的有限性第一,师资的有限性&在我国,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教学老师多数来自于法律院系,他们的首要任务是日常的教学以及科研,最后才是对于诊所课程的指导,且 他们当中颇有对法律的务实经验缺乏足够认识者,这 就局限了他们指导学生诊所式法律课程时的效果。

其次,經费的有限性。

多年以来,法律诊所一般都无法从国家那边获得经费,即使他们自身成立了对于司法部门相委托的一些援助案件,但依然无法从中而获得有关办案的经费。

第案件来源的有限性。

当前,诊所法律所办理的案件主要是来自于法律援助一类的案予,构成此结果的原厲有二:(1)我国的诊所式法律尚处于发展初级阶段,目前尚无法让更多的人们熟悉和认可;(2)我国 的诊所式法律缺少权威支持,在实际运用中,经常受到来自法律援助机构以及当地法院的掣肘,而致使案件来源颇受到限制。

3解决我国诊所法律教育存在问题的路径3.1从制度上,对诊所法律给以规范在美国,诊所教育自其产生到发展,就一直受到来自于传统法律教学以及社会上的各种非议,然而,他们 却仍然成长了起来,经过了几十年的成长,现今它们已经颇为法学院的师生所接受,而这一切的根本原因就在于,美国的诊所法律受到了来自制度方面的保护和支持,因此,我国的诊所法律要是想要获得发展,有必要吸收美国的经验,从制度上给予诊所法律以支持。

3.2我国的诊所式法律教育需要受到来自社会各界人士的支持诊所式法律教育既然是|门以实践为根基的教学方式,那么,其生存的根基自然来自于实践中所接触到的人和事。

倘若诊所式法律被处于不为外界所知的边缘化地带,那么,其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支持也就无从谈起,以此类推,诊所式法律在我国自然也就无法有效的开展工作了。

因此,诊所式法律教育若要得到发展,就必须要受到来自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和支持,毕竟 社会环境其实就是诊所式法律生存的土壤s土壤若无,遑论发展?3.3完善我国诊所式法律教育教学的模式首先,诊所式法律教育在我国尚处于发展初级阶段,因此,很多问题其实都尚在探索当中。

此外,诊所式法律由于来源于美国,因此,其在我国各大高校的法律院系中所使用到的教学大纲以及课程计划,都无脱美国诊所式教育之窠巢。

这就使得诊所式法律在我国的发展中无法切实地与当地土壤相融合,因此探索并完善我国诊所式法律教育教学的模式,是推动我国诊所式法律教育教学发展的重中之重。

3.4要多渠道完善诊所法律的师资问题对于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师资问题,一方面可以从已退休了的自身司法人员或者在职的优秀律师当中去选择,另|方面,学校可以有目的地去选择一些对诊所式法律教育感兴趣的教师来进行教学,并保证其教学的待遇问题e如此,既大大的节省了关于师资的经费问题,推动了理论与实践方面的有机结合,更能从根本上推动教师与学生的教学以及学习的兴趣。

另外,学 校应该有目的的组织一些奖励措施,用以鼓舞和激发诊所法律中的学生和老师的学习及教学兴趣,与此同时,学校还可以鼓励教师积极地参加|些社会上的实践工作,以便增加其职业技能以及职业经验。

4结论诊所式的法律教育教学模式,是为了适应和提高我国传统法律的教育教学模式而从国外引进来的,它 的革新范围,不仅仅发生在我国的传统法学教育方法,更存在于我国法律教育的。

它不仅仅使我国多年来只一味强调学历而轻视实践等的缺陷得以遏制,更为我国法学实践教育教学的改革路线提供了一定的参考。

目前,我国的诊所式法律教育教学虽然在鐘费、师资、关注度等方面面临困难,甚至|度处于不为人所知的边缘地带,但不管怎样,在众多人员的努力之下,自我 国从国外引人诊所式法律教育以来,我国的诊所教育已经在实践方面,发挥出了它在提高学生法律语言、深 刻领会法律的本质、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技能等方面的优势i其对法律学系的学生在理论与实践结合等方面,有着其他教育模式所不可替代的优势,值得被广泛推广。

参考文献[Q冬梅,史正保.试析我国诊所法律教育存在的困境与解决路径[J].西部法学评论,2013,(05'):47.M玉斌•亦谈诊所法律教育[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⑩3* [3]蔡彦敏.诊所法律教育在中国制度化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J].环球法律评论,2005,(5) :273.|[4〇:郭爱红.在我国开展法律诊所教育面对的问题及对策[1]«师范学院学报,2009,(5):4也|[5]:胡铭.司法竞技、法律诊所与现实主义法学教育—从耶鲁的法律现实主义传统展开[I],法律科学,2011*(2) :4S*现代商贸工亚I2016年第32期 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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